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安全间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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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设施构筑物安全间距

燃气设施构筑物安全间距

1、调压站(含调压柜)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水平净距(m)2、LNG储罐、放散管管口、LNG卸车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3、储配站内的储气罐与站内的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4、天然气门站、分输站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考试卷题姓名:江艮旺性别:男身份证号码:420124************ 人员类别:B类所在单位:武汉高斯美形象标识集团有限公司考生类别:初次取证准考证号:2014515680373一、单选题(30题,每题1分,共30分。

只有1个答案是正确的。

选对得1分,多选、不选、错选均不得分)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指出:要努力构建( A )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A.“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B.“政府统—领导、部门全面负责、企业依法监管、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C.“政府依法监管、部门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D.“政府全面负责、部门统一领导、企业依法监管、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2.( A)对建筑工程的安全事故、安全隐患等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A.任何单位和个人B.建设单位C.监理单位D.项目经理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 C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A.负责人B.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D.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4.《建筑法》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B )决定。

A.劳动部门B.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C.中国建筑业协会D.国务院5.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 A)。

A.不得施工B.在某些部门许可下可以施工C.在质量监督部门监督下可以施工D.不确定6.( A)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

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
中压(A)
-
中压(B)
-
地下调压箱
中压(A)
-
中压(B)
-
表燃气管道和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
管道和设备
与燃气管道的净距(cm)
平行敷设
交叉敷设
电气设备
明装的绝缘电线或电缆
25
10(注)
暗装的或放在管子中的绝缘电线
5(从所作的槽或管子的边缘算起)
1
电压小于1000V的裸露电线的导电部分
100
100
DN>300mm
热力管
直埋
在管沟内(至外壁)
电杆(塔)基础
≤35KV
>35KV
50
通讯照明电杆(至电杆中心)
铁路路堤坡脚
有轨电车钢轨
街树(至树中心)
表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间距(m)
项目
地下燃气管道
(当有套管时,以套管计)
给水管、排水管或其它燃气管道
热力管的管沟底(或顶)
电缆
直埋
在导管内
配电盘或配电箱
30
不允许
相邻管道
应保证燃气关和相邻管道的安装、安全维护和修理
2
注:当明装电线与燃气管道交叉净距小于10cm时,电线应加绝缘套管。绝缘套管的两端应各伸出燃气管道10cm。
摘自《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2002部分修订版)
表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间的水平净距(m)
项目
地下燃气管道
低压
中压
高压
B
A
B
A
建筑物的
基础
-
-
外墙面(出地面处)
-
-
-
给水管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安全间距表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安全间距表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6.3.3-1和表6.3.3-2的规定。

表6.3.3-1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表6.3.3-2 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净距(m)注:1 当次高压燃气管道压力与表中数不相同时,可采用直线方程内插法确定水平净距。

2 如受地形限制不能满足表6.3.3-1和表6.3.3-2时,经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后,表6.3.3-1和表6.3.3-2规定的净距。

均可适当缩小.但低压管道不应影响建(构)筑物和相邻管道基础的稳固性,中压管道距建筑物基础不应小于0.5m且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1m,次高压燃气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3.0m。

其中当对次高压A燃气管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或当管道壁厚不小于9.5mm时。

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6.5m;当管壁厚度不小于11.9mm时。

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3.0m。

3 架空燃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其他管线交叉时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6.3.15的规定。

表6.3.15 架空燃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其他管线交叉时的垂直净距续表6.3.15注:1 厂区内部的燃气管道,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管底至道路路面的垂直净距可取4.5m;管底至铁路轨顶的垂直净距,可取5.5m。

在车辆和人行道以外的地区,可在从地面到管底高度不小于0.35m的低支柱上敷设燃气管道。

6.7 钢质燃气管道和储罐的防腐6.7.5 地下燃气管道与交流电力线接地体的净距不应小于表6.7.5的规定。

表6.7.5地下燃气管道与交流电力线接地体的净距(m)电压等级(kV)1035110220铁塔或电杆接地体13510电站或变电所接地体51015301O.2.36 室内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表10.2.36的规定。

