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船舶及浮动结构体
第八十九章船舶及浮动结构体
第八十九章船舶及浮动结构体注释:已装配、未装配或已拆卸的船体、未完工或不完整的船舶以及未装配或已拆卸的完整船舶,如果不具有某种船舶的基本特征,应归入税号。
总注释本章包括船、艇及其他各种船舶(不论是否自航的)和浮动结构体,例如,潜水箱、浮码头、浮筒等。
本章也包括专供在水上(海洋、港湾、湖泊)行驶的气垫运输工具(气垫船),不论其是否能够在海滩或浮码头登陆,或是否能够在冰上行驶(参见第十七类注释五)。
本章还包括:一、未制成或不完整的船舶(例如,未装配动力装置、导航仪器、起重或搬运机器、内部设施等的船舶)。
二、用各种材料制成的船体。
报验时未装配或已拆卸的完整船舶、船体,以及未制成或不完整的船舶(不论是否已装配),如果具有某种船舶的基本特征,应作为该种船舶归类;否则应归入税号。
与第十七类其他各章所列运输设备的规定相反,本章不包括单独报验的所有船舶或浮动结构体的零件(船体除外)及附件;即使它们可明显确定为船舶或浮动结构体的零件及附件,也不包括在内。
这些零件及附件应归入本协调制度其他适当的税号,例如:(一)第十七类注释二所指的零件及附件。
(二)木制的橹及桨(税号)。
(三)纺织材料制的缆绳(税号)。
(四)帆(税号)。
(五)具有税号所列金属结构体特征的船桅、舱口、舷梯、栏杆、舱壁及船体的零件。
(六)钢铁制的缆索(税号)。
(七)钢铁制的锚(税号)。
(八)推进器及明轮(税号)。
(九)舵(税号、、等)及其他船舶转向及操舵装置(税号)。
下列货品也不归入本章:1、观赏用船舶模型(例如,西班牙大帆船及其他帆船)(税号、等)。
2、税号所列的示范装置或模型。
3、鱼雷、水雷及类似军需品(税号)。
4、儿童乘骑的带轮玩具船舶(税号)及其他玩具(税号)。
5、滑水橇及类似品(税号)。
6、旋转木马或其他游乐场娱乐设备用的小船(税号)。
7、超过一百年的古物(税号)。
兼可在陆地及某种水域(沼泽地等)上行驶的水陆两用机动车辆及气垫车辆,应作为机动车辆归入第八十七章;水上飞机及飞船应归入税号。
报关员:第四章 商品编码17-21类
第十七类一、本类概述本类共分四章,第86章—89章的内容。
1、主要包括铁道车辆(86章)2、其他陆上车辆(87章)3、航空器及航天器(88章)4、船舶、气垫船及浮动结构体(89章)※※另外还包括与运输设备有关的具体列名的货品,例如集装箱、降落伞等。
二、归类时应该注意的问题1、第86章~第88章所称“零件”或“附件”:①根据类注二,其他类已列名的零件、附件不归入本类。
常见的有第84、85章列名的机电产品;十五类的“通用零件”及塑料制的类似品。
例如:汽车发动机是汽车的零件,根据本类的类注二(五)得知,发动机不归入十七类87章,而是归入84章。
②同时符合这几章内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规定的零件、附件,应按其主要用途归入相应的品目。
另注意:八十九章不包括零件、附件,即使能确定专用于或主要用于船舶也不能归入89章,一般按主要用途归入前面各章。
例:船舶用陀螺稳定器答案:8479.89102、多用途运输工具的归类:①既可在道路上又可在轨道上行驶的特殊构造的车辆,应归入第87章相应品目;②水陆两用的机动车辆,应归入第87章的相应品目;③可兼作地面车辆使用的航空器,应归入第88章的相应品目。
④在导轨上运行的(气垫火车),归入第86章;⑤水陆两用的气垫运输工具,归入第87章;⑥在水上航行但只能在海滩或浮码头上登陆或在冰上行驶的气垫运输工具,归入89章。
3、客车、货车的归类(本类的重点)(1)客车的归类10座及以上的客车(包括驾驶座)(根据发动机类型和座位数等因素归入8702 )客车10座以下的客车(包括驾驶座)(按用途、发动机类型、汽缸容量等因素归入8703 )(2)货车:按发动机类型和车辆总重量归入税目8704。
※汽油发动机为点燃式,柴油发动机为压燃式。
例:“宝来”轿车,排气量1.8升答案:8703.2314解释:客车,轿车,座位少于10座,根据座位先判断品目归入8703。
根据发动机及排气量来确定其品目。
轿车属于点燃式,柴油机属于压燃式。
关于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进出口税注释
必须注意,第八十九章对于船舶或浮动结构体的零件(船体除外)及附件的归类未作规定。
因此,这些零件及附件即使可确定为船舶等用的,仍应归入其他章的相应品目。
本类其他各章对车辆、航空器或有关设备的零件及附件的归类,都作了规定。
但还必须注意,上述各章的有关品目,仅包括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零件及附件:1.它们不得列入本类注释二规定不包括的货品范围〔参见下列(一)项〕。
2.它们必须是专用于或主要用于第八十六章至第八十八章所列货品的零件及附件〔参见下列(二)项〕。
3.它们必须是未在本协调制度其他品目内列名更为具体的货品〔参见下列(三)项〕。
(一)第十七类注释二规定不包括的零件及附件该注释规定下列零件及附件,不论是否可确定为供本类所列货品用的,均不归入本类:1.任何材料制成的接头、垫片、垫圈及类似品(按其构成材料归类或归入品目84.84),以及硫化橡胶(硬化橡胶除外)制成的其他货品(例如,挡泥垂板及脚蹬罩)(品目40.16)。
2.第十五类注释二所指的通用零件,例如,钢缆、链条(不论是否切成一定长度或配有端部附件,但不包括适于供第八十七章车辆用的制动索缆、油门索缆及类似索缆);钉、螺栓、螺帽、垫圈、销及开尾销、弹簧(包括车辆用的钢板弹簧)(这些物品如果是贱金属制的应归入第七十三章至第七十六章及第七十八章至第八十一章;塑料制的则应归入第三十九章);锁、车身配件及附件(例如,已制成的串珠状缘饰、铰链、门拉手、手柄、脚垫、机械开窗装置)、牌照、国籍牌照等(这些物品如果是贱金属制的应归入第八十三章;塑料制的则应归入第三十九章)。
3.第八十二章的扳手、扳钳及其他工具。
4.品目83.06的铃(例如,自行车用的)及其他物品。
5.品目84.01至84.79的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例如:(1)锅炉及锅炉设备(品目84.02或84.04)。
(2)发生炉煤气发生器(例如,汽车用的)(品目84.05)。
(3)品目84.06的汽轮机。
(4)品目84.07至84.12的各种发动机(包括配有齿轮箱的发动机)及其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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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对进出口商品进行税则归类或统计目录归类的法律依据。
前言归类总规则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第一章活动物第二章肉及食用杂碎第三章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第四章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第五章其他动物产品第二类植物产品第六章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第七章食用蔬菜、根及块茎第八章食用水果及坚果;柑桔属水果或甜瓜的果皮第九章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第十章谷物第十—章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第十二章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第十三章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第十四章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第三类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第十五章