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与交通学院综合测评补充说明
土木工程类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土木工程类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姓名:李兵宽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建筑与土木工程指导教师:阮连法2002.1.15摘要f在全社会开始关注素质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背景下,高校火学\、/生的如识结构、能力结构面临着转化和调整,I我们对土木工程类大学生综y合素质的认识、理解、研究和实施与对其他专业的大学生综合素质…样,正处于一个探索和发展的阶段上。
高等学校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担负着培养高素质创造型人才的历史重任,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学生素质评价有客观合理的依据和办法,我们在此对土木工程类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进行研究,以服务于当前的素质教育工作。
本课题主要研究土木j【程类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价值和现实意义,评价的可行性,并着重对土木工程类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方法、原则和内容作比较深入的讨论。
关键词:土木工学生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层次分析法/大擎AbstractWiththeoutsetofthequalityeducationandtheever—growingsocialconcernforit,wefeelthattheknowledgestructureandcapabilitylevelsofouruniversitystudentsarealteringdrastically.Infact,ourreflections,knowledge,researchandpracticehavebeenatitsveryinitialphase.Universities,asthecradleofthetalents,areshoulderingtheresponsibilityofcultivatingthecreativeandintelligentonesforthesociety.Inordertoformareasonableprincipleofjudgmentandcriticismonthequalityofuniversitystudents,wemadearesearchontheindexofqualityeducationtofitthesituation.ThisthesismajorsonthepossibilityofthequalityjudgmentofCivilengineeringandConstructionuniversitystudents,itstheoreticalvalueandpracticalimportance,andalsogoesdeepintothemethodology,itsprincipleandcontentsKeyWord:UniversityStudentsofCivilEngineeringEvaluationofquali哆education盛SystemofTargetTheAnalyticalHierarchyProcess(AHP)II土木工程类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第一章绪论深化我国教育体制改革,发展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要以德育为核一h以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综测细则-福建农林大学交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定细则(2015年9月修)

福建农林大学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定细则
2015年9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福建农林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本综合素质测评的结果作为对学生各种奖励表彰、资助和推荐就业的基本依据;
2、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评定一次,毕业班安排在每年5月份进行,非毕业班安排在每年9月进行;
3、学生在休学年间,不参与综合素质测评;
4、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静态考查和动态测量相结合,专业年级测评和学院考评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综合素质测评的基本内容:
综合素质测评是对经注册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本科、专科学生在校期间的德、智、体、美的全面考核,分为德育测评、智育测评和文体测评三项,相应设立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文体测评分和综合测评总分四个测评分值。
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文体测评分的满分值均为100分。
综合素质测评总分计算公式为:
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德育测评分×20%+智育测评分×70%+文体测评分×10%(一)德育测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遵纪守法、集体观念、荣誉表彰、劳动表现、基础文明、社会工作等。
1、德育测评的公式:德育测评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
2、德育测评分的基础分为75分;
3、奖励标准。
