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征信机构备案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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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及详细说明说课讲解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及详细说明说课讲解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及详细说明
1、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
设立企业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征信机构备案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股权结构说明,包括资本、股东名单及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
(四)组织机构设置以及人员基本构成说明;
(五)业务范围和业务规则基本情况报告;
(六)业务系统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报告和具有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报告;
(七)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已经建立的内控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以上企业征信机构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我行办理变更备案。

第二部分:企业征信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由任职的征信机构自任命之日起20日内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表;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材料;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备案材料真实性声明。

企业征信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日内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变更备案。

2、要点说明。

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

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

受理号:
受理日期:
备案编号:辽()信服备字[ ] 号
辽宁省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备案事项
申报材料
(备案类)
申请单位:
负责人签字:
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年月日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表1:
辽宁省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表
附表2:
高级管理人员简表
注:1.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高级管理人员。

2.专业技术职称附复印件
附表3:
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简表
注:包括信用管理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评估师、首席律师等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职业证书附复印件。

附表4:
辽宁省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变更备案申请表
注:变更名称等附复印件。

填报人:联系电话:
附表5:
辽宁省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注销备案申请表
附: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审查意见、核定结果复印件。

附表6:
辽宁省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表
附表7:
辽宁省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业务统计表
(截至年月日)
注:
1.“收支情况”项下的“本年实现收入”在本表中指的是本年实现的各类业务收入之和。

2.“股东状况”项下的“政府出资”反映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向机构实际投入的资本金。

11
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市级备案汇总表市:
12
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省级备案汇总表市:
13
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年季业务统计表
14。

企业征信备案申请材料

企业征信备案申请材料

企业征信备案申请材料
1.企业征信机构备案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股权结构说明,包括资本、股东名单及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
4.组织机构设置以及人员基本构成说明;
5.业务范围和业务规则基本情况报告;
6.业务系统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报告和具有国家信息
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报告;
7.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已经建立的内控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8.业务可行性报告;
9.备案前已经开展企业征信业务的,应当提交证明自身具有稳定数据来源和服
务对象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

企业征信备案全套咨询服务:包括申请规划、政策辅导、机房、服务器等硬件设施、征信软件系统、申请材料撰写、配合等级保护测评、高管征信知识培训等全套服务。

老孟微pay185********(电)。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及详细说明(北京地区)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及详细说明(北京地区)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
及详细说明(北京地区)1、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

设立企业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征信机构备案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股权结构说明,包括资本、股东名单及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
(四)组织机构设置以及人员基本构成说明;
(五)业务范围和业务规则基本情况报告;
(六)业务系统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报告和具有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报告;
(七)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已经建立的内控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以上企业征信机构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我行办理变更备案。

第二部分:企业征信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由任职的征信机构自任命之日起20日内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表;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材料;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备案材料真实性声明。

企业征信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日内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变更备案。

2、要点说明。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及详细说明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及详细说明
13
第三方机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合规意见书
建议提供第三方机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说明经营企业征信业务所涉及的商业模式合法合规性;并说明公司是否属于外商投资征信机构,有无任何外商投资背景,说明是否属于《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外商投资征信机构
总体要求:
(一)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按照表格中“注”的要求完成填写。
“工作经历”建议自参加工作之日起开始登记。
“教育经历”建议自高中(含)起开始登记。
9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材料
每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需提供,并由本人签字。个人履历材料建议包括姓名、性别、名族、曾用名、出生日期、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情况、专业技术职务或资格及其取得时间、社会活动情况、奖惩情况等。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及详细说明
1、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
设立企业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征信机构备案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股权结构说明,包括资本、股东名单及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
辅助性
证明
材料
12
企业征信机构的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建议提供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声明,并加盖机构公章。声明内容建议包括机构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机构信用代码、“提交的所有企业征信机构备案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一切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声明日期等,抬头为“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企业征信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日内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变更备案。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及详细说明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及详细说明
13
第三方机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合规意见书
建议提供第三方机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说明经营企业征信业务所涉及的商业模式合法合规性;并说明公司是否属于外商投资征信机构,有无任何外商投资背景,说明是否属于《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外商投资征信机构。
总体要求:
(一)?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及详细说明
1、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
设立企业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征信机构备案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股权结构说明,包括资本、股东名单及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
加盖机构公章
5
业务范围和业务规则基本情况报告
业务范围建议列举全部实际开展的业务,按序对每项业务进行详细的介绍说明,包括业务规模、业务流程、对外合作情况,近3年该项业务的笔数及占比、营业收入及占比等。
业务规则建议按照《条例》第二条所指征信业务的定义中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提供”,对这5个环节的业务流程、规则进行详细的说明,包括采集的信息的种类、信息获取途径、信息的整理、加工方式、数据信息的保存情况、信息的使用方及使用情况等。
(四)组织机构设置以及人员基本构成说明;
(五)业务范围和业务规则基本情况报告;
(六)业务系统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报告和具有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报告;
(七)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已经建立的内控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以上企业征信机构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我行办理变更备案。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及详细说明教学文案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及详细说明教学文案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及详细说明
1、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
设立企业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征信机构备案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股权结构说明,包括资本、股东名单及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
(四)组织机构设置以及人员基本构成说明;
(五)业务范围和业务规则基本情况报告;
(六)业务系统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报告和具有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报告;
(七)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已经建立的内控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以上企业征信机构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我行办理变更备案。

