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条例》树立安监新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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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规学习心得范文优秀10篇

安全生产法规学习心得范文优秀10篇

安全生产法规学习心得范文优秀10篇

安全生产法规学习心得范文篇1

与老法相比,新《安全生产法》突出了安全生产的“超前意识”和“预防为主”的理念,明确了“有效预防”才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最高境界。

发生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用多少个“不放过”也无法挽回。安全生产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求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体系,把“安全第一”的方针细化为“预防为主”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具体原则,增强了本位法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在推行安全管理机制的途径上,新法首次提及了“安全文化”的概念。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是建立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保障,公司推行的“班组安全理念”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促使全体员工表现出较高的安全意识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意识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为工作的行动指南。

在具体实施方面,制度完善的考核机制是推行事前监督体系的“责任链”监控系统,为执行“有效预防”安全工作原则提供管理制度上的支撑。从制度上进行革新,建立完备的安全防患机制,能够促使员工养成严谨、认真、有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从而建立起安全工作的新风尚,有助于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安全生产法规学习心得范文篇2

为了让每一位员工加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思想,在全国第x个安全生产月到来之际,x组织了一次安全生产培训。

在培训中,中心领导首先为我们指出了在x维护工作中关于基站维护、登高等需要注意的各种安全事项,强调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然后还邀请了消防教官为我们开展了安全专题讲座。

读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5篇)

读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5篇)

读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

读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5篇)

当我们有一些感想时,好好地写一份心得体会,这样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心得体会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读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1

新的《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通过对比原法,此次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有诸多显著变化:立法目的更加明确,完善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要求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章每条都和我们的实际工作息息相关。

现结合本职工作,我谈一下对如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认识:

一、加强职工安全思想认识的重要性

人只有有了安全意识,才会有安全行为;有了安全行为,才能保证安全。对生产企业来说,最根本的就是应当抓好提高安全意识主要环节,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让每一位员工真正把“安全为天”的思想牢记在心,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体会到“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重要性。晋源春公司每周定时组织班队长以上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次会议坚决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车间班组通过召开班前班后会、每周一题练习、学习事故案例等形式切实加强了一线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创建和谐、团结、稳定的工作氛围

和谐的企业氛围是指整个企业内部团结、融洽,员工之间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上下级真诚相待。和谐的工作氛围如同润滑剂,能大大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大家团结一心,向着共同的工作目标努力,只有工作舒心,才能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因素,减少事故发生的机率。在实际工作中,班组长经常及时向主管副经理反馈班组成员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然后公司针对具体情况及时进行沟通和帮助,

优秀心得体会范文:学习两个条例感想

优秀心得体会范文:学习两个条例感想

优秀心得体会范文:学习两个条例感想

在学习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两个条例的过程中,我深受启发和感悟。

首先,我深刻认识到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国家安全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也是人民安居乐业、幸福生活的保障。国家安全法明确了国家安全的内涵,包括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和科技安全等多个方面。只有在保障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国家才能稳定发展,人民才能安心工作、生活。

其次,在了解网络安全法的过程中,我对网络安全问题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网络安全不仅仅是保护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的问题,更是国家信息安全的问题。网络安全法规定了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原则,明确了网络运营者和用户的责任和义务,推动了网络安全保护体系的建设。在网络使用过程中,我更加注重个人信息的保护,加强了自身的网络安全意识。

最后,学习这两个条例,我深刻体会到法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法律是社会行为的规范,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根本保障。国家安全法和网络安全法的出台,不仅为国家安全和网络安全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也增强了人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法治水平。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我将进一步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秩序,为构建法治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总之,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国家安全和网络安全对于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同时,我也意识到法律对于社会的重要作用。我将以学习这两个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网络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安全生产法学习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学习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学习

1、如何学习领会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根据该决定进行修改并重新公布。为广泛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活动,为法律施行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一大步。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创新工作机制,对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作为这部法律的主要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抓好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二、采取多种形式,掀起学习宣传热潮

(一)广泛开展社会性宣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发表解读文章、开展专题访谈,举办知识竞赛,拍摄专题片、制作动漫等方式,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广泛宣传贯彻。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把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六五”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安全生产防范知识。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制氛围。