鲁东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鲁东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试行)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中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等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方案。
一、综合素质测评内容1、思想道德素质(占30%)2、学习成绩(占40%)3、社会实践及科技创新能力(占30%)二、综合素质测评方法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思想道德素质积分×30%+学习成绩积分×40% +社会实践及科技创新能力×30%三、实施办法(一)学院、班级分别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评议)小组1.我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系领导担任;组员:团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学生会主席等。
2.各班级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议小组:组长:由班主任担任;副组长:班长、团支书;组员:班干部、5-8名学生代表。
(二)测评程序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下一个学期开学初2周内完成。
2、学生在进行学期个人总结、鉴定基础上,按照《测评方案》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提交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评议。
3.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议小组在学生自评基础上对照《测评方案》和各种有效原始记载及证明材料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提交院系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进行评议。
4.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测评结果在审查前要向学生公布,允许学生在三天内提出质疑。
(三)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的处理与归档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作为等级奖学金及各类优秀学生评比的重要依据。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登记表》,连同学生学年鉴定材料归入学生档案。
四、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有关问题说明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所涉及的学业成绩以教务处的结果为准。
土建学院综合测评实施方案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测评办法:一、测评工作由学生专干负责,由自律部实施,院团总支、学生分会、各部门具体配合。
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负责监督检查。
二、测评时要严格把关,以班级为单位按综合测评排出名次,作为评优评先、推荐积极分子入党、毕业推荐工作的主要依据。
测评成绩记入学生档案,供用人单位参考。
具体规定如下:1、测评成绩进入前35%的同学(本学年度考试和考查科目无挂科,未受到校、院处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等级考试,下同)才能参与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评比。
(如在某方面比较突出可适当放宽)如有未过规定的等级考试,但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和学生可参与校级单项积极分子的评比。
2、综合测评成绩本学年未达到班级前35%者,不列入年度党员发展计划。
(学生干部可根据情况放宽至前45%)三、测评基本分采用100分制,其中德育30分,智育50分,文体20分。
将德、智、体三项评分相加,得出该生综合分。
总分可超过100分,超过的分数仍为有效的积分。
四、测评实施由各部门如实填写表中的个人资料和申请项目,部长负责签名,然后交由学工办审批,自律部统计加减分。
五、有下列情况者,该学期综合测评为不合格: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等政治问题者。
2、违法受到司法部门等处罚者。
3、违纪受校级处分者。
4、无故拖欠学费者。
5、考试舞弊或挂科达到四科者。
附件材料:附一:综合测评分实施细则附二:各部门具体负责分类附三:班级核对报表附四:综合测评加减核对表附五:综合测评加减审批表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10年10月附件一:湖南文理学院土建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总则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导作用,使其在各方面全面发展,跟据《湖南文理学院奖惩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测评办法:(一)测评工作由学生专干负责,由自律部实施,院团总支、学生分会、各部门具体配合。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析——以西南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为例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析——以西南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为例熊麟杨育鸿(西南交通大学四川・成都611756)摘要本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主要针对西南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大三和大四的学生,主要目的是促使学生本人进行自我反思时能够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面对自己。
