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危废项目焚烧试烧计划方案09年5月(1)1
垃圾焚烧工程方案模板(3篇)
第1篇一、工程概述1.1 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增加,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为有效处理生活垃圾,实现资源化利用,降低环境污染,本项目拟建设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以解决当地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1.2 项目目标本项目旨在建设一座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技术先进、运行稳定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改善环境质量,提高城市形象。
1.3 项目规模本项目设计处理生活垃圾量为XXX吨/日,年处理量为XXX万吨。
二、工程可行性分析2.1 技术可行性垃圾焚烧技术是目前国际上主流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之一,具有处理效率高、占地面积小、运行稳定等优点。
本项目拟采用成熟可靠的焚烧技术,确保工程的技术可行性。
2.2 经济可行性本项目投资估算为XXX亿元,预计年运行成本为XXX亿元,通过垃圾焚烧发电和余热利用,可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2.3 环保可行性本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采用先进的烟气净化技术,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三、工程方案设计3.1 垃圾接收与贮存3.1.1 接收系统本项目采用封闭式垃圾接收系统,确保垃圾接收过程中的密封性和安全性。
接收系统包括垃圾称重系统、垃圾输送系统等。
3.1.2 贮存系统垃圾贮存系统采用密封式垃圾池,有效防止垃圾臭气外泄,同时具备垃圾调节功能,确保垃圾焚烧过程的稳定运行。
3.2 垃圾焚烧系统3.2.1 焚烧炉本项目采用流化床焚烧炉,具有燃烧效率高、负荷调节能力强、运行稳定等优点。
焚烧炉尺寸为XXXm×XXXm,处理能力为XXX吨/日。
3.2.2 燃烧辅助设备包括空气预热器、烟气净化系统、余热锅炉等,确保焚烧过程的稳定性和环保性。
3.3 烟气净化系统本项目采用高效烟气净化技术,包括烟气脱硝、脱硫、除尘等,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3.4 余热利用系统本项目采用余热锅炉回收焚烧过程中的余热,用于发电或供热,提高能源利用率。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危险废物焚烧单位及规划内项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危险废物焚烧单位及规划内项目建设进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环办[2007]118号【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发布日期】2007.09.19【实施日期】2007.09.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危险废物焚烧单位及规划内项目建设进展专项检查的通知(环办〔2007〕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为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推进《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实施,我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和《规划》项目建设进展专项检查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检查工作”)。
现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一)危险废物焚烧单位。
重点检查现有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单位及其设施(含水泥窑共处置危险废物设施,以下简称“现有危废焚烧单位”),包括各地自行建设的未列入《规划》、未使用国债资金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设施。
(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重点检查废氯化汞触媒产生单位。
(三)列入《规划》内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规划内项目”)。
重点检查获得2005年、2006年以及2007年第一批国债资金支持建设的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二、检查目的通过专项检查工作,掌握本辖区现有危废焚烧单位现状,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设施,促进危废焚烧单位及全行业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从源头遏制危险废物无序流动的现象。
掌握列入规划内项目的建设进度,督促有关地方政府落实项目建设各项配套条件,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督促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保证设施建设质量和国债资金使用效益。
三、检查时间(一)危险废物焚烧单位检查2007年9-12月:检查经营性现有危废焚烧单位2008年1-6月:检查非经营性现有危废焚烧单位(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检查2007年9-12月:检查废氯化汞触媒产生单位(三)规划内项目建设进展检查2007年9-10月四、有关要求(一)各地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要按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加强技术培训。
北京危废项目焚烧试烧计划方案
北京生态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试烧计划北京机电院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五月目录1 概述 (1)1.1 焚烧设施的一般信息 (1)1.2 编制试烧方案的原因 (1)1.3 试烧前期准备工作情况 (1)1.4 处理废物的简要描述 (1)1.4.1 焚烧的原始物料需求 (1)1.4.2 配伍后的焚烧废物特性 (1)1.5 焚烧单元的一般工艺描述 (2)1.5.1 废物处理处置流程图 (2)1.5.2 工艺流程简述 (3)1.5.3 基本数据及设计要求 (4)1.5.4 排放要求 (5)1.6 试烧目标、试烧方法、试烧程序 (6)1.6.1 试烧目标 (6)1.6.2 试烧方法 (6)1.6.3 试烧程序 (6)1.7 试烧方案 (6)1.8 预期最终许可证条件的描述 (6)2 试烧前期准备工作情况说明 (7)2.1 人员组织情况 (7)2.1.1 调试工作人员 (7)2.1.2 机电院与生态岛工作分工 (8)2.1.3 试烧工作班组组成 (9)2.2 废物及原材料的准备情况 (12)2.2.1 试烧废弃物的准备 (12)2.2.2 生态岛提供试烧物料清单 (12)2.2.3 配伍后的焚烧废物特性 (14)224 废物分类特性 (15)2.3 公用工程准备 (16)2.4 