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IC检验证书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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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IC检验证书管理手册
目录
0 前言 (1)
0.1 目的 (1)
0.2 适用范围 (1)
0.3 职责 (1)
0.4 相关文件 (1)
0.5 联系方式 (1)
1 证书的印刷与邮递 (2)
1.1 印刷厂 (2)
1.2 快递公司 (2)
1.3 费用结算 (2)
2 证书版式设计 (3)
2.1 用纸及防伪 (3)
2.2 样式及版式 (3)
2.3 证书印章 (7)
3 印制、邮寄及费用结算 (8)
3.1 需求申请 (8)
3.2 印制 (8)
3.3 邮寄 (8)
3.4 验收 (8)
3.5 费用结算 (8)
3.6 临时印制 (9)
3.7 印章刻制 (9)
4 证书内容及格式 (10)
4.1 证书内容 (10)
4.2 证书标识 (10)
4.3 证书名称 (10)
4.4 证书相关信息 (10)
4.5 证明内容 (10)
4.6 声明 (11)
4.7 附件 (11)
4.8 免责条款 (11)
4.9 骑缝章 (11)
4.10 证书字体及段落格式 (11)
5 证书编号规则 (13)
5.1 证书号 (13)
5.2 全国统一编码 (13)
5.3 一级子公司代码表 (14)
5.4 业务类别代码表 (15)
6 证书使用及记录 (16)
6.1 记录管理 (16)
6.2 拟稿 (16)
6.3 审核 (16)
6.4 缮制 (16)
6.5 签发 (16)
6.6 发放 (17)
6.7 修改与补充 (17)
6.8 存档 (17)
7 作废证书管理 (18)
7.1 作废登记 (18)
7.2 核销 (18)
8 授权签字人管理 (19)
8.1 分类管理 (19)
8.2 授权范围 (19)
8.3 能力要求 (19)
8.4 审批 (19)
8.5 备案 (19)
8.6 管理 (19)
9 信息统计汇总 (20)
9.1 季度报表 (20)
9.2 季度报告 (20)
10 监督检查 (21)
11 附件 (22)
0前言
0.1目的
按照ISO/IEC17020认可准则的要求,从技术和管理两个层面对涉及证书/报告的过程进行识别、描述和规范。
0.2适用范围
本手册涵盖证书/报告的设计、格式、印制、分发、登记、使用、签章、授权、作废、收费以及汇总统计和监督检查等各环节,为参与这些过程的各方――检验公司、各国内公司、海外公司、各地二级分子公司和办事处――提供一致的行为规范。
0.3职责
CCIC检验证书由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检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检验公司)统一印制发放。
检验公司以本手册的形式制定和修订有关CCIC检验证书方面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
这些方面的日常工作由检验公司市场营销部具体承担。
在管理层面,本手册更多地侧重检验公司和国内外一级子公司间的流转环节,各一级子公司尚需在本手册确定的原则框架内进一步细化与二级分子公司间的流转程序。
在技术层面,本手册提出了针对证书内容要素的一般性技术要求,尚待各专业领域的技术委员会将这一工作进一步深入和细化。
0.4相关文件
本手册规定涵盖并取代原《证书/签证管理办法》(中检认检[2004]36号),《证书/签证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中检认检[2004]41号),《关于统一使用CNAS认可标识的通知》(中检认检[2006]204号),《检查证书/报告管理程序》(JT-PD-16-2005-01),《证书报告格式》(JT-PD-19-2005-01)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0.5联系方式
检验公司市场营销部联系方式如下: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东里18号三元大厦17层,邮编:100028,电话:86-10-84603143,传真:86-10-84603147,邮箱:lil@。
检验公司帐号如下:
户名: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检验有限公司
帐号:807415882908091001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东城区支行营业部
1证书的印刷与邮递
CCIC检验证书由检验公司统一印制和发放,有关印刷厂、快递公司的选择和管理规定如下:
1.1印刷厂
1.1.1选择的印刷厂应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专业厂家,纸张质量好,掌握一定的防伪技术,印刷
质量稳定,印刷周期短,交货及配送及时,服务态度好,报价合理。
1.1.2选择印刷厂时应对以上8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报领导审批,并签订正式合同。
合同有效期
一年,并于合同到期前对其重新评价,评价较好的续签合同,评价较差的重新选择新的印刷厂。
