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居家养老服务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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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居家养老服务情况的调查报告

按照全年工作安排,区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就我区居家养老服务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前我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

我区现有总人口万人,60岁以上人口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 %。 75岁以上空巢独居老人317户,“三无”人员406人。

(一)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自XX年底以来,为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低保老人每人每年发放生活补贴300元、购买助老健康预险;为满85-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年发放生活补助1000-1200元;对百岁老人每月发放300元生活补助;XX年政府出资10万元,为全区75周岁以上空巢独居老人购买了500部老年机。XX年区财政为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万元,目前累计1641万元。

(二)服务模式趋向多样化。一是全区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56个,实现了居家养老服务区、街、居三级网络全覆盖。以此为支撑,打造了集日间生活照料、康复保健、老年教育、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于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综合

体,如XX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福乐园社区、新华家园服务中心等。二是政府为城乡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由政府出资购买服务、以社会服务机构加盟承接方式,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依托“12349便民服务热线”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购、助急及精神关爱等居家养老服务。自XX年底开始至XX年8月底,为462名居家老人提供服务154次,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全社会对居家养老认识不足,尚未形成综合合力。居家养老管理工作涉及民政、财政、老龄、人社、发改、卫生、食药监局等多部门,从我区情况来看,此项工作基本是民政部门在单打独奏,没有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家庭资源合力;没有充分发挥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委员们认为,这些因素一定程度阻碍了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规范开展。

(二)社区服务功能尚不健全,缺乏有力地推动机制。从调研情况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所能提供的日常照料服务只限于打扫卫生、走访等相对简单的上门服务,更高一级的如日间陪护、医护、家电维修、上门理发、提供送餐等家政服务在我区还是空白,而这些服务却是老年人十分需要但自己又无法提供的,形成了需要的服务没人提供,而提供的服务又不是老人最需要的。XX年我区投入建设了“电子保姆”

呼叫系统,因受人员、服务内容的限制,并没有真正发挥其作用,造成了资源浪费,设备空置。XX年由市民政局牵头重启了“12349便民服务热线”,试点设在XX区养老服务中心,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情况看,虽然为老人提供了一些服务,但实际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提供服务的加盟商服务水平和价位高低不等,老人消费水平不一样,对服务价位的需求不一样,供求双方容易产生矛盾。二是老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理解有偏差,老人往往提出超出服务范围要求,认为政府服务应该是全包,不应让个人产生费用,如送老人去医院打车的费用不在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内,而被服务的老人认为应在政府购买的服务里,达不到本人的要求,就质疑服务的真实性。

(三)服务覆盖范围有限,可持续财力支撑不足。一是我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由政府出资,其他社会力量很少涉及这个领域,导致资金投入单一,数量不足。二是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没有专门的工作经费保障。各社区虽然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启动了居家养老工作,开展了针对老年人的一系列服务,但是因后续资金来源有限,使服务受到制约,各社区的服务中心成了“摆设”。三是政府为高龄、特困、低保等老人每月提供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解决了一部分老人的困难,但要提供较为全面的居家养老服务,这些资金是远远不够的。由于政府财力的制约和社会参与的不足,真

正享受政府购买的服务和社会提供的低偿服务的老年人数量占特殊困难老人的比例偏低。

(四)缺乏专业的服务平台和服务队伍,服务质量不高。一是由于居家养老工作社会参与度低,基本是在政府主导下,依托社区,由社区工作人员负责,而目前社区承担街道和政府部门转移的大量行政性工作,就目前人员配置而言,工作已超负荷,无法抽调专职人员开展居家养老工作。二是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以下岗人员和农民工为主,文化水平低,又没有接受过正规、专业的培训,很难保证居家养老的服务质量,而服务质量的高低影响老人及家属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认同感和接受度。

(五)社会各界对居家养老的认知度和关注度低,无发展后劲。虽然养老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但关注的重心大多在建立养老机构、增加床位等供养能力上。对切合老年人情感和心里特点的居家养老形式,缺乏了解和认知,一些社区服务中心还处于应付上级检查、面子工程上。调查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缺乏“花钱买服务”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意识,走访过的老年人及子女、社区干部等,均认为居家养老就是“住在家里养老”,导致此项工作推动过程中既缺乏政府的有效引导,也缺少群众的鼎力支持和广泛参与。

三、意见和建议

(一)建立我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一是加强领导,制定规划。建议由民政局牵头、各社区参与,对各个社区居家老人进行摸底,分类,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出我区居家养老规划及服务项目、服务标准等。二是试点先行,逐步推进。充分利用现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设施,明确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居家养老工作,以助餐、护理、照料等服务项目为切入点,在具备一定条件的1-2个社区进行试运行,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借鉴试点经验逐次推开。三是健全工作监管机制。要认真细化居家养老各项服务标准,要对收费的服务项目进行公示,体现公平公开原则;要根据老年人服务需求,制定长期、短期、定期、临时的居家养老服务办法,采取协议方式与老年家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项目、标准、价格,建立完善“无偿、低偿、有偿”服务的市场信用体系,保证供需服务长期稳定;要联合公安、工商、人社、卫生、食药监等部门定期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服务质量、服务范围以及服务收费的收支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业建设发展。建议政府:一是将“居家养老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要明确标准、细化项目、专款专用,一事一表列入财政预算计划,保证居家养老融入的公共经费足额到位,为老年人提供看得见、感受到的实实在在的服务。二是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供有利条件,创造宽松环境,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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