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前期资料
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事指南
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事指南事项名称: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备案受理机构:南阳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处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办理地点:南阳市水利局5楼(中州路397号)联系方式:62299202服务内容概述:全市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备案政策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第14号令)4、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5、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建管[2002]587)6、《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建管[2002]585)7、八部委第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8、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9、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建管[2002]585号)10、《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豫水建[2005]44号)11、《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12、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13、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29号令《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14、《河南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99号)15、《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16、《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建管[2006]38号)、17、《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市管项目及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水建[2008]23号1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事项申办条件:(一)勘察设计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1、勘察设计项目已经确定;2、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落实;3、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
(二)监理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监理所需资金已落实;3、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资料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资料在我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属于重点工程,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本文将介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需提供的资料。
一、前期准备资料在开始审批程序之前,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需要包括项目背景、目标、可行性研究结果、技术方案、投资估算、财务分析等内容。
2.开发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报告:这些报告需要详细阐述项目的影响范围、周边环境、社会经济情况等详细内容。
3.土地权属证明:该证明需要证明项目用地的权属和合法性。
4.合同签署证明:需要证明项目建设合同已经签署并且具有法律效力。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水文资料在审批程序中,需要提供以下水文资料:1.水文地质调查报告:该报告需要说明工程建设地的水文地质情况和工程地的水文地质特点。
2.水文气象资料:包括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水土保持、环保等资料。
3.工程地水文水文地质基本资料:该基本资料需证明项目的可持续性和环境保护。
三、工程设计资料在审批程序中,需要提供以下工程设计资料:1.施工图、详图:施工图与详图需要满足项目建设规划要求,且应注明所有好的设备。
2.设计文件:将涉及项目的建设范围、项目的建设设计、建设方案、细节设计等所有文件报批。
四、费用资料在审批程序中,需要提供以下费用资料:1.项目建设费用预算:需按照项目建设规划要求进行编制。
2.资金筹融证明:该证明需要证明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足够性。
3.项目担保措施:证明合法担保措施,并且有权威担保机构。
五、竣工验收资料在审批程序中,需要提供以下竣工验收资料:1.竣工验收报告:该报告需满足国家有关水利行业要求,注明水工建设项目的具体特点。
2.竣工成果质量证书:该证书需证明工程质量合格,可以安全使用。
六、本文中所提到的资料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所需提供的资料,在实际操作中,还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逐一提供相关材料。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是重大项目,不能草率对待,审批程序中应该做到严谨、周全、公正、透明。
水利项目工程资料要求
水利工程资料要求一、工程前期资料1、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2、中山市水利局复函3、水利建设施工许可证4、工程地质勘察报告5、设计施工图预算书6、建设工程招标申请表7、招标书文件8、招标答疑、报名单位、入围名单、会议签到表、评分表及其他文件9、中山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报建)登记表10、中山市××工程招标申请审批表11、中山市××工程的资金证明12、中介预算13、投标书文件及商务标函14、中标通知书15、招标工作总结报告16、招标委托合同书17、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18、监理委托合同书19、工程施工承包合同20、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书二、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书参建单位应提供的资料、1、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总概算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各1份);2、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复印件各1份);3、工程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批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4、项目法人与设计、监理、施工(安装)、检测单位、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厂商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各1份);5、项目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6、施工企业、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各1份);7、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8、施工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考核证书(复印件1份);9、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10、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复印件各1份);11、专职安全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复印件各1份);12、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岗位证书(复印件1份);13、施工图(含施工技术要求)及永久设备清单(原件各一套)。
