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报价为负数就可判定为废标吗?

合集下载

投标文件中出现负偏离情形,是否属于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中出现负偏离情形,是否属于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中出现负偏离情形,是否属于无效投标?答:应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果招标文件中未明确,那么对于负偏离的情况,不应做无效投标处理。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竞争性谈判项目中,投标供应商不满足实质性条款,还可以参加谈判吗?答:不可以,实质性条款未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谈判。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竞争性磋商项目的评分项可以用优良中差来打分吗?答:不可以,评分项应量化,优良中差不是量化指标。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可以指定品牌吗?答:不可以。

政府采购项目均不可以指定品牌。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无理由拒绝供应商报名参加招投标活动,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答:可参考《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四)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第八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政府采购市场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该单位、个人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单位责任人或者个人处分。

无效投标的认定和废标标准(政府采购)

无效投标的认定和废标标准(政府采购)

无效投标的认定和废标标准(政府采购)
1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1.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1.3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非唯一报价。

1.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

1.5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

1.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7投标文件含有多个备选投标方案。

1.8有虚假、谎报等造假现象。

1.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将视为招标失败或废标:
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废标处理规定

废标处理规定

废标处理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关于废标处理的规定》项目管理部一、公司招标文件中规定若出现以下情形,竞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一)竞标文件没有按照要求装订成册、未密封、字迹不清的;(二)未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或编写的;(三)未按照报价清单要求报价的,本次竞标视为废标;(四)页码错乱,前后内容矛盾的;二、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一)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二)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三)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被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四)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五)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六)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必须完全按照组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及要求填定,竞标人自行调整格式的竞标文件视为无效。

*内部竞标组织单位不接收未缴纳竞标保证金的竞标人递交的竞标文件。

*如发现竞标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竞标资格。

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本内部竞标组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2)竞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竞标人在竞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行为的;第二十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第二十一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简述废标的几种情形

简述废标的几种情形

简述废标的几种情形废标是指在招标或竞标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标书被废弃或无效的情形。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废标情形。

一、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布的规定投标条件和要求的文件,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标书。

如果标书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符,就会被视为废标。

例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标书,但投标人却提交了电子标书;或者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指定格式的标书,但投标人提交的标书格式不符合要求。

二、逾期提交标书招标文件通常规定了明确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截止时间前提交标书。

如果投标人逾期提交标书,就会被视为废标。

逾期提交标书可能会导致投标人无法参与评标过程,从而失去参与招标的机会。

三、标书缺少必要的文件或信息招标文件通常要求投标人在标书中提供一些必要的文件或信息,如企业资质证明、商业计划书等。

如果投标人未能提交这些必要的文件或信息,或者提交的文件或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就会被视为废标。

这是因为这些文件或信息对于评审标书的合规性和可行性是必要的。

四、标书报价异常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需要在标书中填写报价信息,即投标人愿意承担该项目的价格。

如果投标人的报价明显异常,与市场价格相差太大,就会被怀疑存在不正当行为,从而被废标。

例如,投标人的报价远低于市场价,可能是为了获得合同后再以各种方式变相增加价格,这样的标书很容易被废弃。

五、存在利益冲突招标过程中,投标人需要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自身没有利益冲突。

如果投标人与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相关方存在利益冲突,就会被视为废标。

例如,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亲属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或者投标人曾为招标人提供服务,这些都可能导致废标。

六、违反法律法规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违反了法律法规,就会被废标。

例如,投标人涉嫌行贿、串标、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这些都会导致标书被废弃。

以上是几种常见的废标情形,投标人在参与招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招标文件的要求,确保标书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废标、无效标和流标

废标、无效标和流标

废标、无效标和流标
废标和无效标,是现阶段政府采购工作过程中出现频率较高的词。

关于政府采购废标的含义大家并不会感到陌生,《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有明确的规定,出现四种法定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无效标的含义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中已经明确,可以说完全是有法可依。

而流标,指的是开标后经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所递交的标书评审和现场澄清,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所有投标人虽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但在满足技术参数、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仍然存在着重大偏离,不能确定中标者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从含义上对废标和流标的区分是很明显的,我们可以以下两个角度来加以区别:第一,时间阶段有不同。