表10.2.36 室内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注:1 当明装电线加绝缘套管且套管的两端各伸出燃气管道10cm时,套管与燃气管道的交叉净距可降至1cm。

燃气管道安全距离规定

燃气管道安全距离规定

燃气管道安全距离规定
燃气管道安全距离规定是指在建筑物、交通干线等场所设置燃气管道时,需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首先,根据《城市燃气设施安装工程设计规范》规定,燃气管道应与其他地下管线保持一定的水平和垂直的间距,以防止燃气管道的分布抬高地下管线的风险。

其次,按照相关规定,燃气管道与建筑物之间也需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一般情况下,设置燃气管道的管廊、井道、隧道等建筑物与其他工程设施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以确保
燃气管道的安全运行。

此外,燃气管道还应与电缆、电线等设施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并采取有效的绝缘措施,以防止燃气管道被其他设施损坏导致燃气泄漏等安全事故。

在交通干线方面,燃气管道与道路之间也有一定的安全距离要求。

一般情况下,设置燃气管道的地下通道与道路之间的距离不能小于10m,以确保燃气管道不受交通事故等外力破坏。

当然,在具体的燃气管道设计和安装中,还需要考虑地质条件、用气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安全距离。

此外,为了确保燃气管道运行安全,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安全保护措施,如安装防撞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等。

总之,燃气管道安全距离规定是为了防止燃气管道与其他地下管线、建筑物、设施以及交通干线等发生碰撞、损坏等情况,从而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燃气泄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因此,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燃气管道的设计、施工和维护,不得随意违规操作。

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间距

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间距
应高出该建筑物屋檐1.0m
燃气管道下最小垂直净距
燃气管道上最小垂直净距
25
架空燃气管道
距垂直净距铁路轨顶6m
26
架空燃气管道
距垂直净距城市道路路面
27
架空燃气管道
距垂直净距厂区道路路面5m
28
架空燃气管道
距垂直净距人行道路路面
29
调压柜
距建筑物外墙面水平净距4m
30
调压柜
距公共电力变配电柜水平净距4m
31
调压柜
距党政机关办公楼,人员密集的大型公共建筑或集会场所,中小学校教学楼、宿舍楼,重要的通信、调度和指挥建筑,广播电视建筑,医院等水平净距8m
32
调压柜
距铁路(中心线)水平净距8m
33
调压柜
距城镇道路水平净距1m
34
调压柜
单独设置在牢固的基础上,柜底距地坪高度宜为0.30m
35
地上调压箱
箱底距地坪1.0~1.2m
36
调压箱、柜(或露天调压装置)
距建筑物烟囱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5m
37
调压柜的安全放散管管口
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4m
38
建筑物墙上的调压箱的安全放散管管口
20
架空电力线电压3kV以下
燃气管道上最小垂直净距
21
架空电力线电压3~10kV
燃气管道上最小垂直净距3m
22
架空电力线电压35~66kV
燃气管道上最小垂直净距4m
23
其他管道管径≤300mm
燃气管道下最小垂直净距同管道直径,但不小于O.1m
燃气管道上最小垂直净距同管道直径,但不小于O.1m
24
其他管道管径>300mm