图纸应由监理单位审核并盖章确认。
图纸须按归档要求折成A4大小。
上述附件资料按顺序编制成册提交,有封面、目录和页码,提供复印件的文件材料,需提供原件核查。
《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书》通过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审查,项目法人在收到《监督书》后15日内,根据工程开工准备工作情况,补报以下资料报送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以供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制定监督计划。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备案表》的报备与核备工作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备案表》的报备与核备工作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工程开工备案制度。
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开工告知性备案手续,填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备案表》(见附件)。
为规范填报和核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备案表》的工作程序,加强工程开工后续的监管工作,依据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3〕331号)要求,结合我区水利工程建设特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第一条工程建设项目规定的前期审批已完成,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已安排),建设监理、工程施工的招标合同已签订,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人员、设备按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已到位并做好工程开工准备工作,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项目法人责令工程监理单位发布工程开工令。
水利工程开工后15个工作日内项目法人上报《水利工程项目开工备案表》。
第二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备案表》中的工程名称应与概算批复的项目名称相一致。
建设地点填写工程建设的乡、镇、村等具体地名。
建设单位为批复的项目法人单位。
法人代表要与批复的项目法人组建方案明确的法人代表姓名一致。
工程代建(总承包)单位、设计、建设监理、施工企业等单位名称,要与投标书或合同(协议)的名称一致并写全称。
工程施工和监理有两个及以上标段时,应分标段填写单位名称,并简述各标段的建设内容。
概算批文要填写概算批复文件的名称和文号。
开工时间和拟完工时间填报工程的开工、完工的具体时间。
建设内容要与概算批复的建设内容相一致。
第三条依据建设质量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工程监理控制、施工(设计)企业保证、政府监督”的原则,水利工程项目开工前要明确授理承担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单位(以下简称“授监单位”)。
项目法人与授监单位签订建设质量监督协议书。
我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实行“属地分级负责制”:(1)区水利厅直属单位承担项目法人职责和水利厅明确指定的重大建设项目,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授理承担监督任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水利部文件水建管[2002]585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现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二〇〇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管理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项目符合《规定》第三条规定的范围与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采购。
国家和水利部对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的一次性采购。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重要设备是指:直接用于项目永久性工程的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金属结构及设备、试验设备、原型观测和测量仪器设备等;使用本项目资金购置的用于本项目施工的各种施工设备、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等;使用本项目资金购置的服务于本项目的办公设备、通讯设备、电气设备、医疗设备、环保设备、交通运输车辆和生活设施设备等。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重要材料是指:(一)构成永久工程的重要材料,如钢材、水泥、粉煤灰、硅粉、抗磨材料等;(二)用于项目数量大的消耗材料,如油品、木材、民用爆破材料等。
第六条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项目重要设备、材料招标采购活动实施行政监督。
内容包括:(一)监督检查招标人是否按照招标前提交备案的项目招标报告进行招标;(二)可派员监督重要设备、材料招标采购活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接受招标人依法备案的项目重要设备、材料招标采购报告。
建筑工程备案资料
建筑工程备案资料
建筑工程备案是指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将待建工程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质量控制计划、安全技术措施等相关资料提交给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审查,以确保工程建设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可行性。
下面是需要备案的一些相关资料:
1. 工程项目申报表: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建设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
2. 建筑设计方案:包括建筑平面布局、立面图、结构布置图等。
3. 结构设计方案:包括建筑结构形式、材料选用、荷载计算、结构设计图等。
4. 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施工安全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检查计划等。
5.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建筑施工流程图、工程机械设备选用和安排等。
6. 施工质量控制计划:包括质量验收标准、质量控制流程、质量检验方法等。