并且帮助学院更好地对学生进行分类的指导和教育,真正有效地推动高校素质教育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引导作用,使高校培养的人才质量符合社会发展和时代的需要,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关键词大学生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素质中图分类号:G645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s.2017.03.076 Comprehensive Quality Evaluation of College Students——Take School of Civil Engineering of Southwest Jiaotong University as an exampleXIONG Lin,YANG Yuhong(Southwest Jiaotong University,Chengdu,Sichuan611756)Abstract The evalua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comprehensive quality in College of civil engineering Southwest Jiaotong Uni-versity junior and senior student,the main purpose is to promote student self reflection realistic,objective reality in the face of their own.And help the school better classification guidance and education to the students,the guiding role of effectively pro-moting the quality educ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nd improve the students'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work,the qualityof the training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o meet the needs of social development and the times,improve the comprehensive quality of college students.Keywords college students;comprehensive quality;political thought quality1学生综合测评目的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大学生的一种评价指标,本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主要针对西南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大三和大四的学生,分为政治思想道德及集体荣誉、专业学习知识技能及科创能力、文体及卫生、公益活动及实践四个方面,每个类别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比例,在将学生在校的各种活动、学习或者各种竞赛给出一定的分数,根据所占的比例算出总分,然后根据总分决定学生优秀与否。
土木工程学院2008级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土木工程学院2008级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湖南大学湖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结合年级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全日制本科学生每学期应当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每学期综合素质的评定,是学生评奖评优、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测评时间在新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完成。
第二章测评细则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智育、德育、综合能力和体育四方面成绩组成。
构成比例是: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智育成绩*70%+德育成绩*10%+综合能力*15%+体育*5%一、智育部分智育成绩测评依照《湖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修读、考核与成绩管理规定》计算。
二、德育部分德育测评由基本分、加分和减分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分为70分。
测评标准中凡同类项目同时加分,只计高分,不重复加分。
获得德育测评基本分(70分)的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与奉献精神;讲究社会公德,具备良好个性心理;安心专业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校纪校规。
有以下表现者,在德育测评中给予加分:第一条对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行或其它不良现象,敢于批评制止者加4分。
第二条见义勇为,奋不顾身抢救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表现特别突出,受到校级表彰者加8分,受到院(系)级表彰者加4分。
第三条拾金不昧者且其事迹受到校院表彰或被刊登于校报等各种实事报刊,视情况加2-8分。
第四条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党员,预备党员加4分;参加党校、团校的培训且通过结业考试者每次加2分。
第五条国家级、省级、校级优秀班集体或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成员每人每次分别加6分、4分、2分。
