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金融“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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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意见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意见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11.17

•【字号】莆政办〔2021〕73号

•【施行日期】2021.11.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意见

莆政办〔2021〕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运用“放管服”改革的思路和方法,紧扣服务“六稳”“六保”,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啃硬骨头”,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2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

“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39号)、《福建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闽职转办〔2021〕2号)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贯彻意见。

一、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优化就业创业环境

(一)合理降低就业门槛。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合理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目录清单制。依法开展乡村兽医备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小微电商准入,“便民劳务活动”“零星小额交易活动”标准按国家要求执行。〔市人社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9.08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9.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经济运行

正文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

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优化就业创业环境

1.提升就业服务。把灵活就业、共享用工岗位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支

持劳动者通过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新就业形态实现自主就业、分时就业,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和取消与职业资格相关联政策限制的要求,做好焊工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认定和专项能力考核。建立多元化职业技能评价机制,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规范人力资源招聘行为,禁止就业民族、性别、宗教信仰歧视。个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不需要进行登记。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将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经营场所,将经常居住地登记为住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3年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

2023年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

2023年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的汇

2023年,我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营商环境不断得到改善,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国内外企业投资兴业。

首先,我们在减少行政审批环节上取得了重要进展。我们深化了“一网通办”改革,使企事业单位可以通过互联网实现“只进一扇门,办理多种事”;同时,我们实行“放管服”联动机制,大幅减少重复办理和重复收费,降低了企业的制度性成本。

其次,我们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和执行力度。我们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完善了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机制,加强了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了企业创新、发展和合法权益的保障。

再次,我们推进了“放权、减负、优服务”改革。我们打破了过去的行政体制和分工,减少了行政审批权的干预,让市场更加自由流动;我们进一步优化了公共服务,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效率,让企业更加轻松、快捷地进行各项业务。

最后,我们加强了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和培育。我们实施金融扶贫计划,优化了金融服务,帮助“小微企业”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我们推进了“双创”政策,鼓励创新创业,培育和支持新兴产业和企业。

尽管我们做了这么多的工作,但是,我们仍需继续努力,向更

高水平的营商环境迈进。我们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我们将会在以下几方面继续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

首先,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政策法规。我们将制定更为完

善的政策法规,严格依法执行,增强营商环境的公正性和规范性。同时,我们还将建设“红黑名单”制度,对违反行业规范、损害市场公正和消费者权益的企业进行惩戒,规范市场行为。

《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强化治理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解读

《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强化治理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解读

《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强化治理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解读

作者:陈清民

来源:《时代金融》2020年第05期

银保监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强化治理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推进农村商业银行更好地回归县域法人机构本源、专注支农支小信贷主业,增强金融服实体务能力,支持农业农村发展,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际上,《意见》是对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的进一步强调和细化。我们现在需要从这个《意见》最本源的角度进行理解,涉及战略、管控与运营三个层面。

一、坚守定位是监管要求,更是农商银行发展趋势

《意见》提出“坚持正确改革发展方向,坚守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市场定位。这不仅对农商银行的发展战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还要求农商银行如何推进“坚持定位”的实施路径。

(一)农商银行的战略定位

《意见》再次明确了农商银行是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主力军。国发(2003)15号文也明确农商银行都要坚持服务“三农”的经营方向,其信贷资金大部分要用于支持本地区农业和农民。实际上,全国大多数省联社明确提出本省各农商银行的定位与《意见》的定位一致,都要求做小做散,努力成为当地自己人民的银行。如,浙江省联社提出“姓农、姓小、姓土”的核心定位,努力打造成当地的“小冠军”。但是,很多农商银行并没有坚守这一定位,而是在做大放小。西部某农商银行成立小微支行,而在经营时追求大客户,其中单笔客户放贷资金就超过3000万。

农商银行经营背离“支农支小”的战略定位的根本原因在于部分员工,甚至是高管的意识上仍然存在追求“短、平、快”的偷懒动机,认为做小做散太辛苦,放100个10万客户,不如1个1000万客户来得容易。第三,大部分农商银行并没有形成完整的战略管理体系,仅有战略定位、战略目标,而在战略实施路径方面存在很大的缺失,不知道如何去做小做散。

