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端午节及旅游旺季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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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旅游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7.28•【文号】旅游明电[2011]20号•【施行日期】2011.07.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旅游明电〔2011〕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近期,我国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目前,正值暑期旅游旺季,又多发极端天气,特别是入汛以来强对流天气已在多地引发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极易出现游客滞留、道路交通拥挤、旅游用车短缺、司机疲劳等情况,旅游安全保障压力增大。

进入5月以来,接连发生多起恶性涉旅交通等安全事故。

5月6日,陕西一旅游团在咸阳发生7人死亡、20余人受伤的交通事故;5月7日,四川一旅游团在赴九寨沟途中发生3人死亡、5人重伤的交通事故;5月9日,青海一旅游团发生3人死亡、3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7月2日,内蒙一旅游团在山西忻州发生6人死亡、4人重伤的交通事故;7月25日,安徽天柱山景区因强雷暴天气,致游客遭雷击3死3伤。

另外,河北、内蒙、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安徽、山东、广东、海南、湖南、贵州、西藏、宁夏等地也先后发生了造成人员伤亡的涉旅交通和其他安全事故,给游客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为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保障,防范重特大涉旅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迅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各地要汲取以上事故的教训,立即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委会明电〔2011〕36号)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务求取得实效。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旅游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4.01•【文号】旅办发[2011]36号•【施行日期】2011.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1]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为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即将到来的“清明”、“五一”、“端午”等小长假的旅游安全工作,保障旅游者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清当前旅游安全工作严峻形势。

今年以来中东北非地区局势动荡、日本特大地震等境外突发事件频发,对我出境旅游带来不利影响;同时,随着清明、“五一”和端午小长假及春季旅游旺季的来临,旅游安全工作压力进一步增大。

各地要认清形势,牢固树立“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的理念,切实增强进一步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地要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要督促企业针对自身旅游接待特点,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立旅游接待活动全过程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并根据风险情况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应急知识培训。

要监督旅行社依法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引导其他旅游企业购买相应责任保险,化解突发事件给企业发展和游客带来的损失。

三、强化联合检查及隐患排查。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深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联合检查督查,形成监管合力。

针对即将到来的旅游旺季及春季旅游市场特点,重点做好旅游消防、旅游餐饮、旅行社用车等重点环节及大型游览游乐设施、客流集中区域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

四、加强安全引导和宣传。

各地要针对灾害性天气、传染病疫情等影响旅游安全的因素,及时广泛发布出游安全提示,引导游客主动防范规避风险。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提升假日及高峰期旅游供给品质的指导意见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提升假日及高峰期旅游供给品质的指导意见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提升假日及高峰期旅游供给品质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日期】2018.11.25•【文号】文旅资源发〔2018〕100号•【施行日期】2018.11.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假日旅游正文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提升假日及高峰期旅游供给品质的指导意见文旅资源发〔2018〕1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商务局(旅游局):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围绕满足人民群众旅游消费需求,着力扩大旅游产品供给,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旅游综合效益和市场满意度明显提升。

但随着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假日及高峰期旅游出行难、停车难、入园难、赏景难、如厕难等问题依然突出,直接影响到广大游客的体验度和舒适度。

为有效提升假日及高峰期旅游供给品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大众旅游消费特征,面向全域旅游发展需求,大力推进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准确把握假日及高峰期旅游集中消费规律,有效加强调控引导,推进优质供给、弹性供给、有效供给,切实提升旅游资源开发、产品建设和服务管理水平,持续推动我国旅游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一)以民为本,服务为要。

把握假日及高峰期旅游时段集中、游客集中、消费集中、承载集中、压力集中的规律特征,因势利导、主动适应,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把满足广大游客对旅游美好生活的消费需求作为核心目标,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切实深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服务效果。

(二)标本兼治,由标及本。

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突出短板弱项,有效施策应对,加大假日及高峰期旅游产品弹性供给,通过增加临时设施、及时引导分流、增加人员力量、延长游览开放时间等有效手段,整合配置多方资源,努力提升游客的体验度、舒适度。

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景区旺季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景区旺季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景区旺季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旅游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5.11•【文号】旅办发[2012]226号•【施行日期】2012.05.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景区管理,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景区旺季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通知(旅办发[2012]2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旅游旺季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促进旅游景区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提升旅游景区管理水平,现就旅游景区旺季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以充足准备,做好旅游景区旺季的各项工作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景区要高度重视旅游景区旺季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做好旅游景区服务质量与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科学谋划、及早部署,以充足的准备面对旅游景区旺季市场到来。