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集体奖,集体成员每人每次分别加8分、7分、6分;获得省级一、二、三等集体奖,集体成员每人每次分别加6分、4分、2分;获得校级一、二、三等集体奖,集体成员每人每次分别加2分、1.5分、1分; 获得院级一、二、三等集体奖,集体成员每人每次分别加1.5分、1分、0.5分。
土建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土建工程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凡土建工程系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学年都应当参加综合素质测评。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每学年综合素质的评定,综合测评成绩是学生评奖评优、推优入党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两次,测评时间在每学期开学后30天内完成。
第二章测评细则第五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德育、智育和体育成绩组成,构成比例为: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智育成绩×70%+德育成绩×25%+体育×5%。
第六条智育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为:学年课程初修成绩的加权平均分。
第七条德育测评采用百分制,由基本分和加减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分为70分,加减分为30分,两项得分之和不得超过100分,原则上不低于60分。
测评标准中凡同一项目同时加减分,只计高分,不重复加减。
第八条获得德育测评基本分(70分)的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时代大学生。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校区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备一定水平的人文修养和科学精神。
第九条德育测评加分项:(一)考勤分:月出勤率100%(经辅导员允许的病事假除外),可由班级掌握每月加5分。
每月每次无故旷课扣1分,直至5分全部扣完为止,此项每学期总分值为20分。
(二)担任各级各类学生干部或校级社团主要负责人(每个社团主要负责人不超过3名,需校区团委开具证明),履行职责,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东华理工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依据《东华理工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促进我院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现代意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德育、智育和体育三个方面。
第三条 综合测评总分的计算方法:德、智、体各以100分测评,分别以20%、70%、10%计入综合测评总分;外加分、扣分总分分别乘10%后计入综合测评总分中。
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德育评分(20%)+智育评分(70%)+体育评分(10%)+外加总和(10%)—外扣分总和(10%)。
第四条 本测评结果体现我院大学生综合素质的相对水平,作为各类奖学金评定、评优、评先、推优、毕业生优先推荐、毕业鉴定等各项工作的依据,并经整理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二章 德育测评第五条 德育测评基本分满分为100分。
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小组占40%,班主任、辅导员测评占60%。
测评内容见表一。
第三章 智育测评第六条 智育测评基本分满分为100分。
智育测评基本分为学生学年(期)平均学分绩。
平均学分绩计算方法如下:WWS P ni ii ∑==1式中:P :学生各科平均学分绩 n: 学生考试课程门数 S i : 第i 门课程的成绩 W i : 第i 门课程学分W: 与该学年(期)n 门课程的学分之和其中:(1)课程成绩按教务处记载的期末总评成绩为准(补考成绩不参与计算)。
(2)课程以实际产生门数(必修课、限选课)计算,不含体育课、任选课(任选课单独加分)。
(3)考试作弊或无故旷考,该门课程以零分计。
(4)缓考者第一时间补考者按实际分计算,第一时间未参加补考者按零分计。
第四章 体育表现测评第七条 体育表现测评基本分为100分,按如下方式计算。
1.大一、大二年级体育成绩占考评的60%,早操出操情况及课外体育活动占40%。
土建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河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对学生的科学管理,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四项基本素质,即:思想品德素质、业务素质、人文素质和身心素质。
各项基本素质评分满分为100分。
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总得分=思想品德素质(占15%)+业务素质(占65%)+人文素质(占10%)+身心素质(占10%)。
第三条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的总得分和分项得分作为奖励、排序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具有我校学籍的本专科学生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测评程序第五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于每学期初1~3周内进行。
第六条每位学生必须按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进行总结和自评,提供加减分的原始材料,并向全班同学汇报。
第七条在班主任的组织下,各班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小组人数至少为班级总人数的1/3),由班长、团支书、学生代表组成,主要任务是:核对、修正、计算、统计各项得分,填写表格并签名。
