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少年儿童的社会主义劳动观念、集体观念和纪律观念,加强对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促进他们全面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共青团组织的基础组织,是中国少年儿童参加共青团的组织形式。
第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在中国少年儿童中开展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为核心的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少年儿童的劳动观念、集体观念和纪律观念,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发展,为共青团的发展做好准备。
第四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原则是:全国统一组织,团支部领导,班级、学校和团组织协调配合,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培养。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形式分为班级组织、学校组织和团组织。
第六条班级组织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基本组织形式,由少先队员组成。
班级组织的工作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指导员。
第七条学校组织是中国少年先锋队在学校范围内的组织形式,由学校党总支或者团总支负责。
第八条团组织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指导机构,由共青团县级组织或者学校党总支、团总支负责。
第三章入队条件和程序第九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面向中国少年儿童的组织,入队条件为:年满六周岁至十四周岁的中国少年儿童,无论性别、民族、宗教信仰和家庭出身,均可申请入队。
第十条入队程序如下:(一)少年儿童向所在班级组织提出入队申请。
(二)班主任组织少年儿童进行入队发誓。
(三)班主任将入队申请和入队发誓情况报告学校组织。
(四)学校组织将入队申请和入队发誓情况报告团组织。
(五)团组织审核入队申请,决定是否通过。
(六)通过审核后,团组织向少年儿童颁发入队证书,并进行入队仪式。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关联的,少年儿童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
第十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权利包括:(一)参预各类先锋队组织的活动和学习,接受思想道德教育。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2020年版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2020年版一、总则1. 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广大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
2. 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目的是团结教育少年儿童,听党的话,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努力学习,锻炼身体,参与实践,培养能力,立志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做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3. 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队旗是星星火炬旗。
4. 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队徽由五角星加火炬和写有“中国少先队”的红色绶带组成。
5. 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队歌是《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6. 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队章分为星星火炬章、红领巾奖章、少先队大、中、小队章。
二、组织1. 少先队全国及地方各级组织设置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少先队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在省级和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领导本地区少先队工作。
2. 少先队全国及地方各级委员会由全国和地方各级少先队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在少先队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少先队组织推选优秀少先队员组成少先队大、中、小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少先队的日常工作。
3. 少先队全国工作委员会由全国少先队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在少先队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经少先队员代表大会授权,全国少工委执行全国少先队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和进行日常工作。
4. 少先队各级组织的领导机构要密切联系广大少先队员,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呼声,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成长进步。
5. 少先队员要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
三、权利与义务1. 少先队员享有参加少先队的各类活动的权利,如入队仪式、红领巾、队旗的佩戴等。
2. 少先队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队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3. 少先队员有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和建议的权利,有监督和维护自己权益的权利。
4. 少先队员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的权利和义务。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和锻炼中国少年儿童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发展少年儿童的智力、体质和劳动技能,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助手和后备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青少年群众组织,是培养和锻炼中国少年儿童的先进队伍。
第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和教育少年儿童,培养他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热爱科学、热爱社会主义,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锻炼自己,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建设而奋斗。
第二章组织和领导第四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领导机构。
第五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按照团组织的原则和形式,在学校、社区、农村等地建立组织,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少先队委员会制度。
第六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设置包括:中央少先队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先队委员会、地、市、县(市、区)少先队委员会、学校少先队委员会等。