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第四类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第十六章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第十七章糖及糖食第十八章可可及可可制品第十九章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第二十章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第二十一章杂项食品第二十二章饮料、酒及醋第二十三章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第二十四章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第五类矿产品第二十五章盐;硫磺;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第二十六章矿砂、矿渣及矿灰第二十七章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沥青物质;矿物蜡第六类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第二十八章无机化学品:贵金属、稀土金属、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的有机及无机化合物第二十九章有机化学品第三十章药品第三十一章肥料第三十二章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颜料及其他着色料;油漆及清漆;油灰及其他胶粘剂:墨水、油墨第三十三章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第三十四章肥皂、有机表面活性剂、洗涤剂、润滑剂、人造蜡、调制蜡、光洁剂、蜡烛及类似品、塑型用膏、“牙科用蜡”及牙科用熟石膏制剂第三十五章蛋白类物质;改性淀粉;胶;酶第三十六章炸药;烟火制品;火柴;引火合金;易燃材料制品第三十七章照相及电影用品第三十八章杂项化学产品第七类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第三十九章塑料及其制品第四十章橡胶及其制品第八类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第四十一章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第四十二章皮革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第四十三章毛皮、人造毛皮及其制品第九类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第四十四章木及木制品:木炭第四十五章软木及软木制品第四十六章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第十类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纸、纸板及其制品第四十七章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第四十八章纸及纸板:纸浆、纸或纸板制品第四十九章书籍、报纸、印刷图画及其他印刷品;手稿、打字稿及设计图纸第十一类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第五十章蚕丝第五十一章羊毛、动物细毛或粗毛;马毛纱线及其机织物第五十二章棉花第五十三章其他植物纺织纤维;纸纱线及其机织物第五十四章化学纤维长丝;化学纤维纺织材料制扁条及类似品第五十五章化学纤维短纤第五十六章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特种纱线;线、绳、索、缆及其制品第五十七章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第五十八章特种机织物:簇绒织物:花边:装饰毯;装饰带;刺绣品第五十九章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工业用纺织制品第六十章针织物及钩编织物第六十一章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第六十二章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第六十三章其他纺织制成品;成套物品;旧衣着及旧纺织品:碎织物第十二类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第六十四章鞋靴、护腿和类似品及其零件第六十五章帽类及其零件第六十六章雨伞、阳伞、手杖、鞭子、马鞭及其零件第六十七章已加工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第十三类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第六十八章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第六十九章陶瓷产品第七十章玻璃及其制品第十四类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第七十一章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第十五类贱金属及其制品第七十二章钢铁第七十三章钢铁制品第七十四章铜及其制品第七十五章镍及其制品第七十六章铝及其制品第七十七章(保留为协调制度将来所用)第七十八章铅及其制品第七十九章锌及其制品第八十章锡及其制品第八十一章其他贱金属、金属陶瓷及其制品第八十二章贱金属工具、器具、利口器、餐匙、餐叉及其零件第八十三章贱金属杂项制品第十六类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第八十四章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第八十五章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第十七类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第八十六章铁道及电车道机车、车辆及其零件:铁道及电车道轨道固定装置及其零件、附件;各种机械(包括电动机械)交通信号设备第八十七章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第八十八章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第八十九章船舶及浮动结构体第十八类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钟表;乐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第九十章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进出口商品大类
