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建设:关于股东拟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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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活动有关信息对外传递、报送和使用的管理,推动外部信息使用人合规使用公司信息,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3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正在策划的重大事项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有权向公司要求报送信息的单位或人员,以及与公司有合作关系、基于业务开展需要要求公司提供信息的单位或人员。

外部信息使用人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与公司合作的金融机构及中介机构、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人员。

第四条公司及所属公司应明确向外部信息使用人传递、报送信息的流程,了解掌握外部信息使用人情况,并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登记在案备查。

第二章外部信息使用管理第五条公司及所属公司向外部信息使用人传递、报送信息应严格审批手续:(一)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提供公司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应由经办人员填写对外提供信息审批表(详见附件1),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总裁、公司董事长审批。

(二)所属公司对外提供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应由经办人员填写对外提供信息审批表(详见附件2),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所属公司总经理(总裁)审批同意,属于所属公司特别重大且未披露信息提供,须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总裁、公司董事长审批。

(三)公司及所属公司对外提供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在完成审批手续后,应及时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备案。

(四)公司及所属公司对外提供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应由经办人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即可对外提供。

泛海建设董事长逆市“增持” - 大众日报数字报-大众日报农村

泛海建设董事长逆市“增持” - 大众日报数字报-大众日报农村

房地产 市场近期低 迷是预料之 中的, 而且 调控政策短 期难以放 松, 地产板 块将继续面 临压力
缘于质押压力?
“ 远水”不解市内 “ 刚需”
“ 哪里降价了? ”在城阳区开 了多年出租车的朱旭日有些无奈。 近期一 直 在看房 子 的 朱旭 日对 岛 城房价下跌的说法并不认可。“ 市 区的房价依然很高,大北曲附近万 科 的房 子 起 价 就 在 每 平方 米 1 万 元以上。 ”朱旭日告诉导报记者。 朱旭 日对自 己准备购 置 的 第 一套住房格外用心,对城阳区的每 一个楼盘价位、周边设施等细节了 女儿都 3 岁了,得抓紧 如指掌。 “ 时间买套自己的房子。 ” 对于郊区房价的下跌,朱旭日 青岛风景的房子 两 个 并不心动。“ 月前 就 开 始 卖了, 价格是低, 但 是 买 了现在 没办 法 住 , 离 市 区 太 远, 周边 设 施 至少要 5 年 时 间 才 能 完善起 来, 孩子 上 幼儿园 面临 问题 。 买 了 做 长期投资还行, 但 是 无法 满足我们 这些刚性需 求 的 购房者。 ” 在城阳, 起价 8000 元 / 平方 米的房子已是低价位,但是对于工 薪阶层来说,首付和月供依然难以 承受。 “ 地段好的楼盘没有降价, 也很难降价。城阳一楼盘甚至打出 可与购房者签订保值协议的条件, 向 购 房者 保 证 购 房 后 3 年 内 楼盘 价值不会缩水。 你说房价能跌 吗? ”朱旭日说。 距离青岛 远 洋 风 景 直 线距离 不足 1000 米的鲁信含章花园则是 另一番景象, 这里显得有些冷清。 主推小户型、精装修的含章花园应 该正 是 购 房 刚性需 求消费 群 的 主 要目 标才 对, 但 是, 让刚性需 求购 房者遗憾的是,其房价依然坚挺。 该 楼盘 一 置 业 顾问递 给 导报 记者一份户型图之后,指给导报记 者看样板房的方向, 便不再过问, 任由看房者自己溜达。“ 现在出售 的是 第 3 期,61 平方 米 户型 的价 格为 1.53 万元 / 平方 米 ,96 平方 米 户型 的为 1.65 万元 / 平方 米 , 不分楼层,全部是一样的价格。 ” “ 开盘已经 一名置业顾问介绍 说, 好几个月了, 现在剩的也不多,买 不买你们自己考虑吧。 ” 置 业 顾问“爱 买 不 买 ”的 态 度让 由 东峰 有 些 感 慨 。 已 买 下 鲁 信 含章花园 2 期一 套 96 平房 子 的由 东峰 告 诉 导报记者, 含章花 园的一期开盘价为每平方 米 7000 到 9000 元, 二 期的价格 则 为 每 平 方米 1.4 万元左右,现在三期相同 户型 和面 积 的房 子 则到 每 平方 米 1.6 万元了。 “ 已经 售过几期项目 的开发商无需再通过低价、优惠追 求轰动效应, 不会再轻易降价,在 资金链能撑住的情况下,不会担心 销量。 ”