前者是投标时间止和开标时间之际,由于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定;后者是在评标阶段发现所有投标人均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

第二,判定条件有差别。

前者是整个招标活动都作废,在出现废标情况后,除取消采购项目仍要组织二次招投标;后者也是指招标活动不成功,但是称谓比较不规范,在法律上没有明确出现这个词。

“流标”多出现在例如拍卖、一般性的项目招投标中,也是因为“流”这个词的生动、形象性而广为流传。

但是在书面或者正规场合,我们应该减少甚至避免使用类似的不规范性词语,这对采购当事人各方的利益和社会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了解政府采购都有好处。

招标投标中的废标情形

招标投标中的废标情形

招标投标中的废标情形招标投标中的废标情形“废标”这个概念在我国招投标立法中并没有统一的定义,在招投标实践中也经常引起纠纷和争议。

本文将根据我国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实践,就废标的含义、决定废标的权利依据、废标的法律后果、废标条件等问题作初步探讨,供商榷。

一、废标的概念迄今为止,我国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将“废标”作为一个正式的法律概念进行定义。

我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中虽然有关于“废标”的表述,但其内涵并不一致:第一种情形:《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某些法定情形的,应予废标。

这些法定情形包括:(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由此可见,《政府采购法》上所谓“废标”实际上是指宣告招标程序终止的行为,是一个动词。

第二种情形:《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第三十七条规定: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在这些规定中,“废标”是一个名词,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因而丧失了继续参加评审程序的资格的投标。

我们认为,这种理解符合大多数人的思维习惯。

在本文中,我们将“废标”一词限定在第二种情形之中进行讨论。

二、决定废标的权利决定废标的权利应当是招标人的民事权利,但必须由评标委员会代为行使.决定废标废标只能发生在评标过程之中,且由评标委员会行使。

评标过程应当从开标之后开始,至推荐中标人或根据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结束。

废标的法律规定(3篇)

废标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我国招投标法中,废标是指招标投标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被宣布无效,招标活动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

废标是招投标过程中的一种特殊现象,其法律规定和解读对于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废标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一、废标的概念废标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由于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存在瑕疵、违法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被宣布无效,招标活动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

废标可能是单份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也可能是全部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

二、废标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宣布招标文件无效:(一)招标文件存在重大错误或者遗漏;(二)招标文件未按规定公开;(三)招标文件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四)招标文件未按规定征求专家意见;(五)招标文件未按规定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六)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进行备案。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宣布投标文件无效:(一)投标文件存在重大错误或者遗漏;(二)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公开;(三)投标文件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四)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征求专家意见;(五)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进行备案;(六)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内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宣布招标文件无效:(一)招标文件存在重大错误或者遗漏;(二)招标文件未按规定公开;(三)招标文件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四)招标文件未按规定征求专家意见;(五)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进行备案。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宣布投标文件无效:(一)投标文件存在重大错误或者遗漏;(二)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公开;(三)投标文件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四)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征求专家意见;(五)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进行备案;(六)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内容。

法律规定的废标(3篇)

法律规定的废标(3篇)

第1篇一、引言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废标是指招标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认定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能进入后续评审程序的行为。

废标是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种常见现象,它关系到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法律规定的废标展开论述,包括废标的概念、法律依据、情形以及处理程序等内容。

二、废标的概念废标,即无效投标,是指招标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认定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能进入后续评审程序的行为。

废标是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种特殊情况,它表明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不能参与评标。

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文件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包括投标报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服务内容、质量要求、合同条款等。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了细化,其中第四十三条规定:“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应当依法予以废标。

”3.《招标投标法》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对《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解释和规定,如《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对废标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四、废标情形1.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废标的最常见情形。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字、盖章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交。

(2)投标文件的内容、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内容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内容,如虚假业绩、虚假资质、虚假证明等,属于严重违反招标投标法的行为,应当予以废标。