进出口商品目录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第一章活动物第二章肉及食用杂碎第三章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第四章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第五章其他动物产品第二类植物产品第六章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第七章食用蔬菜、根及块茎”第八章食用水果及坚果;柑橘属水果或甜瓜的果皮第九章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第十章谷物第十一章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第十二章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第十三章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第十四章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第三类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第十五章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第四类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第十六章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第十七章糖及糖食第十八章可可及可可制品第十九章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第二十章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第二十一章杂项食品第二十二章饮料、酒及醋第二十三章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第二十四章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第五类矿产品第二十五章盐;硫磺;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第二十六章矿砂、矿渣及矿灰第二十七章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沥青物质;矿物蜡第六类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第二十八章无机化学品;贵金属、稀土金属、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的有机及无机化合物第二十九章有机化学品第三十章药品第三十一章肥料第三十二章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颜料及其他着色料;油漆及清漆;油灰及其他类似胶粘剂;墨水、油墨第三十三章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第三十四章肥皂、有机表面活性剂、洗涤剂、润滑剂、人造蜡、调制蜡、光洁剂、蜡烛及类似品、塑型用膏、“牙科用蜡”及牙科用熟石膏制剂第三十五章蛋白类物质;改性淀粉;胶;酶第三十六章炸药;烟火制品;火柴;引火合金;易燃材料制品第三十七章照相及电影用品第三十八章杂项化学产品第七类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第三十九章塑料及其制品第四十章橡胶及其制品第八类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第四十一章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第四十二章皮革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第四十三章毛皮、人造毛皮及其制品第九类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第四十四章木及木制品;木炭第四十五章软木及软木制品第四十六章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第十类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纸、纸板及其制品第四十七章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第四十八章纸及纸板;纸浆、纸或纸板制品第四十九章书籍、报纸、印刷图画及其他印刷品;手稿、打字稿及设计图纸第十一类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第五十章蚕丝第五十一章羊毛、动物细毛或粗毛;马毛纱线及其机织物第五十二章棉花第五十三章其他植物纺织纤维;纸纱线及其机织物第五十四章化学纤维长丝;化学纤维纺织材料制扁条及类似品第五十五章化学纤维短纤第五十六章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特种纱线;线、绳、索、缆及其制品第五十七章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第五十八章特种机织物;簇绒织物;花边;装饰毯;装饰带;刺绣品第五十九章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工业用纺织制品,第六十章针织物及钩编织物第六十一章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第六十二章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第六十三章其他纺织制成品;成套物品;旧衣着及旧纺织品;碎织物第十二类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第六十四章鞋靴、护腿和类似品及其零件第六十五章帽类及其零件第六十六章雨伞、阳伞、手杖、鞭子、马鞭及其零件第六十七章已加工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第十三类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第六十八章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第六十九章陶瓷产品第七十章玻璃及其制品第十四类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第七十一章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第十五类贱金属及其制品第七十二章钢铁第七十三章钢铁制品第七十四章铜及其制品第七十五章镍及其制品第七十六章铝及其制品第七十七章(保留为税则将来所用)第七十八章铅及其制品第七十九章锌及其制品第八十章锡及其制品第八十一章其他贱金属、金属陶瓷及其制品第八十二章贱金属工具、器具、利口器、餐匙、餐叉及其零件第八十三章贱金属杂项制品第十六类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第八十四章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第八十五章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第十七类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第八十六章铁道及电车道机车、车辆及其零件;铁道及电车道轨道固定装置及其零件、附件;各种机械(包括电动机械)交通信号设备第八十七章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第八十八章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第八十九章船舶及浮动结构体第十八类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钟表;乐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第九十章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第九十一章钟表及其零件第九十二章乐器及其零件、附件第十九类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第九十三章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第二十类杂项制品第九十四章家具;寝具、褥垫、弹簧床垫、软坐垫及类似的填充制品;未列名灯具及照明装置;发光标志、发光铭牌及类似品;活动房屋第九十五章玩具、游戏品、运动用品及其零件、附件第九十六章杂项制品第二十一类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第九十七章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海洋浮动结构体在海上工程施工中的应用优势
