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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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
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宁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6.06.22
•【字号】南价检[2006]7号
•【施行日期】2006.06.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方
案》的通知
(南价检[2006]7号)
各县、城区、开发区物价局,本局各科、二层机构:
现将《南宁市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物价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南宁市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全国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意见》精神,推动我市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开展,并进一步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加强和改善价格监管与服务工作,提高消费者和经营者自我保护合法权益的意识,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自治区物价局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南宁市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政为民,争取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更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努力开创价格监管与服务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诚信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在城乡的社区、农村组织、企业、行业等单位建立起价格服务与监督网络并充分发挥其作用,疏通政府价格监管与服务的渠道,深入宣传价格政策法规,广泛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的自觉性,广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价格维权意识,扩大价格服务与监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和制止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化解价格纠纷,保护合法权益,维护价格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内容
1、组织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

先在有条件的社区建立价格监督服务站,随着社区组织逐渐成熟,再进一步扩大建立社区价格监督服务站。

通过社区价格监督服务站开展价格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对与社区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收费和价格进行公示,并公布政府价格举报电话,积极发挥社区和广大群众对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作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组织开展“价格服务进农家”活动。

先在有条件的乡镇、农村建立价格监督服务站,再逐步扩大建立农村价格监督服务站。

通过农村价格监督服务站大力开展价格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对涉农收费和价格进行公示,提高涉农收费和价格的透明度,并公布政府价格举报电话,积极发挥广大农民群众对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3、组织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

与大中型企业建立联系制度,上门提供价格政策服务,帮助企业建立物价员工作网络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倾听企业对
收费和价格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企业交费负担,加强企业对乱收费的监督和举报,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创建“价格诚信单位”活动,提高企业参与价格诚信建设的自觉性。

4、组织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

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和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采用多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公布教育收费政策,并在校园公布政府价格举报电话,便于学生和家长反映教育收费问题,增强对教育乱收费的监督。

积极组织学校开展创建“教育收费公示示范校”和“教育收费诚信示范校”的活动。

5、组织开展“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

把“看病贵、看病难”作为切入点,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督促医疗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设立物价员,加强价格自律,监督落实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和收费一日清单制度,建立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政策提醒告诫制度,规范医疗单位的价格行为。

6、组织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

加强与经营者的沟通,帮助经营者建立健全物价员制度,完善商场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推进明码实价工作,规范好商场的价格行为;建立健全经营者诚信档案资料库,适时组织开展创建“价格诚信一条街”、“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和“明码实价示范单位”等活动,不断扩大经营者的价格诚信建设。

7、组织开展“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

会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旅游景点设立价格服务监督点,公布政府价格举报电话,加强和监督景区明码标价制度的落实,积极倡导和推动旅游行业明码实价,推进旅游行业的价格诚信建设。

四、活动时间
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是价格主管部门今后较长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力争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完成价格服务进社区、进农家、进企业、进校园、进医院、进商场和进景区等工作。

五、方法步骤
(一)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因地制宜,可以全面试点,全面铺开;也可以根据不同阶段的社会热点和突出问题来确定“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重点。

(二)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采取先易后难的方式,对有条件的单位、行业、社区等先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展开。

(三)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针对各行各业的特点,在组织实施之前,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事项,提出具体要求。

(四)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可以结合“价格监督进社区”活动一起进行;开展“价格服务进农家”活动可与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工作结合起来进行;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应结合“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来实施。

(五)南宁市本级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拟确定在2006年开展进商场、进校园、进景区的前期工作。

拟定于2006年7月,结合“价格诚信单位”评比活动开始启动价格服务进商场的工作。

9月起,启动价格服务进校园及价格服务进景区工作,逐步摸索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的工作方法。

从2007年开始把价格服务进万家扩大到企业、医院等行业,并逐步建立起履盖城乡的社区及农村价格服务网络。

(六)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更好的工作方式来完成“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工作任务;2006年,仍未开展价格监督进社区试点工作的县区,至少要完成1个以上社区监督(服务)站的试点工作。

已建立试点的县区可在试点工作基础上,扩大建立社区价格监督(服务)站和农村价格监督(服务)站的履盖面。

六、组织实施
(一)成立机构
南宁市物价局成立了“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宁市物价检查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1、领导小组
组长:李烜
副组长:游志新、方晓海
组员:王德毅、楚利、梁浩泉、罗帆、叶英
2、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方晓海
副主任:罗帆、叶英
成员:耿飞、周颖、覃建健、程皖梅、屠海青、钟少祥
(二)责任落实
1、我市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具体工作主要由市物价检查所负责落实,局各科及其工作人员积极协助配合。

2、市所综合科主要负责全市“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参与具体实施工作,收集工作开展情况,了解活动进展,督促活动的开展;负责协调活动的宣传工作,进行政务信息的交流,上报工作总结等材料。

3、社会监督科主要负责市区和市属单位的价格服务进商场的具体实施工作。

4、检查一科主要负责市区和市属单位的价格服务进校园、进医院的具体实施工作。

5、检查二科主要负责市区和市属单位的价格服务进企业、进景区的具体实施工作。

6、市所办公室、价格举报中心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参与并协助做好“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有关工作。

7、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进农家”活动主要由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落
实,市物价局(检查所)进行指导帮助。

七、工作要求
(一)更新思想,转变观念。

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是价格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具体表现;是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和改善服务工作,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行动;是价格主管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拓宽工作领域,增强服务意识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和扩大社会监督,维护价格与收费秩序的一个重要手段;是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种新尝试。

我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都要从思想上高度认识“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广泛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努力完成这一工作目标。

(二)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都要成立“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制定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位。

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方案要及时报送到我局“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主动汇报,积极协调。

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要把国家和自治区开展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支持;积极主动与政府等有关部门协调和沟通,争取支持与配合,促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宣传,相互交流。

我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大力宣传“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宣传价格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取得的成效,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之间要加强政务信息工作,互相交流,互相促进,共同推进活动的深入开
展。

(五)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我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对“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开展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开展活动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经验教训、改进措施及有关意见和建议等。

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要把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试点工作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分别于当年3月20日、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报送到我局“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局将把各县(区)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工作情况列入当年度评选先进单位的一项重要指标,以确保此项工作能够长期、扎实、稳进地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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