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下新化学物质企业的责任与义务
中国化工规章制度
中国化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化工行业管理,保障化工生产安全,维护环境和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化工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化工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保护环境,保障员工权益。
第四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演练。
第五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明确相关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化工企业应当进行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评估,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第八条化工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信息和技术支持。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化工企业应当每年制定安全生产计划,明确生产目标和安全指标。
第十条化工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人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定期对生产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二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人员。
第十三条化工企业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记录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和数据。
第十五条化工企业应当对外界环境变化进行监测,确保生产活动不对环境造成影响。
第十六条化工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生产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第十七条化工企业应当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八条化工企业应当对新技术、新设备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九条化工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报告并展开调查处理,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二十条化工企业应当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环境保护管理第二十一条化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环境保护相关许可证,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了解“中国REACH”——修订后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
然而 , 新化学物 质环境管理办法 ) )早在2 0 03 年4 日就 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并 于2 0 月1 03 年 l月 1 日 施行 ,但至今进行新化学物质登记的 0 5 起 国内企业寥寥无几 ,许 多企业对此仍很不了解甚至
一
( ( 新化 学物质环境 管理办法》 对防止和减 少新化学
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
专家还建议政府有关部 门应加大宣传力度 ,并 组织行业 协会和 相关企业认真研究应对措施 。行业 协会 要在政 府和 企业 问建立 起有效 沟通 和协调 机
环 境管理登记证 。通过 实施 ( ( 办法 ,可深 入 了解
在 国内生产和进 1 3到我 国的新化学物 质的 固有理 化 特性和 对人体 、环 境的潜在 危害 ,通过 采取必要 的
但 另一方面 ,一 些化学 品对 人类健康 和环境也造 成 了严 重的损害 。所 以 ,各 国都出台相应 的化学 品控
制法规 ,确保化学品在可控的条件下安全使用。
( 化学物 质环境 管理办 法》规 定 ,在我 国境 《 新 内从事生产 和进 口新 化学物 质 ,必须在生 产前或者
进 口前进行 新化学物 质 申报 ,申请 领取新化 学物质
I 政策法规 l
了解 “ 国R C ’ 中 A ’ E H
修订后的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
年 初环境保 护部颁 布 了修 订后 的 《 化学物 质 新
环境 管 理办 法 ,并规 定 将于 今 年 l 月 l 0 5日起施 行 。据 了解 ,原 来的 办法 已经实 施6 年却 未 引 起企业重视 ,因此专家 提出 ,希 望修订后 的新 办 法 能唤起化 工企业的 积极 关注 ,并 早贯 彻达 一 法律法规 ,以免给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环 保 部 周生 贤部 长指 出 ,2 0 年 颁 布 实 施 的 03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2020)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2020)《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已于2020年2月17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0年1月19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同时废止。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2020年4月29日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行为,科学、有效评估和管控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聚焦对环境和健康可能造成较大风险的新化学物质,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化学物质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活动的环境管理登记,但进口后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内存放且未经任何加工即全部出口的新化学物质除外。
下列产品或者物质不适用本办法:(一)医药、农药、兽药、化妆品、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等产品,但改变为其他工业用途的,以及作为上述产品的原料和中间体的新化学物质除外;(二)放射性物质。
设计为常规使用时有意释放出所含新化学物质的物品,所含的新化学物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化学物质,是指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化学物质。
已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化学物质,按照现有化学物质进行环境管理;但在《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中规定实施新用途环境管理的化学物质,用于允许用途以外的其他工业用途的,按照新化学物质进行环境管理。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制定、调整并公布,包括2003年10月15日前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加工使用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以及2003年10月15日以后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列入的化学物质。
第四条国家对新化学物质实行环境管理登记制度。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分为常规登记、简易登记和备案。
最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文)
最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文)管理条例一般指针对某一项目、团体制定的规则,使其有条不紊的进行的一种方法。
