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数字发行放映的技术监管
数字影院暂行技术要求
广电总局印发《数字电影管理暂行规定》、《数字电影技术要求(暂行)》的通知为了加强数字电影的管理,规范摄制、发行和放映(播放)数字电影的行为,促进数字电影院的建设,2002年8月7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印发《数字电影管理暂行规定》、数字电影技术要求(暂行)》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数字电影技术要求(暂行)前言本技术要求是为了适应目前数字电影制作、放映和数字影院建设的需求而制定的,其中规定了数字电影节目技术要求、数字电影放映设备技术要求。
数字电影制作、发行、放映单位应遵循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在制定过程中,主要参考了GB 5879-86《电影放映幕主要特性的测定方法》、GB/T 3557-94《电影院视听环境技术要求》、BG/T 4645-94《室内影院和鉴定放映室的银幕亮度》、行业标准《数字立体声影院的技术标准》、GY/T 155-2000《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制作及交换用视频参数值》和ISO/IEC 13818《运动图像及其伴音通用编码国际标准MPGE-2》,以及SMPTE DC-28数字电影标准工作组推荐的相关技术文件。
本技术要求在制定过程中,既考虑了我国数字电影放映的技术要求,也考虑了我国目前实际情况及国际标准现状,在指标方面兼顾了先进性和可行性。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提出。
本技术要求起草单位: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
数字电影技术要求(暂行)1 范围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用数字技术和设备摄制、制作、存储、传输、发行、放映的数字电影的基本技术内容。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数字电影的节目后期制作部门、发行部门和使用数字电影放映设备的影院(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要求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要求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技术要求,然而鼓励根据本技术要求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要求。
《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电影是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文化娱乐形式之一,电影产业属于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的文化产业。
大力繁荣发展电影产业,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对于扩大中华文化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电影业深化改革、锐意创新,产品日益丰富、市场日益活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促进电影产业的繁荣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走中国特色电影发展道路,以丰富产品和加快产业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数字化技术为支撑,以现代化基础设施为依托,以科学化管理为保障,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动我国电影产业跨越式发展,实现由电影大国向电影强国的历史性转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科学发展。
准确把握电影的意识形态和文化商品双重属性,发挥电影的审美娱乐和教育双重功能,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艺术创作生产双重规律,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众。
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性精神文化需求,着力丰富产品、繁荣市场,提高质量、改善服务,引导消费、促进增长。
3.坚持市场运作、政府推动。
充分发挥市场在推动电影产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
国内电影院线行业监管体制
我国电影院线、影院行业的监管体制主要涵盖业务资质管理和业务经营过程审查等方面。
(1)业务资质管理国家对电影院线、影院行业实行许可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影片的发行、放映活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为全国电影发行、放映经营资格准入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
A、院线组建的行政许可原国家广电总局、文化部《关于改革电影发行放映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实行以院线为主的发行放映机制,减少发行层次。
院线经营应取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和《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设立电影发行单位,应当向省级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设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影发行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原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实行隔年检验制度,地方电影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管理权限,对其颁发的《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
国家鼓励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现有院线公司或单独组建院线公司。
B、影院开立的行政许可在影院完成投资建设后,即可向电影主管部门申领《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经营电影放映业务,须报县级以上地方电影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
国家鼓励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投资建设、改造电影院。