第二部分:企业征信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由任职的征信机构自任命之日起20日内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表;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材料;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备案材料真实性声明。

企业征信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日内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变更备案。

2、要点说明。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及详细说明(北京地区)教程文件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及详细说明(北京地区)教程文件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及详细说明(北京地区)
1、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
设立企业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征信机构备案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股权结构说明,包括资本、股东名单及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
(四)组织机构设置以及人员基本构成说明;
(五)业务范围和业务规则基本情况报告;
(六)业务系统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报告和具有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报告;
(七)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已经建立的内控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以上企业征信机构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我行办理变更备案。

第二部分:企业征信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由任职的征信机构自任命之日起20日内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表;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材料;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备案材料真实性声明。

企业征信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日内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变更备案。

2、要点说明。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及详细说明(北京地区)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及详细说明(北京地区)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及详细说明(北京地区)
1、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
设立企业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征信机构备案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股权结构说明,包括资本、股东名单及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
(四)组织机构设置以及人员基本构成说明;
(五)业务范围和业务规则基本情况报告;
(六)业务系统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报告和具有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报告;
(七)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已经建立的内控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以上企业征信机构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我行办理变更备案。

第二部分:企业征信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由任职的征信机构自任命之日起20日内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表;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材料;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备案材料真实性声明。

企业征信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日内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变更备案。

2、要点说明。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相关表格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相关表格

表22
省(市):
企业征信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表编号:
注:
一、本表填写内容需用计算机格式打印,填写内容使用宋体11号不加粗,如内容多可附页。

二、省(市)、编号两项由接受备案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填写。

三、学历包括:高中及以下,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四、身份证件类型包括: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涉及年月的项,请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2014年1月”。

六、涉及年限的项,请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七、本表须附身份证件复印件。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申请材料要点提示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申请材料要点提示

7
8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表
9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材料
1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11
每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需签署,并由本人签字。 声明内容建议包括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提交的本人所有备案材料均真实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备案材料真实性声明 有效”、“如有不实,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声明日期等,抬头为“中国人民银行 营业管理部”。
北京地区企业征信机构备案提交材料要点提示(仅供参考)
材料类别 序号 内容 按照表格中“注”的要求完成填写。 加盖机构公章。 加盖机构公章。 要求提示
1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股权结构建议列出股权结构图,包括所有股东名单、出资额或出资比例等,往上追溯至上 三代,并画出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包括资本、股东名单及其出资额或者所 建议说明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若有,做出详细说明,并说明本机构的实际控制 持股份 人。 加盖机构公章。 建议列出组织结构图,包括公司领导结构、部门设置及分支机构设置情况,并简要说明各 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建议包括公司总人数、高层构成、各部门人员结构、整体学历构成 情况等。 加盖机构公章。 业务范围建议列举全部实际开展的业务,按序对每项业务进行详细的介绍说明,包括业务 规模、业务流程、对外合作情况,近3年该项业务的笔数及占比、营业收入及占比等。 业务规则建议按照《条例》第二条所指征信业务的定义中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 提供”,对这5个环节的业务流程、规则进行详细的说明,包括采集的信息的种类、信息获 取途径、信息的整理、加工方式、数据信息的保存情况、信息的使用方及使用情况等。 加盖机构公章。

