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专利法共63页文档
专利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一届第八号)(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8年12月2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第三章专利的申请第四章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第五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第六章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第七章专利权的保护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知识产权法全文word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著作权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第二节著作权归属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第四节权利的限制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第二节表演第三节录音录像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经济法基础与实务第七章专利法
(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 发 (2)不论从事发明创造的人是否具备完全的 明 民事行为能力,只要其完成了发明创造,都可 人 以被界定为发明人。 的 特 (3)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 征 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4)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进行组织工作, 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 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
丧失新颖性的例外:
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丧失新颖性。 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 次展出的; 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泄漏其内容的
2、合作或者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
有协议,依协议办 无协议,归完成或者共同完成发明创
造的单位或者个人
二、专利权的客体
(一)发明 (二)实用新型 (三)外观设计
(一)发明
1、发明的特征
(1)发明是利用自然规律而进行 的创造;
(2)是具体的技术方案。
2、发明的分类
(1)产品发明 (2)方法发明
专利申请原则
①先申请原则 ②单一性原则 ③优先权原则
先申请的判断标准是 专利申请日;如果两 个申请人在同一日就 相同的发明创造申请 专利的,由当事人自 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是指一份专利申 请文件只能就一 项发明创造提出 专利申请,即 “一申请一发明” 原则。
申请人首次提出专 利申请的日期,视 为后来一定期限内 就相同主题在他国 或者本国提出专利 申请的日期。
(三)外观设计
1、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相结合; 2、外观设计必须能在产业上应用; 3、占实施权 转让权 专利实施许可权 专利标记权 署名权 收益权 请求权
1、独占实施权
经济法课件专利法
经审理, 法院判决: “ 经审理 , 法院判决:“ 一种液体植物叶 面肥料及制备方法” 面肥料及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的专利申 请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归北京市思达 尔化工新技术公司所有。 尔化工新技术公司所有 。 驳回河南省延 津县安工贸实业公司与北京市思达尔化 工新技术公司共享该发明专利申请权的 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1994年 11月 14日张克旭申请了名称为 1994 年 11 月 14 日张克旭申请了名称为 “ 一种液体植物叶面肥料及制备方法” 一种液体植物叶面肥料及制备方法 ” 的发明专利, 俗称高效棉铃宝, 的发明专利 , 俗称高效棉铃宝 , 亦称增 果灵, 发明人张克旭、 毛宗祺、 葛树丰, 果灵 , 发明人张克旭 、 毛宗祺 、 葛树丰 , 其中葛树丰是张克旭的妻子, 其中葛树丰是张克旭的妻子 , 毛宗祺是 津安公司职工, 津安公司职工 , 张克旭称他们帮助进行 过水解毛发的工作。 过水解毛发的工作 。 张克旭把在河南省 延津县的大田试验情况作为实施例写入 了专利申请文件。 了专利申请文件。
原告思达尔公司诉称:张克旭从1991 年 原告思达尔公司诉称:张克旭从 1991年 9 月调入我公司后, 担任总工程师, 月调入我公司后 , 担任总工程师 , 负责产 品开发。 张克旭以个人名义于1994 年 品开发 。 张克旭以个人名义于 1994年 11 月14日向中国专利局申请的名称为“一种 14日向中国专利局申请的名称为“ 液体植物叶面肥料及制备方法” 液体植物叶面肥料及制备方法 ” 的专利应 当是我公司的职务发明创造。 当是我公司的职务发明创造 。 我公司为该 发明提供了大量的物质条件, 发明提供了大量的物质条件 , 张克旭等人 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 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 。 故请法院判令专利 申请权属于思达尔公司, 申请权属于思达尔公司 , 我公司同意与津 安公司共享该专利申请权。 安公司共享该专利申请权。
最新专利法全文
最新专利法全文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已经通过,旨在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本法所涉及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指的是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提出的新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指的是对产品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指的是对产品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和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使用的新设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专利工作的管理,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并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对于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也不授予专利权。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设计人成为专利权人。
如果单位和发明人或设计人之间存在合同,约定了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则按照约定执行。
对于发明人或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压制。
对于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或一个单位或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共同完成的单位或个人。
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个人为专利权人。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如果同一申请人同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权利,则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如果两个以上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其他外国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应当办理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手续,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公告。
2024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全文)
专利法的定义与作用专利法的定义:专利法是国家制定并公布实施的,用于保专利法的作用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规范。
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规范专利申请、授权、保护和管理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01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保护发明创造、鼓励技术创新、维护公共利益等原则。
02专利法的主体内容包括专利权的授予、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权的实施与许可等。
03专利法的相关制度包括专利申请、审查、授权、无效宣告等制度,以及专利代理、专利信息管理等制度。