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间距

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间距
应高出该建筑物屋檐1.0m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27
架空燃气管道
距垂直净距厂区道路路面5m
28
架空燃气管道
距垂直净距人行道路路面2.2m
29
调压柜
距建筑物外墙面水平净距4m
30
调压柜
距公共电力变配电柜水平净距4m
31
调压柜
距党政机关办公楼,人员密集的大型公共建筑或集会场所,中小学校教学楼、宿舍楼,重要的通信、调度和指挥建筑,广播电视建筑,医院等水平净距8m
燃气主立管与燃具水平净距不应小于30cm;灶前管与燃具水平净距不得小于20cm;当燃气管道在燃具上方通过时,应位于抽油烟机上方,且与燃具的垂直净距应大于100cm;
8
室内燃气计量表距家用燃气灶具
最小水平净距30cm(表高位安装时)
9
室内燃气计量表距热水器
最小水平净距30cm
10
室内燃气计量表距电压小于1000V的裸露电线
32
调压柜
距铁路(中心线)水平净距8m
33
调压柜
距城镇道路水平净距1m
34
调压柜
单独设置在牢固的基础上,柜底距地坪高度宜为0.30m
35
地上调压箱
箱底距地坪1.0~1.2m
36
调压箱、柜(或露天调压装置)
距建筑物烟囱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5m
37
调压柜的安全放散管管口
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4m
38
建筑物墙上的调压箱的安全放散管管口
18
沿建筑物外墙敷设的中压燃气管道
距住宅或公共建筑物房间门、窗洞口的净距不应小于50cm
19
沿建筑物外墙敷设的低压燃气管道

城镇燃气试验与验收规范

城镇燃气试验与验收规范

城镇燃气试验与验收规范1.1 一般规定1.1.1 管道安装完毕后应依次进行管道吹扫、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1.1.2 燃气管道穿(跨)越大中型河流、铁路、二级以上公路、高速公路时,应单独进行试压。

1.1.3 管道吹扫、强度试验及中高压管道严密性试验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及附近民众与设施的安全。

1.1.4 试验时应设巡视人员,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在试验的连续升压过程中和强度试验的稳压结束前,所有人员不得靠近试验区。

人员离试验管道的安全间距可按表1.1.4确定。

表1.1.4安全间距1.1.5 管道上的所有堵头必须加固牢靠,试验时堵头端严禁人员靠近。

1.1.6吹扫和待试管道应与无关系统采取隔离措施,与已运行的燃气系统之间,必须加装盲板且有明显标志。

试验完成后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部门的签字。

1.1.7试验前应按设计图检查管道的所有阀门,试验段段必须全部开启。

1.1.8在对聚乙烯管道或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吹扫及试验时,进气口应采取油水分离及冷却等措施,确保管道进气口气体干燥,且其温度不得高于 40℃;排气口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1.1.9试验时所发现的缺陷,必须待试验压力降至大气压后进行处理,处理合格后应重新试验。

1.2 管道吹扫1.2.1 管道吹扫应按下列要求选择气体吹扫或清管球清扫:1. 球墨铸铁管道、聚乙烯管道、钢骨架聚乙烯符合管道和公称直径小于 100 mm或长度小于 100 m的钢质管道,可采用气体吹扫。

2. 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00 mm的钢质管道,宜采用清管球进行清扫。

1.2.2 管道吹扫应符合下列要求:1.吹扫范围内的管道安装工程除补口、涂漆外,已按设计图纸全部完成。

2.管道安装检验合格后,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吹扫工作,并应在吹扫前编制吹扫方案。

3. 应按主管、支管、庭院管的顺序进行吹扫,吹扫出的脏物不得进入已合格的管道。

4. 吹扫管段内的调压器、阀门、孔板、过滤网、燃气表等设备等不应参与吹扫,待吹扫合格后再安装复位。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0.8<P≤1.6