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汇报

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汇报

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汇报

一、背景介绍

地方金融监管局作为地方政府的重要部门,负责监管和管理地方金融机构的运营活动。近年来,为了推动地方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地方金融监管局积极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金融监管方式的转变,打破行政壁垒,优化服务效能,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本次“放管服”改革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深化金融监管改革,提高监管效能,优化金融市场环境,加强地方金融企业的监管与服务,推动地方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三、工作内容和进展

1. 放松金融准入条件

为了鼓励金融创新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放宽了金融准入条件。首先,取消了一些不必要的准入限制和审批流程,简化了金融机构的设

立和开展业务的手续。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市场透明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能够进入市场参与竞争。

2. 强化金融监管体系建设

为了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能力,我们着力建设完善了金融监管体系。首先,加大了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控和评估力度,加强了反洗钱和防范恐怖融资等方面的工作。其次,加强了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的培训和引导,提高了金融机构的自律能力。最后,加强了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与监管合规,提高了金融机构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3. 优化金融服务环境

为了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优化金融服务环境。首先,加强了金融服务的便利化,通过降低办事成本、优化金融服务流程,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其次,推动金融机构加强金融科技创新,提升金融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能。最后,加强了金融服务的公平性,规范金融机构的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

改革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10.09

•【字号】苏政办发〔2021〕86号

•【施行日期】2021.10.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的

实施意见

苏政办发〔2021〕8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跨部门综合监管探索实践,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着力解决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等问题,进一步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两手并重、两手都要硬,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有效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互联网+监管”走

在全国前列,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新篇章提供强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坚持放管结合、并重,进一步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围绕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协同监管、信用监管、智能监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堵塞监管漏洞,提高监管效能。坚持系统观念,一体有效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效率,形成“放”“管”“服”紧密衔接联动的工作格局,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有力保障,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不断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成为了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为了进一步推动市场经济的建设,2023年将继续加大放管服改革的力度。以下是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点:

1. 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降低企业创办门槛,鼓励创新创业。加快对外开放步伐,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

2. 创新监管机制:推进监管方式的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减少事前审批环节。通过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进行评估,实行信用监管。加强数据共享,提高监管效能。

3. 优化行政服务:通过简化流程、提高效率,进一步优化行政服务。推行“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全面、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加强公共服务场所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4.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企业登记“一日办结”。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5. 创新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服务创新,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企业发展。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服务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6.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交易服务,提升知识产权的价值和保护水平。

7. 改革价格管理体制:加强价格监管,推动价格市场化改革。建立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竞争和消费者福利。

8.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社会资本,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优化企业开户服务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优化企业开户服务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优化企业开户服务的指导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日期】2017.12.21

•【文号】银发〔2017〕288号

•【施行日期】2017.12.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优化企业开户服务的指导意见

银发〔2017〕288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便利新设企业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现就优化企业开户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充分认识优化企业开户服务对于方便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提高效率与防范风险并重的思路,进一步优化企业开户流程,提升客户体验,提高企业开户效率,缩短企业开户时间,强化企业开户管理和风险控制,切实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基本原则。一是“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在有效识别企业身份、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防范企业开户风险的基础上,不断优化企业开户服务。二是综合施策

原则。以方便企业开户为中心,综合采取业务、技术等各种措施,优化企业开户服务。鼓励采取信息化手段,提高开户审核、资料传递等效率,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路,提高企业开户效率。三是注重实效原则。最大程度压缩企业开户时间,加快企业开户速度,提高企业对开户服务满意度。

放管服改革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五篇 放管服改革工作总结

放管服改革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五篇 放管服改革工作总结

放管服改革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五篇放管服改革

工作总结

【篇一】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我局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印发了《推行服务型执法工作实施方案》、《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试行)》等制度,推行服务型执法,促进依法行政,确保行政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具体方案”,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运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涉企信息,探索建立以信用约束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了“红黑榜”制度、双公示工作方案、“诚信__”宣传月专题活动实施方案、“诚信__”评选活动等方案,及时向市信用办报送双公示信息、信用信息,完成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信息的录入工作。

(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通过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录入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完成统一证照(批文)上报工作,通过ftp工具上传政务共享信息。

(五)切实规范权力运行。认真做好__年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对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办理指南、办事流程图和办事要件,强化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2024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4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4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上半年工作总结2024年上半年,“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取得了一系列重要进展和成果。以“放管服”改革为引领,各级政府积极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发展。以下是2024年上半年“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总结:

