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民七大关系

合集下载

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

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

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图
㈡、利益,就是基于一定生产基础上获得社会内 容和特性的需要。它是一定阶段社会生产能力和生产 水平的反映,反映了特定阶段人与人的关系。
根据利益主体范围和结构的不同划分,利益可分为(P.65-66)
1 、个人利益指的是从公民个人角度出发,基于一定的社会 生产基础之上,源于人们生理、心理需求的物质及精神需要。 2 、团体利益就是出于同一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的人们在维 护各自利益的基础上结成的共同利益。部分社会成员或社会团 体成员个人利益的交叉就构成团体利益。 3、公共利益是政治共同体(国家)内全体成员共同利益的 统称,它是全体社会成员在一定社会基础之上所形成的总体意 志和要求的表达,是个人利益和团体利益上升到全社会范围内 的利益意志的表现。
政治权力具有如下特性:
(1)权威性,政治权力的行使要得到全体公民的认可,得到法 律的授权,因此,政治权力带有一定的权威性。
(2)支配性,政治权力是一种支配力量,掌握了政治权力,也 就掌握了社会的支配力量。掌握了社会的支配力量,也就意味 着在社会价值和利益分配中处于优势地位。正由于此,政治权 力才成为社会势力展开角逐和斗争的焦点。 (3)强制性,政治权力也是一种要求政治服从的强制力量。它 一般通过严密的组织,以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军事的等 多种手段作为备用,奖励和惩罚是它的基本原则。为了实现政 治服从,暴力往往是后盾。 (4)扩张性,政治权力具有自我扩张和膨胀的能力,它的应用 边际直到遇到阻力和反弹而不能前进为止。而且,有权力的人 总是倾向于滥用权力,所以,“绝对的权力意味着绝对的腐 化”。 (5)排他性,政治权力作为一种支配力量,倾向于排除其他权
第三章
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
第一节 公共权力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公民权利的关 系 第二节 政治权力的意义和作用 第三节 政治权利的意义及保障

道德与法治建设中的官民分层解析

道德与法治建设中的官民分层解析

烟台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道德与法治建设中的官民分层解析姓名:***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法律指导教师:***20070405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结构都有了巨大的变化,以前单纯的阶级分析方法不能很好解释当前存在的许多社会现象,从而社会分层理论在我国社会科学领域越来越受重视,运用这一理论分析我国当前的道德建设与法治建设必然为我们提供新的视野,为我们解决问题提供新的路径。

目前,作为社会分层中的社会管理者阶层(官)与被管理者(民)都呈现出新的特点,两者所处的社会地位、经济状况、价值观念和支配的社会资源都与改革前大不相同,本文正是基于两者的不同,提出了在道德建设与法治建设中应当考虑两者的不同,有所针对,有所区别的观点。

从社会分层理论入手,本文的第一部分论证了这一理论在分析当前社会现象中所起的重要作用;第二部分论述了官与民的各自特点,为将两者在道德与法治建设中分层研究提供了理论支持,继而又考察了中国古代在道德与法治建设中对官民的不同要求;在第三部分,笔者又考察了国外对待官民的一些做法,正是通过这些对比,得出了国外在道德建设与法治建设中应将官民分层的结论,要对官员有较之一般群众更高的道德要求和更严格的法律标准。

最后,作者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若干建议。

关键词:社会分层;道德建设;法治建设;官德;行政处分AbstractAs a result of reform and open policy, our country of economy, the political and social structure has greatly changed. The sole analytical method of dividing the social members into different classes can't explain many existent social phenomena exactly. Thus social stratum theory in the social science realm of our country has been paid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to. New visual field will be achieved and new way to solve many social problems will be found when the theory is used for analyzing the moral construction and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 At present, the social governors (officers) and members to be governed (common people) within the social stratum both present new characters. Both are very different in their social status, economic condition, value view and social resources controlled from before the reforming. This text is exactly according to their dissimilarities, then put forward that we must consider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two stratums in the morals construction and the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 so we can aim at the key point and treat the two stratums differently.This text commences from the social stratum theories, pointing out the function of this theory in analyzing current social phenomena in the first part; then discussed officers and common people’s different characters, which provide theoretical support for classifying the two stratums in morals and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 The consequent research shows how the governors treat the officers and the common people in the Chinese ancient times. In the third part, the writer subsequently investigates how the foreign governors treat the officers and people differently in morals and the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s. By comparison, the writer draws a conclusion that they usually have higher morals standard and stricter law standard to treat officers. In the end, the author propose several valuable suggestions.Key words:Social stratum; Morals construction; Rule of Law Construction; Official morality;Administrative Punishments烟台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

