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义公案小说的平民文学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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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义公案小说的平民文学色彩
摘要:清代中后期,侠义小说与公案小说合流,形成了侠义公案小说。

这类小说是在民间艺人说唱底本的基础上加工而成的,是一种平民消闲文学。

本文试就侠义公案小说中侠客形象世俗化、清官形象人性化、侠客与清官结盟三个方面揭示其所具有的平民文学色彩。

关键词:侠义公案小说;侠客;清官
中国的侠义、公案小说,原分两途。

至清代中后期,大约从嘉庆年间一直到20世纪初,小说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种重要的文学现象,即“侠义小说”与“公案小说”合流。

以《施公案》、《三侠五义》为代表,一种新的小说创作模式出现,形成了章回体的长篇侠义公案小说,成为中国古典小说的一种独特的表现形式,风靡一时。

清代侠义公案小说一般都先有故事在民间流传,经过评话家的效衍、戏曲家的剪裁,不断添枝加叶,充实内容,最后在民间艺人说唱底本的基础上,进行记录、改编,才整理成书的。

问世最早的侠义公案小说《施公案》,就是在说唱基础上加工、改写而成的。

清陈康祺在《郎潜纪闻二笔》记载到:“少时即闻乡里父老言施世纶为清官。

人都后则闻院曲盲词,有演唱其政绩者。

盖由小说中刻有《施公案》一书,比公为宋之包孝肃、明之海忠介,故俗口流传,至今不泯也。

……公平生摇力在‘不侮鳃寡,不畏强御’二语。

盖二百年茅檐妇孺之口,不尽无凭也。

”鲁迅先生对侠义公案小说的成书过程也有所论述:“《三侠五义》及其续书,绘声状物,甚有平话习气,《儿女英雄传》亦然。

郭广瑞序《永庆升平》云,‘余少游四海,尝听评词演《永庆升平》一书,……国初以来,有此实事流传。

咸丰年间有姜振名先生,乃评谈今古之人,尝演说此书,未能有人刊刻,传流于世。

余长听哈辅源先生演说,熟记在心,闲暇之时,录成四卷。

……’《小五义》序亦谓与《三侠五义》皆石玉昆原稿,得之其徒,则石玉昆殆亦威丰时说话人,与姜振名各专一种故事。

文康习闻说书,拟其口吻,于是《儿女英雄传》遂亦特有‘演说’流风。


⑴这些都说明大多数侠义公案小说与说唱艺术有非常密切的联系。

说唱艺术是一种民间文艺,它根植于民间,并且到清代达到繁荣,广泛地流传于民间,成为当时社会中下层平民百姓的主要娱乐方式,受到普遍的欢迎。

说唱艺术注重的是娱乐和消遣,流露的是广大中下层平民的思想和情趣。

所以受说唱艺术的影响,清代的侠义公案小说表现出俗的特点,它主要用来供一般人娱乐消遣,讲究情节的惊险刺激,在思想上淡化了意识形态因素,所宣扬的不过是一般平民百姓都能接受,为官府所认同的忠孝节义等伦理道德观念。

正如胡适先生所言:“北方的评话小说可以算是民间的文学,能使无数平民听了不肯放下,看了不肯放下;但著书的人多半没有什么深刻的见解……所以只能成一种平民的消闲文学。

”⑵清代侠义公案小说这种平民文学色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侠客形象世俗化
侠义公案小说中塑造了形形色色的侠客形象,但与前代文学中’侠客形象已经有很大的不同。

司马迁概括了游侠的精神特征:”今游侠,其行虽不轨於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焉,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

”⑶唐人小说中的侠客往往行侠后便飘然远逝,具有“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的风度与气骨。

唐传奇及其以前的文学作品中的侠客大多出于文人之手,寄托了文人理想,他们傲视权贵,蔑视王侯,行侠仗义,轻视名利,具有洒脱不羁的自由人格。

到了清代,传统的功名思想和正统的皇权思想早已深植于人们的思想当中,他们喜欢的艺术形式也必然受这种思想的影响。

而侠义公案小说多出于说书艺人或者下层文人之手,它流露的正是广大平民的思想,并且“时去明亡已久远,说书之地又为北京,其先又屡平内乱,游民辄以从军得功名,归耀其乡里,亦甚动野人歆羡”。

⑴所以和平民一样,侠义公案小说中的侠客对功名利禄的追求毫不讳言。

正如陈平原指出的:“从唐代豪侠小说中的侠,到清代侠义公案小说中的侠,最大的转变是打斗本领的人间化与思想感情的世俗化。

”⑷我们抛开或飞剑斗法,或实刀真枪的打斗不谈,这里“思想感情的世俗化”的最重要的表现,便是清代侠义公案小说中的侠客们坦诚地表达自己对世俗功名的热衷与艳羡,信奉“习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希望凭借一刀一枪,来博得荣耀门庭、封妻荫子。

