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内县级层面直接选举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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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内民主问题的研究综述

关于党内民主问题的研究综述

62010年第25卷第3期1党内民主的含义目前对党内民主含义的界定,学术界还存在一定的分歧,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1.1强调党员权利。

目前很多学者同意这一观点,因此有的学者认为“关于党内民主的含义,学术界已基本达成共识:即党内民主就是指在党的政治生活中,党员平等享有党章所规定的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党内决策和管理党内事务的权利。

”1.2强调制度规定,认为“党内民主,就是在党的政治生活中,全体党员一律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的制度。

”1.3强调制度规定和政治生活的综合,认为党内民主是党基于自身的性质、任务和宗旨,依据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对党的组织、体制和过程所做出的民主的制度规定以及由此形成的党内政治生活。

1.4强调政治权利和政治制度,认为党内民主就是全体党员在党内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和政治制度。

1.5强调党内民主是原则、制度和生活的统一。

这种观点认为党内民主首先是一种原则,一种体现多数人意志的原则;在各种组织中把这种原则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民主就成为制度;在实践中,民主权利的拥有者按照民主制度和程序从事活动,民主就成为现实的生活。

2发展党内民主的意义2.1从党的建设方面看:1)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是无产阶级执政党保持先进性的必要条件。

尤其表现在各成员之间的政治生活平等上,要把党的生活进一步推入民主化的轨道。

2)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必要途径,有利于更好地实现民主执政的理念。

3)发展党内民主有利于我国民主集中制的巩固和落实。

4)发展党内民主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必由之路。

党内民主的支持和发扬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党领导的有效性与否。

5)发展党内民主对于带动和引导基层民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2.2从对于人民民主的作用方面看,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起示范和带动作用。

发展党内民主是推进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

2.3从政治文明的角度看,党内民主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了坚固的政治力量保证,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创造了稳定的政治环境,因此发展党内民主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首要任务和关键。

全国县级直接选举工作办公室、中共中央组织部通知-选办[1981]3号、组通字[81]9号

全国县级直接选举工作办公室、中共中央组织部通知-选办[1981]3号、组通字[81]9号

全国县级直接选举工作办公室、中共中央组织部通知正文:---------------------------------------------------------------------------------------------------------------------------------------------------- 全国县级直接选举工作办公室、中共中央组织部通知(选办[1981]3号、组通字[81]9号1981年3月12日)现将河南省委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县、社人代会选举工作中几个问题的通知”转发你们,供参阅。

附:通知各地、市、县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转各地、市、县委:在县、社两级选举工作中,发现有些问题需要注意。

兹根据《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作如下通知,请遵照执行。

一、在召开人代大会之前,各级党委应抓紧对有关领导班子进行考察,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候选人(包括差额在内)的名单进行审批。

候选人名单虽经党内进行审查,但他们能否作为正式候选人,仍应在人代大会上按照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

二、县、社人代大会选举领导班子时,应充分尊重代表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搞“指选”和保证选举,也不应受上级党委审批的候选人名单的限制。

三、各级人代大会的选举结果,除县以上人代大会选举产生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需报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外,其余人选均自人代大会主席团宣布之日起生效。

在宣布选举结果的同时,上报备案。

各级党委不作审批。

即令当选人不是党委事先审查过的人,也不应改变。

若个别人有特别严重的问题,应按照《地方组织法》规定的程序解决,不宜以党委名义否定或改变选举结果。

四、经各级人代大会选举产生的干部,应相对保持稳定,在法定的任期内,一般应不作变动或尽量少作变动;如必须调动时,应按《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办理任免手续。

县级党代表直选的实践探索──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为例

县级党代表直选的实践探索──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为例
21 0 2年 8月
中共 山西 省委 党校学 报
Ac d mi J u n l f h n i rvn il o a e c o ra a x o ica mmie at c o l f P C oS P C t eP r S h o . t y o C.
Au . g 201 2
第 3 5卷 第4 期
Vo .5 No4 13 .
县 级 党代 表直 选 的实 践探 索
— —
以浙 江 省 台 州 市路 桥 区为例
邵丹 萍 莫智 力 ,
( 州职业技术 学院 ,浙江 1 台州 3 8 0 ; 2中共 台州市路桥 区委组织部 ,浙江 100 . 台州 3 8 5 ) 10 0
2 1 台州 市 对 2 5名 党 员 就 党 内 民主 问题 进 行 0 2年 4
( ) 一 党代表 产 生 : 党代表 任期 制 的基础 支撑 在 “ 员 ( 举 ) 党 代 表 ( 举 ) 党 的代 表 大 党 选 一 选 一 会 ( 举 ) 党 委会 ( 举 ) 常 委会 ” 选 一 选 一 授权 链 中 , 党员 与党 代表 之 间 的授 权关 系 ,是理 顺 党 内权力 授 受关
重要 的基 础 。
门、 群众团体和乡镇党委政府副科 以上干部 , 三是各 条 战线 的优 秀党员 代表 。 一 、 第 二部分 都 是地 方领 导
干部 , 许 多 地 方 占到 了代 表 总数 的 7 %, 三 部 在 0 第 分 仅 占 3 %。这样 的 比例 结 构对 于保证 上级 党 委指 0 示 的落 实起 着组 织保 障作用 ,也 提高 了整体 参政 议
政能 力 , 也带 来 了一 些 问题 , 易 使 “ 员代 表 大 但 容 党