第七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领导机构是中央少先队委员会。
中央少先队委员会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设立,负责领导全国少年先锋队工作。
第三章入队条件和组织形式第八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入队条件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自愿加入,年满六岁至十四周岁的中国少年儿童。
第九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形式包括: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委员会等。
第十条少先队员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基本组织成员,是队伍中的积极分子。
少先队员应当自觉遵守章程,参加队伍的活动,努力学习,积极锻炼,树立良好的品德和习惯。
第十一条少先队辅导员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者和教育者。
少先队辅导员应当具备党性、爱心和责任心,关心、爱护和教育少年儿童,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权利和义务:(一)少先队员享有平等的权利,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的权利。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全文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全文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少年组织的基础组织,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预备组织。
下面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的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少年先锋队(以下简称先锋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少年组织的基础组织,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预备组织。
第二条先锋队的任务是:坚决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工作、生活中,要作好持久斗争的准备;发展同全国先锋队员、先锋指导员、爱国人士的广泛联系;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先锋队的教育以团结、纪律、勤俭、创造为基本内容。
第三条先锋队的各级组织是团的支部,行使特定职权。
先锋队支部是孩子们以班级、学校和居住地为单位所建立的组织。
先锋队的工作以班级为基本单位,坚持团、校、家相结合,由先锋指导员负责领导。
第四条先锋队员是团的成员,由8周岁至14周岁,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小学和初中在校学生组成。
第五条先锋队员有权自由参加先锋队的活动,享受先锋队的各项待遇。
第六条先锋指导员是包括教育者和先锋队工作者在内的公民,承担先锋队工作的重要任务。
第七条先锋队员不得加入其他教育组织并从事与先锋队工作、学习等不相容的组织和行为。
第二章先锋队的组成第八条先锋队是由各级组织和先锋队员组成的。
第九条先锋队的组织是先锋支队,是先锋队的三级组织。
先锋队员随班级及年级的变动而变动,先锋支队的领导干部、先锋指导员随班级及年级的变动而相应调整。
第十条先锋队的章程是先锋队的根本章程。
第十一条先锋指导员是负责领导先锋队工作的人员。
第三章先锋队的任务第十二条先锋队的任务是:深入学习毛泽东思想,到广大群众中去,学习他们的好经验和好作品,反对那些坏作风和坏习惯;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在学校和家庭中帮助符合条件的人入,帮助家长模范照顾留守儿童,参加社会主义竞赛,争做模范,并且使先锋队员当好和团的宣传员、组织员、管理员、邻里小通讯员。
第四章先锋队的会议第十三条先锋队的会议有:全员大会、支队委员会、团组会、班组会、小组会。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华全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群众性组织,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少年先锋队的组织形式,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预备组织。
第二条中华全国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团结和教育少年儿童,锻炼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有纠察能力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
第三条中华全国少年先锋队的宗旨是: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为人民服务;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而奋斗,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中华全国少年先锋队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少年儿童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热爱科学、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共产主义的思想感情品质和道德品质;培养少年儿童具有纪律性和组织纪律观念;培养少年儿童具有基本的文化知识和技能;培养少年儿童具有纠察意识和纠察能力。
第二章组织第五条中华全国少年先锋队按照班级、队、支队、市(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五级组织体系,实行少先队员自我管理、教师和家长共同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班级是中华全国少年先锋队的基本组织,由班主任担任队干部,班级队伍是少先队员的基本组织。
第七条队是中华全国少年先锋队的基本单位,由少先队员组成,队长、副队长由少先队员选举产生,队干部由班主任提名,队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支队是中华全国少年先锋队的中级组织,由若干个队组成,支队长、副支队长由支队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市(地)是中华全国少年先锋队的地区组织,由若干个支队组成,市(地)支队长、副支队长由市(地)支队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是中华全国少年先锋队的最高组织,由若干个市(地)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支队长、副支队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支队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权力机构第十一条中华全国少年先锋队的基本权力机构是队员大会、队委员会、支队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支队委员会。
第十二条队员大会是中华全国少年先锋队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队员组成,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由队长或副队长主持。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和锻炼中国少年儿童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观念,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少年先锋队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华全国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直属的群众性团体,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的队伍。
第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团结和教育少年儿童,培养他们的社会主义劳动观念和道德品质,加强他们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观念,锻炼他们的坚毅意志和勇敢品质,为共产主义事业的胜利而奋斗。