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用户信息备案表格式

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用户信息备案表格式
备案时间 姓名
备案类别 所在单位 部门名称 系统用户名
用户属性
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用户信息备案表
年月日
性别
联系电话
〇变更
〇增加
〇删除
〇企业征信系统管理员
〇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员
〇企业征信系统普通用户
〇个人征信系统普通用户
培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年份
笔试成绩
合格情况
照片 培训单位
上 岗 培 训 暨 考 试 情 况
发证日期
上岗资格证书号
备注 注:1.如人 员发生2.变表中上岗培训暨考试发证情况由人民银行负责填写;
3.照片为电子版,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盖章) 年月日

资信评级机构备案表

资信评级机构备案表

附件4-1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表资信评级机构名称:填报日期:年月日成立时间机构备案机关机构备案代码加入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时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球法人机构识别编码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监管联系人监管联系人职务监管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注册地址资信评级机构员工人数资信评级分析人员人数评级分析人员占比经营范围具有完成证券业从业人员登记的评级从业人员人数其中,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人数其中,具有3年以上资信评级业务经验的人员人数总资产万元上一年度评级业务收入万元净资产万元上一年度评级业务净利润万元分支机构名称营业场所分支机构上一年度评级业务收入(万元)分支机构上一年度评级业务净利润(万元)分支机构资信评级分析人员人数资信评级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诚信情况序号1处罚处理对象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处罚处理类型处罚处理决定文号处罚处理决定名称处罚处理机关处罚处理日期序号2处罚处理对象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处罚处理类型处罚处理决定文号处罚处理决定名称处罚处理机关处罚处理日期我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证券法》《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证券资信评级机构执业行为准则》《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评级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要求。

法定代表人资信评级机构(签章)(盖章)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监管联系人电话应包含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

2.资信评级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填写到地级市。

3.上一年度评级业务收入与分支机构上一年度评级业务收入不含增值税。

4.处罚处理对象包括资信评级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处理处罚对象为执业人员的需填写具体姓名,有身份证的,证件类型必须选择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可以选择护照等身份证件;处理处罚对象为资信评级机构的,证件类型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表

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表

附件2:编号:JS□□□□□□□□□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表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附件3:江苏省备案信用服务机构20XX年度报告:4附件5: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填写说明一、发证机关发证机关为受理备案申请并核发备案证书的省辖市信用办。

备案证书须加盖发证机关公章,于核发日起生效。

二、编号备案证书编号格式统一为“JS□□□□□□□□□”。

“JS”表示江苏,后接9位数字编码。

第1至4位数字为地区编码。

其中第1、2位数字为省辖市编码,各省辖市分别对应为:南京:01,无锡:02,徐州:03,常州:04,苏州:05,南通:06,连云港:07,淮安:08,盐城:09,扬州:10,镇江:11,泰州:12,宿迁:13。

第3、4位数字为区县编码,各省辖市区县分别对应为:南京市。

玄武区:01,白下区:02,秦淮区:03,建邺区:04,鼓楼区:05,下关区:06,浦口区:07,栖霞区:08,雨花台区:09,江宁区:10,六合区:11,溧水县:12,高淳县:13。