与条例的定义类同,管理条例是由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一般为国务院)制定而发布的用于管理和规范政治、经济、文化以及行业领域的法规文件。
接下来由店铺为大家整理出最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2023最新REACH(SVHC)233项清单
2023最新REACH(SVHC)233项清单2023最新REACH(SVHC)233项清单REACH(欧洲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是欧盟制定的一项关于化学物质管理的法规。
根据REACH法规的规定,欧盟委员会每年都会更新一份特别关注物质清单,也称为REACH(SVHC)清单(特别关注物质候选清单)。
2023年的最新REACH(SVHC)233项清单于年初发布,其中包括一系列被欧盟认定为具有潜在危害的化学物质。
本文将介绍最新清单的相关内容,并探讨其对企业和消费者的影响。
一、REACH(SVHC)概述REACH(SVHC)清单列出的物质是指被认定为具有特别关注的潜在危害物质。
这些物质可能存在于各类产品中,包括化妆品、电子产品、纺织品、玩具等。
欧盟委员会针对这些物质的使用有一系列限制和要求,以确保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安全。
二、2023最新REACH(SVHC)233项清单内容2023年的最新REACH(SVHC)清单共包含233个物质,这些物质被列为具有潜在危害的候选物质。
这些物质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1. 卤代有机物:卤代有机物在许多电子产品、塑料制品和化妆品中被广泛应用。
然而,研究表明,卤代有机物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因此被列入REACH(SVHC)清单。
2. 高毒性物质:这一类物质包括某些重金属、可致癌物质和生殖毒性物质等。
它们在工业化生产过程中可能释放出有害气体或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3.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这些物质具有长期存在于环境中并难以降解的特性。
它们可能通过水、土壤和食物链进入人体,对生态系统和健康产生潜在危害。
4. 其他特别关注物质:除了上述三类物质外,最新清单还包含了其他特别关注的化学物质。
这些物质在不同的应用领域具有潜在危害,需要引起企业和消费者的注意。
三、对企业的影响发布最新REACH(SVHC)233项清单对企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根据REACH法规的要求,使用REACH(SVHC)清单中列出的物质的企业需要履行一系列义务,包括:1. 通知义务:企业应向欧洲化学品局(ECHA)向其产品中使用的REACH(SVHC)物质进行通知。
企业化学品管理制度(标准版)
企业化学品管理制度(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化学品的管理,确保化学品的安全使用,保护员工健康,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理等活动。
第三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化学品管理部门,负责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部门负责人应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担任。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化学品管理制度,制定化学品管理手册,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化学品采购和储存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化学品供应商评估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和现场审核,确保供应商的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化学品采购审批制度,对采购的化学品进行严格审批,确保采购的化学品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要求。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储存区域,设立专门的化学品仓库,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设备。
第八条化学品应按照其性质和危险等级进行分类储存,不同类别的化学品应分开存放,并设立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志。
第九条化学品仓库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和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化学品使用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化学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对员工进行培训。
第十一条使用化学品时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使用过程中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注意安全。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化学品废弃物管理制度,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第四章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环境保护职责,并定期进行环保培训和宣传。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应急预案,应对化学品泄漏、火灾等突发事件,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第五章监督和检查第十六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化学品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化学品公司管理制度
化学品公司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是化学品公司运营中的首要任务。
企业应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安全职责。
同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进行整改,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
二、环境保护管理化学产品的生产往往伴随着废水、废气等排放问题。
因此,公司需遵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有效处理,减少环境污染。
同时,应加强环保意识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责任感。
三、质量监控管理产品质量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根本。
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出厂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严密的质量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客户要求。
对于不合格的产品,要有明确的追溯机制和处理流程,防止流入市场。
四、人员健康管理鉴于化学品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公司应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同时,建立健全的职业病防治机制和健康档案,为员工提供健康咨询和紧急医疗救助。
五、应急管理与事故应对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紧急情况,公司需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泄漏、爆炸等事故的应对措施。
建立应急小组,定期进行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紧急事件能够迅速有效地响应和处理。
六、信息公开与沟通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内部则要建立顺畅的信息沟通渠道,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和反映问题,形成良好的沟通文化。
