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制度】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
【关键字】制度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篇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依法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创新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
二、遵循的原则(一)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则。
农民集体所有的林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集体经济组织内每个家庭及其成员平等享有承包经营集体林地的权利,必须依法把集体林地使用权落实到农户。
(二)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的原则。
要妥善处理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既要确保农民在林业生产经营中多得利,又要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既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又要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实现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的原则。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是农民,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向农民及时公开改革内容、程序、方法、结果,确保广大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
(四)坚持依法办事,提高质量,确保改革规范有序的原则。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做到“依法、规范、有序”。
(五)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实际的原则。
要根据现有林木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民主决策、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和统一模式。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讲话[修改版]
第一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讲话·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讲话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圆满完成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安排意见同志们:刚才,××书记从全局的战略高度,对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深刻阐述,就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深化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了总动员、总部署,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讲话。
××书记的重要讲话,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请同志们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我县是××省林业大县之一。
全县林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77.7,通过长期的核桃产业化发展,核桃已经成为山区农民的支柱产业。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充分发挥林业这块大资源的作用的过程中,逐步暴露出了体制、机制方面不利于林业发展的诸多制约因素。
为了解决林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县委政府决定,在我县全面铺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为顺利开展好我县改革工作。
下面,根据全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讲几点意见:一、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回顾我县于2006年4月至6月开展了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在州林改领导组及指导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州委、州政府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在每个乡镇确定了一个村进行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分别是苍山西镇光明村、漾江镇抱荷岭村、富恒乡密马村、平坡镇高发村、顺濞乡瓦窑村、龙潭乡龙潭村、鸡街乡鸡街村、瓦厂乡瓦泥午村、太平乡罗士登村。
9个试点村涉及130个村民小组,已涉及的林地面积102966亩。
其中:自留山33586亩,责任山28580亩,集体林23716亩,退耕还林地2480亩,“四荒”山13760亩。
2006年4月26日,召开了全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培训会,会后,县乡两级成立了领导组、指导组和工作组,村级成立工作小组。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XX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XX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公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XX镇林改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住关键,强化措施,有效保证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目前,各项改革工作进展有序,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XX区林地现状XX区位于河西走廊东部以北,处于巴丹沙漠和腾格里沙漠前沿,介于东经101°021′—102°34′,北纬38°20′—39°00′,东临XX县,南接XX县,西靠XX县,北与XXX接壤。
全区植被主要以荒漠植被为主,森林覆盖率达到21.68%,林业用地138.3万亩(其中:有林地3.7万亩,灌木林地94.5万亩,未成林造林地0.36万亩,苗圃地585亩,无立木林地180亩,宜林地39.7万亩)。
全区共有集体林地面积1.72万亩,占全区林地面积的1.2%。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主要做法及进展情况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启动以来,XX区林改办严格按照省、市、区要求,精心谋划,狠抓落实,现已完成组建机构、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培训骨干等阶段性工作,顺利转入下一阶段任务。
(一)坚持超前谋划,深入调查摸底。
工作开展以来,为了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金川区顺利推进、取得实效,XX区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
一是多次组织有关部门、乡镇研究国家及省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吃透政策,把握核心,讨论研究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二是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全区各乡镇、村组,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通过实地调查、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等方式和乡镇干部、村组干部、群众代表进行座谈讨论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为制定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是组织区林业局干部和乡镇有关负责人专门赴全省林改试点县—市临泽县考察取经,学习林改工作成功经验,为全区集体林改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四是采取区林业局牵头、以镇为主、各级林业站配合的方式,深入乡镇、村组进行调查摸底,逐村逐组进行调查统计,切实摸清了全区集体林地面积、集体林地权属结构、经营现状、涉及林改户数、人数以及林权证发放情况等,为下一步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促进和保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促进和保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12.09•【文号】林资发[2007]252号•【施行日期】2007.12.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促进和保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通知(林资发[2007]2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通过改革,极大地解放了林业生产力,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得到了林农群众的真心拥护。
但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森林资源管理的任务也越来越繁重,必须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
为促进和保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康有序发展,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通知如下:一、要改革森林经营管理制度,落实经营主体林木的处置权(一)认真落实森林采伐有关管理政策。