安全消防和工业卫生等措施 (16)2.4.1 劳动卫生安全防护措施 (16)2.5 环境保护措施 (18)2.5.1 通风及除尘 (18)2.5.2 排水 (18)2.5.3 主要污染物控制 (19)2.6 事故应急措施 (20)2.7 点火前无负荷试车 (20)2.7.1 完成安装和检修、调试合格 (20)2.7.2 装置清扫、试压 (21)2.7.3 整机启动前的确认 (22)2.7.4 对开车前的管路检查确认: (22)2.7.5 系统试运转前的确认 (22)3 预计处理废物的说明 (25)3.1 预计处理废物的来源情况说明(生态岛市场部提供) (25)3.2 预计处理废物的特性说明(生态岛技术部提供) (26)3.3 标准废物的配置情况说明 (27)4 试烧方案总体设计 (28)4.1 试烧目标 (28)4.2 试烧方法 (28)4.3 拟采用的试烧程序 (28)4.3.1 试烧程序的详细说明 (28)4.3.2 标准废物边界条件下的焚烧处置试烧 (29)4.3.3 常规废物在正常条件下的焚烧试烧 (30)5 详细的工程描述 (32)5.1 焚烧系统的工程描述 (32)5.2 焚烧单元描述 (32)5.2.1 回转窑 (32)522 二燃室 (34)5.3 辅助燃料系统的描述 (36)5.3.1 燃烧器描述 (37)5.4 余热回收单元的描述 (37)5.4.1 余热锅炉系统 (37)5.4.2 余热锅炉 (37)5.4.3 辅助设备 (38)5.5 鼓、引风系统地描述 (40)5.5.1 供风系统 (40)5.5.2 引风机(1套) (41)5.6 废物进料系统的描述 (42)5.6.1 预处理系统 (42)5.6.2 固体废物进料系统 (44)5.6.3 液体系统 (47)5.7 灰处理系统的描述(生态岛环保能源部提供) (49)5.8 烟气在线监的描述 (50)5.9 大气污染控制系统描述 (50)5.9.1 急冷塔及其辅助系统 (50)5.9.2 干式脱酸及活性炭喷射系统 (52)5.9.3 袋式除尘器(1套) (54)5.10 洗涤除雾塔及其辅助系统 (55)5.10.1 淬冷段及其辅助系统 (56)5.10.2 洗涤除雾塔 (56)5.10.3 洗涤循环水系统 (57)5.10.4 洗涤水冷却系统 (57)5.10.5 碱液投配系统 (58)5.10.6 自来水特殊供应系统 (58)5.11 烟气再加热器(1套) (59)5.12 烟囱(1 套) (59)5.13 建筑材料的描述(生态岛环保能源部提供) (59)5.14 温度、压力、流量显示和控制设备的位置及控制 (60)5.15 焚烧单元启动程序 (61)5.15.1 手动启动操作 (61)5.15.2 炉膛升温过程 (62)5.15.3 焚烧操作 (64)5.15.4 系统正式投料运行后后续设备的启动运行 (65)5.15.5 系统的停机 (67)6 试烧测试方案 (68)6.1 试烧测试和监测的计划 (68)6.2 试烧参数记录表格 (69)6.2.1 表一 (69)6.2.2 表二 (70)6.2.3 表三 (72)6.3 试烧时间进度的计划 (73)6.4 试烧方案确定的说明; (73)7 试烧替代的内容及理由 (73)8 试烧结果的总结 (73)。
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危险废物焚烧项目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降低事故影响,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四)《危险废物焚烧设施运营安全技术规范》(五)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环境污染等。
四、应急组织体系4.1 应急指挥部成立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度应急救援工作。
4.2 应急小组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小组:(1)现场处置小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人员疏散、事故处理等工作。
(2)医疗救护小组:负责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医疗救护工作。
(3)环境监测小组: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的监测,评估污染情况。
(4)信息发布小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
(5)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保障和调配工作。
五、应急响应5.1 预警信息(1)当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5.2 应急响应(1)现场处置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安全防护、人员疏散和事故处理。
(2)医疗救护小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安排送往医院。
(3)环境监测小组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污染情况,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4)信息发布小组及时向公众发布事故信息,解释事故原因和影响,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5)后勤保障小组提供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六、应急处置6.1 火灾事故(1)立即切断事故区域电源和气源,防止火势蔓延。
(2)使用灭火器、灭火器材等设备进行灭火。
(3)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6.2 爆炸事故(1)立即切断事故区域电源和气源,防止爆炸波及。
危险废物试烧运行方案
危险废物试烧运行方案345废物名称废油废酸废碱废漆废塑料危险废物的处理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焚烧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同时,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职业健康管理措施。
3、焚烧系统组成本系统由以下部分组成:3.1进料系统3.2燃烧系统3.3尾气处理系统3.4灰渣处理系统4、试运行范围及目标4.1试运行范围试运行范围包括:进料系统、燃烧系统、尾气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等。
4.2试运行目标试运行目标包括:验证系统设计是否合理,检测设备运行是否稳定,评估系统达标排放能力,检验环保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测试系统应急响应能力等。
5、方案编制依据5.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5.2项目技术协议5.3项目设计文件5.4设备制造和安装调试文件5.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6、试运行条件6.1试运行时间试运行时间为15天。
6.2试运行环境温度试运行环境温度为5℃-40℃。
6.3试运行环境湿度试运行环境湿度为30%-80%。