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二)

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二)

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二)甲方: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丙方: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已于2007年7月12日签订《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二)》。

现因丙方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方案具体实施安排调整的需要,协议三方同意于2007年12月8日签订本补充协议,并约定如下:第一条 释义1、武汉公司:在本补充协议中均指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证监会:系本补充协议中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简称。

3、丙方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指本补充协议中对丙方通过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甲方项下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的简称。

第二条 转让条件及内容协议各方确认,下列转让条件均已全部满足:1、甲方合法拥有武汉公司48%的股权。

2、甲方同意将上述武汉公司48%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丙方。

3、丙方已委托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武汉公司财务状况及股权对应的资产进行审计,并委托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武汉公司开发项目、股权及对应资产进行评估,已经确定了截止2007年6月30日武汉公司审计净资产和评估净值。

4、丙方同意受让上述武汉公司48%的股份,并且《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二)》已经获得丙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和丙方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三条 股权情况及定价依据协议各方确认:1、股权情况武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甲方持有武汉公司48%股份、乙方持有武汉公司4%股份、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武汉公司8%股份、丙方持有武汉公司20%股份,武汉市汉口机场迁建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武汉公司20%股份。

武汉公司负责开发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汉口王家墩机场范围内4002.1亩土地,规划建筑面积609.02万平方米。

本补充协议中甲方转让的股份为甲方持有的48%的武汉公司股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出资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2]102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出资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2]102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出资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出资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2]102号)各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单位、各基金管理公司:近一段时间,基金管理公司股东拟转让出资的现象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股东依法转让出资是一种正常的民事行为,受法律保护。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了基金市场的正常秩序。

基金业是一个需要高度规范和自律的行业,出资转让必须以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促进基金管理公司的长远发展为目标。

为维护基金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基金管理公司重大变更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2]10号)(以下简称《重大变更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现阶段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出资进行转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当事人出让或者受让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出资,应当遵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

基金管理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重大变更通知》及本通知的要求履行法律程序。

二、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对公司及全体基金投资人负有诚信义务。

在股东对基金管理公司出资进行转让期间,董事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恪尽职守,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三、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的受让方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实收资本不少于三亿元;(二)经营状况良好;(三)无不良记录;(四)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它条件。

受让方拟成为第一大股东的,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属于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二)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三)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它条件。

泛海建设: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14

泛海建设: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14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编号:2011-020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1年4月10日分别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2011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5名监事全部参加了表决。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大兴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大连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大连黄金山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特此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船舶股份转让协议6篇

船舶股份转让协议6篇

船舶股份转让协议6篇篇1船舶股份转让协议甲方:(股份转让方)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电话号码:邮箱:乙方:(股份受让方)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电话号码:邮箱:鉴于甲方持有船舶股份,现有意向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船舶股份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转让股权1.1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股权比例)的船舶股份无条件转让给乙方。

1.2 转让股份的具体数额为(具体数字),乙方应按照该比例支付相应的转让款额。

第二条交割时间与方式2.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于双方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后生效。

2.2 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后的(具体时间)内将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2.3 在收到转让款后,甲方应在(具体时间)内将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并将相关过户凭证交付给乙方。

第三条转让款的支付方式3.1 乙方应以(具体支付方式)支付转让款给甲方。

3.2 转让款的支付应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完成,甲方应提供有效的收款账号和信息。