安全管理新理念

安全管理新理念

安全管理新理念
3、对传统安全管理进行分析。
两个倒三角: a、安全教育; b、安全奖惩与压力。
结论:方法有问题。
安全管理新理念
4、对安全管理主体进行分析。
结论:安全主体不清。
安全管理新理念
5、对我国产业工人特点的分析。
a、整体素质较低; b、对人严对已宽; c、既崇尚权威,又追求自由; d、我的地盘我作主——标准个性化。
安全管理新理念
正向引导教育的“四情”特点:
一是用亲情的牵挂启发人; 二是用热情的宣传引导人; 三是用无情的事故教育人; 四是用绝情的管理爱护人。
安全管理新理念
b、“学”——创建安全学习型企业。
当学习成为职工需要的时候,职工对学 习就有了兴趣,就有了学习的积极性。
安全管理新理念
c、“标”——四个标准化。
希望无伤病,பைடு நூலகம்定,不受侵犯 满足基本的生存要求
马斯洛人的需求层次示意图
安全管理新理念
⑶人本管理层次论。
a、情感沟通管理。 b、员工参与管理。 c、员工自主管理。 d、人才开发管理。 e、企业文化管理。
安全管理新理念
2、2S安全管理模式的基本特点:
a、方圆结合。 b、“圆”中递进。 c、“方”中支持。 d、“方圆”互动。
⑶隐患商品交易程序。
a、当班能够整改的隐患; b、当班不能整改的隐患; c、当天不能整改或需矿协调处理的

监察建议书2021最新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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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建议书2021最新范文1

不合格项:

(1)项目部内部控制风险识别、评估与防范方面没有相关制度(吴超)

(2)为保证内控目标实现而制定政策、制度方面,未书面获取国家基本政策,有项目部的物资管理制度,没有明确的程序手册。(张阳)

(3)未制定年度物资管理目标(葛会云)

(4)采购原则符合性方面,查采购前市场调研资料,市场调研无标准规定和程序,无标准制式和格式。(葛会云)

(5)合同执行方面,供料对账不及时。(张阳)

(6)进场验收方面,报检数量与进场验收数量存在计量单位不一致的情况,换算数量出现误差。(杨钻)

待定项:

(1) 业务流程三个层面岗位设置方面,制度中没有对监督层的明确规定。(吴超)

(2) 内控目标设定方面,查无物资类的`控制目标。(葛会云)

(3) 人力资源政策、培训、岗位能力要求方面,查无相关制度。(葛会云)

(4) 岗位配置方面,查无岗位编制计划,项目部没有组织过物资类专业技能培训。(葛)

(5)对物资管理的员工道德要求和行为规范方面,项目物资管理办法中有对从业人员的道德要求内容,但没细化至激励约束、流程控制方面,没有针对具体岗位的道德要求标准。(葛)

(6)查无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的修订与修改。

(7)各级机构职责分工方面,未对作业队的物资管理权责有相关规定。(杨钻发)

(8)资源调查方面,实施了资源调查,但无标准格式。(葛)

(9)管理层对业务流程内部控制认识、管理风格。(葛)

(10)对供方已进行评价工作,因新开工项目,未进行供方再评审考核工作。

(11)对账管理方面,存在没有及时对账的情况。(张阳)

安全生产法重点内容解读

安全生产法重点内容解读
二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增加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高 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公益诉讼等重要制度。
三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各有关部门监管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等内容。
四是强化新问题的防范应对。汲取近年事故教训,要求高危行业施工不得违法分包、转 包,安全评价机构不得租借资质。
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 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不满30人死亡,或者50人以上不满100人重 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不满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不满10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上不满50人重伤, 或者100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第三十一条
行政处分:不依法报告和处置的责任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后,迟报、漏报或者不及时组织抢救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 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职)、责令辞职、撤 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解聘、开除处分。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罚款。

贯彻安全生产条例措施

贯彻安全生产条例措施

贯彻安全生产条例措施

首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

安全生产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应包括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企业还应制定《安全生产

管理规程》等文件,明确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监督、评价和责任追究

等事项。

其次,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企业应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

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措施等。培训可以通过组织内部培训、雇佣专业

培训机构、参加行业安全培训会议等方式进行。

第三,加强安全生产检查。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并排

除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设施的安全性、作业场所的安全环境、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应急设施的完备性等。检查可以由企业内部的安全

检查小组进行,也可以请专业的安全检查机构进行。

第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提高

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宣传活动可以通过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安全

游戏竞赛、安全演习等方式进行。

第五,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类

事故应急处置的程序和措施。应急预案应包括事故报警、人员疏散、初期

灭火、伤员救治等内容。企业还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

置能力。

第六,加强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

和调查制度,明确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报告和调查程序。安全事故发生后,

企业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详细调查,查找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78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78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通知

正文: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通知

(安监总政法〔201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以下简称《条例》)将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

《条例》的修订施行,是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对于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条例》针对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发生事故较多、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问题较为突出等薄弱环节,增设了有关使用安全的制度和措施。《条例》明确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范围、责任和要求,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更清晰,监管措施可操作性更强,对违法行为设定的法律责任与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更相适应,更有利于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度。《条例》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保障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精选4篇)

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精选4篇)

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精选4篇)

