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发2011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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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研发平台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研发平台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研发平台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1.09.09•【字号】冀科平函〔2021〕34号•【施行日期】2021.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研发平台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冀科平函〔2021〕34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研发平台及其依托单位:根据河北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和绩效评估办法的规定,按照《2021年度省级研发平台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省科技厅会同河北省科技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应参评的省级研发平台进行了建设运行绩效评估。

评估结果经厅党组会研究审定并公示,现予以公布。

评估专家组对各参评研发平台的评估意见,将通过“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科技平台绩效评估管理系统”反馈各参评单位。

请各参评研发平台、依托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针对评估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制定落实改进举措,进一步推动各类研发平台的规范建设和科学发展。

本通知印发后,参加评估并取得合格以上评估结果的“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统一更名为“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以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名称开展工作。

附件:1.2021年材料、化学、信息、数理、交叉科学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2.2021年生物医药、化工、轻工领域省级技术创新中心评估结果3.2021年能源和交通领域省级技术创新中心评估结果4.2021年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评估结果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9月9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7)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7)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7)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7.07.13•【字号】冀财教〔2017〕103 号•【施行日期】2017.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7)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科技局,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河北省省级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17年7月13日河北省省级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河北省省级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意见》(冀政发〔2015〕24号)、《关于完善和落实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6〕4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基础研究资金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基础研究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省财政安排支持省本级科学技术研究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在我省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前沿技术研究,培育优秀科研人才和创新团队,增强源头创新能力。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原则: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聚焦国家战略,围绕河北科技发展规划,科研资金管理与科研体制改革相结合,发挥资金引导激励作用和市场配置作用,优化资源配置。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被资助对象获得的专项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河北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滚动支持项目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河北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滚动支持项目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河北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滚动支持项目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1.03.31•【字号】冀科高函〔2021〕22号•【施行日期】2021.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河北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滚动支持项目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冀科高函〔2021〕22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快我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2020年省科技厅对省重点研发计划的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高性能新材料四个技术创新专项的43个项目立项并给予连续三年的财政资金滚动支持。

按照《河北省省级战略性科研项目滚动支持实施方案(试行)》(冀科高函〔2020〕49号)要求,对年度执行期到期的滚动支持项目需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滚动支持的重要依据。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依据《河北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滚动支持项目年度评估工作规程》(冀科高函〔2021〕20号)。

二、时间安排根据省科技厅2021年度省级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总体安排,评估工作需在4月底全部完成。

为此,各环节时间安排如下:4月10日前,承担单位向归口管理部门提交评估申请;4月15日前,归口管理部门审核评估材料并向省科技厅高新处提交评估申请和评估材料;4月20日前,召开评估会议;4月25日前,归口管理部门整理项目评估意见及评估材料,经审核后报送省科技厅高新处。

三、有关要求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对评估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河北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滚动支持项目年度评估工作规程》(冀科高函〔2021〕20号)开展评估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世泽(新一代电子信息)*************郭丽华(高端装备制造)*************陈剑楠(新能源产业)*************石铁铸(高性能新材料)*************邮箱:***************附件:2020年河北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滚动支持项目年度评估项目清单(略)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3月31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与建设任务验收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与建设任务验收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与建设任务验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4.04.28•【字号】冀科平函〔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与建设任务验收工作的通知冀科平函〔2024〕4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规定,省科技厅组织对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开展2023年度综合绩效评估与建设任务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绩效评估(一)评估对象除2023年新建平台、需参加本次建设任务验收的平台外,已纳入管理序列或批准筹建的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参加本次评估(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根据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对参评平台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的建设绩效,按照组织管理、研发条件、研发产出、转化应用、开放协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评估材料由绩效评估基础数据和补充报告两部分组成,绩效评估基础数据为2023年全年度汇总数据,总结报告为2023年平台组织管理、条件建设和代表性成果产出等方面的重点说明(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2)。

(三)评估流程1.提交材料。

平台依托单位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人入口登录,在“科研平台”——“平台绩效”——“月度绩效填报”栏目填报并完善2023年12月份月度绩效报告,填报数据为2023年全年度汇总数据,以此作为绩效评估基础数据。

