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各乡(镇)场、村组成立安居富民工程质量理事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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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治理深入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治理深入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治理深入实施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工作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成发改农经[2013]1050号【发布部门】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审计局【发布日期】2013.11.07【实施日期】2013.11.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治理深入实施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工作意见》的通知(成发改农经〔2013〕1050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化我市城乡统筹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全面实施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改革工作。

现将《关于深化基层治理深入实施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工作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深化基层治理深入实施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工作意见市发改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统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2013年11月7日附件关于深化基层治理深入实施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工作意见2011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试点工作的意见》(成府发〔2011〕44号),以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为主线,变代民作主为村民自主,对政府投资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方式进行了改革。

为更好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要求,深化基层治理,决定深入实施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以下简称“村民自建”),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领会和实践党的群众路线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各级财政投入的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为载体,还权赋能,通过民议、民定、民建、民评、民管,调动农民参与农村公共事务积极性,提高农民民主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农村公共服务提供必问需于民、管理必问计于民、成果必问效于民,深化农村基层治理,为建设民主、现代、开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基础。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加强农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加强农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加强农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31•【字号】黔府发〔2017〕24号•【施行日期】2017.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加强农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黔府发〔2017〕2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全省农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农村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但是,不少地方特别是城乡结合部、交通沿线、坝区周边等重点区域农民建房缺乏规划、农民违反规划建房、违法占地建房等现象比较普遍,部分基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农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不同程度存在缺位、错位、越位。

为切实解决宅基地管理粗放、农民建房无序等问题,管住当前、消化过去、规范未来,促进新农村建设,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加强规划管理(一)加强村庄规划编制,优化空间布局。

各县(市、区、特区)要按照“好编、好懂、好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已有规划成果和村庄建设基础,在2018年底前编制完成以行政村为单位的村庄规划,覆盖到30户以上农村居民点。

村庄规划要对村域范围内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进行科学合理安排,统筹道路等各类设施布局,实现山水、田园、林地和村庄有机融合;明确村庄布局布点及各村庄建设用地边界、农房布置、风貌指引、设施建设等要求,以规划引领新农村建设。

(二)推进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实现“两规合一”。

组织开展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在2018年底前编制完成五千亩以上坝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村土地利用规划和其他区域村土地利用允许建设区划定,统筹考虑地质灾害避让,妥善处理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与土地利用的关系。

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06•【文号】自然资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党委农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党委农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村庄规划编制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坚持先规划的原则,科学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及时纠正一些地方村庄规划编制盲目追求全覆盖、脱离实际、实用性不强等问题和倾向,切实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更好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县域统筹,整体优化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布局。

各地要结合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优化细化县域镇村体系布局,明确重点发展村庄,引导人口、产业适度集聚紧凑布局;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统筹优化县域产业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空间布局,形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县域整体优势。

在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确保县域村庄建设边界规模不超过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村庄用地(203)规模的前提下,可结合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优化村庄建设边界,并预留部分规模作为规划“留白”机动指标,为未来发展留有余地。

二、从实际出发,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分类指导,推进有需求、有条件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不下达完成指标和完成时限,不盲目追求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不要求编制工作进度“齐步走”和成果深度“一刀切”。

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汇报

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汇报

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汇报1。

调查踏勘和环境调查:从工程投标开始,即着手进行现场调查,熟悉了解现场情况及周围环境情况。

了解并落实现场临时占地提出临时用地申请并联系办理有关事宜;了解现场交通情况,向业主、监理提交现场交通疏导组织方案及临时道路设置方案;与地方政府及地方交通部门取得联系,为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环境.上述工作在工程正式开工前陆续完成。

2。

场“三通一平”:工程开工前,向业主及地方水电管理部门提交水电供应申请、办理变压器报装及水源引接手续。

在开工前5日内完成水电临时线路的铺设工作;施工道路尽量使用现况道路。

3。

时设施搭建:工程开工前完成现场临时占地的征地手续,现场围挡在开工前完成,施工队伍、办公生活区及试验室、钢木加工区,材料库及材料存放场等临时设施在开工前陆续建造.至开工前5日内全部完成。