如《施公案》中黄天霸的一段话“我天霸为老爷,伤却江湖朋友,四海忘交。

此时为爷,镖打天虬;天雕着伤自刎。

小的今不顾人之秽骂,愧见天下弟兄。

小的为老爷,只为图名上进”,施仕纶也常以此来笼络侠客“今义士若肯相随,汝几件功劳,施某定然启奏当今主上重用,豪杰自不愁身荣贵显”。


侠义公案小说中的侠客不仅有对功名利禄的追求,而且与广大平民一样有着世俗的正统思想。

《三侠五义》中的南侠展昭,性格本来疏阔大方,“流迹漂萍,原无定向”,后来得包公提携为“四品带刀护卫”后,便要回乡祭祖了。

他对身边的仆人说:“我告诉你,只因为我做了官,如今特特的告假回乡祭祖。

”第二天,“换了四品服色,起了高头大马”,乡里众人“谁不羡慕,谁不欢喜”?⑹展昭的这一举动正是“富贵不还乡,如衣锦夜行”思想的生动体现。

此外这些侠客还有同普通人一样的人生顾虑。

《施公案后传》第九十一回,侠客计全施规劝何路通的一段话颇具代表性:“想你我幼年之间,不务正业,打劫为生,空混了半生,年纪都不小了,须当想个养老的主意,才能保得住,收个结果,……你我也老了,王法也紧了,这时候,想不出个收场结果来,也枉了一世男子。

”⑸可见,侠义公案小说中的侠客已是广大市井细民心目中的侠客,带有浓厚的世俗气。

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这类小说具有平民文学的特点。

二、清官形象人性化
鲁迅在《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中曾指出清代公案侠义小说“其事实虽然来自《龙图公案》,而源流则仍出于《水浒》”。

可见《龙图公案》在题材、人物、情节等方面对此类小说有深远影响,正如刘保绵所讲:“《龙图公案》对于后来如清人的《彭公案》、《施公案》、《刘公案》等影响是很大的。

它们凡是写到断狱
的部分,什九都利用《龙图公案》来改头换面写进去。

”单就人物形象的塑造来说清代公案侠义小说中的清官形象如包拯、施仕纶、彭朋等,虽然经历不同,他们却都是清正廉明,断案如神,执法如山。

他们属同一种人物模式,与明代公案小说中的包拯、海瑞有一脉相承的关系。

但也看到清代侠义公案小说中的清官形象有新的变化。

长期以来,清官形象一直是公正无私、刚正不阿的,他们具有神化和模式化的特点。

传说中的包公就是一个“日断阳,夜断阴”的半神的人。

一句话,清官是民间社会的平民百姓为自己创造的理想官吏,也是平民百姓以自己的心灵和情感来供奉的“神”。

平民百姓寄希望于清官身上,希望他们身上能表现平民的利益,站在平民的立场上替百姓说话。

出自说书艺人或者下层文人之手的侠义公案小说要考虑到清官的性格模式和行为取向首先要符合民众的心理期待,然后要符合读者要情节曲折、思想感情更加平民化的要求。

因此,侠义公案小说中的清官有了新的变化,他们不再一味地铁面无私、刚直不阿,身上不再有那么多神的品格,相比之下多了许多“人”的气息。

《施公案》中施仕纶不仅“五行甚陋”,而且还“跋一足,缺耳、凸背、小鸡胸,细腰,左膀不得劲,头里看他走路,就是踞脚,身材瘦小,不甚威风”。

施公的这副长相常被人嘲笑,如第一百四十三回:“恶棍叼着烟袋,手把鹌鹑,叫声:‘麻子,都姓什么?……’施公闻说,暗道:‘好哇,施某做官,越发体面咧!又有人叫起麻子来了。

……”’施公不再是个威风凛凛的青天大老爷,而已完全是个普通人,而且有着普通人为官是体面的事的思想。

他也关心自己的顶戴、性命。

如第四十回“施公也怕关升同州官、众儒怀仇报复,恐有不便。

堂毕,写封家书,一来与老太爷祝寿;二来也要保自己头巾”。

在前往山东放粮的路上遇到贼寇被劫,剥去衣服,绑在柱子上“登时将贤臣吓得眼似銮铃,面貌失色,直往外瞧。

心中暗暗叫道:‘壮士呀,我的命知在眼前,你怎么还不见到?早知今日有祸,虽然渴死,也不叫你取水。

纵然困死,也要挣扎着前行,赶过此处,何致今朝废命”’。

⑸《三侠五义》第十四回,项福受安乐侯庞昱指使行刺包公被擒后,包公竞满脸笑容,一口一个“雄壮的勇士”,“堪称勇烈英雄”,并自称“求贤若渴,见了此等英雄,焉有不爱之理,况我与壮士又无仇恨,他如何肯害我,这无非是受小人的捉弄”。