7. 环境保护措施:如噪声、粉尘、废水等的防治措施。
8.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包括用地性质、规划条件等。
9. 施工合同及相关文件:包括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分包合同、招投标文件等。
10. 其他相关文件:如施工图纸、材料配送单、质量验收报告等。
请注意,以上资料仅作参考,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工程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请根据相关规定具体操作。
招标文件备案管理办法
招标⽂件备案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治区⽔利⼯程建设项⽬招标⽂件备案管理办法(2014年6⽉17⽇新⽔厅〔2014〕45号)第⼀条为加强对⽔利⼯程建设项⽬招标⽂件编制⾏为的监督管理,根据《新疆维吾尔⾃治区⽔利⼯程建设项⽬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适⽤于⾃治区⾏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由⽔⾏政主管部门监管的⽔利⼯程建设项⽬招标⽂件备案管理。
前款所称⽔利⼯程建设项⽬招标⽂件是指永久⼯程的施⼯、设备材料采购、勘察、设计及监理等招标⽂件。
前款所称招标⽂件备案管理,是指⽔⾏政主管部门对提交备案的招标⽂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监督管理⾏为。
第三条⾃治区和州、市(地)⽔⾏政主管部门负责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作机构(以下简称“监督管理机构”)对权限内⽔利⼯程建设项⽬招标⽂件实施备案管理。
第四条〔备案资料〕招标⽂件备案时,招标⼈应当提供下列资料:(⼀)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或者实施⽅案报告及批复⽂件;(⼆)招标⼈编审⼈员执业资格证明材料(适⽤于⾃⾏招标)或者“新疆⽔利⼯程建设项⽬合同备案表”(适⽤于委托代理机构招标);(三)新疆⽔利⼯程建设项⽬招标⽂件备案表;(四)招标⽂件及其电⼦版(招标⽂件须由招标⼈和招标代理机构项⽬负责⼈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第四条监督管理机构收到招标⽂件备案资料并确认资料齐全后,即可备案。
如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在三个⼯作⽇内⼀次性以书⾯形式告知招标⼈,并要求改正。
(⼀)未使⽤现⾏⽔利⽔电⼯程标准招标⽂件编制的;(⼆)招标内容不在批复建设内容之内的;(三)招标⼈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投标⼈,有下列情形之⼀的:1、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关的;2、以特定⾏政区域或者特定⾏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3、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的;4、限定投标⼈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的;5、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投标⼈的。
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备案表
招标备案表
工程名称:
招标人:
招标理机构:
备案编号:
湖南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制
表一
招标备案进窗申报资料目录
序号
申报资料名称
是否提供
备注
1
项目审批、核准文件
2
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及概算批准文件
3
资金来源落实证明文件
4
招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5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和委托代理合同
6
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7
其他资料
签收记录:
年月日
说明:本表第1-5(7)项资料为招标条件资料,须按规定装订成册;“申报资料具体名称”由申报人填写,“是否提供”和“签收意见”由窗口受理人接收进窗资料时填写。
水利项目招标备案及交易活动流程
水利项目招标备案及交易活动流程一、招标项目备案我省依法必须招标或限额下自愿进行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应在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或投标邀请公告(书)发出至少1日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统称招标主体)持招标项目的有关资料(项目要件)等到有招标项目监督管辖权的部门(省管项目具体到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简称总站;市、州、地管项目到市、州、地水利局驻交易中心监督部门)进行招标备案。
1、交易中心窗口(总站业务一部窗口工作人员)对项目要件等进行形式检查(1)项目要件的齐备性检查;(2)招标主体资格的检查;(3)项目要件及招标主体资格文件扫描、项目建档;检查合格的,窗口出具“招标项目备案受理单”,并将项目要件等按项目监督管辖权送总站业务一部或市、州、地水利局驻交易中心的监督部门(为方便陈述,后面用总站代替)内审。
2、总站业务一部内审(1)项目要件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检查:不合格的出具不合格意见书经窗口返招标主体,需补充完善的出具补充意见书经窗口告知招标主体补充,合格的进入(2);(2)签署“招标项目备案表”,更新扫描项目要件;(3)转交易中心业务一部进行招标项目进入水利有形市场的交易登记。
二、进场交易登记公开招标项目或邀请招标项目的招标备案手续完成后,招标主体应及时到交易中心业务一部办理招标项目进入水利有形市场的交易登记,进行项目招标活动安排。
交易中心业务一部对招标备案手续已完成的项目作进场交易登记,签署“招标项目交易活动登记表”。
三、发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交易中心业务二部对已进入有形市场交易登记的项目办理经总站业务二部或市、州、地水利局驻交易中心的监督部门(为方便陈述,后面用总站代替)检查通过的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事宜。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须在贵州省水利厅和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以及相关媒体上同时发布。
(1)总站业务二部对已备案项目的招标(资格预审)公告进行合规性、完整性、标准性检查,不合格的出具不合格意见书经窗口返招标主体,合格的进入(2);(2)交易中心业务二部就已进场交易登记项目经总站业务二部检查合格的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在贵州省水利厅和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3)总站业务二部监督检查已备案招标项目在各网站或媒介上发布的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内容是否完全一致。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全文)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全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10月29日水利部令第14号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符合下列特定范围并达到规模标准之一的水利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具体范围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2、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二)规模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但分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项第1、2、3目规定的标准的项目原则上都必须招标。