近年来,我局先后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对经营单位单独编制限额、木材生产计划单列、主伐年龄由林木所有者确定、采伐指标结余结转使用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初步体现了森林经营分类管理、分区施策和依法保障森林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要求。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操作细则,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上述政策落实到每一位经营者身上。
(二)切实抓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
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森林资源采伐管理的新模式、新举措,2007年初,我局批复同意福建省开展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
我局将跟踪加强试点指导,及时总结试点经验,研究提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采伐的具体意见,重点在进一步简化采伐审批程序,方便林农群众。
要实行采伐公示制度,依法保障中小经营者和林农平等获得采伐的权利,要优先考虑森林抚育间伐和工业原料林采伐的需求。
陈洁平在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在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陈洁平2009年11月16日同志们:市委、市政府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对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全面的部署安排。
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安平书记亲临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韶关市林业局副局长唐乾坤同志和韶关市林改办的有关同志亲临指导,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积极稳妥,全面推进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一)我市已具备全面推进集体林权改革的基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专门成立了林改工作领导小组推动这项工作,制定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充实了改革的具体内容,细化了改革的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这些都为我市集体林权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明确的工作指导。
市政府将两江镇列为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后,市委、市政府和两江镇高度重视,林业部门加强了组织和指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乐昌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强化措施,精心组织,林改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基本完成了试点工作,两江镇的林改试点明晰产权1295宗,面积154438.91亩。
通过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充分调动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促进了林业发展,呈现农民高兴、干部拥护、领导满意的新局面。
两江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功实践,一方面为推动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累了经验,为全市的改革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
另一方面,探索了有效措施和办法。
两江镇在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了符合我市现阶段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林业产权制度,创新了集体林发展模式,为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提供了坚实的依据。
在这次试点工作中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如:两江镇政府,两江林业站,五山林业站,廊田林业站。
先进个人有:张以社、黄元勇、邓小兰、黄会良、黄建明、李伟强、陈自平、徐连城、何其昌、蓝必强、罗健红、许明权、余梅峰、张志勇、管超云、杨永祥、林日标、李金泉、廖仅清、邓发发等。
全县集体林权改制动员会发言五篇
全县集体林权改制动员会发言五篇【思想宣传范文】一同志们:根据中央、省、市的安排部署,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等会,副书记将作重要讲话,县林改办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下面,我就如何搞好这次在 2个乡镇21个村的试点工作,先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次重大调整,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战略举措。
因此,我认为这次试点工作其重要性至少有以下三点:1、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神的重要一环。
党的届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把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和重要举措来抓,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10号),充分显示了党中央对推进林改的坚定决心。
省委省政府为积极稳妥推进这项改革,在怀化、浏阳等地试点,取得了成功,并下发了《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湘发〔2007〕15号)。
去年月4日还召开了全省林改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地的林改工作务必在年12月底以前启动,并搞好试点。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改革,在今年3月13日召开了全市林改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县的林改工作务必在年3月全面启动,并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衡发〔〕3号),明确要求搞好一个乡镇的试点工作。
我们这次搞试点,实际上是中央、省、市的要求。
2、是由我县林情的复杂现状决定的。
我县林业用地面积120.29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2.8%。
其现状及分布关系比较复杂。
一是分布面广。
全县23个乡镇913个村(居委会)9860个村民小组,每个乡镇每个村(居委会)每个组都有林地,涉及到28万户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是经营形式多。
全县有自留山8.03万亩,责任山32.13万亩,集体林地76.28万亩。
在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培训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在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培训会议结束时的讲话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同志们:为认真做好我县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培训会议。
刚才,*副县长、*院长和杨副局长分别就此次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给各位参会同志进行了全面详细地讲解,都讲得很好,我完全同意,希望同志们会后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县是全省的重点林业县之一,林业在县域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我县林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目前全县森林面积达到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林木活立木蓄积量达到万立方米。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我县林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日益显现,特别是部分集体山林不同程度的存在归属不清、权责不明、经营机制不活、利益分配不合理、产权流转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林业发展和林农增收。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再不进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林业发展之路将会越走越窄,林业包袱将会越背越重,矛盾纠纷将会越积越多,林业系统的发展将会越来越艰难。
只有深入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才能更好地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加快林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因此,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出发,站在事关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地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推进改革。