第四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工作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的决策和少年儿童工作方针政策。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少先队支部,少先队支部是少先队工作的基本单位。
第六条少先队支部的组织机构由队部、队委员会和队员大会组成。
(一)队部是少先队支部的领导机构,由队长、副队长和秘书组成,队长由支部书记担任。
(二)队委员会是少先队支部的决策机构,由队长、副队长和其他委员组成,委员由队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队员大会是少先队支部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队员组成,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第七条少先队支部应当根据队员的年龄、兴趣爱好和特长,设立相应的小组活动,如科技小组、文艺小组、体育小组等,以满足队员的多样化需求。
第三章入队和退出第八条少先队的入队条件是:爱国、劳动、勤俭、诚实、友善,并遵守队的章程和规定。
第九条申请入队的少年儿童应当经过队部审查,并经过所在学校或者社区的推荐。
第十条入队仪式应当庄重而隆重,由队部组织实施。
入队仪式包括入队发誓、佩戴队徽、领取队徽证书等环节。
第十一条退出队伍的少年儿童应当向队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队部审查允许,方可退出。
第四章工作内容第十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工作内容包括:(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参观革命记念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举办记念活动,培养队员对祖国的热爱和忠诚。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少年儿童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增强他们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是培养和锻炼少年儿童的组织。
第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团结、教育、引导全体少年儿童,培养他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热爱科学、热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和行动习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机构包括:队总支部、队支部、小队和队员大会。
第五条队总支部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最高组织机构,负责全队的工作领导和指导。
第六条队支部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基层组织,负责所在单位或者学校的工作。
第七条小队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基本组织,由少先队员按照年龄分组组成。
第八条队员大会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集体决策机构,由全体队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三章入队条件和义务第九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入队条件是:年满六周岁至十四周岁的少年儿童,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愿意参加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活动。
第十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队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章程和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章程。
2.热爱祖国,恭敬父母,关心集体,友爱互助。
3.勤奋学习,努力进步,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精神。
4.积极参加劳动,锻炼身体,培养劳动意识和劳动习惯。
5.保护环境,爱护公物,树立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
6.参加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组织的安排和指导。
第四章组织生活第十一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各种形式的集体活动,如队员大会、主题教育活动、劳动实践活动、科技创新活动等,以培养队员的思想品德和实践能力。
第十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鼓励队员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参观学习先进事迹,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增强爱国主义情感。
第十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队员进行劳动实践活动,培养他们的劳动意识和劳动习惯。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和锻炼中国少年儿童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品德,发展他们的身心健康,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助手和后备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少年组织。
第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团结和教育少年儿童,培养他们成为有理想、有纪律、有道德、有文化、有红色传统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口号是:“为共产主义事业,准备好了!”并以“团结、勤劳、勇敢、进步”为队训。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全国范围内的组织,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领导,按照地域划分为各级先锋队组织。
第六条先锋队组织分为中央先锋队、省级先锋队、市级先锋队、县级先锋队和学校先锋队等。
第七条先锋队组织由队部、支部和小队组成。
第八条先锋队组织的队部设在学校或社区等场所,队部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先锋队活动。
第九条先锋队组织的支部设在班级或小区等单位,支部负责组织和开展先锋队活动。
第十条先锋队组织的小队设在班级或小区等小范围内,小队是先锋队活动的基本单位。
第三章入队条件和程序第十一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入队条件是:1. 必须是中国公民;2. 年龄在6岁到14岁之间;3. 爱国主义情操和社会主义观念较强;4. 遵守队纪队规,有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5. 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身体健康。
第十二条入队程序如下:1. 申请入队:少年儿童向所在学校或社区的先锋队组织提出入队申请;2. 审查资格:先锋队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是否符合入队条件;3. 入队宣誓:申请人在队部或支部的组织下,进行入队宣誓仪式;4. 颁发队徽:入队后,申请人将获得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徽,标志着正式成为一名先锋队员。