第四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行政监督与管理第五条水利部是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与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国水利行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依据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管理规定和办法;(三)受理有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四)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进行监督;(五)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资格进行监督与管理;(六)负责对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的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和中央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
一、备案范围本备案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进行建设工程招标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公路、铁路、港口、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化工、石油、天然气、通信、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教育、科研、文化、卫生、社会福利、环境保护、市政公用等建设工程项目。
二、备案机关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由招标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三、备案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15日内,将招标文件备案。
四、备案材料1.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2. 招标文件;3.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备案程序1. 招标人将备案材料提交备案机关;2. 备案机关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3. 备案机关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书面告知招标人。
六、备案内容1. 招标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投资额;2. 招标范围;3. 招标方式;4.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5. 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和方式;6. 招标投标的监督机构;7. 招标投标的投诉渠道;8. 招标投标的争议解决方式;9. 招标投标的其他相关内容。
七、备案变更1. 招标人需要变更备案内容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变更材料;2. 备案机关对变更材料进行审查;3. 备案机关对符合变更条件的,予以变更备案;对不符合变更条件的,不予变更备案,并书面告知招标人。
八、备案撤销1. 招标人需要撤销备案的,应当在撤销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撤销备案申请;2. 备案机关对撤销备案申请进行审查;3. 备案机关对符合撤销备案条件的,予以撤销备案;对不符合撤销备案条件的,不予撤销备案,并书面告知招标人。
九、备案监督1. 备案机关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2. 招标人应当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3. 招标人不得隐瞒或者虚构备案材料;4. 招标人不得利用备案材料进行不正当竞争。
四川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前报告表、评标报告(格式)、结果公示、备案表、公告表、异议书
附件1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前报告表合法合规性和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投标人行为的声明(承诺)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我方在此声明(承诺),(项目名称或标段名称)招标活动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开展;我方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包括并不限于有关辅助资料、澄清、补遗等)已经我方尽职审核,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标准要求,真实全面准确,不存在歧义或虚假(包括隐瞒)、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投标人行为。
我方承诺,将依法依规履行招标人权利及义务,保障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合法权利。
招标活动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我方自愿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承担责任。
招标人: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附件2评标报告(格式)一、招标工作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三)招标过程1. 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发售及补遗情况2. 开标情况二、评标工作(一)采用的标准、办法及依据(二)评标委员会和协助评标工作组人员(如有)组成(三)对协助评标信息核查和认定情况(如有)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情况2.资格评审情况3.详细评审情况(含评分,如有)4.澄清及有关情况说明(四)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五)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三、评标结果(一)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二)中标候选人名单四、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果有)五、合同签署前建议招标人应处理的有关事宜六、评标附表及有关澄清资料附件3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项目及标段名称)评标结果公示—5——6——7——8——9—说明: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应根据公示表格填报要求,结合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如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
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完整版)
