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庆礼仪服务合同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婚庆礼仪服务合同书
甲方乙方
新郎姓名: 电话:地址:
新娘姓名:电话: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委托服务概况
甲方为其于2007年10月6日在 XX酒店多功能厅(6楼)举行婚礼,委托乙方进行婚礼庆典服务。
服务内容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即元(小写)。
双方权利务第一条、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本合同附件的内容,履行甲方提出的各服务程序和标准要求。
乙方必须以文明礼貌的服务态度,安全、有效、及时、保质保量完成服务事项。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在订立本合同时,须仔细阅读本合同条款内容。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按约定服务事项费用合计总额的10%,即元向乙方交纳定金;摄影、摄像、司仪见面,策划完成后付20%即元;待婚礼完成后付余下的70%;增加项目签订变更单,增加部分付清100%即元;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数据,结束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
违约责任
第三条、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及工作人员无故缺席,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中该项服务收费价的300%赔偿。
第七条、因场地、摄影、摄像、司仪、化妆等服务质量发生争议,双方同意交由大连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评估中心鉴定评估。按调解双方同意后的约定,赔偿甲方的损失;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条、甲方违反第二条,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服务,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五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解释均适用中国的法律、法规及重庆市的地方法规。第六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可抗力事件下将本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如该转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该实际损失由乙方先承担,然后甲方协助乙方代为求偿。
第七条、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需承担责任(必须出示有效证明),但该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