典型标书废标项(九):报价错误

典型标书废标项(九):报价错误

典型标书废标项(九):报价错误
做招投标,最怕的就是废标了,那么,因为标书等出现问题而导致废标的的情况有哪些呢?本篇为大家介绍因报价错误而导致废标的几种情况。

①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限价报价;
②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计取监理费用;
③报价函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
④未在报价函上填写投标报价,或大小写均错误;
⑤唱标函与投标函中的报价不一致;
⑥投标报价修正后超过招标的控制价上限;
⑦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费用,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了不得低于投标报价的10%,未按照规定取值而被废标;
⑧施工单位投标报价的编制人、审核人的资格、签字齐全性,工程量与招标文件的不一致性问题而被废标;
⑨报价定额套用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方案一致。

工程项目结算规定合同价废标规定3篇

工程项目结算规定合同价废标规定3篇

工程项目结算规定合同价废标规定3篇篇1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甲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达成合作意向,为明确双方在工程项目结算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项目合同价的废标处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特订立本《工程项目结算规定合同价废标规定协议》。

一、定义与分类1. 工程项目结算价:指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工程结算阶段最终确认的实际工程总价款。

2. 废标:在本协议中,废标是指因乙方投标或履约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要求或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等情形,导致甲方有权取消其投标或合同资格的情形。

废标分为重大废标与一般废标。

二、合同价的确定与调整1. 合同价的确定:甲乙双方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等约定,在签订本合同时确定合同价。

合同价应明确列明各项费用的明细,包括工程款项、变更费用等。

2. 合同价的调整:合同价的调整应遵循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任何调整均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协议。

三、废标的情形与处理1. 重大废标情形:(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存在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信息的;(2)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进度严重滞后的;(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严重影响甲方权益的情形。

发生上述重大废标情形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合同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一般废标情形:除重大废标情形外,其他可能导致废标的情形视为一般废标。

发生一般废标时,甲方可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要求整改等措施。

如乙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

四、结算流程与废标处理1. 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工程结算。

结算过程中应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确保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程项目结算规定合同价废标规定5篇

工程项目结算规定合同价废标规定5篇

工程项目结算规定合同价废标规定5篇篇1工程项目结算规定合同价废标规定一、工程项目结算规定在进行工程项目结算时,合同价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

合同价是指在工程项目合同中所规定的该工程项目的总投资额。

合同价的确定不仅涉及到工程项目的资金预算和投资计划,还关系到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度、质量和效益等方面。

因此,在进行工程项目结算时,必须遵循以下规定:1.合同价的确定应基于合同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并经双方签订协议确认。

2.合同价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等费用,不能随意增减。

3.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对合同价进行调整,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4.在工程项目结算时,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合同价的确认,不能擅自变更或随意调整。

5.结算过程中如发现合同价存在争议或不明确的情况,应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不能擅自拖延或擅自做出结算决定。

二、合同价废标规定当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时,如果出现合同价过低或不符合工程项目实际要求的情况,应当及时废标,重新择标。

合同价废标是为了维护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保障工程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运行。

在进行合同价废标时,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当工程项目投标价低于工程项目实际成本价,并且无法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时,应当及时废标。

2.当工程项目投标价明显偏低,严重影响工程项目的运行和实施时,应当及时废标。

3.当工程项目招标程序存在违规行为、不正当竞争现象时,应当及时废标。

4.在进行合同价废标时,应当公开、透明、公平的原则,不能擅自调整标准或压低合同价。

5.合同价废标后,应当及时重新择标,确定符合工程项目实际要求和标准的合同价,并经双方确认后签订合同。

总结起来,在工程项目结算和合同价废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运行,实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

工程招标文件负偏离

工程招标文件负偏离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某市某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约XX万元,招标范围包括道路路基、路面、排水、照明、绿化等工程内容。

招标文件于XX年XX月XX日发布,投标截止时间为XX年XX月XX日。

二、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详细规定了项目的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投标资格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评标标准、合同条款等内容。

2. 招标过程招标过程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公开、公平、公正。

招标人组织了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并按照评标标准进行了打分。

三、负偏离情况在招标过程中,部分投标文件存在负偏离情况,具体如下:1. 投标报价负偏离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存在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情况。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经评审委员会核实,共有XX份投标文件存在报价负偏离情况,具体如下:(1)投标人A: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5%。

(2)投标人B: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3%。

(3)投标人C: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2%。

2. 工程量清单负偏离部分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存在低于实际工程量的情况。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工程量清单低于实际工程量的,视为无效投标。