1.1.3印刷厂负责国内公司证书的运送并且支付国内证书运输费用,如各国内公司发现印刷厂选择
的快递公司问题较多(如运送时间慢、有残损等),应在验收时做文字记录并报检验公司,检验公司负责调查了解,如属实可要求印刷厂更换快递公司。
1.2快递公司
1.2.1检验公司负责海外公司证书的运送并且支付海外证书运输费用。
1.2.2选择的快递公司应: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2.服务地域覆盖CCIC国内外网络,3.货运速度快,
4.不出现货损,
5.报价合理。
1.2.3选择快递公司时应对以上5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报领导审批,并签订正式合同。
合同有效
期一年,并于合同到期前对其重新评价,评价较好的续签合同,评价较差的重新选择新的快递公司。
1.3费用结算
1.3.1与印刷厂的费用结算每年两次,分别在6月底和12月底,由印刷厂提交《证书印制费用结
算表》(JY-RD(16)-01-2008-01),由证书管理人员负责核对印制数量及金额,并交由财务审核和领导审批后付款。
1.3.2与快递公司的费用按次结算,证书运送结束后由快递公司出具运费发票和《发货数量明细单》
(JY-RD(16)-02-2008-01),证书管理人员负责核对数量及金额,在确认海外公司已收到证书后,向快递公司付款。
2证书版式设计
2.1用纸及防伪
2.1.1证书用纸为A4(210mm×297mm)尺寸的80克钢古纹纸。
2.1.2证书左上角的CCIC LOGO采用荧光防伪技术,在紫光灯照射下由蓝变绿。
2.2样式及版式
2.2.1证书共有5种版式:正本首页、正本首页(CNAS)、副本首页、副本首页(CNAS)、附页。
2.2.2首页包含以下信息:
(1)证书抬头――位于左上角,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China Certification & Inspection
Group)”;
(2)地址――位于页脚,为实际签发证书的各公司的地址;
(3)正、副本信息――位于右上角,“正本(ORIGINAL)”,“副本(COPY)”;
(4)证书号码、日期――位于右上角;
(4)工商注册号码(SAIC Registration No.)――位于左下角,不适用于海外公司,海外公司使
用“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成员企业(Member of CCIC Group)”;
(5)印刷流水号――位于右下角,一位字母加7位数字,正本首页国内公司用“A”,海外公
司用“B”,正本首页(CNAS)国内公司用“a”,海外公司用“b”;
(6)CNAS标记――位于证书上方正中偏右;
(7)背书――位于正本首页的背面,“有关本证书的权利与义务,请参阅《CCIC检验鉴定业务
免责条款》 (Please refer to CCIC Group’s General Services Terms for rights and liabilities related to this certificate)”;
2.2.3附页包含以下信息:CCIC LOGO――位于左上角.
2.2.4具体版式如下:
2.2.5证书各要素的位置尺寸示意图如下:
2.3证书印章
2.3.1证书印章尺寸为65mm×25mm,为中英文双语,使用“蝴蝶牌”紫色光敏油,具体图样如
下:
第一行字体Times New Roman 斜体高3毫米
第二行字体 Arial 高3毫米
第三行字体楷体高3.3毫米
第四行字体中文楷体斜体高3.3毫米;英文字体Times New Roman 斜体高3毫米
3印制、邮寄及费用结算
3.1需求申请
3.1.1证书每季度申领一次,即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和 10月10日前,由各国内
公司和海外公司(仅限一级子公司)填写《证书印制申请表》(JY-RD(16)-03-2008-01),报检验公司市场营销部。
3.1.2为节约成本和提高效率,各公司在满足使用的前提下,不宜一次性提出大数量的申请。
每次
申请以一个季度的用量为宜。
3.1.3只有通过ISO/IEC17020认可的公司,才可以申请印制带“CNAS”认可标志的证书。
3.2印制
3.2.1检验公司汇总需求数量后,交印刷厂印制。
印刷厂按合约规定,如证书不需要改版,一般在
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印制;如证书信息有修改需要重新制版、印片,在最后由公司确认签章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印制。
3.3邮寄
3.3.1证书印制完毕后,由快递公司将《发货数量明细单》(JY-RD(16)-02-2008-01)与证书一并寄
出。
3.4验收
3.4.1各国内公司和海外公司收到证书后,应仔细核查内容、类别、数量是否有误,并于7个工作
日内在《发货数量明细单》(JY-RD(16)-02-2008-01)上签字确认,传真至检验公司市场营销部,尤其各海外公司应及时传真回执,以便检验公司对快递公司付款。
超过7个工作日不回传的,视为验收通过。
3.4.2证书核查有误(如内容错误、类别不对、数量不符或破损等)时,请在《发货数量明细单》
(JY-RD(16)-02-2008-01)备注栏注明。
对提出的问题,检验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查找原因并妥善处理。
