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程序
疾控中心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疾控中心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疾控中心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一、检查目的和内容为了加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障职工健康权益,疾控中心将对各类企业进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涉及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工作场所环境、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培训及职业卫生设施设备等方面。
二、检查程序和方法1.准备阶段:(1)清查资料:各区县疾控中心按照职业病危害程度分类、等级分布、行业分布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等情况,制定辖区内企业的名录,并将其送到检查组负责人处。
(2)分组分工:检查组负责人根据企业类型和职业病危害情况,分配检查组,制定检查目标和任务。
(3)制定检查计划:检查组负责人根据检查目标和任务,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标准和要求。
(4)联络企业:检查组负责人负责与企业负责人取得联系,告知检查的目的、内容、时间及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1)检查前准备工作:检查前一天,检查组负责人将检查的标准和要求传达给检查小组,检查组成员根据任务分工准时到达现场。
(2)检查程序:检查组依次检查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工作场所环境、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培训及职业卫生设施设备等方面。
检查组成员应依据职业卫生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情况逐一进行检查,保证检查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3)记录和报告:检查组成员应现场填写中英文检查记录表,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对发现的职业卫生问题进行描述和归类,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和改进建议。
检查组负责人根据检查结果和整改建议,编制检查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总结经验检查结束后,组织人员应对本次检查进行总结和评估,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的改进和完善措施,以便提高检查效率和质量,有效加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提高企业职工的健康水平。
四、整改责任和监督检查组将发现的职业卫生问题和整改建议清单及时通知企业,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给予责任追究和整改期限等明确要求。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是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重要工作,为了有效进行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必须建立科学的管理程序。
本文将介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管理程序,包括计划制定、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估改进。
一、计划制定计划制定是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的第一步,也是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的基础。
在计划制定阶段,需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确定目标:明确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确保目标的可行性和可测量性。
2.收集信息:了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情况,包括现有设施、岗位危害和劳动者健康状况等,以便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3.分析评估: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对现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确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重点领域和问题,为制定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4.确定措施:根据分析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策略和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教育培训措施等。
二、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是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核心环节,是保证措施有效实施的关键。
在组织实施阶段,需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明确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力,确保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位。
2.设立机构:建立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负责人,负责协调和推进相关工作。
3.制定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制度,包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监测制度、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制度等,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4.培训教育:组织针对不同岗位和人员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培训教育,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意识和防护能力。
三、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保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
在监督检查阶段,需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制定检查计划:根据工作计划和情况,制定年度、季度或者月度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和目标。
2.开展检查:按照检查计划,对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设施、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用品等方面。
职业卫生质量控制程序(监测)
职业卫生质量控制程序质量控制工作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中占重要地位;现场采样过程中质量控制直接影响结果的准确性,十分必要。
在现场采样中通过对采样人员、采样仪器设备及整个采样各阶段全方位的质量控制,确保提供的数据,得出的结论科学,准确、可信、公正,以达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的规范化、科学化,为卫生监督执法提供可靠依据。
职业卫生质量控制程序质量控制工作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中占重要地位;现场采样过程中质量控制直接影响结果的准确性,十分必要。