景区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岗位、落实到责任人。

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调动旅游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以最好的精神状态、最大的工作热情、最高的工作标准、最优的服务质量,认真履行为游客服务的职责,切实做好旅游旺季景区服务与旅游安全工作。

二、以游客为本,落实景区服务标准规范各级旅游景区要坚持以游客为本,优化游览秩序、完善游览设施、丰富服务内容、提升管理水平,落实景区服务标准规范。

景区要全面检查和落实各类旅游接待设施设备的运行质量,加强游客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等功能设施的维护管理,保持景区内公共服务设施齐备、完好,规模满足旺季游客需求,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旺季旅游景区接待服务工作。

要切实加强景区软件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执行景区质量等级标准,关注游客体验,建立游客服务评价反馈机制,积极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认真、及时、有效处理游客投诉。

三、防止片面追求门票价格,树立诚信经营旅游景区形象各级旅游景区要依靠提升品质、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在坚持以游客为本的前提下,走复合经营的道路,延伸旅游景区产业链,寻求旅游景区发展的综合效益,切实减少景区对门票收入的过度依赖,防止片面追求门票价格,使景区在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上取得进展,切实使生态受保护,游客得实惠,景区获发展。

[监理安全通知单]关于做好端午节期间以及夏季高温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24052

[监理安全通知单]关于做好端午节期间以及夏季高温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24052
6、加强工程车辆管理,雨天注意行车安全,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现象;
7、在高温日照天气,应合理安排施工人员作息时间,要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或轮换作业的办法,避免烈日下暴晒、疲劳作业,防止人员中暑;
8、高处作业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作业后的工具、零部件要及时清理,避免大风吹落对人员砸伤;在雷雨大风期间,各工地要停止室外施工,禁止高空作业;安全员在大风天气要经常巡查,查看门窗是否关闭,标志标牌、高处是否有易吹落的物品,必要时及时切断电源;台风登陆期间,密切注意人员去向动态,尽量不要安排人员外出。现场材料堆放要采取防台风措施,防止台风吹散吹飞对人员造成伤害;
2、各参建单位务必做好雷雨高温台风等恶劣天气下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传授应急救护知识,提高自救互助的能力。
3、密切关注了解天气预报、掌握气象走势,统筹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提前准备雨季防护设备,防止暴风雨突然袭击对施工人员的伤害。
4、雷雨汛期安全生产的重点是做好防洪、防潮、防雷击、防触电、防中暑、防坠落、防坍塌等工作。雨后要检查各类施工设施是否安全、电器设备是否漏电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方可施工。并注意雨后湿滑造成的安全隐患,设备材料搬运时要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人员摔伤或损坏设备。
监理单位名称:XXX管理咨4年5月28日
每年5月至10月份是高温雷雨季节,高温、强降雨、强台风的恶劣天气频繁,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增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加大。为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请各施工单位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到早准备、早安排、早检查、早落实,按以下要求切实做好高温雨季汛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观念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小度写范文某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端午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模板

小度写范文某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端午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模板

某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端午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各涉旅企业:端午将至,为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出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营造愉快和谐的节日旅游气氛,按照达州市旅游局,万源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委会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以“安全发展”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产理念,高度重视“端午”节假日旅游各项工作。

要加强对节日旅游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及早部署,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工作进度,统筹安排好假日旅游各项保障措施。

要认真落实“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制度、“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节日期间平安、有序。

二、加强隐患排查,确保工作落实(一)A级景区。

各A级景区在节日前要组织力量对景区内所有旅游接待设施、游乐设备、消防器材、食品卫生、警示标牌、漂流船筏、道路交通、森林防火、边坡落石、地质灾害等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查找出来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健全排查和整改台账,做到记录在档。

(二)星级旅游饭店、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

各相关单位业主要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开展节前安全宣教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感。

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自查锅炉、压力管道、电路、安全通道、火(电、气)源、电梯、消防设施设备和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和整改,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游客和自身安全。

