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模式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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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模式探究
苏红 无锡市新吴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摘要:当今社会,“工匠精神”日益为人们所熟知和推崇。
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真正培养出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基础的工匠型高技能人才,成为中国在“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迈进的进程中急需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本文通过对工匠精神的解析,结合我国高技能人才培养现状,探索工匠型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模式的成功路径。
关键词:工匠精神 高技能人才 培养模式
2016年,“工匠精神”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之后,这一词汇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被再次提及: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加快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平衡、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大军,全面提升劳动者专业素养,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催化剂。
一、“工匠精神”的内涵和社会价值
“工匠精神”即从业者的职业精神,是职业道德、职业能力、职业品质的具体体现。
“工匠精神”的基本内涵包括敬业、精益、专注、创新等方面的内容。
“工匠精神”作为一种优秀的职业道德文化,其传承和发展紧密契合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于“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和“中国精造”的跨越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和广泛的社会意义。
从国家发展层面分析,尽管中国目前是世界第一的制造业大国,但和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制造业依然处于大而不强的尴尬境界,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缺乏具备“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我国的制造业要发展、要跨越,就必须大力弘扬以“工匠精神”为核心的职业精神。
从企业发展层面分析,“工匠精神”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企业的品牌内涵和形象外延,在企业品牌价值的创建过程中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从员工发展层面分析,“工匠精神”是员工完善个人职业素养、实现个人成长进步的重要道德指引,和拥有较高专业知识技能一样,是立足职场的重要条件和在自身职业生涯中脱颖而出的制胜法宝。
二、我国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基本现状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国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上虽然下了大功夫,但高技能人才、尤其是技师和高级技师依然短缺。
老一代技术工人慢慢步入中老年,而年轻一代的技术工人则达不到相关高度的技能水平,一些特殊工种的技术传承出现了“断崖式”的严峻问题。
现阶段,我国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还远不能适应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就人才培养的数量、质量和结构,距离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均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工匠”二字无从体现。
1、总量不足。
我国每年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的约有600万人,但参加高级工考试的低于10%,且高级技师在制造业中所占的比例不足4%,仅为发达国家的八分之一左右。
根据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将达到1.4亿,高技能为3900万人,占全部劳动力的28%,而发达国家高技能人才比例约为35%,相比之下,差距立显。
2、质量不高。
我国企业每年因不良产品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2000亿元,其中很大原因是高技能人才短缺和技艺不足导致的生产工艺不过关造成的。
然而现实情况是,受到传统“重学历、轻技能,重文凭、轻能力”观念影响,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普遍偏低,社会地位不高,从而造成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不受重视,质量偏低,也很少有企业建立完善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制度和成长通道。
3、结构不合理。
主要表现为年龄整体偏大,35岁以下的技师和高级技师严重短缺;学历普遍偏低,大部分高技能人才的学历都为大专以下;工种分布失衡,车工、电工、焊工所占比例较大,模具等工种相对较少。
此外,我国的初级工至高级技师人数,呈金字塔结构,越是高端的人才比重越小。
反观发达国家,初级、中级和高技能人才的比例一般为15:50:35,表现为“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结构。
三、我国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对策建议
基于我国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现状,传统的“企业内训”和“院校培养”模式已经不适应当今工匠型高技能人才建设的需要。
培养大国工匠与培育工匠精神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1、“校校合作”模式精炼培训课程。
近年来,市场对技术过硬、能力过强的复合型、创新型的高技能人才需求迫切。
技职院校是这些高技能储备人才培养的主力军,各类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是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的主体。
但制约很多技职院校和培训机构发展的最大难题在于个体力量的单薄和市场应变能力的不足。
因此,提倡技职院校与培训机构之间联合办学的模式日益符合当今社会发展的趋势,在师资、场地、设备上,明确职责与分工,实现教学资源最大化的共享,通过优势互补,整合培训资源,将现有培训力量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立足我国当前职业技术教育课程开发实际,探析出当前我国技能人才培养教育课程的开发,将培训课程精细化,推进课程结构由学问化向应用型转变,为培养大国工匠打下坚实的基础。
2、“校企合作”模式推动订单式培养。
企业作为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者,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方向和要求最有发言权,无论是技职院校还是培训机构都必须以企业的需求和标准来开展培训工作。
在这一前提下,校企合作的优势逐渐凸显,“订单式”的培养模式,将教学内容与企业的技术岗位充分结合。
学校针对企业的发展需要进行科研攻关、课程开发和专业设置,经企业认可后实施教学,并以企业为实习基地,企业全程参与到学校的人才规格确定、课程计划拟定、评估标准制定等过程中来,在此基础上“预定”技职院校部分专业毕业生。
当前,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模式更接“地气”,已经被很多技职院校和培训机构采用,极大程度的保证了培训的质量以及与企业实际需求的贴合,对企业改善工艺,提升高技能人才的储备力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3、“政企合作”模式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高技能人才,尤其是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培养,绝不仅仅是企业和学校的事,政府作为有效的推动力量,应当更加积极的发挥导向性作用。
当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覆盖面窄,很多标准滞后于技术发展,对于有些企业派生出的一些新工种,更是缺乏相应的标准。
因此,由政府来主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结合企业自身岗位实际,以符合条件的企业为评价实施主体,以主营业务对应的职业为评价范围,以职业能力考核与工作业绩评定为主要内容,对企业技能人才进行技能水平综合评价和职业技能鉴定的方式,
可以有效的解决上述难题。
与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相比,在政府指导下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更贴近企业生产需要、
,对有效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具有参考文献:
[1] 论“工匠精神” .中国文明网.2017-5-24
[2]《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
[3] 谢一风.基于服务地方办学宗旨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改革实践[J].中国高教研究,2011(2)
[4] 卢志米.开放型经济格局中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现实路径[J].职教论坛,2012(3)
[5] 毕结礼 等.技师培养课程开发探索与实践[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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