[应用文书]好政府和好公民的关系

[应用文书]好政府和好公民的关系

深圳大学考试答题纸(以论文、报告等形式考核专用)二○ 10 ~二○ 11 学年度第 2 学期课程编号课程名称比较行政研究主讲教师马敬仁评分学号2008040284姓名罗霖阜专业年级行政管理2班题目:好政府和好公民的关系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问题,几乎是所有政治思想家们所要讨论并致力解决的问题。

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国外,好公民与好政府的关系都是政治思想史的主线,贯穿于整个政治思想史。

洛克在《政府论》中提到人们建立政府的唯一目的,乃是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全以及人民的自然权利。

当政府的所作所为与这一目的相违背的时候,人民就有权利采取行动甚至以暴力的方式将权力收回。

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多种多样的政府组成形式,到底哪一种政府组织形式是好政府呢?在古代的君主制当中,人们也许会认为假使能保证有一个好的专制君主,君主专制政体就会是最好的政府形式。

但是,我觉得这种说法是关于什么是好政府的一种极端的也是最有害的误解。

我认为一个好的政府应该是能代表全体公民的利益诉求,能保护好公民权力,使公民生活得更好的政府。

显然能够充分满足社会所有要求的唯一政府是全体人民参加的政府;任何参加,即使是参加最小的公共职务也是有益的;这种参加的范围大小应到处和社会一般进步程度所允许的范围一样;只有容许所有的人在国家主权中都有一份才是终究可以想望的。

但是在人口众多的社会里要想让所有的人亲自参加公共事务是不可能的,那样的行政成本过于高,难以实现。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一个完善政府的理想类型一定是代议制政府了。

公民交出一部分的权利,通过与政府订立契约关系的方式创建了政府,所以,公民应该在政府中承担活跃的角色。

公民可以根据个人意志投票产生公共意志。

如果政府走向公共意志的反面,那么社会契约就遭到破坏;公民有权决定和变更政府形式和执政者的权力,包括用起义的手段推翻违反契约的统治者。

所以,好公民的标准是参与和监督政府。

我认为好政府和好公民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好政府必须适应赋予它权利的公民的要求对于人类应该采取何种政府形式来进行管理这个问题,历来有许多不同的观点。

分封制下的君民关系是怎样的

分封制下的君民关系是怎样的

分封制下的君民关系是怎样的分封制也称分封制度或封建制,即狭义的“封建”,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宗族姻亲、功臣子弟、前朝遗民分封领地和相当的治权,属于政治制度范畴。

下面是分享的分封制下的君民关系是怎样的,一起来看看吧。

分封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政治制度,在分封制的实行之下君主的统治得到了很大的扩展,而国家的土地也受到了比较好的治理,统治阶层的矛盾也得到良好的解决。

但是在那个时期分封制也是封建社会君主实行的一种统治措施,那么在分封制下的君民关系是怎样的呢?在古代时期分封制下的君民关系是怎样的,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也许很多人都在说君民关系自然是水与船的关系,那么分封制下的君民关系是否真是如此呢?接下来就来分析一下这个时期的君民关系,分封制是在奴隶社会开始实行的,并且贯穿了整个奴隶社会,而在那个社会时期君主的地位是绝对崇高的,任何人都不得挑衅这种地位,那么水与船的关系则是完全不存在的。

那么分封制下的君民关系到底是如何的呢?奴隶社会君主的地位是处于金字塔的顶层,任何人都必须听从,所以也就是说分封制下的君民关系是绝对服从,百姓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君主的号令。