7、试运行组织7.1试运行领导小组7.2试运行工作组7.3试运行监督组8、试运行进度安排8.1试运行前准备工作8.2试运行阶段工作8.3试运行后工作9、试运行物资准备9.1试运行所需物资9.2试运行物资采购10、试运行程序及操作要求10.1试运行前的准备工作10.2试运行操作要求10.3试运行结束后的工作11、系统停炉11.1计划停炉11.2非计划停炉12、应急情况及处理12.1应急预案12.2应急处置流程12.3应急演练13、系统监测(控)与分析13.1废气监测13.2废水监测13.3灰渣监测14、环境保护设施投运安排14.1环保设施安装调试14.2环保设施投运15、安全与职业健康要求15.1安全要求15.2职业健康要求BMEI项目试运行方案目录1.工程概况2.焚烧危险废物概述3.焚烧系统组成4.试运行范围及目标5.方案编制依据6.试运行条件7.试运行组织8.试运行进度安排9.试运行物资准备10.试运行程序及操作要求11.系统停炉12.应急情况及处理13.系统监测与分析14.环境保护设施投运安排15.安全与职业健康要求1.工程概况1.1 项目名称:合肥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建设项目1.2 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吴山镇井岗村1.3 项目规模:焚烧日处理量:20吨全年处理量:6000吨单台炉额定处理量:20吨1.4 承建情况:XXX承建。
固废焚烧施工方案
固废焚烧施工方案1. 简介固废焚烧施工方案是针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有效处理的一种方法。
它通过焚烧固体废弃物将其转化为热能和灰渣,并控制废气排放,实现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的目的。
本文将从施工前准备、焚烧设备选择、施工过程管理以及废气治理等方面,详细介绍固废焚烧施工方案。
2. 施工前准备在进行固废焚烧施工前,需要进行细致的规划和准备工作。
2.1. 立项和方案制定在施工前,需要进行项目立项,明确固废焚烧的施工目的、范围和要求。
同时,制定方案,包括焚烧设备的选择、焚烧温度和时间的控制等。
2.2. 环境评估和法规检查在施工前还需要进行环境评估,评估焚烧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并符合当地的环境法规要求。
2.3. 设备和材料准备施工前需调查现场情况,确认所需的焚烧设备和材料,并确保其可靠性和质量。
3. 焚烧设备选择选择合适的焚烧设备是固废焚烧施工的关键环节。
常见的焚烧设备包括垃圾焚烧炉和回转窑。
3.1. 垃圾焚烧炉垃圾焚烧炉是一种使用高温直接将固体废弃物焚烧的设备。
它具有体积小、处理能力大、操作简便等优点。
在施工前,需要根据废物种类、处理能力和环保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垃圾焚烧炉。
3.2. 回转窑回转窑是一种间接加热的设备,通过高温回转窑将固体废弃物进行热解。
它具有适用范围广、能耗低等特点。
在施工前,需要综合考虑废物种类、产量和处理时间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回转窑。
4. 施工过程管理固废焚烧施工过程管理是确保施工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4.1. 焚烧过程控制施工过程中,需要控制焚烧设备的温度、时间和供氧等参数,确保焚烧过程的稳定性和高效性。
4.2. 供料管理供料管理是指对进入焚烧设备的固废废物进行合理的配比和处理。
需要根据废物的性质和种类进行合理的供料管理,确保焚烧过程的顺利进行。
4.3. 废渣处理焚烧废渣的处理也是施工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重要环节。
焚烧后的废渣需要进行合理的分离、处理和处置,以确保无害化处理的效果。
5. 废气治理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需要得到有效的治理,以确保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一、背景目前,我们面对的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是如何处置危险废物。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危险废物的总量呈逐年增长的趋势,给我国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因此,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也成为了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二、规划目标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目标是:优化现有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布局,科学规划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布局,加强危险废物治理与监控,确保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安全高效运行,实现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并为未来危险废物减量化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具体措施为实现上述目标,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 逐步建立危险废物清单根据《中国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危险废物名录》的要求,明确北京市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构建北京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网络。
2. 建设新设施① 合理规划新设施的布局,充分利用现有的工业园区等现有的土地资源。
② 采取先进的技术设施,提高危险废物的处置效率和设施的安全性。
③ 对新设施进行严格的环评和安全评估,确保新设施的环境安全。
④ 加强水土保持,设立周边环境保护设施,保障新设施的周边环境安全。
3. 更新现有设施针对位于城市中心部分、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提高处理能力和安全性。
4. 合理布局新、老设施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新设施和更新设施要合理布局,避免存在一定密集度,同时要考虑利用市场机制,增加危险废物转运、处理设施数量和处理能力,提高处理效率、5. 加强监测和保障① 建立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监测机制,确保正常运行状态。
② 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配送和处置的全过程监控。
③ 增加处置设施的维护保养力度,保障设施高效稳定运营。
6. 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认识和了解,积极营造社会各界支持的良好氛围。
同时,加强危险废物处理、转移、运输的宣传和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公众的安全和健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本市第二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本市第二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9.03.04•【字号】京政发[1999]8号•【施行日期】1999.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本市第二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京政发〔1999〕8号)1998年底,为遏制本市大气污染加重的趋势,市政府采取了控制大气污染的紧急措施。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驻京单位的有力支持下,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到今年2月底,紧急措施得到了较好落实,阻止了本市大气质量继续恶化。