第四章先锋队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先锋队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各类先锋队活动,包括学习、体育、文艺、社会实践等;2. 获得先锋队组织的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素质;3. 参与先锋队组织的决策和活动策划,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4. 获得先锋队组织的表彰和奖励,激励先锋队员积极进取。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建设,培养他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发展他们的身心健康,促进他们全面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助手和后备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少年组织,是培养少年儿童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
第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少年儿童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加强他们的思想道德建设,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锻炼他们的身心健康,培养他们的劳动技能,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全国性的组织,分为中央少年先锋队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年先锋队委员会和地市、县、自治县少年先锋队委员会三级组织。
第五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基本组织单位是少先队小队,每个小队由7至15名少先队员组成,设立在学校、社区、农村等地。
第六条少先队小队的工作由少先队辅导员负责,少先队辅导员由党员、团员或其他有较高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的人员担任,必须经过组织批准。
第三章入队条件和程序第七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入队条件是:(一)中国公民;(二)年满六周岁至十四周岁;(三)具有良好的品德和道德素质;(四)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
第八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入队程序是:(一)申请入队;(二)组织审查;(三)宣誓入队。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九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权利是:(一)参加队组织活动;(二)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三)参观学习;(四)参加劳动实践;(五)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六)享受队组织的关心和帮助。
第十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义务是:(一)遵守队纪队规;(二)积极参加队组织活动;(三)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四)培养劳动技能;(五)维护队的荣誉和形象;(六)关心集体,互助友爱;(七)维护社会主义制度。
第五章教育和管理第十一条中国少年先锋队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培养少年儿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培养他们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价值观,推动青少年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性团体,是中国青少年的先进组织,是中国青少年的助手和后备军。
第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团结和教育中国青少年,培养他们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口号是:为共产主义事业准备,为人民服务。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五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按照党的领导、群众路线和团结教育的原则进行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形式包括:队、小队、班级和个人。
第七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机构由队部、支部和小队组成。
第八条队部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制定队伍建设规划和发展战略,组织和领导队伍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支部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基层组织,负责组织和开展队伍的各项活动,教育引导队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条小队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基本单位,每个小队由7至15名队员组成,设立小队长和小队辅导员,负责组织队员的学习、活动和互助合作。
第十一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队员分为预备队员和正式队员两个阶段。
预备队员是指申请加入队伍但尚未正式加入的队员,正式队员是指已经通过选拔程序正式加入队伍的队员。
第三章入队条件和选拔程序第十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入队条件包括:年龄在6至14周岁之间,具备中国国籍,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遵守队伍的章程和纪律。
第十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选拔程序包括:申请入队、个人介绍、面试、体检和公示等环节。
通过选拔程序后,预备队员可以成为正式队员。
第四章队伍建设和活动开展第十四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队伍建设包括:思想教育、组织管理、活动开展和队员培养等方面。
第十五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活动开展包括:集会、讲座、社会实践、文艺表演、体育竞赛、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
第十六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队员培养包括:思想品德培养、学习能力培养、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和自我管理能力培养等方面。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扬中国共产主义青少年先锋队的优良传统,培养青少年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锻炼青少年的坚强意志和优良品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群众性青少年组织,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少年先锋队的后备军。
第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组织青少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培养青少年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锻炼青少年的坚强意志和优良品质,发展青少年的智力和体力,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为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接班人。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形式分为团支部、小队和队员。
第五条团支部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基层组织,是团员队伍的组织纽带和工作阵地。
第六条小队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基本组织单位,由7至9名队员组成,每个小队设立一名小队辅导员负责指导工作。