0.4<P≤0.0.4

0.005<P≤0.2
低压燃气管道
P≤0.005
5.3.1中、低压地下燃气管道采用聚乙烯管材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3.2地下燃气管道不得从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的下面穿越。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或
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5.3.2/1和表5.3.2/2的规定。
5.3.5凡可能引起管道不均匀沉降的地段,其地基应进行处理。
5.3.6地下燃气管道不得在堆积易燃、易爆材料和具有腐蚀性液体的场地下面穿越。当需要同沟敷设
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5.3.7地下燃气管道穿过下水管沟、热力管沟、联合地沟、隧道及其他各种用途沟槽时,应将燃气管道
敷设于套管内。套管伸出构筑物外壁不应小于0.1m。套管两端的密封材料应采用柔性的防腐、防水材
可参考以上相似的气种确定允许工作压力。聚乙烯燃气管道在输送不含冷凝液的人工煤气时,工作压力
可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0.2MPa;聚乙烯燃气管道在输送不含冷凝液的气态液化石油气时,工作压力
可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0.3MPa。
2.1.4聚乙烯燃气管道最大允许工作压力,除应符合本规程第2.1.2条规定外,在不同温度下的允许
0.20
0.20
供热管道
t<150℃
直埋供热管
0.50加套管
1.30加套管
t<150℃热水供热
管沟蒸汽供热管沟
0.20加套管或0.40
0.30加套管
t<280℃
蒸汽供热管沟
1.00加套管,套管有降温
措施可缩小
不允许
铁路轨底


1.20加套管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

燃气设计常用要求规范与表格

燃气设计常用要求规范与表格

4.1.4 当燃气管道穿越管沟、建筑物基础、墙和楼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燃气管道必须敷设于套管中,且宜与套管同轴;2 套管内的燃气管道不得设有任何形式的连接接头(不含纵向或螺旋焊缝及经无损检测合格的焊接接头);3 套管与燃气管道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密封性能良好的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填实,套管与建筑物之间的间隙应用防水材料填实。

.1.5 燃气管道穿过建筑物基础、墙和楼板所设套管的管径不宜小于表4.1.5的规定;高层建筑引入管穿越建筑物基础时,其套管管径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4.1.6 燃气管道穿墙套管的两端应与墙面齐平;穿楼板套管的上端宜高于最终形成的地面5cm,下端应与楼板底齐平。

表4.1.5 燃气管道的套管公称尺寸表4.3.2 室内燃气管道敷设方式4.3.3 室内燃气管道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表4.3.20 室内燃气管道与装饰后墙面的净距.3.24 燃气管道与燃具之间用软管连接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1 软管与管道、燃具的连接处应严密,安装应牢固;2 当软管存在弯折、拉伸、龟裂、老化等现象时不得使用;3 当软管与燃具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2m,并不得有接4 当软管与移动式的工业用气设备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30m,接口不应超过2个;5 软管应低于灶具面板30mm以上;6 软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穿过墙、楼板、顶棚、门和窗;7 非金属软管不得使用管件将其分成两个或多个支管。

4.3.27 管道支架、托架、吊架、管卡(以下简称“支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 管道的支架应安装稳定、牢固,支架位置不得影响管道的安装、检修与维护;2 每个楼层的立管至少应设支架1处;表4.3.26 室内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设备之间的最小净距(cm)表4.3.27-1 钢管支架最大间距表4.3.27-2 铜管支架最大间距表4.3.27-3 薄壁不锈钢管支架最大间距表4.3.27-4 燃气用铝塑复合管支架最大间距表5.2.3 燃气计量表与燃具、电气设施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cm)表6.2.6 燃具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cm)6.1.6 城镇燃气管道应按燃气设计压力(P)分为7 级,并应符合表6.1.6 的要求。

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间距

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间距
燃气主立管与燃具水平净距不应小于30cm;灶前管与燃具水平净距不得小于20cm;当燃气管道在燃具上方通过时,应位于抽油烟机上方,且与燃具的垂直净距应大于100cm;
8
室内燃气计量表距家用燃气灶具
最小水平净距30cm(表高位安装时)
9
室内燃气计量表距热水器
最小水平净距30cm
10
室内燃气计量表距电压小于1000V的裸露电线
最小水平净距100cm
11
室内燃气计量表距配电盘、配电箱或电表
最小水平净距50cm
12
室内燃气计量表电源插座、电源开关
最小水平净距20cm
13
明装的绝缘电线或电缆
与燃气灶具的水平净距30cm
与燃气热水器的水平净距30cm
14
暗装或管内绝缘电线
与燃气灶具的水平净距20cm
与燃气热水器的水平净距20cm
应高出该建筑物屋檐1.0m
18
沿建筑物外墙敷设的中压燃气管道
距住宅或公共建筑物房间门、窗洞口的净距不应小于50cm
19
沿建筑物外墙敷设的低压燃气管道
距住宅或公共建筑物房间门、窗洞口的净距不应小于30cm
20
架空电力线电压3kV以下
燃气管道上最小垂直净距1.5m
21
架空电力线电压3~10kV
燃气管道上最小垂直净距3m
22
架空电力线电压35~66kV
15
电源插座、电源开关
与燃气灶具的水平净距30cm
与燃气热水器的水平净距15cm
16
电压小于1000V的裸露电线
与燃气灶具的水平净距100cm
与燃气热水器的水平净距100cm
17
配电盘、配电箱或电表
与燃气灶具的水平净距100cm

