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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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湖南是地质灾害频繁发生的地区之一,地震、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都曾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威胁。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为此,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灾害防治水平,下面就是具体的实施意见。

一、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工作地质灾害是突发性较强的自然灾害,及时有效的预警和监测是防止灾害发生和减轻灾害损失的关键。

因此,我们要加强监测和预警工作。

加大监测力度,建立完善的监测和控制管理机制,开展灾害信息公告,让民众知晓灾害情况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二、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在灾害发生时,应急救援是决定生命财产损失大小的关键。

因此,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明确各职责部门的应急救援任务,提高从事救援工作的专业化和技术水平,强化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和训练。

三、加强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才是最根本、最重要的。

为此,我们要坚持“防灾减灾、保护人民”的理念,加强地质灾害的科学研究和防治技术的开发,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规划设计管理,提高城乡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推广防灾减灾知识和技术,提高人民群众的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能力。

四、加强地质灾害监管和责任约束灾害防治的管理和监管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必须强化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的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管和评估体系,加强责任人的约束和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严格按照法律、制度和规范执行,确保减灾工作落实到位。

五、加强地质灾害信息公开和宣传教育工作公众的认知和参与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功的关键,加强公众的宣传教育和信息公开,提高公众对灾害防治的关注度和防治意识,加强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素质和能力。

六、加强政策和法规支持政策和法规的支持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支撑,因此,我们要加强对地质灾害事故的法律、政策支持,加强政策和法规对地质灾害工作的引导和约束,鼓励经济社会发展与应急管理相融合,形成可持续的防灾减灾体系。

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地质矿产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吉政发[2012]10号【发布部门】吉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2.03.15【实施日期】2012.03.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2〕10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结合实际,就进一步做好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

地质灾害防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全省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

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排查、检查、核查制度初步建立,群测群防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所提升,防灾减灾效果显著。

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出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4000余处,成功预报地质灾害事件75起,5.3万人及时转移避让,避免人员伤亡6000人,减少经济损失2亿元。

但是受气候变化、极端天气事件和人类工程活动影响,近年来我省各类地质灾害呈现多发态势,尤其是2010年因突发暴雨、持续强降雨,导致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造成5万余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

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仍很严峻,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7〕25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7〕25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的意见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7〕2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综合治理,努力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异地搬迁、危旧房改造等,积极防灾、科学减灾、主动避灾,大力开展以避让搬迁为主、搬迁与治理相结合的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全面推进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应急防治体系建设,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不断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有效提升基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

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以下简称"除险安居"三年行动)。

通过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到2017年底,全省减少地质灾害隐患点1000处以上,其中:完成重大隐患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项目350个以上;减少受威胁群众3万人以上;新建改建扩建地质灾害避灾安置点1500个。

到2019年底,全省基本消除威胁30人以上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967处,减少隐患数量3000处以上;受威胁人数减少10万人以上;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安全。

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综合治理,实现全省避灾安置场所服务保障全覆盖,防控地质灾害风险,努力把地质灾害威胁降到最低程度。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3篇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3篇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精选3篇(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是指根据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结果和灾情情况,制定相关工作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减轻和预防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以下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一般步骤和内容:1. 了解地质灾害情况:通过收集和分析地质灾害的历史记录、地质调查和监测数据等资料,了解该地区的地质灾害类型、分布和规模。

2. 进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根据地质灾害的类型和规模,结合地质环境和人口分布等因素,进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确定各类地质灾害的风险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影响。

3. 制定防治目标和策略:根据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地质灾害防治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策略,包括减灾、防灾和灾后恢复等方面。

4. 制定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方案:根据地质灾害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监测和预警方案,确保及时发现地质灾害的迹象,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

5.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桥梁、堤坝等,提高其抵抗地质灾害的能力,并加强维护和管理工作。

6. 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通过开展地质灾害知识普及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7. 建立应急机制和救援力量: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机制和救援力量,提高应对地质灾害的能力和速度,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 落实责任和监督机制: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9. 加强国际合作和技术交流:积极参与国际地质灾害防治合作,并通过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需要根据具体地区的地质条件和灾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同时要注重科学决策和灵活应对,确保有效防止和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精选3篇(二)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是一种综合性的措施,旨在减少和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影响。

以下是一些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常见措施:1. 地质灾害危险区划: 利用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将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划分为危险区、高危险区等级,并禁止或限制人口密集区、建筑工程等活动在这些区域进行。