为巩固前一阶段的治理成果,在继续认真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采取紧急措施控制北京大气污染的通告》的同时,市政府决定,1999年3月至9月为本市采取措施控制大气污染的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的目标和任务是:以控制扬尘污染为重点,加大治理煤烟型污染和机动车排气污染力度,进一步改善大气质量,以清洁优美的环境迎接建国50周年。
现将有关措施通告如下:一、按照《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市区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实行绿化“门前三包”及居住小区、庭院绿化责任制。
1999年3月底前,各城近郊区政府负责划定责任区,把绿化任务落实到每个单位、庭院及责任人,落实到每个地块,并签订绿化责任书;4月25日前,对没有拆迁任务的地块先实施绿化;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市区建成区裸露地面的绿化任务,同时做好绿地的日常养护工作,保种保活。
对无法绿化的裸露地面要铺装水泥方砖或透气砖等,不留死角。
对1999年6月30日前未完成绿化铺装任务的单位,要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处罚。
二、市区建成区内的所有工地必须达到国家及本市规定的环保标准。
建筑工地(包括拆迁工地)周边必须设置围挡,土堆、料堆要有遮盖或喷洒覆盖剂;施工道路要硬化,要在工地出口设置清除车轮泥土的设备,确保车辆不带泥土驶出工地;装卸渣土严禁凌空抛撒;要指定专人清扫工地路面;要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有搅拌站的,必须有控制扬尘措施。
焚烧池工程施工方案(3篇)
第1篇一、项目概述焚烧池工程是针对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的重要设施。
本方案旨在详细阐述焚烧池工程的施工流程、技术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及安全措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1. 工程范围:焚烧池本体、辅助设施、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通风系统等。
2. 工程内容:(1)焚烧池本体:包括池体结构、池顶、池壁、池底等;(2)辅助设施:包括料斗、输送带、焚烧炉、冷却器、除尘器等;(3)电气系统:包括主变压器、配电柜、电缆、电机等;(4)给排水系统:包括给水管道、排水管道、水池等;(5)通风系统:包括通风管道、风机、排气筒等。
三、施工流程1. 施工准备:组织施工队伍,明确施工人员职责,进行现场勘查,制定施工方案,办理相关手续。
2. 基础施工: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基础开挖、垫层铺设、基础浇筑等。
3. 池体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池体结构施工,包括池壁、池顶、池底等。
4. 辅助设施施工:安装料斗、输送带、焚烧炉、冷却器、除尘器等辅助设施。
5. 电气系统施工:进行主变压器、配电柜、电缆、电机等电气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6. 给排水系统施工:铺设给水管道、排水管道,建设水池等。
7. 通风系统施工:安装通风管道、风机、排气筒等通风设施。
8. 质量检测:对施工过程中关键部位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工程质量。
9. 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工程验收。
四、技术要求1. 池体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满足设计荷载要求,保证结构安全。
2. 辅助设施: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3. 电气系统:按照国家电气安装规范进行施工,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
4. 给排水系统:采用优质管道,确保管道畅通,排水系统无泄漏。
5. 通风系统:按照国家通风规范进行施工,确保通风设施运行正常。
五、质量保证措施1.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2. 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对关键部位进行检测,确保工程质量。
毒性废物试烧运行方案
毒性废物试烧运行方案
1. 背景
为了合理处理毒性废物并最大程度减少其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威胁,本方案旨在介绍毒性废物试烧的运行流程和操作要点。
2. 试烧流程
2.1 操作准备
在试烧过程开始之前,需进行一系列的操作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 毒性废物的收集与储存。
确保废物收集完整,并按照类别进行储存和标记。
- 检查燃烧设备和系统。
确保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检修。
- 确定试烧工艺与参数。
根据毒性废物类型和特性,确定试烧工艺和相关参数。
2.2 试烧操作
试烧操作包括以下步骤:
1. 将收集的毒性废物送入试烧炉中,确保按照工艺要求进行投放。
2. 启动试烧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根据设定的温度和时间要求,进行废物的燃烧和降解。
4. 监测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气体和废渣,确保排放符合环保标准。
5. 完成试烧后,对设备和系统进行清理和维护。
3. 安全措施
为了保障试烧过程中的安全,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操作符合安全要求。
- 为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安全培训。
- 定期对试烧设备和系统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运行。
- 建立应急预案,并进行实际演练。
4. 结论
通过合理的试烧运行流程和严格的安全措施,可以有效地处理毒性废物,降低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
试烧过程中的监测和维护工作也十分关键,以确保设备和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HJ 515-2009)
4.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有 权依据各自的职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4.2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单位应积极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活动,根据相应的监督管理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隐瞒、 谎报、拒绝、阻挠或延误。 4.3 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通过书面检查、现场核查以及远程监控等方式实施对危险废物集中 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 4.4 监督管理包括准备、检查、监测、综合分析、意见反馈、整改和复查七个阶段。地方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开展实际和需要,修改调整监督管理的程序并确定相应的实施计划。