这个时期等级是非常森严的,君主也会认为自己是天命之下所产生的绝对的领导,在这种意识之下他不可能接受百姓的意见,更不会存在鱼水鱼船的关系。

分封制的唯一的前提就是所有君王之下的等级都要服从君主的号令,而不得背叛和反对君主的任何话语,在这种制度之下君民关系具有绝对的压倒性。

分封制什么时候被废除分封制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所以在西周之前的时期,包括西周的君主都将分封制作为主要的制度来施行,但是可惜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生产力在铁器出现之后提高了很大幅度,分封制最终还是因为满足不了人们的追求,最终还是被淘汰出人们的生活。

那么分封制何时被废除呢?要了解分封制何时被废除还要从西周时期开始说起,在西周时期分封制发展的已经比较完善了,而且还达到了整个封建社会最为鼎盛的时期,但是从西周结束之后君主手中的权力开始慢慢减退,到了东周时期尽管君主已经无法完全掌控诸侯们了,但是那个时候分封制还是存在的,那么分封制何时被废除的呢?到了战国时期虽然还有许多的诸侯国存在,但那时候诸侯手中的权力已经不是很大了,只拥有管理的权力,除此之外政权和军队都不在诸侯国的掌控之内,而且诸侯的世袭在这时候已经开始发生转变,这时候距离分封制被废除已经不远了。

浅谈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的官民关系

浅谈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的官民关系

浅谈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的官民关系发布时间:2022-02-14T08:49:11.727Z 来源:《中国经济评论》2021年第11期作者:程光烈刘俊廷董若一[导读] 首先,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被授权的组织,是依法设立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并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它们的任务是完成法律赋予的维护社会秩序,管理社会的责任义务,并以此促进国家经济发展。

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省石家庄市 050062摘要:随着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推进,我国法治建设不断深入开展,法治教育逐渐全面普及,人民法治水平普遍提高。

而行政主体作为社会管理者,在与以民众为代表的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交往中,二者所面对的矛盾问题也日趋多样,这些矛盾问题直接影响着官民关系的现状。

而对于官与民的关系,从古至今一直是国家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因此,针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官民关系的现状,找出制约和影响官民关系的不利因素,同时积极寻求破解官民现状难题的方法,对于树立政府形象,提升人民幸福感,构建和谐良好的官民关系至关重要。

关键词:法制、官民关系、社会发展、间接原因、直接原因引言:首先,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被授权的组织,是依法设立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并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它们的任务是完成法律赋予的维护社会秩序,管理社会的责任义务,并以此促进国家经济发展。

而作为行政相对人的普通民众,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制定和实施的行政法规,服从行政主体特定事项的管理,以此保证国家经济建设秩序稳定。

这二者之间互相配合、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其目的都是为了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

但是,放眼现实生活中,这看似为着共同目的而相互配合的官民之间,却在许多时候出现“民畏官”“民厌官”甚至“民告官”的情况。

不仅如此,在许多涉及官民关系的矛盾问题难以解决时,由于民众自身对传统观念中“官”的片面理解,加上作为行政主体的“官”出于履行自身职责的需要,在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政相对人采取减损其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行政行为时,民众出于对自身权益的保护,面对行政主体采取减损其权益的行为便会产生过激的反应行为。

模块二 专题一 政治生活主体集释之(一)——公民和政府

模块二  专题一  政治生活主体集释之(一)——公民和政府

政治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专题一
政治生活主体集释之(一) ——公民和政府
结束
知识整合一


材料中涉及该主体常见称谓:网民、群众、老百姓、居民、 村民、专家学者、张三(某人)等。
政治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专题一
政治生活主体集释之(一) ——公民和政府
结束
一、高考真题分类研究——找规律 考点(一) 人民民主专政
模块二
《政治生活》
结束
政治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模块二
《政治生活》
结束
《政治生活》模块内容的编写突出了政治活动 参与主体这一线索。另外,高考试题对政治生活内 容的考查,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围绕某一个或几个主 体,考查其为何或者如何做某一件事情。因此我们 在备考复习过程中,一定要抓牢这些主体,围绕各 主体整合相关知识,便于在考试过程中快速调动和 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 《政治生活》常考的七 大主体为:公民、政府、人大、中国共产党、政协、 民族和主权国家。
政治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专题一
政治生活主体集释之(一) ——公民和政府
结束
[串主干知识]
政治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专题一
政治生活主体集释之(一) ——公民和政府
结束
[明热点考向]
1.公民的常考点: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民主的特点; 公民的监督权;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参与政治生活的 途径和方式。 2.政府的常考点:宗旨和原则;基本职能;依法行政;对权 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3.公民和政府关系的常考点: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 府;自觉接受公民的监督。

