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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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火灾应急预案

政府部门火灾应急预案

政府部门火灾应急预案第一部分总则一、为了保障政府部门工作场所的安全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应对火灾事故,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政府部门各类工作场所的火灾应急处理工作。

三、政府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火灾风险,加强火灾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宣传教育,确保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四、所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火灾安全管理规定,做好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部分火灾预防一、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火灾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责任,制定具体的预防措施,加强火灾隐患排查。

1.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定期组织火灾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2.对政府部门工作场所进行常规巡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通道畅通,安全出口标识清晰,消防安全通道和疏散走道通畅无障碍。

3.对易燃易爆物品和重要设备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使用符合安全规定。

4.加强对各类用电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杜绝电气火灾隐患。

5.加强对防火材料和消防器材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得到有效的应对。

6.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内部的火灾应急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

1.明确各级领导责任,设立领导小组并配备应急处理专家,负责协调组织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2.建立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名单和通讯方式,确保应急人员能够第一时间做出响应和到达现场。

3.建立火灾应急预案的通报和启动程序,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4.建设定时巡检和定期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5.建立火灾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机制,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第三部分火灾应急处置一、火灾应急预案的启动1.当发生火灾事故时,工作人员应当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和应急处理方面报告,并主动启动火灾应急预案。

2.各级领导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和应急处置工作。

3.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后,各方面应当按照预案中规定的职责和工作程序进行协作处理,确保火灾得到有效控制。

民政局救灾应急行动方案(完整版)

民政局救灾应急行动方案(完整版)

民政局救灾应急行动方案(完整版)一、背景与目的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引发的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加之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不可忽视的影响,灾害风险的增加已成为现实。

为了有效应对各类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全社会的灾害应急能力,民政局制定了本救灾应急行动方案。

二、组织架构1. 救灾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各项救灾工作,行使指挥、协调、监督权力。

2. 人员调度组:负责调度协调救灾人员和物资的储备、运输等工作。

3. 信息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和发布相关救灾信息,确保信息畅通准确。

4. 应急救援组:负责赴灾区开展救援行动,包括生命救援、物资救助等。

5. 心理援助组:提供心理支持和援助,帮助灾民恢复良好的心理状态。

6. 捐赠管理组:负责接收、管理各类捐赠,并分发到灾区合理、公正、高效地使用。

三、救灾应急响应流程1. 灾害预警当民政局接收到相关部门发布的灾害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2. 指挥调度救灾应急指挥部迅速组织召开会议,对灾情进行评估和决策,确定应对措施,并通知相关救援力量做好准备。

3. 应急救援快速启动应急救援组,迅速派遣专业人员和物资赶赴灾区进行救援行动。

按照预案和实际情况进行生命救助、伤员救治、灾区安置等工作。

4. 资源调配人员调度组负责协调调度救援力量和物资资源,确保按需配置,合理分配,并确保物资运输的安全和迅捷。

5. 媒体通报信息中心负责收集相关救灾信息,并及时向媒体发布,确保社会各界了解灾情和救援进展。

6. 心理援助心理援助组成员随救援队伍一同赶赴灾区,为灾民提供心理支持和援助,帮助他们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7. 捐赠管理捐赠管理组负责接收、储存、分类和分发各类捐赠物资,并按需合理分配到灾区。

8. 救灾评估救援行动结束后,及时组织专业人士对救灾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为今后救灾应急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四、应急物资储备为了提高救灾响应的速度和效能,民政局要求各级救灾储备中心按照一定标准建立和管理救灾储备物资。

民政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民政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民政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民政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责任1. 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直接负责,确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 组织员工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学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灭火器材使用等。

3. 利用单位内部宣传栏、广播等渠道,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四、消防安全检查1. 定期对单位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包括消防设施、用电安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等。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不留隐患。

3. 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消防安全设施完好、通道畅通。

五、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 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2. 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禁止擅自改动、拆除、遮挡消防设施设备。

六、用电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2. 定期检查电气线路,确保无老化、破损现象。

3.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设备,严禁使用劣质、过期电气产品。

七、易燃易爆物品管理1. 严格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 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分类存放,远离火源、热源。