iii
HJ 515—2009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程序、要求、内容及监督管理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对经营性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其他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运 行期间的监督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5085.1~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556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排放口(源) GB 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50041 锅炉房设计规范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放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 176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08 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1 号)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5 号)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7 年第 48 号公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9年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9年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折子工程的通知【法规类别】精神文明建设【发文字号】京政办发[2009]34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6.22【实施日期】2009.06.22【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9年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折子工程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3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2009年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折子工程》印发给你们。
请有关单位密切配合,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北京市2009年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折子工程一、开工建设阿苏卫生活垃圾焚烧厂,完成南宫生活垃圾焚烧厂招标和梁家务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顺义垃圾焚烧厂(二期)规划、立项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协办单位:昌平区、大兴区、通州区、顺义区政府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二、完成丰台区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园区规划、立项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丰台区政府、市市政市容委、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三、建成董村和阿苏卫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协办单位:通州区、昌平区政府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四、建成高安屯餐厨垃圾处理厂,开展高安屯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园区前期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朝阳区政府、市市政市容委、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五、完成4个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园区选址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国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相关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六、在餐饮街、高校集中区、度假村等餐厨垃圾产生集中地区,开工建设10座小型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站(见附件)。
北京危废项目焚烧试烧计划办法09年5月(1)1
北京生态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试烧计划北京机电院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五月目录11.1焚烧设施的一般信息设施名称: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焚烧处置系统工程联系方式: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窦店北京生态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电话号码:试烧运行责任人:公司名称:北京生态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生产工艺:正常生产量和最大生产量:废物贮存和处理设施的类型:贮存和处理废物的类型和数量:危险废物,储存300吨,处理30吨/日气污染控制系统(APCS)的类型:干法脱酸+布袋除尘器+湿法脱酸1.2编制试烧方案的原因申请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1.3试烧前期准备工作情况焚烧系统调试、已进行烘炉和联动试车。
公用工程具备试烧条件。
待废物废物已经到位。
各项安全措施操作人员:本次试烧工作由机电院操作人员操作,生态岛人员配合。
1.4处理废物的简要描述1.4.1焚烧的原始物料需求试烧物料需求:(按10-15天运行量提)固体废物:高热值(5000-6000Kcal/kg)50-55吨中热值(2000Kcal/kg左右)100吨合计:150吨液体废物:高热值(5000-6000Kcal/kg)50-55吨中热值(2000Kcal/kg左右)100吨合计:150吨其中要求废物的元素:S<2.5%;Cl<2%;N<3%;P<0.5%;F<0.05%;As+Ni<70mg/kg,Cd<10mg/kg;Cr+Sn+Sb+Cu+Mn<1500mg/kg;Hg<3.5mg/kg;Pb<70mg/kg;固体废物不含玻璃物品,含NaCL、KCL盐量≤1%,块状固体废物破碎后入炉焚烧。