在月度绩效附件页面上传绩效补充报告和相应佐证材料(填报明白纸见附件3,绩效补充报告模板见附件4),依托单位于2024年5月28日17:00前完成审核,并提交归口管理部门。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9.08.15•【字号】冀科平规〔2019〕3号•【施行日期】2019.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条件与标准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冀科平规〔2019〕3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革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省科学院、省农林科学院,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及依托单位:为规范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的项目管理和项目经费使用,省科技厅研究制订了《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实施细则(暂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实施细则(暂行).docx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8月15日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以下简称研发平台建设专项)的项目管理和项目经费使用,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冀科资〔2018〕36号)和《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冀财规〔2019〕4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研发平台建设专项项目及项目经费,是指省科技厅归口管理的科技资金中安排用于引导和支持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发展与科技基础条件保障能力建设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及其经费。

第三条研发平台建设专项项目及项目经费管理,遵循“任务需要、聚焦重点、绩效优先、分类管理、程序透明、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研发平台建设专项项目及项目经费,根据不同项目的不同属性和特点,实施项目立项、合同管理、经费使用、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管理。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冀科平〔2018〕10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冀科平〔2018〕10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的通知
正文:
----------------------------------------------------------------------------------------------------------------------------------------------------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科平〔2018〕10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落实省政府《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规范和加强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科研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和创新基地布局,省科技厅研究制订了《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并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7月16日
——结束——。

河北省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河北省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河北省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法规类别】科研院所与物资设备【发文字号】冀科财字[2001]3号【发布部门】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日期】20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河北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7月1日实施日期:2008年8月1日)废止河北省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冀科财字[2001]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加强省级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重点实验室)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培养和稳定优秀的科技人才,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使其建设成为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科研开发基地,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省重点实验室依托我省具有一定科研条件和研究开发实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建立,面向全省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速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成为全省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前沿阵地。

第二章立项审批第三条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计委根据我省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我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审批立项。

第四条申请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应具备的条件:1、符合我省经济和科技发展规划,注重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迫切的技术问题,推动我省科学研究重点专业和优势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2、现有研究课题方向明确,有较高水平和应用前景,有科研后劲,能面向行业、面向社会、面向经济提供有效服务。

3、有精干的、转化意识和市场意识较强的领导班子和相关学术领域的带头人;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的科技开发队伍,并具备培养高级人才和技术培训的条件。

4、有一定的科研工作基础,在本专业、学科、行业的研究和开发工作方面有较高的水平和声誉。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的通知-冀科资函〔2021〕3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的通知-冀科资函〔2021〕3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革发展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冀科规〔2020〕1号)等文件精神,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2月2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为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根据《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冀科规〔2020〕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

一、验收范围省级科技计划中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以及其他按照科技计划规定在“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项目平台”)管理的各类项目。

二、验收时限(一)提前验收:在项目执行期内,已全面完成任务书约定的各项指标,可申请提前验收。

(二)按期验收:在任务书规定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在执行期结束后6个月内完成验收程序(完成验收程序是指省科技厅完成最终的验收证书审核)。

(三)逾期验收或不验收:在执行期结束后6个月内,未完成验收证书审核的,将记入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按照科研诚信管理规定进行惩戒。

三、验收程序及验收形式(一)在线提交项目科技报告(部分指定的专项需要提交科技报告,专项类型见附件1,科技报告撰写规范见附件2)项目负责人使用项目申报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登录项目平台,在线呈交科技报告,由河北省科技情报研究院进行形式审核。

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2018年)

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2018年)

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2018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规范和加强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参照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是河北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河北省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科研组织进行建设,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配备先进科研仪器设备,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技术研究人才,开展国内国际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面向社会开放的科学研究基地。

第三条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以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增强科技储备和原始创新能力为目标,聚焦基础学科、科学前沿和重大需要,组织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科技基础性工作,聚集和培养优秀科研人才,引领支撑科学发展、技术创新和产业进步。

第四条实验室按照“统筹规划、优化布局、重点建设、择优支持”的原则,依托河北省境内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科研组织等法人单位进行布局建设。

第五条实验室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第六条实验室采取依托单位独自建设或依托单位与共建单位联合共建的模式,鼓励京津冀、产学研联合共建。

第七条省级统筹科技经费,建立对实验室的稳定支持机制和绩效后补助制度,支持实验室的建设发展,支持实验室承担国家和省的重大科研任务。

第八条实验室管理实行择优支持、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有序进出制度。

第二章职责第九条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是实验室的规划布局和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年度建设计划。

(二)制定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规则,指导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