技术准备1.程开工前,组织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学习有关的技术规范、工艺标准、招标文件以及业主、监理下发的有关文件,熟悉了解本工程的施工特点,掌握各项目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标准,同时组织专业技术工种人员进行培训教育,为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接到施工图纸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看图、审图,5日内完成审图、工程量计算、材料计划等工作.根据业主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向监理部门提出开工申请并在开工前完成前期施工各项的现场施工技术交底工作。

2.工前完成测量交接及其复核工作,完成施工测量方案的编制和控制网点的测设成果报监理审批。

现场道路中线,用地线及现状测量也在开工前完成,为工程开工创造条件。

控制性定位放线要于施工前完成并请业主、监理及设计勘测部门进行复核验收。

机械准备工程开工前,完成各项施工用料的调查落实,经取样试验合格后,签定供货合同,按计划分批组织进场。

各项工作要根据工程施工计划和进展情况,提前组织机械进场。

资源需要工地资源的各种使用充分利用当地现有的合格资源,以节约工程造价;材料的选用本着质量合格的原则就近选取各种材料。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4.04.29•【字号】宁建(村)发〔2024〕6号•【施行日期】2024.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宁建(村)发〔2024〕6号各地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平罗县、盐池县、同心县、隆德县、贺兰县、中宁县、海原县、西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部署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把乡村建设评价作为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抓手,树立“先评价、再建设”的导向,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建办村〔2024〕17号)要求,我区在继续推进2023年4个国家级样本县整改提高、再次评价的同时,进一步扩大评价范围,增加银川市贺兰县、固原市西吉县、中卫市中宁县、海原县4个国家级样本县,全面开展2024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力争2025年乡村建设评价农业县全覆盖。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评价内容。

围绕让农民群众住上好房子,进而建设好村庄、好乡镇、好县城的目标,从农房建设、村庄建设、县镇建设、发展水平4个方面56项指标开展评价,做到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

二、优化评价单元。

以县域为单元开展综合评价,全面评估乡村建设整体状况和水平,查找县域统筹乡村建设中的短板弱项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以乡镇、村庄为单元开展细化评价,在每个样本县综合考虑地域、人口、发展水平等因素,选取3个乡镇10个村庄进行评价,接续评价的样本县选取的样本乡(镇)、村庄要保持相对稳定。

样本县将选取的乡镇、村庄名单于2024年5月10日前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备案。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的通知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的通知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8.13•【字号】丽政办函〔2024〕10号•【施行日期】2024.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秩序,引导农村有序建房,维护农民建房合法权益,避免房屋建成后闲置浪费和违法占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国家、云南省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市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坚持规划管控,保障住宅用地(一)科学划定宅基地范围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要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足够空间,并充分吸纳农民意见,确保村庄规划科学合理,符合群众意愿,编制成果可操作、可落地、可执行。

已编制村庄规划的,严格按照村庄规划选址建设;尚未编制村庄规划的,应当在村庄建设边界内统筹安排农村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引导集中建设。

涉及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农村宅基地建房,按照各地详细规划或管控要求进行审批。

(二)严格实施规划许可严格执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依法依规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农村宅基地建房选址应当符合村庄规划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并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生态公益林地、天然林地和自然湿地;要充分考虑自然灾害防治要求,避让山洪、滑坡、泥石流、崩塌等自然灾害危险区,以及陡坡、冲沟、泛洪区等灾害易发地段;禁止高陡切坡建房及无防护措施切坡建房,不得违反铁路、公路、河道等退让要求,不得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建设区域选址建设住宅。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07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07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07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4.08.23•【文号】农办议〔2024〕453号•【施行日期】2024.08.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07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农办议〔2024〕453号张莉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更高水平保障粮食安全的建议收悉。

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加大政策的引导和扶持力度2017年以来,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要求,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全国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建设规划》、《“十四五”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设规划》,整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工程和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项目,支持和引导种养主体建设完善粪污处理、粪肥还田设施设备,提高粪污处理利用能力,引导社会资本因地制宜建设第三方粪污处理机构,培育壮大粪肥还田社会服务组织,畅通粪肥还田利用渠道。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新格局。