液体类黏度要求在60CST以下,含NaCL、KCL盐量≤1%。
1.4.2配伍后的焚烧废物特性1.5焚烧单元的一般工艺描述1.5.1废物处理处置流程图除尘器。
在文氏反应器中,Ca(OH)2、活性炭与烟气强烈混合,利用Ca(OH)2的对酸性物质的吸收作用,利用活性炭具有极大的比表面积和极强的吸附能力的特点,对烟气中的酸性气体、二恶英和重金属等污染物进行净化处理。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报送2005-2007年污染防治项目计划的通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报送2005-2007年污染防治项目计划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报送2005-2007年污染防治项目计划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做好未来三年的污染防治工作,迎接“绿色奥运”,请各单位认真制定2005-2007年污染防治项目计划,报送我局。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北京市《冶金、建材行业及其它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于200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凡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须认真研究治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确保各排放口达标排放。
二、凡不能满足北京市《锅炉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二时段限值要求的燃煤、燃重油电厂、工业锅炉及民用采暖锅炉等,须采取有效的脱硫、除尘及脱氮措施,确保烟气达标排放。
三、按照《北京市“十五”时期环境保护规划》、《北京市环境污染防治目标和对策(2003-2007年)》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应当实施调整搬迁的企业,以及规划区域内“禁排”的污染源和经过治理仍不能达标的污染源,要采取污染扰民搬迁、产业结构调整或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
四、各单位要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源头控制污染,削减排污总量,确保稳定达标。
五、填写《2005-2007年污染防治项目计划》(见附件),重点做好2005年的治理计划,并对2005年计划实施的项目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北京市环境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将主要从列入计划的污染防治项目中筛选。
七、12月31日前将《2005-2007年污染防治项目计划》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书面文件和电子版送交市环保局污控处。
危险废物试烧运行方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四、试烧运行方案费用及支付方式
4.1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试烧运行方案费用。
4.2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试烧运行方案费用后,开始制定试烧运行方案。
4.3甲方支付试烧运行方案费用后,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试烧运行方案无法实施的,乙方不退还已支付的费用。
五、违约责任
5.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操作规程及安全措施;
(3)环保措施及达标排放要求;
(4)试烧时间、地点及设备要求;
(5)验收标准及方法。
2.2乙方应确保试烧运行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环保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危险废物的样品及相关资料;
(2)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试烧运行方案费用;
(3)对乙方提供的试烧运行方案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1.2试烧运行方案:指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危险废物特性,结合乙方处理技术制定的试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及环保措施。
1.3验收标准:指双方约定的危险废物处理效果及环保要求。
二、试烧运行方案的内容
2.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危险废物样品及相关资料,制定试烧运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危险废物处理工艺流程;
(4)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5)对试烧过程进行监督、检查。3.2乙方权 Nhomakorabea与义务:
(1)制定试烧运行方案,并对方案的质量负责;
(2)按照约定向甲方提供试烧运行方案及相关服务;
危险废物试烧运行方案范文
危险废物试烧运行方案1. 背景介绍危险废物是指废弃物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的废弃物。
危险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的危害极大,因此,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是非常重要的。
试烧是危险废物处理中的一种方法,可以对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但试烧过程中也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因此,试烧方案的制定非常重要。
2. 试烧设备试烧设备是试烧方案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试烧设备的选择需要根据试烧的废物种类、数量和处理要求进行综合考虑。
一般来说,试烧设备分为固定式试烧炉和移动式试烧设备两种。
固定式试烧炉适用于大规模试烧运行,而移动式试烧设备则适用于小规模试烧运行。
在试烧设备的选择中,需要考虑以下因素:•处理量•温度范围•工艺要求•安全性3. 废物处理要求试烧废物的处理要求至关重要,应该根据废物种类、处理量、工艺要求、环保要求等因素来确定。
具体要求如下:3.1. 废物来源试烧废物的来源应该严格控制和管理。
废物的来源应该来自于环境污染治理、纯化生产等方面,而不是来自于垃圾站和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
3.2. 废物预处理试烧废物应该进行必要的预处理,如分解、干燥等。
预处理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试烧效率,降低成本,并且减少试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
3.3. 处理温度处理温度应该根据废物的种类、数量和要求来确定。