七、法规遵守与持续改进公司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管理制度,以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化和企业发展的需要。
同时,通过内审和管理评审等方式,持续改进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提升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
最新危化品条例全文
最新危化品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危化品的安全生产和使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危化品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的生产、储存、销售、使用、运输、处置等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鼓励危化品生产、销售、使用、运输、处置活动中采取的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危险源,防控事故风险。
第二章危化品的分类与标识第四条危化品按照其对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的危害程度,分为爆炸品、易燃物、氧化剂、毒害品、放射性物质、腐蚀品、气体、危险物质混合物等八大类。
危化品的分类标准由国家负责制定和发布。
第五条危化品的包装、容器、标签和说明书等应当标明相应的危险性等级、品名、规格型号、生产企业名称、批号等信息,并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识和颜色警示。
第三章危化品的生产和储存第六条从事危化品生产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七条危化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危化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八条危化品储存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危化品的分类分区要求,完善消防设施和安全防护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储存环境安全。
第四章危化品的销售和使用第九条从事危化品销售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销售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经营,确保销售的危化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安全要求。
第十条从事危化品使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掌握危化品的安全使用方法和措施,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遵循产品使用说明,加强事故应急管理。
第五章危化品的运输和处置第十一条危化品的运输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的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国家提倡危化品的再利用、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鼓励发展相关的技术和设备,减少危化品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剧毒化学品是指具有较高毒性的化学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带来巨大危害。
为了防止剧毒化学品的泄漏和事故发生,保障职工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此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剧毒化学品相关工作的人员,包括剧毒化学品的采购、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
三、责任与义务1. 雇主责任:雇主有责任提供员工必要的剧毒化学品安全培训,并确保他们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2. 员工责任:员工必须遵守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安全培训,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问题。
3. 安全专家责任:安全专家有责任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四、剧毒化学品的采购与储存1. 采购:剧毒化学品的采购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只能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并保留相关文件备查。
2. 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储存必须放在专门的存放仓库,仓库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保持通风良好,禁止与其他物品混存,并设有醒目的警示标识。
五、剧毒化学品的使用与操作1. 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剧毒化学品。
2. 操作:在使用剧毒化学品时,应佩戴好防护装备,如手套、口罩、防护服等,并遵循剧毒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
六、剧毒化学品的运输与交接1. 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运输必须由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运输企业进行,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泄漏和事故发生。
2. 交接:剧毒化学品的交接必须在指定的场所进行,由特定的人员负责,交接记录必须详细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七、剧毒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1. 急救:在发生剧毒化学品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如保持通风,控制泄漏等,并及时报警。
2. 处理:剧毒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处理,清理泄漏物,并安排专业公司进行处理。
3. 报告:剧毒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做好相关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化学品管理制度
化学品管理制度化学品管理制度是公司为了保障员工、环境和公众安全而设立的一套规范和程序。
化学品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化学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和处理,以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工作场所和周围环境。
以下是一份不要标题的化学品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适用范围本化学品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化学品的部门和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部门、实验室、仓储部门等。
二、义务和责任1. 公司领导层对化学品管理负最终责任,必须建立化学品管理的制度,确保员工和环境安全。
2. 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内化学品的采购、使用和储存,必须保证化学品管理符合本制度规定。
3. 员工在使用化学品时,必须遵守公司制度和规范,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三、化学品采购1. 所有化学品采购必须经过采购部门或专门审核人员审批。
2. 采购人员必须提供化学品MSDS表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并确保供应商合法合规。
3. 对于需求量大或具有特殊危险性的化学品,必须提前向管理部门申请,并取得相应许可。
四、化学品存储1. 化学品存储必须按照化学品的性质进行分类,并注明存放位置和货架号。
2. 不同性质的化学品必须分开存放,避免发生混合和事故。
3. 化学品储存室必须保持干燥、通风,远离火源和易燃物品。