第八条班主任负责全面复审测评结果,无异议后签字送交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留存。
第九条学院应定期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总得分进行排序。
综合素质测评评分表由学院保存至学生毕业。
第三章评分办法第十条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分项评分由基础分、加分、减分三项构成。
第十一条思想品德素质评分(一)学生能够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基础分为65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思想品德素质评分中给予加分1.大力支持校、学院的各项工作,被评为院级先进个人加3分;校级先进个人的加5分;被评为市级先进个人的加10分;被评为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加15分。
2.积极要求进步,参加党校学习考试成绩在90分以上的加3分。
注:先进个人称号及党课成绩必须是本学年度的。
3.学生干部(含宿舍管理干部)加分应根据群众评议分别加0~10分。
土建学院综合测评方案

土建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我院的学风建设,鼓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测评是学校对学生一学年内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评价。
第三条按照学校二级管理的原则,学校制定综合测评中的1、2级指标考核指导思想以及1级指标和2级核心指标的分数和权重分配。
各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按照综合测评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以促进学生教育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增强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提高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效益,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制定测评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条各专业班级在进行综合测评时要统计学生在校期间详细的学习成绩、行为记录,严格按照科学的评价标准、要有可比的测评结果。
第五条指导思想:要依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以引导学生自觉主动地按照培养目标的要求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促使学生不断完善。
第六条组织机构:成立学生综合测评小组。
小组由班级测评小组、辅导员和班主任组成。
班级测评小组应在辅导员的指导下以班、团干部为基础吸收3-5名学生代表组成,保证班级测评小组人数为奇数。
第七条测评原则:采取量化管理与目标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提高学生综合测评体系的科学性、导向性、可操作性,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考核的测评原则。
第八条测评结果的使用:作为学生评优、评奖、入党和推荐就业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测评细则第九条综合测评1级指标及权重系数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素质、智力素质、能力素质、身心素质和其它加分五个方面。
低年段(一、二年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思想素质分*15%+智力素质分*60%+能力素质分*20%+身心素质分*5%+其它加分高年段(三、四、五年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思想素质分*15%+智力素质分*50%+能力素质分*30%+身心素质分*5%+其它加分在整个测评中,总分由基本分满分100分和其它加分组成,基本分中各项2级指标素质分均各以满分为100分计。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学校颁布的《绍兴文理学院学生综合评价办法》、《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奖励条例》和《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绍兴文理学院关于深化书院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是我院对学生在德、智、体、能诸方面表现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测评的成绩作为当学年度评定奖学金和先进个人的依据。
二、学生应按本测评办法在德、智、体、能四个方面进行实事求是的自评,再由班测评小组按各项标准评分,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方作为学生的最后测评结果,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三、各班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及若干民主推荐产生的学生代表组成测评小组(5-7人),负责本班的测评计分工作,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与审核。
四、测评前,各班学生要认真对照本办法,把加减分项目汇总后交班级测评小组审核,由测评小组对照本办法执行加减分汇总并将结果在班级内公示。
五、综合测评必须客观公证,重实据、轻印象。
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被发现查实,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另在其测评总分中扣5分,并取消当学年度评奖评优的资格。
