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线状地物调查方法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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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线状地物图斑的构建方法
根据现有的资料以及正射影像图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可得,线状地物图斑可以用以下方法进行构建。把征地范围叠加在第三次全国为基础的行政界限,构成面状图斑;如果没有利用征地范围的需要对界桩范围进行实地调查,从而取代原来的征地范围,和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的行政界限共同形成面状图斑;若缺少可利用征地范围,实地当中也没有界桩范围,这时则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实物现状地物的状况对建筑区域的控制范围加以界定,然后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正射影像图上,进行叠加征地范围,由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査提供的行政界限共同形成面状图斑。
2)农村道路方面。农村道路的上线宽度明确指出必须要在8m以下,这限制了农村道路上的最大用地范围土地的使用。农村公路在国家公路网体系之外,主要目的是为农村农业生产所需的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第6条,根据路网的状态,公路可以分为乡村道路,县道路,省道路和国道。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的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也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进行规定的,因此村村通中的公路等村道不属于这一范围。但是由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的相关数据表明,在农村道路这一方面的新颖之处就在于,将村道归入到了公路的调查范围以内。在技术上,乡村道路可以与原来的国家公路网系统道路分开计算,因为乡村路的所有权仍被定义为镇集体,国家公路网系统的道路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两者之间没有交叉关系。
1目标任务
1.1主要目标
第三次土地调查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完善有关国家土地使用的基本数据,并根据第二次土地的数据的结果进行更详细的完善和划分。根据现有的准确和详细的国家土地使用情况以及自然资源的变化,可以进一步更新和改进土地调查,统计系统和监测系统,以实现信息管理和分享相关成果的目标。空间规划,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生态文明建设,供给侧结构改革,统一确权登记,土地和空间的生态修复,土地和空间规划系统的建设,空间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土地和空间使用的调节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
2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对线状地物调查的土地分类及内容变化
2.1线状地物调查土地分类的内容变化
1)铁路用地和公路方面。在第二次土地调查的设计中包括的土地,例如路垫,沟渠,桥梁,堤防和森林等用地的变更,成为包括沟渠,路垫,堤防,森林,桥梁等用地。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征地范围的相关标准划分更为明确,但是征地范围并不是按照地状地物中心线作为对称标准的。以公路举例来说,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593号)中的相关规定,从建筑物边缘至公路边沟外缘的距离,高速公路不得少于30m,国道公路要在20m以上,省道公路须在15m以上,县道公路须在10m以上,乡道公路则在5m以上,这些区域范围当中都是属于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划分范围,不能单一地遵循道路中心线来推算公路征地所需要的划线范围。通过这一要求也可以反映出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过程中,根据征地的范围所划定的铁路用地以及公路用地当中的其他地类是不合法的,比如农民耕种的土地,如果纳入了公路的征地范围之内,那么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就不能再将此区域归为耕地类型。
3)沟渠方面,一种是道路附近的雨水下水通道,另一个是通道,居民区和生产区将废水从封闭的管道输送到废水下水道中。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沟渠主要是指人工进行建设,北方宽度超过2m,南方宽度超过lm,主要用于引、排、灌等功能的水利设施渠道,包括:渠槽、渠堤、小型泵站等。
2.2可供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线状地物调查利用的资料分析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线状地物调查方法探讨
摘要:在开始第三次全国领土调查之前,有必要仔细研究和分析领土调查的技术规定与领土调查之间的差异。在第二和第三次区域调查中,根据有关土地用途分类差异的立法要求,研究数据的收集和使用,并开发合理而灵活的调查区域。这使得第三次全国土地测量工作能够按时完成。
关键词:全国土地调查;线狀地物;调查方法
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相关的年度变更资料中所反映的线状地物在比例尺方面会受到原调查底图的一定影响,比如通常都使用了1:10000的比例尺正向射影像图作为相关的调查底图,可能省去了很多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面积植物的相关线状地物。在地图上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反映的公路用地,铁路用地和线状地物和宽度要素不包括在征地范围内。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并没有对农村道路的上线宽度方面的限制,可能有一部分农村道路的上限要求已经超出了标准要求范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的很多机耕路,有可能已经升级并且修建成为了硬化村道,归入了农村养护公路的范围之内,这时要将其纳入到公路用地的调查范围以内。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的田坎定义的变化非常大,在平原地区中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资料包括了田坎地类,但是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没有这一类别划分。根据近几年的年度土地变更状况显示,线状地物中共同所有的农村沟渠、道路、田坎等并不是每次变更的重点所在,线状地物时效性基本上反应的都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完成之后的状况。由于坐标系统的转换,可能使得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的数据和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所获得的正射影像图数据无法进行套合。
1.2主要任务
目前,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在全国的范围之内使用遥感技术、地理信息技术、互联网测绘等相关技术,遵循国家相关的标准要求,使用基于正射影响图的现有数据,对土地所有权和土地类型进行现场调查,进行林业农田,草地,湿地,农场,工矿企业,服务业和住宅建筑,公共管理和对运输,公共服务,水体和水利设施以及其他有关土地分配的具体使用条件和全面了解。进一步细化调查耕地使用状况,对耕地的质量、分布数量以及构成等相关数据有全面而系统的掌握。调查低效的闲置土地情况,对城镇和开发区归属之内的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全面的排查。同时,需要对相关的自然资源专业进行同步调查,对所收集的信息进行一定的整合。建立国家、省、市、县4级区域范围自然资源分布、权属等信息的可查询调查数据库,并且进一步健全各级互联共享模式的网络化管理应用系统。进一步完善国土草原、水、森林和湿地等自然资源发生变动的统计调查以及全覆盖、全天候下的遥感监测和快速的更新系统模式。
2.3为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生产的正射影像图资料分析
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正射影像图有了具体的相关标准要求。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程度不同,因此现有的航空摄影资料分辨率、航天遥感以及时效性都会有所不同,生产所得的这些正射影像图用到的DEM资料网格精确度和实效性也会有所差别。以上所提及都使得正射影像图资料在精度和生产方面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类正射影像图资料在使用的过程中需要对其中有可能存在的缺陷问题进行及时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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