五、化学品使用1. 使用化学品必须严格按照标记和说明进行,避免误用或滥用。
2. 使用强酸、强碱等高风险化学品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
3. 使用化学品产生废弃物时,必须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
六、化学品事故处理1. 发生化学品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遏制和处理。
2. 受伤或中毒人员必须立即送医院救治,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
3. 化学品泄漏事件必须根据应急预案进行处理,避免扩散和污染环境。
七、化学品安全培训1. 公司必须定期进行化学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包括使用方法、事故处理等内容。
2. 新员工必须接受化学品安全培训后才能上岗,确保了解公司的化学品管理制度。
新环保法规定企业的义务与权利
新《环境保护法》企业哪些义务和权利十个应当1.应当清洁生产第四十条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2.应当防止污染和危害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四十二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第四十八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处置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第六十四条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3.应当接受现场检查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实施现场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
4.应当执行“三同时”制度第四十一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全文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加强对新化学物质的环境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使用新化学物质及与新化学物质有关的其他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化学物质,是指人们在自然界中不存在的物质,及与已知物质化学性质不同或明显改变了已知物质的新组合。
第四条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风险可控,公开透明,综合治理。
第五条国家鼓励新化学物质的研发,推动技术进步和科学创新,但必须遵循环境保护和人民健康的要求,进行安全可控的研发和应用。
第六条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和风险评估制度,依法建立信息公开、企业自查、政府监管等环节。
第七条国家建立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的统一监管体系,加强中央与地方的合作与配合,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分类管理第八条新化学物质按照危险性、风险特性、用途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
第九条进口新化学物质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注册、备案或者许可,并严格执行风险评估和管理措施。
第十条生产新化学物质的企业必须依法申请环保审批、安全生产许可,并按照要求进行生产、储存、运输等活动。
第十一条使用新化学物质的单位必须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并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十二条危险新化学物质的环境管理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禁止或限制其生产、使用、进口等活动。
第三章风险评估和管理第十三条对新化学物质进行风险评估,主要包括理化性质、毒性、生态效应等方面的评估。
第十四条风险评估应该包括新化学物质的各种可能的接触途径和影响路径,考虑到不同人群的敏感性和暴露水平。
第十五条风险评估的结果用于制定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保证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第十六条企业应对新化学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等环节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建立风险控制和事故应急机制。
第四章信息公开和企业自查第十七条新化学物质的基本信息、安全性评估、环境影响等必须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全面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监督管理原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的企业依法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安全生产基本要求第六条【基本条件】企业应当至少具备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一岗一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做到岗位与职责相匹配,权限与职责相匹配。
第八条【主要负责人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主动识别和获取与本企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并转化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或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二)领导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满足企业安全生产需要;(四)审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消除事故隐患;(六)确定具备资格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七)批准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化工行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与责任研究
化工行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与责任研究化工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为社会创造巨大财富的同时,也因其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质,存在着诸多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明确了化工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一、化工行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化工行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较为完善,涵盖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规范等多个层次。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律,为化工行业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总体框架和基本原则。
该法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制,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等。
其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专门针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环节制定的行政法规。
它对危险化学品的登记、许可、应急救援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