制度短评之十官与民关系的制度基础

制度短评之十官与民关系的制度基础

制度短评之十:官与民关系的制度基础毛寿龙 中国古典著作对于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都有巨大的影响,即使在现代社会里,许多青年人虽然没有专门学过《论语》、《大学》、《中庸》等儒家经典著作,但是对于其中的许多段落都是非常熟悉的,比如“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等,都牢记在心,不需要思考,就能够背得滚瓜烂熟。

以学术为生的人,对于“为学篇”是非常熟悉的,而对于“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说法就更不用说了。

笔者对于当代政治家没有私交,因此不知道他们是否熟读《论语》等经典著作,但是我猜测,即使不熟读《论语》,现代中国政治家就像我们常人对于《论语》中的一样,对于《论语》中的许多如何为政的思想,也应该是非常熟悉的。

其中许多著名的格言,比如“为政以德,誓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些格言,都说明政府要实行德政,而不能实行以强力为基础的暴政。

实行德政的思想,使得历代中国政府都非常重视官员的修身养性,并且认为如果民间有人修身非常成功,是十足有德的人,比如说是有名的孝子,那么也可以为官。

德政的理想,未必能够在实际上真正实现,因为德政思想并不一定能够化解政治领域的往往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因此中国古代实际的政治生活往往是王道之外辅之以霸道,而当王道不怎么起作用的时候,就开始实施霸道为主、王道为辅的政治策略。

王道与霸道反反覆覆,虚虚实实,构成了中国古代政治的特有的奇观,也可以说构成了中国古代政治文明的所有成就和所有败笔。

现在人们已经知道,要建设可持续的政治文明,宪政法治,是弥补德政不稳定、王道与霸道常常反复不定的良方。

在儒家思想中,最有争议的恐怕是《论语.泰伯第八》中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章。

该格言往往句逗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也就是说老百姓可以使唤他们,但不能让他们知道是为什么,老百姓连知情权都没有,自然更不能让他们参与公共问题的讨论了。

正确处理公民与政府的关系

正确处理公民与政府的关系
内 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发展教科文卫体事业)
另一方面,政府组织和发展教育、科技、文化、 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努力提高国家文化软 实力。
目的:提高全民族的思想精选道ppt 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22质
公 民 道 德 实 施 纲 要
精选ppt
23
(四)、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 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
4、树立政府的权威
精选ppt
3
政府的职能:管理与服务
精选ppt
4
一、认识政府性质
精选ppt
5
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的权力机关是全国人 大及地方各级人大。我国的行政机关是中央人民 政府即国务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我国的行政机关是由国家权力机关组织产生,
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受其监督,是国家权力机
关的执行机关。二者存在着领导与被领导、监督
②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
③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
④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3、正确行使政府职能
精选ppt
10
保卫国家独立和主权
中国海监船与日方舰艇在钓鱼岛海域肉搏对峙航行
精选ppt
11
精选ppt
12
打击犯罪分子
精选ppt
13
保障人民民主
精选ppt
14
(一)、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
3、正确行使政府职能
(一).政府承担重要的职能,并不意味着可包 办一切。 政府职能的履行不能出现缺位、错位和越位。
缺位:该管的不管
错位:该不该管都管,什么都管不好
越位:不该管的管 精选ppt
29
“我们要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 政府职能。继续推进政企分开,坚决把不该由政府 管理的事交给市场、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等 去做。切实转变政府管理经济方式,加强社会管理 和公共服务职能。”

略论政府社会管理中的政府、社会、公民三者的关系

略论政府社会管理中的政府、社会、公民三者的关系

略论政府社会管理中的政府、社会、公民三者关系乔耀章提要:政府与社会及公民的关系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话题,也是政府社会管理的首要问题,只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政府与社会及公民的关系问题,才能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社会、服务于社会的水平和质量。