(三)审定实验室的建立、调整和撤销。

(四)组织实验室建设任务验收、绩效评估。

(五)实施对实验室建设发展的科技经费支持和绩效后补助。

2023年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2023年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冀科金规〔2022〕2号
47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冀科金规〔2023〕1号
48
《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办法》
冀科创服规〔2023〕1号
49
《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办法》
冀科创服规〔2023〕2号
(二)限期修改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河北省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实施细则》
冀科规〔2020〕1号
11
《河北省省级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
冀科资规〔2020〕1号
12
《关于〈河北省省级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
冀科资规〔2022〕2号
13
《河北省科技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冀科资规〔2021〕1号
14
《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揭榜挂帅”组织实施工作指引》
冀科资规〔2022〕1号
15
《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
冀科监规〔2021〕1号
16
《河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冀科高〔2018〕1号
17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资质认定实施细则》
冀高认办〔2017〕7号
18
《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冀科高〔2020〕10号
冀科资规〔2020〕2号
2
《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冀科高规〔2021〕1号
3
《河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冀科区规〔2020〕1号
(三)予以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公布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0.09.21•【字号】冀科政规〔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冀科政规〔2020〕1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革发展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现将《河北省省级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省级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9月21日附件河北省省级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河北省省级软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软科学项目)管理,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诚信为底线、目标和绩效为导向、符合软科学研究规律的项目管理机制,提高软科学研究水平和决策服务能力,促进软科学项目管理公平、科学、高效,根据《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冀科规〔202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软科学项目主要运用决策理论、系统方法和现代技术,研究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领域的内在联系及其发展规律,突出战略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注重实地调查、实证案例和统计分析,围绕我省高质量发展重大问题,为决策部门科技改革创新、战略规划、政策选择、组织管理、论证评估等提供科学依据、对策建议和咨询服务。

第三条软科学项目主要分为重点项目、面上项目、智库项目和试点项目。

重点项目是指根据全省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需求,由省科技厅在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研究方向和内容的项目。

面上项目是指围绕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涉及科技创新的重要问题,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的研究方向,自主提出研究内容的项目。

智库项目是指具有稳定研究方向、人才结构合理、较强研究实力的科技创新智库承担的项目。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0.04.17•【字号】冀科监规〔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革发展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现将《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4月17日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冀办字〔2019〕1号)等文件精神,规范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加强作风学风建设,营造以信任为前提、以诚信为底线的科研环境,推动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诚信管理对象包括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评审评估专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和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等法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本办法所称科研失信行为是指在项目申报、执行、验收等项目管理全过程中,发生科研不端、违规、违纪或违法,且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重失信行为。

失信主体是指发生失信行为的科研诚信管理对象。

第三条项目科研诚信管理责任主体包括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及承担项目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第四条省科技厅主要职责:(一)负责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

(二)组织开展科技计划全过程科研诚信管理。

(三)认定、记录、惩戒项目科研失信行为。

第五条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履行本地、本系统科研诚信管理责任。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2.11•【字号】冀政[2011]19号•【施行日期】2011.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政〔2011〕19号2011年2月11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经研究,对2010年6月30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一、对348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继续保留。

二、对2005年7月1日后制定的34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

三、2005年6月30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视为失效,但因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需执行的,仍适用原来的政策规定。