一、放宽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壁垒

为了引导市场主体创新创业,减少市场准入壁垒,各级政府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减量化和优化。在上半年,全国范围内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食品安全、药品注册、建筑施工等领域。此外,为了鼓励创业创新,推动新经济发展,一些新兴行业的准入门槛也被放宽,包括共享经济、互联网金融等领域。这些改革举措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推动了创新创业的蓬勃发展。

二、简化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为了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各级政府进一步简化了行政审批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间。上半年,全国范围内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地方逐步增多,市场主体办事更加便捷。同时,各级政府推行“一网通办”,实现了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在一个网站上办理,大大方便了市场主体。此外,一些部门还引入了电子政务系统,实现了在线申报材料提交和审批结果查询,更加方便了市场主体办事。

三、优化政府服务,提升服务水平

为了满足市场主体多样化的需求,各级政府积极改进政府服务方式,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培育和支持。上半年,各地主动与市场主体对接,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一些地方开展了“放心消费100条”工作,加强对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保护消费者权益。此外,一些地方还推动政府服务“一条龙”改革,将各级政府服务部门整合为一个部门,提供综合性的服务。这些改革举措大大提高了政府服务水平,给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好的服务。

银行经验材料:聚焦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放管服”改革

银行经验材料:聚焦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放管服”改革

银行经验材料:聚焦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放管服”改革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银行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承担着为实体经济服务的重要职责。为了更好地适应发展需要,银行业不断进行改革创新,推动金融“放管服”改革,聚焦服务实体经济。

首先,在放松金融管制方面,银行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减少行政审批、简化手续等方式,大幅度降低了实体企业融资门槛。同时,银行还加快推进金融科技的应用,提供了更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例如,通过大数据分析,银行能够更准确地评估企业的信用风险,为企业提供更稳定的融资服务。

其次,在优化金融服务方面,银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实体经济发展的多样化需求。银行通过建立综合的金融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融资、投资、支付、保险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满足实体经济的不同阶段、不同领域的需求。此外,银行还积极开展金融培训和咨询活动,为企业提供更专业的金融知识和管理经验,帮助实体经济提升发展水平。

最后,在强化风险管控方面,银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效防范金融风险。银行加强债权管理,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问题。同时,银行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定价,确保对实体经济提供的融资服务风险可控。银行还积极参与金融创新,推动风险管理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综上所述,银行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将聚焦金融“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实体经济的稳定增长。未来,银行业将继续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与实体经济共同发展,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实体经济在发展中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而银行作为其重要的支持力量之一,积极参与金融“放管服”改革,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

2024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2024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2024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中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在____年,我们继续推进这一工作,针对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二、工作内容和成效

1. 优化政府服务

我们坚持实施“一网通办”政府服务模式,推动各个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方便企业办事。通过建设智能化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可以在线完成各类申请和审批,大大减少了企业办事的时间和成本。

2. 简化行政审批

我们深化“放管服”改革,压缩行政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通过实施“一套材料、一口办理”制度,企业可以提供统一的申请材料,无需重复提供。审批时限也缩短到最低,尽量做到即办即批。

3. 放宽市场准入

我们放宽对外商投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取消一批限制性别业外资准入的行业和领域,鼓励外资企业在更多领域进行投资。同时,规范市场行为,提升市场监管能力,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 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我们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打击侵权行为,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和教育,增强企业的创新动力和竞争力。

5. 优化税收政策

我们继续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成本。通过减少税收种类和环节,简化税收程序,降低税率,推出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和创新。同时,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收收入。

6. 健全金融服务体系

我们完善金融服务体系,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推进银行业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降低融资成本。同时,优化企业信用评价机制,提高企业融资的便利性和可获得性。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改进工作方案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改进工作方案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改进工作方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市场化改革,我们需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解决当前存在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工作方案。

首先,针对企业创办的堵点,我们将进一步简化企业登记和设立流程,推行“一窗受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通过引入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实现企业登记的在线办理,简化繁琐的手续和流程,减少审批时间,提高注册效率。

其次,针对企业经营的痛点,我们将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加强市场监测和巡查,及时发现和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还将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体系,强化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提高市场经济的规范化程度。