包公深谙学武之人注重气节的心理,知道光凭严刑拷打是不会让项福屈服的,只能以柔制刚。

果然一番话说得项福“不由良心发现,暗暗夸道:‘闻听人说,包公正直,又目识英雄,果不虚传。

’一翻身,扑倒在地”,将庞显命他行刺之事一一说出,并答应做证。

最后项福作完证,包公便“一拍堂木,喝道:‘你这背反的奴才!本阁乃奉命钦差,你擅敢前来行刺。

行刺钦差,即是叛朝廷,还说无罪?尚敢求生么?”包公陈州查贩,为非作歹的安乐侯庞昱被押到堂上,“包公见他项带铁锁,连忙吩咐道:‘你等太不晓事,侯爷如何锁得?还不与我卸去。

”庞昱要对包公下跪,“包公道:‘不要如此。

虽则不可以私废公,然而我与太师有师生之谊,你我乃年家兄弟,有通家之好,……务要实实说来,大家方有计较。

”⑹这里的包公已经多了几分心计和圆滑。

可见,在侠义公案小说中清官与普通人一样有对自己现实处境的考虑,在他们身上可以看到普通人的影子。

三、侠客与清官结盟是民间思考的理想结局
鲁迅先生曾明确指出《施公案》、《七侠五义》、《彭公案》等小说“源流则仍出于《水浒》”,“较有《水浒》余韵”。

《水浒传》问世后,出于对梁山好汉的热爱,人们开始关心豪侠们的个人遭际,也在思考统治当局应不应该启用草泽英雄保国安民。

于是,围绕着《水浒传》的结局问题,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封建意识浓厚的文人,如金圣叹、俞万春等,认为治理国家只能是帝王将相的事,无论朝政怎样黑暗,平民百姓也不得过问。

因此,他们反对《水浒传》的招安结局,主张将宋江等人斩尽杀绝。

而封建意识相对淡薄的下层民众,又深为朝廷辜负了这支忠义之师感到愤慨,千方百计要为他们找到合法的地位。

然而,他们也不可能完全冲破封建正统观念,让侠客们推翻腐败的封建王朝,而是想让朝廷和侠客处于两全的地位。

所以“英雄要想不落魄江湖,就得投靠明主;要想位极人臣,就得既忠且义——这一古老中国的‘国情’,已为甚多英雄传奇所再三诠释”。

“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令现代人羡慕不已的真正侠客,日子是很不好的。

任何一个统治集团,都不会允许(更谈不上欢迎)侠客与其争权威与民心;对这些‘以匹夫之细窃杀生权’(《汉书·游侠传》)的侠客,要不诛杀,要不收买,没有第三种选择。

除非揭竿而起另立新朝,想建功立业就得与当权者合作。

”⑷长期以来,中国人形成了一种仰慕清官、崇拜侠客的心理,执法严明的清官,和“犯禁”的侠客,都以主持正义、除暴安良、惩恶扬善为己任,从而成为那些饱受压迫凌辱的下层百姓的救星。

让统治阶级中比较开明的清官启用侠客,既能为安邦定国增加一支生力军,又能为侠客找到合法的地位。

于是,人们从《水浒传》的招安结局出发,寻求到了一种既被官方认可,又不破坏群侠身上的侠义精神的理想结局——侠客与清官结盟。

这种结盟是民问大多数人的心情所寄托的,符合平民的心理期待,又满足了人们喜爱大团圆结局的心理。

从以上三个方面体现出侠义公案小说具有浓厚的平民文学色彩。

无怪乎鲁迅先生说:”是侠义小说在清,正接宋人话本正脉,固平民文学之历七百余年而再兴者也。

”⑴
[参考文献]
[1]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185-186。

[2]胡适,胡适文集·五十年来之中国文学[A],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

[3][汉]司马迁,史记·游侠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2003:3181。

[4]陈平原,千古文人侠客梦[M],北京:新世纪出版社,2002:55。

[5][清]无名氏,施公案[M],北京:大众文艺出版社,2002。

[6][清]石玉昆,三侠五义[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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