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研究

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研究

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 在选票的填写上 ’要为党代表创 造有利于表达意愿的环境 ’使党 代表能够没有顾忌 ’ 不受干预 ’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填写选票 " # 七 $逐步扩大直 接选举的范围和层 次 " 对党员 人数不是太多而又不 太分散的基层党委 ’ 建议在借 鉴村 党支部换届 % 两推一选 & 方式的 基础上 ’进 一步 扩大直选试点 " 建议县级党委和 % 两委 & 书记 !副书记 由新一届党代会直选 " #八 $ 进一步加 强对党内选举工作 的领导和监 督 " 设立由普通党员 ! 党代表和上级领导机关代表三 方推选人员组成的选 举监督委员会 ’ 其 地位独立于 本级党组织 ’ 也不隶属于选举大 会主席团 ’ 只对出席 党代会的选举人负责 ’接受他们的监督 " #九 $ 探索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 " 建议按行业! 地域 !集 中 ! 利于活动 的要求 ’将 党代表 划分为 若干 个 团 ’ 建立 党代 表团 活动 制度 ’ 通过 调研 ! 视察 ! 评 议 ! 提案 ! 质 询 ! 年 会等 方式 ’ 调动 代表 工作 的 积极 性 ! 主动性 ’ 充分发挥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 " # 十 $改革 % 两委 & 班子结构 " 县级党 的领导机关 可以不设常委 ’ 只设 % 两委 &# 每委人数不宜超过 #$ 人 $ 及其书记 ! 副书记 " 书记 ! 副书记对 % 两委 &全会负 责 ’% 两委 &对常任制年会负责 " #十一 $ 建立健 全与党内选举制度 相配套的制 度 " 对 % 选举 &类干部和 %选拔 & 任命类干 部要做出明 确划分和规定 ’ 严格执行党章中 关于 %党 的各级领导

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方式的实践与思考

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方式的实践与思考

领 导班 子成 员 直 接 选 举 试 点 ,是 扩 大 基 层 党 内 民 民主参 与 能 力 也得 到 了 提 高 ,这 为 自主 而 有 效 地
主 的有 益 尝 试 ,也 是 改 革 和 完 善 党 内选 举 制度 的 参 与党 内 生活 提供 了 良好 的民 主实 践条 件 。
探 索 形式 。
在 保 障党 员 基 本 权 利 、发 挥 基 层 党 组 织 功 能 、推 高 了村 民 的 政 治 民 主素 质 和选 举 参 与 能 力 ,另 一
进党 内民主 建 设方 面 进行 了大胆 尝 试 和科 学探 索 。 方 面 也必 然 促使 村 民提 出进 一 步 的权 利 需 要 和 民
无 论 是 从 党 内 民主 发 展 的需 求 还 是 从 领 导 干 为 直 接 选 举 基 层 党 组 织 领 导 班 子 提 供 了充 分 的理
部 选 拔 任用 制度 供 给 的层 面来 看 ,基 层 党 组 织 领 论 支 持 和 制 度 基 础 。党 的 十 七 届 四 中全 会 更 是 明
作 为推 进 党 内 民 主 的重 要 方 式 ,基 层 党 组 织 领 导 基 础 。以 “公 开选 拔 ” 为 主要 内容 的 干 部 人 事 制
班子 直接 选 举 试 点 的实 践 具 有 深 刻 的政 治 、经 济 度 改 革 为 基 层 党 组 织领 导 班 子 成 员 直 选 试 点 提供
所 谓 直 接 选 举 ,是 选 举 人 以直 接 投 票 的 方 式 主 诉 求 。 之后 ,深 圳 大 鹏 和 四川 步 云 的 乡 镇 长 直 选 举 领 导 班 子 、领 导 人 或 代 表 的 一 种 选 举 方 式 。 接 选举 试 点从 更 高层 次 上 推 动 了基 层 民 主 政 治建

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调研报告[优秀范文5篇]

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调研报告[优秀范文5篇]