经评审委员会核实,共有XX份投标文件存在工程量清单负偏离情况,具体如下:(1)投标人D:工程量清单低于实际工程量5%。

(2)投标人E:工程量清单低于实际工程量3%。

(3)投标人F:工程量清单低于实际工程量2%。

3. 投标资格要求负偏离部分投标人在投标资格要求方面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资格要求不符合的,视为无效投标。

经评审委员会核实,共有XX份投标文件存在投标资格要求负偏离情况,具体如下:(1)投标人G:企业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H:项目经理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I:技术负责人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四、处理意见针对上述负偏离情况,评审委员会提出以下处理意见:1. 投标报价负偏离对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列举符合废标的条件

列举符合废标的条件

列举符合废标的条件
1. 有效投标不足三家呀,比如说本来应该有五家来投标的,结果就来了两家,这不是明显不符合要求嘛,这就妥妥的废标啦!
2. 投标文件没按要求密封,就像你精心准备了礼物却没包装好,那能行吗?比如密封处都开了,这肯定得废标呀!
3. 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这不是搞小动作嘛!就好比考试时有人作弊一样,这能不废标吗?像之前就有几家公司偷偷商量好报价,这多过分啊!
4. 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这不是乱来嘛!就好像你卖东西价格低得离谱,别人肯定觉得有问题呀,这种情况不废标等啥呢?
5.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缺这少那的,就像一个拼图少了好多块,不完整呀!比如重要的资质证明都没有,那肯定不行呀,得废标!
6. 投标人资格不符合要求,这不是硬伤嘛!好比去参加比赛,你都不符合参赛条件,那还比啥呀,肯定得废标呀,像有的投标人连基本的营业执照都没有呢!
7. 投标文件关键信息模糊不清,这不是让人摸不着头脑嘛!就像你写的字看不清,别人怎么知道你要表达啥呀,这种就得废标呀!比如报价的数字都看不清。

8.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这不是答非所问嘛!就像老师问你问题,你说的完全不沾边,能不废标嘛!像有的投标文件根本没提到招标要求的关键内容。

9.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这不是少了重要一步嘛!好比上战场没带武器,那怎么打呀,肯定得废标呀!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这可是有明确规定的呀!要是违反了,那还能不废标嘛!就像游戏有规则,违反了就得出局呀!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这些废标条件都很重要,大家可得注意啦,别不小心就踩了坑导致废标呀!。

关于投标文件这些问题你得看

关于投标文件这些问题你得看

关于投标文件这些问题你得看投标文件中出现负偏离情形,是否属于无效投标?应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果招标文件中未明确,那么对于负偏离的情况,不应做无效投标处理。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投标文件编制的质量可以列为评分项吗?如果是纸质投标文件,为了评审方便,可以将标书编制质量作为评分项,但应尽量量化,如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制定目录等,且分值不宜过高。

可参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投标单位可以看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吗?不可以,涉嫌损害其他投标人的权益。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明确,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某投标供应商因为路上堵车,没能按时提交投标文件,这种情形还能接收他的投标文件吗?堵车的风险是投标人可以预见的,不属于不可抗力,截止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后不能接受任何投标文件或补充资料,否则是对按时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不公平。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供应商可以主动要求澄清投标文件里的事项吗?不行。

只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时,供应商才可以进行澄清。

废标处理规定

废标处理规定

《关于废标处理的规定》项目管理部一、公司招标文件中规定若出现以下情形,竞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一)竞标文件没有按照要求装订成册、未密封、字迹不清的;(二)未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或编写的;(三)未按照报价清单要求报价的,本次竞标视为废标;(四)页码错乱,前后内容矛盾的;二、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一)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二)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三)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被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四)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五)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六)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必须完全按照组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及要求填定,竞标人自行调整格式的竞标文件视为无效。

*内部竞标组织单位不接收未缴纳竞标保证金的竞标人递交的竞标文件。

*如发现竞标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竞标资格。

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本内部竞标组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2)竞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竞标人在竞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行为的;第二十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第二十一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废标条件