附:1、河北省人民政府决定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河北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1:河北省人民政府决定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一、省政府规范性文件1河北省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冀政〔1985〕24号1985年2月2日)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冀政〔1985〕149号1985年12月20日)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行政处分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1991〕63号1991年8月19日)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机电产品出口的通知(冀政〔1995〕92号1995年10月13日)5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机关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试行意见》的通知(冀政〔1995〕93号1995年10月21日)6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政〔1997〕86号1997年11月24日)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冀政〔1998〕45号1998年9月2日)8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办法》的通知(冀政〔1998〕58号1998年11月30日)9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的通知(冀政〔1999〕12号1999年5月28日)10河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报告的通知(冀政〔2001〕28号2001年5月17日)11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河北工作和为河北服务暂行规定》的通知(冀政〔2001〕47号2001年8月29日)1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实施意见(冀政〔2001〕81号2001年6月18日)1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决定(冀政〔2002〕3号2002年1月12日)1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冀政〔2002〕33号2002年8月7日)15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外国专家燕赵友谊奖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2002〕41号2002年9月20日)16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3年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冀政〔2003〕1号2003年1月18日)1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的若干意见(冀政〔2003〕19号2003年5月1日)18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政〔2003〕31号2003年5月26日)19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2003〕35号2003年6月16日)20河北省人民政府批转《关于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冀政〔2003〕40号2003年7月21日)21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直公益性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政〔2003〕43号2003年8月8日)2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冀政〔2004〕27号2004年5月14日)2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冀政〔2004〕33号2004年6月11日)2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河北省企业年金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2004〕144号2004年12月17日)25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行业协会发展指导意见及其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2005〕1号2005年1月5日)26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冀政〔2005〕8号2005年1月30日)2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冀政〔2005〕20号2005年3月3日)28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冀政〔2005〕21号2005年3月3日)29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工作方案》暨《河北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政〔2005〕22号2005年2月26日)30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和《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2005〕32号2005年4月18日)31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政〔2005〕36号2005年4月30日)3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政〔2005〕37号2005年5月10日)3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冀政〔2005〕44号2005年5月24日)3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制度的通知(冀政〔2005〕52号2005年6月2日)35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实施意见(冀政〔2005〕53号2005年6月6日)36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自备井关停与地下水限采工作的通知(冀政〔2005〕59号2005年7月2日)3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实施意见(冀政〔2005〕66号2005年8月3日)38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通知(冀政〔2005〕67号2005年8月8日)39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冀政〔2005〕69号2005年8月18日)40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05〕72号2005年9月1日)41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接受国际无偿援助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2005〕73号2005年9月1日)4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意见(冀政〔2005〕74号2005年9月5日)4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05〕75号2005年9月5日)4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政〔2005〕77号2005年9月16日)45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冀政〔2005〕81号2005年9月23日)46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矿产资源调整矿山布局的实施意见(冀政〔2005〕84号2005年10月8日)4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政〔2005〕91号2005年11月5日)48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冀政〔2005〕97号2005年11月25日)49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06〕1号2006年1月19日)50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冀政〔2006〕9号2006年2月14日)51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冀政〔2006〕19号2006年3月23日)52河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冀政〔2006〕32号2006年3月28日)5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冀政〔2006〕33号2006年5月10日)5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冀政〔2006〕41号2006年6月1日)55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的通知(冀政〔2006〕43号2006年6月6日)56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冀政〔2006〕44号2006年6月12日)5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省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冀政〔2006〕53号2006年7月10日)58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冀政〔2006〕57号2006年7月31日)59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矿种勘查工作的意见(冀政〔2006〕58号2006年7月31日)60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冀政〔2006〕65号2006年8月28日)61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2006〕67号2006年8月30日)6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冀政〔2006〕68号2006年8月31日)6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冀政〔2006〕69号2006年8月30日)6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06〕70号2006年9月4日)65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06〕71号2006年9月5日)66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实施意见(冀政〔2006〕72号2006年9月7日)6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2006〕76号2006年9月12日)68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冀政〔2006〕86号2006年10月25日)69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境外资源开发与合作工作的意见(冀政〔2006〕87号2006年10月26日)70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等《四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2006〕88号2006年10月30日)71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冀政〔2006〕90号2006年11月6日)7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冀政〔2006〕91号2006年11月6日)7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冀政〔2006〕94号2006年11月11日)7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冀政〔2006〕96号2006年11月13日)75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子牙河水系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冀政〔2006〕97号2006年11月11日)76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07〕23号2007年3月2日)7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政〔2007〕34号2007年4月11日)78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的意见(冀政〔2007〕35号2007年4月27日)79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子女上学问题的意见(冀政〔2007〕36号2007年4月27日)80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冀政〔2007〕44号2007年4月30日)81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冀政〔2007〕45号2007年4月30日)82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军区关于调整人防工程拆除补偿费标准的通知(冀政〔2007〕49号2007年5月12日)8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冀政〔2007〕51号2007年5月23日)8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冀政〔2007〕58号2007年6月18日)85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报酬权益促进工资收入增长的意见(冀政〔2007〕59号2007年6月18日)86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创业的决定(冀政〔2007〕67号2007年7月2日)8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冀政〔2007〕73号2007年7月24日)88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冀政〔2007〕78号2007年8月14日)89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2007〕82号2007年8月16日)90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冀政〔2007〕87号2007年8月19日)91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冀政〔2007〕93号2007年9月7日)9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冀政〔2007〕94号2007年9月6日)9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若干意见(冀政〔2007〕97号2007年9月12日)9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2007〕99号2007年9月23日)95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运作“四资”加快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的意见(冀政〔2007〕107号2007年10月11日)96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行业协会建设的若干意见(冀政〔2007〕108号2007年10月11日)9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冀政〔2007〕110号2007年10月19日)98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若干意见(冀政〔2007〕138号2007年12月10日)99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冀政〔2008〕1号2008年1月18日)100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全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冀政〔2008〕4号2008年1月9日)101