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

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
附录1:燃气管道的安全间距
摘自《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2002部分修订版)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间的水平净距(m)
项目
地下燃气管道
低压
中压
高压
B
A
B
A
建筑物的
基础
0.7
1.0
1.5
-
-
外墙面(出地面处)
-
-
-
4.5
6.5
给水管
0.5
0.5
0.5
1.0
1.5
污水、雨水排水管
8.0
1.0
6.0
地下单独建筑
中压(A)
3.0
6.0
6.0
-
6.0
中压(B)
3.0
6.0
6.0
-
6.0
地下调压箱
中压(A)
3.0
6.0
6.0
-
6.0
中压(B)
3.0
6.0
6.0
-
6.0
燃气管道和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
管道和设备
与燃气管道的净距(cm)
平行敷设
交叉敷设
电气设备
明装的绝缘电线或电缆
25
10(注)
暗装的或放在管子中的绝缘电线
5(从所作的槽或管子的边缘算起)
1
电压小于1000V的裸露电线的导电部分
100
100
配电盘或配电箱
30
不允许
相邻管道
应保证燃气关和相邻管道的安装、安全维护和修理
2
注:当明装电线与燃气管道交叉净距小于10cm时,电线应加绝缘套管。绝缘套管的两端应各伸出燃气管道10cm。

燃气安全间距

燃气安全间距

表2.2.1调压站(含调压柜)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水平净距(m)注:1. 当调压装置露天设置时,则指距离装置的边缘2. 当达不到上表净距要求时,采取有效措施,可适当缩小净距。

(4)当建筑物(含重要公共建筑物)的某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实体墙,且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时,燃气进口压力级制为中压(A)或中压(B)的调压柜一侧或两侧(非平行),可贴靠上述外墙设置;表3.3.1 燃气计量表与燃具、电气设施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cm)表4.1.1 用户室内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表压MPa)表4.1.3 燃气管道的套管公称尺寸表4.1.4 室内燃气管道敷设方式表4.2.1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表4.2.2 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净距(m)注:1、如受地形限制无法满足表4.2.1及表4.2.2时,经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后,4.2.1及表4.2.2规定的净距,均可适当缩小,但低压管道应不影响建(构)筑物和相邻管道基础的稳固性,中压管道距建筑物基础不应小于0.5m且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1m。

2、当管壁厚度不小于11.9mm时,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3.0m。

3、表4.2.1和表4.2.2规定除地下室燃气管道与热力管的净距不适于聚乙烯燃气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外,其它规定也均适用于聚乙烯燃气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道。

聚乙烯燃气管道与热力管道的净距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 63 执行。

4、地下燃气管道与电杆(塔)基础之间的水平净距,还应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的6.7.5地下燃气管道与交流电力线接地体的净距规定。

表4.2.3 地下燃气管道与交流电力线接地体的净距(m)5、地下燃气管道埋设的最小覆土厚度(路面至管顶)应符合下列要求:(1)埋设在车行道下时,不得小于0.9m;(2)埋设在非机动车车道(含人行道)下时,不得小于0.6m;(3)埋设在机动车不可能到达的地方时,不得小于0.3m;(4)埋设在水田下时,不得小于0.8m。