(三)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旅游法》相关规定,为游客缴足保险金,提前制定符合安全规定的团队运行计划,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不得对游客安排具有危险性的游览和参与项目,与游客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旅游合同;旅行社在发布旅游广告时要严格遵守《四川旅游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旅游价格、路线、标准等旅游产品做真实宣传;在租用旅游车辆时要选择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运输公司,并签订运输合同;旅行社要加强对导游人员的教育,带团导游必须掌握旅游接待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游客安排安全食、宿;旅行社要开展文明服务,倡导文明旅游,引导游客文明旅行、文明消费,形成文明旅游新风尚。

关于加强旅游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旅游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旅游安全管理的通知各级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公民:近年来,我国旅游业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旅游活动中。

旅游带来了愉悦和快乐,同时也伴随着一些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广大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我们特发出此通知,加强旅游安全管理,确保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

首先,加强对旅游企业的监管。

旅游企业作为旅游行业的主要经营主体,负有重要责任。

我们将加强对旅游企业的注册和经营许可审查,严格审核旅游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

对于存在诸如安全设施不完备、员工素质低下等问题严重的企业,将采取限制经营或撤销经营许可证等措施,以保护游客的安全。

其次,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

我们将加强与气象、安监、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及时了解天气变化、自然灾害等各类风险信息,并及时发布旅游安全预警,提醒游客注意安全,不赴危险区域旅游。

同时,各旅游企业也应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对突发事件做好应对准备,确保游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再次,提高社会公众的旅游安全意识。

旅游安全不仅仅是旅游企业和管理部门的责任,也是广大游客的责任。

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的旅游安全意识,引导游客遵守旅游规章制度,讲究个人安全防范意识。

同时,我们也将鼓励旅游企业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最后,整合旅游安全资源,强化协作机制。

我们将积极组织旅游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活动,将各级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的力量有效整合起来,形成旅游安全管理的合力。

在旅游安全事件发生时,各部门应快速协作,迅速反应,有效处置,最大化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综上所述,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是保障游客安全、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们呼吁广大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和游客一起努力,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环境,让每一位游客都能留下美好的旅游回忆。

感谢各级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和公民对旅游安全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期待各方共同努力,共同创造一个更加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

关于做好端午节假期旅游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端午节假期旅游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端午节假期旅游工作的通知各成员单位、各旅游经营单位:20**年端午小长假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假日旅游各项工作,实现我县假日旅游工作“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让广大游客和市民高兴出游,满意回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端午节期间是人们出游的又一高峰时段,短线游、自驾游、探亲游、乡村游等短途休闲游览深受欢迎。

县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各旅游经营单位要认真总结春节、五一假期旅游工作的成功做法,针对端午节出游特点,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穿于假日工作的始终,及早安排,落实措施,杜绝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要重点针对**景区水上游乐、旅游道路交通、景区森林防火、食品卫生、公共集散场所、旅游经营设施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督促进行整改。

各旅游企业要认真开展旅游安全自查自纠,加强对景区内的各种设施设备、风险性游览项目的检查,做好防范预案,强化工作措施。

各宾馆、饭店、农家乐要认真开展安全排查,改善服务设施设备,落实饮食卫生的相关规定,确保食品安全不出现问题。

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文旅局要规范旅游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对各类旅游行为进行行业监管执法巡查,积极受理和处理旅游投诉。

市场监管局要重点加强城区、景区及主要交通沿线的市场管理,严肃查处无证照经营、强买强卖、围追兜售、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交警大队要加强交通疏导,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顺畅。

公安局要抓好治安管理。

综合执法局要继续牵头做好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兜售等违法经营行为的治理,确保城区秩序良好。

住建、环卫局要加大城区保洁力度,营造卫生县城。

交通局要加大对旅游道路的环境整治,填补道路坑槽,确保旅游道路畅通。

各景区要在节日期间组织开展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节日文化生活。

要做好游客接待,搞好高峰时段游客分流,营造文明有序的游览秩序和氛围。

**镇、坊镇要围绕乡村旅游服务,抓好村镇、街道环境整治,规范农家乐的服务管理。

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旅游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0.07.10•【文号】•【施行日期】2000.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旅游行业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和加强旅游安全工作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旅游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负起旅游安全工作的责任。

今年以来,全行业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就做好经常性的旅游安全工作和“黄金周”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认真作了部署,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取得了一定成效。

特别是“五一”黄金周期间,几千万人出游,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受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肯定。

但是,旅游行业的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旅游饭店、景区、车船公司本身存在的安全隐患较多;旅游接待工作涉及面宽的特点,又把旅游安全状况与其他相关方面的安全状况紧密联系在一起。