除此之外,我们还将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行政许可和审批程序。通过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取消一些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事项,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效率。同时,在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时,我们还将注重网络安全和信息

保护,确保企业的敏感信息得到妥善处理和保护。

此外,我们还将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利用新技术监控市

场活动,并加强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通过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和监测系统,及时获取企业运营数据,发现问题,推动

问题解决。此举不仅可以提高监管效率,还可以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最后,我们还将通过改革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通过与企业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了解企业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开展必要的立法调研,加快法律改革进程。同时,我们还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对法律法规的遵守意识,培养企业依法经营的习惯。

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稿

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稿

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稿

一、引言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对于吸引外资、推动创新发展、培育民营企业等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深入探讨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我国在这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

优化营商环境是吸引外资、促进创新、推动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可以吸引国内外企业投资,创造就业机会,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同时,优化营商环境还可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企业竞争,推动创新发展,提高经济效率。因此,优化营商环境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三、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成就

3.1 简化行政审批程序

我国在近年来大力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优化政务服务。通过实施“放管服”改革,大幅度缩减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速度。这为企业提供了更便捷、高效的办事环境。

3.2 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

我国逐步完善了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的出台,进一步保护了外商投资权益,为外商在中国经营提供了更加稳定和透明的法律环境。

3.3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我国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并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的打击力度。这为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更好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投资意愿。

3.4 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我国积极推动金融改革,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例如,推动建立普惠金融体系,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更加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为企业的融资提供了更多的渠道和便利,促进了创新和发展。

四、未来发展方向

4.1 深化“放管服”改革

关于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_转换

关于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_转换

关于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

馈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去年9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省政府高度重视,吴政隆省长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抓好落实。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拓展融资渠道,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水平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以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突破口,进一步改进服务、细分市场、创新产品、优化流程、完善机制,着力打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的“最后一公里”。至2018年11月末,全省中小微企业本外币贷款余额5.78万亿元,同比增长9.74%,增速比6月末提高0.47个百分点。

(一)畅通政策传导机制。一是建设银企对接平台。推

动建设省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采取“线上+线下”运营模式,以企业征信服务为核心,整合政府扶持政策和金融机构产品,为各类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化、全方位”金融服务。自平台上线以来,已注册企业3.4万余家,上线金融机构73家、金融产品181项、成功撮合3100多项融资需求、授信金额超过120亿元(不含苏州子平台)。二是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认真落实总行定向降准政策,去年实施4次定向降准,共为我省法人金融机构释放资金969亿元。加强再贷款再贴现的精准投放,向人民银行总行申请再次调增我省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限额,全省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限额使用率分别达到93.6%和96%。鼓励金融机构实施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优惠,目前银行业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平均下调约30个基点。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落地,目前省内已有6只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落地,发行债券25亿元。顺利获得国家融资担保基金300亿元授信,有效提升对小微企业、双创主体等群体的服务能力。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省内主要银行业机构出台下放贷款审批权限、优先保证贷款规模、优化经济资本考核等倾斜措施。指导泰州医药高新区资本项目收入兑换便利化试点和取消银行账户许可证试点工作,21家企业获得资本项目收入兑换便利化试点备案,开展试点业务金额8600余万美元。在苏州工业园区开展资本项目收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12.30

•【文号】银保监办发〔2020〕129 号

•【施行日期】2020.12.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放管

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各银保监局,机关各部门,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工作,推进银行业保险业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更大激发市场活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经银保监会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银行业保险业市场准入环境

(一)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设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严禁以规划、备案、登记之名增加、变相设定行政审批环节或事项,或将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继续审批。

(二)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制定与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意见,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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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金融“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金

融服务水平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决策部署,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措施,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深化金融“放管服”改革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民营小微企业及“三农”融资可得性

1.实施企业金融辅导员制度。在充分发挥省金融顾问团、上市推进机制、金融运行监测中心等作用的基础上,在全省金融机构优选3000余名专业干部,每3个人组成1个辅导队,每个辅导队对口联系辅导若干企业,为企业提供金融知识宣传、金融政策讲解、金融业务咨询、融资服务策划等金融服务。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按年考核金融辅导员工作效果。

2.加强对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支持。适当放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率可以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部分总体风险水平偏高,但正在积极进行风险化解处置的法人机构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可再适度放宽。放宽小微企业贷款享受风险资本优惠权重的单户贷款额度限制,单户贷款额度上限由500万元提高至1000万元。鼓励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有