149号附件2城市燃气管网设施安全距离规范标准文档

149号附件2城市燃气管网设施安全距离规范标准文档

149号附件2城市燃⽓管⽹设施安全距离规范标准⽂档国家燃⽓管道设施安全距离标准⼀、城镇燃⽓管道设计压⼒(表压)分级标准⼆、城镇燃⽓管道安全间距标准1、压⼒不⼤于1.6MPa的燃⽓管道(1)钢管地下燃⽓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平净距(m)地下燃⽓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净距(m)(2)PE管聚⼄烯管道和钢⾻架聚⼄烯复合管道与热⼒管道之间的⽔平净距(m)聚⼄烯管道和钢⾻架聚⼄烯复合管道与热⼒管道之间的垂直净距(m)2、压⼒不⼤于1.6MPa的管道⼀级或⼆级地区地下燃⽓管道与建筑物之间的⽔平净距不应⼩于下表的规定。

⼀级或⼆级地区地下燃⽓管道与建筑物之间的⽔平净距(m)三级地区地下燃⽓管道与建筑物之间的⽔平净距不应⼩于下表的规定。

三级地区地下燃⽓管道与建筑物之间的⽔平净距(m)⾼压地下燃⽓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平和垂直净距。

不应⼩于表6.3.3-1和6.3.3-2次⾼压A的规定。

但⾼压A 和⾼压B地下燃⽓管道与铁路路堤坡脚的⽔平净距分别不应⼩于8m和6m;与有轨电车钢轨的⽔平净距分别不应⼩于4m和3m。

四级地区地下燃⽓管道输配压⼒不宜⼤于1.6MPa(表压)。

其设计应遵守本规范6.3节的有关规定。

四级地区地下燃⽓管道输配压⼒不应⼤于4.OMPa(表压)。

⾼压燃⽓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压燃⽓管道不宜进⼊四级地区;当受条件限制需要进⼊或通过四级地区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压A地下燃⽓管道与建筑物外墙⾯之间的⽔平净距不应⼩于30m(当管壁厚度δ≥9.5mm或对燃⽓管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时,不应⼩于15m);2)⾼压B地下燃⽓管道与建筑物外墙⾯之间的⽔平净距不应⼩于16m(当管壁厚度δ≥9.5mm或对燃⽓管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时,不应⼩于10m);3)管道分段阀门应采⽤遥控或⾃动控制。

3、场站安全间距(1)门站、储配站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间距调压站(含调压柜)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平净距(m)⽓瓶车固定车位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间距(m)(4)LNG⽓化站液化天然⽓⽓化站的液化天然⽓储罐、天然⽓放散总管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间距(m)(5)CNG加⽓站CNG⼯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6)LNG、L-CNG加⽓站LNG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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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号附件2城市燃气管网设施安全距离规范标准文档

国家燃气管道设施安全距离标准一、城镇燃气管道设计压力(表压)分级标准二、城镇燃气管道安全间距标准1、压力不大于1.6MPa的燃气管道(1)钢管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净距(m)(2)PE管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与热力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与热力管道之间的垂直净距(m)2、压力不大于1.6MPa的管道一级或二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一级或二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m)三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三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m)高压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

不应小于表6.3.3-1和6.3.3-2次高压A的规定。

但高压A和高压B地下燃气管道与铁路路堤坡脚的水平净距分别不应小于8m和6m;与有轨电车钢轨的水平净距分别不应小于4m和3m。

四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输配压力不宜大于1.6MPa(表压)。

其设计应遵守本规范6.3节的有关规定。

四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输配压力不应大于4.OMPa(表压)。

高压燃气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高压燃气管道不宜进入四级地区;当受条件限制需要进入或通过四级地区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高压A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外墙面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30m(当管壁厚度δ≥9.5mm或对燃气管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时,不应小于15m);2)高压B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外墙面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6m(当管壁厚度δ≥9.5mm或对燃气管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时,不应小于10m);3)管道分段阀门应采用遥控或自动控制。

