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融资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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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总融资总量
一、其他国家货币层次的划分及其依据
货币的流动性在大部分西方经济学家眼里实质上就是货币的变现能力。
根据大部分西方经济学家对货币层次的归纳,货币一般情况下可分为一下几个层次:M1=通货+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
M2=M1+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
M3=M2+商业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的金融债券;
M4=M3+银行与金融机构以外的所有短期金融工具。
以上只是一般情况,具体到每个国家都是不完全相同的。
例如有些国家只是很简单地划分为M1(侠义货币量)和M2(广义货币量)。
但某些大经济体,如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对货币的划分却复杂很多。
目前,美国对货币层次的划分大致如下:
M1=通货+活期存款+其他支票存款;
M2=M1+小额定期存款+储蓄存款+货币市场存款账户+货币市场基金份额(非机构所有)+隔日回购协议+隔日欧洲美元+合并调整;
M3=M2+大面额定期存款+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机构所有)+定期回购协议定期欧洲美元+合并调整;
L=M3+短期财政部证券+商业票据+储蓄债券+银行承兑票据。
欧盟在货币层次划分方面,相对于美国有很大的差别。
欧洲中央银行将货币分为狭义货币、中间货币和广义货币三个层次,具体划分如下:
狭义货币:M1=流通中现金+隔夜存款;
中间货币:M2=M1+期限为两年以下的定期存款+通知期限三个月以内的通知存款;
广义货币:M3=M2+回购协议+货币市场基金(MMF)+货币市场票据+期限为两年以内的债券。
日本现行的货币层次划分为:
M1=现金+活期存款;
M2+CD=M1+准货币+可转让存单;
M3+CD=M2+CD+邮政、农协、渔协、信用合作和劳动金库的存款以及货币信托和贷方信托存款。
此外还有广义流动性等于“ M3+CD ”加回购协议债券、金融债券、国家债券、投资信托和外国债券。
二、我国货币层次的划分及依据
在我国关于货币量层次的划分,目前学术界也不统一 , 有主张以货币周转速度划分的 , 有主张以货币变现率高低划分的 , 也有按货币流动性划分的。
若是按流动性划分,其依据是:
(一)、相对能更准确地把握在流通领域中货币各种具体形态的流通特性或活跃程度上的区别;
(二)、在掌握变现能力的基础上,把握其变现成本、自身价格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三)、央行在分析经济动态变化的基础上,加强对某一层次货币的控制能力。
中国人民银行于1994年第三季度开始,正式确定并按季公布货币供应量指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货币层次的划分具体如下:
M0=流通中的现金;
M1=M0+企业活期存款+机关、团体、部队存款+农村存款+个人持有的信用卡存款;
M2=M1+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企业存款中具有定期性质的存款+信托类存款+其他存款;
M3=M2+金融债券+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
在我国,M1是通常所说的狭义货币供应量,M2是广义货币供应量,M3是为金融创新而增设的。
回到流动性这个划分标准,不难看出,我国货币层次划分的流动性标准是局限于该金融资产的国内流动性为基础的。
摘抄一段关于中美之间货币分层的一些区别,引起大家的思考:
中美两国的M系统,若M1数值相同,则美国的有实际经济意义的现钞就是M1,而中国有实际经济意义的现钞则要远远小于M1。
这个差别使中国经济单位没有足够的流通货币,而美国相对于中国则有充裕的货币。
造成这个差别的原因在于,中国的支票不能直接兑换成现钞,尽管它是货币。
再比如在M2项目下,若M2相同,则中国的储蓄额很大,但流通的、有实际经济意义的货币却很少,因为中国的M2被高额储蓄占掉了,而美国却几乎全部是M1(美国储蓄率很低)实际也就是全是M0,即决大部分是现钞,市场有经济意义的货币充足。
而中国却是市场严重缺少有实际经济意义的货币。
这就是为什么美国一直倾向于使用M2来调控货币的原因。
中国金融界无论是理论家还是主管部分一直有一个非常固执和愚蠢的见解,认为美国人不储蓄。
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见解,美国人也是人、也需要穿衣、吃饭、养老等支付,这些支付同样需要持有货币存量,那么为什么美国的储蓄率很低呢?其实既不是美国人不储蓄,也不是美国人没有钱,而是这些货币存量不在储蓄项目下,而是在支票项目下,即在M1项目下。
因此,同样的M2、M1、M0水准,美国的M体系有大量的具有实际经济学意义的货币,而中国则是严重货币短缺。