3.4.3各国内公司和海外公司应妥善保存好《发货数量明细单》(JY-RD(16)-02-2008-01)原件,以
作为费用结算的凭据。
3.5费用结算
3.5.1国内公司的证书价格为每套(4张)2.50元,海外公司的证书价格为每套(4张)8.00元,
以上费用包含印刷费、邮寄费及管理费。
3.5.2证书费用每年结算两次,检验公司市场营销部分别于每年1月30日和7月30日前向各公司
发出《证书费用结算通知》(JY-RD(16)-04-2008-01)。
3.5.3各国内公司和海外公司在收到《证书费用结算通知》(JY-RD(16)-04-2008-01)15日内将费用
足额汇入检验公司指定账户。
3.5.4检验公司财务部于收到汇款后15日内为国内公司开具发票,由检验公司市场营销部邮寄给
各国内公司。
3.5.5对于未及时付款的公司,检验公司市场营销部每月进行催款,费用拖欠超过三个月的,须补
齐所欠款项,否则不再接受该公司新的证书印制申请。
3.6临时印制
3.6.1对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证书印制申请的,仍可按以上程序安排印制、邮寄及费用结
算。
但由于印刷厂的任务计划安排问题,时间上很难得到保证。
3.7印章刻制
3.7.1证书印章由检验公司统一规定样式。
3.7.2对于新成立的国内公司,在第一次印制证书时检验公司负责免费刻发中英文印章一枚。
如果
数量不够或长时间使用磨损,各国内公司应严格按照检验公司规定的样式自行刻制新印章。
3.7.3海外公司印章由检验公司统一帮助刻制,和印油一起配发。
海外公司印章磨损或损坏可向检
验公司市场营销部申请重新刻制,但需将原印章交回,由检验公司市场营销部统一销毁。
4证书内容及格式
4.1证书内容
4.1.1最终的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A)证书标识;B)证书名称;C)证书相关信息;D)证明内容;
E)声明(必要时);F)附件(必要时)。
4.2证书标识
4.2.1证书标识包括:证书号、证书日期、页码标识、结束标识和签发标识。
4.2.2证书号是证书的唯一性标识,位于证书右上角位置,编号规则见“证书编号规则”一章。
4.2.3证书日期为证书签发的日期,位于证书右上角位置,证书号的下方,与证书号左对齐排列。
证书日期的中英文格式分别为“2008年02月03日”、“Feb. 03, 2008”。
4.2.4页码标识包括页码和总页数,位于证书底部,居中排列。
页码标识的中英文格式分别为“第
1页共3页”,“Page 1 of 3”。
4.2.5以上证书号、证书日期及页码标识应出现在每一证书页上。
4.2.6结束标识为五个“*”号,每两个“*”号之间用十个半角空格隔开,居中排列。
结束标识后
只能出现签发标识、特殊声明及对附件的引用。
4.2.7签发标识包括证书印章及授权签字人签名,施加在证书结束标识右下方,右半页居中。
授权
签字人签名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签字笔,使用签名章的应由本人施加。
国内公司授权签字人的签名应用中文签写,海外公司授权签字人的签名应与备案的签字样本一致。
4.3证书名称
4.3.1证书名称为“XX证书”或“CERTIFICATE OF XX”,位于上页边下约55mm处,居中排列,
文字间可加1~2个半角空格。
英文证书名称全部字母大写。
4.4证书相关信息
4.4.1证书相关信息包括申请人/委托人及商品的相关信息,必要时,包括相关方信息和申请的检
验项目。
这些信息可以从申请人/委托人提供的合同、发票或提单等单据中优先引用。
必要时,应请申请人/委托人确认。
4.4.2证书相关信息应统一使用以下词汇:申请人/委托人(APPLICANT)、发货人(CONSIGNOR)、
收货人(CONSIGNEE)、品名(COMMODITY)、报检数量/重量(QUANTITY/WEIGHT DECLARED)、型号(MODEL NO.)、样品(SAMPLE)、样品数量(QUANTITY OF SAMPLE)、收样日期(RECEIVING DATE)、运输工具(VESSEL)、提单号(B/L NO.)、合同号(CONTRACT NO.)、发票号(INVOICE NO.)等。
4.4.3各相关信息后统一使用全角冒号,两端对齐。
使用其它语言的,应注意格式的统一、美观。
4.5证明内容
4.5.1证书的证明内容是证书最重要的部分,要做到“结果准确、依据充分、内容完整、逻辑性强”。
以下是对证明内容的一般性要求,具体要求应由各专业的技术委员会在条件成熟时组织制定并统一发布。
4.5.2证书的证明内容应准确、清晰地表述检验结果及根据检验结果作出的符合性判断,通常还应
包括所使用的检验标准、方法以及检验的时间、地点和过程等。
4.5.3证书的证明内容用语应规范、简练、通顺,并注意词语的多义性、论证的周密性和逻辑性。
为表达简洁、清晰,必要时可用图表等形式。
4.5.4如证书的证明内容中引用了分包方提供的结果,应加备注说明,如“上述XXX数据系由我
公司合格分包方提供”或“The XXX data were provided by our qualified subcontractor.”。
如客户在检验委托书中已同意使用分包方结果,则证书中可不体现该信息。
4.6声明
4.6.1需补充的特别说明应在证书结束标识后予以明确。
4.7附件
4.7.1证书附件作为证明内容的补充,可以使表达更加直观、简洁、清晰,通常包括图表、照片等。
证书附件应在证书结束标识后加以引用,必要时,加注相应的说明。
4.7.2证书附件的页数计入证书总页数。
4.8免责条款
4.8.1证书正本首页的背面印有对《CCIC检验鉴定业务免责条款》(ISO17020体系文件