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篇1】

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现我浅谈几点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九十七条,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目前在社会各行各业,对照安全生产的规定普遍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企业的法人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不够,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在民营、私营企业中普遍存在;企业的安全投入不够,设备、电路老化、安全隐患随处可见;新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规章制度不健全;还有极个别企业出现过安全事故隐瞒不报,在私了过程中因经济纠纷才暴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体会十篇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体会十篇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一是坚持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新安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领导”,这就要求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委命令,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守护一方的“安全卫士”。通过明确“三管三必须”要求,将、部门和企业的“责任田”更加具体化,责任明确。

二是凸显与时俱进,充实安全规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企业中不断出现新的安全生产作业行为,新安法将近年来新增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纳入法规,指明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安全生产分级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等等,这些制度对大大提高了安全生产管理效率。

三是加强行刑衔接,安全处罚威慑。新安法规定,对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整改指令、强行组织违章作业的等,无论是否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均可能触犯刑法。

安全发展新理念就是至上,安全管理要始终以保障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最终目标,用好执法利剑,不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我是换流站2023届新入职的一名检修人员,对于新《安全生产法》的出台,换流站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下面我结合学习内容谈一下自己的收获与感悟。

安全生产是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

还记得入职刚进入换流站的时候被告知的第一个词就是“安全”,并发给我们安全工作规程,通过对“安规”的学习,我发现里面的每一句话都是电力工作者血的教训,这一本书突然变得沉甸甸的。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是出自《韩非子.喻老》中的一句话,后来广为流传,并演变成为今天的一条哲理成语。这句话深刻揭示了千里长堤虽然看似十分牢固,却会因为一个小小蚁穴而崩溃的道理。更是警示我们世人,事情的发展是一个由小到大的过程,当存在微小的安全隐患时,如果不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正确及时处理,就会留下无穷的后患。作为特高压一线基层职工应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不断提高自己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安全无小事,身边处处要安全。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防微杜渐,从小事做起,及时处理好不安全因素,避免事故或困苦的发生。

关于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特别规定》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和集团公司安全工作指导思想,强化安监队伍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的工作目标

1、充分认识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安监队伍是安全管理的中坚力量,在全局安全生产的发展过程中,广大安监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为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做出了艰苦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为全体安监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各级安监人员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对保证企业正常生产和维护

职工生命安全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要敢于负责,敢于用《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坚决反对违反规定和制度的决策,敢于阻止任何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监队伍,树立安监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威性。

2、工作目标

以加强完善安全监管体制为保证,以提高安全监管能力为重点,创新工作机制,优化队伍结构,增进工作活力,健全制度,强化管理,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步伐。通过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安监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推动工作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的转变,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充满活力的安监队伍。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监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监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监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

•【公布日期】2020.07.15

•【文号】煤安监监察〔2020〕29号

•【施行日期】2020.07.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

正文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监察的实

施意见》的通知

煤安监监察〔2020〕29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监局:

现将《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监察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年7月15日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监察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事中事后监管

监察,依据煤矿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持续深化煤矿安全领域“放管服”改革,坚持目标、问题、结果三个导向,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监察,构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强化监管监察责任,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以更高的站位、更严格的标准、更有力的举措持续提升法治意识、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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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条例》树立安监新理念

2004年2月1日,《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颁布实施之后,大量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落在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身上,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抓住机遇,为实现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监督的职责要从“服务型”向“执法型”转变,以新的理念指导工作,对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明确了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居主导地位,监理单位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处于核心地位。加强对建设活动各方主体行为规范的安全监督,是建设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一、建设单位的行为规范

长期以来,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一直不够重视,建设工程安全责任也未明确,但鉴于建设单位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它的行为对建设工程安全行为有重大影响,《条例》明确了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监督的重点内容:

1.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赛争的原则,严格工程的招标投标制度,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2.工程实行总承包制度,禁止工程肢解发包。

3.施工现场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对施工单位做好施工交底。

4.工程概算时,保证施工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的落实。

5.针对由多个承包单位施工的工程,对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具备统一协调管理的有效措施和手段。

二、监理单位的行为规范

传统概念上的监理行为是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进行全面控制,不承担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条例》出台,明确了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主要体现在:

一方面监理单位有责任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专项工程施工

方案进行审查,应当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另一方面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甚至暂停施工。

三、施工单位的行为规范

建设工程的施工是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施工现场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决定了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需要有针对,制度和措施。监督的重点内容:

1.从事建设工程及其专业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依法分包的工程,施工前应当签定总分包施工合同,并制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

2.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安全技能的培训,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对于机械操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3.对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实施;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4.执行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开展生产的监督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

5.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具有规定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有效证书。

6.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保证办公、生活设施的安全使用,控制施工噪音、粉尘等环境污染,提高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水平。

8.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全面、稳定、可持续发展。各安全监督机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人为本,强化依法安监的理念,规范市场主体安全生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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