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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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
管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8.01
•【字号】张政办函[2006]179号
•【施行日期】2006.08.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的
通知
(张政办函[2006]17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市场准入。
凡加油站的新建、迁建,都必须符合《张家界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04-2010)》(以下简称《行业规划》)。
因城市建设或公路建设的加快,需要对《行业规划》进行调整时必须依法依规,按照程序报批。
2010年底前,调整《行业规划》应坚持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安全便捷的原则,把握以下标准:(一)高速公路的出入口;(二)省道沿线加油站的设置间距在50公里左右;(三)县、乡公路沿线加油站的设置间距在30-45公里左右,乡镇车辆保有量100辆以上,车流量200辆/天以上;(四)城区加油站的设置间距在0.9-1.2公里左右,车流量1000 辆/小时以上。
二、明确部门职责。
各级商务部门是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辖区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市商务局负责对设立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成品油仓储企业进行初步审查后呈报省商务厅审批。
市发改委凭省商务厅同意经营成品油的批准文件将城市及干线公路加油站项目报省发改委核准,其余加油站项目由市发改委核准。
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加强用地管理,对加油站用地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招标、拍卖,将省商务厅同意经营成品油的批准文件作为竞标、竞投人参加招投标的条件。
规划部门依法核定加油站的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严厉打击不符合《行业规划》而滥建加油站的行为。
建设部门依法办理加油站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消防部门负责加油站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
环保部门负责加油站环境影响评价、验收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成品油市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加油站申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初步审查后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查处成品油市场的安全隐患。
质监部门负责加油机防爆和计量检定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加油机计量作弊违法行为,加强对成品油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工商部门凭加油站(点)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依法打击无营业执照和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成品油经营的加油站(点),严肃查处经销劣质和走私成品油等行为。
税务部门凭企业的《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证》,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偷逃税款行为,与质监部门共同加强加油机的税控装置管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上述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规范办事程序。
凡是进入成品油市场经营(包括加油站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建设单位,必须取得省商务厅的批准文件,并到发改、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消防、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建设。
项目竣工
后,建设单位依法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开展经营活动。
四、规范经营行为。
成品油批发企业必须凭加油站(点)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方可为其供应成品油,不得向无上述证照或已关闭的加油站(点)供应成品油;加油站(点)不得代为其它加油站(点)购进成品油或将证照出借他人使用。
五、加强市场监管。
商务部门每年要与各相关部门联合对成品油市场秩序进行整顿。
(一)建设单位没有取得省商务厅的批准文件,有关部门仅凭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办理了加油站扩建、改建或迁建手续的,由该办理部门依法依规妥善解决。
(二)对不符合《行业规划》而擅自新建、迁建的加油站,由商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共同依法处理。
(三)严禁加油点经营汽油。
加油点只准经营煤油、柴油、润滑油。
(四)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由消防、安全监管、建设等部门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进行整改者,函告商务、工商等部门,商务部门收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成品油批发企业停止供应成品油。
(五)对由多个加油站联合组成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应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由所在地商务部门会同工商等部门予以制止,并给予行政处罚。
(六)有关部门对成品油市场进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应函告商务及相关部门。
二OO六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