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冀政〔2008〕5号2008年1月17日)10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对内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冀政〔2008〕6号2008年1月17日)10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冀政〔2008〕7号2008年1月21日)10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的若干意见(冀政〔2008〕10号2008年1月18日)105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冀政〔2008〕11号2008年1月25日)106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2008〕29号2008年2月22日)10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意见(冀政〔2008〕40号2008年3月24日)108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园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冀政〔2008〕48号2008年4月28日)109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冀政〔2008〕50号2008年4月24日)110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冀政〔2008〕53号2008年5月9日)111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冀政〔2008〕59号2008年6月23日)11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企业职工收入的意见(冀政〔2008〕60号2008年6月24日)11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冀政〔2008〕75号2008年9月8日)11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若干意见(冀政〔2008〕76号2008年9月8日)115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的通知(冀政〔2008〕77号2008年9月8日)116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社保对象保障水平的意见(冀政〔2008〕80号2008年9月11日)11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08〕5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冀政〔2008〕90号2008年10月5日)118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整顿奶业秩序促进奶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冀政〔2008〕91号2008年10月10日)119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冀政〔2008〕94号2008年10月17日)120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外商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冀政〔2008〕96号2008年10月23日)121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有关问题的通知(冀政〔2008〕97号2008年10月23日)12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08〕99号2008年10月25日)12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冀政〔2008〕101号2008年11月12日)12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政〔2008〕118号2008年12月19日)125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促进企业专利工作规定》的通知(冀政〔2008〕123号2008年12月26日)126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指导意见(冀政〔2009〕21号2009年12月7日)12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冀政〔2009〕33号2009年2月13日)128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冀政〔2009〕42号2009年2月20日)129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冀政〔2009〕55号2009年3月11日)130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冀政〔2009〕88号2009年4月24日)131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冀政〔2009〕89号2009年4月24日)13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2009〕90号2009年4月25日)13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冀政〔2009〕94号2009年4月26日)13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冀政〔2009〕113号2009年5月15日)135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冀政〔2009〕114号2009年5月15日)136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壮大中心城市促进城市群快速发展的意见(冀政〔2009〕115号2009年5月15日)13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回迁安置房建设的意见(冀政〔2009〕116号2009年5月15日)138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聚集加快城镇化进程的若干意见(冀政〔2009〕117号2009年5月15日)139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冀政〔2009〕129号2009年6月22日)140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冀政〔2009〕134号2009年7月10日)141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冀政〔2009〕179号2009年10月30日)14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09〕180号2009年11月13日)14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改革的意见(冀政〔2009〕192号2009年11月18日)14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收费行为工作的意见(冀政〔2009〕214号2009年12月22日)145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意见的通知(冀政〔2010〕17号2010年1月31日)146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10〕37号2010年2月26日)14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产业招商的指导意见(冀政〔2010〕38号2010年2月26日)148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冀政〔2010〕46号2010年3月23日)149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0〕52号2010年4月9日)150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冀政〔2010〕57号2010年4月18日)151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2010〕59号2010年4月19日)15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冀政〔2010〕72号2010年6月6日)15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10〕77号2010年6月10日)15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意见(冀政〔2010〕79号2010年6月13日)155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实施意见(冀政〔2010〕81号2010年6月18日)156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0〕82号2010年6月20日)15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聘请涉外经济顾问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政函〔1997〕59号1997年7月30日)158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平原区地下水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划定范围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的通知(冀政函〔2002〕54号2002年8月16日)159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与人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冀政函〔2002〕94号2002年11月25日)160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汉语拼音拼写标准地名的通知(冀政函〔2003〕35号2003年4月17日)161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通知(冀政函〔2005〕7号2005年1月18日)162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2005年2月17日)16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通知(冀政函〔2005〕149号2005年12月22日)16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通知(冀政函〔2006〕55号2006年4月26日)165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服务业振兴规划的通知(冀政函〔2006〕175号2006年12月11日)166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冀政函〔2008〕105号2008年10月15日)16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金融产业发展规划(2009-2013)的通知(冀政函〔2009〕39号2009年4月25日)168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医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冀政函〔2009〕71号2009年7月9日)169河北省粮食局关于公布《河北省粮油经营企业库存量标准规定》的通告(经省政府批准,冀粮〔2010〕2号2010年2月4日)170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无文号1999年6月7日)二、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1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级专家退(离)休工作的通知(冀政办〔1995〕53号1995年11月2日)2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国家公务员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1996〕26号1996年11月14日)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事业单位按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分配试行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00〕49号2000年8月9日)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河北省省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河北省省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河北省省直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政办〔2001〕2号2001年1月15日)5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政办〔2001〕13号2001年4月26日)6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编委办关于重新界定省直事业单位财政补助范围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02〕7号2002年6月3日)7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的通知(冀政办〔2002〕14号2002年7月27日)8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03〕8号2003年3月26日)9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03〕10号2003年3月31日)10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03〕12号2003年4月10日)11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03〕15号2003年5月21日)12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冀政办〔2003〕22号2003年8月21日)1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直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政办〔2003〕25号2003年9月8日)1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证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03〕33号2003年10月10日)15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04〕8号2004年3月18日)16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北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2004〕13号2004年4月30日)17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04〕18号2004年8月3日)18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直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政办〔2004〕22号2004年12月31日)19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水电发展的意见(冀政办〔2004〕23号2004年12月31日)20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05〕5号2005年2月18日)21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小康体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2005〕6号2005年3月2日)22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冀政办〔2005〕7号2005年3月21日)2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河北省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附件一:河北省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论证大纲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论证大纲一、申请建设重点实验室单位名称二、组建重点实验室的目的、意义三、论证形式:(一)会议论证;(二)组成论证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二名,秘书长一名,委员若干名。