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申请表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年月日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申请表安全监督编号:工程规模(流量、闸宽、工程名称立方米/秒/ 米(宽)挡墙长度等)结构层次工程地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万元开竣工日期业主代表及电话安全争创目标监理及电话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职务姓名证书编号联系电话备注项目经理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示意图注:示意图应注明施工现场布置概况,在建工程与周边供电、供气线路的距离关系以及其他周边作业环境情况。
(可另附页)备案申请备案所需资料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申请资料2、招标投标备案表或直接发包批准通知书3、吴江市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保证书4、施工单位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书5、工程施工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单安监备案意见建设单位(签章):年月日监理单位(签章):年月日项目经理:施工单位(签章):年月日安监备案审查意见:审查人:年月日附件:吴江市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保证书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地点结构形式(闸、站、挡墙等)规模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开竣工日期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保证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起本项目施工的安全责任。
1 、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联系电话:2、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证号:联系电话:3、安全员:证号: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4 、监理工程师:二、认真履行安全责任(一) 、建设单位1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水利勘察(测)设计市场秩序,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保护招标投标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结合水利工程勘察(测)设计的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进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加固、修复)以及配套和附属工程的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是指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测)设计工作等;招标活动是指招标人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的承包方的行为。
第三条符合下列具体围并达到规模标准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勘察(测)设计必须进行招标。
(一)具体围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2、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二)规模标准1、勘察(测)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四条第三条中规定必须进行勘察(测)设计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项目审批程序,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二)抢险救灾或紧急度汛的;(三)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四)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测)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
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招标投标活动不应受工程所属部门或所在地区的影响。
工程施工招标备案资料
工程施工招标备案资料一、工程概况1.1 项目名称:某xxx工程施工项目1.2 项目地点:某省某市某区1.3 建设单位:某公司1.4 项目概况:某xxx工程是某公司在某地进行的一项重要工程,项目总投资约xx亿元,项目占地面积xxx平方米,主要包括xxx等几个部分的建设。
本项目的建设旨在xxx,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招标文件及备案资料2.1 招标文件(1)招标公告: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于xxxx年xx月xx日在某媒体上发布,招标单位是某公司,招标范围包括xxx等几个部分的建设。
公告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招标条件、标书获取方式等。
(2)招标文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包括招标文件编制说明、投标须知、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合同样本等内容。
招标文件严格按照法规规定编制,保证公平公正。
2.2 备案资料(1)工程概况:备案资料中包括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信息。
(2)施工方案:备案资料中包括施工方案、施工图等内容,确保施工设计合理、建设顺利。
(3)施工人员资质:备案资料中包括施工人员的资质证书、工作经历等信息,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文件:备案资料中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确保招标过程合法、公平。
(5)其他资料:备案资料中还包括相关法规证件、合同文件等内容,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合法合规。
三、招标及备案流程3.1 招标流程(1)发布招标公告;(2)获取招标文件;(3)投标准备: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5)公开评标:评标委员会公开评标,选定中标单位。
3.2 备案流程(1)提交备案资料:中标单位提交备案资料给建设单位;(2)备案审核:建设单位对备案资料进行审核;(3)备案批准:建设单位根据备案资料情况批准备案。
四、招标及备案结果4.1 招标结果本项目经过严格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xxx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xx万元,合同约定xx月xx日开始施工,施工周期xxx个月。
水利工程招标方案备案表
水利工程招标方案备案表一、项目名称:XX水利工程项目二、项目概况1. 项目位置:该项目位于XX省XX市,涉及范围包括XX县、XX县等多个县(市)区。
2. 项目规模:该项目是一项综合性水利工程,主要包括XX河流治理、XX农田水利工程、XX水库建设等多个子项目,总投资约XX亿元。
3. 项目背景:因地处XX地区,干旱缺水是该地区的突出问题,加之XX河流常年泛滥及农田水利设施老化等原因,为了解决地方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水问题,该水利工程项目的实施对于改善当地水资源状况、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和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内容该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XX河流治理:包括XX河道疏浚、河道生态修复、堤防加固等工程。
2. XX农田水利工程:包括新建排灌工程、改造老旧水渠、提高排灌效率等工程。
3. XX水库建设:包括新建水库、加固老旧水库、提升水库蓄水能力等工程。
4. 其他相关附属工程。