3. 定期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八、消防安全应急处理1. 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发生火灾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扑救火灾。

九、奖惩措施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5 民政局火灾预防与防控行动方案

5 民政局火灾预防与防控行动方案

民政局火灾预防与防控行动方案一、前言火灾是当今社会面临的重大安全问题之一,尤其对于民政系统来说,其负责的养老、福利、救助等机构更是火灾的高风险区域。

民政局火灾预防与防控行动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民政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民政局火灾风险分析1.火灾原因:民政局所属机构多为人员密集场所,火源、电源管理不善,易导致火灾事故。

同时,电器设备老化、电线短路、燃气泄漏等也是火灾的常见原因。

2.火灾危害:民政局所属机构服务对象多为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火灾发生时逃生能力较弱,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火灾还可能导致大量财产损失,影响民政服务的正常进行。

3.消防安全管理现状:民政局所属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单位消防设施不完善,员工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应急预案和演练。

三、民政局火灾预防与防控行动方案1.加强火灾预防(1)严格火源、电源管理,定期检查电器设备,及时更换老化电线,防止短路事故。

(2)加强对燃气设施的检查和维护,防止燃气泄漏。

(3)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4)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使员工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2.提高火灾防控能力(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的应急程序和逃生路线。

(2)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3)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关爱,提高他们的逃生自救能力。

(4)建立消防志愿者队伍,发挥志愿者在火灾防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3.强化火灾事故处理(1)火灾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

(2)及时报告消防部门,请求救援。

(3)火灾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责任落实到人。

民政局火灾预防与防控行动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民政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始终牢记火灾预防与防控工作的责任重大,切不可掉以轻心,务必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民政服务机构2021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民政服务机构2021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民政服务机构2021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1.11.22•【字号】晋民发〔2021〕52号•【施行日期】2021.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民政服务机构2021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民发〔2021〕52号各市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为扎实做好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安办发〔2021〕106号)要求,制定了《全省民政服务机构2021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山西省民政厅2021年11月22日全省民政服务机构2021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压实全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不断提高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要求,定于2021年11月至2021年3月在全省民政服务机构集中组织开展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总体部署,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始终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2年3月31日。

三、组织领导成立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处室、单位联络员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调配合。

民政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案

民政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案

民政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民政局的办公室里。

我坐在电脑前,开始构思这份“民政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案”。

十年的方案写作经验告诉我,这需要严谨的逻辑、清晰的思路,以及深入浅出的表达。

我们要明确目标。

民政局作为政府部门,其职责就是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我们的目标就是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一、风险识别1.自然灾害风险:包括洪水、地震、台风等,这些风险具有突发性和破坏性,需要我们提前预警、及时应对。

2.社会风险:包括公共卫生事件、交通事故、火灾等,这些风险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需要我们全面排查、有效预防。

3.政策风险:政策调整可能带来的不确定性,需要我们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

二、风险评估1.对自然灾害风险进行评估,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损失程度。

2.对社会风险进行评估,分析风险发生的概率、危害程度和可控性。

3.对政策风险进行评估,分析政策调整对民政局工作的影响,以及可能带来的社会反响。

三、风险防范1.建立自然灾害预警系统,提前发布预警信息,指导人民群众做好防范措施。

2.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3.完善交通事故预防机制,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4.加强火灾防控,提高火灾应急能力。

5.对政策风险进行预研预判,提前制定应对措施。

四、风险化解1.针对自然灾害风险,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处置。

2.针对社会风险,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应对风险。

3.针对政策风险,及时调整工作策略,确保政策实施过程中社会稳定。

4.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化解潜在风险。

五、工作保障1.建立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工作落实。

2.加强风险防范化解队伍建设,提高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能力。

3.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所需经费。

4.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工作人员积极参与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民政局落实消防安全整改措施