四、组织论证单位: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计划委员会。

五、论证程序(一)通过《论证大纲》;(二)成立专家委员会;(三)宣读《工作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四)现场考察;(五)专家讨论;(六)通过专家论证意见。

六、提交的文件(一)《会议议程》;(二)《论证大纲》;(三)申请建设重点实验室的公文;(四)《工作报告》;(五)《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附件附件一:《会议议程》附件二:《论证委员会专家名单》会议议程一、开会二、介绍与会专家和领导三、宣读《论证大纲》四、建设单位做《工作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五、现场考察六、专家评议七、宣读论证意见八、主管部门领导讲话九、建设单位领导讲话十、组织单位领导讲话论证委员会专家名单附件二:河北省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工作报告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电子邮件地址:申请时间:拟建设时间: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编写说明一、组建项目的目的、意义说明本项目技术在行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必要性、可行性,对河北省经济的促进作用和对行业进步的带动作用。

二、国内外技术、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重点说明:国内对本技术领域发展的需求状况;国内从事本技术领域研究、开发、设计等的优势单位及水平;本技术领域的成果数量、分布情况。

国外在此技术领域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三、承担单位基本情况,优势所在说明承担单位的人员、机构、基础设施状况,研究开发活动状况及学术交流状况。

说明行业、部门、地方的具体支持方式等外部环境状况(优惠政策等)。

四、组建内容及实施方案设想(一)实验室建设工作预计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任务(二)实验室管理机制、运行机制(三)实验室自我发展和良性循环的可能性和构想(四)实验室建设经费安排情况(五)实验室建设计划进度情况附件三:河北省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验室名称:学科、行业分类:承担单位:依托单位:主管部门:填报时间: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目录一、实验室建设的背景、必要性和作用二、承担单位现有基础条件三、实验室研究开发的方向、任务四、实验室组织结构、管理机制五、实验室投资规模1、投资总额2、基本建设投资3、新增仪器设备投资4、分年度经费预算六、实验室人员配备及规模七、实验室负责人、主要成员简介及分工情况八、实验室建设计划进度九、实验室建成后的水平1、技术研究开发与创新能力2、培训高层次科研人员能力3、运行管理及自我发展能力4、与企业联合及成果转化能力十、依托单位意见十一、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十二、专家论证意见(附专家委员会人员名单)十三、省科技厅批复意见一、实验室建设的背景、必要性和作用(其中背景包括国内外发展现状、市场前景、行业需求等。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6.27•【字号】冀政办[2000]18号•【施行日期】2000.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冀政办[2000]18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0年六月二十七日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河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4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冀政[2000]13号),原河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是主管全省科学技术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1、原河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管理的河北省海洋局、中国海监河北省总队改由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管理。

