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4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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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4年度引进国外技
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才流动
【发文字号】辽人社[2013]274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3.09.25
【实施日期】2013.09.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4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
知
(辽人社[2013]274号)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4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为做好2014年我省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十二五”规划,以及本地
区、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组织申报2014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
重点支持在重大工程建设、重点基础性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装备开发项目中引进高端紧缺人才和创新团队的项目;能够促进创新型辽宁建设、产业转型升级、“三大战略”协调发展、生态省建设,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前景的引智项目。
各地区、各部门应申报属于本地区、本部门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的项目;各市和省直单位申报项目总量不得超过上年批复项目数;一般项目单位申报1个项目。
重点项目单位申报项目数不多于3个,并请按照轻重缓急排序。
对于科技含量高、外国专家层次高、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高的项目,要持续跟踪支持,争取做成本地区、本部门有影响力的品牌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
重点申报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人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引进后2014年在华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重点领域所需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