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香港和台湾劳动法规比较:休假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陆、香港和台湾劳动法规比较:休假篇
公休假日内地第一
贸易的世界一体化使我们不得不对不同的劳动法规要有所了解,对企业如是,对员工也如此。
劳动法规在两岸三地叫法不一样。
在大陆主要法律规范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在香港叫《雇佣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在台湾则是《劳动基准法》及其配套法规。
法规的适用范围
《劳动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这里有一个问题没有明确,那就是在华就业的外国人是否适用本法。
如果是,那么很多地方法规规定在华就业的外国人不参加社会保险,这与《劳动法》是有冲突的。
如果不是,那么与《劳动法》所表述的范围的是矛盾的。
《雇佣条例》:
所有雇员,但不适用于下列人士:
1.雇主家属并与雇主同住的雇员;
2.《往香港以外地区就业合约条例》所界定的雇员;
3.根据《商船(海员)条例》所指的船员协议而服务的人,或并非在香港注册的船上服务的人;
4.按照《学徒制度条例》注册的学徒,但《雇佣条例》内的若干规定仍适用。
《劳动基准法》
适用下列各业的劳工与雇主:
1.农、林、渔、牧业;
2.矿业及土石采取业;
3.制造业;
4.营造业;
5.水电、煤气业;
6.运输、仓储及通信业;
7.大众传播业;
8.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的事业。
这里没有包括金融保险、航空业等,据说台湾主管机关已指定将这两个行业纳入。
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异同
内地:
(1)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1995年国务院规定企业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1日施行每周工作40小时。
(2)《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1995年5月1日起国务院规定周六、周日双休制。
(3)全年法定假日共10天:春节(3天)、“五·一”(3天)、国庆(3天)、元旦(一天)。
另外“三·八”节(女职工半天)。
(4)有薪(或部分带薪)假:年休假、探亲假。
《劳动法》未规定年休假天数。
广东省地方规定,年休假自5天-14天不等,视其司龄而定。
香港:
(1)只对受雇于工业界的青年(15岁-18岁)规定:每天不超过8小时。
(2)凡按连续性合约受雇的雇员每7天可享有不少于1天休息日。
(3)法定假日共12天: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1天)、端午节(1天)、香港特区成立纪念日(7月1日,一天)、中秋节翌日(1天)、重阳节(1天)、国庆节(1天)、冬至或圣诞节(1天,由雇主选择)
(4)年休假由7天-14天不等,视受雇年资(工龄)而定。
台湾:
(1)劳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每周工作总时数不得超过48小时;
(2)每7天至少有一日之休息,作为例假。
(3)全年法定假日共14天以上:元旦(1天)、春节(约5天,政府每年公布天数)、清明节(1天)、妇幼节(4月5日)、“五·一”(1天)、中秋节(1天)、双十节(1天)、光复节(1天)、行宪日(1天)、国父纪念日(1天)。
(4)特别休假(年休假)由7-30日不等,视其司龄而定。
点评:劳动法规保护劳动者有异曲同工之妙,工作时间法定假日天数、年休假差别不大。
内地对劳动的保障日益增加,表现最明显的就是公休假日内地要多一倍(52天/年),另外还有探亲假。
这些是否太超前,要不有的民营或外企变着法子违反。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