(一)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积极性的根本举措。
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县的很多地方集体山林没有落实到“人”,管理粗放,成为“无主山”,效益不高,有的地方在没有经过农民同意的情况下,将原来划分给农户经营的自留山和分包到户的责任山收归集体,或者转让给其它个人和经济组织,随意打乱原有的承包关系,有的甚至损害了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30•【字号】黔府发[2006]42号•【施行日期】2006.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06〕42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我省属南方集体林区,90%以上的山林属于集体所有。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等一系列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集体林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但也存在集体林产权不明晰、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权责利不统一等问题,制约了林业生产力的发展。
为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调动群众造林护林、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群众收入,促进林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省山区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925%,林业用地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一半,人均林地近4亩,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对于优化农业经济结构,帮助林区农民增收,促进山区经济多元化,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作用;对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破解我省森林资源保护力量不足、林业产业不发达、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滞后等难题,提高林业部门服务质量和行政能力,提高林业科学经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分析县区林业创新发展及措施
【 关键词 】 县 区林业; 规划; 创新发展 ; 措施
林业在县 区发展全局 中具有重要地位 新 时期林业的发展应该 有 保 障。 全新 的运筹决 策。笔 者现对县 区规划林业创新性的发展作一探讨。
2 . 2 实施低产林改造试点项 目, 创新特产林科技推广模式
发展 的有效动力
对 民间森林联 防协会 基础设施投 入的补 助,构建新 的森林资 源保护
3 . 实 施 林 业 再 加 工项 目
以资源为依托. 创新招商引资机制。 着力建设林 业再加工生产基 地 壮大林产工业 。
体 系。 1 . 3 积极开展林权抵 押贷款试 点工作 . 促进林业生产经营融资
生产经营者科技素质 。建立林业行政许可事项计算 机网络服务体系, 策等落到实处; 各有关 方面要协 同动作, 清理、 取消与林 产工业有关 的 为林业生产经 营者提供优质 、 高效 、 便捷的行政服 务。 按 照市场化运作 不合理收费项 目 要求建立健全伐 区调查设计 中心 、 木材检验中心和森林 资源资产评估 4 . 结 语 中心等 中介服务机 构. 适 当引人竞 争机制, 合 理界定 中介 组织 职能. 规 县 区林业部 门要 高度领会 、 认真贯彻 落实温家宝 总理 、 回良玉副 范其服务行为确 保其客观公正地履 行职责 , 更好 地服务于林业生产经 总理重要 批示精 神, 积极稳 妥地规戈 Ⅱ 林业创新发展 此事重 大, 务 必要 营。整合现有 的林业执法队伍, 推进 综合行政执 法, 实现 由分散执法 向 强化领 导, 确保 资源 管理和生态保护 。实施 中应试点先行, 坚持依靠 群 集 中执法转变 。严格执法监督, 实行 错案追究 和责任赔偿 制度, 提高执 众和民主决策 。在不 断完善方案 、 加大培训 力度 、 抓好 主体改革 的同 法水平。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森林质量提升
03
通过合理流转和经营,一些地区的森林质量得到了提升,树木
种类和结构更加合理。
林业产业发展情况
林业产业多元化发展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了林业产业的多元化发展,包括森林旅游 、林下经济、特色林产品等。
产业链பைடு நூலகம்完整
随着改革的深入,林业产业链条逐渐完整,包括苗木培育、木材 采伐、加工、销售等环节。
产业带动就业
林业产业的发展带动了相关就业岗位的增加,为当地居民提供了 稳定的收入来源。
农民收入增长情况
财产性收入增加
通过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民可以获得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权等财产性收入。
林业收入成为重要来源
随着林业产业的发展,林业收入逐渐成为一些地区农民的重要来源。
收入结构多元化
除了林业收入,农民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收入,如外出务工、农业种植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林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需要明晰 产权,调动林农和经营者的积极性。
改革的必要性
促进生态建设
通过改革,明确产权,加强林区管理,有利于提高森林覆盖率和生态环境质 量。
增加农民收入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多的经营权和收益权,有助于提高农民的收入 和生活水平。
改革的历程
1 2
试点阶段
2003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主 要在部分省市开展。
全面推进阶段
2008年,中央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出 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
3
深化完善阶段
近年来,各地不断深化和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 革,加强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等方面的发展。
02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内容
改革的总体思路
1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林地承包经 营权长期稳定。
《关于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解读
《关于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4.06.04•【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关于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解读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如何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登记等提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
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自然资源部登记局和国家林草局发改司、金融监管总局法规司负责人。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做好林权登记对明晰林业产权、保障林权流转、支撑林权融资具有重要作用,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2023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对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移交、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地籍调查和信息共享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新时期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近年来,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林权流转市场日趋活跃,登记业务需求大幅增长,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林草局等部门,通过出台文件、加强培训、开展试点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林权登记逐步常态化、规范化。
但同时也发现,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影响林权登记办理的“堵点”、难点问题,比如,有的地方对原林权证“不变不换”理解不到位,出现原林权证无法办理抵押;有的地方因为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办理后续登记有时会“卡壳”;有的地方对保持林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稳定的政策理解和落实不够到位,林地经营权登记办理规则还不够明确;地方普遍反映林权地籍调查难度大、成本高,需要创新符合林业特点的地籍调查方式方法;还有的地方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不够便利,影响了林权登记规范高效办理。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山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山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白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06•【字号】白山政发[2009]2号•【施行日期】2009.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山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山政发〔2009〕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现将《白山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六日白山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依法保护集体林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吉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白山集体林管理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进一步明晰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逐步完善配套改革措施,依法维护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1.坚持森林资源增量、农民增收和林业增效的原则。