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是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确定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之一。

温家宝总理曾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文①中,就全面履行政府职能问题指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方面。

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正确地履行政府职能。

其中,关于政府社会管理,温总理指出,社会管理,就是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化解社会矛盾,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

加强社会管理,必须加快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

关于公共服务,温总理指出,公共服务,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可见,温总理已经对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本内容作了比较全面的阐述。

本文仅就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以及政府管理与社会管理中的公民关系问题作初步的探讨。

政府与社会(由于政府是国家的组成部分或表征,有时又指“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基本理论问题。

千百年来许多政治家、思想家都在努力探求。

通常人们认为政府是同国家相联系②,广义的政府视同整个国家机构,狭义的政府是国家机构中的执行机构。

通常人们所讲的社会,指的是以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的人类生活共同体,这种共同体在国家产生以前孕育着国家,在国家产生以后包容着国家,因而是广义的社会。

高考政治常识新复习课件国家与公民的关系

高考政治常识新复习课件国家与公民的关系

政治素质 文化素质 健康条件 议政能力
返回
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
⑴重要性--政治自由权利是民主政治的基础。
让人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参加国家政 治生活,敢于讲话,敢于讲真话,这也是人民 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 主的具体表现。
⑵自由和法律的关系
自由是相对的,法律是自由的保障和体现, 自由和法律是统一的。公民必须在法律范围内 行使政治自由。
政治常识复习
我国的国家制度(下)
第二节 国家与公民的关系
平江七中 高三政治备课组
1.国家机构及其组织体系
国家机构的含义 国家机构组织体系
我 国 的 国 家 机 构
我国国家机构的设置
2. 我国的国家机构
中央国家机构的职权
民主集中制原则
3.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
对人民负责原则
依法治国原则
和活动原则
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公民履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相统一
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不平等。要消灭这种不平等,不仅需要运用法律手段, 更重要的是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全面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和物质生活水平
②内容: A、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平等地承担宪法、法律规定 的义务 B、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法律保护
2、坚持公民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
(1)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2)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一、权利与义务是不可分离的。
总之,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本使命
(1)制定法律、法规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2)制裁和惩罚侵害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行为。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选 举 权 与 被 选 举 权 被选 举人 应具 备一 定的 素质

官民关系的五种形态

官民关系的五种形态

官民关系的五种形态人类从产生的时候,逐步地由个体的人组成群体的人群,然后不断地扩展,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随着时间的发展越来越密切,形成了原始的人类组织如氏族、部落及部落联盟,人类早期的原始社会就形成了。

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社会继续向前发展,社会的形态也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包括与其同时存在的社会主义社会)。

社会是由人组成的,社会是有组织性的。

所以就形成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

按俗称管理者被称之为“官”,而被管理者则被称之为“民”。

此二者各自形成了一个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的矛盾统一体。

在原始社会,二者之间的界限是不甚明显的,是相互交织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力水平低,社会处于一种高度贫困的原始共产主义形态。

但到了奴隶社会则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二者之间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一旦稳定下来,官民之间的关系是分明的清楚的,是世袭的,不容渗透的,同时也是严重对立的。

封建社会对奴隶社会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世界各国的过渡期由几十年到几百年不等。

在封建社会的社会形态基本固定后,也存在官民关系,但这种官民关系已经处于相对变化之中。

“皇帝轮流坐,明年到我家”,“一朝君子一朝臣”,封建王朝的更替,使官民的成份在变化。

“军功、科举、人才选拔以及其他方式”,也使官的成份在变化。

到了资本主义社会提倡“天赋人权”人人都有机会进入到社会管理者的队伍里。

人们通过自己的本事,发展事业,使自己的社会地位不断的上升,成为社会管理者,也就是通常所讲的“官”。

而社会主义社会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一次否定,从世界范围来看,这个社会形态与资本主义是同时存在的,是通过革命而取得政权的。

是对从前阶级社会的一次革命,尽管还存在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但已经不是阶级社会了,按通行的说法“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当家作主”,但是,人民不是亲自“当家作主”而是委托他们“信得过”的部分人“为他们当家作主,做他们的公仆”。