目前,全国国内旅游已进入暑期旺季,具有一定风险的漂流、登山、湖海游泳等旅游活动将明显增多,进一步加大了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责任。

各级旅游部门和各旅游经营单位,必须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批示以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旅游安全工作,并从组织上、制度上、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重大、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立即开展一次旅游安全大检查,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认真进行检查和整改。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全行业要立即行政起来,开展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旅游安全大检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立即作出动员部署,不留死角;各级旅游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留隐患。

深圳市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雨季及“五一”、端午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深圳市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雨季及“五一”、端午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深圳市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雨季及“五一”、端午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旅游局•【公布日期】2009.04.22•【字号】深旅行管[2009]36号•【施行日期】2009.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雨季及“五一”、端午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深旅行管〔2009〕36号)各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目前正值雨季,我国部分地区迎来了强降水过程。

国家旅游局提示广大旅游接待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切实落实防范措施。

近日,深圳市海外国际旅行社组织的团队广惠高速博罗县境内发生了“4·18”交通安全事故,同时,今年“五一”及端午节小长假即将来临,为严防暴雨、大暴雨等气象灾害以及其他灾害引发旅游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五一”、端午节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安全工作作为当前旅游工作的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

“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

各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切实把旅游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切实做到“三个必须,三个坚决”:即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旅游安全的错误思想;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畏难情绪,把旅游安全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遏制各类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要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制,切实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预防与处置措施。

安全工作关乎人身、财产的切身利益。

各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切实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预防与处置的规章制度,并将各项制度转化为层层落实的具体的措施,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

(一)要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演练工作。

各旅行社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旅游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有针对性地组织旅游安全尤其是交通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处置培训演练,组织有关法规和应急预案的培训,增强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行业与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员工尤其是领队和导游人员以及游客的旅游安全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

文旅部节假日放假通知模板

文旅部节假日放假通知模板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部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节假日放假安排如下:一、放假时间1. 春节:1月22日至1月28日,共7天。

1月29日(星期日)上班,1月30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2. 清明节:4月5日(星期三)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4月6日(星期四)起正常上班。

3. 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3日,共5天。

5月4日(星期四)起正常上班。

4. 端午节:6月3日至6月5日,共3天。

6月6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5. 中秋节:9月29日至9月30日,共2天。

10月1日(星期日)起正常上班。

6. 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共7天。

10月8日(星期日)起正常上班。

二、工作安排1. 值班安排:各部门、各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值班安排,确保假期期间重要工作的正常开展。

值班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2. 安全防范: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假期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人员、财产和设备安全。

特别要加强旅游安全、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管理。

3. 疫情防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假期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 公务接待:各部门、各单位在假期期间应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坚决杜绝铺张浪费。

5. 公务用车:假期期间,公务用车应严格按相关规定使用,不得违规使用。

三、其他事项1. 休假待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合理安排职工休假,确保职工合法权益。

2. 假期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合理安排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3. 信息报送: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假期期间的各项工作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确保假期期间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特此通知。

文旅部2023年X月X日。

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端午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黑旅办发〔2017〕63号

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端午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黑旅办发〔2017〕63号

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端午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正文:----------------------------------------------------------------------------------------------------------------------------------------------------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端午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黑旅办发〔2017〕63号各市(行署)旅游委(局),省森林旅游管理局、省农垦总局旅游局,绥芬河、抚远市旅游局:端午节将至,为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和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假日旅游工作,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文明”的目标,结合省旅游委《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做好清明节等假日相关工作的通知》(黑旅办发〔2017〕33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端午节假日旅游工作要求如下:一、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2017年清明节前夕,国家旅游局下发了《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等假日相关工作的通知》,首次将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等假日纳入假日旅游工作范畴,并提出了工作要求。

清明和“五一”假日期间,国家旅游局组织工作人员对部分省市的假日旅游工作进行了抽查。

我省各市地在省旅游委的统一组织下,较好地完成了清明和“五一”假日相关的工作。

端午节将至,请各单位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省旅游委《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做好清明节等假日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确保假日旅游工作安全有序端午节期间,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切实加强旅游安全与应急工作,开展旅游安全检查,明确任务、细化分工,排除一切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假日期间全省的旅游安全形势稳定。