2、原河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承担的河北省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的工作职能交给河北省知识产权局。

(二)划入的职能原河北省计划委员会承担的制定全省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重大科技攻关和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及相关经费安排的职能交给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三)转移和下放的职能1、将科技计划中一般项目的立项、实施和验收等事务性工作交相关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2、将科技成果登记、评价、转化推广的一般事务性工作交事业单位承担。

3、将常设技术市场管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交属地管理。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实施国家科技方针、政策、法规、规划;研究提出全省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宏观战略,组织拟定全省民用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省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9.08.06•【字号】冀科平规〔2019〕2号•【施行日期】2019.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科平规〔2019〕2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革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及依托单位:为规范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估工作,促进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的规范建设和科学发展,省科技厅根据《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2018〕16号),研究制订了《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办法(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办法(试行).docx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8月6日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估工作,促进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统称技术创新中心)的规范建设和科学发展,根据《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2018〕1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建立和实施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估制度,定期对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情况及绩效进行综合评估(以下简称评估),每三年一个评估周期,每年评估若干领域的技术创新中心。

第三条评估的目的是了解和掌握技术创新中心近三年建设运行情况及绩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以评促建,加快发展,推动技术创新中心的科学管理、规范运行和研发能力持续提升。

第四条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管理、研发条件、研发产出、转化应用、开放协作等方面。

评估指标体系、评价要点、打分标准等相对稳定,有调整时事前公开。

第五条评估工作坚持依靠专家,贯彻“科学合理、公平公开、奖优罚劣、动态管理”的原则。

河北省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河北省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附件一:河北省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论证大纲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论证大纲一、申请建设重点实验室单位名称二、组建重点实验室的目的、意义三、论证形式:(一)会议论证;(二)组成论证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二名,秘书长一名,委员若干名。

四、组织论证单位: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计划委员会。

五、论证程序(一)通过《论证大纲》;(二)成立专家委员会;(三)宣读《工作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四)现场考察;(五)专家讨论;(六)通过专家论证意见。

六、提交的文件(一)《会议议程》;(二)《论证大纲》;(三)申请建设重点实验室的公文;(四)《工作报告》;(五)《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附件附件一:《会议议程》附件二:《论证委员会专家名单》会议议程一、开会二、介绍与会专家和领导三、宣读《论证大纲》四、建设单位做《工作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五、现场考察六、专家评议七、宣读论证意见八、主管部门领导讲话九、建设单位领导讲话十、组织单位领导讲话论证委员会专家名单附件二:河北省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工作报告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电子邮件地址:申请时间:拟建设时间: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编写说明一、组建项目的目的、意义说明本项目技术在行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必要性、可行性,对河北省经济的促进作用和对行业进步的带动作用。

二、国内外技术、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重点说明:国内对本技术领域发展的需求状况;国内从事本技术领域研究、开发、设计等的优势单位及水平;本技术领域的成果数量、分布情况。

国外在此技术领域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三、承担单位基本情况,优势所在说明承担单位的人员、机构、基础设施状况,研究开发活动状况及学术交流状况。

说明行业、部门、地方的具体支持方式等外部环境状况(优惠政策等)。

四、组建内容及实施方案设想(一)实验室建设工作预计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任务(二)实验室管理机制、运行机制(三)实验室自我发展和良性循环的可能性和构想(四)实验室建设经费安排情况(五)实验室建设计划进度情况附件三:河北省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验室名称:学科、行业分类:承担单位:依托单位:主管部门:填报时间: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目录一、实验室建设的背景、必要性和作用二、承担单位现有基础条件三、实验室研究开发的方向、任务四、实验室组织结构、管理机制五、实验室投资规模1、投资总额2、基本建设投资3、新增仪器设备投资4、分年度经费预算六、实验室人员配备及规模七、实验室负责人、主要成员简介及分工情况八、实验室建设计划进度九、实验室建成后的水平1、技术研究开发与创新能力2、培训高层次科研人员能力3、运行管理及自我发展能力4、与企业联合及成果转化能力十、依托单位意见十一、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十二、专家论证意见(附专家委员会人员名单)十三、省科技厅批复意见一、实验室建设的背景、必要性和作用(其中背景包括国内外发展现状、市场前景、行业需求等。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河北省微结构材料物理重点实验室”等4家省级重点实验室纳入管理序列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河北省微结构材料物理重点实验室”等4家省级重点实验室纳入管理序列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河北省微结构材料物理重点实验室”等4家省级重点实验室纳入管理序列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0.01.06
•【字号】冀科平函〔2020〕2号
•【施行日期】2020.01.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河北省微结构材料物理重点实验室”等4家省级重点实验室纳入管理序列的通知
冀科平函〔2020〕2号省教育厅,保定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有关依托单位:
根据《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组织专家组,分别对依托燕山大学建设的“河北省微结构材料物理重点实验室”等4家省级重点实验室进行了建设任务验收。