海洋浮动结构体在海上工程施工中的应用优势海洋浮动结构体是指在海洋中漂浮的建筑物或构件,其利用浮力原理来支撑和固定在水体上。
它们在海洋工程施工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重要的应用价值。
本文将从海洋浮动结构体的稳定性、适应性、可持续性和经济性等方面,详细描述其在海上工程施工中的应用优势。
首先,海洋浮动结构体具有出色的稳定性。
相较于陆地上的建筑物,海洋浮动结构体在水中能够充分利用浮力来平衡重力,从而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即使在恶劣的海洋环境下,如强风、大浪、地震等情况,海洋浮动结构体也能够通过调整自身的浮力和重心来保持稳定,减小结构的受力,确保施工安全。
其次,海洋浮动结构体具有良好的适应性。
由于海洋基本上占据了地球表面的三分之二,而陆地上的建筑空间有限,因此海洋浮动结构体可以充分利用海洋的空间资源,满足人们对海上工程的需求。
无论是海洋发电厂、海上石油钻井平台,还是海洋观光设施,都可以借助海洋浮动结构体来实现。
此外,海洋浮动结构体还可以根据不同使用需求进行设计和布置,灵活变换形态和功能,满足不同类型的海上工程施工要求。
第三,海洋浮动结构体具有较高的可持续性。
海洋是一个庞大的自然资源库,拥有丰富的能源资源,如风能、潮汐能、波浪能等。
利用海洋浮动结构体搭建海上能源设施,可以有效利用这些能源资源,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实现可持续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此外,海洋浮动结构体还可以用于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生态建设,如海洋垃圾收集装置、海洋生物养殖场等,有利于维护海洋生态平衡和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
最后,海洋浮动结构体具有较高的经济性。
相较于传统陆地建筑,海洋浮动结构体从设计、建造、运维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
首先,在设计方面,海洋浮动结构体的结构相对简单,施工周期较短,可以提高工程的效率和经济性。
其次,在建造方面,由于海洋浮动结构体主要是在陆地上进行预制,再进行海上组装和安装,可以避免在海上进行大量临时工程,从而减少了建设成本。
最后,在运维方面,由于海洋浮动结构体的构件可以进行拆解和更换,便于维护和续修,可以大大减少运营和维护成本。
海洋浮动结构体在海事救援中的应用潜力
海洋浮动结构体在海事救援中的应用潜力海洋浮动结构体作为一种具有很大潜力的技术,正在海事救援领域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海事救援是指在海上发生事故、灾害或紧急情况时,对人员和财产进行救助和保护的行动。
海洋浮动结构体通过其优越的浮力和稳定性,能够在海事救援中发挥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分析海洋浮动结构体在海事救援中的应用潜力,并探讨其可能的发展方向。
首先,海洋浮动结构体可以用于海上事故的搜救行动。
当海上发生事故时,往往需要尽快地找到失踪的人员和遗留的财产。
传统的搜救方法往往存在效率低下和人力物力消耗大的问题。
而海洋浮动结构体可以通过搭载设备,如卫星定位系统、摄像机和声呐等,实时监测和搜索事故现场。
其稳定性和浮力可以使其在海上恶劣环境中保持平稳,使搜救行动更加高效和安全。
其次,海洋浮动结构体可以用于海上事故中的救援行动。
一旦发生海上事故,可能有人员被困在事故现场,需要进行紧急救援。
传统的救援方法,如直升机搜救和救生艇救援,往往受到天气条件和海上波浪的限制。
而海洋浮动结构体可以作为一个稳定和安全的救援平台,通过装备救生设备和医疗设施,提供紧急救援服务。
其大型空间可以容纳更多的人员和设备,并提供相对稳定的环境,使救援行动更加顺利和安全。
此外,海洋浮动结构体还可以用于海上灾害的预警和应对。
海洋灾害,如海啸、台风和地震等,往往在事先无法预测,对人员和财产造成巨大的威胁。
海洋浮动结构体可以通过装备气象站、地震监测仪器和其他传感器,实时监测海洋环境的变化,并将数据发送给相关部门进行预警和应对。
其稳定性和灵活性可以使其在灾害发生后,快速部署救援人员和物资,以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和救灾行动。
然而,尽管海洋浮动结构体在海事救援中具有巨大的应用潜力,但其发展仍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海洋浮动结构体的建设和运行成本较高,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此外,由于海洋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对海洋浮动结构体的稳定性和耐久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发展海洋浮动结构体的材料和设计,以提高其在海事救援中的可靠性和适应性。
海洋浮动结构体的生命力评估与性能预测
海洋浮动结构体的生命力评估与性能预测海洋浮动结构体(Marine Floating Structures)是一种具有浮力的结构体,能够在海洋环境中起到承载、支撑、保护等作用。
这些结构体广泛应用于海洋工程、海洋能源开发、港口和海岛建设等领域。
然而,由于海洋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海洋浮动结构体的生命力评估和性能预测成为一个重要且具有挑战性的任务。
在评估海洋浮动结构体的生命力和预测性能时,有许多关键要素需要考虑。
首先是材料的选择和设计。
海洋浮动结构体需要具备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来应对海洋环境中的风浪、潮汐和海流等力量。
因此,选择合适的材料并进行合理的结构设计是至关重要的。
其次是结构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海洋浮动结构体需要具备稳定性,以保证在海浪冲击和风力作用下不会倾覆或损坏。
评估结构体的稳定性可以通过进行水动力试验、风洞试验和数值模拟等方法来完成。
同时,还需要考虑结构体的可靠性,即在长期使用和恶劣环境条件下,结构体能否保持预期的性能和功能。
第三个要素是结构体的防护性和耐久性。
海洋环境中存在盐水、海藻、生物腐蚀等因素,这对结构体的材料和防护措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结构体的防护措施应该能够有效地抵御这些因素的侵蚀,并保持结构体的完整性和功能。
此外,还需要考虑结构体的耐久性,即结构体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使用寿命和维护要求。
最后一个关键要素是结构体的环境适应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海洋环境是复杂多变的,不同的海域和海况对结构体的性能和生命力都会产生影响。
因此,评估结构体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适应性和可持续发展性是十分重要的。
为了准确评估海洋浮动结构体的生命力和预测性能,需要采用多种手段和方法。
首先,可以进行实验研究,包括水动力试验、风洞试验和材料试验等。