JY-PD-09-2008-01《合同评审程序》的附件)的引用。
当客户需要时,应向其提供该“免责条款”文本。
4.9骑缝章
4.9.1证书制作完成后,应加盖骑缝章。
骑缝章可以直接使用证书签章,也可以使用公司合同专用
章或者公司公章。
加盖时,骑缝章应覆盖所有页面的右页边。
4.10证书字体及段落格式
4.10.1中文证书(含数字)统一使用“楷体_GB2312”常规字体,英文证书(含数字)统一使用“Arial”
常规字体。
字号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使用“四号”、“小四”或“五号”。
证书名称为“小三,加粗”。
页码字号为“五号”。
4.10.2各段落均为单倍行距,两端对齐,段后留0.5倍行距。
中文段落首行缩进2个全角字符,英
文段落首行不缩进。
英文段落句首字母大写或全部大写(仅限于证书的所有英文均大写的情况),非段落的英文简短信息可首字母大写(不包括介词)或全部大写(包括介词)。
4.10.3对于结论性数据,可使用中英文大写表示再在括号中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商品数量时,应从小数点往左方每隔3位用半角逗号隔开。
4.10.4应注意正确使用全角和半角的空格和中英文标点符号。
4.10.5证书左右页边距为2~2.5厘米。
5证书编号规则
5.1证书号
5.1.1证书号由前后两部分组成,中间用“-”隔开,即“13位全国统一编码-自主编码”。
其中
“自主编码”为各国内公司和海外公司历史形成的编码方式。
5.1.2各公司可以同时使用全国统一编码和自主编码,也可以仅使用全国统一编码。
但进口废料和
进口旧机电检验证书编码规则按国家质检总局规定执行,不使用全国统一编码和自主编码。
5.2全国统一编码
5.2.1全国统一编码由13位数字和字母构成,前后依次为:A)2位数字或字母的一级子公司代码;
B)2位数字的二级分子公司和办事处代码(各一级子公司自行设置,一级子公司本部为00);
C)1位字母的业务类别代码;D)4位数字的年份和月份代码;E)4位数字的月度顺序号。
如3100B08040038表示上海公司本部于2008年4月所出的第38张证书,业务类型为矿产品检验业务。
5.2.2基于某些特殊情况,在13位全国统一编码后可附加特别代码:
(1)如对已发出的证书进行替换(原证书作废),则在原证书编号后直接加R,并在新证书结束标志后进行说明:“本证书取代编号为……的证书(THIS CERTIFICATE SUBSTITUTES CERTIFICATE NO. ……)”;
(2)如对已发出的证书进行修改或补充(原证书不作废),则在原证书编号后直接加R,并在新证书结束标志后进行说明:“本证书是对编号为……的证书的修改/补充(THIS CERTIFICATE IS SUPPLEMENT/REVISION TO CERTIFICATE NO. ……)”;
(3)对于签发两份以上证书正本的,其它正本的证书号为原证书编号后面加D,并在证书结束标志后进行说明:“本证书是编号为……的证书的重本”(THIS CERTIFICATE IS DUPLICATE OF CERTIFICATE NO. ……)。
代码 公司名称 代码 公司名称
00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检验有限公司 SA CCIC南美有限公司
11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NA CCIC北美有限公司
12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CA CCIC加拿大有限公司
13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KR CCIC韩国有限公司
14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EI CCIC欧洲有限公司
15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BI CCIC不莱梅有限公司
16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 YI CCIC伦敦有限公司
17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满洲里有限公司 MI CCIC马赛有限公司
21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SP CCIC西班牙有限公司
22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AI CCIC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23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SG CCIC新加坡有限公司
31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FL CCIC菲律宾有限公司
32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XI CCIC新西兰有限公司
33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CO CCIC日本有限公司