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外商不得设立独资电影院,在中方控股51%以上或中方占有主导地位的条件下,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的方式设立和经营演出场所、电影院。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可以独资形式新建、改建影院。
(2)业务经营过程审查A、贴片广告、映前广告管理根据《关于加强影片贴片广告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影贴片广告和映前广告管理的通知》,影片贴片广告、映前广告一律加在《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前,并在电影票面上标注的放映时间前放映。
第三章国内影视传媒行业的监管及政策
第三章.我国影视传媒行业的监管及政策(一)电影行业监管体系(1)行业主管部门我国电影行业的监管部门有中宣部和国家广电总局,其中中宣部是中共中央主管意识形态方面的综合职能部门,对电影及电视行业的管理体现在宏观管理方面。
国家广电总局为电影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管理职能由国家广电总局下设的电影管理局负责,其主要职能为:拟定电影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管理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指导并平衡电影题材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组织审查各类影片,发放或吊销影片摄制、公映许可证;承办有关审批电影制片单位和跨地区发行、放映单位的建立与撤销的工作;负责电影技术管理;管理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等国际合作与交流事项;指导电影专项资金的收缴和管理。
国家广电总局在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地方管理机构即地方广播电视局负责所在地文化广播影视事业的行业管理,并履行国家广电总局赋予的行政审批权等。
(2)行业法规政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电影行业的监管体制正在由单一计划经济的监管体制,逐步转向适应市场经济的监管体制。
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较完善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为基础,涵盖行业资质管理、行业业务标准审查、行业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3)行业监管政策①电影制作资格准入许可根据《电影管理条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和《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国家对从事电影摄制业务实行许可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影摄制业务。
国家广电总局负责对电影制作资格准入履行行政许可审批。
②电影摄制行政许可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和《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依法设立的电影公司从事具体的影片拍摄工作必须经国家广电总局的批准并获得《摄制电影许可证》许可。
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电影许可证分为《摄制电影许可证》(俗称"甲证")和《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俗称"乙证")。
电影数字放映暂行技术要求
电影数字放映暂行技术要求发布时间:2007-7-5电影数字放映暂行技术要求广发技字[2004]1036号国家广电总局二○○四年九月八日电影数字放映暂行技术要求前言本技术要求代替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2年发布的《数字电影技术要求(暂行)》。
本技术要求与《数字电影技术要求(暂行)》相比,主要是对电影数字放映节目源制作技术要求、电影数字放映影院设备技术要求以及电影数字放映管理系统要求做了补充和修改,并增加了相关技术指标的测量方法。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提出。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
本技术要求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引言本技术要求是为了适应当前世界上数字电影放映技术的发展和我国电影数字放映与影院建设的需求而制定的。
电影数字放映的制作、发行、放映单位及相关设备生产厂家应遵循本技术要求。
电影数字放映暂行技术要求1范围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电影数字放映所涉及的各个环节的技术指标及要求,包括:电影数字发行母版制作、发行、放映、设备和管理系统和电影数字放映系统的亮度、对比度和单色CIE 色度坐标值的测量方法。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电影数字放映各个相关技术环节,包括:电影数字发行母版制作、发行、放映、设备和数字影院的管理及对电影数字放映系统的亮度、对比度和单色CIE色度坐标值的测量。
本技术要求不包括流动放映。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要求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要求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技术要求,然而鼓励根据本技术要求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要求。
JGJ58-88《电影建筑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要求。
3.1电影数字放映采用数字设备和技术实现的符合本暂行技术要求的电影放映形式。
3.2电影数字源母版电影数字后期制作部门制作的原始母版,用来制作电影数字发行母版以及电视节目等各种版本,还可用于资料存档。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影院放映技术管理、提
现代电影技术No.U/2017 ADV/P CED f E DTiON PICTURE消息•动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影院放映技术管理、提高电影放映质量的通知影字〔2017〕3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各电影院线公司,各电影院:影院放映质量是电影产业发展中的重要环节,关系电影艺术与技术相结合的效果呈现,关系广大观众和制片方的权益,关系影院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观众,确保影院以精湛的放映技术点亮银幕,以最美影像服务广大电影观众,特通知强调如下:一、 加强电影院放映技术标准的学习、宣传与贯彻,严格执行《数字影院暂行技术要求》、《数字电影幕影院技术规范和测量方法》、《数字影院立体放映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电影院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的规 定,确保影院银幕亮度、清晰度、色温、均匀度、平整性,以及影厅还音响度与频响技术指标符合标准要求。
