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评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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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供方评价规定
1.目的为使供方能够满足工厂产品的要求,对供方进行考评,主要考查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生产能力、交付能力、价格水平及信誉度等内容。
对供方的考评方法采用各单项考评和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予以实施。
负责供方的地点、撤点、和变更审查、定期现场评审、年度综合考评、优秀供方的评定及其供货份额和付款方式的确定工作。
2.评定小组
3.评价规定供方需有完善的质保体系作保证,业绩好,质量稳定。
供方必须有能力制订、执行和保证为本公司提供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的书面规程(产品图纸、工艺文件和检验文件、质量保证手册、试验报告等)本规定明确了本公司对供方的选择、考评、奖惩的原则和程序,并规定了相应的质量损失赔偿标准。
同时要求各供方能通过过程控制的方法来实现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可靠性对所有发交本公司的产品,在出厂时,供方必须予以出厂复
检,并出质量检验跟单。
供方有责任向本公司咨询,并按要求使用能保证所有产品无损坏地达到目的地的包装方法。
包装应做到牢固、防撞击、防护与隔离,能起到有效保护产品的作用。
供方所供产品在本公司进行验收、装配、加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供方必须及时补货。
供方必须重视本公司的质量信息反馈,并按本公司要求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分析详细的返回原因和整改措施。
本公司在未收到供方的书面整改措施之前,有权对供方产品拒收,并在供方下次供货时验证其整改程度。
供方同一产品连续3 次接收抽样不合格,或出现批质量问题,要求供方限期整改,整改结束由本公司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复查、验证。
合格后继续供货。
不合格者,取消供方资格。
凡因供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缺陷造
成本公司的质量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凡属本公司的量产的产品,供方应建立储存定额,定额标准不低于物资部要求。
供方发交产品到指定地点,应确保交付时间的准确性,质量的完好性,产品数量的正确性。
如不能按期交付,供方必须提前向本公司提出延期供货申请,并对不能按期交付进行原因分析,采取纠正措施。
本公司每月按供方评价规定进行等级评价,等级分A、
B、
C、D 四个等级,A 级90-100 分(合格)级80-89 分。
B (合格)级70-79 分(合格需改进)。
C 。
D 级70 分以下(不合格)。
并不定期对供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实物质量和交付能力监督检查。
本公司可随时对供方进行现场产品质量抽查,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本公司的验证既不能免除供方向本公司及时提供可接收产品的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本公司对所供产品的拒收。
为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供方的总体状况,根据供方的实际供货情况,逐一予以打分,最后结合各指标重要度权数,得出其综合考评得分。
由物资部按季度、按年予以统计,并及时向各供方通报。
其各评价指标的评价打分标准如下: A. 质量保证能力(得分范围为 0-100 分;权数为 0.35)a) 供方所供产品一次入库批次合格率×100 作为得分基数。
b) 本公司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每次扣 1 分。
c) 供方事故(供方在交付产品时因延迟交付或交付后因质量问题造成本公司停产的)每发生一次扣 5 分。
d) 重复发生同类不合格问题的,每次扣 2 分。
B. 生产/交付能力(得分范围为 0-100 分;权数为 0.3) a) 供方产品交付及时率(以本公司采购部的供方供货业绩记录表为准)×100 作为得分基数。
b) 供方事故(供方在交付产品时因延迟交付或交付后因质量问题造成本公司停产的)每发生一次扣 5 分。
c) 提
供产品未按包装规范包装的,每次扣 3 分。
C. 服务能力(得分范围为 0-100 分;权数为 0.15) a) 评价得分基数为 100 分。
b) 供方对本公司发出的“质量问题信息反馈单”,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每次扣 5 分。
c) 因供方问题,未能及时到现场进行服务的或服务不解决问题的,每次扣 5 分。
D. 产品价格水平(得分范围为 80-100 分;权数为 0.2) a) 评价得分基数
为 100 分。
b) 高于同行业同类产品市场平均价的为“偏高”,扣 20 分; c) 接近同行业同类产品市场平均价的为“平价”, 10 分;扣 d) 低于同行业同类产品市场平均价的为“偏低”,不扣分。
综合考评得分=质量保证能力评价得分×0.35+生产/交付能力评价得分×0.35+服务能力评价得分×0.15+产品价格水平评价得分×0.2 4、供方年度奖惩为了更好地奖励先进、鞭策落后,自2011 年开始,各供方需在本公司设立一定数额(按各供方年供货额大小和年度综合考评得分高低而定)的综合质量保证金。
供方在本公司设立的综合质量保证金,由本公司统一使用,并定期向各供方通报使用情况。
经各供方确认的各类质量损失赔偿款及本公司技术、质量和其他专业人员亲临供方现场的技术咨询、指导费,均在供方的综合质量保证金中列支,若综合质量保证金不足,则在本公司应付供方的货款中扣除。
经综合考评,被评为年度优秀供方的,本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综合质量保证金中列支。
经综合考评,最终定为不合格的供方,本公司将没收该供方当年度的综合质量保证金。
若其质量赔偿额超过当年度综合质量保证金的,则在本公司应付该供方的货款中扣除。
经综合考评,供方质保体系考评等级和实物质量考评等级均为 A 级的供方,优先推荐为本公司当年度的优秀供方。
对过程控制好、
产品质量稳定、服务到位、价格适宜、供货及时且质保体系考评等级和实物质量考评等级均为 A 级的供方,可评选为“优秀供方”,发给“优秀供方证书”,并在下年度给予以下奖励: a. 凡属两家配套的产品,优秀分供方
所供产品份额可提升到 60-80%。
b. 本公司应付该供方的货款可以根据规定的压款期减少一个月。
c. 本公司新产品开发时,该供方可享有优先研制和接受订单的待遇。
对于经综合考评,评审不合格且经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供方,本公司除没收其综合质量保证
金外,将逐步予以淘汰,并重新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