在现场采样中通过对采样人员、采样仪器设备及整个采样各阶段全方位的质量控制,确保提供的数据,得出的结论科学,准确、可信、公正,以达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的规范化、科学化,为卫生监督执法提供可靠依据。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是疾病预防控制领域依法设置的专业技术之一,它是实施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卫生技术管理与服务的公益性业务,它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对本辖区内工业企业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的检测和评价等手段,对工作场所现场情况做出准确、科学、公正的评价,出具的检测数据具有法律效力,以维护国家、社会和劳动者的利益,确保检测工作质量,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供依据,为保护劳动者健康服务。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能否在其提供的技术支撑中,保证提供的数据、得出的结论具有科学、准确、可信、公正、满足政府执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控制、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社会的需求、经得住各方面的考验、具有竞争力、拥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市场、赢得社会各方面的依赖、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和技术考核指标、落实岗位责任制是其根本保证。
在职业卫生服务过程中,现场采样的质量控制至关重要,它是技术服务工作能否准确高效、公正科学、诚实守信、优质服务的关键一环。
通过有计划的对检测技术活动的各阶段实施质量控制,保证检测结果的质量和可信度,以达到我们的服务宗旨,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以准确的数据、可靠的结果为企业提供服务。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程序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程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健康,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防治、职工健康监测等方面。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
第四条企业应当保证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公开、公平、公正,并接受监督。
第五条遵守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加强职业卫生管理,预防和减少职业卫害。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职业卫生宣教,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有效预防职业卫害。
第七条企业应当积极开展职工职业健康监测,及时发现职业病。
第八条企业应当加强职工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技能。
第九条企业应当加强职工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条企业应当依法对职工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和接触职业有害因素的教育。
第十一条职工在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遵守工作场所卫生制度。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监测,确保职工的职业卫生状况符合相关标准。
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和机构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设立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第十五条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并实施职业卫生管理计划,监督和检查职业卫生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确保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第十七条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对职工的职业卫生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卫生风险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职业危害。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确保职工的职业卫生状况符合相关标准。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建立职工职业健康监测机制,对职工的职业健康状况进行动态监测。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职业病病例报告和统计制度,对职业病病例进行统计和分析。
第三章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
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一条为规范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和监督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照《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行使卫生监督检查时要遵循合法、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卫生监督员在履行卫生监督检查时,应做到:(一)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实事求是;(二)忠于职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风纪严谨,证件齐全,着装整齐,文明执法,恪守职业道德;(四)遵守卫生监督执法程序、标准、规范和制度;(五)监督检查及时、完善,方法科学,手段合法;(六)执法文书书写规范,手续完备;(七)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义务;(八)不准接受被监督管理相对人的钱物或宴请,不担任被监督者的顾问或在被监督单位兼职;(九)当卫生监督检查事项与卫生监督员本人或亲友有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第四条卫生监督员要按下列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前的准备工作:(一)了解被检查人的有关情况和现场检查的有关内容;(二)备好现场监督检查所需的检验、测试、采样和取证工具;(三)备好现场监督检查所需要的文书;(四)现场检测仪器的检定和校正。
第五条卫生监督员按下列要求开展现场卫生监督检查:(一)监督员在进场检查时应不少于2人,穿戴制服,到达现场后向管理相对人出示卫生监督员证,并说明检查的目的及依据,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二)卫生监督员现场检查需要进入洁净区域(或污染区),必须遵守被检查单位的卫生、安全规定,穿戴相应的衣服、帽子、口罩、鞋及手套等;(三)卫生监督员现场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客观地把现场检查到的真实情况记录下来,当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经被检查人确认无误后,由两名卫生监督员和被检查人分别在笔录上签名;(四)检查时,卫生监督员可以对当事人或有关证人进行询问,并当场制作《询问笔录》,被询问的人确认无误后,监督员和被询问的人分别要在笔录上签名;(五)被询问人对笔录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笔录上说明理由,并在其后签名;被检查人和被询问的人拒绝签名的,由开展检查的2名卫生监督员在笔录上签名,并注明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情况,并可以请在场的其他人员签名作证;(六)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检测时,应当场制作检测记录,并给被检查单位对检验结果进行确认和签名。
职业卫生监督
要点三
强化信息披露
加强职业卫生信息的披露,提高公众 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社会监督和参与,形成全社会 共同关注职业卫生的良好氛围。
THANK YOU.