情节严重者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六、综合测评总成绩由德育、智育、体育、能力四方面测评成绩组成:1.学期综合评价总积分= 智育积分×该年级分值比例+体育积分×该年级分值比例+能力积分×该年级分值比例。
2.学年综合评价总积分=(第一学期综合评价总积分+第二学期综合评价总积分)/2。
七、所有加分项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当学期加分;同一加分项就最高获奖级别加分值为标准,不重复加分;各类获奖、证书、荣誉需要提供班级测评小组相关证明,如果测评结果出来之前不能提供证明,那此顶加分顺延到下学期加分。
土木系素质评分标准

土木系素质拓展评分标准一、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1、党课结业0.5分(在校参加党课培训并通过党课考试,获得党课结业证书成员)2、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员没有学分3、党支部任职、党支部活动(生活例会)不列入此项学分4、一般团活动不加学分,获得班级特色团日活动奖项的加0.5学分(需提供奖状证明材料,如没有奖状的均不加学分)5、参加学院党团知识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0.5、0.4、0.3 其他奖项一律为0.2分,参加但没有获奖的0.1分,此项不累计加分,以最高一级计算,系级相对应减半)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1、义务献血1学分/次2、青年志愿者:0.5—1学分(1学分/30小时)亚运会志愿者:1 城市志愿者:1 交通协管:0.53、参加其他志愿服务(如:看望老人、孤儿、交通疏导、到幼儿园做义工、组织图书募捐活动…)下乡服务等活动每项0.5-1学分/项(需提交有效活动证明)3、在课余或暑假参加社会实践,需提供实践证明材料,审核合格者加0.5学分/项(暑假参加社会实习的需提交实习证明,有单位盖章和实习表现鉴定等资料)4、参加社会调研需提交调查报告,参与学生应有独立撰写的内容,经指导老师考核合格、主持部门负责签字证明,辅导员审核登记的可加1学分/项(由学校正常教学安排的社会调研已经在相关课程给予学分,不另外加分)注意:其他活动后勤及社会工作不在该项加分(如:迎新后勤人员、麦当劳送餐志愿者、暑假工、在校兼职、英语报征订工作等)三、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记载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如院级技能竞赛发表各类论文、自主创业、发明创造。
1、技能竞赛被推荐参加学校、市、省或者全国比赛并获奖的(校级比赛以0.5学分为基础按名次计算学分,第一为1.3学分,类推,未获奖者只取的基础学分;市级以0.8为基础学分;省级以1学分为基础学分,全国比赛以1.2为基础学分)2、技能竞赛院级:第一名:··0.8第二名:··0.7第三名:··0.6获优胜(秀)奖:··0.5 没有获奖有参加比赛的:0.3 或0.2系级:第一名:0.7 第二名:0.6 第三名:0.5 优秀奖0.4 参加比赛没有获奖的0.1四、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1、参加系、院各类文、体比赛(包括五四、红歌会、歌唱比赛、篮球赛、足球赛、宿舍评比大赛、辩论赛、法制宣传比赛····)(1)院级:第一名:··0.8第二名:··0.7第三名:··0.6获优胜(秀)奖:··0.5 (运动会4-8名:分别0.5-0.1学分)没有获奖有参加比赛的(院、系级分别加):··0.3 ——0.1(2)系级:第一名:0.7 第二名:0.6 第三名:0.5 优秀奖0.42、被推荐参加学校、市、省或者全国比赛并获奖的(校级比赛以0.5学分为基础按名次计算学分,第一为1.3学分,类推,未获奖者只取的基础学分;市级以0.8为基础学分;省级以1学分为基础学分,全国比赛以1.2为基础学分,未获奖者只取得基础学分)3、文明宿舍(舍长)院、系级分别加0.5、0.34、参加学生会各类活动(校运会方队(后勤)、文化节活动后勤、拉拉队、迎新工作、其他后勤工作、、、等),属于学生干部或者班干部的分内后勤工作的不做另外加分,此项可按年级(专业)、系、院可酌情给分:··系级0.1——院级0.35、优秀团日志0.1五、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1、参加社团举行的活动的(如果该同学是社团成员的不予加分):0.12、班委、院、系学生会干部、干事、、楼长、层长、舍长··0.3(考核合格每学期,此项不累加)3:协会成员··0.34、优秀班干部、优秀干事、优秀团员、优秀会员、·····0.55、三好学生省级:···0.6市级:···0.4校级:··0.26、代班、辅导员助理:···0.57、社团成员:(提交证明材料,每学期至少参加5次活动,有计划并有指导教师,学期提交总结或者成果材料)···0.58、勤工俭学:由管理部门评定优秀的0.5(一般的勤工俭学学生不计算学分)9、听讲座(如果属于课程内的,或本专业要求要参加的不加):··0.1/次10、学生会内部素质拓展活动不计入加分范畴六、技能培训及其他1、学生顶岗实习期间,被评为优秀的实习生可加0.5学分(需提交证明)2、各班综合测评第一名:··0.8 第二名:··0.5 第三名:··0.23、获得省级、市级、校级三好学生,分别给予0.6、0.4、0.2的学分奖励,按照就高原则,不得重复计算。
土木工程学院2019-2020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

土木工程学院2019-2020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
课程平均分计算方法
受疫情等影响,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延迟至9月上旬进行,相关考试成绩已在9月18日前上传至教务成绩系统。
但本次考试相关课程的补考、缓考拟于10月中旬进行,部分实验课考试由开课学院统筹进行,相关课程成绩上传时间暂无法确定。
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及学校工作计划,9-12月学校将陆续开展学年评奖评优工作。
为保证评奖评优工作平稳顺利的进行,因此我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课程平均分计算方法调整如下:
1.课程范围:
截止9月22日参评学年所修的全部课程,9月22日后未公布成绩的课程顺延至下一学年进行计算。
(若同时辅修第二专业,则二专的课程除外)。
2.课程平均分计算方法:
课程平均分计算公式为:
二级制、五级制成绩按表 1、表 2换算为百分制成绩计算。
表 1 二级制成绩与课程绩点参考表
成绩等级对照等级课程绩点参考百分制
通过P 3.7 85
不通过 F 0 0
表 2 五级制成绩与课程绩点参考表