34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MO CCIC澳门有限公司
35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DU CCIC迪拜有限公司
36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江西有限公司 AL CCIC阿拉木图有限公司
37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JC 日中商品检查株式会社
38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宁波有限公司 TH 五洲检验(泰国)有限公司
39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厦门有限公司 RD CCIC俄罗斯代表处
41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河南有限公司 MG CCIC蒙古有限公司
42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MA CCIC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43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44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45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46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海南有限公司
47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48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珠海有限公司
50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51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52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53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61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62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甘肃有限公司
63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青海有限公司
64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65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注1:国内一级子公司代码,除个别特殊情况外,和各地CIQ使用的局代码相同;
注2:海外一级子公司代码,以总局关于进口废料和进口旧机电证书的最新管理规定为准;
代码 业务类型 说 明
A 食品农产品业务 海关HS编码大类1,2,3,4的常规检验鉴定――品质检验,数重量鉴定,品种、规格、包装、标记、成新率以及价值鉴定等;
B 矿产品业务 海关HS编码大类5(2709~2713除外)的常规检验鉴定业务――品质检验,数重量鉴定,品种、规格、包装、标记、成新率以及价值鉴定等;
C 石油及化工品业务 海关HS编码大类5(2709~2713),6,7的常规检验鉴定业务――品质检验,数重量鉴定,品种、规格、包装、标记、成新率以及价值鉴定等;
D 消费品业务 海关HS编码大类8,9,10,11,12,13,14,20的常规检验鉴定业务――品质检验,数重量鉴定,品种、规格、包装、标记、成新率以及价值鉴定等;
E 工业品业务 海关HS编码大类15,16,17,18,19的常规检验鉴定业务――品质检验,数重量鉴定,品种、规格、包装、标记、成新率以及价值鉴定等;
F PSI业务 特指CISS业务,OMIC伊朗业务等;
G UL业务 略;
H 消杀灭业务 略;
I 进口废物原料装船
前检验
略;
J 进口旧机电装船前
检验
略;
K 其它业务 船舶承退租鉴定,监装、监卸、监视转运,适载鉴定,积载鉴定;
工程监造、供应商评审、期货检验、保险公估、司法鉴定、海事鉴定等;代理报关、报检,仪器设备计量校准、相关咨询等;
6证书使用及记录
6.1记录管理
6.1.1各国内公司和海外公司应在本手册所确定的原则和规范框架内,制定本公司具体细化的“证
书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和办事处涉及证书库存、分发、领用、拟稿、编号、审核、缮制、签发、修改、增补、作废、回收、统计汇总事宜等内容。
6.1.2各国内公司和海外公司编制的“证书管理规定”应在检验公司市场营销部进行备案,对于未
建立良好证书管理制度的公司,不接受证书印制的申请。
6.1.3证书使用记录统一使用《证书使用登记表》(JY-RD(16)-05-2008-01)
6.2拟稿
6.2.1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员应及时根据本手册规定的证书内容和格式拟制证稿。