第四条保证与陈述4.1 甲方保证其持有的船舶股份不存在债务纠纷或权属争议,且转让该股份不受任何限制。

4.2 甲方保证转让股份的真实性,并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股份。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若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6.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本协议的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事项7.1 本协议内容为双方真实意向的表达,具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时间)。

7.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日期:以上为船舶股份转让协议文本,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的各项内容,并实施协议的具体要求。

愿本协议为双方合作带来成功与发展。

泛海建设: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0-03-02

泛海建设: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0-03-02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公告编号:2010-016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出席审议本报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1.4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董事长卢志强先生、副董事长兼总裁李明海先生、首席财务总监匡文先生、资产财务管理总部总监陈研女士声明:保证本公司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2.1 基本情况简介股票简称泛海建设股票代码000046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国际商会大厦A座十六层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26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十五层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00004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电子信箱dsh@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陈家华张宇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十五层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国际商会大厦A座十六层电话(010)85110892 (0755)82985859 传真(010)65239086 (0755)82985859 电子信箱cjh@ zy@§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3.1 主要会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2009年2008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07年营业总收入2,378,997,770.24 1,419,547,881.28 67.59 4,208,159,805.02 利润总额587,750,148.97 295,918,048.70 98.62 1,024,852,752.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2,843,288.16 210,640,131.83 91.25 658,678,694.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7,796,851.75 214,980,956.75 89.69 651,419,237.6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35,621,974.26 -254,055,981.34 504.44 2,721,798,048.882009年末2008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07年末总资产22,740,909,302.54 19,821,858,906.56 14.73 18,646,336,813.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480,781,293.49 8,191,122,799.53 3.54 8,159,804,131.89 股本2,263,695,884.00 2,263,695,884.00 0.00 751,481,450.00 3.2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2009年2008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07年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 0.09 100.00 0.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8 0.09 100.00 0.44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元/股)0.18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 0.10 80.00 0.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3% 2.59% 2.24 8.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89% 2.77% 2.12 8.3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68 -0.11 518.18 3.622009年末2008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07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75 3.62 3.59 10.86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不适用单位:(人民币)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20,449.15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578,295.54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4,248,671.29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3,324,372.04所得税影响额1,527,734.13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36,556.64合计-4,953,563.59-3.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适用√不适用§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4.1 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报告期初报告期变动增减(+,-)报告期末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819,177,904 80.36%1,819,177,90480.36% 1.国家持股2.国有法人持股3.其他内资持股1,819,177,904 80.36%1,819,177,90480.36%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1,819,161,404 80.36%1,819,161,40480.36%境内自然人持股16,500 16,5004.外资持股其中:境外法人持股境外自然人持股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44,517,980 19.64%444,517,980 19.64% 1.人民币普通股444,517,980 19.64%444,517,980 19.6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4.其他三、股份总数2,263,695,884 100.00%2,263,695,884100.00%注:2009年度,公司没有发行新股、送股和公积金转股,因此公司股份无变化。

泛海控股:关联交易公告

泛海控股: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公告编号:2020-119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2月5日、2014年12月22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2014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火公司”)、原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公司”)继续委托公司关联方泛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集团”)负责北京泛海国际居住区项目1-4#地块、产业用地及配套用地拆迁安置等工程(以下简称“标的”)。

根据上述工程进展情况,2018年初,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星火公司、东风公司分别与泛海集团签订了《<项目工程合作合同>补充协议(二)》、《<项目工程合同>补充协议(二)》,即在2014年12月所签协议基础上对项目工期重新进行约定,暂定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项目全部代征绿地的拆迁及绿化工作,其他内容不变。

2019年1月2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与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房地产”)签署了《协议书》,武汉公司向融创房地产转让其持有的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剥离以下资产后的100%股权:(1)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御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2)泛海建设全资子公司东风公司持有的北京泛海国际居住区2#、3#地块的相关资产和负债。