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调研报告[优秀范文5篇]第一篇: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调研报告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调研报告一段时间,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使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以来,全国各地都在开展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究其成效而言,通过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引入竞争机制,层层筛选,确实选出了一批素质较高的领导人才,同时发现掌握了一批较优秀的后备人才,公选推动了用人观念的转变,推进了干部制度改革的进程,公选在干部队伍中还树立了正确的价值导向,形成了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公选在一定程度上遏止了跑官、买官、要官等在干部选拔使用中的腐败现象。

随着《条例》的贯彻实施,公选日趋成熟和规范。

但是,公选在长期沿用的干部制度下,毕竟是新生事物,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本文从当前所了解的公选工作中,试分析公开选拔党政干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一、广泛宣传发动,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选人用人要注意社会公论”,要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这是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及《条例》就新时期干部选用问题作出的重要举措,公选干部就是贯彻《条例》的有效形式之一。

但眼下,各地开展的党政领导干部公选工作,虽是报纸报道、电视亮相、领导讲话,营造了一个又一个轰动效应,但群众及一些基层干部对公选的认识程度不高,普遍存在事不关己的心态。

观望者众,参与者寡,既使有的地方报名者数十倍、数百倍于选录职位,也是采取集体报名,生拉硬凑,一旦进入选录程序,群众也就漠不关心,最多只注意公选结果。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组织者对公选工作宣传不到位,一些群众和基层干部对公选的方法、程序不能正确把握;另一方面是群众和基层干部对公选的认识不到位,缺乏基本的民主意识,同时安于现状,缺乏进取精神,参与竞争的积极性不高,游离于公选之外。

群众参与程度不高,选用干部的群众公认原则就难以落实。

当前党内选举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当前党内选举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中 图分 类 号 :2 2 文 献 标 志 码 : 文 章编 号 :64 0 5 (0 0 0 — 0 3 —O D 6 A 17 - 3 1 2 1 )4 03 5 -
作为 党 内生活 的一项 重要 民主形 式 , 内选 举 党
面 表现 为在 党 内选 举 的过程 中还 存在 着一 些不 符合 民主精神 的 现象 。 首先 从 条例规 定方 面来 看 。 中国共产 党 自成 立
定 阻碍 。对 这些 问题 保 持 清 醒 的认 识 , 既有 利 于 进

步改革 和完 善党 内选 举 制度 , 有利 于进 一 步 发 也
党 内选举 制度存 在 的主要 问题
到恢复和重建 ; 8 1 5年中组部下发 《 9 关于党 的地方
各级 代表 大 会 若 干 具 体 问题 的暂 行 规 定 》 实 际 上 , 起 到 了党 内选举 工 作条 例 的作 用 ;98年 中组 部 下 18 发《 于党 的省 、 关 自治 区 、 辖 市 代 表大 会 实 行 差额 直 选 举 的暂行 办法 》 将 差 额 选举 的范 围进一 步扩 大 ; ,

法规 ,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 如《 、 党政领 导不够健全和完善 , 党内选举过程 中还存在 着一 些不符合 民主精神 的问题和 现象。必须要 在坚持选举 的合 法性 原则、 序性原 程 则 、 平竞争性原 则的基础上 , 公 采取各种科学、 有效 的措施 , 使党 内选举制度更为科 学、 民主。 关键词 : 中国共产 党; 内选举 ; 内民主 党 党
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对省、 县党 的代表 , 地、
大会及其 委员 会和 纪律检 查委 员会 全体会 议 的选举 工作做 了进 一步 规 范 。十六 大 以来 , 内选举 制 度 党

论当前党内选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

论当前党内选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

论当前党内选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作者:陈长胜来源:《决策探索》2015年第14期党内选举是党员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把党内的领导权、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授予党内各级各类机关及其领导人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是党内民主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

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对于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促进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正常化,确保我们党永远充满生机和活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党内选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代表的推荐和选举制度不完善一是党代表的推荐和选举制度不完善,没有真正体现党员意愿。

按照《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虽有“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提名”的规定,但多数是选举单位党组织“酝酿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没有真正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初步人选。

二是代表结构比例不合理,代表性和广泛性不强,存在着党员干部多、群众代表少、社会各阶层代表少的问题。

(二)候选人提名方式、介绍制度不健全一是候选人提名制度存在缺陷。

长期以来,过于突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委成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缺乏自下而上的选举人或党代表联名推荐提名的渠道和形式,更没有建立起候选人自上而下提名和自下而上提名相结合的制度。

二是候选人介绍制度不健全,代表不能比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影响了选举人意志的充分体现。

(三)选举的范围小、层次低直接选举的范围小、层次低,党内民主选举的范围不够广泛,比如除了总支和支部实行直接选举外,基层党委包括各部门的机关党委,也几乎都实行间接选举。