此外,国家还制定了一系列部门规章,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进一步细化了化工行业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在标准规范方面,我国发布了大量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等,为化工企业的安全设施设计、生产操作流程等提供了技术标准和规范。
二、化工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责任化工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行政责任化工企业如果违反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
例如,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或者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将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罚款。
(二)民事责任如果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给他人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刑事责任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最新的环境保护法规解析:探索可持续发展的路径
2024年最新的环境保护法规解析:探索可持续发展的路径1. 引言1.1 概述环境保护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重大议题,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应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和推动可持续发展进程,2024年最新的环境保护法规将被引入。
本文将深入解析这一法规,并重点探索其对可持续发展路径的影响与作用。
1.2 文章结构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引言、环境保护法规发展历程、2024年最新环境保护法规解读、可持续发展实践案例分享以及结论与展望。
首先,我们将回顾过去环境法规的发展历程以及当前环境保护现状,并介绍2024年新环境保护法规的引入背景。
接着,我们将详细解读该法规的内容,并进行影响分析与预测,同时重点探讨其对可持续发展路径的相关方面。
随后,我们将分享一些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环境保护中扮演的角色和经验。
最后,在结论与展望部分,我们将对2024年环境保护法规进行评价和提出建议,并展望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未来趋势,最终总结全文并提出呼吁行动号召。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在于深入解析2024年最新的环境保护法规,探讨其对可持续发展路径的影响与作用。
通过回顾环境保护法规的发展历程、分析当前环境保护现状以及解读新法规内容,我们将揭示出实现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同时,通过分享可持续发展实践案例以及对未来趋势的展望,我们将为读者提供实际操作和未来决策方向上的参考。
最终,我们希望激发人们关注环境保护问题、积极行动起来,共同推动可持续发展进程,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更加美好的地球家园。
2. 环境保护法规发展历程:2.1 过去环境法规回顾:过去几十年中,全球范围内出台了许多环境保护法规,旨在控制和减少人类活动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这些法规涵盖了大量的领域,包括空气污染、水资源管理、废物处理和土地使用等方面。
其中一些重要的国际环境保护法规包括《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和《巴黎协定》,旨在应对全球变暖和气候变化问题。
2011.6.10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591号令
5.企业的主体 第四条第一款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 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 生产的方针,把“综合治理”充实到安全生产方 针当中,始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 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2005.10),并在胡 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讲话中进一步明确。 “安全第一”就是生产过程中把安全放在第一重 要的位置上,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 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591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号)已于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 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 行。 是继2002年修订之后,《条例》的第二次 修订。
四、借鉴国际上通行做法,如何逐步接轨 《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欧 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的法规》 (简称欧盟REACH法规)相继实施,对中国影响较 大。 五、对有的违法行为的处罚机关规定不够明确 执法实践中反映出现行条例的一些制度不够完善, 如对有的违法行为的处罚机关规定不够明确,对 有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与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不 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1、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 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 的危险化学品。 3、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 物质环境管理登记; 4、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 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并负责危险化 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检测。
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
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0.04.29•【文号】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已于2020年2月17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0年1月19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同时废止。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2020年4月29日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章常规登记、简易登记和备案第一节常规登记和简易登记申请与受理第二节常规登记和简易登记技术评审与决定第三节常规登记和简易登记变更、撤回与撤销第四节备案第四章跟踪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行为,科学、有效评估和管控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聚焦对环境和健康可能造成较大风险的新化学物质,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化学物质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活动的环境管理登记,但进口后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内存放且未经任何加工即全部出口的新化学物质除外。
下列产品或者物质不适用本办法:(一)医药、农药、兽药、化妆品、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等产品,但改变为其他工业用途的,以及作为上述产品的原料和中间体的新化学物质除外;(二)放射性物质。