和田地区行署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和田地区行署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和田地区行署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2.12.03•【字号】和行发[2012]100号•【施行日期】2012.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和田地区行署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行发【2012】100号)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事业、企业单位,驻和各单位、部队,各群众团体: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2〕81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和田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田地处地震灾害多发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分散,加之受极端天气、融雪期、采矿和工程建设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较重。

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意见》精神,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及时消除地质灾害威胁,为和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实基础。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以保护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防治体系、应急体系为核心,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统筹兼顾,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提升我地区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地区、县市、乡镇三级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明确各级人民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地质灾害风险;坚持专群结合、群测群防,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谁引发、谁治理,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明确防灾责任单位,切实落实防范治理责任;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在重点加强地质灾害多发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同时,协调推进山洪等其他灾害防治和生态环境治理。

地质灾害预防治理意见

地质灾害预防治理意见

地质灾害预防治理意见一、年全市地质灾害概况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和险情3处,涉及7户33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

因灾搬迁1户5人,发放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65张,避险明白卡150张,组织开展群众防灾减灾避险演练2次,狠抓了各项制度的落实,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地质灾害预测降雨是多数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诱因之一。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资料分析,预计今年5至10月仍是汛期,总雨量可能偏多,有涝重于旱的趋势,主汛期为6至8月份,梅雨比年、年明显,特别是在日降雨量达暴雨级或连续3天以上时,容易诱发以山体斜坡、公路边坡为主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气象预报资料进行分析和决策,充分利用气象预报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注意短时特大暴雨引发的各类地质灾害。

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监测点涉及4个镇、65个行政村(地质灾害隐患点65处),主要地质灾害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三、地质灾害防治原则、目标及任务(一)防治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依法管理、快速反应,监测避让与勘查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和社会责任感,确保地质灾害险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防治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预案编制和快速反应等制度,对每个监测点都要落实具体监测责任人,确保全市地质灾害监测点不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三)防治任务。

1、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各镇街道、村要根据近年来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专项地质灾害排查清理情况,进一步完善镇街道、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通过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和发放防灾明白卡等形式,将群测群防工作具体落实到镇街道、村和责任人。

推行规范化、制度化与科学化管理,统一监测要求,建立健全监测记录档案。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地质灾害是指由地壳内部和地表作用引起的,对人类社会和其活动造成破坏和威胁的各种不利的地质现象。

地质灾害具有规模大、影响范围广、难以掌握和预测等特点,给人民群众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地质灾害的发生,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一、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体系建设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体系的建设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基础。

通过各种手段,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进行持续监测,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的发生情况,提前预警,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在建设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体系时,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1.加强现有监测设备的维护和升级,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2.加大对新型监测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如遥感技术、无人机技术等;3.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机制,形成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与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与管理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手段。

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和有效的管理,可以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降低地质灾害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与管理中,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1.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和任务;2.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规划和管理,限制和控制不适宜人类活动的区域;3.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形成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4.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的培养和引进,提高工作的专业性和技术水平。

三、加强地质灾害预防与减灾措施地质灾害预防与减灾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

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可以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在地质灾害预防与减灾方面,应重点关注以下措施:1.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与教育,提高公众的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2.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预测分析,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3.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建设和维护,如防洪堤坝、护岸工程等;4.加大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监管和控制,不允许未经审批和规划的建设。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29•【字号】藏政发[2012]69号•【施行日期】2012.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12〕69号)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区边境线长,地理位置特殊,地质环境复杂,地质类型繁多,地质灾害频繁,特有的冰湖溃决型泥石流、大型雪崩、区域性地质灾害链、冻土冻融灾害等地质灾害防治难度大。

特别是近几年来,受极端天气、地震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区地质灾害呈频发、多发、群发、并发趋势,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乎我区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近年来,在自治区高度重视下,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由于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起步较晚,仍然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管理机构不健全,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等突出问题,直接影响到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深入推进。

国发〔2011〕20号文件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做好新时期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

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明确责任、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加大投入,全面落实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地质环境。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2.01.11•【字号】津政办发〔2012〕7 号•【施行日期】2012.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转自原市国土房管局网站】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1〕9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一)我市地质灾害概况。

我市地质灾害类型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和地面沉降等缓变型地质灾害。

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蓟县北部山区,其特点是突发、迅速,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

缓变型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我市平原区,其特点是变化缓慢、不易察觉,其中地面沉降作为一种区域性不可逆的缓变型地质灾害,造成地面高程损失、降低河道行洪和排沥能力、加重风暴潮灾害、威胁轨道交通安全等一系列问题,影响持久,不易治理,严重的地面沉降及其次生灾害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造成很大影响。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大局。