第七条队员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基本成员,年龄范围为6至14周岁。
第三章入队条件和程序第八条入队条件:1. 爱国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章程和规定;3. 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学校纪律;4. 愿意参加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第九条入队程序:1. 申请入队:符合入队条件的青少年向所在学校的少先队组织提出入队申请。
2. 接受教育:入队申请获得批准后,队员接受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入队教育。
3. 宣誓入队:队员在团支部组织的庄严仪式上,举起右手,庄严宣誓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
4. 发放队徽:入队宣誓后,队员获得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徽。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十条队员的权利:1. 参与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生活和活动;2. 接受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教育和培养;3. 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决策;4. 享受中国少年先锋队提供的各项服务。
第十一条队员的义务:1. 遵守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章程和规定;2. 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学校纪律;3. 积极参加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生活和活动;4. 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努力学习,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5. 爱护集体荣誉,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和锻炼中国青少年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加强他们的道德教育和身体锻炼,提高他们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中国少年先锋队(以下简称“先锋队”)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先锋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助手,是团的预备组织,是中国青年先进分子的先进组织。
第三条先锋队的任务是:团结和教育中国青少年,使他们在共产党领导下,为实现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繁荣昌盛,为人民的幸福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先锋队的组织原则是:全国一致,地区分级,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第五条先锋队的组织形式包括:中央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地、市、县(市、区)委员会和基层组织。
第六条先锋队的中央委员会是全国先锋队组织的最高领导机关。
第七条先锋队的地方组织是在团的地方组织领导下,负责先锋队工作的机关。
第八条先锋队的基层组织是学校和社区的先锋队组织,是先锋队员的活动基地。
第九条先锋队的组织由先锋队员和先锋队辅导员组成,先锋队员是先锋队的基本组织单位。
第三章入队第十条先锋队的入队对象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团员子女和其他有志青少年。
第十一条入队条件是: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年龄在六岁至十五周岁之间。
第十二条入队程序是:申请入队,经过先锋队组织审查合格后,进行入队宣誓。
第十三条入队宣誓是先锋队员的庄严承诺,内容包括:忠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努力学习,锻炼身体,为人民服务。
第四章组织生活第十四条先锋队的组织生活包括:队内组织生活和队外活动。
第十五条队内组织生活是先锋队员在基层组织内进行的集体学习、集体讨论和集体活动。
第十六条队外活动是先锋队员在学校、社区等场所进行的集体活动,包括参观学习、社会实践、文艺演出等。
第十七条先锋队的组织生活应当注重培养先锋队员的团结协作精神,培养他们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提高他们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和锻炼中国少年儿童,增强他们的爱国主义情感、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下级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性组织,是中国少年儿童参预社会主义建设的先进组织。
第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团结和教育中国少年儿童,培养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口号是:“为人民服务,为共产主义事业服务!”第五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标志是:红领巾。
第二章组织原则第六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原则是:党的领导、团的指导、群众自治。
第七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结构包括:全国少年先锋队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年先锋队委员会、地市、县(市、区)少年先锋队委员会。
第八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全国少年先锋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各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工作计划和活动。
第九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各级委员会负责组织和领导本级队伍的工作,制定和实施本级队伍的工作计划和活动。
第十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队伍由班级先锋队、学校先锋队、社区先锋队和农村先锋队组成。
第三章入队条件和入队程序第十一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入队条件是:中国少年儿童,年满六周岁至十四周岁,具备爱国主义情感、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遵守队伍的章程和纪律。
第十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入队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发誓和加入。
第十三条申请入队的少年儿童应向所在班级先锋队或者学校先锋队提出申请,并提交个人简历和入队申请书。
第十四条班级先锋队或者学校先锋队应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审查,确保申请人符合入队条件。
第十五条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应在集体活动中进行入队发誓,庄严发誓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
第四章工作内容和活动第十六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工作内容包括: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科学文化教育和体育锻炼。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标题: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引言概述: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基本组织章程,旨在培养少年儿童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观念,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本文将从以下五个大点详细阐述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的内容和意义。