(上述标准可查询中国电影科技网,网址:)二、 各影院须加强对放映员的管理,严格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
要按照影片数字发行拷贝标签中的容,正确设置影院放映设备的通道、画幅尺寸、声音制式等相应设备参数,按时更换放映机灯泡,并兼顾2D和3D放映需要合理调整光源输出功率,在保证影片画面完整性的同时,画面亮度、清晰度、音量、频响等感观指标要达到技术标准所规定的放映要求。
三、 各影院要加强放映机房管理,保持机房环境与放映设备处于清洁状态,避免因温度、湿度、静电尘土等因素造成放映设备故障。
要保证放映机镜头及放映窗口玻璃的洁净,避免因灰尘和污染导致的放映质量受损。
四、 各影院要加强对3D眼镜的保洁,主动式的3D眼镜要定期更换电池,不允许将污损或弱电的眼交付观众使用。
五、 要加强对影院放映质量的监管。
各地电影行政主管部门近期要加强对辖区内的营业性影院进行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责成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或一时整改不了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停业整顿的决定;各院线对所属影院要认真组织巡查,针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要立即整改;有关协会要对影院放映质量进行抽检,对确实存在放映质量问题的影院予以公开曝光,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电影行业放映许可管理办法
电影行业放映许可管理办法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电影作为一种受众广泛的文化艺术形式,对于推动社会发展和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多样化有着重要的影响。
而为了更好地规范电影行业的发展和促进优质电影的放映,制定和实施相关的放映许可管理办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电影行业放映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一、放映许可管理办法的重要性精心制定和实施放映许可管理办法对于电影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放映许可管理办法可以规范各类电影院的运营和放映活动,保证观众的合法权益。
其次,放映许可管理办法可以促进电影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国内电影产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最后,放映许可管理办法可以帮助监管部门加强对电影行业的监管,确保电影作品的质量和内容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二、电影放映许可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放映许可管理应该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依法实施,不得以任何歧视性原因限制或排斥任何电影的放映。
2. 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放映许可管理应当保护广大观众的合法权益,对于内容低俗、暴力、色情等违法违规的电影,应当严格审查并拒绝许可放映。
3. 促进电影行业发展原则:放映许可管理应当注重促进电影行业的发展,支持优质电影的制作和放映,鼓励多样化的电影题材和艺术表现形式。
4. 加强监管原则:放映许可管理应当加强对电影院、放映设备和场所的监管,确保其符合安全、环保等相关要求,保障观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放映许可的申请和审批流程1. 申请材料准备:申请者应当准备完整的相关材料,包括电影放映许可申请表、申请者身份证明、放映设备检测报告等。
2. 提交审批机关:申请者应当向相关审批机关递交申请材料,并按要求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3. 材料审查:审批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4. 现场核查:对于通过材料审查的申请,审批机关将组织现场核查,核查放映设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
5. 许可审批:经过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后,审批机关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许可或不许可的审批结果,并出具相应的许可证明文件。
电影产业促进法(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电影产业促进法(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电影创作、摄制第三章电影发行、放映第四章电影产业支持、保障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电影产业健康繁荣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电影市场秩序,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影创作、摄制、发行、放映等活动(以下统称电影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电影,是指运用视听技术和艺术手段摄制、以胶片或者数字载体记录、由表达一定内容的有声或者无声的连续画面组成、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用于电影院等固定放映场所或者流动放映设备公开放映的作品。
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还应当遵守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从事电影活动,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国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和保障电影创作自由,倡导电影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鼓励创作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电影。
第五条国务院应当将电影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将电影产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制定电影及其相关产业政策,引导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电影市场,促进电影市场繁荣发展。