通过实验,可以获取结构体的运动响应、受力情况和材料性能等数据,从而对结构体的性能进行评估和预测。
其次,可以采用数值模拟方法,如有限元分析、流固耦合分析等。
数值模拟可以模拟出结构体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运动特性,并通过模拟分析来评估结构体的性能和生命力。
海洋浮动结构体对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与保护
海洋浮动结构体对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与保护海洋浮动结构体是指在海洋中浮动的建筑物、设施或人工结构,包括海上风电场、海上油田平台、船只、浮标和漂流物等。
这些结构体广泛应用于海洋领域,对海洋经济和能源开发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这些浮动结构体也对海洋生物多样性产生了直接和间接的影响。
为了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必须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
首先,海洋浮动结构体的建设和运营会对海洋生物的栖息地造成直接的影响。
在建设过程中,海底地形可能会被改变,底栖生物的栖息地可能会受到破坏或失去。
同时,浮动结构体存在的时间越长,其凭借自身的海洋生物附着物和底漆涂层可能进一步扩大对栖息地的影响。
为了减少这种影响,建设者和经营者应该采取措施减少底栖生物的损失,比如在选择建设地点时进行认真的环境评估,并在建设过程中采用防生物附着的技术。
其次,海洋浮动结构体的存在和活动会对海洋生物的迁徙和繁衍产生影响。
这些结构体和活动在水域中形成物理障碍,限制了鱼类和其他海洋动物的迁徙路线。
此外,其产生的噪音还可能干扰海洋生物的声音导航和通信系统。
为了减少这种影响,浮动结构体应该遵守相关规定,如迁徙通道和保护区的设立,避免繁殖季节和重要迁徙期间的活动,以及采取减音措施。
此外,海洋浮动结构体的存在也会改变海洋生物的食物链和生态系统。
结构体上附着的生物(如藻类和附着生物)可以成为其他生物的食物,形成新的食物链。
然而,这些结构体上的附着生物也可能对周围海洋生物的生存和繁衍产生不利影响,如竞争和掠食。
为了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我们需要控制结构体上的生物生长,例如定期清理结构体表面的附着生物,并监测和控制结构体周围的生态系统变化。
最后,为了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我们还需要加强海洋浮动结构体的环境监测和管理。
监测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结构体对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具体影响,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
管理包括制定和执行相关法规政策,加强结构体建设和运营的环境考虑,以及加强对商业利益和生态保护之间的平衡考虑。
海洋浮动结构体对海洋气候变化的适应性研究
海洋浮动结构体对海洋气候变化的适应性研究1. 引言海洋气候变化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对海洋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的影响日益显现。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科学家们开始研究海洋浮动结构体对海洋气候变化的适应性。
海洋浮动结构体是一种用于海洋石油勘探、风能利用等多个领域的技术工具,也被认为有潜力用于适应海洋的气候变化。
本文将探讨海洋浮动结构体在面对气候变化时的适应性。
2. 海洋浮动结构体的特点海洋浮动结构体是一种能够在海洋中自由浮动的结构体,通常由船舶舰体、平台和浮标等构成。
其主要特点有以下几点:首先,海洋浮动结构体具有稳定性强、承载能力高的特点,能够在恶劣海洋条件下维持工作正常;其次,海洋浮动结构体拥有较大的浮力,能够承受较大的波动和压力;最后,海洋浮动结构体的建造和维护相对较为简单,成本相对较低。
3. 海洋浮动结构体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1)提高防御能力面对气候变化引发的威胁,海洋浮动结构体可以通过提高自身的防御能力来适应变化。
例如,通过增加结构体的浮力和稳定性,使其能够承受更大的波浪和风力,从而保证其在恶劣海洋条件下的安全运行。
此外,还可以采用更高强度的材料和先进的设计理念,提高结构体的抗风、抗浪能力,以确保其在气候变化下的稳定性。
(2)优化能源利用由于气候变化影响海洋的海流和风能状况,海洋浮动结构体可以通过优化能源利用来适应这些变化。
例如,结合风能、浪能和潮汐能等多种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同时,结构体可以配备先进的能源储存和转换设备,将收集到的能源储存起来,以应对气候变化可能带来的能源供应不稳定性。
(3)提供生物多样性保护气候变化带来了海洋生态系统的重大威胁,而海洋浮动结构体可以为海洋生物提供一个新的栖息地。
例如,可以在结构体上种植海洋植物,从而为海洋生物提供食物和庇护所。
此外,结构体的表面也可以用于吸附和过滤污染物,减轻气候变化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
4. 海洋浮动结构体面临的挑战尽管海洋浮动结构体具有很大的潜力应对气候变化,但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海洋浮动结构体在海洋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
海洋浮动结构体在海洋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海洋保护区是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而设立的特定区域,旨在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并帮助恢复和维持生态平衡。
在海洋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过程中,海洋浮动结构体起着重要的作用。
它们通过提供居住和工作空间、科学研究设施以及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各种功能,为海洋保护区的有效管理和运营提供了有力支持。
首先,海洋浮动结构体可以提供居住和工作空间,为保护区管理人员、科学家和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设施。
这些结构体包括海洋研究站、观测平台、船只和浮标等设施,它们使人们能够在保护区内进行持续的监测、调查和研究工作。
既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工作,确保相关人员能够长期驻留在保护区内,并开展必要的工作和研究。
其次,海洋浮动结构体为科学研究提供了平台。
海洋保护区作为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需要收集和分析大量的海洋生态数据,以便更好地了解和保护生态系统。
海洋浮动结构体可以安装各种科学仪器和设备,用于监测和记录海洋环境参数,如水温、盐度、pH值等。
此外,它们还可以用于进行生物和物理参数的采样和实地研究,为科学家们提供了一个便捷的研究平台。
第三,海洋浮动结构体在海洋保护区中起到了重要的保护作用。
随着人类活动的不断增加,海洋生态系统受到了越来越大的威胁。
海洋浮动结构体可以用于建设和维护人工鱼礁、防浪堤等人工保护设施,为海洋生态系统提供独立的保护区,帮助保护海洋的生物多样性和底栖生物的生存环境。
此外,海洋浮动结构体还可以用于进行海洋污染监测和应急救援,提供及时的响应和处置能力,减少海洋灾害的影响。