民政局落实消防安全整改措施
将消防安全整改工作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消防安全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03
02
01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消防演练等方式,加强员工和居民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加强宣传教育
制作宣传海报、手册等资料,张贴在显眼位置,时刻提醒员工和居民关注消防安全。
制作宣传资料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消防安全整改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组织架构,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整改工作层层落实。
完善组织架构
加强协调配合
建立长效机制
各职能部门和层级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组织专业的消防安全培训课程,提高员工的灭火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开展培训课程
03
CHAPTER
整改效果和成果展示
通过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完善消防管理制度、提高员工消防意识等方面的整改,有效降低了火灾事故的发生率。
针对已发生的火灾事故,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救援和处理,避免了事态扩大和损失加重。
经过一系列的消防安全整改措施,民政局的消防安全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
民政局落实消防安全整改措施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整改措施背景和目的整改措施内容和实施步骤整改效果和成果展示经验和总结
01
CHAPTER
整改措施背景和目的
01
02
民政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有责任和义务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加强火灾防控
近期火灾事故频发,给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民政局上下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树立了“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9.01.29•【字号】渝民〔2019〕12号•【施行日期】2019.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渝民〔2019〕12号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当前,民政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入重要阶段,为切实加强并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市民政系统平安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准确把握形势。

过去一年里,福建、江西、河南、山西、浙江、辽宁、湖南、黑龙江等地均发生了民政服务机构火灾事故,不同程度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极其深刻。

我市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形势,总体较好,各级民政部门对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越来越重视,持续不断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投入,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基础得到了有效加强。

但个别民政服务机构特别是社会福利机构设施陈旧老化、管理不规范、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慢、推进慢的问题仍然存在。

时值冬春季节,气候寒冷干燥,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服务对象大多在室内活动,民政服务机构特别是社会福利机构,面临的火灾风险点和隐患比较多,火灾防控形势不容乐观。

一是部分社会福利机构用电用气用火自采暖,有的使用“热得快”、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具,在卧室内堆放大量易燃可燃生活物品,有的服务对象违规吸烟、乱扔烟头,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二是绝大多数服务对象自主活动能力较差,行动迟缓,发生火灾逃生自救能力弱。

三是一些规模较小、地处偏远的社会福利机构消防设施器材缺乏,一旦发生火灾,难以及时有效扑救。

四是一些社会福利机构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护理人员配备不足,尤其是夜间值班巡查形同虚设,容易延误火灾报警、扑救和组织人员疏散。

民政_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民政_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政系统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民政部门及其直属单位、民政服务机构、养老院、福利院、殡仪馆、救助站等民政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民政消防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建立民政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民政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二)制定民政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五)协调处理消防安全事故;(六)其他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工作。

第七条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者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消防安全制度的具体实施;(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并报告火灾隐患;(三)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四)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五)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六)其他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民政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制度;(二)消防设施设备;(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四)火灾隐患整改;(五)消防安全检查;(六)火灾事故处理。

第十条消防安全制度:(一)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二)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消防安全行为;(三)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确保火灾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第十一条消防设施设备:(一)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二)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改动;(三)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民政领域消防安全制度

民政领域消防安全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政领域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民政领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民政部门、社会福利机构、殡葬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等民政领域单位。

第三条民政领域消防安全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条民政领域消防安全工作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五条民政领域消防安全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

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辖区民政领域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七条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消防安全员,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民政领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职责;(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三)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五)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制度;(七)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条民政领域单位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民政领域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民政领域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十三条民政领域单位应当设置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保持畅通、完好。

第十四条民政领域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违规用电、违规用火。

第十五条民政领域单位应当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储存、使用,确保安全。

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提高民政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民政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各级民政部门、社会福利机构、殡葬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民政系统单位的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指挥部成立消防安全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

2. 应急救援组负责火灾扑救、人员疏散、伤员救治等工作。

3. 通信联络组负责应急通信联络、信息报送、现场协调等工作。

4. 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人员疏散、疏散路线规划、引导人员安全撤离等工作。

5. 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救治、医疗物资保障等工作。

6. 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保障、生活保障、车辆调配等工作。

四、应急响应程序1. 火灾发生(1)单位内部发现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应急小组。

(2)应急小组迅速到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救援工作。

2. 报告信息(1)立即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火灾情况。

(2)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火灾情况。

3. 应急处置(1)消防救援组迅速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2)疏散引导组组织人员有序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3)医疗救护组对伤员进行救治。

