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是否能够和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刑事案件是否能够和解
传统观念认为刑事案件是不存在和解问题的。刑事诉讼是国家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对犯罪是不能和解的。只有自诉案件,自诉人才可以和被告人和解。如父亲告儿子虐待罪,儿子表示悔过,得到父亲的谅解。父子和解,法院则不能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公诉案件,是否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被害人没有决定权。
新《刑事诉讼法》增加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一章。全文如下:
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对新《刑事诉讼法》的以上规定,我的理解是:
1.所谓刑事诉讼和解,主要是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和解。但不限于附带民事诉讼,还不包括退赔等。
2.附带民事诉讼和解了或者退赔了,不影响对被告人的定罪。
3.被害人对被告人谅解了,对被告人可以从轻处理。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刑的,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法院量刑时可以从宽处罚。
案例;
蔡某放在书架上的一张一万元的存折丢失。蔡某报案后,警方通过侦查,认为蔡某女儿的男朋友高某(高中生)有重大嫌疑。经调查,高某酷爱摩托车,曾找父母要钱买摩托车,遭到父母训斥。高某最近买了一辆摩托车。高某有蔡家门钥匙。高某被捕后承认在女朋友家书架上偷了存折取出,并买了摩托车。高家父母到蔡家赔礼道歉,并替儿子返还一万元。蔡家父母找到公安局,称这一万元本来就是准备给高某买摩托车用的,没想到被偷了。要求对高某宽大处理。公安局侦查终结报检察院,检察院认为高某虽构成盗窃,但情节轻微,且主动退赃,
得到被害人谅解,为了蔡、高两家关系和谐,决定对高某不予起诉。
刑事和解的限制条件:
1.刑事和解仅限于《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侵犯人权罪和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其他各章规定的犯罪不适用刑事和解。
2.故意犯罪,刑事和解只适用与应当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应当判三年以上刑罚的案件不适用和解。
如强奸罪应当判3——7年有期徒刑。被害人无权要求和解。
3,过失犯罪,不受三年以下刑罚的限制。但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类过失犯罪不适用和解。
4.对累犯不适用于和解。
5.和解必须由被害人自愿提出,必须是被害人得到了满意的赔偿和道歉,主动要求司法机关对被告人从轻处理。而不能由被告人一方贿买被害人改变证言。
如甲将邻居乙打成轻伤,甲主动带乙去医院看上,照顾乙的生活,给
乙送去营养品和一笔赔偿金。乙原谅了甲,主动要求对甲从宽处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法院才可以对甲从轻量刑。
如甲将邻居乙打成轻伤,为了逃避罪责,给了乙一大笔钱,要求乙改变证词说自己是不小心摔伤的。这不属于刑事和解,而属于妨碍作证。法院会加重对甲的处罚。
设立刑事和解制度的意义:
1.有利于被害人及时得到赔偿或者挽回损失。
2.有利于犯罪人认错改错。
3.有利于亲属之间、邻里之间、朋友之间、同事之间的和谐,有利于社会和谐。
微信搜索关注【赢了网】公众号手机快速免费咨询律师随时关注生活法律常识!
∙血亲不婚,那收养的孩子之间呢?
/qdb/913807.html
∙腹中的胎儿能否要求死亡赔偿金的份额?
/qdb/913806.html
∙“弹性工作制”还能要求加班费?
/qdb/913787.html
∙夫妻忠诚协议真的有法律效力吗?
/qdb/913786.html
∙劳动者主动提出放弃缴纳社保,吃亏的是谁?
/qdb/913767.html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会侵犯合法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qdb/913766.html
∙在职场中,“不得不向领导低头吗?”
/qdb/913759.html
∙有外遇就可以冠冕堂皇的离婚?——太天真/qdb/913758.html
∙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打官司就赢不了吗?
/qdb/913723.html
∙过了诉讼时效就不能再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和扶养费了吗?
/qdb/913709.html
∙网络造谣后果严重!你还敢在网上乱说话吗?
/qdb/913708.html
∙单位未足额支付加班费,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可获得支持吗/qdb/913677.html
∙不是亲生父母,就可以不尽赡养义务么/qdb/913676.html
∙公司正式成立前就加入,只口头约定了试用期,法律关系怎么算 /qdb/913675.html
∙爷爷奶奶们的“探望权”
/qdb/913672.html
∙追索三费不再适用诉讼时效/qdb/913671.html
∙退休后能领多少养老金?单位没缴社会保险怎么办?
/qdb/913670.html
∙浅谈“网络造谣”现象 /qdb/913665.html ∙注意,以个人原因辞职不能领取失业金!详解失业保险待遇/qdb/913664.html
∙老赖:“我有房,但我就是不还钱”——债务人唯一住房可以执行么 /qdb/913663.html
∙在工伤认定中,举证责任全都得劳动者自己承担吗/qdb/913654.html
∙参加单位组织的聚餐发生意外事故,算不算工伤/qdb/913653.html
∙只是对骂,又没动手,他死了跟我有什么关系/qdb/502109.html
∙那些闹伴娘的,别拿法律不当回事/qdb/9136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