招标废标条件

废标条件根据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或被定为废标的条件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应当当场予以拒绝,不得进入评标的条件,在实践中有时被称之为无效投标或当场废标的条件;第二类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的具体要求约定的废标。

为方便评标,一般将第二类废标条件放在招标文件比较明显的规定要求中,为了维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第一类当场拒绝的条件可放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

一、投标文件应当被拒绝的条件(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 不符合投标邀请函回复内容的;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 —第三十五条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3.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5.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二、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废标条件(一)《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六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做废标处理或被否决:1. 未按要求密封;2. 未加盖投标人公章,也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签字;3. 投标报价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或低于成本恶性竞争的;4. 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5.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向招标人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

第三十七条投标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或被否决:1.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2 —2. 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3.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4. 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5. 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在组成上发生变化,含有未经过资格预审或者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6. 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招标采购人必读!你必须要知道的12类废标情况(附具体案例)

招标采购人必读!你必须要知道的12类废标情况(附具体案例)

招标采购人必读!你必须要知道的12类废标情况(附具体案例)一.投标书中企业资质、业绩方面的错误1、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包括主项资质和增项资质,也包括同时具备两项或多项资质等。

常见的废标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①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而原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没有及时变更。

②“投标企业基本情况表”中的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名字不一致。

③忽视了招标文件对增项资质的特别要求而废标。

④忽视了招标文件对双资质的要求。

如:某监理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监理甲级与公路工程监理甲级;某投标企业只有其中一甲或者一甲一乙,自然会废标。

其中的一个“与”字意即必须同时具备,出现了常识性错误。

2、关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证件,包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合格证。

常见的废标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①证书没有按时年审而过期。

②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证件等级(B证、C证)不符合要求等。

3、关于企业业绩与个人业绩,包括:近5年内已经完成的工程类别、复杂程度、单体工程情况、工程项目数量个数等业绩条件。

指定信息平台上可查询的业绩,以及拟投标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等个人的执业业绩不满足,就可能被废标。

常见的废标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①某监理招标文件要求具备房建工程和电力工程业绩。

某企业因缺房建工程业绩而废标。

②某监理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规定“至少包含1条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同时含路基、桥涵、路面)新建或改扩建施工业绩,且单项业绩里程≥10 km、总里程≥50 km”。