(4)后勤保障组提供应急物资和生活保障。

4. 恢复重建(1)火灾扑灭后,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清理。

(2)评估火灾损失,制定恢复重建方案。

五、预防措施1.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 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5. 建立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由各级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3. 各级民政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

民政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民政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民政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民政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民政局是政府组成部门。

下面由小编给大家整理民政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民政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和“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监管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全市民政行业(社会福利机构、烈士纪念设施、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殡葬行业等单位和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素质显著提高,行业消防设施装备建设基本达标,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完善。

三、组织领导市民政局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局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其职责和任务是:负责建立局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工作形势,查找安全隐患,提出解决办法;针对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局党组提出建议;检查、督促、考核局系统消防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等。

四、工作职责各直属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处室)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一)各业务处室:按照《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要求,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慈善救济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重点组织开展好对孤寡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帮扶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机构配合属地乡镇(街道)政府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督促社会福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及适时消防灭火逃生演练;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公墓等区域禁限燃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优抚安置事业单位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行政审批许可,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消防应急预案

婚姻登记消防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确保婚姻登记场所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婚姻登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提高婚姻登记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婚姻登记工作在安全、有序的环境中进行。

2.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 提高婚姻登记场所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婚姻登记消防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指挥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 指挥部下设以下小组:(1)现场指挥组:负责火灾现场指挥、调度、协调工作;(2)灭火救援组:负责火灾现场灭火、救援工作;(3)疏散引导组:负责火灾现场人员疏散、引导工作;(4)医疗救护组:负责火灾现场伤员救治工作;(5)后勤保障组:负责火灾现场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四、应急响应1. 火灾发生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报告指挥部。

2. 现场指挥组应立即组织灭火救援组、疏散引导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等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灭火救援组应迅速扑救火灾,确保火灾得到有效控制。

4. 疏散引导组应迅速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5. 医疗救护组应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6. 后勤保障组应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五、应急处置措施1. 火灾发生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气源,关闭门窗,防止火势蔓延。

2. 利用灭火器、灭火器材等设备进行初期火灾扑救。

3. 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撤离,严禁人员重返火灾现场。

4. 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治,并迅速将伤员送往医院。

5. 对火灾现场进行保护,配合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六、后期处置1. 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查明火灾原因。

2. 对火灾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3. 总结火灾事故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宣传培训1. 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民政_消防演练预案

民政_消防演练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确保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提高工作人员和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降低火灾事故发生风险,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的1. 提高工作人员和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2. 增强消防应急处理能力;3. 保障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4. 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组织机构1. 指挥部成立消防演练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消防演练工作。

2. 演练小组由消防安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演练的组织、实施和保障。

3. 演练保障组负责演练物资、场地、设施等保障工作。

四、演练内容1. 消防安全教育:对工作人员和居民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2. 灭火器使用: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器使用培训,掌握灭火器操作技能。

3. 疏散演练:模拟火灾发生,组织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演练。

4. 灭火演练:模拟火灾发生,组织人员进行灭火演练。

5. 消防器材检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演练步骤1. 准备阶段(1)成立消防演练指挥部;(2)制定消防演练方案;(3)组织消防安全培训;(4)准备演练所需物资、器材。

2. 实施阶段(1)消防安全教育;(2)灭火器使用培训;(3)疏散演练;(4)灭火演练;(5)消防器材检查。

3. 总结阶段(1)总结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对演练进行评价;(3)提出改进措施;(4)表彰优秀个人和集体。

六、演练要求1. 参与人员要充分认识消防演练的重要性,认真对待演练工作;2. 演练过程中,要保持良好的纪律,服从指挥;3. 演练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查找不足,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七、附则1. 本预案由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解释;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预案修订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可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预案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贵州省贵阳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

贵州省贵阳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

贵州省贵阳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0.01.15•【字号】筑民发〔2020〕11号•【施行日期】2020.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其他规定正文贵阳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市社会救助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近期,省内外连续发生多起火灾,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特别是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1月1日,省内先后多次发生人员伤亡较大火灾事故,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防此类事故的发生,按照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民政系统冬春消防集中整治的通知》及市安委办、市消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筑安办发〔2020〕2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住,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