二、关于推动畜禽养殖粪污肥料化利用技术及装备研发近些年,国家持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装备的研究工作。

“十三五”期间,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实施了“农业废弃物厌氧发酵及资源化成套技术与设备研发”、“集约化养殖粪污污染综合防治技术与装备研发”、“黄淮海集约化养殖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示范”等项目,建立了农业有机废弃物厌氧消化-沼渣制肥-资源化利用的成套技术和智能装备工程;研发了集约化养殖粪污收储运智能化控制系统及关键技术设备;在黄淮海地区开展了畜禽粪污好氧发酵与厌氧消化污染控制等技术与装备的集成推广。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3]39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3]39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3〕3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大规模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的重大举措。

为进一步满足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促进住有所居目标的实现,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要求,完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政策,建立公廉并轨、梯度保障的机制,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运营和管理可持续发展,确保使用有效率,运营有保证,力争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逐步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二、重点工作(一)大力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1.全面实施公廉并轨。

按照统筹建设、并轨运行的原则,积极创新建设模式。

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统一管理,建设计划和项目按各自渠道分别申报,建设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2.积极推动各类棚户区改造。

结合全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和100个城市综合体建设,将棚户区改造拓展到非成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和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治理,并延伸至镇。

做好房改与住房保障的政策衔接、资金整合工作,通过国有工矿、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改造,帮助国有困难企业加快解决职工住房困难问题。

3.科学编制发展规划。

全乡安居富民房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全乡安居富民房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全乡安居富民房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理念,保质保量地完成X年X乡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结合X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决策部署,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各乡、镇、场、村规划成果内容为依据,以全面改善X乡农村各族群众住房条件、人居环境为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益配套,健全保障支持政策,组织动员各方力量,整合相关项目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扎实推进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确保农牧民住房面积不落后、功能不落后、质量不落后、产业不落后。

二、基本原则(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农民主体作用,坚持基层政府组织实施,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农户自主选择;(二)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设施配套、安全适用,改造建设经济环保、节能节地和功能齐全的新型农房;(三)坚持通过政府补助、对口支援、银行信贷、农户自筹等渠道,多方筹措资金,聚集各方力量;(四)坚持突出重点,首先解决居住在危房以及不抗震农房和农村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问题;(五)坚持把安居与富民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种养业、农家乐等产业,实现农民住得下、能致富、稳得住。

三、目标任务及补助标准X年全乡计划新建安居富民房17户。

其中洪阿德尔村4户、兴富村4户、阿克加尔村3户、阿克吐别克村5户、X村2户,自治区扶贫专项资金每户补助5000元,合计8.5万元。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要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加强对安居富民工程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市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要求和新农村建设要求,制定安居富民工程X年规划及实施方案,提出计划、步骤、要求,确保农牧民安居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村镇居民点建设规划与管理。

各乡(镇、场)要依据尼勒克县体系规划、各自总体规划和乡镇村建设规划,按照城乡统筹的思路,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村庄整治技术规范》要求,统一规划村庄居民点,综合考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配套,提高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051号建议的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051号建议的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051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1.07.16•【文号】•【施行日期】2021.07.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051号建议的答复陈亮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农牧民安居节能改造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我部高度重视农牧民住房的安全性、节能性和舒适度的改造提升工作,持续推进建筑节能示范和农房建设试点,进一步提升农房建设设计和服务管理水平,改善农牧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乡村风貌。

一、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一)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改造。

自2009年起,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支持“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开展建筑节能示范。

中央对建筑节能示范每户增加2000元补助(2012年起提高到2500元),主要用于支持农户在墙体、门窗、屋面、地面等围护结构中采用节能措施。

2009—2015年,中央财政在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中单列建筑节能示范任务117.58万户。

2016—2017年,中央累计安排533.8亿元补助资金,支持全国504.6万户贫困农户改造危房。

2018—2020年,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并指导地方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

2021年4月,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配合财政部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继续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同步实施农房节能改造。