本条规定明示着多个“陷阱”,包括:“同时含路基、桥涵、路面”;“≥10 km”、“≥50 km”等。

某企业或因缺少路基,或因单项里程不足,或因总里程不足而掉入“陷阱”被废标。

③某监理招标文件要求企业完成的单座桥长≥1 500 m。

因投标书中的桥梁长度业绩无法认定,不满足业绩最低要求而废标。

④要求总监近5年内有2个类似工程的任职经历。

有效报价评分标准

有效报价评分标准
技术优势
5
1、报价车辆的上装喷雾机生产制造商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及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有二项得1分,三项齐全得2分,否则不得分;
2、报价车辆的上装喷雾机拥有并提供专利证书证明,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
3、报价车辆的上装喷雾机获得CE认证得1分。
质保期
2
质保期以验收合格签署日期起计,为满24个月得2分,满12个月得1分;小于12个月报价无效。
售后服务
3
1、针对本项目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实施方案及承诺。7*24小时服务、1小时以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得2分;7*24小时服务、1小时以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得1分;否则不得分。
3、设备主要性能、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中每一项非主要技术指标(未带“★、▲”项)细微负偏离扣3分,超过五项,则技术部分(20分)得分为0分。
外观
5
报价人提供整车彩色外观图片(包括车正面、车侧面、车尾等),照片能清晰反映出各设备设施外观。评审人员根据设备布置情况、外观结构等酌情打分:优(4-5],良(2-4],差[0-2]。
2、有完善的对使用人员培训的方案,得1分;否则不得分。
附件二:评分标准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综合评分法确定,以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 满分100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技术分也相同的,抽签定。
一、价格部分(55分)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评审
55
以最低有效报价价格作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有效报价高于基准价的计算公式:价格分=55-(有效报价价格-基准价)/基准价*100*0.5。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钟通气量的监测 ,其实际情况与
相对应的条款为负偏离。3 . 招标
证。
W 公 司接到质疑后 , 召集评
◆ 投诉意见
文件品目1 技术 0 要求规定“ 1 20 .
Y科技发展公司在投诉书中 智能化报警 : 高压 、 低压、 窒息、 窒
标委 员会原班人马并另外邀请 了 称 :之所 以提出 T医疗器材公 司 息频率 、 脱管声光报警 ”但 中标 ,
司预算员的笔误。” 据此 , 评标委 材料 中, 无法澄清有关事项, 属无 项 目报 有两个 或 多个 报价 ,且未 员会 以投标文件中部分报价为 负 效材料 ,因此维持 第一 次评审的 声 明哪一 个有 效 ,按招 标文 件规
数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 为由, 将 结 果。招 标代 理机 构将 复 审情 况 定 提交 备 选投 标方 案 的除外 ;
我公司的报价是最低的。 遇 到此类 问题 ,是否能 够判 定 为 526元。 546 评审过程中, 评标委员 事 实上 ,
会发现 ,这几家公 司均有在个别
接 到质疑 后 ,招标 代理 机 构 废标呢? 根据《 工程建设项 目施工
并 招标投标办法》 第五十条的规定 : 单项报价中存在明显低于其他投 立 即会 同现 场 监 督 人 员研 究 , 标人 报价 的情 形 , 同时 , 某施 工公 组 织评 标委 员会 对评 标过 程进 行 “ 投标 文 件有下 列情 形 之一 的 , 由
75 项 评 标 委 员会 要 求4 家公 司 分 5 、8 负数 部 分 和 主要 材 料 价 别 对各 自的 问题进 行澄 清 。某施 格 来 源以 书面形 式提供 相 关证 明
工公 司的投标 委托 代理 人对投 标 后 , 进行 复 审。 再
填写, 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
文 件 中第 5项 、8 7 5 项均 为 负数 的
在规 定 的 时间 内 ,某施 工 公 无 法 辨认 的 ;三 ) 标 人 递 交 两 ( 投
情形无法给 出合理解释 ,称 :投 司提 供 了相 关材料 ,评 标委 员会 份或多份内容不 同的投标 文件 , “
复审意 见为 : 充 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 同一招标 补 标 文件 并非 由我制 作 ,可 能是 公 再 次进行 复 审。
投标人 Y科技发展 公 司对 相应的技 术参数 未发现有实质性 条款为负偏离 。2 . 招标文件品 目
评审结果提 出质疑 :第一 中标候 负偏 离。 选人 中标产品一些相关功能和参
数 不 能满足 招 标 文件要 求 ,属 于
1 0技术要求规定“. 2 9监测参数 :
w 公 司依 此结论 对质疑 给 气道压力、 呼出潮气量 、 分钟通气
二、 如果出现报价 中有负数 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 的项进行澄清,而不是仅凭其投 的情形应如何处理呢? 的数额不一致时 ,以文字数额为 标代理人 的一句话就以 “ 报价为
《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 准 ;二 蚧与工程量 的乘积与总 负数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为由 (
行规定》 十九条规定 :评标委 价之间不一致时 , 第 “ 以单价为准。 若 轻易判定其为废标。如果将复审 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 单价有明显 的小数点错位 ,应以 中将 “ 某施工公司对投标文件第
情形 ,并不在相关法律规定的废 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 数的情形 时,评标委员会应依据 标 情形 内 ,因此不应 判定 为废 评估时 , 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 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 正 :一 ) 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对出现负数 (
◆ 案情 回顾 两 吸科 名呼 知名专家 质 对 疑内 有以 假材 标的 容 虚 料投 情形, 根 是
2 1 年初 , 00 G省卫生厅委托 进行 复核 , 同时 , 求 T医疗器 据 T医疗器材公司中标产品的官 要 招标代理机 构 w 公 司组 织 乡镇 材公司委派产品制造商的工程师 方彩页资料、临床医师手册和用 卫 生院设备 购置项 目品 目1 无 到现场 对 中标 产品样机 进行 演 户使用情况综合发现 的 :. 0 1 招标 创呼吸机的公开招标。经评标委 示。 专家仔 细观看 了演示过程 , 并 文件品 目 1 0技术要求规定 “. 2 8 员会评审 , 推荐 T 医疗器材公 司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 对结果进行了论证 审查,所得结 最大漏气补偿 : 6Umn , 0 i 中标 ” 论与评标结论一致 , 中标产品 产品无相关说明 ,与之相对应 的 即:
00 规 定 ,采用 最低评 标价 法进 行评 价 与 第一 中标候 选人 仅 相 差70 人 不可 能 自己掏 钱为招 标人 做 工
标 。 据投标 人 的投 标 文件 。 根 投标
多元 ,如果 第一 中标候 选人 不 是 程 ,但在单项报价中却极有可能 出现 。分析 原 因 , 主要有 两种 : 一
予 了回 复 , Y 科技 发 展 公 司对 量 、 但 呼吸 频 率 、 气 量 、 息频 率 漏 窒
以虚假材料投标,理应废标。同
回复不满,向当地政府采购监管 等”但 中标产品无窒息频率和分 ,
时还提交 了中标产品的官方彩 页 部 门提 出投诉。
资料 、 临床 医师手册 等材料 佐
早夏报价 雨复数粕可 定雨废掠吗?
标委 员会推 荐 某四 建公 司、 某三
某招 标代 理机 构接 受采 购人
变,但评标过程中确实存在不当
之处 。