坚决克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麻痹大意思想和厌战情绪,养精蓄锐,做好打持久战、攻坚战、歼灭战的思想准备,狠抓火灾防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绝对安全,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和顺利进行,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成立了以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国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贵阳市民政局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孙宜增同志担任。

桐庐县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桐庐县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桐庐县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制度为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的有关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根据《桐庐县民政系统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培育行业消防工作“明白人”,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通过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全县民政行业及各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素质显著提高,行业消防设施装备建设基本达标,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完善。

二、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成立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任副组长,局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其职责和任务是:负责建立县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工作形势,查找安全隐患,提出解决办法;针对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建议;检查、督促、考核全县民政系统消防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等。

三、实施办法1.实施“网格化”排查。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

科学划分网格,明确各网格工作任务,建立完善网格化机制。

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形势,掌握动态,通报情况,采取通报、考评等方式,积极推进消防网格化管理。

2.推行“户籍化”管理。

结合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通过开展培训、分类指导、培育典型、示范带动等形式,全面实施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

组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评估及建筑物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四个能力”建设自查情况。

强化日常监管,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3.开展行业自查考评。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

列出整治重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开展整治,及时消除隐患。

4.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扩大宣传覆盖面,在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实施消防安全宣传“三提示”。

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督促单位落实上岗制度。

加大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保安员的培训力度。

市民政局全面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市民政局全面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市民政局全面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摘要: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监管责任,加强民政服务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民政服务机构要认真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逐一整改安全隐患,县区民政、消防部门要对各单位整治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确保民政系统服务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民政局全面部署冬春火灾防控为切实加强全市民政服务场所安全管理,避免冬春火灾事件发生,市民政局迅速行动,主动作为,着力部署开展全市民政系统冬春火灾防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要压实县区民政部门和局属单位责任,树立责任意识,强化监管力度。

督促县区民政局会同消防部门对本单位及所属的社会(儿童)福利院、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养老院、救助管理站、婚姻收养登记机构、殡仪馆、公墓、福利彩票销售等机构进行拉网式普遍排查,制定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

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对短时间难以整治到位的,特别是未通过消防审核的养老机构等,及时报告当地政府,统筹解决相关安全问题。

二是明确落实安全责任。

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监管责任,加强民政服务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邀请消防部门加强对民政部门业务指导和培训,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民政服务机构要认真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逐一整改安全隐患。

县区民政、消防部门要对各单位整治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确保民政系统服务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压实服务机构责任,强化应急响应和处置。

完善民政服务机构和养老院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消防安全的关键岗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

要加强对服务对象消防安全等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

***局长强调,一要压实县区民政部门和局属单位责任,树立责任意识,强化监管力度;二要压实分管领导责任,强调直接责任人需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督促分管局属单位和服务机构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三要,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就地整改,全力避免安全事件的发生。

民政局防灾减灾工作方案

民政局防灾减灾工作方案

民政局防灾减灾工作方案为落实国家防灾减灾工作框架,并依据国家民政部门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方案,以加强民政局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应对自然灾害能力。

一、组织与管理(一)建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明确防灾减灾工作职责和机构责任。

要加强部门间协作,制定应急预案、抢险救灾预案等。

(二)加强人员培训与技能提升。

组织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增加应急处置技能,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三)开展防灾减灾社会宣传。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预防与减灾(一)科学规划城市建设,按照防灾标准统筹规划和建设各类防灾设施,如排水系统、山洪灾害防治工程等,提高城市防灾能力。

(二)加强对易受灾地区的监测和预警。

建立地灾监测体系,实时了解地震、风暴、山体滑坡等天气灾害信息,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

(三)加强对灾害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制定。

根据不同的自然灾害类型,制定应急预案与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三、应急响应与处置(一)建立灾害救助体系。

在发生自然灾害后,迅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对灾民进行生命救治、必要的科学救治和疏散。

(二)根据灾害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强化现场救援和灾后重建。

对影响面积较小的灾害进行封堵,防止扩散。

对影响面积较大的灾害,集中力量进行抢险救灾、紧急救援和恢复重建。

(三)做好灾后救助和善后工作。

及时组织配送救灾物资,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协调有关部门对灾区道路、公共设施进行地灾修复。