成绩等级对照等级课程绩点参考百分制优 A 4.0 95
良 B 3.7 85
中 C 2.7 75
及格 D 1.3 65
所有课程成绩只取正考分数(补考成绩不纳入计算)。
3.缓考成绩
经教务处登记备案的缓考的课程,暂不纳入今年课程平均分计算,顺延至下一学年进行计算。
4.该课程平均分计算方法仅适用于土木工程学院2019-2020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课程平均分计算方法
土木工程学院
2020年9月21日。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草案)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草案)(2015年5月修订)为全面贯彻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激励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思想、业务、文化和身心素质,鼓励学生刻苦钻研学习参加积极向上的课外活动,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人才,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大学生素质综合评价准则》制定本细则,并作为本年度奖学金评选、免试推荐研究生、推优入党等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基本准则1、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进行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在每学年初对学生上一学年的各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2、学生工作部负责测评准则的制定,学院在准则要求的范围内,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综合测评的实施细则,并将实施细则报学校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备案,批准后实施。
3、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静态考察和动态测评相结合,班级考评和学院考评相结合,坚持正面教育、正面引导。
二、测评内容1、综合素质测评从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身心素质、实践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结果应体现每个学生在班级的测评名次。
2、思想行为测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风建设表现、身心健康表现、个人品德修养等方面。
3、课外活动表现主要包括科技创新、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大型活动等。
4、附加分包括奖励加分和处罚减分,奖励加分指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处罚减分包括各种行政处罚等。
5、第一学年参评的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在大类分班后的班级中进行。
6、各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按如下公式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思想行为测评成绩×10%+学习成绩绩点×25×70%+课外活动成绩×20%+附加分各部分成绩说明如下:(1)思想行为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
(2)学习成绩满分为100分。
计算学习成绩指所有课程成绩,包括必修课和各类选修课。
土木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表【模板】

—学年
姓名
学号
宿舍号
年级
班级
联系方式
本
学
年
所
选
课
程
成
绩
课程名称
学分
成绩
课程名称
学分
成绩
合计所选学分
课程加权平均分
类别
参加时间
内容
综合加减分
证明材料
确认人签程平均分
思想品德鉴定
奖励加分
综合素质测评分
申请人确认以上内容均为真实情况! 申请人签字:201年月日
辅导员奖励加分确认
辅导员签字:
201年月日
备
注
奖励加分请参照《土木工程学院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执行;
证明材料需另附荣誉证书复印件或出示相关证明;
确认人是指申请人参与各类竞赛或活动以及担任各级干部的校、院、班的相关老师;
以上内容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评奖资格,并记录在案。
本表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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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交通学院综合测评补充说明
(2020年8月)
2019-2020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依据《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组织实施。
同时,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修订《土木与交通学院综合测评补充说明》。
要求体测75分可评奖学金,80分可申请荣誉称号。
请各班级组织同学,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
一、土木与交通学院德育学生活动参与分加分规则说明
1、德育学生活动参与分说明
德育学生活动参与分为《学生手册》中关于《本科生综合测评积分统计办法》D2项,第(4)点学生活动加分中的第③项1-15分,即为学生活动参与分。
各项加分规则均以《本科生综合测评积分统计办法》为依据。
2、综合测评时间要求
综合测评均要求在每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止。
包括学生干部任职,不满一年的以分成学期折算,不满一学期的不予加分;智育发表论文等必须在此期间正式发表,录用通知等均不能参评。
3、活动类德育加分规则