如果中国金融改革仅仅改变这个M系统,则中国实际有经济学意义的货币就将增加十万亿以上(储蓄转成支票,支票可自由兑换现钞),而货币总量却不需要任何改变。
考虑到间接融资可以创造货币的特性,为避免货币虚增,有必要将贷款以及其他类似贷款的投放总量,即广义贷款总量控制在社会净存款(广义货币总量 -广义贷款总量)的100%的水平,或者将广义贷款总量控制在广义货币总量的50%。
这也就应该是货币总量控制的一般标准。
当然,在刺激经济增长、缓解通货紧缩时,这一比例可以适当提高;在抑制通货膨胀、控制经济增长时,这一比例可以适当降低,但长期来看总体上应维持在一般的控制水平。
从这一标准看,现在我国监管部门确定的商业银行75%的贷存比高限已经偏高了。
在实施贷存比控制的中国尚且如此,那些高消费、高投资、低储蓄,没有贷存比率限制的国家,其货币投放总量更会大大超过上述控制标准。
在各种融资方式中,应该创造条件优先发展直接融资,提高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总额中的比重,而要把间接融资作为社会融资方式的必要补充。
因此,货币总量控制的重点就必然是对间接融资,亦即广义贷款总量的控制。
如前所述,货币总量控制的一般标准是将广义贷款总量控制在社会货币总量的50%上下。
由于随着金融的发展,间接融资的渠道或方式也在不断丰富,现
中行称央行不会放弃对货币总量控制
2011-02-14 02:30:05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上海) 跟贴 15 条手机看股票以社会融资总量为货币政策目标是误解
王永利(博客),作者系中国银行副行长
自2010年底中国人民银行(下称“央行”)提出“社会融资总量”概念之后,编制和公布“社会融资总量”的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有人据以认为央行将以“社会融资总量”和“社会融资总量增速”作为货币政策调控中介目标,取代以往以“货币供应(总)量”(即广义货币M2,亦可称之为社会货币总量)和“货币总量增速”为中介目标的做法。
有的媒体也对此加以宣传报道。
但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解。
为反映金融支持力度而提出
长期以来,中国的货币政策主要是控制货币供应量的规模和速度,在具体操作上则主要是控制银行信贷的规模和速度。
这是因为,在中国,长期以来直接融资不发达,基本上都是银行信贷,即间接融资,信贷投放成为货币投放最主要的渠道,因此,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货币政策调控最主要的中介目标。
但是,近年来,特别是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中国金融呈现出与国际潮流完全不同的迅猛发展态势,金融结构多元化趋势明显,金融市场加快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在银行贷款(含票据贴现)之外,股票融资(包括私募股权以及公募的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等)、债券融资(包括公司债、企业债、企业融资券——短期或中期票据等)、民间融资、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基金、社会保险基金以及保险公司投资等快速发展,直接融资比重不断提高,银行贷款在社会融资总量中的占比不断下降。
同时,银行贷款之外的信托贷款、委托贷款、银行表外业务也不断扩大规模。
特别重要的是,中国外汇储备不断增长,因外汇占款投放货币影响重大。
在多种因素影响下,2009年以来我国货币总量的增长更是大大超过世界主要经济体的一般水平(尽管我们也在指责有的国家实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开足马力印钞票”),并由此带来经济发展和通货膨胀的严重隐患。
因此,必须尽快调整包括货币政策在内的宏观调控政策,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速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
其中,从应对金融危机而采取的速度宽松货币政策(实际执行中已经成为非常宽松)转变为稳健的货币政策,当前必须要适度收缩货币总量。
而在融资渠道多元化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的情况下,要收缩货币总量,必然就是要压缩银行信贷投放。
这就可能使银行信贷投放近期出现明显回落。
而这非常容易给社会造成金融不支持经济发展的印象,甚至引发来自各级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反对和压力。
因此,央行特别强调:“随着直接融资比重的不断提高,贷款在社会融资总量中的占比逐渐下降,在宏观调控中需要更加注重货币总量的预期引导作用,更加注重从社会融资总量的角度来衡量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
由此可见,“社会融资总量”概念的提出,主要是用以准确反映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而不是取代社会货币总量指标作为货币政策调控的中介目标。
很难作为货币政策调控目标
既然要编制和发布“社会融资总量”,是否也可以用以取代社会货币总量指标作为货币政策调控目标呢?
