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领导讲话精神再掀精神文明建设新高潮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领导讲话精神再掀精神文明建设新高
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4.03
•【字号】党办[2007]11号
•【施行日期】2007.04.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领导讲话精神再掀精神文明建设新高潮的通知
(党办[2007]11号)
当涂县、各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日视察我市时的讲话精神,在全市迅速掀起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高潮,进一步推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新台阶,开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讲话精神,进一步认清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中央领导同志在我市视察期间,对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目标。
这既是对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和鼓励,也是鞭策和动力。
学习贯彻好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对于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凝心聚力、实现我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构建和谐马鞍山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市各级党政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的内涵和实质,紧密结合实际,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
以中央领导讲话精神为动力,做到创建再鼓劲,工作再加压,措施再强化,力度再加大,把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
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当前要结合做好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抓好创建首批安徽省文明城市工作、做好中央宣传部门和中央及省新闻媒体来我市调研采访三大任务,以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为载体,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奋斗目标,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为契机,以中央宣传部门和中央及省新闻媒体调研采访为动力,着力在“巩固、完善、提升”方面下功夫。
1、全面提升社区建设水平。
以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区为目标,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和安徽省文明城市标准,在全市开展“建和谐社区、创文明物业”创建活动,完善文明社区标准,推进文明社区、文化先进社区、平安社区、绿色社区、学习型社区、科普社区的创建,固强补弱,完善居民自治,强化社区服务,加大社区基础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城市社区建设水平,做到“面上达标,点上出彩”。
全市开展“建和谐社区、创文明物业”创建活动,由市民政局、市房产局和市公安局、文化局、环保局、科协负责,市政府副市长吕金宝牵头。
2、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加大以城带乡力度,全面加强全市各乡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和文明创建工作水平。
全市组织开展“文明创建进乡村,文明新风进农家”创建活动,由当涂县、各区和市农委负责,市政府副市长吕金宝牵头。
3、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把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作为根本性工作和基础性工程来抓,大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扩大公民道德教育覆盖面,全方位推进市民素质教育。
近期要重点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市文明办负责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双十佳’先进典型巡回报告”活动;
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开展“万名党员义务奉献”活动;
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开展“万名职工企业创建”活动;
团市委负责组织开展“万名青年志愿者服务创建”活动;
市妇联负责组织开展“万名妇女创建文明家园”活动;
县区负责组织开展“万名市民为创建做贡献”活动;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组织开展“文明人车路,规范走行停”活动;
市教育局负责在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以做‘四有’新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
开发区、县区和市劳动保障局、建管处负责组织开展“外来务工人员的道德规范教育”活动;
县区、各单位、各街道和社区依托市民学校开展宣讲社会主义荣辱观、《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市民文明公约、文明礼仪知识的宣传教育。
4、广泛开展创建省文明城市宣传活动。
创建省文明城市的宣传教育,要融入到创建工作的每一个阶段,融入到各项实际工作之中。
县区、各单位要按照党办〔2007〕5号文件中宣传方案要求落实宣传任务,营造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
5、做好中央宣传部门和中央及省新闻媒体调研采访工作。
根据中央领导同志要求,中央宣传部门和中央新闻媒体将来我市调研采访,这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中央宣传部门和中央、省新闻媒体调研采访活动,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统一安排组织。
县区、各单位要全面梳理各自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及特色性、典型性的工作情况,认真完善基础,提炼经验,彰显特色,抓紧做好总结材料等各项工作。
6、继续推进城市综合整治,提升市容形象。
城市环境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强城市管理是美化城市环境、提升文明程度的重要途径。
要继续推进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和城市形象。
市市容局和县区要集中力量,加大推进占
道经营整治、乱贴乱画集中整治和各类棚亭整治等活动;市工商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开展文明经营户创建活动;市爱卫办要结合4月份“全国爱国卫生月”活动,组织开展全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市建委要扎实推进城市绿化美化工作,加快城市主出入口、雨山路整治和市政园林管理工作;当涂县、各区要切实做好各自辖区内的创建工作。
7、做好社会稳定保障工作。
要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近期要对影响全市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矛盾进行全面排查和梳理,制定方案,加强信访和维稳工作化解矛盾,落实领导包干负责。
此项工作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聂庆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群牵头,市公安局局长程李明、市政府副秘书长杭玲配合。
三、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责任
为推动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再掀精神文明建设新高潮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齐心协力,攻坚克难,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1、科学分工,明确责任。
建立由市委书记丁海中、市长姚玉舟总负责,市委副书记刘志祥总牵头,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汪永年具体抓,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盛厚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月明、副市长吕金宝、陈苏汉、市政协副主席陈大娜,市政府秘书长张昔林、市委副秘书长隋涌、史达武配合抓的工作机制。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建立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
2、突出重点,攻坚克难。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讲话精神、再掀精神文明建设新高潮,紧密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广泛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3、加强督查,严肃纪律。
对全市精神文明创建落实情况,实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分片包干督查制度,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跟踪督查。
同时,要严明纪律,对各项工作部署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