一是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细化方案,不留死角,特别要注意野外探险、主题乐园惊险项目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风险排查,抓好整改、落实到位;二是测算游客最大承载量,针对历年端午节期间游客密集场所可能出现的客流高峰提前制定预案,做好分流、限流准备,严防因游客聚集拥挤发生踩踏事故;三是督促旅游企业提前制定假日应急预案,遇涉旅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予以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并按照规定程序逐级报送;四是核查旅游企业运营资质,遵守“五不租”要求,旅行社必须使用有营运资质的旅游车辆,安排证照齐全的用餐、住宿场所,除购买责任保险外,应提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及旅游旺季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及旅游旺季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及旅游旺季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7.21•【文号】旅办发〔2016〕195号•【施行日期】2016.07.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及旅游旺季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旅办发〔2016〕1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今年入汛以来,我国天气异常复杂,暴雨、大风、雷电等极端天气多发,因自然灾害引发的伤亡事故呈上升趋势。

据气象部门预测,7月和8月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和台风多发期已经来临,长江中下游梅雨将持续到7月底,出梅时间较常年偏晚15天左右,近期还将有多次大到暴雨的强降雨过程,淮河、黄河下游、辽河流域和东南沿海也可能出现更为严重的雨情汛情,防汛抗洪形势将趋于严峻紧迫。

目前又正值我国暑期旅游旺季,出游的人数多、特别是学生出游、家庭出游多,出游的时间长、范围广,安全保障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为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汛期及旅游旺季的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涉旅突发事件发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紧急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地要以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站在广大游客角度想问题,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守土有责,敢于担当,完善体制,严格监管。

当前要特别重视做好极端天气和重大灾害预警预报、检查督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强化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游客安全、平稳度过汛期。

二、把握重点,加强监管。

各地要针对汛期和旅游旺季特点,加强对景区游览、旅游包车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

要积极协同配合景区主管部门加强对景区风险区域和设施项目的排查。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在“五一”小长假期间集中开展旅游市场规范检查的通知-旅办发[2014]85号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在“五一”小长假期间集中开展旅游市场规范检查的通知-旅办发[2014]85号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在“五一”小长假期间集中开展旅游市场规范检查的通知正文:----------------------------------------------------------------------------------------------------------------------------------------------------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在“五一”小长假期间集中开展旅游市场规范检查的通知(旅办发〔2014〕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五一”小长假在即,全国旅游旺季来临,为认真落实2014年全国旅游行业服务监管工作会议的新要求,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为迎接全国人大执法检查奠定基础,国家旅游局明确在2014年“五一”小长假期间集中开展旅游市场规范检查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检查重点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组织下,科学实施《旅游法》,扎实开展“旅游行业服务监管法制建设年”的各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扭住“牛鼻子”问题,确定规范检查重点。

就全国而言规范检查的重点是:(一)无许可证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无导游证从事导游业务活动各类社会组织、中介机构、服务单位,特别是网络经营者、社会自然人等,未获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在无管理培训的情况下,违法从事旅行社、导游业务;导游、领队私自承揽旅行社业务。

(二)旅行社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行为旅行社为牟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三)旅行社订立及履行合同行为旅行社同业经营要约中的报价是否为不合理低价,包价旅游合同价款是否为不合理低价;旅行社与旅游者是否就购物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达成一致,是否通过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是否擅自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

(四)A级旅游景区规范检查A级旅游景区对外发布的质量等级信息是否真实;是否在醒目位置依法公示价格信息;是否存在违反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侵害游客利益的行为;是否依法执行景区合并门票和单项门票有关规定;是否在假日等旅游高峰期有游客疏导、分流预案及措施。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端午”节期间加强全市旅游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端午”节期间加强全市旅游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端午”节期间加强全市旅游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5.26•【字号】•【施行日期】2014.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端午”节期间加强全市旅游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端午”节马上到来,为了给广大市民和游客创造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现就加强全市旅游行业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旅游安全防范责任近年来,本市节日旅游规模逐年加大,旅游安全隐患不断增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首都的特殊地位和当前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安全防范工作部署,牢固树立“首都无小事”的工作理念,高度重视本单位反恐防暴工作。

各单位一把手要担负起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的领导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要将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各区县旅游委要确实担负起本辖区旅游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督促指导职责,及早部署,及时督促,全面开展安全防范检查工作。