有人认为,“通过社会融资总量调控更为科学合理”(见《金融时报》2011年2月11日版),认为随着中国金融市场和融资渠道多元化的发展,只有加强对社会融资总量的调控,才能有效实施货币政策和货币调控。
这直观看来非常合理,但仔细琢磨却发现,“社会融资总量”实际上很难取代社会货币总量作为货币政策调控的中介目标。
首先,“社会融资总量”存在着流量(发生额)和存量(余额)之分,容易产生歧义。
由于各种融资渠道都存在着融资期限的问题,有些短期融资流动性很快,从发生额累计看,可以远远高于时点余额,即社会融资总量的流量总额可能完全不同于存量余额。
而且不同融资渠道之间还可能存在相互转移的叠加作用,如企业用银行贷款进行投资,或者购买股票、债券等。
正因为如此,有报道称,“仅考虑银行信贷、股市、债市、银信合作融资,2009年融资总规模比2008年增长了216%”,而同期广义货币供应量只增长了27.7%。
二者相差巨大,只能说明该报道引用的是累计发生额,而不是余额(如果其引用的数字是准确的话)。
如果以累计发生额作为社会融资总量,实际上是难以准确反映一个时点全社会货币总量的。
如果过于关注并且谋求调控各种融资渠道的融资发生额,而不是集中关注和调控社会货币总量(余额),不仅没有太大意义,而且也是很难做到的。
其次,即使“社会融资总量”指的是其形成的货币存量(余额),也难以取代现行的社会货币总量指标。
我们知道,现行的社会货币总量(M2)指标,包括了全社会流通中现金和企事业单位及居民个人的全部存款。
因为无论何种渠道投放的货币,最终都将表现为社会流通中的现金或者存款,所以这是反映一定时点社会货币总量最全面和准确
的指标(当然,也有国家根据本国情况,将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也纳入,并将其进一步细化,划分成为M2、M3、M4等具体指标)。
同时这也是目前最容易获取的指标,因为流通中现金和各类存款完全可以从金融机构的账表中取得,一般在每月之后数日内即可统计出该月末的M2数字(目前央行一般在每月10日公布上月末M2的数字)。
相比起见,如果改为直接监控社会融资总量,特别是各种融资渠道的融资数量,则是非常困难的。
这不仅是因为各种融资渠道非常多,而且分散在不同的市场之中,监管部门也不同,要确定和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和节奏是非常困难的。
更为重要的是,各种融资渠道尽管可以改变社会资金的配置,但并不是都会创造新的货币投放。
一般来讲,只有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才会增加货币投放,而直接融资则不会。
因此,社会融资总量不同于社会货币总量。
因此,不宜对“社会融资总量”赋予太多功能、寄予太大期望,而主要用于衡量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这样,社会融资总量的统计也不必像货币供应量指标那样要求太频繁和非常准确,能说明问题就行。
央行不明确全年信贷增长目标是巧合
非常巧合的是,央行在提出社会融资总量概念之后,今年也没有明确全年信贷增长目标,有人据此认为:“央行可以根据社会融资总量的变化来调整货币信贷目标,这也是央行没有提出明确的信贷增长目标的原因。
”这种理解不免有些牵强。
实际上,央行已经对外公布,2011年货币供应量增长目标确定为16%。
没有明确全年信贷增长目标,恰恰是因为在融资渠道多元化的情况下,由于最具有调节余地和可能的就是货币信贷。
如果同时明确货币供应量增长目标和货币信贷增长目标,那就意味着同时确定了其他融资渠道的规模,实际上这是难以控制的。
也正因为其他渠道的融资规模难以控制,所以在货币供应总量增长目标确定后,就只能把货币信贷增长作为变量和机动资源,在年内根据货币供应量的实际变化适时安排和调整货币信贷增长目标。
所以,央行强调的是“把货币信贷和流动性管理的总量调节与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结合起来,运用差别式准备金动态调整,配合常规性货币政策工具发挥作用,把好流动性总闸门。
”这里所讲的流动性,实际上就是指货币供应量。
可见,央行不明确全年货币信贷增长目标,并不是不对货币信贷进行控制,也不是将根据社会融资总量的变化来调整货币信贷目标,而只能是根据社会货币总量的变化进行调整。
总之,社会融资总量的提出,具有一定的客观基础和实际意义,但不能因此理解为要以社会融资总量作为货币政策调控目标,并取代货币供应量控制目标。
央行近日召开第一季度货币政策委员会例会,强调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和货币总量。
问题在于,该如何确定货币总量控制的标准?