上述股权转让已办理完毕,东风公司以及其持有的北京泛海国际居住区1#地块已转让给融创房地产,根据公司与融创房地产约定,剩余代征地块拆迁及绿化工程继续由公司承担。

《财务报表分析》课后习题参考答案

《财务报表分析》课后习题参考答案

《财务报表分析》课后习题参考答案第二章(P82)1.(1)A公司债权(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超过了资产总额的75%,规模过大,说明公司的货币资金、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在资产总额中不足25%。

(2)应收母公司款项达公司债权的80%以上,占公司资产总额的75%╳80%=60%。

如此庞大的关联交易债权值得怀疑,可能存在着转移资金、非法占用、操纵利润等行为。

(3)母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面临破产清算,意味着相应的债权不能收回或不能完全收回,将会使A公司遭受严重的资产损失,并将进一步导致公司严重亏损、资金周转困难、股票价格暴跌、公司形象严重受损。

2.存货积压可能是因为采购过多,也可能是因为生产过多而销路不畅。

不论是哪种原因,在近期来看,公司没有什么损失;即使是销路不畅,但可使公司流动资产增加,给人一种短期偿债能力增强的假象;并可使大量费用予以资产化,降低了当期的费用,从而使当期利润有良好表现。

从长期看,存货积压会导致资金占用增加、储存费用增加;若存货积压属于产成品销路不畅,则后果更为严重,未来会发生存货资产损失和亏损。

3.2005年科龙电器长期资产质量(1)固定资产。

部分设备严重老化,说明公司在较长一断时间内发展停滞,也缺乏技术进步;模具大量闲置,说明管理不到位,是采购有问题还是转产所致?不管什么原因造成闲置,都应及时加以处置减少损失。

至于部分公司停止经营,设备未能正常运转,可能与顾董事长出事、管理出现真空有关。

固定资产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产,固定资产质量低劣,会对公司未来的业绩产生消极的影响。

(2)无形资产。

商标价值在过去可能存在着高估。

这也反映了公司当时存在着管理问题。

我们知道,商标只有在购入或接受投资时才需入账。

因此,商标价值过去高估,现在贬值,将直接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诉讼中的土地使用权,是因为转让方并没有向其受让方付款,所以转让方可能并没有转让的权利。

这反映了转让涉及的三方可能都存在着管理问题。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编号:2010-042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分别于2009年7月13日和7月14日向交通银行武汉汉江支行借款合计人民币2亿元,根据《借款合同》,两笔借款分别将于2010年8月13日和2010年9月14日到期,每次应偿还人民币1亿元。

为积极配合武汉市政府市政建设,同时也为了促进武汉CBD区域更好发展,武汉公司将此两笔贷款用于代建101东辅道和103东段两条市政道路。

目前,两条道路建设进展顺利,已处于竣工验收阶段。

武汉公司为更好更快地进行项目开发建设,特向交通银行武汉汉江支行申请此两笔贷款展期一年,贷款条件不变,泛海建设需为此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董事会的表决情况2010年8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武汉公司该两笔贷款提供担保。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2月8日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36层法定代表人:韩晓生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对科技、文化、教育产业项目投资;建筑及装饰材料销售;基础设施建设(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8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

泛海建设: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首批激励对象行权股份解除限售的公告 2010-07-22

泛海建设: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首批激励对象行权股份解除限售的公告 2010-07-22

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0 年 7 月 21 日。
本次股权激励股票解除限售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
下:
一、有限售条件 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 股 3、其他内资持 股
其中:境内非 国有法人定向 发行限售持股
境内非国 有法人 IPO 前 发行限售持股
境内自然 人持股
其中:公 司股权激励限 售股
因首批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监事,上述股权激励限售股份解 除限售后,按《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
上述人员所持股份的 75%自动锁定。公司已于 2010 年 7 月 20 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限售手续,本次
2、境内上市的 外资股
3、境外55,884 100.00 0
0
特此公告。
2,278,655,884 100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 编号:2010-038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计划 首批激励对象行权股份解除限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激励对象行权所得的全部股份, 共计 14,960,000 股 A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565%。 ● 公司已于 2010 年 7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0 年 7 月 21 日。
公司 高管锁定股 4、外资持股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 公告编号:2008-004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本次股东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1.召开时间:2008年1月18日9:30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国际商会大厦A座2楼会议室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4.召集人: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卢志强先生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三、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532,410,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一、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1、关于选举卢志强出任董事同意532,410,971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了卢志强出任公司董事。