第六条国家鼓励电影科技的研发、应用,制定并完善电影技术标准,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电影技术创新体系。
第七条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知识产权执法的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依法查处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行为。
从事电影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提高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印发《电影数字化发展纲要》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印发《电影数字化发展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3.18•【文号】•【施行日期】2004.03.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广播影视正文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印发《电影数字化发展纲要》的通知(2004年3月1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广电局(厅)、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局,各省、直辖市广播影视集团(总台),各电影集团、电影制片厂(公司)、电影院线公司、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中国电影科研所、中国电影资料馆:为适应电影产业化发展需要,加快电影数字化进程,规范中国数字电影的建设,现将《电影数字化发展纲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电影数字化发展纲要按照十六大提出的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适应科技进步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趋势,充分利用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手段,加速推进我国电影数字化进程,为电影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持,根据总局颁布的《关于加快电影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广播影视数字发展年工作要点》和《广播影视科技“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结合国内外电影数字技术发展现状,特制定《电影数字化发展纲要》。
一、电影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电影产业化和电影数字化是实现电影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电影数字化代表了当代电影的发展趋势,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是电影加快发展的重要标志。
推进电影数字化发展,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要立足于引进吸收、创新发展的基本思路,着眼于国际电影数字化发展的前沿,着眼于我国电影发展的实际需要,着眼于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着眼于电影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要通过电影数字化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服务于电影内容产业的拓展与丰富,服务于电影信息传播的迅捷与广泛,服务于电影覆盖力的延伸与增强。
电影数字母版技术审查管理办法(暂行)
电影数字母版技术审查管理办法(暂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发布《电影数字母版技术审查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2011年5月19日)5 月13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各省、直辖市广播电视台、总台、集团,各电影集团、电影制片厂(公司),中国电影资料馆,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中国电影科研所,电影技术质量检测所发出《电影数字母版技术审查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通知说,《电影数字母版技术审查管理办法(暂行)》已经总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电影数字母版技术审查管理办法(暂行)为进一步推进电影数字化进程,确保向广大观众提供优质、丰富的数字电影片源,依据《电影管理条例》和《电影剧本(梗概)、电影片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凡以数字形式公映的电影片,须通过电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数字母版技术审查,并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和《电影片(数字)技术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数字母版是指保存在可记录无压缩数字立体声(不低于六声道)的存储介质上、已经完成后期制作、用于生成数字电影发行版(数字拷贝)的影片数据文件。
送交技术审查的电影数字母版须已通过内容审查,且片头已经加上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标准画面。
《合格证》由书面证书和放映时长为5秒的数字影像画面文件组成。
《合格证》标准画面数据文件由广电总局电影局统一制作,存储在dvd-r光盘上,影像为黑底白字,内容包括发证机构名称、合格证编号等信息。
数字影像画面内嵌防伪水印。
二、实行电影属地审查管理的电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电影数字母版的技术审查。
其他地区的电影数字母版技术审查由广电总局电影局负责。
技术审查按照《电影送审数字母版声画技术质量主观评价办法》(gd/j033-2010)执行。
电影数字母版技术审查合格的,由进行技术审查的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合格证》书面证书和一份存有数字影像画面文件的光盘;审查不合格的,退回送审单位修改。
广电总局关于印发《数字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电总局关于印发《数字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发影字[2005]537号2005年7月19日,国家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广播影视局(厅)、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各电影集团、电影制片厂(公司)、电影院线公司、电影发行公司,华夏电影发行公司,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印发《数字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这些单位遵照执行。