一般来说,危险废物的试烧温度应该在1000℃以上。
3.4. 处理时间处理时间应该根据处理量和工艺要求来确定。
处理时间过长会导致成本增加,并且会对试烧设备造成损害,处理时间过短则会影响试烧效果。
3.5. 排放物处理试烧过程中会产生一些污染物,这些污染物应该进行必要的处理,以达到环保要求。
污染物的处理方式应该根据污染物的种类和含量来确定。
4. 安全措施试烧过程中会产生高温和污染物等危险因素,因此,安全措施非常重要。
安全措施应该包括以下方面:4.1. 设备安全试烧设备应该满足相关的安全要求和标准。
设备的操作人员应该接受必要的专业培训和技能考核,以确保安全生产。
有害化学废物试烧运行方案
有害化学废物试烧运行方案1. 背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国化学废物的产生量也在不断增加。
其中,有害化学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极大,如果得不到有效处理,会对周围环境和居民造成极为严重的影响。
因此,有害化学废物的处理已成为现代社会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2. 目的本试烧运行方案的目的主要在于:- 验证废物试烧设备的性能表现和操作情况;- 评价试烧工艺的可行性,为项目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验证有害化学废物试烧后的排放物对环境的影响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3. 方案3.1 有害化学废物的选择试烧过程中,选用能够代表实际废物的有机溶剂、含氟材料等有害化学废物进行试烧。
试烧过程中需要对每类废物进行独立试烧,以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3.2 试烧设备试烧设备选用现有的固定床炉,并进行适当改造以适应试烧工作的需要。
3.3 试烧工艺试烧工艺主要分为以下步骤:1. 废物收集和前处理:将有害化学废物收集并进行必要的前处理,以提高试烧过程的效果。
2. 废物装载:将处理好的废物送往试烧设备进行试烧。
3. 试烧过程:在试烧设备中进行试烧过程,观察废物燃烧情况,测试各项参数,记录试烧过程的数据。
4. 排放物处理:对试烧后产生的气体进行处理,去除其中有害的成分,达到排放标准。
5. 废物处理: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以便后续处理或处置。
3.4 试烧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废物试烧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措施,以保障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 废物试烧过程应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操作人员应熟悉试烧工艺操作规程并进行相关安全培训。
- 废物试烧前应进行试验验证,以确保试烧过程中数据的准确性。
4. 结论通过试烧运行方案,可以验证废物试烧设备的性能表现和操作情况;评价试烧工艺的可行性,为项目后续工作提供依据;验证有害化学废物试烧后的排放物对环境的影响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这些结果对于后续废物处理和环保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10•【字号】京环办〔2017〕71号•【施行日期】2017.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正文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京环办〔2017〕71号各区环保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14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2017年5月10日北京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充分发挥环境标准引领企业升级改造和倒逼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通过依法治理、科技支撑、监督执法、完善政策等措施,促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为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选取产排污量大、已制定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发放排污许可证等行业优先重点实施,通过重点带动一般,推动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
工业污染源是指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固定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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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态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试烧计划北京机电院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五月目录1概述 (1)1.1焚烧设施的一般信息 (1)1.2编制试烧方案的原因 (1)1.3试烧前期准备工作情况 (1)1.4处理废物的简要描述 (1)1.4.1焚烧的原始物料需求 (1)1.4.2配伍后的焚烧废物特性 (1)1.5焚烧单元的一般工艺描述 (2)1.5.1废物处理处置流程图 (2)1.5.2工艺流程简述 (3)1.5.3基本数据及设计要求 (4)1.5.4排放要求 (5)1.6试烧目标、试烧方法、试烧程序 (6)1.6.1试烧目标 (6)1.6.2试烧方法 (6)1.6.3试烧程序 (6)1.7试烧方案 (6)1.8预期最终许可证条件的描述 (6)2试烧前期准备工作情况说明 (7)2.1人员组织情况 (7)2.1.1调试工作人员 (7)2.1.2机电院与生态岛工作分工 (8)2.1.3试烧工作班组组成 (9)2.2废物及原材料的准备情况 (12)2.2.1试烧废弃物的准备 (12)2.2.2生态岛提供试烧物料清单 (12)2.2.3配伍后的焚烧废物特性 (14)2.2.4废物分类特性 (15)2.3公用工程准备 (16)2.4安全消防和工业卫生等措施 (16)2.4.1劳动卫生安全防护措施 (16)2.5环境保护措施 (18)2.5.1通风及除尘 (18)2.5.2排水 (18)2.5.3主要污染物控制 (19)2.6事故应急措施 (20)2.7点火前无负荷试车 (20)2.7.1完成安装和检修、调试合格 (20)2.7.2装置清扫、试压 (21)2.7.3整机启动前的确认 (22)2.7.4对开车前的管路检查确认: (22)2.7.5系统试运转前的确认 (22)3预计处理废物的说明 (25)3.1预计处理废物的来源情况说明(生态岛市场部提供) (25)3.2预计处理废物的特性说明(生态岛技术部提供) (26)3.3标准废物的配置情况说明 (27)4试烧方案总体设计 (28)4.1试烧目标 (28)4.2试烧方法 (28)4.3拟采用的试烧程序 (28)4.3.1试烧程序的详细说明 (28)4.3.2标准废物边界条件下的焚烧处置试烧 (29)4.3.3常规废物在正常条件下的焚烧试烧 (30)5详细的工程描述 (32)5.1焚烧系统的工程描述 (32)5.2焚烧单元描述 (32)5.2.1回转窑 (32)5.2.2二燃室 (34)5.3辅助燃料系统的描述 (36)5.3.1燃烧器描述 (37)5.4余热回收单元的描述 (37)5.4.1余热锅炉系统 (37)5.4.2余热锅炉 (37)5.4.3辅助设备 (38)5.5鼓、引风系统地描述 (40)5.5.1供风系统 (40)5.5.2引风机(1套) (41)5.6废物进料系统的描述 (42)5.6.1预处理系统 (42)5.6.2固体废物进料系统 (44)5.6.3液体系统 (47)5.7灰处理系统的描述(生态岛环保能源部提供) (49)5.8烟气在线监的描述 (50)5.9大气污染控制系统描述 (50)5.9.1急冷塔及其辅助系统 (50)5.9.2干式脱酸及活性炭喷射系统 (52)5.9.3袋式除尘器(1套) (54)5.10洗涤除雾塔及其辅助系统 (55)5.10.1淬冷段及其辅助系统 (56)5.10.2洗涤除雾塔 (56)5.10.3洗涤循环水系统 (57)5.10.4洗涤水冷却系统 (57)5.10.5碱液投配系统 (58)5.10.6自来水特殊供应系统 (58)5.11烟气再加热器(1套) (59)5.12烟囱(1套) (59)5.13建筑材料的描述(生态岛环保能源部提供) (59)5.14温度、压力、流量显示和控制设备的位置及控制 (60)5.15焚烧单元启动程序 (61)5.15.1手动启动操作 (61)5.15.2炉膛升温过程 (62)5.15.3焚烧操作 (64)5.15.4系统正式投料运行后后续设备的启动运行 (65)5.15.5系统的停机 (67)6试烧测试方案 (68)6.1试烧测试和监测的计划 (68)6.2试烧参数记录表格 (69)6.2.1表一 (69)6.2.2表二 (70)6.2.3表三 (72)6.3试烧时间进度的计划 (73)6.4试烧方案确定的说明; (73)7试烧替代的内容及理由 (73)8试烧结果的总结 (73)1概述1.1焚烧设施的一般信息设施名称: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焚烧处置系统工程联系方式: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窦店北京生态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电话号码:试烧运行责任人:公司名称:北京生态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生产工艺:正常生产量和最大生产量:废物贮存和处理设施的类型:贮存和处理废物的类型和数量:危险废物,储存300吨,处理30吨/日气污染控制系统(APCS)的类型:干法脱酸+布袋除尘器+湿法脱酸1.2编制试烧方案的原因申请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1.3试烧前期准备工作情况焚烧系统调试、已进行烘炉和联动试车。
公用工程具备试烧条件。
待废物废物已经到位。
各项安全措施操作人员:本次试烧工作由机电院操作人员操作,生态岛人员配合。
1.4处理废物的简要描述1.4.1焚烧的原始物料需求试烧物料需求:(按10-15天运行量提)固体废物:高热值(5000-6000Kcal/kg)50-55吨中热值(2000Kcal/kg左右)100吨合计:150吨液体废物:高热值(5000-6000Kcal/kg)50-55吨中热值(2000Kcal/kg左右)100吨合计:150吨其中要求废物的元素:S<2.5%;Cl <2%;N<3%;P <0.5%;F<0.05%;As+Ni<70 mg/kg,Cd<10 mg/kg;Cr +Sn +Sb +Cu +Mn <1500 mg/kg;Hg <3.5 mg/kg;Pb <70 mg/kg;固体废物不含玻璃物品,含NaCL、KCL盐量≤1%,块状固体废物破碎后入炉焚烧。
液体类黏度要求在60CST以下,含NaCL、KCL盐量≤1%。
1.4.2配伍后的焚烧废物特性焚烧正常处理废物的S含量不超过2.5%、Cl含量不超过2%。
11.5焚烧单元的一般工艺描述1.5.1废物处理处置流程图1.5.2工艺流程简述系统采用预处理、系统进料、回转窑加二燃室焚烧、余热利用、烟气急冷、干式脱酸+活性炭吸附+滤袋除尘+湿式洗涤+烟气再加热的处理工艺。
炉前设贮仓,容积可贮存10天的量。
固体及半固体废物经送往焚烧车间前端的危废贮仓内,用抓斗起重机混合。
系统采用分系统进料方式,按固体废物、桶装废物、废液、废油、辅助燃料分别进料设计。
用抓斗起重机将储仓内的危险废物抓起送入链板输送机料斗中,通过链板输送至回转窑料斗中,通过两级密封门,由推料机构送入料斗。
桶装废物采用垂直提升机进料,送至回转窑料斗中,通过密封门、推料、进入窑内焚烧。
废液(油)类液体危险废物通过废液雾化泵直接喷入回转窑及二燃室内。
少量不能与其他废液(油)混合液体废物,通过临时输送泵直接喷入回转窑内。
回转窑内由辅助燃料系统和供风系统点火并使废物燃烧,在负压状态下,窑内温度约850-950℃,与烟气顺流沿着回转窑的倾斜方向缓慢移动,历经一个小时左右的燃烧时间,经充分燃烧,残渣掉进水封刮板出渣机带出。
烟气从窑尾进入二燃室,温度上升到1100℃以上,烟气在二燃室停留时间>2s ,确保进入焚烧系统的危险废物充分燃烧,使烟气中的微量有机物及二噁英得以充分分解,分解效率超过99.99%。
经充分燃烧的高温烟气由烟道进入余热锅炉进行热量回收,产生的蒸汽供内部生产使用。
烟气经过余热锅炉后温度由原来的1100℃以上降至600℃左右进入急冷塔。
为减少“二噁英”再合成的机会,烟气从600℃冷却至200℃小于1s 。
采用干法脱酸技术。
在急冷塔出口烟道设文氏反应器,喷入石灰粉和活性炭,Ca(OH)2的给料根据HCl 在线监测仪的信号来控制给料变频电机的转速来调整。
二者与烟气充分混合后,进入袋式除尘器。
在文氏反应器中,Ca(OH)2、活性炭与烟气强烈混合,利用Ca(OH)2的对酸性物质的吸收作用,利用活性炭具有极大的比表面积和极强的吸附能力的特点,对烟气中的酸性气体、二噁英和重金属等污染物进行净化处理。
带着较细粒径粉尘的烟气行进中经过布袋除尘器时,烟气中的粉尘被截留在滤袋外表面,从而得到净化,粉尘落入灰斗,经出灰机构排出。
布袋除尘器出口烟道后设置引风机,防止低温腐蚀。
引风机出口烟气淬冷段。
烟气与喷入的水雾顺流接触。
对烟气温度进行调整,使烟气温度达到与碱液洗涤水发生中和吸收反应的最佳温度状态。
洗涤塔用于湿法对酸性气体处理,去除烟气中剩余的酸性气体。
在洗涤塔的顶部装有除雾装置,可有效将小水滴去除,减少烟气带水。
设烟气再加热器。
通过换热装置将烟气升温至>100℃后排放,即可避免烟雾的出现,取得较好的效果。
经过加热的烟气进入烟囱达标排放。
焚烧残渣通过刮板出渣机收集后,放入暂存池内,经检验合格后,按一般废物填埋处理。
余热锅炉、急冷塔飞灰和布袋飞灰由于重金属含量高,收集后固化填埋。
1.5.3基本数据及设计要求1)焚烧炉(二次燃烧室)温度:≥1100℃2)烟气停留时间:≥2s3)焚烧效率:≥99.9%4)焚毁去除率:≥99.99%5)焚烧残渣的热灼减率:<5%6)焚烧处理量:7)超负荷能力: 10%备注:日处理量按1台30t/d回转窑焚烧炉运行24小时考虑;全年处理量按年平均运行330天计算。
8)辅助燃料天然气的组成1.5.4排放要求1)焚烧炉排气筒高度焚烧炉排气筒高度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的规定,焚烧量300~2500kg/h,排气筒最低允许高度35m。
新建集中式危险废物焚烧厂焚烧炉排气筒周围半径200m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筒高度须高出最高建筑物5m以上。
焚烧炉排气筒按GB/T 16157的要求,设永久采样孔,安装用于采样和测量的设施。
2)本项目烟气排放应达到的指标3)排放水的要求提供本车间的水量平衡图,明确外排污水量及外排污水中各项污染因子的含量。
4)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噪声排放标准执行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的Ⅰ类标准,白天≤55分贝,夜间≤45分贝。
1.6试烧目标、试烧方法、试烧程序1.6.1试烧目标试烧应在单机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烘炉工作完毕,并达到设计要求后进行。
通过试烧考察设备运行的基本生产能力、系统具体技术参数,以及设施运行稳定性。
通过焚烧系统设备验收。
1.6.2试烧方法使设施在大于70%设计负荷下连续运转3个7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