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设施管理标准(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健身设施管理标准(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
一、管理标准
(一)全民健身设施必须向社会开放,体育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市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充分发挥全民健身设施的效益。
(二)定期对全民健身设施的安全和卫生状况、设施完好程度、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
(三)制定全民健身设施管理办法,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加强对健身设施的管理。
发现健身设施存在质量问题及时进行修理,确保健身设施的安全使用。
(四)全民健身设施建成后,其产权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器材标志牌、功能牌和活动须知牌,并标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五)全民健身设施投入使用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占用其场地和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变其用途。
确因规划、布局调整等原因需要改变其性质、用途或场地面积的,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同类地段先行择地新建,并不得低于原有规模和标准。
二、问题处置时限
全民健身设施破损、缺失、影响安全的,不需要采取施工性措施的,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需要采取施工性措施的,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若无法修复解决的,应按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