此外,海洋浮动结构体还可以用于开展教育和公众意识提高活动。
海洋保护区作为海洋环境教育的重要场所,需要向公众传播海洋保护的重要性和意义。
海洋浮动结构体可以提供展示场所和教育设施,用于开展海洋环境教育活动和公众参观。
通过举办各种展览、讲座和培训课程,可以提高公众对海洋保护的认识,促进公众对海洋生态保护的参与和支持。
海洋浮动结构体与海洋交通运输的关系研究
海洋浮动结构体与海洋交通运输的关系研究海洋浮动结构体在现代海洋工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作为海洋工程和海洋交通运输领域的关键组成部分,海洋浮动结构体发挥着提供临时或永久性海洋交通基础设施的重要功能。
本文将探讨海洋浮动结构体与海洋交通运输之间的关系,并分析海洋浮动结构体在海洋交通运输领域中的应用。
首先,海洋浮动结构体能够为海洋交通运输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
浮动码头、船闸、浮动桥梁等浮动结构体的建设能够解决海洋交通运输中的临时或固定交通瓶颈问题。
浮动码头可以为货船和客船提供装卸货物和上下客的场所;船闸则能够调节水位,提供安全的航道;浮动桥梁可以缩短陆地之间的距离,提高陆地之间的连接性。
这些浮动结构体的建设使得海洋交通运输更加便利和高效。
其次,海洋浮动结构体能够为海洋交通运输提供相对稳定的运输平台。
在海上进行货物运输和人员转运时,浮动结构体可以作为稳定的平台,确保船只和货物的安全。
例如,浮动码头可以提供稳定的装卸货物的环境,确保货物不会因为海浪的影响而损坏;浮动平台可以作为临时停靠点,为货船和客船提供安全的下潜和上船的环境。
这样,海洋浮动结构体的使用能够增加海洋交通运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此外,海洋浮动结构体还可以为海洋交通运输提供重要的辅助设施。
例如,浮动雷达站可以用于在海上监测和控制船只的航行和运输情况,提供航行安全和交通控制的信息。
浮动灯塔可以指示船只航行的方向和位置,确保船只能够按照规定的航线航行。
这些辅助设施的建设和使用能够提高海洋交通运输的效率,并且有助于预防事故和灾难的发生。
另外,海洋浮动结构体还可以用于海洋交通运输中的紧急救援和应急响应。
在海上发生事故或灾难时,浮动救生站和浮动医疗设施可以提供紧急的医疗援助和救援服务。
浮动救生站可以为受伤的船员提供紧急的医疗救助,并且能够为船只提供疏散和撤离的场所。
这样,海洋浮动结构体的应用能够提高海洋交通运输的安全性,并且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及时的援助和支持。
海洋浮动结构体在海上海事法律与安全规范中的作用
海洋浮动结构体在海上海事法律与安全规范中的作用海洋浮动结构体在海上关于海事法律与安全规范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这些结构体包括海上平台、浮动码头、浮标和浮筒等,它们在海上的运营和使用中必须符合严格的法律和安全规定,以确保人员的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
本文将探讨海洋浮动结构体在海事法律与安全规范中的作用和重要性。
首先,海洋浮动结构体作为海上工作和生活的基础设施,在法律层面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根据国际海洋法公约和各国法律法规,海洋浮动结构体必须符合一系列规定,如结构设计、建造和运营等方面的要求。
这些规定确保了结构的稳定性、耐久性和可靠性,以应对海上恶劣环境和天气条件。
此外,它们还需要遵守航行安全规则和避免与其他海上交通工具发生碰撞的规定。
通过这些法律规定,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其次,海洋浮动结构体的合规性和符合规范的重要性在海事安全方面也有体现。
海洋浮动结构体通常是用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海上风电等行业,这些行业具有高风险和复杂的操作环境。
因此,结构体的安全性和合规性至关重要。
海事法律与安全规范对于浮动结构体的设计、建造和运营提供了明确的要求,包括定期检查、维护和修复等方面的要求。
这些规范旨在防止结构体的损坏和故障,以减少事故的发生概率,并保护人员的生命和健康。
此外,在海事法律与安全规范中,海洋浮动结构体还承担着环境保护的重要责任。
海洋环境的保护是全球范围的重要任务,任何对海洋生态系统的破坏都将对生态系统带来灾难性的影响。
海洋浮动结构体必须通过合规和依法操作,确保其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法律规范要求结构体在运营过程中采取一系列环保措施,包括废物的处理和回收,以及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等。
这些规定为结构体的运营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以确保海洋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在海事法律与安全规范中运输是一个关键因素。
海洋浮动结构体在海上运输中必须符合国内外船舶运输规定。
这些规定涉及到船舶规格和要求、船舶管理、船员素质和数量等,以确保结构体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海洋浮动结构体的结构动力响应与减震技术研究
海洋浮动结构体的结构动力响应与减震技术研究对于海洋浮动结构体的结构动力响应与减震技术研究,我们可以探讨海洋浮动结构体的结构特点、动力响应以及现有的减震技术。
海洋浮动结构体是指在海洋环境中进行建造和运营的结构体,如海上风力发电机组、海洋平台等,其结构特点和地面上的建筑物存在明显差异,因此其结构动力响应和减震技术也有其独特性。
首先,海洋浮动结构体的结构特点是其必须能够适应海洋环境的波浪和风力。
海洋波浪具有周期性和随机性的双重特性,波浪的高度、周期、传播方向等都会对海洋浮动结构体产生影响,从而引起结构的振动响应。
此外,海洋环境中的风力也可导致结构的剪切力和弯矩。
这些外部载荷将会增加结构体的应力和变形,因此研究结构的动力响应以及减震技术显得尤为重要。
其次,海洋浮动结构体的动力响应是指结构在波浪和风力作用下的振动响应。
这种动力响应的主要表现形式为结构的固有振动、共振振动和非线性响应。
固有振动是指结构自身具有的振动模式和频率,在波浪和风力作用下,结构体将随着波浪运动和风力的变化而产生相应的振动。
共振振动是指当波浪或风力的频率接近结构的固有频率时,结构响应增大并降低结构的稳定性。
而非线性响应是指在较大波浪或风力作用下,结构的响应与外部载荷之间产生非线性关系。
针对海洋浮动结构体的结构动力响应和减震技术,目前存在的一些技术和方法包括:1. 结构材料的选择和优化:通过选择适当的材料和优化结构设计,可以提高结构的刚度和耐久性,减小结构的振动响应。
2. 结构动力分析和模拟:借助计算机模拟和数值分析技术,可以对海洋浮动结构体的动力响应进行预测和评估,从而指导结构的设计和改进。
3. 减震技术:包括主动减震和被动减震。
主动减震技术是指通过主动控制系统对结构进行干预,以减小结构的振动响应。
被动减震技术是指通过增加结构的阻尼和消能器等装置来吸收和消散能量,减小结构的振动响应。
4. 浮动结构体的阻尼控制:通过在结构中增加阻尼装置来控制结构的振动响应,如粘滞阻尼器、摆锤阻尼器和液体阻尼器等。
海洋浮动结构体的流体动力学性能研究
海洋浮动结构体的流体动力学性能研究引言海洋浮动结构体是一种广泛应用于海洋工程领域的设计结构,其流体动力学性能的研究对于工程设计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深入探究海洋浮动结构体在海洋环境中的运动、受力情况,可以为结构设计、安全评估和优化提供依据。
本文将就海洋浮动结构体在海洋环境中的流体动力学性能进行详细研究。
1. 海洋浮动结构体的动力学模型为了研究海洋浮动结构体的流体动力学性能,我们首先需要建立合理的动力学模型。
该模型应能够描述浮动结构体在海浪和涌浪中受到的力和运动响应。