无锡市。

崇安区:01,南长区:02,北塘区:03,锡山区:04,惠山区:05,滨湖区:06,江阴市:07,宜兴市:08。

徐州市。

鼓楼区:01,云龙区:02,九里区:03,贾汪区:04,泉山区:05,丰县:06,沛县:07,铜山县:08,睢宁县:09,新沂市:10,邳州市:11。

常州市。

天宁区:01,钟楼区:02,戚墅堰区:03,新北区:04,武进区:05,溧阳市:06,金坛市:07。

苏州市。

沧浪区:01,平江区:02,金阊区:03,虎丘区:04,吴中区:05,相城区:06,常熟市:07,张家港市:08,昆山市:09,吴江市:10,太仓市:11。

南通市。

崇川区:01,港闸区:02,海安县:03,如东县:04,启东市:05,如皋市:06,通州市:07,海门市:08。

连云港市。

连云区:01,新浦区:02,海州区:03,赣榆县:04,东海县:05,灌云县:06,灌南县:07。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及详细说明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及详细说明
13
第三方机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合规意见书
建议提供第三方机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说明经营企业征信业务所涉及的商业模式合法合规性;并说明公司是否属于外商投资征信机构,有无任何外商投资背景,说明是否属于《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外商投资征信机构。
总体要求:
(一)?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企业征信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日内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变更备案。
2、要点说明示
参考
《征信
机构
管理
办法》
1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表
按照表格中“注”的要求完成填写。
加盖机构公章。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机构公章。
3
股权结构,包括资本、股东名单及其出资额或者所
(四)组织机构设置以及人员基本构成说明;
(五)业务范围和业务规则基本情况报告;
(六)业务系统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报告和具有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报告;
(七)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已经建立的内控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以上企业征信机构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我行办理变更备案。
该分项的目录。
??根据要求补充提供的材料作为新增材料单独装订。
(二)数据光盘
1.数据光盘的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2.所有文档均应为pdf格式。
3.按照目录分项设置文件夹并命名,所有分项文件夹均放入以公司名称命名的同一文件夹下。
4.光盘表面应贴标签,标明公司名称、申请事项及材料日期等。
(三)最终通过申请的,若涉及《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按要求提出变更申请。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学习材料及详细说明.docx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学习材料及详细说明.docx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及详细说明1、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设立企业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之日起30 日内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一)企业征信机构备案表;(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股权结构说明,包括资本、股东名单及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四)组织机构设置以及人员基本构成说明;(五)业务范围和业务规则基本情况报告;(六)业务系统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报告和具有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报告;(七)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已经建立的内控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以上企业征信机构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 日内向我行办理变更备案。

20 日内向当地第二部分:企业征信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由任职的征信机构自任命之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表;(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材料;(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备案材料真实性声明。

20 日内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企业征信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变更备案。

材料类别参考《征信机构管理办法》2、要点说明序号内容要求提示1企业征信机构备案表按照表格中“注”的要求完成填写。

加盖机构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股权结构,包括资本、股东名单及其出股权结构建议列出股权结构图,包括所有股东名单、资额或者所出资额或出资比例等,往上追溯至上三代,并画出实持股份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

建议说明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若有,做出详细说明,并说明本机构的实际控制人。

加盖机构公章4组织机构设置以及人员基本构成说明建议列出组织结构图,包括公司领导结构、部门设置及分支机构设置情况,并简要说明各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及详细说明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及详细说明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及详细说明1、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设立企业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企业征信机构备案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结构说明,包括资本、股东名单及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组织机构设置以及人员基本构成说明;(六)业务系统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报告和具有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资质的机 构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报告;(七)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已经建立的内控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以上企业征信机构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第二部分:企业征信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由任职的征信机构自任命之日起 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材料;企业征信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变更备案。

(五)业务范围和业务规则基本情况报告; 30日内向我行办理变更备案。

20日内向当地(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备案材料真实性声明。

20日内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材料类别参考《征信机构管理办法》2、要点说明辅助性证明材料7 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已建立的内控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建议包括异议处理机制、内部合规管理、安全管理、业务操作规范等。

加盖机构公章。

8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指所有董事、监事,高管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母位董事、监事和冋级吕理人员的均需填与,并由本人签字。

按照表格中“注”的要求完成填写。

“工作经历”建议自参加工作之日起开始登记。

“教育经历”建议自高中(含)起开始登记。

9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材料每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需提供,并由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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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征信机构备案表
省(市):编号:
企业征信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营业场所
机构信用代码
公司类型
注册资本(万元)
业务范围
信用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征信业务人数
业务规划/状况
采集信息来源:
采集信息类型:
信息服务产品:
信息服务对象:
当年预计企业征信业务收入
占机构当年预计总收入比重
上年度企业征信业务收入
占机构上年度总收入比重
上年度企业征信业务净利润
占机构上年度净利润总量比重
分支机构信息
分支机构名称
所在地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
职务
姓名
学历
联系电话
主要股东信息(前三位)
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联系人
提交日期
手机
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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