另外,党内民主选举的范围不广泛,参与民主推荐的范围不够宽,对候选人情况了解不够,党员参与评议候选人的渠道不畅。

差额选举的范围小,层次低,差额比例小。

(四)一些地方存在对选举结果不够尊重的问题一是当选举结果与上级意图不相吻合时,往往以上级决定代替民主选举的结果。

二是对选举产生的干部在任期内频繁调动,变相否定选举结果。

这不仅突出表现在换届前夕对这类干部特别是对书记、副书记大量调动和委派,而且表现在换届后不久和应届中期也屡有这样的调动和委派,其“理由”主要是进行“干部交流”。

党内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党内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党内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2010-05-18点击: 2809党内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季正聚中共中央编译局世界所一、党内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内选举的民主化程度已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在党内生活中,个别领导者和领导机关变相操纵、包办选举的事情仍有发生,有的采用任命制或先任命后选举的方式,以任命或变相任命的方式代替民主选举。

更有甚者,个别地方和单位的领导把正常的换届选举作为拉帮结派、培植亲信、排斥异己的手段。

使党内选举出现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压制民主等现象,这也成为一些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党在选举方面存在的问题,首先表现为目前党内选举的有关具体条例还不够健全和完善,既有的一些条例规定也不明确或者不合理;其次党内选举过程中存在着很多不符合民主要求的现象。

在条例规定方面。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的过程中,加大了建立健全党内选举制度的工作力度制定颁布了一些条例规定,如《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1980年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若干具体问题的暂行规定》(1985年中组部下发)、《关于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实行差额选举的暂行办法》(1988年中组部下发)、《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1990年中央制定)、《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1994年)。

这一系列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表明我们党的选举制度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

问题在于,当前还没有针对中央层面的选举制度的相应规定;也没有一部能指导全党选举工作的条例;还没有制定与选举工作相适应的任期制、免职制、辞职制和把免职等相配套的制度。

即使出台了的条例和措施,也常常因不够完善,比如说不能覆盖选举工作的方方面面,不难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和要求;内容过于笼统,很难操作等,很难取得预期的效果。

选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1.党内选举的运作方式不够透明、公开,存在人选内定、暗箱操作等现象,广大党员的基本权利落实不够到位。

关于改进完善党内基层选举制度的调研报告

关于改进完善党内基层选举制度的调研报告

基层 党组织 任期成 为 虚设 , 致 部 分党 员 和代 表 对 导
党 内选举 缺 乏应有 的 热情 和 负 责精 神 , 一 定程 度 在 上使 党 内选 举 的权 威性 和严肃性 受到影 响 。四是部
分党 员的选 举权被 剥夺 。在基层 党组织 召开 党员大
及其 成 员的监督 和约 束更 加 直 接有 力 , 使 基层 党 促

贯 彻执行 党 内基 层选 举制 度的 基本情 况
党 内选 举制度 是 党 内 民主 的 一 项 根本 制 度 , 是 衡 量党 内 民主发展 程 度 的重要 标 志 。1 9 9 0年《 国 中
共 产党基 层组 织选 举工 作 暂行 条 例》 以下简 称 《 ( 暂 行条 例》 颁 布 之后 , 地 各 单 位 按 照其 规 定 要 求 , ) 各 基层 党组 织委员 会 委 员 由党 员或 党 代 表 选 举 产 生 ,
【 收稿 日 】0 l0 _O 期 2 1- 2 2 【 作者简 介】 本课题组由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和辽 宁省党 的建设研究会组成 。组长 : 钱国 良; 副组长 : 陈学华 ; : 成员 李静 、 项鸿林 、 宋振华。
5l
而下 、 上下结 合 、 复协商 的 “ 上三 下 ” 反 三 工作 机 制 , 广泛 听取方方 面面 的 意 见 , 基 层党 组 织 领导 班 子 对
提 出 了关 于 改 进 完善 党 内基 层 选 举 制 度 的 思考 和 一 整 套政 策 建议 。
【 关键词 】 基层 ; 选举制度 ; 问题 ; 因; 原 建议
【 中图分类号 】 22 【 D 6 文献标志码 】 【 A 文章编号 】64- 3121 )2 ) 1 9 l -0 5 (0 1O—(5—0 7 - . o

中国共产党党内选举制度的历史回顾与思考

中国共产党党内选举制度的历史回顾与思考

中国共产党党内选举制度的历史回顾与思考摘要:党内选举是党内民主的基础和关键。

中国共产党建党90年来,党内选举制度经历了初步探索、曲折发展、日益健全与完善三个阶段。

进一步完善党内选举制度要求我们:党管干部的内容应与时俱进;坚持选举的公平竞争性原则,避免选举的形式化;逐步扩大选举的范围和层次;进一步规范差额选举制度,适当扩大差额选举的比例和范围;建立与选举制度相配套的弹劾罢免制度。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党内选举;党内民主中图分类号:d262.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1)06—0026—06一、新中国成立前我党对党内选举制度的初步探索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列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有严密组织、有严格纪律、能够实行坚强领导的党。