通俗地讲,还存在着“当官的部分”和“老百姓”尽管二者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每个人到底还是“老百姓”,但是“官民关系”却是客观存在的。

政治常识“七大关系”

政治常识“七大关系”

政治常识是以邓⼩平理论为指导,以我国国家制度为核⼼,民主政治建设为主线,阐述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治理国家的基本原则及各项重⼤政策等知识。

根据政治常识的基本内容,学习政治常识应着重把握好以下七⼤关系:⼀、⼈民民主专政,⼈民代表⼤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1. 区别⼈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其⾸要标志是⼯⼈阶级的领导(即阶级性);阶级基础是⼯农联盟;社会基础是⼈民;其核⼼内容和根本准则是⼈民当家作主。

⼈民代表⼤会制度是政体,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是执政党。

2. 联系(1)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

⼈民代表⼤会制度是由⼈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的,并通过它实现⼈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任务。

(2)我国⼯⼈阶级对⼈民民主专政政权的领导,是通过它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来实现的。

(3)党的主张、政策通过⼈民代表⼤会,成为国家的法律和决定。

⼆、国体与政体的关系1. 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

适当的健全的政体,对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有着重要的作⽤。

由于各国的历史条件、阶级⼒量对⽐、传统习惯、国际环境影响的不同,在相同阶级掌握政权的条件下,可以采取不同的政权组织形式,所以政体具有相对独⽴性。

2. 国家性质与国家职能的关系。

国家性质决定国家职能,国家职能反映国家性质,不同性质的国家其职能有着本质差异,国家职能对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具有能动作⽤。

3. 国家性质与国家机构关系。

国家性质决定国家机构的性质,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利益的捍卫者和执⾏者,是实现阶级统治的⼯具。

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结构形式的关系1. 区别(1)含义不同: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来组织⾃⼰的政权机关。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的整体和部分,中央与地⽅之间的相互关系。

(2)类型不同:当代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有君主⽴宪制和民主共和制两⼤类。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民代表⼤会制度,属于社会主义民主共和制。

高考文综 国体、政体、政党、国家机构、国家职能关系图 精品

高考文综 国体、政体、政党、国家机构、国家职能关系图 精品

人民与国家公务员的关系
• 公务员是人民公仆,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上册81)
• 国家公务员接受人民监督是坚持执政为民、坚持 依法行政、做好国家机关工作的根本保证。 (上 册83)
• 只有接受人民监督,国家公务员才不会滥用权力 • 只有接受人民监督,才能更好地聚民意集民智凝
民心,做出正确的决策 • 只有接受人民监督,才能保证清正廉洁。(上册
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
• 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 大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 监督;
• 人大制度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 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
人民与国家机关的关系
• 我国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一切权力都是人 民赋予的,因此,必须对人民负责,为人 民谋利益,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建设法 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上册65)
83)
民族区域自治区与特别行政区的异同
比较
民族区域自治区
特别行政区
设立的地 少数民族聚居的 区不同 地方
港、澳、台地区
自治程度 不同
有一定的自治权
享有高度自治权
不 社会制度 同 不同 点 解决的问
题不同
坚持社会主义制度
为决民族问题, 实现少数民族群 众当家作主,管 理本民族地区事
保持原有的资本主 义制度
人民与人大代表
• 人民代表是人民意志的表达者,是人民权利的 受托者。是代表与被代表、受委托与委托的关 系。
• (1)人民代表权力的源泉在于人民,人民代表 行使权力,必须以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为前 提
• (2)人民通过人民代表掌握国家权力,人民 代表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有权 罢免不称职的人民代表
表大会制度以突出人民的权力为核心,是我国人 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和方式 • 人大制度优越性: •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 人问的地位投身社会主义建设。

浅析构建和谐官民关系

浅析构建和谐官民关系

浅析构建和谐官民关系作者:陈杰来源:《现代交际》2011年第04期[摘要]官民和谐,是一个政党、一个政权不断走向成功的关键,更是我党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因素。

和谐社会必须以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为前提,因为它是一切和谐的基础,没有官民和谐就没有国家的稳定与团结。