查处违法行为。
职业卫生监督员
具体实施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负责制定监督计划,进行现场 检查、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
见等。
职业卫生技术机构
为职业卫生监督提供技术支持 ,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 评价、职业健康监护、宣传教
育等。
02
监督内容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应当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对建设项目的选址、工艺流 程、设备布局、卫生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性评价,并按照国 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和卫生要求,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
检查结果
经检查发现,某黄金矿山存在违规操 作和安全设施不完善等问题,需要加 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设施。
05
监督制度与政策建议
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的必要性
保障劳动者健康
职业卫生监督是保障劳动者健 康的重要手段,加强监督可以 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
高劳动者的健康水平。
促进经济发展
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督可以促进企 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发 展,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 质量,从而推动经济发展。
03
监督方法与程序
日常监督检查
制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应制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时间、人员和任务等,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序开展。
现场检查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监督员应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强度、分布 情况等,以及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流程图
-1:卫生监视协管室工作流程图卫生监视协管室工作流程图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区〔县〕卫生监视所↓↓指导培训,定期督查卫生监视协管室↓↓1.对辖区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摸底登记造册;2.制定工作方案,每周巡查2-3次。
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发现轻微事实的发现较重事实的2名卫生监视协管员赴现场落实情况;↓↓↓1.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和卫生监视意见书2.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1.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和卫生监视意见书2.报告区〔县〕卫生监视所依法处理情况属实↓↓↓限期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并完成登记记录配合卫生监视员进展调查取证按前两种程序处理↓↓↓限期整改未到位,上报区〔县〕卫生监视所进展查处配合卫生监视员依法查处反应举报人调查处理情况↘↓↙建立工作档案,上报监视信息3:卫生监视协管现场检查记录公共场所巡查登记表单位名称: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工程:卫生许可证号:1、证照应齐全:卫生许可证完备有效是□否□从业人员安康证齐全〔从业人员数:安康证数:〕是□否□卫生制度、体检档案等卫生资料齐全是□否□2、店容、店貌和周围环境应整洁、美观,无果皮垃圾及痰迹是□否□3、室通风换气良好,空气清洁是□否□4、旅店业:应有消毒间及消毒设施,被套、床单、茶具等公用品一客一用一消毒是□否□洗漱池、浴盆和抽水马桶应每日清洗、消毒;是□否□无卫生间的客房每床位应配备不同标准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并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是□否□5、浴室业应设有更衣室、休息室和厕所等房间,地面要防渗、防滑;是□否□应有消毒间及其消毒设施和药品;是□否□浴室及其卫生间应及时清扫、消毒无积水、无异味;是□否□应设有制止性病和皮肤病的顾客就浴的明显标志;是□否□茶具、拖鞋等公用品一客一用一消毒。
是□否□6、理发美容业应有消毒设施,理发工具采用臭氧或紫外线消毒,理发用毛巾、围布要清洁,要经常清洗,物品分类存放;是□否□应配有皮肤传染病顾客专用的理发工具,有明显标志,并存放在指定的专用箱;被检查人签名:检查人员签名: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此记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备案,一份交被检查单位。
职业卫生监督程序
职业卫生监督程序一、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时常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一)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时常性卫生监督程序示意图职业卫生监督员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职业卫生管理生产现场检查劳动者接触情况1、用人单位普通情1、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1、职业病危害因素况2、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种类、来源2、职业病危害因素3、职业卫生管理档案2、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4、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设置接触情况3、职业病发病情况5、职业健康检查情况6、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情况7、职业病患者的管理情况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审查及验收情况 9、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依法采集证据、制作法律文书、监督意见反馈违法行为轻微的提出指导意见违法行为较重的进入行政处罚程序(二)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时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内容关键点: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现场核实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1、检查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主要产品、工艺流程、产品产量、职工总数、生产劳动者数、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有害作业人数等情况。
2、检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情况:(1)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查机构设置文件,核实是否成立了组织机构并发布。
(2)管理制度:查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结合健康监护档案、健康监护报告核实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3)管理档案:查企业职业卫生档案、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核实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数是否与接触人数一致。
(4)建设项目:查看申报材料及建设项目有关部门批复文件。
核实建设项目是否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是否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查与验收。
(5)职业病患者的管理情况:查职业病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报告,核实是否有疑似和确诊的职业病病人、是否按照国家要求妥善安置。