3、场站安全间距(1)门站、储配站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调压站(含调压柜)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水平净距(m)气瓶车固定车位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4)LNG气化站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的液化天然气储罐、天然气放散总管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5)CNG加气站CNG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6)LNG、L-CNG加气站LNG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

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

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
3.0
6.0
次高压(B)
6.0
12.0
10.0
3.0
6.0
中压(A)
6.0
12.0
10.0
2.0
6.0
中压(B)
6.0
12.0
10.0
2.0
6.0
调压柜
次高压(A)
7.0
14.0
12.0
2.0
6.0
次高压(B)
4.0
8.0
8.0
2.0
6.0
中压(A)
4.0
8.0
8.0
1.0
6.0
中压(B)
4.0
8.0
0.5
热力管
直埋
1.0
1.0
1.0
1.5
2.0
在管沟内(至外壁)
1.0
1.5
1.5
2.0
4.0
电杆(塔)基础
≤35KV
1.0
1.0
1.0
1.0
1.0
>35KV
2.0
2.0
2.0
5.0
50
通讯照明电杆(至电杆中心)
1.0
1.0
1.0
1.0
1.0
铁路路堤坡脚
5.0
5.0
5.0
5.0
5.0
有轨电车钢轨
2.0
表5.6.3调压站(含调压柜)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京局、净距
设置形式
调压装置入口燃气压力级制
建筑物外墙面
重要公共建筑物
铁路
(中心线)
城镇道路
公共电力变配电柜
地上单独建筑
高压(A)
18.0
30.0

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间距

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间距
27
架空燃气管道
距垂直净距厂区道路路面5m
28
架空燃气管道
距垂直净距人行道路路面2.2m
29
调压柜
距建筑物外墙面水平净距4m
30
调压柜
距公共电力变配电柜水平净距4m
31
调压柜
距党政机关办公楼,人员密集的大型公共建筑或集会场所,中小学校教学楼、宿舍楼,重要的通信、调度和指挥建筑,广播电视建筑,医院等水平净距8m
交叉敷设时不允许
4
室内燃气管道距电压小于1000V的裸露电线
平行敷设时最小净距100cm
交叉敷设时最小净距100cm
5
室内燃气管道距配电盘、配电箱或电表
平行敷设时最小净距30cm
交叉敷设时不允许
6
室内燃气管道距相邻管道
应保证燃气管道、相邻管道的安装、检查和维修
交叉敷设时最小净距2cm
7
室内燃气管道距燃气灶
15
电源插座、电源开关
与燃气灶具的水平净距30cm
与燃气热水器的水平净距15cm
16
电压小于1000V的裸露电线
与燃气灶具的水平净距100cm
与燃气热水器的水平净距100cm
17
配电盘、配电箱或电表
与燃气灶具的水平净距100cm
与燃气热水器的水平净距100cm
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间距
序号
类别
安全间距
应高出该建筑物屋檐1.0m
18
沿建筑物外墙敷设的中压燃气管道
距住宅或公共建筑物房间门、窗洞口的净距不应小于50cm
19
沿建筑物外墙敷设的低压燃气管道
距住宅或公共建筑物房间门、窗洞口的净距不应小于30cm
20
架空电力线电压3kV以下

燃气设施构筑物安全间距

燃气设施构筑物安全间距
放散管
管 口
LNG
卸车口
一级站
二级站
三级站
重要公共建筑物
80
80
80
50
50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35
30
25
25
25
民用建筑保护物类别
一类保护物
二类保护物
25
20
16
20
20
三类保护物
18
16
14
15
15
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
35
30
25
25
25
丙、丁、戊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 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
1.5倍杆高
1.5倍杆高
1倍杆高
一般
1倍杆高
0.75倍杆高
0.75倍杆高
注1: 民用建筑保护物类别的划分应执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的有关规定。
注2: LNG加气站的橇装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相应设备的防火间距确定。
注3: 地下和半地下LNG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30%和20%。
25
可燃气体储气罐
20
室外变、配电站
30
调压室、压缩机室、计量室及工艺装置区
20
控制室、配电室、汽车库、机修间和其他辅助建筑
25
燃气锅炉房
25
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取水口
20
站内道路(路边)
2
围墙
2
6
12
10
2
4
调压柜
次高压(A)
7
14
12
2
4
次高压(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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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6.3.3-1和表6.3.3-2的规定。