建公 司和 某市建 安公 司依 次 为第

委托 ,就 某县教师进修学校综合
楼 工程 组织公 开招 标 ,按期 开标

第二、 第三中标候选人。
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的; ( 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 六) 共同投标协议的。 由此可见,投 ” “
工, 其中钢材价格不变、 中标价不 变、 保证质量。 经过综合评审, ” 评
虽然本案最终的结果没有改 标报价 中个别单项出现负数 ” 的

非 实 质性 负偏 离
“ 强橱 辍” 设商量
清、 说明或补正”《 ;工程建设项 目 文字和计算 出现 明显错误时 , 可 再得出结论 ,也就避免了质疑的
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三条 以进行澄清、 说明或补正、 修订 。
规定 :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 “ 本案 中,出现单项报价为负
发生。
( 来源 : 中顾法律网)
司的投标报价表 中第5、8 7 5项这
两项的报 价竞 然是 负数 。
了复审。 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 应 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 处理 :
要 求 某施工 公 司对其投 标 文件 第
( ) 一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或 盖 章 的 ;二 ) 按 规 定 的 格式 ( 未
投标文件 中含义不 明确、对同类 总价为准 , 并修改单价。 按前款规 5 、8 7 5 项负数部分和主要材料价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 明显文字 定调整后 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 格来 源 以书面形式 提供相 关证 和计 算错误 的内容作必 要 的澄 产生约束力 。” 可见 , 当投标文件 明” 这一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进行 ,
赧价 , 那我们也 不应 是 低 报 价 由低 到 高排 列在 前 4 的 分 低 于成 本 名 别为: 某施 工公 司49 7. 元 、 845 8 某 3 四 建公 司463 元 、某 三建 公 司 978
570 . 3 7 48 0元 、 某 市 建 安 公 司
于 成本 ;. 价 中 两 项 负数 的 总 种 就如 本案 中某 施工公 司的辩解 2报 可 ;另 一种 是投 标人 额仅为11元 ,对报价的影响并 “ 能是笔 误 ” 52 不大 。 为什 么不认 可我 们 的澄 清? 有意以此来降低最终报价。 那么 ,
这 一结 果使 某施 工公 司感 到

投 标 文 件 中 个 别 单 项 出
现负数 。 能否 以此 评 断其为 废标?
提 1对 后, 共有1 家单位参与投标, 法 不公 平 , 出质疑 : . 于 几十 万 1 依
在投标文件中,出现总报价
抽取的评标委 员会按招标文件的 元 的 工程项 目而言 , 的投 标报 为负数是极其罕见的,因为投标 我们
某施 工公 司作废 标 处理 。
和 结果 向某施 工公 司法人及 投标
(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 四)
( 未按招 某 四建公 司对 于是 否存在 低 委托代理人进行了通报 。至公示 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五)
于成本 的问题 以 书面形 式作 出承 结束未再接到投诉。
诺 :保 证 响应 招标 文件 ,按 图施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