3、检查现场:(1)根据工艺流程核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来源、种类和接触人员情况。
(2)在现场问询劳动者的姓名、从事现岗位工作时间;新上岗人员是否接受过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在什么医疗机构进行的体检;入厂后企业是否组织过定期职业健康体检,是否知道体检结果;是否接受过职业病防治法及防治知识的培训;是否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中有无职业危害告知内容,本人在合同中是否签字,本人是否持有合同等。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三篇)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建立的一套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职业卫生政策:制定和实施职业卫生政策,明确职业卫生的重要性和优先级。
2. 职业卫生目标:设定和达成职业卫生的目标,如降低职业病发病率、提高职业病防治效果等。
3. 职业卫生组织:建立职业卫生组织机构,并确定职责和权限,负责协调、监督和评估职业卫生工作。
4.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确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包括职业卫生管理员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
5. 职业卫生监测:建立职业卫生监测系统,定期对工作环境、职业病危害因素和职工健康进行监测和评估。
6. 职业病防护措施:确定和实施职业病预防和控制措施,包括工作场所的改造、职业卫生设施和设备的配置等。
7. 职业卫生教育: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防护能力。
8. 职业卫生应急管理:制定职业卫生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和职业卫生事故,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9. 职业卫生评估:定期进行职业卫生评估,评估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和职业病防治效果。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企业或组织建立和落实职业卫生管理的基础,通过规范和系统化的管理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保护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二)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卫生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二、应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包括直接雇佣员工和合同工。
三、卫生保障责任1. 企业管理层要将职业卫生工作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日常运营管理中,并予以重视和推动。
2. 企业管理层要设立企业卫生保障部门或职位,负责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3. 卫生保障部门或职位要负责制订、修订和实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核查和监督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4. 企业卫生保障部门要进行职业卫生风险评估,确定危害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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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4篇)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作业场所职工的健康和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作业场所的所有职工,包括工人以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作业场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内容、责任分工和工作程序。
第四条作业场所应当加强职工的职业健康教育和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健康意识和安全意识。
第五条作业场所应当建立职业卫生安全档案,记录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情况、事故情况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效果。
第六条作业场所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计划,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
第七条作业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安全设施和装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八条作业场所应当建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绩效评价制度,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报告。
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第九条作业场所应当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职业卫生工作的目标、职责和工作内容。
第十条作业场所应当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明确危害因素和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作业场所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设备,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二条作业场所应当加强职业病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疗职业病病例。
第十三条作业场所应当加强职业卫生宣传和教育,提高职工的健康意识和卫生习惯。
第十四条作业场所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记录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情况和职业健康监测结果。
第十五条作业场所应当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作业场所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职业病危害的转移和扩散。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作业场所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工作的目标、职责和工作内容。
第十八条作业场所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九条作业场所应当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项作业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作业场所应当加强事故预防和控制,及时处理各类事故和紧急事件。
第二十一条作业场所应当建立安全设施和装备,定期检测和维护。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第31号令)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第3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1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已于2002年7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文康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实施职业病防治法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机构。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化学品毒性鉴定、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效果评价、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等项目。