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强化社会管理和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内容。

各区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工作实际,明确防治责任和措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城市建设发展的地质环境安全。

地质灾害实施方案(三篇)

地质灾害实施方案(三篇)

地质灾害实施方案____年地质灾害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____年,地球上面临着诸多地质灾害的挑战。

由于全球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加剧,地质灾害的频率和规模都在不断增加。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保护人类和环境的安全。

二、目标设定1.提高地质灾害的预警和监测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加强地质环境和生态系统的保护,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和规模。

3.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地质灾害挑战。

4.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加大地质灾害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力度,推动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持续发展。

三、重点任务1.加强地质灾害预警和监测体系建设(1)完善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提高监测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建立健全预警机制,提前预警地质灾害的发生,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1)加大对地质环境保护的投入,加强地质环境的监测和评估。

(2)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管理,控制不合理的城市扩张和基础设施建设。

(3)加强生态修复工作,恢复受损的生态系统,提升其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3.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地质灾害挑战(1)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国际合作机制的建立,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地质灾害挑战。

(2)加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经验,提升我国地质灾害治理水平。

4.提升应急救援能力(1)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2)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提前制定应急救援措施,提高应急反应的效率和准确性。

5.加大地质灾害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力度(1)加大对地质灾害科学研究的投入,提高科研水平和科研成果转化效率。

(2)加强相关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提高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技术水平。

四、保障措施1.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设施的维护和更新。

3.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国债资金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国债资金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国债资金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指导意见一、前言地质灾害是指由地质因素引起的自然灾害,具有突发性、危害性和瞬时性等特点。

地质灾害的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和社会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威胁和损失。

为了有效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裙众和国家财产的危害,国家将国债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意见,以指导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

二、目的和意义1. 目的:本指导意见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国债资金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的效果。

2. 意义:本指导意见有助于提高国债资金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质量,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裙众和国家财产的危害,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实施的基本原则1. 依法依规:项目实施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合法合规。

2. 综合防治:项目实施要以综合治理为主,采取综合防治措施,综合利用地质、环境、水利、农田等资源,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综合效益。

3. 整体规划:项目实施要结合地质灾害的特点和发展需求,进行整体规划和统一安排,合理利用国债资金,提高项目实施的整体效益。

4. 科学技术:项目实施要借助科学技术手段,提高防治技术水平,增强防治项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5. 建立健全:项目实施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体系和监督制度,确保项目质量和效果。

四、项目实施的基本步骤1. 项目立项:依据国家相关规定,严格审查项目申报材料,进行项目可行性评估,确定项目立项。

2. 前期调研: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和评估,了解地质灾害的分布和危害情况,为制定防治方案提供依据。

3. 方案设计:结合调研结果,制定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方案,明确防治目标、措施和工程。

4. 工程建设:按照方案设计要求,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5. 运行维护:项目建设完成后,进行运行维护管理,保障工程设施的运行和效果。

五、项目实施的管理与监督1. 质量监督: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制度,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抽查,确保项目质量。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实施细则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实施细则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实施细则地质灾害是指地球表层因自然或人为因素引起的地表塌陷、地质滑坡、地震、泥石流、地面沉降等灾害性现象。

为了有效防治和管理地质灾害,各级政府应制定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实施细则。

首先,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实施细则应明确责任部门。

地质灾害涉及多个部门,如建设、环保、交通等。

在实施细则中,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防治任务,明确责任人员,并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使各部门协同工作,共同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其次,实施细则应明确地质灾害的风险评估和监测要求。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基础,实施细则应规定对潜在灾害点进行风险评估的具体方法和标准。

同时,实施细则还应规定对已知灾害点进行定期监测的要求,以及监测数据的报告和分析要求,确保对地质灾害隐患的及时发现和预警。

再次,实施细则应规定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标准和工程要求。

地质灾害防治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技术和工程手段,如抢修、加固、疏浚等措施。

实施细则应规定这些技术标准和工程要求,包括施工方法、材料选取、验收标准等,以确保灾害防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另外,实施细则还应明确预警和应急处理的措施和要求。

地质灾害通常在发生前会有一定的预兆,通过预警系统可以提前预警,从而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实施细则应规定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预警系统的要求,并明确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理职责和措施。

此外,实施细则还应包括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教育和科研推进要求。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涉及广泛的工作,需要加强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

实施细则应规定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的要求,并鼓励科研推进,提出科研项目的申报和评审要求,以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技水平。