从党的一大开始就规定了党内的选举制度。

一大不仅选举产生了中央局,而且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中首次规定了党内选举的方式,指出,凡党员“超过30人的,应由委员会的成员中选出一个执行委员会”①。

二大制定的第一部党章规定:经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许可,各区有两个地方委员会以上,可召集区代表会,“推举五人组织该区执行委员会,并推举候补委员三人”;“中央执行委员会由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五人组织之,并选举候补委员三人”。

②党内选举工作开展的状况总是同党所处的历史环境、党所面临的斗争任务、党的指导思想和政治路线以及党内的思想状况等因素紧紧联系在一起的。

即使在“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给党的建设造成极大危害的情况下,中央仍然对选举工作比较关注。

如1931年5月通过的《中央关于苏维埃区域党的组织决议案》中指出:“从支部到省委,都应在国际与中央的路线下,定期召集支部全体会议及区委、县委、省委代表大会,选举新的各级党委。

”③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在总结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对党内选举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了党内选举的一些规则性东西。

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制定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等党内法规。

论当前党内选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

论当前党内选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

论当前党内选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作者:陈长胜来源:《决策探索·下旬刊》 2015年第7期文/陈长胜党内选举是党员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把党内的领导权、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授予党内各级各类机关及其领导人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是党内民主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

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对于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促进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正常化,确保我们党永远充满生机和活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党内选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代表的推荐和选举制度不完善一是党代表的推荐和选举制度不完善,没有真正体现党员意愿。

按照《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虽有“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提名”的规定,但多数是选举单位党组织“酝酿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没有真正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初步人选。

二是代表结构比例不合理,代表性和广泛性不强,存在着党员干部多、群众代表少、社会各阶层代表少的问题。

(二)候选人提名方式、介绍制度不健全一是候选人提名制度存在缺陷。

长期以来,过于突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委成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缺乏自下而上的选举人或党代表联名推荐提名的渠道和形式,更没有建立起候选人自上而下提名和自下而上提名相结合的制度。

二是候选人介绍制度不健全,代表不能比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影响了选举人意志的充分体现。

(三)选举的范围小、层次低直接选举的范围小、层次低,党内民主选举的范围不够广泛,比如除了总支和支部实行直接选举外,基层党委包括各部门的机关党委,也几乎都实行间接选举。

另外,党内民主选举的范围不广泛,参与民主推荐的范围不够宽,对候选人情况了解不够,党员参与评议候选人的渠道不畅。

差额选举的范围小,层次低,差额比例小。

(四)一些地方存在对选举结果不够尊重的问题一是当选举结果与上级意图不相吻合时,往往以上级决定代替民主选举的结果。

二是对选举产生的干部在任期内频繁调动,变相否定选举结果。

当前党代表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

当前党代表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

当前党代表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党代表选举问题直接关系着党代表的整体素质,并进而影响和决定着党代会的质量。

本文以五位十八大党代表的选举作为研究对象。

这五位党代表的级别囊括了从基层到中央的各个层级,代表了多种职业(农业、牧业、林业、机关、社区)、多个地域(北有黑龙江,南有广东,西有青海,东有浙江,中有湖南)。

五位党代表中有两位女性代表,一位少数民族代表,学历层次从小学、初中、高中、大专到大学本科。

在对五位党代表及其相关部门进行深入访谈调研的基础上,本文探讨了党代表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由于本文针对的是问题而非成就,故将五位党代表姓名隐去,只以字母代替,分别是L、C、D、Z、W。

一、党代表选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我们访谈调研的材料来看,现今党代表选举中主要存在下述问题。

(一)组织主导作用过大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执政的重要表现就是干部的选拔任用。

因此,党组织在选举中必须发挥主导作用。

但是,党内选举在反映党组织意愿的同时,必须要充分反映广大党员尤其是选举人的意愿。

主导作用的度把握不好,不利于反映广大党员的意愿。

在五位党代表中,L党代表的党龄很短,迄今只有4年的党龄,如今却成了镇、区、市、省四级党代表。

L是因为被某个领导看中,被紧急入党的。

当时该省正在搞新农村建设,某位重要领导认为L非常能干,可以带领村民乃至本地区致富,所以说只有让L当书记,才可以把新农村建设的试点定在这儿。

如果L不当书记,新农村建设试点就不能定在此地。

该区的区委书记和镇党委书记马上要求L当村支书,但是L还不是党员,于是突击吸收L为预备党员,随后宣布L为村支书。

之后的第二年,L才转了正,并很快就成了党代表。

按照规定,五位党代表的提名,应该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

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党支部对候选人的提名基本上起着决定性作用,普通党员基本上起不到什么作用。