第三条凡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取得卫生部或者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项目,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对从事下列项目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资质审定:(一)化学品毒性鉴定;(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三)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
第五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从事下列项目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资质审定:(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二)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
第六条取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甲级和乙级)的技术服务机构可以承担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但下列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评价应当由取得甲级资质的机构承担:(一)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审批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二)核设施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三)卫生部规定由甲级资质机构承担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七条取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甲级和乙级)的技术服务机构,同时取得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的资质。
取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不再重复申请乙级资质。
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实施分类及组织措施
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是依法对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它从工业生产起始阶段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到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诸多方面。
按监督实施的阶段,可分为经常性卫生监督和预防性卫生监督两大项。
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实施分类:1、经常性职业卫生监督:包括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和作业人员接触水平的监测、监督;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个体防护装备使用,以及安全卫生设备维护、检修等情况的法规监督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职业病防法律、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依据职责划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预防性职业卫生监督:属于预测和控制职业危害的前瞻性监督,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分析与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核实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卫生行政部门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建设实施分类分级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卫生监督学必作作业及参考答案(要点)
卫生监督学作业参考答案(要点)第三章卫生监督概述1、卫生监督的概念和作用概念?答:卫生监督是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公共卫生法规的授权,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贯彻执行卫生法规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卫生法规、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一种行政管理活动。
其作用有:(1)行使国家公共卫生职能,实现国家对社会的卫生行政管理,保护人体的健康;(2)保护国家、企业和公民有关卫生方面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3)通过卫生监督的开展,能够促进卫生监督的自我完善,促进依法治国;(4)打击卫生领域的违法行为。
2、简述卫生监督的功能。
答:(1)制约功能通过卫生监督行为对相对人权力的限制和在具体行为上的制约,及时地纠正经营活动出现的偏差,从而实现卫生产业的健康发展,体现政府公共职能。
(2)规范功能卫生监督作为抽象卫生法律的具体体现,则从直观上显示了法律的规范作用。
它通过对守法者的认可和对违法者的惩罚,在人们的行为坐标上亮起了指示灯。
指出了什么样的行为是合法的,或者是法定必须执行的;什么样的行为是非法的,必须禁止的。
即有规范人们行为导向的作用。
(3)预防功能卫生监督作为强制和规范社会卫生事务或行为的一种制度,它在对社会卫生事务或行为进行依法监督过程中,必须渗入到每项具体事务或行为之中,在参与中实施监督,积极主动地参与或渗透于监督对象的整个运作过程,提前发现和排除可能出现的危害健康的各种问题和潜在弊端。
(4)促进功能卫生监督的目的不仅是发现问题,查处卫生违法行为,而且还要通过对问题或违法行为的分析,找出和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产生问题的根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有针对性的弥补措施和解决办法,进而在管理制度和立法上最终完善社会保护人类健康的运行机制。
3、卫生监督是如何分类的?答:(1)按卫生监督的过程分类。
预防性卫生监督;经常性卫生监督。
(2)按卫生监督的行为方式分类。
羁束卫生监督行为与自由裁量卫生监督行为;依职权卫生监督行为与依申请卫生监督行为;要式卫生监督行为与非要式卫生监督行为。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6篇)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消防职业痛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2、范围:全体员工3、责任者:办公室、财务部、生产部、物流部、技术部4、程序:4.1总则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职责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4.2机构与管理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4.3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____。
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的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4.5作业场所管理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7.08.31•【字号】京安监发[2007]148号•【施行日期】2007.10.0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安监发〔2007〕148号)各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规范本市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促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执法的全面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卫生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京政办发〔2006〕54号)和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安全生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北京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工作的通知》(京卫监字[2007]64号)精神,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市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北京市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本市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与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卫生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京政办发〔2006〕54号)和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安全生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北京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工作的通知》(京卫监字[2007]6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职业卫生监督