(二)加强农村住房节能技术指导。

我部组织编制发布《严寒和寒冷地区农村住房节能技术导则(试行)》《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村镇宜居型住宅技术推广目录》《农村地区被动式太阳能暖房图集(试行)》等技术文件,加强对农房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及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技术指导,推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在农房建设和节能改造中的应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黔建建通[2013]2号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黔建建通[2013]2号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正文:----------------------------------------------------------------------------------------------------------------------------------------------------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黔建建通〔2013〕2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2012年12月27日,我省镇宁自治县丁旗镇一街村一在建民房发生垮塌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为切实提高我省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文件,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要延伸至乡镇。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从实践科学发展、安全发展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充分发挥现有管理机构作用,整合管理资源,把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行政管理职能延伸至乡镇,加大管理力度,切实做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二、严格对限额以上工程实施管理。

对于镇、乡规划区内的所有公共建筑工程、保障性住房工程、居民自建两层(不含两层)以上、以及其它建设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村镇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限额以上工程),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管理。

(一)建设方应到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手续;(二)施工单位应到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施工手续;(三)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应按法定程序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的监督;(四)各地在按《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做好镇、乡规划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的同时应逐步推广到已编制规划的村庄;(五)对限额以上工程及镇、乡规划区内所有加层的扩建工程,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六)对限额以上工程要加强地基基础、主体工程质量的中间检查和验收,督促建设方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04.12•【文号】建村规〔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4.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建村规〔202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升乡村建设水平,着力加强农村房屋(以下简称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建立农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农房建设管理制度体系,保障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农民群众居住品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坚守底线,安全第一。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力保障农房选址安全、设计安全、建造安全和使用安全,将农房质量安全监管贯穿农房建设管理使用各环节,强化风险管控,坚决防范农房安全事故发生。

——远近结合,标本兼治。

常态化开展既有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存量安全隐患;加强新建农房建设管理,严控增量安全风险。

——强化协同,系统施策。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部门统筹协调,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将行政审批和安全监管有效衔接,建立农房用地、规划、建设、使用全过程管理制度。

——村民主体,多方参与。

强化村民作为农房建设使用责任主体的安全意识,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将农房建设行为规范纳入村规民约,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元共治合力。

到2025年,基本建立适应农村特点的农房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实现农房质量安全的全过程闭环监管,农房建设行为规范有序,农房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农房质量安全水平普遍提升。

2019年广东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答案乡镇级

2019年广东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答案乡镇级

2019年广东省公考《申论》真题(乡镇)注意事项一、本套申论试题分题本和答题卡两部分,题本提供给定材料和问题,答题卡供作答使用。

二、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务必填写(涂)在题本和答题卡指定位置,答题卡上不准做与答题无关的标记符号。

三、请务必使用答题卡上要求的书写工具作答,书写清楚,卷面整洁。

严禁折叠答题卡。

四、本套申论试题共有5个问题,作答总时限为120分钟。

【所有作答必须按题号顺序填写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否则无效】给定材料材料1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广东省提出了3年取得重大进展、5年见到显著成效、10年实现根本改变的目标,努力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走在全国首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A镇地处广东境内,生态环境优美,森林资源丰富,呈典型的高寒山区气候,农业以茶叶种植为主,是有名的革命老区。

全镇总面积255.8平方公里,下辖25个村1个社区,总人口67536人,其中农业人口64231 人。

近日,A镇为集中力量推进乡村振兴,从各部门抽调一批年轻干部,成立了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新农村建设、脱贫攻坚、基层组织建设、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生态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乡村振兴工作。

你是该镇综治办的一名干部,被抽调到乡村振兴办公室工作,同时也要兼顾综治办的工作。

今天,你准时来到乡村振兴办公室上班,开始了一天的工作,请根据以下材料完成5项工作(回答5个问题):材料2上午8:30你刚到办公室,领导就将县里发来的《关于组织开展A镇乌龙茶现代农业产业园观摩会的通知》转发给你,并批示由你负责这次观摩会A镇的前期准备工作。

以下是相关材料:近年来,广东省政府把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产业兴旺的重要抓手。

到2020年,全省计划创建10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引领带动全省现代农业加速提质增效,打造若干千亿产值、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形成“百园强县、千亿兴农”的农业产业兴旺新格局,推动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汇报范文(11篇)

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汇报范文(11篇)