同时,按照有关法规,上级组织可以直接提名。

党内直接选举的流程

党内直接选举的流程

党内直接选举的流程选举程序的选举分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党内直接选举的流程,希望大家喜欢!党内直接选举的流程(一)选区划分与选民登记选区可以按照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照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

选民登记分选区进行。

(二)代表候选人的提出1、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单独或联合,以及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

2、选举委员应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代表候选人;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后,在选举日的七日以前公布。

3、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均实行差额选举。

(三)投票与计票1、由选举委员会主持投票工作。

2、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否则须改期选举。

3、每次选举所投票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每一选票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

(四)代表候选人的当选1、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即为当选。

2、获得过半数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得票多者当选。

如代表候选人得票数相等时,应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3、获得过半数票的当选代表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另行选举,且另行选举中所得票数不得少于总选票数的1/3.(五 )罢免1、(第四十七条)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三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

2、(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

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五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

3、罢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须经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党内选举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路径

党内选举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路径

党内选举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路径李晓波(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18)摘要:中国共产党历来注重党内选举监督制度建设,通过党内选举监督制度确保党内民主政治生活的规范化。

在新时代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党内选举监督制度面临新的问题与挑战,主要表现为党内选举监督制度系统性、完备性、统一性不足,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协调和衔接力度不够,这些都直接制约了党内选举监督工作的效能。

破解党内选举监督制度建设难题,必须立足于党内选举民主实践,深刻把握党内选举监督工作规律:改革和完善现有不合理的党内选举监督制度,构建符合党内选举需要的监督法规体系;强化党内选举监督法规的备案审查制度,建立党内选举监督法规的备案审查与国家法律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实现党内选举监督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和转化;充分利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契机,将党内选举纳入国家监察,通过制度强化选举监督效能,预防和遏制党内选举腐败。

关键词:党内选举;党内法规;选举监督中图分类号:D62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170(2018)04-0022-08在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历史背景下,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决定了必须充分发挥党内选举民主,通过层层民主选举建设一批拥有坚定政治信仰和懂得政治规矩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不断进行的改革提供优质人才基础。

为了确保民主选举选拔党员干部效能,构建一系列监督制度从规范层面确保党内选举的公正、公开和合法十分必要。

但是,目前党内选举监督制度在系统性、专门性、科学性和配套制度等方面存在不足,亟待加以研究解决。

一、党内选举监督制度的现实状况目前党内选举监督制度散见于《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中,这些党内法规所涉及的党内选举监督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22收稿日期:2018-06-11作者简介:李晓波(1983-),男,陕西商洛人,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博士。

乡镇长直接选举的三重困境及对策分析

乡镇长直接选举的三重困境及对策分析

乡镇长直接选举的三重困境及对策分析近年来,中国对于推行乡镇长直接选举的呼声逐渐高涨。

然而,选举制度的改革不仅仅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乡镇长直接选举的实施过程中将会遇到不少困难和挑战。

首先,难度就在于如何保证选举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在社会风气尚未完全好转的情况下,可以预见到选举过程中可能存在不正当的行为,如腐败、利益交换等。

而且,很多农村地区仍然有很多重男轻女的现象,会对女性乡镇长候选人造成不公平待遇,故在选举中应该注重性别平等。

其次,由于乡镇长职责的特殊性,直接选举形式下的民主治理难以得到良好的实践。

乡镇长除了有政治方面的职责,还有诸多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而乡镇选举中,更多的是重视形式,而非实际可行性。

因此,在实施前,应该考虑好选区划分、职权设定等问题,保证职责搭配合理,同时也能够不断培养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乡镇长人才。

最后,乡村政治文化施行群众自治相对发达,乡镇长直接选举的长远效益难以确立。

虽然直接选举制度在城市普及已经有些年头,然而,它在农村社会的推广还面临很多问题。

这其中也有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可以考虑从乡村基层会议制度的优化和监管入手,同时也应该大力推动农村思想文化建设,提高农民的民主意识和政治素养。

针对以上问题和困难,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与对策:1. 落实好选举监督制度。

尤其是对于群众监督的重视,落实好选民、媒体、基层监察等监督机制。

同时,也要注重开发透明度高、易操作的监督平台,鼓励当前主流的社交媒体参与公共事务监督。

提高公众对于监管制度的信任,才能保障选举公正性和公平性。

2. 非法选举的惩罚。

加强依法治国,严厉打击选举过程中的腐败、非法处理选票等现象。

并加大非法选举的处罚力度,严惩选举中的乱作为,同时也将保护农村选民合法权益,增强他们的公民自信心。

3. 改善公民的思想文化教育。

提高基层选民的思想文化水平和法律意识,培育他们的民主意识,加强对选举制度的宣传普及,使选民理性、平和、公正的行使本职权利。

改进完善党内选举制度问题探讨

改进完善党内选举制度问题探讨

改进完善党内选举制度问题探讨作者:邹洪凯来源:《理论导刊》2014年第05期摘要:党内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的一项根本制度。