职业卫生监督职业卫生监督史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运用行政管理手段和医学技术方法,对企(事)业单位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
职业卫生监督是国家行政监督的一部分,是保证职业卫生和职业病法规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
我国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并聘任卫生监督员完成具体工作。
在现代社会管理活动中,监督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管理工作,但需要在监督的同时,给预技术指导。
职业卫生监督按其性质分为预防性卫生监督和经常性卫生监督。
二者关系密切,但各有独立的工作内容、程序和方法。
(一)预防性职业卫生监督1.定义、目的预防性职业卫生监督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新建、改建、扩建和续建厂矿、企业的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所进行的卫生监督。
其目的在于保证投产后的劳动环境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2.监督过程、依据监督过程是依据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办法、条例及卫生标准等,运用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及其它学科知识、通过对设计图纸、计算资料、文字说明的审核,并结合必要的现场调查,对所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卫生监督结论。
审查工作依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和卫生部颁布的《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卫生预评价规范》(1994)的要求进行。
并贯穿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至竣工的全过程中。
3.监督内容(1)可行性研究阶段审查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掌握建设项目的概况、卫生特征、拟采取的防护措施等。
审查厂址选择是否合理,有害因素是否影响居民和其他企业,不同卫生特征的企业,应避免互相干扰。
(2)设计阶段审查建设项目的设计说明书及图纸,特别是工业卫生专业篇。
工艺过程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可能产生的有害因素,影响范围及程度,防护措施及预期效果,厂房、设备的布置是否合理,有关生活、卫生设施是否齐全。
(3)施工阶段以设计阶段的图纸资料和卫生要求为依据,着重检查其落实情况。
卫生监督学—预防性卫生监督
划兴建大型建设项目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有粉尘作
业的工程项目
公共场所 医疗机构 学校 放射工作项目 化妆品生产 饮用水工程项目
5
1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卫生审查
选址的审查 有无违反卫生原则,有无与毗邻造成互相干
1.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卫生审查 2. 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 3. 施工阶段的卫生审查 4. 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3
经常性卫生监督
是指卫生监督主体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对卫 生监督的相对人(以下简称相对人),包括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谨守卫生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情况进行卫生监督的活动。
开展预防性监督的项目
扰
规划的审查 是否符合功能区划的原则
6
需提交《建设项目卫生评价报告书》 1. 周围环境质量影响 2. 有职业危害 3. 周围人群健康有影响
需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 (项目得以批准的前置条件)
7
2 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
卫生审查的重点: ①建筑物的布置及其建筑材料是否符合卫生
1、受理申请
2、现场监测
3、初步设计审查
4、卫生学评价
5、出证
10
预防性卫生监督
p120
《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的通 知》( 卫监督发〔2005〕31号)
卫生部门职责: (四)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
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 工验收。
预防性卫生监督
是指对建设项目,即新建、扩建、改建工 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工 程验收的步骤和方式的总称。
要求; ②工艺流程及设备布局是否合理,是否产生
卫健委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方案
卫健委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方案一、方案目标本方案旨在规范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提高监督执法效率,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促进职业卫生工作健康发展。
通过实施本方案,期望实现以下目标:1. 建立科学、合理的职业卫生分类标准,为监督执法提供依据;2. 优化执法资源配置,提高执法效率;3. 规范执法程序,确保执法公正、公开、透明;4. 定期评估执法效果,不断完善和改进方案;5. 建立有效的实施与监督机制,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二、监督执法原则在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行政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监督执法工作的合法性;2. 公正公平原则: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确保监督执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3. 分类管理原则:根据企业职业卫生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管理,优化执法资源配置;4. 科学有效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监督执法,确保工作效率和效果。
三、分类标准确定根据企业职业卫生风险等级等因素,将企业分为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三个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分类标准。
具体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四、执法资源分配根据企业分类情况,合理配置执法资源。
对高风险企业加大执法力度,增加执法频次,提高执法效果;对中风险企业适当调整执法力度和频次;对低风险企业可适当减少执法力度和频次。
同时,要确保执法资源的均衡分配,避免出现执法盲区。
五、执法程序规范为确保监督执法的公正、公开、透明,应制定规范的执法程序。
具体包括:1. 申请与受理:企业提出申请,监督部门进行受理并审核;2. 现场调查: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调查,了解企业职业卫生状况;3. 分类评估: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评估;4. 分类管理:根据评估结果,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5. 监督检查: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实施不同频次的监督检查;6. 处罚与整改: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处罚和整改要求;7. 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监督执法过程,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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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程序
