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保厅关于池州新赛德颜料有限公司环境问题调查情况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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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环保厅关于池州新赛德颜料有限公司环境问题
调查情况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6.09.28
•【字号】皖环函[2016]1053号
•【施行日期】2016.09.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
正文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池州新赛德颜料有限公司环境问题调查情
况的函
皖环函〔2016〕1053号
环保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转来的《信访事项转送函》(华东环访转字〔2016〕54号)收悉。

我厅高度重视,立即派员对群众投诉反映的池州新赛德颜料有限公司环境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该企业年产1000吨羟基嘧啶技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于2010年12月31日由池州市环保局审批,2011年6月30日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生产。

该企业原建有氧化铁黄项目于2006年停产,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未生产,生产车间已废弃闲置,未发现该企业存在超环评审批范围生产问题。

二、废水处理情况
该企业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东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废水间歇式排放。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废水总排口未排水。

从污水处理设施末端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氨氮25.4mg/L(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标准为25mg/L),污水处理设施好氧池污泥活性差,污泥压滤机长时间未使用。

针对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存在的问题,当地环保部门于2016年6月份检查时要求企业立即整改,企业随后与南京大学盐城环保技术与工程研究院签订《污水处理站现状调研及整改方案编制技术服务合同》,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目前,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已完成设备安装,现正运行调试。

三、废气处理情况
检查发现,该企业甲醇等生产废气处理工艺与环评文件要求不一致。

就其废气处理工艺问题,企业已于2016年4月向东至县环保局和东至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进行了专题报告,并通过了东至经济开发区企业废气专项整治验收。

四、危险废物处置情况
该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盐、污泥、废包装桶、废包装袋。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少量污泥暂存在危废贮存库,没有转移;废包装桶交由厂家回收,废包装袋和废旧劳保用品交由东至经济开发区固废处置中心处理;废盐交由安徽省众兴盐化科技有限公司处理,2015年转移65.3吨,2016年转移33.49吨。

该企业产生的废盐已于2014年经东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皖西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了副产品鉴定。

五、周边环境调查情况
我厅对该企业废水排放去向及周边环境进行了调查,未发现该企业通过暗管将高浓度废水直排外环境。

对该企业围墙外两处水坑及企业南侧毕汊湖取样监测,COD分别为21mg/L、27mg/L、19mg/L;该企业厂内靠近原氧化铁黄项目车间有一水
塘(水质呈铁锈色),取样监测COD为138mg/L;在该企业西围墙外取土壤样品两份,经与多个第三方监测机构联系,都不具有羟基嘧啶和异丁腈监测资质,现已委托华测监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定性分析,根据其出具的检测报告,两份土壤样品中的羟基嘧啶和异丁腈浓度均低于检出限。

六、处理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该企业生产废水处理后不能稳定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厂内水塘污染问题,我厅已下达监察通知,要求该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妥善处理厂内水塘废水,消除环境污染。

七、反馈情况
举报人所留联系电话是空号,无法反馈。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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