4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均已完成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计划任务书明确的建设任务。

根据专家组验收意见,同意“河北省微结构材料物理重点实验室”等4家重点实验室通过建设任务验收,纳入河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序列进行管理(名单附后)。

请各单位加强对重点实验室的管理,继续为实验室运行和发展提供配套条件及经费保障,稳步提高实验室的自主科研能力和学术影响力,充分发挥省级重点实验室在聚集高水平科研人才、开展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创新型河北建
设做出应有贡献。

附件:纳入管理序列省级重点实验室名单.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月6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发2011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结果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发2011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结果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发2011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1.03.15•【字号】冀科平函[2011]7号•【施行日期】2011.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发2011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结果的通知(冀科平函〔2011〕7号)各设区市科技局,有关单位:根据《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办法》,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农业、建设与环保、材料技术领域29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08年至2010年运行状况进行了评估。

经研究决定,今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整改四个等次。

依据专家评估结果,河北省农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主要农作物病害微生物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土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轻金属合金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4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评为优秀等次,河北省山区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5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评为良好等次,河北省微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9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评为合格等次,其余为整改等次。

科技厅将对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等次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仪器设备更新改造补助经费,对优秀等次的颁发优秀牌匾。

评估结果已在科技厅网站(http://)公告,参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评估意见,将分别下发至每个参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主管部门。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的指导与管理下,自身建设普遍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希望各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进一步加大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支持和管理力度,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须分别按照1:1和1:2的比例落实经费配套。

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按规定管好用好仪器设备更新改造补助经费和配套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各参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评估过程中专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研究制定解决方法和改进措施,促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09.02.17•【字号】冀科计[2009]7号•【施行日期】2009.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科计〔2009〕7号)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和加强河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的验收管理,现将《河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同时在河北省科技厅网站(http//:)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河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河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管理,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益,依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包括:1、省科技条件建设项目。

主要包括:大型科学仪器共建共享体系、实验动物科研与供应体系、自然科技资源与科学数据共享体系、科技文献与信息服务体系和科技基础条件网络平台等建设项目;2、省重点实验室运行补助项目;3、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仪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4、省资助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补助项目。

第三条验收工作由省科技厅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进行。

验收专家组由相关领域专家、经济、财务和科技管理人员五至九人的单数组成。

第四条验收方式采取会议验收或书面审核验收。

省科技条件建设项目采用会议验收方式,并进行现场实地考察。

省重点实验室运行补助项目、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仪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和省资助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补助项目采用书面审核验收方式。

第五条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书中的建设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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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发2011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结
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研院所与物资设备
【发文字号】冀科平函[2011]6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1.03.15
【实施日期】2011.03.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发2011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
(冀科平函〔2011〕6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办法》,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生命领域的3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008年至2010年运行状况进行了评估。

经研究决定,今年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整改四个等次。

依据专家评估结果,河北省分子细胞生物学实验室、河北省作物种质资源实验室、河北省医学生物技术实验室、河北省神经病学实验室等4个实验室被评为优秀等次,河北省作物遗传育种实验室等15个实验室被评为良好等次,河北省林木种质资源与森林保护重点实验室等11个实验室被评为合格等次,其余为整改等次。

科技厅将对
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等次的重点实验室,给予运行补助经费,对优秀等次的颁发优秀牌匾。

评估结果已在科技厅网站(http://)公告。

参评重点实验室的专家评估意见将分别反馈给相关依托单位和重点实验室。

省级重点实验室在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的指导与管理下,自身建设普遍加强,原始创新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希望各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实验室的支持和管理力度,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须分别按照1:1和1:2的比例落实经费配套。

各重点实验室要按规定管好用好补助经费和配套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各参评重点实验室对评估过程中专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研究制定解决方法和改进措施,促进实验室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生命领域省重点实验室2008-2010年运行状况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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