一、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一)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经常性卫生监督程序示意图
(二)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内容
关键点: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现场核实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
1、检查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主要产品、工艺流程、产品产量、职工总数、生产劳动者数、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有害作业人数等情况。
2、检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1)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查机构设置文件,核实是否成立了组织机构并公布。
(2)管理制度:查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结合健康监护档案、健康监护报告核实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3)管理档案:查企业职业卫生档案、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核实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数是否与接触人数一致。
(4)建设项目:查看申报材料及建设项目有关部门批复文件。
核实建设项目是否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是否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查与验收。
(5)职业病患者的管理情况:查职业病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报告,核实是否有疑似和确诊的职业病病人、是否按
照国家要求妥善安置。
3、检查现场:
(1)根据工艺流程核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来源、种类和接触人员情况。
(2)在现场询问劳动者的姓名、从事现岗位工作时间;新上岗人员是否接受过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在什么医疗机构进行的体检;入厂后企业是否组织过定期职业健康体检,是否知道体检结果;是否接受过职业病防治法及防治知识的培训;是否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中有无职业危害告知内容,本人在合同中是否签字,本人是否持有合同等。
(3)将现场调查的人员情况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体检报告核对,核实职业健康监护和培训情况,以及疑似病人是否调离了有害作业岗位。
(三)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监督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4、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5、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6、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7、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生部卫法监发[2002]63号)
8、职业病目录(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卫法监发[2002]108号)
9、高毒物品目录(卫生部卫法监发[2003]142号)
10、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 )
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经常性卫生监督程序示意图
(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内容:
关键点:机构资质和人员资质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质量控制体检报告的书写和发放
1、机构资质和岗位设置情况:
通过检查以下内容确定机构资质和岗位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1)查取得资质时间是否在有效期内,查年检时间、体检项目;
(2)查看机构的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授权资格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变更;
(3)查科室设置文件是否包括职业健康查体部门、临床检验部门、质量管理部门、仪器设备管理部门、职业健康查体结果网络直报机构;
(4)查岗位设置是否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主检医师、检验负责人、体检工作人员、质量控制人员、授权控制人员、结果报告审核人、档案管理人;
(5)查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不得少于专业人员总数的30%,外聘人员不可超过2人。
2、人员资质情况:
(1)通过检查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在职证明,核查体检、质控负责人是否符合要求;
(2)通过检查省职业健康监护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注册证书,核查主检医师是否符合要求;
(3)通过检查培训资料、考试合格证明文件,核查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资质的项目和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3、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质量控制情况:
通过检查体检报告、仪器设备计量检定证明、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记录、体检本等核查现有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性能、精度是否满足体检工作需要。
4、职业健康检查相关用室设置情况:
查是否按要求设置相关用室、面积是否符合要求。
5、职业健康检查能力情况:
(1)通过检查体检表、体检报告,结合机构资质证书中体检项目核查是否按职业健康检查技术规范开展体检工作,项目是否齐全、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超范围体检;
(2)查报告书格式和报告结论是否规范、报告书是否进行审核,同时核对报告书审核人、报告人、体检负责人与机构文件中是否一致;
(3)查机构履行责任和义务情况:
通过检查体检报告签发时间(是否在30日内)、疑似职业病报告和复查通知时间、职业禁忌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年度汇总表等,核查机构履行责任和义务情况。
6、质量管理体系情况:
通过检查以下内容确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正常运行。
(1)查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性文件、管理制度、职业健康检查资料汇总、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签发记录。
(2)查档案管理工作情况:查委托协议书、体检总结报告、健康检查评价报告、投诉情况记录等。
(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督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4、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5、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6、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7、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生部卫法监发[2002]63号)
8、职业病目录(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卫法监发[2002]108号)
9、高毒物品目录(卫生部卫法监发[2003]142号)
10、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