设计为常规使用时有意释放出所含新化学物质的物品,所含的新化学物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化学物质,是指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化学物质。
已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化学物质,按照现有化学物质进行环境管理;但在《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中规定实施新用途环境管理的化学物质,用于允许用途以外的其他工业用途的,按照新化学物质进行环境管理。
最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目标责任书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目标责任书一、前言为切实履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员工生命安全、企业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特制定本安全目标责任书。
二、责任单位与责任人责任单位:[公司名称]责任人:[单位负责人姓名]三、安全目标与责任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1)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保障安全生产条件(1)投入足够的安全生产资金,确保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及时更新。
(2)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员工具备上岗所需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4、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1)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风险。
5、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1)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四、考核与奖惩公司将定期对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惩。
对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单位及个人,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目标的单位及个人,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附则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执一份。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单位(盖章):[公司名称]责任人(签字):[单位负责人姓名]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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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和应急措施 、废弃物处 置措施 等 申报 资料 ,经 专家评 审后 ,
由原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核 发 新 化 学 物 质 登 记 证 , 同 时 环 保 部 门 需
对 其 申报 后 的 实 际 活 动 加 以 监 管 ,防 止 有 毒 有 害 的 新 化 学 物
质 在 失 控 条 件 下 大 量 进 入 我 国 ,对 我 国 的环 境 和 人 体 健 康 造 成 危 害 。这 是 一项 保 护 我 国 环 境 安 全 的 预 防 性 源 头管 理 措 施 。 为 更好 地 适 应新 时 期 我 国 新 化 学 物 质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的 需
要 ,环 境 保 护 部 于 2 1 0 0年 1月 1 9曰公 布 了 修 订 后 的 《 化 学 新 物 质 环 境 管 理 办 法 》 ( 境 保 护 部 第 7号 令 ,以 下 简 称 《 环 办 法 》 , 为配 合 《 ) 办法 》 的 顺 利 实 施 ,陆 续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配 套
企 业 不 同 活 动 类 型 及 其 相 关 责 任 ,规 定 了 企 业 在 新 化 学 物 质
新 化 学 物 质 因 为 其 危 害 性 和 暴 露 风 险 的 未 知 性 而 在 管 理
上 具 有 一 定 特 殊 性 。 由 于 其 特 殊 性 , 国 际 通 行 对 新 化 学 物 质
一
、
概 述
随 着 现 代 化 工产 业 规 模 的 逐 渐 壮 大 ,大 量 化 学 物 质 正 以
踪 控 制 制 度 是 《 法 》 确 定 的 新 制 度 ,包 含 污 染 控 制 和 污 染 办
防 治 的特 点 ,有 效 发 挥 其 作 用 ,不 但 能 促 进 新 化 学 物 质 的 申 报登 记 ,也 能 在 实 践 中 加 深 对 新 化 学 物 质 产 生 危 害 客 观 规 律
管 理 的 做 法 主 要 采取 预 警 原 则 、优 先 原 则 和 科 学 原 则 。
为 了适 应 我 国化 工 产 业 的 发 展 需 要 和 环 境 保 护 的 迫 切 需
求 ,以 及 兑 现 我 国加 入 W T 以后 对 国 际社 会 的 承诺 ,原 国家 O 环境保护总局于 20 0 3年 9月 1 2日发 布 的 《 化 学 物 质 环 境 管 新 理办法》 ( 局第 1 总 7号 令 ) 设 立 了 与 国 际 接 轨 的 新 化 学 物 质 生 产 前 或 进 口 前 申报 登 记 制 度 ,要 求 新 化 学 物 质 生 产 前 或 进
的认 识 和 理 解 。
每 年 数 百 到 数 干 种 新 化 学 物 质 诞 生 的 速 度 急 剧 增 加 。在 生 产 、
储 存 、运 输 、使 用 和 废 弃 物 处 理 过 程 中 ,部 分 化 学 品 会 释 放
出 有 毒 有 害 成 分 ,或 因 误 用 、滥 用 ,管 理 、处 置 不 当 , g 发 1
表 1 新 法 规 下 新 化 学 物 质 科 学研 究 机 构 的 责 任 与 义 务
序 号 责 任 与 义 务 《 法 》条 文 办
口前 ,其 生 产 者 或 进 口 者 必 须 进 行 申 报 ,提 交 申 报 物 质 的 标
识 信 息 、物 理 化 学 性 质 、毒 理 学 和 生 态 毒 理 学 特 性 、事 故 预
申 报 前 、 申报 阶 段 以及 登 记 后 阶 段 分 别承 担 不 同 的 责 任 。
1 .科 学 研 究 备 案 申报
为 促 进 我 国 化 学 化 工 产 业 结 构 优 化 , 《 法 》 丰 富 了 申 报 办 登 记 手 段 ,简 化 了 部 分 新 化 学 物 质 的 申报 登 记 程 序 。 针 对 部
严 重 的 污 染 事 故 ,对 人 类 和 环 境 构 成 既 成 或 潜 在 的 危 害 和 威
胁。
三 、 企 业 在 新 法 规 下 的 责 任 与 义 务
新 《 法 》 赋 予 了 新 化 学 物 质 企 业 更 多 责 任 与 义 务 。 不 办 仅 更 加 完 善 了 原 法 规 相 关 管 理 要 求 ,而 且 细 化 了 新 化 学 物 质
化 工 产 品 注 册
化工安 环境 21年第2期 全与 01 9
新 法 规 下 新 化 学 物 质 企 业 的 责 任 与 义 务
高桂 华 聂 晶 磊 殷 雅 丹 环 境 保 护 部 化 学 品 登 记 中心
认 识 和 控 制 的 关 系 ,提 出 了 对 新 化 学 物 质 实 施 跟 踪 控 制 的 新 手 段 ,以确 保 在 实 际 过 程 中 有 效 控 制 新 化 学 物 质 的 风 险 。 跟
文 件 。更 加 具体 地 完 善 了 新 化 学 物 质 企 业 在 各 相 关 环 节 的 责
任 与 义 务
1 不 得对 未 取 得 登 记证 或 者 未 备 案 申 报 的新 化 学 第 物 质进 行 科学 研 究 5条 第 3款
;
以 科 学研 究 为 目的 , 化 学 物 质 年 生 产 量 或 者 新 2 进 口量 0 第 1 第 3款 3条 1吨 以 上不 满 1吨 的 活 动 量 相 对 较 小 ,暴 露 程 度 较 低 ,使 用 范 围 有 限 ,使 用 时 段 有 限 的 情 况 ,考 虑 到 其 活 动 所 产 生 的 环 境 风 险 相对 较 低 ,增 加 了 简 易 申 报 和 科 学 研 究 备 案 申 报 制 度 ,缩 短
了 申 报 流 程 ,也 为 企 业 提 供 了方 便 。 为 规 范 化 管 理 科 学 研 究 备 案 申 报 以及 新 化 学 物 质 科 学 研 究 实 际 活 动 ,《 办法 》 针 对进 行 科 学 研 究 备 案 申报 的 科 研 机 构 和 新 化 学 物 质 研 发 机 构 ,通 过 条 文 的 形 式 明 确 了 其 责 任 与 义 务 ,具 体 要 求 见 表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