2、关于选举李明海出任董事同意532,410,971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了李明海出任公司董事。

3、关于选举黄翼云出任董事同意532,410,971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了黄翼云出任公司董事。

4、关于选举韩晓生出任董事同意532,410,971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了韩晓生出任公司董事。

5、关于选举郑东出任董事同意532,410,971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股权(票)转让涉税政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涉税行为指南-

股权(票)转让涉税政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涉税行为指南-

股权(票)转让涉税政策发布时间:2019-05-20 11:42: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一、企业所得税(一)居民企业1、一般性税务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三、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

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规定:“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四、……(三)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交易,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规定:“二、依法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主营项目(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若主营项目(业务)发生变化,应在当年汇算清缴时,按照变化后的主营项目(业务)重新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规定:一、关于内地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所得税问题……(二)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转让差价所得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
务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6.09.28
•【文号】证监公司字[2006]214号
•【施行日期】2006.09.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司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6]214号)
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豁免要约收购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报告》(泛建总字[2006]6号)收悉。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豁免你公司认购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4亿股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你公司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上述收购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2011汇发【19号文】

2011汇发【19号文】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发布时间:2011-05-27 文号:汇发〔2011〕19号来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打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为进一步明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号)管理原则和适用中的相关问题,简化操作流程,现将《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操作规程》(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操作规程(2009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09]77号)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项目表>的通知》(汇发[2010]43号)有关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与资金汇出核准、外汇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中具体业务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期限、实施机关、需提供的申请材料等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附件一:《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操作规程》——附件: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操作规程1.1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登记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2.《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号)3.《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商务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证监会、外汇局令2006第10号)4.其他相关法规审核材料1.书面申请;2.特殊目的公司登记注册文件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证明文件;3.《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4.境内企业权力机构同意境外融资的决议书(境内企业尚未设立的,提供境内权益所有人同意境外融资的书面说明);5.境内居民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拟境外融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的证明文件;6.在前述材料不能充分说明交易的真实性或申请材料之间的一致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11月12日晚间公告

11月12日晚间公告

11月12日晚间公告晚间股市公告是某一些财经网站自己组织采集的公告新闻,基于实事评论,以及当前形势给与客观点评。

10月12日都有哪些公告呢?下面xx整理了一些内容,提供给大家参阅。

10月12日晚间公告范文一双杰电气(300444):10月12日晚间公告表示,公司将在北京、广州两地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其中在北京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北杰新能,注册资本拟定为亿元;在广州市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南杰新能,注册资本拟定为亿元。

双杰电气方面表示,此举意在拓展公司在电力销售市场的相关业务,构建公司在配售电业务及增值服务的产业布局。

华海药业(600521):10月12日晚间发布公告,为了更好地推动公司的战略布局、构建华海药业医药健康生态圈,促进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与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盛宇投资”)共同发起设立一家医药健康投资管理公司,拓展医药健康领域的投资机会。

双方于20xx年10月11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华海药业和盛宇投资双方通过各自旗下的投资主体分别出资50%,合资设立医药健康投资管理公司(简称“投资管理公司”)。

该投资管理公司成立后,将作为后续相关医药健康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三年内资金管理规模将达到6亿元人民币,首期到位资金2 亿元人民币。

赛为智能(300044):12日晚公告,公司拟以亿元的价格收购开心人信息100%股权。

同时,公司拟配套募资不超过亿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标的公司iP授权使用及游戏开发建设项目以及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