2.坚持权益平等、让利于民的原则。
改革过程中要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和依法依规的原则。
要尊重历史,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实行“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
5.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的原则。
从资源底数、林价评估、改革方式、疑难问题解决到方案制定、资源流转收入分配等重要事项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典型材料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典型材料近年来,我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一系列改革举措得到了有效落实和实施。
以下将介绍一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典型材料,以展现我国在这一领域的探索和成就。
首先,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林区改革加快推进林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这份文件指导了各级政府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的具体举措和政策措施,为改革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其次,湖南省政府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
该省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制定了《湖南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在集体林权流转、承包经营、林地确权等方面的具体改革措施。
这一方案的实施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有益经验和启示。
另外,江苏省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就。
该省推行了“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在林地确权、流转承包、林权抵押等方面进行改革试点。
通过这些措施,江苏省林业产权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为林业发展提供了更加稳固的制度基础。
此外,广东省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也做出了积极努力。
该省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广东省林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在林地确权、集体林权流转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
这些改革举措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和路径。
综上所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典型材料展示了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积极探索和有效实践。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改革中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为林业产权制度的完善和现代化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应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完善政策措施,促进林业产权制度的健康发展,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布后,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这位负责人表示,《意见》深刻论述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大创新和完善。
中央作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战略决策,把林地承包到户,实现“山有其主”。
这是农村家庭承包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是农村改革的又一个里程碑,必将极大地调动亿万农民耕山致富的积极性,实现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可以彻底解放山区的劳动力和林地生产力,极大地调动山区农民开发多年沉睡的山林,促进林业产业的大发展,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和林地产出率,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必将对破解“三农”难题作出巨大贡献。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伟大实践。
当前,生态承载力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瓶颈,生态状况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极不协调。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构建现代林业体制机制,不仅可以充分释放林业巨大的生态功能、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满足社会对林业的多种需求,而且可以有效提升我国的生态承载力,有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意见》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坚持的五大原则。
一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
林地与耕地一样,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是农民重要的生活保障。
对集体林地林木产权的初始分配,必须采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并且做到每个家庭及其成员都平等享有承包经营的权利。
因此,集体经济组织将林地林木发包给农户承包经营时,要按照每户所有成员的人数来确定承包份额,切实做到“按户承包,按人分山”,突出“均”字,确保“人人有份”。
二要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
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09.03.31•【字号】辽林字[2009]11号•【施行日期】2009.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辽林字〔2009〕11号)各市林业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中央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规范完善主体改革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配套改革,现就我省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总体目标用5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化林业体制,逐步达到森林资源增长、林业经济发展、林农收入增加、森林生态良好、林区社会和谐的目标。
具体工作概括为:一个抓住、两个健全、三个扩大、四项制度、五项措施。
一个抓住就是抓住主体改革规范收尾。
一是进一步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力度。
对本次林改前的不规范流转留下的后遗症和历史遗留的林权纠纷等问题,要求各地都要建立党委、政府领导下的法院、检察院等多部门参加的林权纠纷调处联席会议制度。
对各种林权纠纷,要加大排查力度,一件一件的研究,逐步加以解决,明确权属。
二是加快林权证发放。
要集中人力物力,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将林权证发放到位。
三是加快建立和规范林改档案。
要按照省林业厅和省档案局联合下发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县、乡、村四级建档,按照县、乡、村三级建立林改专业技术档案,市建立文书档案的要求,抓紧建立和完善。
要做到有存放场所、专柜保管,有专兼职人员管理。
2009年建档达标率要达到90%以上。
两个健全1.健全各级林改队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国家林业局:林业三大改革成效明显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
20 关注┃热点聚焦┃中国林业产业┃2018记者从在安吉举行的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获悉:我国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区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
全国确权集体林地面积27.05亿亩,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任务基本完成,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初步形成,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通过转岗安置,国有林区和林场分别妥善安置富余职工6.94万和7万多人。