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汇报范文(11篇)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汇报1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的决策部署,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美为核心,以深化和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程和现代农村社区建设为载体,着力推进“农村生态经济体系、生态人居体系、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环境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带动城乡经济一体化快速发展,整体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

二、目标任务按照乡总体规划,各示范村结合自身的区位优势、产业特点、人文资源、经济发展水平,按照“重点推进、打造精品”的要求,从抓点连线到成片,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20XX年重点建设余庄村示范村,成为生态经济发展、村容村貌整洁、生态环境优美、资源节约利用、公共服务健全、生态文化繁荣的美丽乡村,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建设内容1、积极实施“农村生态经济推进工程”。

一是培育一个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发展“一村一品”面积500亩以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90%以上;示范点推行畜禽生态养殖模式,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达80%以上。

二是示范村加大农家乐的培育力度,规范和提升农家乐特色点的经营管理水平,培育农家乐经营户1-2户;农家乐经营户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

农家乐集中村要按照村域统一处理模式,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所有经营户要全面推行油烟净化处理设备。

2、积极实施“农村生态人居环境建设工程”。

一是推进农村人口集聚,完成中心村培育建设年度任务,鼓励高层平面式安置,推进农民新村建设,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采取村庄整理、建新拆旧、适当给予经济补偿等办法,推动自然村落整合和农村居民点缩减,提高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和农村土地节约集约使用的水平,集中居住农户达到100户以上。

二是推进民居房改造,完成示范村住房改造3户,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清理工作,盘活农村闲置住宅、废弃住宅;大力整治私搭乱建住宅等,鼓励农户利用空闲地、荒地荒坡建房,鼓励村级组织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开展新农村建设。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7.05•【文号】办农水〔2024〕211号•【施行日期】2024.07.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办农水〔2024〕211号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农村供水工程事关亿万群众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灌区工程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的主阵地,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

近年来,各地农村供水和灌区工程等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改造加快推进,工程体系不断完善,但随着大规模工程建设,个别工程也暴露出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设计和施工质量不达标、建设监理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为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要求,加强农村供水和灌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各方责任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各地强化农村供水、灌区工程建设监管,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承担首要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分别对工程的勘察质量、设计质量、施工质量、监理质量、咨询服务质量负责。

检测、监测单位以及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供应商等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分别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二、加强项目法人管理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农村供水和灌区工程项目法人的组建和监管,地方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不得直接履行项目法人职责,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在项目法人单位任职期间不得同时履行水利建设管理相关行政职责。

由社会资本方组建的项目法人,组建方案需按照国家关于投资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同意。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报送2023年市人大专题调研报告有关办理意见的函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报送2023年市人大专题调研报告有关办理意见的函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报送2023年市人大专题调研报告有关办理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4.24•【字号】沪农委〔2024〕101号•【施行日期】2024.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报送2023年市人大专题调研报告有关办理意见的函松江区人大:按照“沪府办提〔2024〕002816”的要求,我委会同市有关单位对2023年市人大代表专题调研报告中的《关于乡村振兴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调研报告——以松江石湖荡镇为例》作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此函。

附件:关于对《关于乡村振兴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调研报告》的办理意见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4月24日附件关于对《关于乡村振兴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调研报告》的办理意见按照“沪府办提〔2024〕002816”的要求,我们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对2023年市人大代表专题调研报告中的《关于乡村振兴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调研报告——以松江石湖荡镇为例》(以下简称“调研报告”)作了认真研究。

《调研报告》对松江石湖荡镇“农文旅”融合发展情况作了全面总结和详尽分析,提出了以政策协同保障“农文旅”融合发展的“广度”、以产业发展支撑“农文旅”融合发展的“深度”,以人才建设带动“农文旅”融合发展的“速度”,以树立典型提升“农文旅”融合发展的“知名度”等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现将办理意见反馈如下。

近年来,上海对标对表党中央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部署,把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作为战略考量,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强化政策引领,规划先行,通过横向协作,市级多部门联合出台一系列政策,打出一套“组合拳”,有效形成合力。