中国银行3.37-0.03-0.88%
“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这一提法,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有所提及。
社会融资规模,是指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全部资金总额。
统计显示,2010年我国社会融资总量为14.27万亿元,而同期新增信贷规模则为7.95万亿元。
对于货币总量的调控,郭田勇表示,今年我国M2的调控目标为16%,而去年和前年M2曾一度高达30%,证明我国的确存在货币发行偏多的情况。
至于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他表示这需要根据同期GDP的增幅和物价调控目标来具体计算。
需要指出的是,当前有人建议将社会融资总量作为货币政策调控的中介目标,这是值得商榷的。
社会货币总量和社会融资总量是两个并不相同的概念,由于社会融资总量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而二者又可能发生关联,如企业用贷款购买股票、债券等,特别是由于直接融资并不影响社会货币总量,因此,不可能用社会融资总量代替社会货币总量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
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只能是社会货币总量和广义贷款总量。
(作者系中国银行副行长)
第二方面的指标是中国的资本流动情况。
如果我们观察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上的资本账户,可以看到,在资本账户项下有一部分资本流动容易解释,比如外商直接投资;但剔除外商直接投资以后,在资本项下仍有一些难以解释的资本流动。
这就是我们要看的第二个指
社会融资总量,就是金融业对实体经济的年度新增融资总量,既包括银行体系的间接融资,又包括资本市场的债券、股票等市场的直接融资。
[1]
编辑本段起源
年初以来,“社会融资”一词频频出现在与金融调控有关的叙述中。
1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年度工作会议,提出“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
1月30日央行公布的《2010年第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进一步提出,“在宏观调控中需要更加注重货币总量的预期引导作用,更加注重从社会融资总量的角度来衡量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要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强化市场配置资源功能,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2]
编辑本段重要性
社会融资总量将成为未来货币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
从长期来看,随着金融深化和发展,我国以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体系将发生变化,直接融资规模及所占比重会逐渐增加。
而“十二五”期间,推动利率市场化以及金融创新等举措的出台,也将推动直接融资的发展,因此从调控银行信贷总量到控制社会融资总量是一种发展趋势。
控制“社会融资总量”需要更多借助市场化手段,提高对价格型工具的运用。
随着股市、债市等直接融资方式的发展,金融调控将更多运用市场化的调控手段。
编辑本段内涵
社会融资规模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金融机构通过资金运用对实体经济提供的全部资金支持,即金融机构资产的综合运用,主要包括人民币各项贷款、外币各项贷款、信托贷款、委托贷款、金融机构持有的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股票、保险公司的赔偿和投资性房地产等。
二是实体经济利用规范的金融工具、在正规金融市场、通过金融机构服务所获得的直接融资,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非金融企业股票筹资及企业债的净发行等。
三是其他融资,主要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贷款公司贷款、产业基金投资等。
社会融资规模反映的是我国实体经济从境内金融机构获得的融资总量,而外汇占款、外商直接投资属于外部资金流入,因此不应计算在内。
4月14日央行发布今年一季度金融数据,与以往相比,这次多了一个内容,那就是"社会融资规模"这一全新的指标首度披露。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后,央行2011年工作会议一反常态未明确全年新增信贷及M2增长目标,而是以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取代。
现在这一指标如期公布(一季度4.19万亿元),引来业界的一片喝彩,被认为是央行监控的一大进步。
社会融资总量
社会融资总量=人民币各项贷款+外币各项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股票+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其他社会融资总量统计数据完整可得,采集及时准确。
社会融资总量是增量概念,为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或当期发行或发生额扣除当期兑付或偿还额的差额,统计上表现为每月、每季或每年新增量。
社会融资总量各项指标统计,均采用发行价或账面价值进行计值,以避免股票、债券及保险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等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波动扭曲实体经济的真实筹资。
社会融资总量中以外币标值的资产折算成人民币单位,折算的汇率为所有权转移日的汇率买卖中间价。
在数据汇总方面,金融机构之间的债权和所有权关系相互轧差,不存在重复计算问题。
例如,金融机构之间相互持有的股权、金融机构之间相互持有的债券等等,都不计入社会融资总量,以真实反映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
社会融资总量中的银行承兑汇票是指金融机构表内表外并表后的银行承兑汇票,即银行为企业签发的全部承兑汇票扣减已在银行表内贴现部分。
并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不重复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