《数字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试行)》内容如下:数字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广电总局颁布的《关于加快电影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广发影字〔2004〕41号)和《电影数字化发展纲要》(广发影字〔2004〕257号),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充分利用数字技术,促进国产影片的发行放映,扩大电影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加快电影产业化、数字化进程,推进并规范管理数字电影发行放映工作,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数字电影发行放映是指运用数字技术拍摄或者通过胶片转数字方式制作的数字电影产品,利用卫星、光缆、影片数据输入盘、硬盘等传输方式,在数字电影院(厅)或电影放映场所从事的电影发行放映业务。
现阶段,数字电影发行放映以影片数据输入盘、硬盘传输方式为主,卫星、光缆传输方式待试验成熟后再推广。
二、数字电影发行放映所使用的技术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广电总局颁布的《电影数字放映暂行技术要求》(广发技字〔2004〕1036号)或《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暂行技术要求》(广发技字〔2005〕532号)。
城市数字电影院(厅)原则上应为专业数字电影院(厅),目前既有胶片放映机又有数字放映机一厅双机放映的应逐步向数字单机放映过渡。
符合《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暂行技术要求》的数字放映设备,只能在县城以下(含县城)的专业放映场所或者县城以上流动放映场所、非专业放映场所使用,不得在县城以上城市专业电影院(厅)使用。
三、拥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放映单位,新增数字电影放映业务,应向所在地的县或者设区的市电影行政部门备案。
电影放映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2009年7月22日
国发[2009]30号
3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0年1月21日
国办发[2010]9号
31
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
2010年4月8日
银发[2010]94号
32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05年5月8日
国家广规定二
2006年2月20日
国家广电总局令[2006]第51号
11
关于改革电影发行放映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001年12月18日
广发办字[2001]1519号
12
关于成立电影院线报批程序的通知
2002年3月5日
6
文化部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
2004年10月18日
文产发[2004]35号
7
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
2005年4月13日
国发[2005]10号
8
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
2004年1月1日
国家广电总局、商务部、文化部令[2003]第21号
9
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2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电影行业的监管体制正在由单一计划经济的监管体制,逐步转向适应市场经济的监管体制。目前对本制作发行商发行院线发行发行放映公司电影业务的开展较为重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如下: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生效日期
文件编号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001年10月27日
国家主席令[2001]第58号
关于改革电影发行放映机制的实施细则
实行 影 片地 口与发 行分 离 。组 建 中影 集 团 影 片进 出 口公 司 . 受 委托 承担对 外 国及港 澳 台影 片的统 一进 口 , 同时履 行选 片 、 初 审、送 审 、合同洽谈 、报关 缴税、 支付结算 、 片供 应 、 影 票 房 统 计及 市场监 管等 部分 管理 职能 。从 每部进 口分 帐影 片总
停 止 向其 供 应 进 口分 帐 影 片
・5 ・
司 ,再组 建一 个进 口影 片股 份
维普资讯
影 视 技 术
期满后 ,可 以重新进 行选 择
综 述
吸收 非 国有 资本 参股 ,需经省
级 电影行 政主管 部 门批准 。跨 家 公 司下一 年度 进 口分 帐 影 片
改革 要坚 持 既提高 微观运 行 的
五 、 资本或 供片 为纽带 , 以 加快 结 构调 整 , 院 线组建 。 推进 由一个 发行 主体和 若干 影
院组合形 成 院线 ,实行 统一 品 牌 、统一 排 片 、统一经 营 、统
一
进 口影 片发行公 司要 尽快 建立 现代企 业制 度 两家进 口影 片
参 加院 线的 各单 位 ,要 依 法清理 原有 的债权 债 务 。参 加
跨 省院 线 的影剧院 ,仍 依法 接 受属地 管理 其专 项 资金应 如
的发 行节 目数量 ,将根 据上 一
年 度 的考核 结果 确定 。对其 他
省 院线 在国有 资本控 股 的前提 下, 可以 吸收非 国有 资本 参股 ,
票房 收入 中提取 适 当费用 ,用
本或供 片为纽带 且影 剧院分 布
在 不 同 省 级 区域 的 专 业 影 剧
广电总局关于《数字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规定
广电总局关于《数字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5.13•【文号】•【施行日期】2008.05.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广播影视正文广电总局关于《数字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规定(2008年5月1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中影新农村数字电影发行有限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电影院线制、股份制改革,大力培育农村电影经营主体,大力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继续鼓励组建以市(地)为龙头,各县(市)参股,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股,并以乡、村放映点为基础的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