作为支付对价,赛为智能拟向标的公司股东支付现金亿元并以元/股发行5829万股。

资料显示,开心人信息成立于20xx年,是一家综合型互联网互动娱乐公司,具体业务涉及移动网络游戏研运、社区平台服务。

开心人信息拥有国内知名的社交网络服务网站——开心网。

随着发展情况的变化,开心人信息近年来已成功转型并着力于发展游戏研发与发行业务,主要研发和运营的游戏为三国题材类的策略游戏《一统天下》、《三国群英传》等。

大连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丰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大连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丰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大连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丰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28【案件字号】(2020)辽02民终531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吕风波苏娓曾国救【审理法官】吕风波苏娓曾国救【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大连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丰【当事人】大连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丰【当事人-个人】董丰【当事人-公司】大连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柏卫东辽宁郡东律师事务所;孙莹辽宁昭明律师事务所;苏崭辽宁昭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柏卫东辽宁郡东律师事务所孙莹辽宁昭明律师事务所苏崭辽宁昭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柏卫东孙莹苏崭【代理律所】辽宁郡东律师事务所辽宁昭明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大连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被告】董丰【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上诉人大连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用人单位裁员"为由解除与被上诉人董丰的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过错管辖新证据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中,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证据。

对当事人二审争议的事实,本院认定如下:一审认定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上诉人大连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用人单位裁员"为由解除与被上诉人董丰的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经济性裁员是在劳动者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经济性裁员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做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需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

本案中,上诉人主张因解除7名劳动者的解除合同理由一致,应认定为一次性经济裁员,裁减人员比例符合法律规定。

经查,上诉人公司在进行裁员工作时,对裁减人员总数并没有统一的方案,其召开裁减人员专题会议、向工会报送裁员方案、工会讨论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均是分三次进行,每次相关文件均载明“本次裁员人员",现上诉人主张分三次裁减7人属一次性经济裁员与事实不符,本院对其主张不予采信。

泛海建设: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1-04-16

泛海建设: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1-04-16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立信大华核字[2011]288号关于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立信大华核字[2011]288号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建设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2010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10年度的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并于2011年4月15日签发了立信大华审字[2011]20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我所作为泛海建设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年度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规定,就泛海建设公司编制的201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以下简称“资金占用情况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资金占用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泛海建设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资金占用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所审计泛海建设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的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泛海建设公司实施截止2010年12月31日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资金占用情况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本专项说明不是对资金占用情况表所列示的各项资金占用的预计偿还金额和预计偿还时间做出的保证。

本专项说明是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泛海建设

泛海建设

营业收入从数据可以看出,该公司主要营业收入来自子公司的营业收入,母公司主要起到控制管理的作用。

来源:中国证券网性房地产在公司资产中的比例也将大幅增长。

随着国内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逐渐成熟,投资者希望更加全面客观地了解房地产企业资产的市场价值。

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准许企业选择对投资性房地产以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能够及时反映公司的变化,有利于向投资者客观反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更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其决策提供更有用的信息,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目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在扣除残值(原值的5%)后按40年平均推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对其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并以期末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在2007及2008年度可比报表中进行追溯调整。

二、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是目前国际通行的成熟方法,可以更加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价值,在今后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增多的情况下,有助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和资产情况。

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具备必要性。

公司目前持有和准备自行开发并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均位于重点城市的核心区域,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可以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具有可操作性。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董事会同意自2009年1月1日起对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1、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2007年报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增加公司2007年所有者权益1413万元,对2007年度末所有者权益影响比例为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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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公告编号:2011-039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持股情况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中国泛海”),持有本公司股份1,678,579,976股,占总股本的73.67%。

泛海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以下简称“泛海能源”),持有本公司股份140,581,428股,占总股本的6.17%。

泛海能源是与中国泛海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一致行动人。

二、拟转让股票情况
2011年5月18日,本公司接到中国泛海与泛海能源的联合告知函,因其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优化本公司股权结构,进一步拓展本公司在资本市场的成长空间,支持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中国泛海及泛海能源拟转让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计划自2011年5月23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本公司股份,出售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预计在5%以上。

中国泛海承诺在未来三年内,仍保持对本公司的绝对控股,并一如既往的支持本公司的经营发展,支持公司做大做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司将督促中国泛海和泛海能源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6号——解除限售》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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