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与停伐相关的金融债务基本化解,国有林区每年减少木材产量373.4万立方米,国有林场每年减少森林消耗556万立方米。
国有林区林场生态保护职责和资源监管措施不断强化,与之相适应的体制机制逐步建立,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国有林区林场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和《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以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逐步深化,国有林区2017年全国林业产业总值首次突破7万亿元,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达1500亿美元,5年来林业产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速达12.1%,我国继续保持全球林产品生产、贸易第一大国地位。
国家林业局:林业三大改革成效明显 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2018┃中国林业产业┃热点聚焦┃关注 21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国有林场改革全面推开。
集体林业金融创新取得重大突破,与中国银监会出台了《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集体林权抵押贷款余额从300亿元增加到818亿元;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覆盖全国,保险面积达20.44亿亩。
中央相关部门在提高补助标准、金融债务处理、林区行政区划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了对国有林区林场改革的支持力度,各地积极推进国有林区林场改革,支持森工企业剥离社会职能。
在国有林区改革方面,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三省(区)改革方案全部获得批准。
通过增加管护岗位、发展特色产业、劳务输出等方式转岗安置富余职工。
积极推动“四分开”,内蒙古森工集团承担的社会职能已全部剥离移交,吉林、龙江、长白山森工集团完成了部分社会职能的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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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2006年3月16日)
同志们:
按这次会议安排,我传达一下省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几次会议精神,去年省政府下发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1月18日,省政府又召开全省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副省长宋恩华、省林业局长武国堂,对改革工作都进行了周密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2月26日-28日在石家庄举办了全省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政策业务培训班,并邀请了江西省林业局资源林政处的闫成处长介绍了江西省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经验。
省政府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副省长宋恩华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2006年将我县确定为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此项改革,涉及面广,任务量大,政策性强。
一、要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继续、深化和完善,是林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二次革命和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
尽快建立“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落实,流转规范顺畅”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
(二)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加快现代林业发展的重大举措。
理顺林业生产关系,能够极大地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吸引其他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有效推动集体山林集约经营水平和生产能力的提高,促进全省现代林业的快速发展。
(三)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
把山林资源真正落实到户,还权于民,还利于民,让经营者有其山,植树者受其益,务林者得其利,就能够充分释放农村劳动力的潜能,发挥山林资源的潜力,有效地促进农民增收
(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维护农村长期稳定的重要保障。
让“耕者有其山”,或者叫“林者有其权”,可以吸纳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减少林区不安定因素;可以解决林地界址不清、林木权属不明等长期纠缠不清的历史问题,减少涉林纠纷隐患;可以从制度上规范集体林业资产收益分配,有效缓解农村干群矛盾,促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可以增强农民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有效遏制盗伐、滥伐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这次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背景
在20世纪80年代,开展了林业“三定”工作,把林业产权落实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以“四荒”拍卖为主要形式,允许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其他经营主体购买“四荒”使用权,用于林业开发。
经过20多年的实践,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总的看,改革还不彻底,部分林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存在责任主体不明确、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制约了林业生产力的发展,延缓了造林绿化步伐,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尽快加以解决。
三、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范围和重点
本次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范围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改革的重点是目前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的宜林地。
已划定的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暂不列入改革范围。
权属存在争议的,暂不列入改革范围,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改革。
四、改革的步骤
按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6年3月至2006年4 月)
县政府将成立由主要行政领导任组长,主管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月上旬,县将制定出台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各乡镇、村都要成立林改组织,制定严密的、符合本村实际的改革实施方案,不能一刀切,一村一策或一组一策,可以承包、拍卖、均山、均利、均股等,无论采取什么办法,确权要争得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通过。
明确完成时间、推进步骤、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实施阶段(2006年5月至2006年10月)
5月份,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将在全县全面展开。
在保持集体林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进一步明晰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落实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主,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集体林经营体制,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落实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使农民真正成为集体山林的主人。
10月底前,完成产权改革并核发林权证书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6年11月)
11月份,迎接省、市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联合检查组对我县林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同志们,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事关林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我们一定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确保高质量完成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