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证明
兹证明同志,身份证号码为我司员工,现任职部门职务(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司员工的工作情况,不作为我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式的担保文件)。
特此证明。
成都*************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二○一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