通常,我们可以采用二自由度(heave和pitch)或三自由度(heave、pitch和yaw)的模型来描述浮动结构体的运动。
此外,还需要考虑流体力和浮力的作用,以及动力学响应与骨架结构的耦合关系。
2. 海洋环境的模拟与测量为了研究海洋浮动结构体在不同海洋环境下的流体动力学性能,我们需要模拟或测量这些环境的特征参数。
常用的海洋环境参数包括波高、波长、波速、涌浪周期等。
通过模拟或测量这些参数,我们可以构建海浪和涌浪的功率和概率密度谱,并将其用于流体动力学计算。
3. 海洋浮动结构体的运动与响应在了解海洋环境的特征参数后,我们可以通过运动方程和受力方程来分析海洋浮动结构体在海洋环境中的运动和响应。
运动方程描述了结构体在海浪中的运动过程,可以通过求解微分方程得到结构体的位置和速度随时间的变化。
受力方程则考虑了流体力和浮力对结构体的作用,包括风力、浪力、锚泊力和阻尼力等。
通过解析或数值方法求解这些方程,可以确定结构体的运动规律和响应特性。
4. 海洋浮动结构体的性能评估在分析了海洋浮动结构体的运动与响应后,我们可以进一步评估其流体动力学性能。
常见的评估指标包括结构体的运动幅值、自然周期、动力响应函数等。
这些指标可以帮助我们判断结构体的稳定性、舒适性和安全性,为工程设计提供参考。
5. 海洋浮动结构体的优化设计基于对海洋浮动结构体的流体动力学性能的研究,我们可以进行优化设计,以提高其性能和可靠性。
海洋浮动结构体的稳定性分析与改进方法研究
海洋浮动结构体的稳定性分析与改进方法研究概述海洋浮动结构体是一种常见的海洋工程设施,广泛应用于海上石油开采、海上风力发电、海洋科学研究等领域。
然而,海洋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给海洋浮动结构体的稳定性带来了挑战。
因此,对海洋浮动结构体的稳定性进行分析和改进方法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稳定性分析稳定性是海洋浮动结构体的重要性能指标之一,影响着结构体在海洋环境中的工作效果和安全性。
稳定性分析应综合考虑结构体的静态稳定性、动态稳定性以及耐波能力。
首先,静态稳定性的分析是基于结构体受到的静力平衡条件进行的。
通过计算结构体上的重力、浮力和水平风力等力的平衡关系,可以评估结构体在静力平衡下的稳定性。
常用的方法包括稳定性曲线法、水、地雷稳定性分析方法等。
这些方法通过优化结构体的形状和重心位置,使得结构体在各种静力平衡条件下都能保持稳定。
其次,动态稳定性的分析着重考虑结构体在受到海浪、载荷等外部力作用下的动态响应特性。
通过分析结构体的共振频率、阻尼比等动态特性,可以评估结构体在动态工况下的稳定性。
动态稳定性分析常用的方法包括频率响应函数法、模态分析法等。
这些方法通过分析结构体的固有振动特性,结合外部力的作用,确定结构体的稳定性。
最后,耐波能力是评估海洋浮动结构体稳定性的重要指标之一。
耐波能力是指结构体在海浪力的作用下能否保持稳定。
通过分析海浪的特性和结构体的动态响应特性,我们可以评估结构体在不同海况下的稳定性。
改进方法研究为了提高海洋浮动结构体的稳定性,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改进方法。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改进方法:1. 结构体形状优化:通过改变结构体的形状,减小结构体受到的风力、浪力等外部力的影响。
例如,增加结构体底部的球形弧度,减小风力的阻力;设置流线型外形,减小浪力对结构体的冲击。
2. 重心调整:通过调整结构体的重心位置,使得结构体保持平衡稳定。
例如,增加结构体底部的积载物质,使得结构体重心向下移动,提高结构体的稳定性。
3. 刚度增强:通过增加结构体的刚度,提高结构体的抗风、抗浪能力。
海洋浮动结构体的长期使用性能与可持续性研究
海洋浮动结构体的长期使用性能与可持续性研究随着全球人口的不断增长,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海洋浮动结构体作为一种用于海洋石油开采、海上风电、海上移民等领域的重要工程设施,其长期使用性能和可持续性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海洋浮动结构体的长期使用性能和可持续性展开研究与探讨。
一、长期使用性能1. 结构稳定性海洋浮动结构体在海洋环境中需要承受各种外力的作用,包括风、波、潮流等。
因此,其结构稳定性是长期使用的重要指标之一。
研究人员通过数值模拟和物理实验等方法,对浮动结构体在极端环境下的结构响应进行研究与分析,以确保其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不发生倾覆、破坏等意外情况。
2. 材料耐久性海洋环境的高盐度、高湿度和腐蚀性气候等特点对浮动结构体的材料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研究人员通过材料试验、实地观测等手段,对浮动结构体所使用的材料的耐久性进行研究与评估,以确保其在长期使用过程中能够保持结构的完整性和性能。
3. 运动响应海洋浮动结构体在波浪的作用下会产生较大的运动响应,如位移、加速度等。
这些运动响应对结构体的使用性能有着重要影响。
研究人员通过模拟分析和实验测试,对浮动结构体在不同波浪条件下的运动响应进行研究,以为设计和运营提供指导。
4. 维修与养护长期使用的浮动结构体需要定期进行维修与养护,以保证其良好的使用性能。
研究人员通过开展维修技术、养护方法的研究与创新,提高维修效率、降低养护成本,为结构体的长期使用提供支持。
二、可持续性研究1. 资源利用海洋浮动结构体的可持续性研究需关注资源的合理利用。
研究人员通过对结构体的设计与优化,以及对能源、水资源等的合理利用,提高结构体的能源效率和资源利用率,减少浪费,实现可持续发展。
2. 环境影响海洋浮动结构体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会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为了保护和维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研究人员需要对结构体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与监测,寻求降低其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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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船舶及浮动结构体注释:已装配、未装配或已拆卸的船体、未完工或不完整的船舶以及未装配或已拆卸的完整船舶,如果不具有某种船舶的基本特征,应归入税号89.06。
总注释本章包括船、艇及其他各种船舶(不论是否自航的)和浮动结构体,例如,潜水箱、浮码头、浮筒等。
本章也包括专供在水上(海洋、港湾、湖泊)行驶的气垫运输工具(气垫船),不论其是否能够在海滩或浮码头登陆,或是否能够在冰上行驶(参见第十七类注释五)。
本章还包括:一、未制成或不完整的船舶(例如,未装配动力装置、导航仪器、起重或搬运机器、内部设施等的船舶)。
二、用各种材料制成的船体。
报验时未装配或已拆卸的完整船舶、船体,以及未制成或不完整的船舶(不论是否已装配),如果具有某种船舶的基本特征,应作为该种船舶归类;否则应归入税号89.06。
与第十七类其他各章所列运输设备的规定相反,本章不包括单独报验的所有船舶或浮动结构体的零件(船体除外)及附件;即使它们可明显确定为船舶或浮动结构体的零件及附件,也不包括在内。
这些零件及附件应归入本协调制度其他适当的税号,例如:(一)第十七类注释二所指的零件及附件。
(二)木制的橹及桨(税号44.21)。
(三)纺织材料制的缆绳(税号56.07)。
(四)帆(税号63.06)。
(五)具有税号73.08所列金属结构体特征的船桅、舱口、舷梯、栏杆、舱壁及船体的零件。
(六)钢铁制的缆索(税号73.12)。
(七)钢铁制的锚(税号73.16)。
(八)推进器及明轮(税号84.85)。
(九)舵(税号44.21、73.25、73.26等)及其他船舶转向及操舵装置(税号84.79)。