正文内容:1. 入队条件1.1 年龄要求: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规定,适龄儿童在六岁至十四岁之间,符合该年龄段的儿童可以申请加入先锋队。
1.2 学习成绩:入队申请者应具备基本的学习能力,并取得相对较好的学习成绩。
1.3 品德要求: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品德和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友爱同学,遵守社会公德和队规队纪。
2. 先锋队组织结构2.1 支队:支队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基层组织单位,由多个小队组成,每个支队设立一个支队委员会。
2.2 小队:小队是支队的基本单位,每个小队由7-15名队员组成,设立一个小队委员会。
2.3 队委员会:支队委员会和小队委员会由队员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和管理队伍。
3. 先锋队活动3.1 爱国主义教育:先锋队组织各类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如参观革命纪念馆、烈士陵园等,培养队员的爱国情感和对祖国的热爱。
3.2 社会实践:组织队员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义务劳动、社区服务等,培养队员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3.3 学习教育: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如读书活动、科普知识竞赛等,促进队员的知识储备和综合素质提升。
4. 先锋队荣誉与奖励4.1 先锋队员称号:先锋队章程规定,表现突出的队员可以获得“优秀少先队员”、“三好少先队员”等称号,以激励队员积极参与活动。
4.2 先锋队奖章:优秀的先锋队员有机会获得先锋队奖章,以表彰他们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方面的突出贡献。
5. 先锋队的意义与影响5.1 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通过培养队员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观念,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接班人。
5.2 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先锋队活动强调集体主义,培养队员的团结协作精神,为社会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少年先锋队章程
少年先锋队章程一、总则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面向全体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性组织,旨在培养少年儿童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发展、积极参预社会实践的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做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少年先锋队分为中央组织和地方组织。
中央组织是全国性的领导机构,地方组织根据需要设立省、市、县、乡、村等各级组织。
三、入队条件1.年龄:适龄少年儿童,年满六岁至十四岁。
2.思想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积极向上,热爱祖国。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严重残疾。
4.家庭支持:家长或者监护人允许并支持孩子加入少年先锋队。
四、队徽和队旗1.队徽:队徽为红色五角星,象征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队旗:队旗为红色,上面绣有金色的少年先锋队标志和队名。
五、组织活动1.入队仪式:新队员入队时,举行庄重的入队仪式,发誓加入少年先锋队,接受队伍的教育和培养。
2.学习活动:组织队员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体育锻炼等各类学习活动。
3.社会实践:组织队员参预社区服务、环保行动、志愿者活动等社会实践,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意识。
4.文艺活动:组织队员参预各类文艺比赛、演出,培养他们的艺术修养和表演能力。
5.红色教育:开展红色教育活动,让队员了解中国革命历史,培养爱国主义情怀和革命精神。
六、队员权利和义务1.权利:队员有平等参预组织活动的权利,享有受到公正对待和尊重的权利。
2.义务:队员应积极参预组织活动,遵守队纪队规,保持良好的形象,努力学习,关心集体,互相匡助。
七、队伍管理1.队长:每一个班级或者小队设立队长,负责组织队内活动,协助指导队员,维护队纪队规。
2.辅导员:每一个队伍配备一位辅导员,负责指导队伍的教育、培养和管理工作。
3.队委会:由队长、辅导员和其他队员组成的队委会,负责协调队内事务和活动安排。
八、奖励和惩罚1.奖励:对在学习、社会实践、文艺活动等方面表现优异的队员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他们持续进步。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青少年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发展青少年的身体和智力,培养青少年的劳动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少年发展法》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助手和后备军,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青年战斗队,是中国青少年的先进组织。
第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团结和教育中国青少年,培养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纪念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形式分为队、大队、支队和总队。
第五条队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基本组织形式,每个队由7至49名队员组成。
队的组织者是队长,由队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六条大队是由若干个队组成的组织形式,大队由大队委员会管理,大队委员会由大队长、副大队长和其他委员组成,大队长由大队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
第七条支队是由若干个大队组成的组织形式,支队由支队委员会管理,支队委员会由支队队长、副支队队长和其他委员组成,支队队长由支队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第八条总队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最高组织形式,总队由总队委员会管理,总队委员会由总队队长、副总队长和其他委员组成,总队队长由总队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五年。
第九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形式根据需要可以进行调整和变化。
第三章入队条件和入队程序第十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入队条件是:1.中国国籍;2.年满六周岁至十四周岁;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4.遵守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章程和纪律;5.有一定的道德品质和文化素养。
第十一条入队程序如下:1.填写入队申请表;2.经过队员推荐,由队长组织入队审查;3.通过入队审查后,进行入队宣誓;4.领取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证书。
