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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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南昌工程学院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将常态化。为做好我校今年数据采集与上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请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以高度责任感互相配合,努力完成。

一、基本原则

1、确保数据真实规范

本次是学校第二次采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要结合采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工作的经验,采集的数据要确保原始、真实,严格按照《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表格》表格内容规范填写,电子稿按照统一格式要求命名。

2、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应确保本单位的数据采集工作到位,确保所负责的数据项目准确,按时间节点准时提交。

3、数据采集与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结合

将数据采集作为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 ]4号文)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 ]9号文)为导向,在采集数据的过程中查找不足,边查找边建设,边建设边

提高,全面落实学校办学定位与发展战略,切实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组织机构

本项工作采用集中采集模式,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直接负责数据采集工作,以减少对各部门正常工作的影响。

1、建立数据采集工作组

组长:张晨曙

常务副组长:何习平

副组长:黄华陆伟锋杨晓斌

成员:王水平欧阳子龙谢军王自强李沛武

虞应平胡盛华吴龙泉熊丽克高週全

胡俊华杨成龙揭永明熊菊敏

根据工作需要,各职能部门指定一名副科级以上人员为数据采集联络人;各教学单位办公室主任为数据采集联络人。数据采集联络人要保持相对固定,如确需变动,应及时上报校数据采集工作组备案。

2、数据采集工作组负责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的采集、验收、提交及归档工作。

三、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9月10日—9月28日,准备及学习、培训。

1、制定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制定《南昌工程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指标责任分解表》。

2、各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成立数据采集领导小组。

3、组织学习,对各单位负责数据采集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阶段:9月29日—10月12日,状态数据采集、审核(一审)、提交。

1、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表格》的格式部署采集数据。

2、数据采集应先按照《填报表格》填写电子文件,并依电子档最终稿打印输出,并同时提交。

3、各采集项(独立表格)电子档文件命名统一为:采集项编码,如:表1-1。

4、各采集项下涉及有“文件上传”内容时,统一填写待上传的电子档文件名,电子档文件的命名依需要分别参照以下

5、

6、

7、8各项。

5、各采集项下的“文件上传”命名统一为:采集项编码+上传文件项名称。

例如:“表Ⅳ学校发展规划”中的“发展战略规划”,其电子档名称为:表Ⅳ发展战略规划。

上传文件的Word文档格式见本文附件四。

6、同一采集项涉及到多个单位的采集,其命名统一为:采集项编码+部门名称。例如:“表1-5院(系)和其它教学单位专任教师情况”,如果是信息工程学院采集,电子档名称为: 表1-5信息工程学

院。

7、同一采集项涉及到多个单位的采集,采集项下有“文件上传”,而上传的内容又有子项的,各子项应分别命名,并统一为:采集项编码+部门名称+子项名称。例如:“表1-6 院系教师培训进修、交流情况”,如果是工商管理学院国际交流教师名单及内容,电子档命名为:表1-6工商管理学院国际交流教师名单及内容。

又如:“表2-1院系下属各专业情况”,工商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的电子档名称为:表2-1工商管理学院(市场营销)。

8、对一个采集项涉及多个文件上传时,应严格层次关系,逐子项命名。例如:“表6-1教风学风概况”,1.学校学风建设规划及学风建设活动开展情况和2.思想道德教育开展情况,应分别命名为: 表6-1学校学风建设规划及学风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表6-1思想道德教育开展情况。

9、各采集项涉及到的链接地址一律按照校园网站上当前在用的有效地址填写,无效或暂不能提供地址的将由网络信息中心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协商统一处理。

10、涉及到多个协作职能部门以及教学单位的数据项在采集完成后,统一提交到任务分解表中所列第一责任部门,并由第一责任部门负责数据内容和文档规范性的审核,审核未经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1、各第一责任部门对搜集的电子数据进行汇总、审核,确认无误后打印输出;提交的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保持一致,纸质材料

必须是电子材料的最终版。

12、各教学单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提交到各表的对应职能部门。

第三阶段:10月13日—10月26日,数据提交、汇总、审核(二审、三审)、归档

1、二审:各职能部门由专人负责二审,将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的纸质材料、电子文档统一提交数据采集工作组;从10月17日开始,数据采集工作组接收职能部门审核合格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10月19日收集结束。

2、三审:数据采集工作组对接收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进行验收,验收将按照“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附件二)”以及文档命名和格式要求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并办理验收手续。数据采集工作组审核确认核心数据,审核未经过的数据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第四阶段:10月27日—11月2日,数据补充、修正、审定(终审)

1、各职能部门对状态数据补充修正,审核确认。

2、终审:数据采集领导小组审定数据。

第五阶段:11月3日—11月5日,数据入库和提交

11月5日之前数据采集工作组将状态数据录入“南昌工程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经过最终确认后提交上传教育部评估中心。

附件一:数据采集流程和关键时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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