下列货品也不归入本章:1、观赏用船舶模型(例如,西班牙大帆船及其他帆船)(税号44.20、83.06等)。
2、税号90.23所列的示范装置或模型。
3、鱼雷、水雷及类似军需品(税号93.06)。
4、儿童乘骑的带轮玩具船舶(税号95.01)及其他玩具(税号95.03)。
5、滑水橇及类似品(税号95.06)。
6、旋转木马或其他游乐场娱乐设备用的小船(税号95.08)。
7、超过一百年的古物(税号97.06)。
兼可在陆地及某种水域(沼泽地等)上行驶的水陆两用机动车辆及气垫车辆,应作为机动车辆归入第八十七章;水上飞机及飞船应归入税号88.02。
89.01 巡航船、游览船、渡船、货船、驳船及类似的客运或货运船舶:10 —巡航船、游览船及主要用于客运的类似船舶;各式渡船20 —油船30 —冷藏船,但子目号8901.20的船舶除外90 —其他货运船舶及其他客货兼运船舶本税号包括所有客运及货运船舶,但不包括税号89.03所列的船舶、救生艇(划艇除外)、运兵船及医院船(税号89.06);上述船舶适用于海上航运或内河航远(例如,在湖泊、运河、河流、港湾等地方的航运)。
本税号包括:一、巡航船及游览船。
二、各种渡船,包括火车渡轮、汽车渡轮及小型过河渡轮。
三、油船(用于载运汽油、甲烷、酒等)。
四、运输肉类、水果等用的冷藏船。
五、各种货船(油船及冷藏船除外),不论是否专用于运输某种货物,包括矿砂船及其他散货船(用于运输谷物、煤等)、集装箱运货船、滚装船(水平装卸集装箱船)及龙门吊式载驳货船。
六、各种驳船及客货兼运平底船。
七、水上滑翔机式船舶、水翼船及气垫船。
89.02 捕鱼船;加工船及其他加工保藏鱼类产品的船舶本税号包括各种海上或内陆水域商业捕鱼用的捕鱼船,但不包括捕鱼用划船(税号89.03)。
这些捕鱼船包括拖网渔船、捕金枪鱼船及捕鲸船。
本税号还包括加工船(用以加工鲸鱼、保藏鱼类等)。
通常在旅游季节供旅游用的捕鱼船也归入本税号。
但运动用捕鱼船不归入本税号(税号89.03)。
89.03 娱乐或运动用快艇及其他船舶;划艇及轻舟:10 —充气的—其他:91 ——帆船,不论是否装有辅助发动机92 ——汽艇,但装有舷外发动机的除外99 ——其他本税号包括各种娱乐或运动用船舶,以及各种划艇及轻舟。
本税号包括游艇、喷水推进艇及其他帆船和汽艇、小艇、皮船、短桨划船、轻舟、脚踏船、运动用捕鱼船、可折叠或拆卸的充气式小艇及橡皮艇。
本税号还包括划桨救生艇(归入税号89.06的救生艇除外)。
但风帆滑水板不归入本税号(税号95.06)。
子目注释:子目号8903.92“舷外发动机”的解释,参见税号84.07的注释。
89.04 拖轮及顶推船本税号包括:一、拖轮。
这种船舶主要用于拖带其他船舶,适于海上或内河航行。
拖轮与其他船舶的区别在于它的船体外形特殊,并经特别加固;它的发动机功率特别大,超出船舶本身需要;它的甲板上装有各种装置,用以携带拖缆等。
二、顶推船。
这种船舶专用于顶推平底船、驳船等,其主要特征是狮子鼻式的船头(供顶推用)及其高架驾驶室(有时可伸缩)。
本税号也包括兼可用作顶推船及拖轮的“顶推拖轮”。
象顶推船一样,它同样有狮子鼻式的船头,但其船尾是倾斜着向外延伸的,可拖带驳船等。
救助遇险船舶用的拖轮也归入本税号。
本税号的船舶不适用于客货运输,但可装配灭火、泵送及货物加热等特种辅助设备。
消防船不归入本税号(税号89.05)。
89.05 灯船、消防船、挖泥船、起重船及其他不以航行为主要功能的船舶;浮船坞;浮动或潜水式钻探或生产平台:10 —挖泥船20 —浮动或潜水式钻探或生产平台90 —其他本税号包括:一、灯船、消防船、挖泥船、起重船及其他不以航行为主要功能的船舶这些船舶通常在固定地点执行其主要功能。
它们包括:灯船;海底钻探船;消防船;各种挖泥船(例如,抓斗式或吸扬式挖泥船);打捞沉船用的打捞船;固定停泊的航空救生船;深海生物调查潜艇;装有起重或搬运机器(例如,悬臂起重机、其他起重机、谷物提升机)的起重船及明显用作这些机器底座的浮船。
本组也包括水上住宅船、洗衣船及浮动工厂。
二、浮船坞浮船坞是一种浮动修理厂,用以代替干船坞。
浮船坞一般为由一个平台及两个侧壁组成的U形横断面结构体,设有泵房,使其能部分浸没在水中,以便待修理的船舶驶进船坞。
有些浮船坞可以拖带。
有一种浮船坞的功能与上述浮船相似,但装有大功率发动机,可自动推进,用以修理或运输水陆两用车辆及其他运输工具。
三、浮动或潜水式钻探或生产平台这些平台一般用于勘探或开采海底储藏的石油或天然气。
它们除装有悬臂起重机、其他起重机、泵、水泥灌浆设备,贮塔等钻探或生产设备以外,还设有工作人员居住区。
这些平台是被拖带(有些则可自动推进)到勘探或生产地点的,有时它也能从某一地点浮动到另一地点,其主要类型有:(一)自升式平台。
除作业平台本身以外,这种平台还配有各种装置(船体、沉箱等),以便自身浮起;另外还配有可伸缩支架,以便在工作地点降下,支撑在海床上,并使作业平台升到水平面上。
(二)潜水式平台。
这种平台的底层结构在工作地点潜入水下,它的压载舱沉在海床上,以使水平面上的作业平台保持高度稳定,压载舱装有套筒或桩柱,可较深地插入海床中。
(三)半潜式平台。
这种平台类似于潜水式平台,所不同的是其潜入水中的部分并不下沉到海床上。
工作时可用锚链或动力定位设备将浮动平台保持在固定的位置上。
勘探或开采海底石油或天然气用的非浮动式或非潜水式固定平台不归入本税号(税号84.30)。
本税号也不包括渡船(税号89.01)、鱼类产品加工船(税号89.02)、海底电缆敷设船及气象船(税号89.06)。
89.06 其他船舶,包括军舰及救生船,但划艇除外本税号包括税号89.01至89.05未具体列名的各种船舶。
它们包括:一、各种军舰,它们包括:(一)配备各种进攻性武器及防卸性武器,并装有防弹板(例如,装甲钢板或多层水密舱壁)或水下装置(防磁探雷器)的军用船舶。
这些船舶一般还配有探测及监听装置,例如,雷达、声呐、红外线探测装置及无线电发射保密装置。
这些船舶与商船有下列区别:航速高,操纵灵活;船员多;油舱大;设有海上运输及使用弹药用的特种弹药舱。
(二)某些虽未携带武器或未装有装甲钢板,但仍可确定为完全或主要供作战用的特种船舶,例如。
登陆艇、舰队辅助船只(用于运输弹药或鱼雷等)、军队运兵船。
(三)潜艇。
二、具有军舰的某些特征,但供政府部门(例如,海关及警察)使用的船舶。
三、装在船上的救生艇,以及停泊在沿海某些地点上供救助遇险船舶用的救生船。
但划桨推进的救生艇应归入税号89.03。
四、科学考察船;实验船;气象船。
五、运输及系泊浮筒用的船舶;敷设海底电信电缆等用的放缆船。
六、引航船。
七、破冰船。
八、医院船。
九、处理河港挖掘物等用的底卸式平底船。
本税号还包括“拖囊”,即(利用简单拖带)运输流体及其他货品用的可折叠漂浮运输工具,它由涂布织物制的软质容器构成,可根据其外形(一般象一支雪茄烟)及其所配有的稳定器、牵引装置及浮力管等各种装置加以确定。
本税号也不包括:(一)驳船(运载客货用的平底船)(税号89.01)。
(二)明显用作浮吊底座的船体(税号89.05)。
(三)支撑临时桥梁等用的空心圆筒式浮舟,以及各种筏(税号89.07)。
89.07 其他浮动结构体(例如,筏、柜、潜水箱、浮码头、浮筒及航标):10 —充气筏90 —其他本税号包括不具有船舶特征的某些浮动结构体。
它们在使用时一般是固定的。
它们包括:一、支撑临时桥梁的空心圆筒式浮舟,但具有船舶特征的平底船除外(税号89.01或89.05)。
二、盛装活甲壳类动物或活鱼用的浮柜。
三、在某些港口内向船舶供应燃油、水等用的浮柜。
四、潜水箱,一种供建桥等用的浮箱。
五、浮码头。
六、浮筒,例如,系泊浮筒、标志浮标、灯标或装钟浮标等。
七、指示航道及标明航行危险等用的航标。
八、打捞沉船用的再浮器。
九、扫水雷器,一种扫雷用浮体。
十、各种筏,包括遇海水即可自动充气,适用于承载失事船舶上的人员的环形筏。
十一,作坞门用的浮动结构体。
本税号不包括:(一)潜水钟,这是一种利用外部装置(即提升装置)升陆的金属箱。
一般应归入税号84.79。
(二)安全带及救生衣(应按其构成材料归类)。
(三)风帆滑水板(税号95.06)。
89.08 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本税号仅包括报验时供拆卸用的税号89.01至89.07所列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
这些船舶及浮动结构体已废弃或损坏,其仪器、机器等可在报验前已经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