第四章队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队员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队内活动,接受思想、道德、文化和体育等方面的教育;2.参与集体活动,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3.享受队内的荣誉和奖励;4.得到组织的关心和帮助;5.参与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各项活动。
少年先锋队章程
少年先锋队章程引言概述:少年先锋队章程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少年团的基本组织法规,旨在培养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少年先锋队章程的内容。
一、队员入队要求1.1 年龄要求:少年先锋队队员招收范围为六岁至十四岁的少年儿童。
1.2 品德要求:队员应具备良好的品德,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恭敬师长,友善团结,勤奋学习,积极参预社会实践活动。
1.3 家庭支持:队员的家长应支持并配合少年先锋队的教育工作,积极参预队员的活动,为队员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二、组织架构和活动形式2.1 组织架构:少年先锋队按照班级为单位组织,每一个班级设立一位队长和一位副队长,由队员选举产生。
2.2 活动形式:少年先锋队组织开展各类集体活动,包括学习、体育、劳动、文艺等方面的活动,以培养队员的各项综合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
三、队员权益和义务3.1 权益:队员享有平等参预各项活动的权益,有权获得组织的关心、教育和培养。
3.2 义务:队员应积极参加队伍的各项活动,服从组织安排,遵守队纪队规,努力学习,互相匡助,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队员教育与培养4.1 思想教育:少年先锋队注重对队员进行思想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爱国、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观念。
4.2 能力培养:少年先锋队通过各类活动培养队员的动手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领导能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4.3 社会实践:少年先锋队组织队员参预社会实践活动,让他们亲身体验社会生活,了解社会发展,培养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五、队伍管理与评优5.1 队伍管理:少年先锋队通过队规队纪的制定和执行,加强对队员的管理,保证队伍的正常运行和队员的健康成长。
5.2 评优机制:少年先锋队根据队员的表现和成绩设立评优机制,鼓励优秀队员,激励队员积极向上,争做先锋模范。
结语:少年先锋队章程是培养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法规,通过队员入队要求、组织架构和活动形式、队员权益和义务、队员教育与培养以及队伍管理与评优等五个方面的内容,为少年先锋队的发展提供了指导和保障。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和锻炼中国少年儿童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成立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决议》,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助手和后备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培养少年儿童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素质,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纪律、有道德、有文化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形式分为中队、大队和总队。
第五条中队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基层组织,由少先队员和少先队辅导员组成。
中队开展各项活动,负责组织少先队员的学习、游戏和实践活动。
第六条大队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中级组织,由若干中队组成。
大队负责指导和协调所属中队的工作,组织集体活动和竞赛。
第七条总队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最高组织,负责领导和管理全国各级少年先锋队工作。
第三章入队条件和退出条件第八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入队条件为:1.年满六岁至十四岁的中国少年儿童;2.爱国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和各项规定;4.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第九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退出条件为:1.年满十四岁的少年先锋队员;2.家长或者本人提出退出申请;3.违反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和各项规定,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第四章组织原则第十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原则为:党的领导、群众路线、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党的领导是中国少年先锋队工作的根本原则,中国共产党委派中共团中央负责领导和管理中国少年先锋队。
第十二条群众路线是中国少年先锋队工作的基本路线,要密切联系泛博少年儿童,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他们的需求。
第十三条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少年先锋队工作的组织原则,充分发扬少先队员的民主权利,同时保证集体决策和集中行动。
第五章工作任务第十四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工作任务包括:1.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少年儿童的爱国情怀和民族自豪感;2.开展集体主义教育,培养少年儿童的集体观念和团队合作精神;3.开展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少年儿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4.组织各类学习、实践和文体活动,丰富少先队员的课余生活;5.关心和支持难点少年儿童,开展帮扶工作;6.培养少先队员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能力。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和锻炼少年儿童的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集体的优良品质,增强少年儿童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根据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助手和后备军,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接班人。
第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团结和教育全体少年儿童,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作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形式是先锋队组织。
第五条先锋队组织是由少年儿童自愿参加的,由少年儿童组成的基层群众组织。
第六条先锋队组织的组成原则是:少先队员组成一个小队,小队组成一个中队,中队组成一个大队,大队组成一个支队。
第七条先锋队组织的领导机构是支队委员会。
第八条先锋队组织的积极份子和优秀少先队员可以组成少先队员代表大会。
第三章入队发誓第九条进入先锋队组织的少年儿童必须进行入队发誓。
第十条入队发誓的内容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为人民服务,勤奋学习,团结友爱,遵守纪律,讲文明,爱护公共财物。
第四章教育活动第十一条先锋队组织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劳动教育、科学教育和纪律教育等各项教育活动。