经研究,现对组建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的审批办法做如下补充规定:一、申请组建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应符合《农村数字电影发行放映实施细则》(广发〔2007〕52号)和《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作指南》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注册名称须冠以“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字样,以有利于享受国家扶持农村数字电影的优惠政策。
三、申请成立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经营范围在市(地)辖区的,由本市(地)级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在不超过20个工作日内审批,并报省级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备案;经营范围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的,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在不超过20个工作日内审批,并报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备案;经营范围跨省区的,由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在不超过20个工作日内审批。
四、申报单位须持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到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手续。
五、凡已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影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如跨区域经营,需按此补充规定重新申报。
六、本规定解释权为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机构介绍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广电总局主要职能(一)拟订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起草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相关技术标准和部门规章,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制订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国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五)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六)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七)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八)指导、管理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九)领导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十)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1、办公厅2、法规司3、宣传管理司4、电影管理局5、电视剧管理司6、传媒机构管理司7、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8、科技司9、规划财务司10、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11、人事司12、保卫司13、直属机关党委14、总局工会15、离退休干部局16、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17、驻总局审计局内设机构:1、办公厅办公厅是总局党组和总局领导的办事机构,是总局负责处理日常综合事务的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一)负责协调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的工作,督查督办总局重要部署、重要文件、会议决议及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
(二)拟订广播电影电视政策,负责组织对广播影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承办地方广播电影电视重大改革方案的审批工作。
试论省级广播影视综合技术监管的形势和任务
监 管工作 的背景 ,得 出 了建 立省 级 综合技 术监 管平 台是 大势所趋 的结 论 。然后 ,阐述 综合平 台的 需求、框 架 、实现及 意 叉。最后是对 建设
和应用前景的展 望。
关键 词 :广播 影视 新媒体 综合监管平 台
1引言
播影视面临着自诞生以来的最大的一场 党和国家的文 、 化 舆论阵地安全的宗旨。
综合社会因素的影响, 同时受到监督机制 落后或不完善、 应急反应速度慢、 技术保
段并用的广合” 进程的推进, 广
2背景分析
障措施不够完善及作用发挥不利等因素
播影视事业进入了数字化、 网络化、 集约
化、 规模化的全面发展阶段。
广播影视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 的桥 的影响。 0 2 2 0 年以来, 安全播出 形势发生
广 播 电视 监 测监 管
乐生活, 起了群众普遍不满。 引 亟待 我们 区、 直辖市) 建立了 有线电 视监测分中 心。
将带动相关产业的突破性发展 。 在电影
以 社会效益为先, 在加强播出安全保障的 我国卫星广电监测始于1 9 年。 9 8 9 5 1 9 年 数字化 的初期 , 我国政 府就高度 重视 电
前提下, 通过高新技术手段 , 切实加强对 以前, 国 我 广电监测业务还停留 在监测当 影数字发行放映过程的有效监管, 已 业
播出内容切实有效的监管。
地中短波、 调频、 开路电视, 以及部分卫星 建成 “ 中国电影数字发行放映技术监管体