多年来,我们党在改进党内选举制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

但由于种种原因,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总结近年来一些地方对党内选举的创新探索,可从六个方面改进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增强党内选举的民意力;完善差额选举制度,增强党内选举的竞争性;扩大直接选举范围,增强党内选举的民主性;搭建选举互动平台,提高党内选举的透明度;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增强党内选举的严肃性;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增强党内选举的公正性。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完善;党内民主;“公推直选”;创新实践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4)-05-0052-04作者简介:邹洪凯(1976-),男,江苏张家港人,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党的建设。

党内选举是党章规定的党员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党员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把党内的领导权、决策权、管理权授予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人的基本形式和基本途径。

党内选举制度作为党内民主的一项根本制度,既是党内权力运行的起点,也是衡量党内监督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被称为“终极的监督”。

结合实践,不断改进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是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方面,也是推进党内权力运行规范化的基本着力点。

一、党内选举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健全党内选举制度方面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

1981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了党内选举的基本原则,强调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为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指明了方向。

1990年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对党的基层组织选举的原则、程序、监督问题等作了规定。

1994年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对省、地、县党的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的选举工作作了进一步规范。

基层选举调研报告

基层选举调研报告

基层选举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和背景本研究的目的是对基层选举进行调研,旨在深入了解基层选举的现状、问题和发展趋势,为相关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法,以多角度了解基层选举的情况。

三、调研结果1. 基层选举参与度不高调研数据显示,基层选举的参与度普遍不高,仅有少数群众参与其中。

原因主要包括选举意义不明确、候选人素质不高、选举程序繁琐等。

2. 基层选举存在腐败问题部分调研对象反映,基层选举中存在一定程度的腐败问题,如贿选、窜改选举结果等。

这也是导致选举信任度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3. 基层选举信息公开程度有待提高调研数据显示,基层选举的信息公开程度较低,选民对候选人的了解不足,难以做出理性选择。

因此,提高选举信息公开度,加强选民教育非常重要。

4. 基层选举权的行使有待规范部分调研对象提到,基层选举的权力行使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候选人滥用职权、选民行使选举权不规范等。

针对这一问题,应加强选举监督和培养选民的法治意识。

四、调研结论与建议1. 加强选举宣传和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向选民普及基层选举的意义和重要性,提高选民的参与度与敬畏之心。

2. 提高候选人素质和选拔标准加强候选人的培训与选拔工作,提高他们的素质和执政能力,为选民提供更好的选择。

3. 加强选举监督和惩治腐败建立健全基层选举的监督机制,加大对选举中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选举公平和正义。

4. 提升选举信息公开度加强对选举信息的公开,提供全面准确的候选人资料,让选民能够更好地了解候选人,做出理性的选择。

综上所述,只有通过全面深入的调研分析,才能找出基层选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推动基层选举的发展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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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 大学学报 ( 哲学社会科学版) 21 年 1 , 4 01 月 第 1卷第 1 , n ,0 1V 1 1N . 期 J .2 1 , o. , o 1 a 4
Junl f ot et n esy P i spyadS c l c ne dt n ora o Ni csE io ) h v i o aS e i
收稿 日期 : 1-91 ; 回 f期 :0 01 -8 2 00 —5 修 0 j 2 1 —00
作者简介 : 钟健能 , , 男 湖南 宁乡人 , 中南大学博 士 ,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剐部长 , 省委党建办 、 层办主任 , 事管理科学 艇 从
研究 。
6 2
罢免权是叠合 的, 在权力 委托 的方 向上是收敛 的。 选民对代表具有直接 的监督和制约力 , 既可 以选择 你, 也可以罢免你。这将使当选者真正意识到, 他们
护 自己利益 的真正意义上的代理人。这种选举方式
的运用 使选 民与被 选 举 人 之 问 的关 系更 为密 切 , 选
然要创造 比资本主义更高的民主 , 笔者认为 , 当逐 应 步 提高直 接选 举 的层 级 , 不断 扩大 直接选 举 的范 围 。

