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核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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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核改流程办理单位:开封市祥符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受理对象和范围:参保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
办理条件:(1)办理退休后经补充材料重新认定工龄的;(2)数据库中的基本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的。
申报材料:
(1)《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退职)表》复印件一张
(2)退休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退休人员本人申请,参保单位核实后出具红头文件(领导签发);
(4)建国后参加工作时间认定表;
(5)如账户或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有误的需提供相关纠正材料;
企业离退休人员取暖费变动:1.身份证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联系方式。企业离退休人员年龄增资变动:1.《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离职)表》原件审核复印件一份留存;2.身份证复印件留存联系方式;3.填写完整的《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增资明细表》原件加盖单位章。企业离休人员护理费变动:1.《开封市职工依赖护理程度鉴定表》原件;2.身份证复印件留存联系方式。企业离退休人员职称变动:1.《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审批表》
原件;2.身份证复印件留存联系方式。
窗口办理流程:申请人准备齐所需资料→于每月1日-15日到待遇审核科窗口办理→窗口工作人员核查所需材料是否完整→核对或留存所需原件→出具受理单→转业务科室→经办人审核办理→主管领导签字→将办结结果反馈受理窗口(口头反馈)。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6]29号,《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豫劳社养老[2006]26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历年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文件《关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信息变更后待遇核改问题的复函》豫人社函〔2009〕261号
申报方式:现场申报
办理科室:开封市祥符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待遇科
办理地址:开封市祥符区宏达大道南段137号
办理时间:每月1日-15日.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是否出证: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