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省级管理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门,建立专门的综合服务、统计核算、风险管理、资源配置和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设立适合普惠金融业务发展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推动民营小微企业差异化监管政策落地。开展民营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2020年,首贷获得企业新增4万家以上。加大对银行发放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及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的监管考核和宏观审慎评估,引导银行增强服务民营小微企业和发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的能力和积极性。推动国有大型银行实现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20%;引导股份制银行坚持差异化、特色化的经营服务模式,在均衡投放、完成全年信贷计划基础上,力争实现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的增速高于各项贷款较年初的增速;推动城商行、农商行进一步坚守“服务本地、支农支小”定位,力争实现2020年年底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较年初提高1个百分点。引导国有大型银行和全国股份制银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同比多增,确保地方法人银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同比多增。

3.强化民营企业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支持。推动民营企业扩大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加快“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步伐,力争2020年全省新增上市公司数量不低于20家;到2021年实现1万家小微工业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

工业企业,实现全省6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在区域股权市场探索设立乡村振兴、上市培育、高成长企业等特色板块,力争2020年区域股权市场直接融资规模增长5%。鼓励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投资机构投资民营企业。建立发债企业培育项目库,依托相关政府性投融资担保机构健全市场化信用增进机制,促进民营企业扩大运用债券融资支持工具。落实好直接债务融资引导奖励政策和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政策。

4.完善市场化纾困机制。重点支持发展方向好、依法守信经营、债务负担重的民营企业实施债转股,对落地项目分别给予实施机构、民营企业不低于10万元、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可将不超过50%的比例用于奖励工作团队。发挥好100亿元规模的纾困基金对困难民营企业的纾困作用。健全全省应急转贷服务体系,加快市县转贷运营机构备案工作步伐,力争2020年覆盖各市、各县(市、区)。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续贷支持力度。

5.提高“三农”融资可得性。引导全国性商业银行下沉经营重心,单独设立信贷计划,确保普惠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健全省、市、县三级统一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逐步实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服务覆盖所有涉农县(市、区)。抓好全省已上线的60个县(市、区)数字化信用融资项目推广工作,2020年再上线10个以上县(市、

区),惠及农户增长20%以上。制定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落实好蔬菜、水果等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省财政按市县财政保费补贴总额的50%-60%给予奖补,单一险种省级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在2019年44个补贴险种基础上,进一步增加特色补贴险种,力争3年实现“一县一品”。实施能繁母猪保险提高保障水平政策,开展农业大灾、小麦全成本及“保险+期货”等保险创新试点扩面,促进我省农业保险由产量险向收入险转变。

二、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合理下行

6.推动贷款利率进一步下降。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情况及贷款利率竞争行为纳入人民银行宏观审慎评估,全省银行浮动利率贷款参考LPR定价实现全覆盖。发挥再贴现对降低民营小微企业贴现利率的政策引导作用,2020年,将民营小微企业票据再贴现占比提高至超过90%。继续做好对贷款企业服务乱收费整治工作。2020年,全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以上,全国性商业银行企业融资成本继续降低。

7.推动融资担保机构合理降费。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开展的符合省级再担保机构增信分险业务,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

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再担保机构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再担保业务收费原则上不高于承担风险责任的0.5%,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再担保业务收费原则上不高于承担风险责任的0.3%。除担保费外,担保机构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落实中央财政对担保机构降费奖补政策,统筹考虑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担保额等因素,财政奖补资金重点支持单户贷款1000万元、年化担保费率2%以下的小微企业担保业务, 奖补资金切块下达到各市、相关直管县和省属担保机构。

三、多渠道缓解企业融资抵押担保难问题

8.完善抵质押贷款管理、合理设置抵押担保条件。进一步完善股权、机器设备、生物资产等抵质押物贷款管理办法,扩大抵质押物范围。银行贷款审批中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贷款条件保持一致;对生产经营正常、没有明显波动的企业,不得提出抵押担保追加的不合理要求。银行机构要重视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合理提高信用贷款比重,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

9.规范融资担保业务管理。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推动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守政策性定位,回归担保主业。加强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的差异化监管,降低或取消盈利指标考核,增加在保余额、担保倍数、担保户数等发展指标的考核权重。出台政府性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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