本文旨从影响官民和谐的原因来探讨,提出构建和谐官民关系的建议。

[关键词]和谐官民关系[中图分类号]C9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04-0148-02近年来,在我国改革开放形势一片大好,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环境下,有少部分基层领导干部片面追求物质利益,崇尚“金钱至上”,行政效能低下,不关心百姓疾苦,使得百姓和政府官员之间出现了一层无形的屏障。

“尺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炽焚”,群众和政府官员之间的这种不和谐关系如果得不到解决,日积月累,就会危害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指出:“要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要坚持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为此我们要谨记胡锦涛总书记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为官理念,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健康而迅速地发展。

一、官民关系不和谐的原因分析(一)中国封建残余思想导致“官本位”依然存在至今所谓“官本位”,就是指这个国家的社会价值观是以“官”来定位的,官大的社会价值高,官小的身价自然小,与官不相干的职业则比照“官”来定位各自的价值。

“官本位”一词最早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官本位”把是否为官、官职大小当成一种核心的社会价值尺度去衡量个人的社会地位和价值。

浅谈公共行政与公民的内在联系

浅谈公共行政与公民的内在联系

新经济 2014年12月(上、中旬合刊)- 82 - 浅谈公共行政与公民的内在联系韩晓旭摘 要:在对待公共行政和公民的关系问题上,公共行政理论界普遍偏向将政府置于“管理者主体”的角色,公民虽然拥有公民权利,但是在公共行政管理方面往往只有选择权。

这种较为传统的官僚行政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当今的形势变化,因此,重新认识、确立公共行政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已经成为公共行政界的重要任务。

关键词:公共行政 公民 行政权力 内在联系一、政府与公民的关系研究在传统的公共行政体制下,行政组织所追求的目标往往是良好的行政效率,而忽视了公民权利。

在这种体制下,政府被认为是“管理者主体”,而公民则被认为是公共行政服务的被动接受者,换句话说,公民被认为是迫切需要帮助,而政府恰恰可以通过提供公共项目来满足公民的需要。

也正是因为此,在公民和政府之间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权利不对等现象,公民对公共行政只能服从,而没有参与公共行政的实质权利。

而随着时代和国家的发展,政治、行政、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也不断发生着变化,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今的形式变化。

在这种背景下,公共行政界提出了“新行政管理”的理论。

在新公共管理理论中,政府借鉴企业管理的优秀经验,以期能够解决传统公共行政中官僚腐败和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

公民不再是被动接受者,而被看做是政府所服务的顾客,政府是为公民提供行政服务的主体。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就必须了解公民的需求所在,并设置针对性的服务项目,同时,还要时时了解公民对公共行政服务的满意情况和意见反馈。

可以看出,在新行政管理中,公民和政府之间权利是对等的,公民也被认为是具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主体,且能够广泛、深入的参与公共行政。

二、公民参与公共行政的推动力1、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了根本动力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代,公民的一切生活资料都有政府来调拨和统筹,“完全服从组织安排”是公民的普遍政治思想。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得以建立和快速发展,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公民利益需求的多样化,也出现了代表不同利益的群体,因为涉及到自身利益,他们对政府的政策法规也较为关注。

官民关系的五种形态

官民关系的五种形态

官民关系的五种形态人类从产生的时候,逐步地由个体的人组成群体的人群,然后不断地扩展,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随着时间的发展越来越密切,形成了原始的人类组织如氏族、部落及部落联盟,人类早期的原始社会就形成了。

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社会继续向前发展,社会的形态也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包括与其同时存在的社会主义社会)。

社会是由人组成的,社会是有组织性的。

所以就形成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

按俗称管理者被称之为“官”,而被管理者则被称之为“民”。

此二者各自形成了一个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的矛盾统一体。

在原始社会,二者之间的界限是不甚明显的,是相互交织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力水平低,社会处于一种高度贫困的原始共产主义形态。

但到了奴隶社会则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二者之间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一旦稳定下来,官民之间的关系是分明的清楚的,是世袭的,不容渗透的,同时也是严重对立的。

封建社会对奴隶社会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世界各国的过渡期由几十年到几百年不等。