民的意愿不会被扭 曲, 选民的个体选择与社会选择
J U NW
【 公共管理研究 】
关 于党 内县 级 层 面直 接选 举 问题 研 究
钟 健 能 ,
(. 1 中南大学 商学院 , 湖南 长沙 4 0 8 ;. 10 32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 陕西 西安 70 5 ) 10 6
摘 要 : 合运 用文 献分析 法 和历 史分析 等 方法 , 直接 选 举优 于 间接 选举 、 综 从 中国推 行 党 内县 级层 面 直选 的可行性 分析 、 推行 党 内县级 层 面直 选需要 解 决的 几个重 大 问题 三 方 面进 行 了研 究 , 揭 示 了党 内县级层 面直选在 中国选举 制度 完善 中的重要 意义 和 实践 价 值 。得 出结论 : 内县 级层 面 党 直接 选举 较之 于 间接 选举 , 民主程度 更 高 , 能体现 党 员意 志 , 实践 中是可行 的 , 理 顺党 组 织权 更 在 是
力授 受 关 系、 固党执 政 组 织基 础 的重要 举措 , 巩 是推 进 党 内民主 建 设 、 障 党 员主 体地 位 的具 体行 保
动, 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健全科学选拔任用机制 的有益探 索, 有利于实现 党内民主 带动人 民
民主的要 求 。
关键 词 : 竞争 }选举 ; 内县级 层 面 ; 生 党 直接 选举 中图分类 号 : 2 D6 文献标 识码 : A 文 章编 号 :0023 (0 10 - 6 -5 10 —7 1 2 1 )10 20 0
充 分 、 接 的表 达 , 直 而无 须 经 过 “ 复选 人 ” 代 表 , ( 议 员 或选 民选 举 的 “ 托 选 举 人 ” 的 中介 作 用 去 表 委 ) 达 。选 民可 以根 据 自己对 候选 人 人格魅 力 和个人 政 见 的看 法作 出直接 评 判 和 选 择 , 接 投 票选 择 自己 直 认 可 的 、 意按 照 自己 的意 愿 行 使 公 共 权力 并 且 维 愿

直接选举优于间接选举
直接 选举 从 理 沦上 讲 , 明显 优 于 间 接选 举 。可
以这样说 , 接选举 能得 到 间接选举 的所 有好 处 , 直 直
接选 举得 不 到 的好处 问接选举 也得 不到 。 首 先 , 接选举 能更 准确 、 直接地 表达 选 民 的 直 更
意愿 , 实现选 民的意志。选举参与是公 民政治参与
的距离 较小 。若从 最 有 效 实 现 真 正 的 、 面 的 民 主 全 的意义 上看 , 直接选 举 制 的确是 最佳 选择 , 它较 之 间 接 选举 , 疑 是更 高程 度 的 民主 。 无 其次 , : 选 举 是 反 对 官 僚 主 义 的犀 利 武 器 。 卣接 在 直接 选举 中 , 民通 过 投 票 直接 决 定 候 选 人 的 当 选 选 与否 。由选 举产 生 出来 的代 表 , 权 力 来 源 于选 其 民 , 然要 直 接对 选 民负 责 。同时 , 民的选举 权 与 必 选
选举作为一种政治实践 , 是现代 民主制度的基 础 , 民主的本 质 。没 有 自由而充 分 地 表 达 选 举 人 是
意 志 的选举 , 谈 不 上 真 正 的 民主 政 治 。党 内选举 就 问题 历来 是发 展党 内 民主 的一 项重 大 问题 。党 内选
的重要形式之一 , 也是 自由、 真实和独立地表达其政 治意愿 , 行使其政治权 利的重要方式之一。间接选 举体现的是人民间接授权 , 直接选举则体现 的是人 民直接 授权 。直 接选 举能 让选 民的意愿 和利 益得 到
的权力 是来 源 于最 广 大 的选 民 , 不 是 来 源 于 一 少 而
政 治 国家 肯定 比在 间接选 举 中获 得 的多数 比例 份额 要大 , 也就 是说 获得 了更 多 的信任 和认 同 , 政策 也 其
体现了绝大多数公 民的意愿和利益要求 。另外 , 在 直接选举 中人们可以表达 自己对政治国家的不满和
建议 , 也是 以和平 的方 式 释放 了市 民社 会 中个人 这 或组 织对 政 治 国家 的不 满 情 绪 , 而 巩 固 了政 治 国 从
举有 两种 形式 : 即直 接选举 和 间接选 举 。 目前 , 内 党 更 多地是 采用 间接选 举 , 直接 选举 比较少 , 级也 比 层 较低 。列 宁认 为 , 无产 阶级 民主 比资产 阶级 民主 更
高级 的地方 , 就在于人 民的直接选举。从某种意义
上讲 , 接选举 层 级 的 高低 和 范 围 的大 小 是 民主 程 直 度 高低 的重要 标 志 之 一 。我 国是 社 会 主 义 国家 , 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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