第十二条先锋队组织要组织少年儿童参观学习社会主义建设的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第十三条先锋队组织要组织少年儿童参加劳动,培养劳动意识和劳动习惯。
第十四条先锋队组织要组织少年儿童进行科学实验和科技创新活动,培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
第十五条先锋队组织要加强纪律教育,教育少年儿童遵守组织纪律和社会公德。
第五章组织生活第十六条先锋队组织要定期组织少年儿童进行组织生活,包括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讨论问题、交流心得等。
第十七条先锋队组织要组织少年儿童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增强集体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章支部工作第十八条先锋队组织要加强支部工作,提高支部组织的凝结力和战斗力。
第十九条支部委员会是支部的领导机构,由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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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修正案》。
章程中,对少先队性质作了阐述,并规定了入队年龄、队歌、入队誓词等条款,使少先队的重要资料。
队章的修改使队章既符合变化了的实际,内容更加充实和完整,又保持基本内容的稳定。
同时进一步突出了时代特色和儿童特色,体现了对少年儿童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的尊重,进一步强调了少先队组织的正面教育。
队章对少先队性质作了进一步阐述。
少先队是由中国共产党创立并委托中国共青团领导的群众性的儿童组织。
根据共青团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九章第三十八条团同少年先锋队的关系中对队的性质的规定,将“我们队的性质”修改为“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
队章修改了入队年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根据少先队“把全体少年儿童组织起来”的组织发展方针,将队员入队年龄下限由7周岁改为6周岁。
队章增加了队歌的条款。
将早已确定并广为传唱的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写入了队章。
队章增加了入队誓词的条款。
少年儿童在入队仪式上都要进行宣誓,誓词是由共青团三届三中全会于1958年6月通过并公布,一直沿用到今天,内容是:“我是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
我在队旗下宣誓:我决心遵照中国共产党的教导,好好学习,好好工作,好好劳动,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贡献出一切力量!”这一誓词一直没有写入队章。
本次大会根据当前的实际对誓词内容做出了部分调整并写入队章:“我是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
我在队旗下宣誓: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好好学习,好好锻炼,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贡献力量。
”
队章把“我们队的奖励和处分办法”修改为“我们队的奖励和批评”,使其内容更加符合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进一步突显了少先队组织的自我教育功能。
相关内容的修改体现了以人为本,淡化了训诫的成分,增强了沟通交流;淡化了单向灌输,增强了双向互动;淡化了权力意识,增强了平等氛围,做到了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1954年6月1日,根据党中央的决议,共青团中央正式公布了《中国少年先锋队队章》。
此后曾多次修改。
原队章是2000年6月3日在第四次全国少代会上修订通过的。
具体正文内容如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新华网北京6月3日电(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2005年6月3日通过)
一、我们的队名:中国少年先锋队。
二、我们队的创立者和领导者:中国共产党。
党委托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直接领导我们队。
三、我们队的性质: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
四、我们队的目的:团结教育少年儿童,听党的话,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努力学习,锻炼身体,参与实践,培养能力,立志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做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维护少年儿童的正当权益。
五、我们的队旗、队徽:五角星加火炬的红旗是我们的队旗。
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火炬象征光明,红旗象征革命胜利。
五角星加火炬和写有“中国少先队”的红色绶带组成我们的队徽。
六、我们的队歌:《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七、我们的标志:红领巾。
它代表红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的鲜血染成。
每个队员都应该佩戴它和爱护它,为它增添新的荣誉。
八、我们的队礼:右手五指并拢,高举头上。
它表示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九、我们的呼号:“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回答:“时刻准备着!”
十、我们的作风:诚实、勇敢、活泼、团结。
十一、我们的队员:凡是6周岁到14周岁的少年儿童,愿意参加少先队,愿意遵守队章,向所在学校少先队组织提出申请,经批准,就成为队员。
队员入队前要为人民做一件好事。
要举行入队仪式。
队员是少先队组织的主人,在队里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对队的工作和队的活动提出意见和要求。
每个队员都要遵守纪律,服从队的决议,积极参加队的活动,做好队交给的工作,热心为大家服务。
优秀的少先队员可以由队组织推荐作为共青团的发展对象。
队员由一个大队转到另一个大队,要带上队员登记表,到新的大队报到。
超过14周岁的队员应该离队。
由大队举行离队仪式。
十二、我们的入队誓词:我是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
我在队旗下宣誓: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好好学习,好好锻炼,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贡献力量!
十三、我们的组织:在学校、社区建立大队或中队,中队下设小队。
小队由5至13人组成,设正副小队长。
中队由两个以上的小队组成,成立中队委员会,由3至7人组成。
大队由两个以上的中队组成,成立大队委员会,由7至13人组成。
小队长和中队、大队委员会都由队员选举产生。
半年或一年选举一次。
大队和中队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队长、副队长、旗手和学习、劳动、文娱、体育、组织、宣传等委员。
十四、我们的活动:举行队会,组织参观、访问、野营、旅行、故事会,开展文化科学、娱乐游戏、军事体育等各种有意义有趣味的活动,以及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
十五、我们队的奖励和批评:队员和队的组织做出优异成绩的,由队的组织或报共青团组织给以表扬和奖励。
队员犯了错误的,队组织要进行耐心帮助、批评教育,帮助改正。
十六、我们的辅导员:由共青团选派优秀团员或聘请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知识丰富、热爱少年儿童的教师以及各条战线的先进人物来担任。
他们是少先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帮助中队或大队委员会进行工作,组织活动。
十七、我们队的领导机构:全国和地方各级少先队工作委员会,是全国和地方少先队经常性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同级少先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全国代表大会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