解决灾区恢复重建中的住房、道路、水电等基本设施问题。

四、创新合作机制(一)建立跨部门、跨行业协作机制。

强化与其他部门及社会力量的联系,互动协作,营造良好的防灾减灾环境。

实行互通信息,共享资源。

(二)鼓励公众参与防灾减灾工作。

建立社区、企业等组织群众开展应急预案知识宣传和演练活动。

吸引社会志愿者参与自然灾害的防范和应对。

(三)加强国际合作。

积极参与国际防灾减灾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加强对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预警,提高应对能力。

民政系统消防应急演练方案

民政系统消防应急演练方案

一、目的意义为提高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消防应急演练方案。

二、演练时间2023年X月X日三、演练地点XX市民政局所属养老院、福利院等民政服务机构四、参演人员1. 演练组织领导组:由市民政局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

2. 演练指挥组:由市民政局消防安全负责人担任组长,消防员、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担任成员。

3. 演练参演人员:各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老人及志愿者。

五、演练内容1.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邀请消防专家对参演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讲解火灾预防、火场逃生、灭火器材使用等知识。

2. 火灾应急疏散演练:模拟火灾发生,组织参演人员进行应急疏散,检验疏散路线、疏散时间、疏散秩序等。

3. 灭火器材使用演练:组织参演人员学习并练习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灭火器材,提高灭火技能。

4. 火灾现场救援演练:模拟火灾现场,组织参演人员进行伤员救护、灭火、疏散等救援行动。

六、演练步骤1. 培训阶段:组织参演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讲解火灾预防、火场逃生、灭火器材使用等知识。

2. 准备阶段:确定演练时间、地点、参演人员,布置演练现场,确保演练顺利进行。

3. 演练阶段:(1)火灾应急疏散演练:模拟火灾发生,组织参演人员进行应急疏散,检验疏散路线、疏散时间、疏散秩序等。

(2)灭火器材使用演练:组织参演人员学习并练习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灭火器材,提高灭火技能。

(3)火灾现场救援演练:模拟火灾现场,组织参演人员进行伤员救护、灭火、疏散等救援行动。

4. 总结阶段:对演练过程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提高演练效果。

七、演练要求1. 参演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演练,确保演练顺利进行。

2. 演练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纪律,听从指挥,确保自身安全。

3. 演练结束后,要对演练过程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八、预期效果通过本次消防应急演练,提高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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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篇一:民政局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行动有效开展,切实做好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重要季节、重要节日、重要活动消防安全,根据区防火安全委《关于印发北京市门头沟区20XX至20XX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门防字[20XX]15号)文件要求,决定在民政系统组织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成立局长张翠萍任组长、副调研员陈寿东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民政局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和协调督办工作。

二、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条例》,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和“防火墙”工程,切实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行动,积极开展冬春季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贯《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有效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深入排查、清剿火灾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民政系统消防安全。

三、重点工作(一)进一步加大“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行动力度。

按照市区文件要求,继续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以食堂、建筑装修工地、居民小区、林地等重点区域,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屋及“三合一”等场所为重点,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和建筑使用性质、装修情况及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情况等为主要内容的清剿火灾隐患行动。

着力解决消防行政许可、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可燃材料装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

(二)开展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在全系统开展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自查整改,设有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物要核查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生产厂家和施工单位资质等,确保安全可靠。

要在明显位置设立禁放标识和防火提示牌,加强周边巡视,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弱势群体监护,杜绝小火亡人火灾事故。

要加大对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中老、弱、病、残、孤、寡等弱势群体,尤其是对6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常年卧床病人、精神病人和智力缺陷人员的关注力度,开展联合检查和宣传活动,指导各镇对五保对象、敬老院入住老人、集中供养孤残儿童生活起居场所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帐。

签订《消防安全防范告知书》、《消防安全监护责任书》,切实排除住所消防安全隐患,采取安全监管措施做到“账单清楚、责任明确、确保安全”,杜绝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

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各直属单位要组织对施工现场、出租房屋、单位食堂、库房等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场所,开展“拉网式”清理可燃物行动,全面清理可燃物、易燃物、堆积物、垃圾等,加大值班巡逻力度,降低消防安全隐患。