证稿拟制完成
后,应及时与相关资料一同交付审核。
6.3审核
6.3.1审核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各公司的“证书管理规定”应对审核
人员的能力或资格给出具体规定。
6.3.2审核时,应就证稿的所有内容逐一核对,并对检查过程、检查依据、原始记录等进行核查。
如涉及计算、数据传递等过程,还应核实数据转移的正确性。
审核过程应留下记录。
6.3.3审核人员如对数据或检查结论的适宜性有疑问时,应同拟稿人员进行确认后方可修改,必要
时,可让拟稿人员进一步提供有关证据或重新进行检查。
6.3.4必要时,对审核后的证稿应进行复核。
6.4缮制
6.4.1证书的缮制人员不得修改证稿的任何内容,并应对所缮制证书进行自校,确保证书的内容与
证稿一致。
6.4.2缮制完成的证书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5签发
6.5.1证书签发实行“双签制度”,即证书签章的盖章人和证书的授权签字人相分离。
各公司的“证
书管理规定”应对签章的保管和加盖做出具体规定。
6.5.2授权签字人对所签发证书的最终准确性负责。
6.5.3授权人使用签名章的,应由其本人施加。
长期多次由他人代为施加的,取消授权签字人资格。
6.5.4所有带有认可标识的证书,只能由认可的授权签字人在授权范围内签发。
6.6发放
6.6.1证书通常由申请人/委托人当面签收领取。
若申请人/委托人要求寄送,应注意保证证书的安
全。
6.7修改与补充
6.7.1证书签发后,如确要进行修改或补充,应追回原证书(适用于原证书作废的情况),并按相关
程序签发新证书。
6.7.2修改或补充的证书编码规则和说明按本手册相关规定执行。
6.7.3修改和补充的记录应与原证书的资料一起存档。
6.8存档
6.8.1证书发放后应及时将正本复印件、申请资料和相关的检查资料、原始记录按规定进行存档和
妥善保存。
各公司应对归档资料做出具体规定。
7作废证书管理
7.1作废登记
7.1.1对于因各种原因导致已签发证书以及空白证书作废的,各国内公司和海外公司应及时填写
《证书作废登记表》(JY-RD(16)-06-2008-01)。
7.1.2已签发证书作废的,应收回原件,因特殊原因不能收回的,应在登记表中做出说明。
7.2核销
7.2.1作废证书每季度核销一次,由各国内公司和海外公司于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
日和10月10日前将上季度的《证书作废登记表》(JY-RD(16)-06-2008-01)传真至检验公司市场营销部,并同时将作废证书的原件寄回。
已签发证书作废的,各公司应保留复印件。
各国内公司和海外公司不得擅自销毁作废证书。
7.2.2收到作废证书后,检验公司市场营销部统一进行销毁,并由有关人员在《证书作废登记表》
(JY-RD(16)-06-2008-01)上签字确认。
所有作废记录应予以保存,原始记录也应该保留,保存期3年。
7.2.3各国内公司和海外公司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核销的,须重新履行核销手续,否则不再受理新的
证书印制申请。
8授权签字人管理
8.1分类管理
8.1.1检验公司负责本部授权签字人的审批,各国内公司和海外公司负责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授
权签字人的审批。
8.1.2签发带CNAS认可标记证书的授权签字人,除满足本章的要求外,还应该满足CNAS认可
规则规定的现场见证要求,其名单由CNAS批准发布。
8.2授权范围
8.2.1授权签字人仅能在获得授权的范围内签发证书,授权范围的界定按《检查机构认可规则》
(CNAS - RI01:2007)的附录及CCIC检查机构认可证书附件执行。
8.3能力要求
8.3.1具备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工作3年以上;如不具备,则需从事授
权范围内的工作5年以上。
8.3.2取得国家质检总局“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
8.3.3充分了解其授权范围内检验业务的各项要求,并有根据检验结果对总要求的符合性做出专业
判断和出具检验报告/证书的能力。
8.3.4具有其授权范围内产品的制造技术知识、产品或过程的使用/拟使用方式的知识及对产品使
用/服务中可能出现的缺陷方面的知识。
8.3.5了解检验工作中发现的偏离对于所检查产品或服务过程正常使用的重要性。
8.4审批
8.4.1拟确定的授权签字人应填写《授权签字人审批表》(JY-RD(16)-07-2008-01),提供本人相应
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并做出相应的责任保证。
8.4.2由各公司相应专业的技术管理者代表签字,对其经历进行评价,确定拟授权的范围,然后报
公司总经理批准。
8.5备案
8.5.1经总经理批准的《授权签字人审批表》(JY-RD(16)-07-2008-01)应报检验公司备案。
8.6管理
8.6.1授权的期限为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一年,应每年一次对其授权范围进行重新审批。
8.6.2对于所签发的证书存在质量问题或引发质量事故的授权签字人,应缩小直至取消授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