二、完善工作预案,不断健全安全防范工作机制各单位要认真疏理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规章制度,重点检查和演练本地区、本单位旅游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应急方案。

要进一步健全区县和单位安全防范工作体系,建立有效的安全防范工作长效机制。

三、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各旅游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尤其是反恐防暴防范工作措施,重点景区要严格入园安检制度,全面加强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检查和防控;住宿接待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旅馆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严格住宿登记,进一步加强核录报送住店人员信息;各旅行社要重点关注游客情况和旅游目的地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游客安全。

各旅游经营单位要加强安全防范设备物资准备,加强本单位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防控措施和巡视检查。

端午节旅游安全专项方案

端午节旅游安全专项方案

端午节旅游安全专项方案一、整体思路1.提高旅游安全意识:通过媒体、社会宣传、教育等渠道宣传旅游安全知识,增强人们对旅游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加强旅游警务力量:增派警力加强旅游景区的巡逻和安全监控,确保旅游活动的安全进行。

3.加强协同合作:旅游行业、公安机关、景区管理部门、社会组织等各方合作,共同保障旅游安全。

二、加强预防措施1.实施安全风险排查:对各大景区、旅游目的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风险。

2.加强旅游巡防:加大巡防力度,在重要的旅游景点安排警力进行常态巡防,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

3.建立旅游危机应对机制:组织举办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流程,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

4.加强景区安全设施建设:完善景区内的安全设施,如监控设备、报警器等,提高景区的安全预警和处置能力。

5.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管:加强对旅行社的资质审核和监管力度,确保旅行社的安全经营和服务质量。

三、加强警力保障1.加强警力部署:根据旅游活动的规模和特点,加大对重点地区和时段的警力调配,确保旅游景区的安全。

2.加强高峰期警力支援:根据旅游活动安排,加派警力支援重要景区,以便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3.加强与旅游从业者的交流合作:与旅行社、酒店等旅游从业者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加强信息共享和警示预警。

四、旅游宣传教育1.开展旅游安全知识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渠道,向社会大众普及旅游安全知识,提高旅游者的安全意识。

2.推广旅游安全应急教育: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应急知识培训,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3.制作旅游安全宣传资料:制作旅游安全手册、宣传册、海报等宣传资料,发放给旅游者,提醒他们注意旅游安全。

4.开展旅游安全主题活动:举办旅游安全知识竞赛、讲座等活动,激发旅游者对安全问题的关注和参与。

五、加强协同合作1.加强与旅行社的合作:与旅行社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推进旅游安全工作,通过联合宣传和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和旅游者的安全意识。

关于做好2023年端午假日及暑期汛期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230619)

关于做好2023年端午假日及暑期汛期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230619)

关于做好2023年端午假日及暑期汛期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230619)各相关单位:根据上级安排,为了确保2023年端午假日及暑期汛期旅游市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制,压实各级各部门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特别是在旅游景区和周边地区,景区管理部门要加强巡查和监督,确保游客旅游的安全。

二、做好风险预防。

各单位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风险,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加强日常巡查和检查。

对于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等情况,要提前做好防范和应对措施,确保游客的安全。

三、加强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特别是对于旅游景区的游客,要加强安全宣传,指导他们正确使用各项设施和参加各项活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四、加强协调联动。

各单位之间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及时掌握旅游市场的动态变化和安全情况。

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要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和力量,开展紧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危害。

五、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组织专门的人员和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同时,要加强与医疗救援机构的联系和合作,确保对游客的伤病及时处置。

请各单位广泛宣传本通知的内容,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2023年端午假日及暑期汛期旅游市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如发生突发事件,请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

特此通知。

日期:2023年6月19日亲爱的各位同事:我们将迎来2023年的端午假期和暑期汛期,这是全国范围内旅游旺季的高峰期。

为了确保旅游市场的安全生产,保障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统一领导,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

关于做好2023年端午假期旅游市场工作的通知(20230620)

关于做好2023年端午假期旅游市场工作的通知(20230620)

关于做好2023年端午假期旅游市场工作的通知(20230620)各位同事:大家好!我相信大家都已经听说了,我们公司在2023年端午假期期间正式进军旅游市场。

为了确保我们能够顺利开展业务,我特发此通知,希望大家能够做好充分的准备。

首先,我特别提醒大家,2023年端午假期是我们公司首次涉足旅游市场,所以我们需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素养面对这个新的挑战。