部分影视制作、 互联网视听节目 服务 电视播出质量和效果的阶段, 大多采用人 系” 对我国电影数字发行放映, 效的 , 以有 单位, 片面追逐经济利益, 在互联网络上 工监测、 主观评价的方法。 随着新技术的 技术措施和手段完善监管体系, 实现政府 违法违规播放带有色情内容的电影 ( 电 不断发展和成熟 , “ 为广电监测自动化 、 对发行放映技术监管的要求, 政府主管 网 为 子海洛因” , ) 对广大青少年观众产生了 络化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 前全 部门、 极 目 版权方、 院线、 放映队等单 位提供运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发布《电影数字母版技术审查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发布《电影数字母版技术审查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5.13•【文号】•【施行日期】2011.05.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广播影视正文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发布《电影数字母版技术审查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2011年5月1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各省、直辖市广播电视台、总台、集团,各电影集团、电影制片厂(公司),中国电影资料馆,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中国电影科研所,电影技术质量检测所:《电影数字母版技术审查管理办法(暂行)》已经总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电影数字母版技术审查管理办法(暂行)为进一步推进电影数字化进程,确保向广大观众提供优质、丰富的数字电影片源,依据《电影管理条例》和《电影剧本(梗概)、电影片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凡以数字形式公映的电影片,须通过电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数字母版技术审查,并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和《电影片(数字)技术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数字母版是指保存在可记录无压缩数字立体声(不低于六声道)的存储介质上、已经完成后期制作、用于生成数字电影发行版(数字拷贝)的影片数据文件。
送交技术审查的电影数字母版须已通过内容审查,且片头已经加上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标准画面。
《合格证》由书面证书和放映时长为5秒的数字影像画面文件组成。
《合格证》标准画面数据文件由广电总局电影局统一制作,存储在DVD-R光盘上,影像为黑底白字,内容包括发证机构名称、合格证编号等信息。
数字影像画面内嵌防伪水印。
二、实行电影属地审查管理的电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电影数字母版的技术审查。
其他地区的电影数字母版技术审查由广电总局电影局负责。
技术审查按照《电影送审数字母版声画技术质量主观评价办法》(GD/J033-2010)执行。
中档数字影院系统服务监管平台
中档数字影院系统服务监管平台
佚名
【期刊名称】《广播与电视技术》
【年(卷),期】2011(038)010
【摘要】为有效促进数字技术更好地服务于电影产业、促进电影文化的大繁荣和大发展,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2007年11月21日在《中档技术数字电影院线发展工作协调会》上确定了由总局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承担为国有或者国有控股的数字影院(中档)提供中档数字影院影片发行母版(DCP)的制作及发行放映服务监管平台。
【总页数】1页(P24-2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N946.7
【相关文献】
1.荷兰德国数字影院技术发展概况——数字影院技术考察组出访调研撷选 [J], 李虹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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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影数字发行放映的技术监管 2008 年 11 月 18 日 中国电影网 摘要:此文根据中国电影数字发行放映的发展和政府主管部门对产业发展的要求,论述了中国电 影数字发行放映的技术监管措施和手段,包括对流动电影数字发行放映的技术监管、对中档数字影院 发行放映的技术监管和对高端商业影院发行放映的技术监管。
此文还介绍了承担我国电影数字发行放 映监管的主体单位广电总局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的相关职责和业务。
数字化已成为电影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全球电影从前期拍摄、后期制作到发行放映, 正在全面地向数字化转变和过渡, 这一转变和过渡给具有 100 多年历史的电影带来了新的发 展机遇和活力, 同时也正在改变着传统胶片电影时代的产业结构、 制作工艺、 发行放映方式、 管理模式, 电影正面临进入数字时代所产生的诸多新挑战和新问题。
如何在数字电影的发展 过程中有效地进行发行放映的监管就是全球电影行业面临的新挑战和新问题之一。
中国是数字电影发展较快的国家, 中国的数字电影发行放映已经走在了世界的前列, 根 据中国的国情和电影产业发展的需要, 中国电影数字发行放映的发展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面 向广大农村农民观众的电影流动数字放映(0.8K),二是面向中小城市观众的中档商业影院 (1.3K),三是面向大城市观众的、与国际相兼容的商业数字影院(2K)。
目前,为使三个 层次的电影数字化发行放映快速、有序和健康的发展,监管就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对于中 国的数字电影发行放映需要通过有效监管主要达到以下 3 方面目标: 一是防止盗版, 实现电 影发行方的版权内容安全;二是防止非法放映,实现中国电影的文化安全;三是统计准确, 实现发行放映过程的交易安全。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版权保护、 积极采用有效的文化安全措施, 国家广电总局作为电影主 管部门, 在进行电影数字化的初期就高度重视电影在数字发行放映过程的有效监管, 出台了 一系列的管理规定、技术要求和规范,并组织研究建立了相应的数字电影监管体系,从主管 部门组织结构的完善到技术标准的制定、产品的检测、影片版权购买的宏观管理、各地运营 机构的批复以及市场模式的引导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建设。
国家广电总局电影数 字节目管理中心是广电总局直属的事业单位,受政府委托、作为监管体系的主要成员单位, 具体实施数字电影监管服务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实现为政府主管部门、发行方、投资方、院 线等单位的监管服务。
现将中国电影数字发行放映的主要技术监管措施和手段报告如下: 一、电影数字发行放映监管服务平台和职责 国家广电总局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 (简称电影数字中心) 是根据中国数字电影的发展 需要于 2004 年 3 月成立的,她以电影数字节目存储库为核心,通过对存储库中电影数字节 目的应用和管理, 为中国数字电影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实现政府对发行放映技 术监管的要求,为政府主管部门、版权方、院线、放映队等单位提供运营服务的监管数据, 进而保障各环节的良性运行,达到实现中国电影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总目标。