(五)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消防安全保卫。

20XX年12月下旬至20XX年2月上旬,在充分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组织力量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行动,进一步加大节日期间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力度。

二是加强节日特别是烟花燃放期间的安全检查和值班巡逻,对施工现场、养老机构周边要设立禁放标识,落实最严密的节日火灾防控措施。

三是充分利用公开栏、电子显示品、宣传栏等载体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提高干部职工消防防范意识。

四是对节日接待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场地、生产场所、出租房屋反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六)组织开展全国“两会”消防安全保卫。

20XX年2月上旬至3月中旬,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督促各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严格落实各项火灾防控工作措施。

二是组织专门力量,对养老机构、婚姻登记中心、光荣院、装璜厂、社区中心、天山陵园、殡仪馆等服务保障单位反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三是全国“两会”期间,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认真组织好现场执勤,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社会面的消防安全。

四、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中旬)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于近期召开专门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各单位要按照《区民政局20XX至20XX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召开会议部署重点工作,严格组织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中旬至20XX年3月中旬)各单位要按照重点工作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和任务。

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部署、指挥协调、督查验收事宜;要抓住本科室、本单位业务工作特点和消防安全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摸排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按照重要时间节点,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宣传、台帐建立、隐患摸排整改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领导不重视、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单位要进行通报,并提交局党委研究处理。

(三)总结考评阶段(20XX年3月下旬)20XX年3月下旬,各单位要对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成专门督察组,对全区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和考评。

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研究、亲自组织,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

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分析研判火灾形势,有的放矢,认真研究并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单位主管领导要定期对本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坚持边排查整治边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报道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组织开展多元化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人员都能了解基本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防火灭火技能,形成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三)及时进行总结,加强信息反馈。

要加强专项行动情况信息反馈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各单位请于20XX年11月23日前上报本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阶段小结,20XX年12月26日、20XX年1月25日、2月24日前分别上报阶段性工作小结,20XX年3月21日上报整体工作总结,所有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局办公室。

篇二:民政局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根据省、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视频会议的精神以及《余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余杭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余消安委[20XX]13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区民政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国、省、市“两会”、“双节”等期间消防安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视频会议的精神和区消安委关于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今冬明春,尤其是“两会”以及重要节日期间,全区民政系统不发生亡人和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民政系统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黄云祥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指导和督促全系统开展冬春季防火安全工作。

局属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安排,迅速动员部署此项工作。

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强化责任,全面落实好省、市关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视频会议的精神。

三、工作时间201x年11月底起至201x年3月。

四、工作任务(一)传达部署,制定计划,宣传发动。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认真分析本单位消防工作突出问题,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召开专门会议对今冬明春防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动员。

(二)突出重点,加强检查,落实措施。

各单位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局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下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监管单位开展专项督查。

突出抓好春节、元旦和“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1.集中开展隐患整治行动。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结合前期开展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通过清查治理,消除各场所的火灾隐患。

要针对本单位及所监管的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应防火措施。

2.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重点针对重大节日和“两会”期间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开展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要抓住不放,严格进行整改。

要严厉查处值班脱岗漏班、锁闭安全出口等行为,严防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3.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复查和“回头看”工作。

局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系统的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隐患整治复查和“回头看”工作。

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单位,责令重新进行隐患整治。

整治期间,将不定期督查各单位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工作不力、消极懈怠甚至失职渎职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三)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各单位要对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成专门督察组,对全系统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和考评。

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消防安全工作具有极端重要性,局系统各单位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今冬明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研判形势,及早部署。

要结合本系统工作特点和隐患突出问题,将今冬明春防火工作落实到位。

在每个场所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

设置消防宣传专栏,保证重大节日期间形势稳定。

(三)积极宣传、加强培训。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安全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增加宣传频次和密度,提升宣传效果。

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长效机制,通过开展主题宣传、建立消防宣传固定阵地,丰富消防安全宣传载体,强化媒体消防宣传,发挥新兴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传播广速度快优势进行宣传。

使广大民政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逃生知识和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民政系统防控火灾的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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