专利法的体系结构专利法的历史与发展古代专利制度的起源01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就出现了类似专利制度的萌芽。
现代专利制度的形成0215世纪至17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和工业革命的到来,现代专利制度逐渐形成。
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03中国自清朝末年开始引入专利制度,经历了多次变革和发展,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专利法律体系。
近年来,中国不断加强专利保护力度,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01发明创造性02外观设计创新性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专利权的授予条件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文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经济法——专利法
• (二)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 P224-225
•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所需注意的问题 • 1.申请人应当提出未能以合理条件与专利权 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 • 2.有关部门作出决定后应通知专利权人,并 登记和公告 • 3.许可的理由消除后,根据专利权人的申请, 应终止决定 • 4、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不享有 独占的实施权。 • 5、合理的使用费。
第三节 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
• • • • • 一、专利权的内容 即权利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专利权人的权利 1、独占实施权——最基本的权利 2、转让权——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 并公示 • 3.实施许可权:独占许可合同、独家许可合 同、普通许可合同、分许可合同
• 4、标记权 • 5、放弃权
• (二)专利权人的义务 • 缴纳专利年费 • ——累进制
第四节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 • • • • • 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 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一)新颖性 时间 地域 公开的形式
• • • •
(二)创造性 发明:实质性特点与显著进步 实用新型: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三)实用性
• 能够是重复制造的产品或在产业上重复使 用的方法
• 二、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
• 调整对象: • 1、因确认发明创造的归属而产生的社会关 系。 • 2、因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权而产生的社会关 系 • 3、因发明创造专利的实施、转让而产生的 社会关系 • 4、因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而产生的社会关 系
第二节 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主体 和专利客体
• 一、专利申请人 • (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 是指对某一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 的人。 • 两个或两个以上人 通过协议确定 否则为共同 合作 • 专利权可以被继承 • 专利权可以转让 • 受委托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由委托方和受托 方约定,没有约定的,权利属于受托方个人。
新编经济法:8 专利法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物权法 合伙企业法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公司法 合同法 商标法
第八章 专利法
第一节 专利权概述 第二节 专利权的主体与客体 第三节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第四节 专利权的取得 第五节 专利权的内容及限制 第六节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七节 专利权的法律保护
(一)概 念 专利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利用法律和经济的手段来保护、鼓 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进步的管理制度。 (二)特 征 1.法律保护 2.科学审查 3.内容公开 4.国际交流 (三)我国的专利制度立法过程 1984 年3 月12 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 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 年12 月27 日,我国《专利法》进行 了第三次修订(下称2008 年《专利法》)。修改后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也于2010 年2 月1 日施行。
第二节 专利权的主体与客体
相关知识
第三节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 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 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 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1.现有技术 现有技术是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公开的技术。 2.抵触申请 抵触申请是指一项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 已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 记载在该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第一节 专利权概述
相关知识
第二节 专利权的主体与客体
一、专利权的主体
经济法概论第十章专利法_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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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专利权取得及保护
• 三、专利权的法律保护
• (一)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界定 • 在判断一项行为是否侵权时,不应将双方实际生产的产品进行对比,而应将
• A.申请人是张技术员; • B.双方是共同申请人; • C.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确定申请人; • D.双方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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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利申请与审批
• 知识点检验10-4
•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享有本国优先权的专利申请种类是( ) • A.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 B.发明和实用新型; • C.外观设计; • D.发明和外观设计。
• A.2016年4月1日; • B.2026年4月1日; • C.2017年2月8日; • D.202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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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专利权取得及保护
• 案例分析10-3
• 刘实在美国学习期间完成了一项产品发明,于 2006年12月2日向我国专利局递交了专利申请。甲 企业自2006年10月开始在北京制造相同产品,刘 实获得专利权后,甲企业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 2008年2月刘实许可乙企业制造该产品并且是独占 许可实施。同年,刘实自己也在北京建厂生产该 产品。2009年8月,刘实发现张某的超市正在出售 蕴含自己专利权的仿制产品,经查实,张某的仿 制品是通过正常进货渠道从王某处购得。张某并 不知该产品为仿制品。请问:甲企业、刘实以及 张某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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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利申请与审批
• 案例分析10-2
• 某日用品厂研制出一种“多功能压面机”,这种产品性能稳定、设计独特。 该日用品厂向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专利局经审查发现,该产品在 国内市场尚属首创。2010年,日本某工厂开始生产相同的压面机,并且在日 本市场销售。问:该“压面机”是否具有新颖性?
