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审改办、区审批中心《金山区2004年企业联合年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审改办、区审批中心《金山区2004年企业联合年检的实施意见》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
•【公布日期】2004.03.10
•【字号】金府办[2004]11号
•【施行日期】2004.03.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审改办、区审批中心《金山区2004年企业联合年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府办〔2004〕11号)
区有关部门:
区审改办、区审批中心制定的《金山区2004年企业联合年检的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三月十日
金山区2004年企业联合年检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2003]2号文件精神,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转变工作作风,减少年检环节,简化年检程序,提高政府职能部门的办事效率,优化投资服务环境,结合金山实际,现就2004年企业联合年检,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
实施企业联合年检是进一步改善金山投资环境,转变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作风,减少年检环节,简化年检程序,缩短年检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加快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手段。
二、范围
(一)凡注册企业登记在金山区内的实地型企业、注册型企业和贸易型企业;
(二)“三资”企业;
(三)其它确实需要联合年检的特殊性企业。
三、年检部门
参加年检的部门为:工商分局、外经委、建委、科委、公安分局、商旅委、文广局、卫生局、海关、外汇管理、财政局、税务局、经委、质量技监局等。
四、组织形式
成立金山区企业联合年检协调工作小组,由上述14个部门的分管领导作为协调工作小组成员,区审批中心为牵头部门,负责联合年检工作的协调和监督。
五、形式和方法
联检的形式:“一站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核、限时办结、一口收费”,分别设立发表咨询窗口、受理发证照窗口和收费窗口。
联检的方法:
(一)联合年检(集中办公)
(二)设点联合年检(分设若干个联检站)
(三)网上年检(区工商分局)
具体分为内资企业联合年检和外资企业联合年检
内资企业联合年检:由区工商分局牵头,8个相关部门派员集中办公联合年检。
外资企业联合年检:由区外经委牵头,7个相关部门派员集中办公联合年检。
六、时间和地点
联合年检的时间:每年的1月-4月
联合年检的地点:区审批中心,区工商分局,各经济小区
七、联合年检的责任
(一)联合年检由牵头部门负责实施,其他各部门密切配合,做到工作到位和人员到位;
(二)联合年检的所需材料,做到资源共享;
(三)对联合年检的企业,做到不错、不漏、不重复、公开、公正、公平年检原则。
金山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金山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二○○四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