(1)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班级活动并获得荣誉可加荣誉分【此处荣誉分指《本科生综合测评积分统计办法》中D2荣誉加分,下同】;参加本院举办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班级活动但未获得荣誉可加参与分;参加外校、外院、协会举办的活动并获荣誉的均可加荣誉分;参加外校、外院、协会举办的讲座或活动但没有获得荣誉的不加分,其讲座票可以留作毕业前作为教务处素质拓展学分来统计。
(2)同一活动不重复加参与分和荣誉分。
(3)文艺体育类活动,参与但未获荣誉属参与分,参与并获荣誉属文体加分。
(4)志愿者的志愿活动统一不加分,如果有获得荣誉,可以加荣誉分。
(5)学校各大组织的干部、干事,凡参加组织的培训活动或作为自己部门举办的活动的工作人员不予加分。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20
年修订)》, 2020年9月开始的综合测评,所有学生干部统一不加社会工作职务分。
参加活动、所获荣誉可相应加德育分。
)
(6)活动信息不详或无法提供证明不予加分。
(7)党课学员参与党课学员讲坛不予加分,在学院讲坛中获得荣誉给予加分。
(8)校优秀共青团员和院优秀团员等均参照各级别的积极分子加分。
(9)学校“十大***”均参照“十大三好学生标兵”&“十大共青团员、党员”等加分。
(10)娱乐性活动如唱k、烧烤、聚餐等活动,一律不在加分范围之内。
(11)各个学生社团(比如爱心社)内部自行评选的积极分子加1分。
(12)微信群打开(100天砼人训练营),打卡后自己截图并保管,经班级综测小组审核后,每日/次打卡记录给予德育加0.05分,上限(不分校、院、班级别)为5分。
其余时间均为自愿参加。
同时若打卡总参与分达5分以上者(包含5分),可以选择放弃在1-15分内加5分,而选择另外单独加2分(即与义务献血一次+2分相同)。
(14)义务献血,从2019-2020学年开始,每年度最高加4分。
(15)学生助理统一不加职务分,如果有获得荣誉,可以加荣誉分;参照院级各类积极分子。
3、活动级别判定:
(1)根据主办方,活动可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班级,以获得荣誉证书上面的章为准,其中:外校可加分活动属院级,军训先进个人属校级,本院、本专业系里举办的活动、协会可加分活动为院级加1分,党课学员讲坛所获荣誉属院级,其余班级自行组织活动属于班级。
(2)对于某些竞赛等,奖项设置了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共三项。
而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中并无对特等奖这一项的加分规定,同时又鉴于这次比赛中没有设置三等奖这一级别,则相应的,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跟学生手册中的一二三等奖对应。
其他以此类推。
4、分值规则
参与加分以15分为满分封顶(系统中仅在一个框内填写,由班级测评小组负责审核公示),其中校级活动、院级活动、班级活动分别为6分、6分、3分封顶。
作为讲
座、活动观众每次加0.2分,作为活动的参赛者或表演者每次加0.5分;(班级用户需
要认真审核,多余的直接用班级账户删除)。
所有加分规则均以学校学生手册以及我院加分补充说明为准,任何举办组织单独说明加分无效(如某协会或部门举办跑步活动,通知可以加5分,该规定无效,需以学院加分规则为准);
各项加分到达满分(6、6、3)即止,总分达到满分(15)即止。
5、迟到、擅自离校不报备、夜不归宿等扣分说明
《土木与交通学院本科生课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凡有迟到或早退、在课室进餐、穿背心或者拖鞋进入教室及其他违反课堂管理规定行为的学生,在下学年个人综合测评中将被扣除德育分0.5分/次,旷课将被扣除2分/学时;其所在班级在优良学风建设先
进班集体评选总分中将被扣除2分/人次,扣分不设上限,依次累计扣除。
特别强调:假期结束后,全校性的查课,被通报批评的班级与个人,取消本学年评优评先资格。
凡有不提前报备,擅自离校、夜不归宿,经学院发现并通报的学生,将扣除德育分2分/次,扣分不设上限,依次累计扣除。
6、学年品德操行基本评定积分D1由班主任支持班级评议小组于开学第一周内根据班会、班级活动、班级荣誉、班级考勤等记录,如实公平进行考核并公示,个人按公示后分值加基本分。
其余荣誉项按暑期放假前提交并经审核公示后要求加相应分值。
二、土木与交通学院智育部分加分规则说明
1、结构设计大赛加分规则:
统一加分标准为:参加国家、省级、本校、外校结构设计大赛获奖的同学,参照学生手册按级别加智育分,参加没有获奖的同学可以加德育分。
对于一些校内选拔赛,如交通科技大赛校内选拨赛获奖的同学可以加院级的智育分(只加最高项,不累加);
2、智育加分范围
Z1——包括必修课、专业限定选修课、专业领域选修课。
3、诸如广东省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知识竞赛均按德育分、海洋知识竞赛等素质类竞赛活动,不属于智育范畴,获得荣誉的只按相应级别加德育分。
4、免修按及格分加分。
重考使用原始成绩参评。
5、论文加分①加分仅限本专业及相关领域内发表的学术论文论著;②同一著作、学术论文按最高级别标准加分一次。
③要求必须在每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止公
开正式发表,用稿通知无效。
④作者顺序,若老师第一作者,学生可以按第一作者,学生与学生间的排名为作者顺序。
6、转专业同学均以现任班级课程情况用自己相同课程评选。
有多的就删除,有少的可以选取同类或接近课程替代。
7、百步梯攀登计划均不加智育分。
立项是给予学生做科研的经费支持,学生需要做出成果来,成果不同是有不同的加分,但不是说立项就给予加分。
8、体育成绩属于“文体”,体育课成绩属性由班干在系统中修改,然后务必点击“成绩更新”按钮,否则体育显示在智育里面,影响综测成绩。
9、申请国家奖学金若专利单项加分超过20分者,智育单项“裸分”(智育未加分之前)班级排名需居本班前20%。
10、关于数模美赛的加分细则。
根据获奖难度、参与面、获奖比例、中美习惯差异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建议加分分值如下:首先,该比赛由美国数学及其应用联合会主办,是国际性数学建模竞赛,也是较具影响力,我院支持加智育分;其次,鉴于该项比赛定位为国际性比赛以及国内对于比赛奖项设置的国内外习惯差异,而导致加分分值存在较大讨论空间。
针对S奖,同意降两级加智育分。
即建议统一在智育加1分。
土木与交通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202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