经济法(第四版)第八章专利法律制度
(一)申请人
3、共同发明创造人或委托完成人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 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 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 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4、外国的单位或者个人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 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 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办理。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 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 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 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宣告无效 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第四节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专利权人的权利 二、专利权人的义务
独占权 转让权 许可权 标记权和署名权 阻止权 放弃权
一、专利权人的权利
二Hale Waihona Puke 专利权人的义务缴纳专利费的义务 职务发明创造的单位有向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报酬奖励的义务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第五节 专利权的法律保护
一、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范围、内 容和专利权的终止、无效 二、专利侵权行为和专利侵权纠纷 三、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
三、专利权的授予条件
(一)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即指不属于申请日 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 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 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经济法--专利法63页PPT
45、自己的饭量自己知道。——苏联
41、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 收都不可耻。——阿卜·日·法拉兹
42、只有在人群中间,才能认识自 己。——德国
43、重复别人所说的话,只需要教育; 而要挑战别人所说的话,则需要头脑。—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玛丽·佩蒂博恩·普尔
33、如果惧怕前面跌宕的山岩,生命 就永远 只能是 死水一 潭。 34、当你眼泪忍不住要流出来的时候 ,睁大 眼睛, 千万别 眨眼!你会看到 世界由 清晰变 模糊的 全过程 ,心会 在你泪 水落下 的那一 刻变得 清澈明 晰。盐 。注定 要融化 的,也 许是用 眼泪的 方式。
35、不要以为自己成功一次就可以了 ,也不 要以为 过去的 光荣可 以被永 远肯定 。
经济法--专利法
31、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 穿。(名 言网) 32、我不想听失意者的哭泣,抱怨者 的牢骚 ,这是 羊群中 的瘟疫 ,我不 能被它 传染。 我要尽 量避免 绝望, 辛勤耕 耘,忍 受苦楚 。我一 试再试 ,争取 每天的 成功, 避免以 失败收 常在别 人停滞 不前时 ,我继 续拼搏 。
经济法4-2专利法
2017/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15
2、不予保护对象(F5、F25)
(1)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 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2)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 ,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2017/6/15
(3)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①科学发现;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③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④动物和植物品种 ; ⑤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⑥对平 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 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上述第④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 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初步审查—公告授权
2017/6/15
(四)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
1.专利权的内容(F11) (1)发明和实用新型:制造、使用、许诺 销售、销售、进口。 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 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 的意思表示。 将侵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作为
零部件,制造另一产品的,应当认定属于使 用行为;销售该另一产品的,应当认定属于 销售行为。
2017/6/15
4.发明专利的审批
(1)审批程序(F34、F35、F39):初步审查—早期公开 —实质审查—公告授权
(2)“早期公开”阶段的临时保护(F13)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 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2017/6/15
5.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批(F40)
2017/6/15
不视为丧失新颖性
例外:不视为丧失新颖性的公开(F24)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