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动力: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春风动力: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证券代码:603129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〇一九年十月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一、《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动力”、“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
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0.1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438.54万股的0.37%。
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本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在实施中。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68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8.00元/份。
运达股份: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公告编号:2020-017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6,575,624.36元,母公司口径实现净利润72,032,721.72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203,272.17元。
截至年末公司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8,195,140.91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56,599,466.72元。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6,599,466.72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议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93,96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44,094,000.00元(含税)。
本次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12,505,466.72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6号--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事项》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工商银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01398证券简称:工商银行公告编号:临2020-011号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普通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628元(含税)●本行拟以356,406,257,089股普通股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派发2019年度股息。
A股派息日为2020年6月30日,H股派息日为2020年7月21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3,122.24亿元。
经本行董事会审议,本行拟以356,406,257,089股普通股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派发2019年度股息。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1.提取盈余公积人民币297.86亿元。
2.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247.61亿元。
3.向境内、境外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折合人民币45.25亿元(境内优先股股息已于2019年11月25日完成支付;境外优先股股息已于2019年12月10日完成支付)。
4.A股及H股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29日,A股派息日为2020年6月30日,H股派息日为2020年7月21日。
本行所派普通股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或等值港币支付,港币折算汇率为本行年度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本次现金红利以356,406,257,089股普通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人民币2.628元(含税),向普通股现金派息总额共计人民币936.64亿元(较上年增加人民币43.49亿元,增长4.9%),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4%。
5.2019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本行普通股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情况。
东风汽车: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汽车公告编号:临2020——009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6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按2019年末公司总股本20亿股为基数,具体分配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36,060,970.09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20亿股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4元(含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亿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280万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无不利影响,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等均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同兴达: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公告编号:2020-030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初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为462,947,954.26元,加上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0,553,727.30元,在提取盈余公积金2,509,240.93元,减去期间派发的2018年度现金分红10,104,518.40元后,2019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60,887,922.23元。
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日的公司总股本202,090,368股为基数(注1),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2,125,422.08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注1:公司现有股本202,787,968股,其中股份回购数量为697,600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分红送股转增应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02,090,368股为分配基数。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1、董事会审议意见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就《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富安娜: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公告编号:2020-036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06,869,476.7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0,795,164.36元,减去按当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0,079,516.44元,减去当年分配的2018年度现金红利420,386,657.2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116,030,501.11元(含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61,859,242.13元),2019年度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56,359,491.83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为79,615,862.84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9年不送股不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本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综合考虑了股东投资回报、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更好地促进本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春风动力: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公告编号:2020-048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42.80万份●行权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风动力”)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可行权人员合计316名,可行权数量合计142.80万份,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审议确认的情况,在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申请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1、2019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告,并于2019年4月18日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自4月18日起至4月27日止,共计10天。
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探路者: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05 证券简称:探路者编号:临2020-023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口径)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05,590,441.6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080,064.96元,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57,264,868.16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资本公积余额为962,934,358.24元,累计未分配利润总额450,815,364.8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总额857,684,561.87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91,293,904股为基础,扣减本次董事会议案之一《关于终止实施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中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520,171股及不能参与利润分配的公司回购账户中剩余股份1,071,547股,最终以883,702,1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4,185,109.30元(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1、董事会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光峰科技: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公告编号:2020-012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年度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正处于成长阶段,资金需求较大。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计划用于研发投入、市场开拓、应对疫情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满足公司研发支出、市场推广支出以及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1,573,548.42元。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1,554,41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866,580.83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8.16%。
本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利润分配政策。
北摩高科: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公告编号:2020-005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05,456,802.79元,提取盈余公积20,545,680.28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184,911,122.51元人民币,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219,641,137.35元人民币,公司可分配利润合计为404,552,259.86元人民币。
基于公司2019年度的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目前股本结构状况、资本公积金余额等情况,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150,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50,1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2019年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拟派现金分红占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0.7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
公司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二、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是否匹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金杯电工: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公告编号:2020-031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1、公司拟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1、公司2019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11,900,969.44元,其中,少数股东损益14,302,395.2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7,598,574.18元,本次实际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81,654,315.70元。
2、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客观实际并有利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
我们同意该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春风动力:关于增加2019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公告编号:2019-094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9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为1,999万元,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2019年全年采购关联交易总额度不超过2,504万元人民币。
2019年上半年,公司经营业绩整体呈现较好发展态势,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6.87%,公司预计2019年全年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总额将超过年初批准额度。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拟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增加金额为1,999万元,即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4,503万元。
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6,450万元,本次审批的日常关联交易增加额为1,99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2.07%,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5%以上”的标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一)基本情况名称: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亦旺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杭州余杭区临平街道陈家木桥村经营范围:制造、机械配件(二)关联关系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赖国贵配偶的近亲属,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杭州杰西嘉有限公司购买前后桥总成、连接盘、连板组合、差速器壳体、花键套、风扇联接法兰等日常生产所需机械配件,原预计2019年度采购计划交易额为人民币2,504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实际交易额达到2,444万元,现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的现实需求,拟增加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99万元,即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4,503万元。
动力源:2019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编号:2020-004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重要内容提示:1、公司业绩预计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00.00万元到1,500.00万元。
2、公司业绩预计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00.00万元到2,50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一)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盈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0.00万元到1,500.00万元。
2、预计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00.00万元到2,500.00万元。
(三) 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022.11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148.00万元。
(二)每股收益:-0.499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亦增长。
公司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如下:(一)随着国内5G建设的启动,通信电源行业开始复苏,通信电源业务收入保持了较快的增长;(二)加大海外业务布局,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海外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三)积极推进发展新能源业务,新能源业务收入取得较快增长;(四)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精简组织结构,挖潜增效,进一步提升管理和运营效率。
四、风险提示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9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春风动力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29 公司简称:春风动力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一重要提示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2,351,315.60元(含税)。
二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简介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一)公司主要业务公司深耕动力产业领域,专注于以发动机为核心的全地形车、摩托车、后市场用品等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400cc至1000cc排量段CForce、UForce、ZForce四轮全地形车;125cc-250cc 小排量、250cc-500cc中等排量、500cc以上大排量摩托车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1、销售模式国内市场根据不同产品类型(摩托车、全地形车、KTM R2R)由不同销售部门直接对经销商进行管理,公务车主要由公务车销售部向终端消费者直接销售完成,以直接、高效沟通客户需求,目前公司国内拥有400余家经销商,形成了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国际市场由国际业务部统一管理,其中美国市场由子公司CFP根据国际业务部下达的销售计划、销售政策对美国经销商进行直接管理,美国以外的海外市场由国际业务部对地区经销商进行管理,相关产品通过欧洲、北美、大洋洲、南美等地区经销商及其经销网点销往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
春风动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公告编号:2019-095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1、变更原因2019年4月30日,国家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编制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1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2、变更日期公司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有关规定,并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债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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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公告编号:2020-01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81,056,640.47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4,107,356.68元。
截至2020年4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134,378,2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有3,499,911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因此,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2,351,315.6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8.91%。
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截至2019年
12月31日,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70,658,452.50元(不含交易费用),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9.03% 。
综上,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23,009,768.10元,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056,640.47元的67.94%。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慎分析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和自身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体现了公司长期持续分红的政策,综
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
我们认为利润分配方案合理,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