综上所述,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实施细则应明确责任部门、风险评估和监测要求、技术标准和工程要求、预警和应急处理措施、宣传教育和科研推进要求。

通过制定实施细则,能够有效指导和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地质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18•【字号】云政发[2010]172•【施行日期】2010.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0]172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我省地质环境复杂、脆弱,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

近年来,受气候、生态环境、人类活动等因素的影响,地质灾害呈现出多发易发态势,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危害。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具体行动,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也是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省人民政府决定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争“十二五”期间全省地质灾害年均损失比“十一五”降低15%,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减少20%;“十三五”期间全省地质灾害年均损失比“十二五”降低 20%,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再减少30%。

现就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坚持“以预防滑波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和“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四结合”原则,加快推进实施十项重大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投入设立专项防治资金。

按照争取国家支持一部分、省投入一部分、州(市)自筹一部分的原则,每年全省筹集不少于10亿元的专项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其中,省每年安排5亿元,争取国家支持3亿元,州(市)自筹2亿元左右。

专项资金年初由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牵头落实到位,设立专户,专账管理,统筹安排,专款专用。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06•【字号】政发[2012]32号•【施行日期】2012.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发〔2012〕32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精神,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监测预警,不断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但由于我省地质环境复杂,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管理体制不顺、经费投入不足、基层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总体要求。

切实履行政府责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为核心,立足省情,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努力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坚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坚持专群结合、群测群防,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有效规避灾害风险;坚持谁诱发、谁治理,全面落实工程建设地质灾害隐患防范治理责任;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协调推进山洪泥石流等其他灾害防治及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1]116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1]116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1〕11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是一项全局性和基础性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性和艰巨性的重大战略任务。

我省地处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和内蒙古高原交汇地带,地质环境复杂,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广、数量多、密度高、险情重、危害大、治理难,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

特别是近年来受极端天气、地震等因素影响,全省地质灾害发生频率明显上升,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异常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各地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力争到2020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和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机制,有效防范各类地质灾害,明显减少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一)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

1.加强调查评价工作。

各地要以县为单元,开展山洪、地质灾害专项调查评价工作,提高地质灾害调查精度和质量。

重点开展42个地质灾害易发区,兰州新区、关中-天水经济区等重要经济区和黄河、白龙江、渭河、洮河、泾河、大夏河等重点流域1∶5万地质灾害详查、环境地质勘查,力争到2015年完成中东部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详查工作,在2020年前完成重要经济区环境地质勘查工作,查清地质灾害形成条件、灾害类型、分布范围、发生原因,充分评估地质灾害稳定性和发展趋势,研究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预防地质灾害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地质灾害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地质灾害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地质灾害是指由于地下物质运动、地壳变形、岩土结构破坏等原因引起的灾害性现象,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预防地质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制定并实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通过科学、系统、综合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降低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经济的危害。

2. 原则- 科学性原则:依托科技进步与创新,推动地质灾害预防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 综合性原则: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各领域合作,形成合力,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预防工作水平。

- 预防为主原则:强化早期预警机制,提前预防地质灾害风险,降低损失。

- 依法治理原则:依法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加强监管和责任追究。

- 可持续发展原则:在预防地质灾害的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内容1.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通过对潜在地质灾害区域进行调查,综合分析地质、地形、气候等因素,建立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模型。

制定并实施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合理规划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设,降低地质灾害发生风险。

2. 早期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地质灾害的早期预警系统,包括监测网络、数据处理与分析系统,提高对地质灾害的预警和预测能力。

通过预警信息的及时发布与转发,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应急能力,减少灾害损失。

3. 工程技术防治(1) 建设防护工程:对高风险地质灾害区域,采取合理的防护工程措施,如加固堤坝、修建防洪墙、设置护坡等,以减少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

(2) 地质灾害治理:对已经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治理,修复受损的地质环境,降低二次灾害的风险。

采用合理的工法,修复山体滑坡、河道堤防等受损区域,提高地质环境的稳定性。

4. 持续监测与管理建立地质灾害的持续监测体系,通过现场勘测、遥感技术、综合监测等手段,实时监测地质灾害的发生和演化过程。

并采取管理措施,及时调整预防策略,加强对潜在灾害源的监管,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0.10.10•【文号】国发[2010]31号•【施行日期】2010.10.1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过多年努力,特别是1998年以来,我国大江大河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大江大河干流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形成,防御洪水能力明显增强。