在封建社会的社会形态基本固定后,也存在官民关系,但这种官民关系已经处于相对变化之中。

“皇帝轮流坐,明年到我家”,“一朝君子一朝臣”,封建王朝的更替,使官民的成份在变化。

“军功、科举、人才选拔以及其他方式”,也使官的成份在变化。

到了资本主义社会提倡“天赋人权”人人都有机会进入到社会管理者的队伍里。

人们通过自己的本事,发展事业,使自己的社会地位不断的上升,成为社会管理者,也就是通常所讲的“官”。

而社会主义社会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一次否定,从世界范围来看,这个社会形态与资本主义是同时存在的,是通过革命而取得政权的。

是对从前阶级社会的一次革命,尽管还存在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但已经不是阶级社会了,按通行的说法“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当家作主”,但是,人民不是亲自“当家作主”而是委托他们“信得过”的部分人“为他们当家作主,做他们的公仆”。

通俗地讲,还存在着“当官的部分”和“老百姓”尽管二者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每个人到底还是“老百姓”,但是“官民关系”却是客观存在的。

高中政治人教版必修二《政治生活》6大主体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知识梳理

高中政治人教版必修二《政治生活》6大主体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知识梳理

必修二:政治生活知识梳理一. 6大主体知识梳理(一).国家和公民1.国家(1)、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2)、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拥有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3)、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2.公民(1)、人民民主的广泛性、真实性和管用性:广泛性不仅表现在民主权利的广泛性,还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真实性表现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保障,人民能够自己管理国家;也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还表现在人权。

管用性表现在我国建立了一整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

(2)、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政治自由(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监督权(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

(3)、我国公民的政治义务:①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②遵守宪法和法律③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④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4)、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①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②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③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5)、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民主选举(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差额选举)民主决策(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意义: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实施;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民主管理(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能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有效途径,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

浅谈公安“七大关系”看看谁忽悠谁

浅谈公安“七大关系”看看谁忽悠谁

http://www.cr.ga/news/d_value.php?d_id=296098实话实说:浅谈公安“七大关系”看看谁忽悠谁发表日期:2009-04-03浅谈公安“七大关系”我是一名普通的基层民警,至今已有整整十年的警察职业生涯,警服也穿了三个版本。

我目睹和经历了公安机关这十年来的改革和变迁,有进步、有倒退、有迂回。

当仅存的一点责任感和良知,使我不能艰于呼吸。

正如鲁迅先生所言:“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

”我试图呐喊,更试图唤醒“铁盒子”里的人们。

一机关和基层的关系十年前,同志们是满腔热血地涌入基层,现在是削尖脑袋往机关钻。

身在基层的民警是凄风苦雨,郁郁寡欢;位居机关的民警是喜形于色,谈笑风声。

机关是办理事务性的部门,主要从事决策、指导、协调以及服务等工作。

基层是各种组织中最低的一层,是跟群众联系最直接的。

两者原本有着各自定位和效能的机构组成单位,如今却成了矛盾的对立面。

我们的民警之所以不愿意扎根基层,之所以对机关趋之若骛,原因是同志们把基层看成了“地狱”,把机关看成了“福地”。

两者的地位悬殊主要集中在三个不平衡上:一是工作强度不平衡。

根据某市区派出所2007年的工作数据显示,该所的30位民警全年破获刑案545起,查处治安案件2634起,接处警11833起,同时还要花费大量时间去对付各种民间纠纷、警卫保卫、检查评比、清查整治以及大会小会等等,人均休息时间每月不足2天。

机关民警单从休息时间上来反映,机关的工作强度不足基层的四分之一,并且有过之而不及。

二是心理压力的不平衡。

从我市情况看,2005年投诉351起,无理投诉269起;2006年投诉381起,无理投诉309起。

“刁民”的无理投诉和我们陶醉的“零投诉”产生了强烈对抗。

试问,我们的基层民警能不如履薄冰、如临深渊。

“坐在办公室”的机关民警,不跟群众接触,不直接办案,投诉的问题几乎与之绝缘。

此外,两者的职业风险问题也是如此。

三是政治待遇的不平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