表6.3.3-1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
表6.3.3-2 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净距(m)
注:1 当次高压燃气管道压力与表中数不相同时,可采用直线方程内插法确定水平净距。

2 如受地形限制不能满足表6.3.3-1和表6.3.3-2时,经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后,表6.3.3-1和表6.3.3-2规定的净距。

均可适当缩小.但低压管道不应影响建(构)筑物和相邻管道基础的稳固性,中压管道距建筑物基础不应小于0.5m且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1m,次高压燃气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3.0m。

其中当对次高压A燃气管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或当管道壁厚不小于9.5mm时。

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6.5m;当管壁厚度不小于11.9mm时。

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3.0m。

3 架空燃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其他管线交叉时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6.3.15的规定。

表6.3.15 架空燃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其他管线交叉时的垂直净

续表6.3.15
注:1 厂区内部的燃气管道,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管底至道路路面的垂直净距可取4.5m;管底至铁路轨顶的垂直净距,可取5.5m。

在车辆和人行道以外的地区,可在从地面到管底高度不小于0.35m的低支柱上敷设燃气管道。

6.7 钢质燃气管道和储罐的防腐
6.7.5 地下燃气管道与交流电力线接地体的净距不应小于表6.7.5的规定。

表6.7.5地下燃气管道与交流电力线接地体的净距(m)
电压等级(kV)1035110220
铁塔或电杆接地体13510
电站或变电所接地体5101530
1O.2.36 室内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表10.2.36的规定。

表10.2.36 室内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
注:1 当明装电线加绝缘套管且套管的两端各伸出燃气管道10cm时,套管与燃气管道的交叉净距可降至1cm。

2 当布置确有困难,在采取有效措施后,可适当减小净距。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94-2009
4.1.6 燃气管道穿墙套管的两端应与墙面齐平;穿楼板套管的上端宜高于最终形成的地面5cm,下端应与楼板底齐平。

4.3.20 室内明设或暗封形式敷设的燃气管道与装饰后墙面的净距,应满足维护、检查的需要并宜符合表4.3.20的要求;铜管、薄壁不锈钢管、不锈钢波纹软管和铝塑复合管与墙之间净距应满足安装的要求。

表4.3.26 室内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设备之间的最小净距(cm)
注:1 当明装电线加绝缘套管且套管的两端各伸出燃气管道1Ocm时,套管与燃气管道的交叉净距可降至1cm;
2 当布置确有困难时,采取有效措施后可适当减小净距;
3 灶前管不含铝塑复合管;
3 当水平管道上设有阀门时,应在阀门的来气侧1m范围内设支架并尽量靠近阀门;
4 与不锈钢波纹软管、铝塑复合管直接相连的阀门应设有固定底座或管卡;
以下为聚乙烯燃气管道要求:cjj63-2008
4.3.2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与热力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和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4.3.2-1和表4.3.2-2的规定,并应确保燃气管道周围土壤温度不大于40℃;与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和垂直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规定。

当直埋蒸汽热力管道保温层外壁温度不大于60℃时,水平净距可减半。

表4.3.2.-1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与热力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
表4.3.2-2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与热力管道之间的垂直净距(m)
规定:
1埋设在车行道下,不得小于0.9m;
2埋设在非车行道(含人行道)下,不得小于0.6m;
3埋设在机动车不可能到达的地方时,不得小于0.5m;
4埋设在水田下时,不得小于0.8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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