请大家紧密团结在一起,相互配合,确保旅游市场的工作顺利进行。

其次,我们需要提前做好市场调研工作。

大家要深入了解目前旅游市场的整体趋势和消费者的需求,以便我们能够针对性地推出适合大众的产品。

市场调研的结果将为我们的营销方案提供有力支持,大家要积极投入到这项工作中去。

第三,要加强市场营销团队的建设。

我们将有一支专门的团队负责制定和实施营销方案,这需要我们有相关的人才储备。

大家要多关注招聘信息,积极推荐有经验且有能力的人才加入我们的团队,以弥补我们目前在旅游市场方面的不足。

此外,我们还要加强与合作伙伴的沟通与合作。

在这次旅游市场的开发中,我们需要依托合作伙伴的资源和市场渠道,才能够提供更好的服务。

大家要及时与合作伙伴沟通,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最后,请大家牢记我们的目标和使命。

我们的目标是成为旅游市场的领军企业,我们要为更多的人提供高品质的旅游服务。

我们的使命是带动整个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为国家经济做出贡献。

大家要时刻铭记这个使命,努力工作,共同实现这个目标。

关于以上几点,我希望大家能够切实执行,并能够在各个方面做出自己的贡献。

为了保证我们能够有序开展工作,请大家密切关注后续的工作安排和指导。

我相信,我们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再次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这是我在开场白中提到的日期2023年6月20日。

关于2023年端午假期旅游市场工作的通知尊敬的各位同事:又到一年一度的端午节,相信大部分同事都在期待这个长假来临,休息片刻,放松心情。

然而,今年的端午节对于我们公司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防汛抗旱【发文字号】安委办明电[2018]7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日期】2018.04.24【实施日期】2018.04.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近日,国内外接连发生多起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近期各类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五一”节即将来临,外出旅游人数较多,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防范工作,完善应急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当前,我国一些地区已陆续进入汛期,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加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将“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及时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措施,狠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各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指导解决问题。

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分析评估本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督促、指导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制定有效防范应。

五一旅游旺季安全管理工作通知.doc

五一旅游旺季安全管理工作通知.doc

五一旅游旺季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各旅游企业:2010年“五一”假期即将到来,旅游行业全面进入旺季,今年又逢世博会在上海举办,做好今年“五一”节及旅游旺季期间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意义重大。

为做到赵洪祝书记提出的“确保从去上海的人不惹事,上海来的中外游客不出事”的总体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旅游企业要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企业自身发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针对“五一”节及旅游旺季期间人流、物流繁多,各旅游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旅游安全。

二、狠抓落实,确保假期及旅游旺季安全为确保旅游旺季及节日期间的旅游安全,各旅游企业要把安全管理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统一部署,广泛发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薄弱环节的管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检自查,切实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五一”节前各项准备工作全部完成。

各旅行社要建立健全使(租)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严格管理,自查到位。

旅行社在使(租)用旅游车辆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旅游用车协议》,做到一用一签,合同内容要全面、合法,同时认真填写《旅游安全用车申报表》,严禁使用和租借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待游客,防止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

导游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种应急救援知识,遇到突发事件,能立即组织紧急救援,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各旅游景区(点)管理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自查与整改。

永安溪漂流景区要着重检查竹筏、竹椅的安全性能,救生衣等救生设备的救生效果,严禁使用超过安全期限,存在安全隐患的漂流设施,严禁竹筏超载;游客上筏必须穿好救生衣后筏工才可开筏,并做好漂流沿途的安全提醒工作。

神、景星岩、淡竹休闲谷、响石山等自然景观景区要着重检查通往景区道路、景区内危险地段、大型游乐设施、山体滑坡、防火隔离带、安全防护栏、警示标志牌以及救生设备等旅游安全设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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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端午节及旅游旺季安全工作的通

【法规类别】旅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旅办发[2016]149号
【发布部门】国家旅游局
【发布日期】2016.06.07
【实施日期】2016.06.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端午节及旅游旺季安全工作的通知
(旅办发〔2016〕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端午节及暑期旅游旺季即将到来。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进入汛期,发生极端天气的可能性增加,旅游安全压力也将增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工作部署,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涉旅突发事件发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和风险意识,狠抓旅游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持游客利益至上,全面落实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和管理措施,积极完善旅游安全工作制度。

进一步落实旅游相关
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将旅游安全责任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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