1、电影数字中心的主要职责: 1)负责电影数字节目的存储和应用管理; 2)负责电影数字节目发行版的制作和传输; 3)负责建设和管理电影数字发行放映服务监管平台; 4)负责协助制定国家监管平台技术标准和技术体系,并进行相关技术和咨询服务; 5) 负责为政府主管部门、 影片发行方、 院线等提供准确、 详细的数据统计等信息服务。
2、建立电影数字节目存储平台和应用管理系统 通过我国正在实施的《电影档案影片数字化修护工程》,将具有保存和应用价值的档案 影片进行数字化修复和处理, 存入电影数字节目库, 同时将近年来制作的新影片进行数字化 转化和处理也存入电影数字节目库, 通过建立的管理系统为数字电影流动放映、 数字影院和 高清电影频道等提供应用服务。
目前已经入库存储的影片有 1600 多部,正在修复并转换成 数字影片的和近年来制作的新影片将源源不断的存储入库, 将成为电影数字节目的国家存储 库。
3、建立电影数字发行放映监管服务平台 电影数字发行放映监管服务平台是电影数字节目存储平台及应用管理系统的拓展和延 伸, 是一个集成各种数字电影业务的综合平台。
该平台利用节目存储库中的影片提供数字影 院(2K) 、中档数字影院(1.3K) 、流动放映等多种业务的信息、制作、分发、管理等技术监 管服务,它以卫星、互联网为主要技术手段,实现网上销售、网上订购、网上支付、网上结 算、网络管理等快捷、方便的电子商务模式,是为政府部门、版权方、院线、放映和企事业 等单位提供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数据的大型电影数字发行放映业务的监管服务平台。
目前, 该平台利用电影数字节目库存储的影片, 主要提供电影流动数字放映业务的加密、 打包、授权、回传、信息统计等发行放映技术监管服务。
根据我国电影数字化的发展需要, 按照广电总局的要求,电影数字中心正在进行我国中档数字影院(1.3K)发行放映监管服务 平台的搭建。
随着我国数字电影的发展,政府管理部门更加重视数字电影的技术监管,最近,广电总 局拟定电影数字节目中心 2 年后搬入广电总局新筹建的广播电影电视技术监管大楼, 将成为 我国数字电影的技术监管和服务中心,必将进一步提高我国电影产业的信息化、数字化、智 能化、网络化的监管水平。
二、对电影流动数字发行放映的监管 电影流动数字发行放映系统是为了适应中国国情而推广的、 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发行放 映形式,主要用于农村公益性的流动放映,以满足中国广大农民群众的观影需求。
目前电影 流动数字发行放映系统已经在中国建立了 139 条流动数字放映院线, 建立了超过 1.5 万个放 映队,已发行公益数字版影片 414 部,放映场次已超过 290 万场,预计 2009 年将实现 4 万 个放映队。
虽然电影流动数字放映系统的设备价格远远低于高端和中挡商业数字影院设备的 价格,但为了加强电影数字发行放映的监管,从发行版制作、传输到放映全程都采取了相应 的技术措施。
1、防止盗版的监管措施:如图所示通过采用统一的加密格式,对影片发行版的图像文 件进行加密, 将加密后的图像文件和音频文件再按统一格式进行打包, 防止影片在发行传输 过程被盗版; 监管系统对每一个播放服务器进行注册登记, 播放服务器注册登记并被授权后, 才可对影片发行版进行解密播放。
播放服务器与投影机之间的接口采用 HDCP 协议,实现链 路安全保护,这些措施将防止影片在发行放映过程中被盗版。
2、防止非法放映的监管措施:采用机卡结合的加密机制,即影片发行版的解密密钥卡 中包含影片放映授权场次信息,影片授权识别卡(影片解码卡)与播放设备的硬件信息一一 对应, 只有获得了影片授权识别卡才能在对应的播放设备上实现影片的放映。
同时放映设备 的输出输入接口是惟一和专用的,必须支持 HDCP 协议,除具有链路保护的功能外,还能防 止非法节目源(如盗版 DVD/VCD 等)的放映。
3、获得准确发行放映数据的监管措施: 影片授权识别卡(金黄色)除具有解密密钥、影片放映授权场次信息以外,还具有放映 影片片名、 放映起始时间等信息的回传功能。
当放映点对网上订购的下一放映场次进行远程 授权时,监管系统自动将卡内信息(包括授权信息和放映信息)回传到中心数据库,通过回 传统计平台供管理部门对放映场次、时间等进行分析、核实,防止虚放场次冒领公益放映的 补助,并为政府主管部门、版权方、投资方、院线等提供准确详实的运营监管数据。
三、对中档数字影院发行放映的监管 中档商业数字影院也是根据中国国情而发展的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影院, 主要面对 的是中小城市电影消费群体。
目前这种数字影院在中国刚刚开始试验性发展, 但在发展初期 我国政府电影管理部门就首先制定了相应的技术规范, 影片数字发行放映的监管措施是规范 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考虑到中档数字影院市场的经营成本、 观众的消费能力和片源等综合因 素, 这一放映形式的设备价格、 技术规格和采取的监管措施都有别于电影流动数字放映和高 端商业数字影院。
1、防止盗版的监管措施:在发行版的制作阶段使用 AES128 位加密算法,对影片数字发 行过程进行加密, 防止影片在发行过程的盗版, 其加密的安全强度和效果与高端商业影院相 同;采用与高端商业影院 KDM(密钥传送消息)相类似的 USB KEY 方式对密钥进行管理和授 权。
USB KEY (含有 KDM 信息)中携带了影片 AES128 加密的部分密钥, 通过给服务器嵌入 SAM 安全芯片并注册(SAM 芯片-安全存储模块,主要用于插入 IC 卡等身份认证,相当于家用电 表里识别电卡的模块),将另一部分密钥存入服务器中(相当于服务器的私钥),USB KEY 的密钥与服务器中的私钥一一配对,才能实现影片内容的解密。
同时 USB KEY 中也携带了可 选的允许放映的档期、场次、档期和场次组合等信息,其安全强度和效果与高端商业影院相 同。
另外,采用与高端数字影院相同的 MXF/XML 文件打包格式,确保影片内容不被篡改和盗 用。
2、防止非法放映的监管措施:发行版(DCP)由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统一制作,并在 制作过程中制作相应的 USB KEY 并加入其他放映授权监管信息,这将有效防止未经电影主管 部门审批通过的电影节目进行放映。
服务器与放映机之间使用 HDCP 传输协议的 HDMI 或 DVI-D 接口, 除保证影片在放映系统内部传送中不被窃取以外, 还可防止其他非法节目源 (如 盗版 DVD/VCD 等)利用投影机进行播放。
3、获得准确发行放映数据的监管措施: 由于采用了服务器中嵌入 SAM 芯片和 USB KEY 的监管机制,可对放映的场次、档期和具体时间进行回传统计和监管,为政府主管部门、版 权方、投资方、院线等提供准确详实的运营监管数据。
四、对高端数字影院发行放映的监管 目前全球 2K 数字影院快速发展,到 2008 年 11 月 3 日全球共建立 2K 数字影院 7335 块 银幕,美国排名第一为 4886 块银幕,中国排名第二为 620 块银幕。
2008 年 10 月 13 日美国好莱坞 DCI 宣布已和美国 CineCert 公司、 日本 DMC/庆应义塾大 学和意大利媒体创新中心签署一致性测试授权协议, 这三家机构将对市场上的数字影院设备 和产品进行测试,确定他们是否符合好莱坞 DCI 的数字影院系统规范(DCI 规范),2K 数字 影院设备的国际化检测和认证即将开始,投资 2K 数字影院设备的技术风险将大幅降低。
好 莱坞 DCI 符合性测试机构的确定是全球数字影院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事件, 受到业界的极大关 注和期盼, 这一消息的发布标志着全球数字影院即将进入成熟的规模化发展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