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西方权力制约理论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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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西方权力制约理论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朱虎陈瑞来
来源:《新西部下半月》2010年第05期
[摘要] 防止权力的高度集中,至少是防止缺乏监督的权力已成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西方国家的权力制约理论也有我们值得借鉴和学习的地方。
当前,我们要大力培养宪政精神;规范党政关系,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完善人大的监督职能;加快社会监督机制的建设。
更好的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关键词] 权力;权利;权力制约;法治;启示
权力制约理论是当代西方国家政权组织的重要原则之一。
在各国政体中都有很好的体现,也是西方国家宪法规定的重要内容。
“控制统治者和检查其权力的问题。
主要是一个制度的问题,即如何设计不同制度防止即便是坏的统治者也不能造成太大的伤害的问题。
对权力进行制约,可以从制度层面上防止一些权力腐败和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杜绝权力过分集中于某一部分人或少数人手中而产生专权现象,给社会和人民带来威胁。
一、西方权力制约理论的来源
任何一种理论的提出,都有其产生的土壤,而文化土壤却是它们总的根源。
西方权力制约理论即是人们在具体的政治生活中,根据传统的政治思想和刘七以及政治实践的需要而不断地创新与发展而来的,是理性思考的产物。
归纳起来,有如下理论基础:
1、性恶论观点
马基雅维利是西方第一个将权力问题归结为政治核心问题的思想家,是近代政治学的奠基人。
他就是性恶论的倡导者,并影响了后代的许多政治思想家。
性恶论认为,人的本性是恶的,人天生就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本性,如果对权力不加于制约,任何入都会侵犯他人的自由和权利。
由人所组成的政府也拥有这样的本性,所以需要对政府的权力进行限制或制约,以保障人们的正当权利。
2、经济人假设理论
经济人假设理论从人实际生活的社会出发,认为每个人都是理性的。
都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要求,在政治上亦是如此。
一个拥有权力的人,如果他的权力是不受限制的,很可能会利用手中的权力去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而且尽可能的将自己的这项权力发挥到极限。
产生出,权力寻租,等现象。
如果不对权力享有者的权力进行制约,利益的获得者永远偏向于少数人,而不是大众。
3、契约论
契约论是由西方所处的特定地理环境和历史变化所决定的。
在古希腊,城邦与城邦之间没有被完全割裂和封闭起来,商品贸易的发展。
使得城邦与城邦之间需要维系一种正常的社会交往的纽带,而彼此之间的交往也需要一种固定的形式,所以以契约为基础的法制观念在西方最早形成,而这也是早期法治传统和民主基因形成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之一。
正因为有了这些传统,西方人的权利意识形成了,而政府或国家的权力又往往是侵犯民权的最大障碍。
所以以契约的形式来规定政府所拥有的权力界限成为西方人的政治意识保留下来,并且在具体的政治实践中表现出来。
4、天赋人权学说
天赋人权学说认为人生来就拥有生命、自由和财产权,这些权利是不可剥夺、不可转让的。
任何机构和他人都不得随意侵犯人的这些权利。
由于每个人都拥有这项权利,所以很可能形成“众所侵犯”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建立一个政府来保障入的这项天赋人权,但政府的权力是人民所赋予和转让的,所以其权力应当受到制约。
人民也有权去推翻那些违反公意原则的政府。
这一学说维护了作为弱势群体的人民的利益,成为人们维权的思想来源。
二、权力制约的方式
一种制度或理论的贯彻实施,必须要有相应的实现方式来予以实践。
在涉及西方权力制约理论时,我们经过总结发现,主要有五种方式,其中权力的制约、法律的制约、社会的制约是其主要的制约方式,而道德和强力制约为辅助形式。
1、权力对权力的制约
西方早期的许多思想家都曾涉及到权力的制约问题,但早期的权力研究并没有成为政治生活的中心,直到洛克提出分权学说后,西方近代的权力对权力制约的理论才得以形成。
并通过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发扬光大,成为当代发达国家组建政权的活动原则之一。
权力对权力的制约。
实际上是权力之间的一种制衡,防止任何一种权力的独大,进而制止专权主义的出现。
2、法律对权力的制约
法律对权力的制约是法治化的重要过程。
即由法律规定权力的实施范围,同时规定民众的基本权利,这些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从而防止公权对民权的任意侵犯,这也是宪政的基本要求。
用法律来制约权力,也是一种法制精神的体现,证明了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强调了法律的价值和尊严所在。
3、社会对权力的制约
社会对权力的制约更多的反映了民众对政府的监督,体现了当今日趋完善的公民社会在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是制度与法律之外的大众政治化的标志。
整合社会的力量去制约权力,实际上是让权力在阳光之下运行,更好的有利于普通民众去参与政治并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所拥有的权力实施监督。
4、道德对权力的制约
道德对权力的制约实际上是基于权力享有者的一种个人品德而言的,是权力拥有者对待权力的一种态度问题,它是一种非制度化的制约方式,夹杂着太多的个人成分在内,具有很大的波动性和不稳定性,要想真正实现这种制约,除非领导人的个人政治修养极高,对权力不迷恋,而这往往是很难做到的,主观性太大。
5、强力的制约
强力的制约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社会制约的一种,只是其表现方式过千激烈而已,是矛盾激化的产物,是以上各种制约方式无法实现而导致社会冲突时民众的一种抵抗或反映。
这种制约在很大程度上会对统治者造成心理压力,也是一种非制度化的防止权力滥用现象发生的制约方式。
西方国家时常出现的各种游行、示威活动是这种制约方式的重要体现。
三、健全我国权力制约机制的对策
西方飽权力韦哟理论,有其产生的特定文化和历史背景,虽然也存在诸多缺陷,甚至有些“虛假,的成分,但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之路的同时,应该摒弃一些意识形态因素的影响,积极吸收一些可取和合理的经验,在不全盘照搬西方模式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的改造与丰富。
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健全社会主义权力制约机制。
1、培养宪政精神
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的核心在于强调法律在社会管理和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关键在于宪法的地位应该得到一致的认可和尊重,主旨在于培养一种宪政精神。
宪政精神就是承认宪法的至高无上性。
它一经制定或修改,任何权利机关和个人都不得凌驾于宪法之上,一切依据宪法的原则去行事,就是培养一种全社会对宪法的普遍崇拜感,宪法是保护所有公民合法权益的根本所在。
2、规范党政关系,加强党內民主建设
规范党政关系。
并非指党政分开,而是党政分工,就是为了防止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现象发生,其前提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之下改善党的领导方式。
逐渐缩小党的直接领导范围,扩大党的间接领导范围,尤其突出其政治领导、组织领导、思想领导。
推行党内民主建设。
使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的选举都公开化、法制化,一切都在遵从宪法和党章的原则之下进行,发挥党的先进性作用,不要将党推向社会的各个角落,而要通过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带动党对社会的监督与管理。
3、完善人大的监督职能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实际职能与宪法所赋予的地位是极不相符的。
人大的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是健全我国权力制约机制的核心所在。
要让人大成为监督政府和党的机构的枢纽,政府的行事须经过人大的授权,同时人大代表的选举是经由党的推荐和人民的选举而产生的。
真正成为人民监督政府的杠杆。
4、加快社会监督机制的建设
在这一方面,我们可以借鉴西方权力制约中的社会制约权力的办法,加快我国的社会监督机制建设。
我们应该构筑民众表达利益的平台,将民众的普遍要求及时反馈给政府,通过新闻媒介等社会舆论的力量及时传播民众的迫切要求,构造一个自下而上的反馈与监督机制。
四、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