四、招标方式1.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行资格预审制度。
2. 招标文件售价为XX万元人民币,开标保证金为XX万元人民币。
3. 开标方式:开标采用逐标段开标方式,各标段分别开标。
4. 招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招标标段划分1. 标段一:XX河流治理工程2. 标段二:XX农田水利工程3. 标段三:XX水库建设工程4. 标段四:其他相关附属工程六、资格条件1. 投标人资格:(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拟开展本次招标工程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和设备能力;(3)有相关工程建设企业资质,且具有相关水利工程施工的成功经验;(4)在过去三年内(截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5)其他资格条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执行。
2. 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证书;(2)具有项目管理贰级资质证书;(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4)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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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前期资料(项目要件)
一、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备案前期需提交的资料
1.项目法人(招标人)依法组建文件;
2.按项目勘察(测)设计阶段提交下列批文中的上一阶段成果批文:
a)项目建议书批文;
b)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招标事项)批文;
c)项目初步设计批文;
d)其他立项文件批文。
3.项目勘察(测)设计所需资金已落实文件;
4.项目法人(招标人)对项目所必需的勘察(测)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的说明;
5.项目招标代理合同或委托书;
6.项目招标备案表;
7.项目进入水利有形建筑市场活动登记表;
8.项目行政监察立项审批表。
备注:
1.需提供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各一份;
2.纸质资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项目法人(招标人)单位公章。
二、项目监理招标备案前期需提交的资料
1.项目法人(招标人)依法组建文件;
2.项目初步设计批文;
3.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批文;
4.项目监理所需资金已落实文件;
5.项目已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文件;
6.项目招标代理合同或委托书;
7.项目招标备案表;
8.项目进入水利有形建筑市场活动登记表;
9.项目行政监察立项审批表。
备注:
1.需提供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各一份;
2.纸质资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项目法人(招标人)单位公章。
三、项目施工招标备案前期需提交的资料
1.项目法人(招标人)依法组建文件;
2.项目初步设计批文或实施方案批文;
3.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文件;
4.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文件;
5.项目已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文件;
6.项目法人(招标人)对项目设计文件能够满足项目施工招标要求以及施工图纸能够适应施工进度要
求的说明;
7.有占地的项目,项目法人(招标人)对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和移民搬迁的实施、安置工作已经
落实或已经有明确安排的说明;
8.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已确定或已超前进行招标的相关文件;
9.项目招标代理合同或委托书;
10.项目招标备案表;
11.项目进入水利有形建筑市场活动登记表;
12.项目行政监察立项审批表。
备注:
1.需提供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各一份;
2.纸质资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项目法人(招标人)单位公章。
四、项目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备案前期需提交的资料
1.项目法人(招标人)依法组建文件;
2.项目初步设计批文;
3.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批文;
4.项目设备、材料所需资金已落实文件;
5.项目已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文件;
6.项目法人(招标人)对项目设备、材料经济技术指标已基本确定的说明;
7.项目招标代理合同或委托书;
8.项目招标备案表;
9.项目进入水利有形建筑市场活动登记表;
10.项目行政监察立项审批表。
备注:
1.需提供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各一份;
2.纸质资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项目法人(招标人)单位公章。
五、项目管理(PM)招标备案前期需提交的资料
1.项目法人(招标人)依法组建文件;
2.项目初步设计批文;
3.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批文;
4.项目管理(PM)所需资金已落实文件;
5.项目已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文件;
6.项目招标代理合同或委托书;
7.项目招标备案表;
8.项目进入水利有形建筑市场活动登记表;
9.项目行政监察立项审批表。
备注:
1.PM通常是指:代理项目法人(招标人)负责包括招标管理,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控制等管理内
容的项目管理;
2.需提供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各一份;
3.纸质资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项目法人(招标人)单位公章。
六、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备案前期需要提交的资料
1.项目法人(招标人)依法组建文件;
2.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其它立项批文;
3.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批文;
4.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文件;
5.项目已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文件;
6.有占地的项目,项目法人(招标人)对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和移民搬迁的实施、安置工作已经
落实或已有明确安排的说明;
7.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已确定或已超前进行招标的相关文件;
8.项目招标代理合同或委托书;
9.项目招标备案表;
10.项目进入水利有形建筑市场活动登记表;
11.项目行政监察立项审批表。
备注:
1.EPC是指:包括设计(E)、采购(P)、施工(C)等主要内容的工程总承包;
2.需提供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各一份;
3.纸质资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项目法人(招标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