但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滞后,今年入汛以来,我国大部地区先后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引发部分中小河流漫堤溃堤、一些中小水库出险和局部山洪地质灾害,特别是甘肃舟曲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充分暴露出防洪减灾体系存在的薄弱环节。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现就进一步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等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治、依法防治、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落实责任的原则,在继续加快大江大河治理的同时,以防洪薄弱地区和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地区为重点,以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为核心内容,以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为主要手段,以地方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中央部门加大指导协调和资金支持力度,力争用5年时间,使防洪减灾体系薄弱环节的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防御洪涝和山洪地质灾害的能力显著增强,易灾地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防灾减灾长效机制更加完善。

二、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二)加大堤防建设和河道整治力度。

统筹协调上下游、干支流、区域和流域的关系,优先治理洪涝灾害易发、保护区人口密集、保护对象重要的河流及河段。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1.05.12•【文号】国办发[2001]35号•【施行日期】2001.05.1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2001年5月12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二00一年五月十日)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逐渐进入汛期,部分地区进入地质灾害易发期,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

为切实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特提出如下意见: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加强监测,建立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预警工作,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要严密监测并及时预报,建立预警系统,落实防范措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和群测群防的网络,切实执行地质灾害年度预案编制、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

要及时组织专业队伍对重点地区进行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对所有灾害危险点逐点制定并落实包括监测、报警、人员疏散路线、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防灾预案,防患于未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意见3篇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意见3篇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意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精选3篇(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如下:1. 加强规划和管理:制定全面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并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

2. 加强监测和预警: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加强对潜在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及时发现和预警地质灾害的发生,提高防灾减灾的能力。

3. 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撑:加大对地质灾害的研究力度,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研究,提高防治技术水平,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4. 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对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公众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5. 加大投入和资金保障:增加地质灾害防治的投入和资金支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6.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和吸纳国外地质灾害防治的经验和技术,提高我国地质灾害防治的水平和能力。

7. 加强法规和标准的建设: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和执法,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8. 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等的责任,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督促和考核,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效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精选3篇(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地质灾害调查和评估:进行全面的地质灾害调查,了解灾害发生的规模、频率、影响范围等情况,并进行评估和分类,确定应对措施的优先级。

2. 风险评估和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预警系统,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卫星遥感、地质雷达等)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

3. 防灾减灾宣传和教育:加强地质灾害知识普及,提高公众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和防范意识,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应对能力和自救能力。

4. 地质灾害监测和预防措施: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定期进行监测和巡查,及时发现灾害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如施工加固、引导水流、植被加固等,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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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河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

各乡(镇)村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县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乡(镇)、村也要建立相应组织。

乡(镇)、村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主管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县、乡、村三级监测、预警网络。

早部署,快行动,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搞好调查,摸清底码,明确防治重点,制定监测、防治措施
????搞好地质灾害调查是做好防治工作的基础。

要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对地质灾害易发地进行实地调查,掌握易发地实际情况,做好重点地区的监测、预防工作。

在此基础上,制定地质灾害易发地防治、监测警示的具体计划,建立灾害所处地区乡(镇)、村监测机构。

刘家台乡高士庄村、坨南乡水峪村和白龙乡北东峪村是我县地质灾害泥石流重点隐患区,有关乡(镇)、村要汲取刘家台乡高士庄村龙黄峪沟发生泥石流的惨痛教训,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大事抓好落实。

各乡(镇)辖区内矿产企业汛前要清除尾矿,清理废渣堆放点,存在隐患的地点要树立警示牌,以防止暴雨引发的危害。

????各乡(镇)、村要掌握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类型、确切位置、规模大小、危险程序、威胁对象及危害程序等,并作出警示标记,向群众介绍灾害发生时撤离方法、路线,以应付突发性事件。

灾情发生时,立即向群众发出预警信号,有秩序地组织群众按预先选定好的安全路线避让。

注意加强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交通干线的保护,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重点地区进行检查。

国土资源局、水务局、气象局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随时掌握降雨情况,力争提前做出准确的预警预报。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做好险情巡查和预测预报工作
????认真落实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和日报、巡查和抢险等各项制度。

各乡镇要安排专门电话,确保通讯畅通,保障专用车辆,专人昼夜值班,做到责任到人,值班到位;做好应急救灾准备,如突发地质灾害,要迅速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并组织抢险救灾。

灾情发生时要及时赶赴现场,了解灾害发生的原因,分析发展趋势,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防灾害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要加强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和途径深入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常识和有关法规、规章,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依法保护地质环境和自觉防灾减灾意识。

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区及危险区的群众,要加强防灾措施培训,特别要加强对人口密集区的宣传,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一个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附件一:满城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二:满城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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