同时积极搭建平台,注重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各类农业农村资源整合利用,扩大品牌影响力,对于持续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政厅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八项举措的通知-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政厅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八项举措的通知-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政厅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八项举措的通知正文:----------------------------------------------------------------------------------------------------------------------------------------------------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政厅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八项举措的通知厅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要求,制定印发《江苏省民政厅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八项举措》,进一步细化由民政牵头和参与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

各处室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大推进力度,对照任务清单逐条抓好落实,确保中央、省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江苏省民政厅2018年7月19日江苏省民政厅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八项举措一、提升农村社会救助水平1. 发挥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功能。

强化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将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中所有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

农村低保标准按照每年不低于8%的增长率提高,确保到2020年全省农村低保最低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500元。

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单人户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对因病、因灾等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低收入群体、65岁以上孤寡失独老人、生活困难儿童、重度残疾人等按照省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的条件,纳入相关救助政策予以兜底,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

(责任处室:社会救助处)2. 统筹城乡社会救助。

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从制度、管理到标准、程序的完全一体化。

到2020年,苏南以市为单位、苏中苏北以县为单位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到2022年,全省以市为单位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地区2011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地区2011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地区2011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1.01.05•【字号】•【施行日期】2011.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地区2011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阿勒泰地区2011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阿勒泰地区2011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全国十九省市对口援疆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安居富民工程现场交流会精神以及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地区“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结合地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牧民主体作用,坚持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对口援助、社会帮扶,确保农村“安居富民”工程建设顺利、有序推进,加快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地区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益配套的原则,着眼于与全疆、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立足地区实际,做到住房面积不落后、功能不落后、质量不落后、产业不落后。

2.坚持科学发展、统筹推进的原则,切实做到“前瞻性”与“普惠型”相结合;村镇布局规划与村庄整治规划相结合;新居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新建与改建相结合;户型美观与经济实用相结合;地方民族特色与现代生产生活方式相结合;新居建设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对口援助与自力更生相结合。

富民安居个人工作总结

富民安居个人工作总结

富民安居个人工作总结篇一:20XX年安居富民工作总结XXX20XX年安居富民工作总结按照自治区、地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XXX高度重视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推进工程顺利实施。

现汇报如下:一、安居富民工程进展情况截至11月10日,全县累计拆除危旧房4760户,完成地区目标任务的102.6%,开工建设4287户,开工率、竣工率、入住率均达100%,网上档案录入4287户,录入率达100%。

二、安居富民工程实施情况(一)加强领导,为实施安居富民工程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一是把安居富民工程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及时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xxx、县委常委xxx、副县长xxx、xxx为副组长的安居富民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安居工作组和富民工作组,领导机构庞大,领导力量前所未有。

二是建立工程监管责任机制,实行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三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先后召开安居富民工程动员大会、推进会、现场会等20余次,确保了工程各阶段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是县、乡两级主管领导经常深入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一线进行检查调研,及时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推进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科学规划,为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一是按照“相对集中、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要求,把安居富民工程与村庄整治、庭院改造、道路村村通、农村改水改厕、—1—沼气入户、村庄环境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二是加强规划建设管理,严格实行“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和“一书一证”管理制度,凡是新建、改建的房屋必须符合村镇规划,必须办理房屋建设手续。

三是结合农牧民建房实际,指导农户大力开展庭院改造和“三区分离”,充分利用庭院种植区发展葡萄、杏李、樱桃等特色作物种植,利用庭院养殖区发展肉羊、奶牛、家禽等养殖,促进了农民增收。

最新共同缔造具体实施方案

最新共同缔造具体实施方案

共同缔造具体实施方案范文(精选9篇)一、背景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阶段,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关键要落实到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上。

“十四五”期间,各级政府要把在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作为提升民生福祉的具体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安排,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

要全面彰显共同缔造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好“新要求、新理念、新办法”组合拳,真正解决居住群体“急难愁盼”,使保障性住房小区成为共同缔造的“和谐社区·幸福家园”。

二、目的按照“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体育局、省供销社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的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扩大范围、提升创建标准,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

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以发动群众共建、共谋、共管、共评为重点,以形成“环境我来管,实事我来办,有难我来帮,歪风我来治”的良好氛围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保障性住房小区后续管理水平,确保保障对象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有效提升。

三、举措成立xx县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和xx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负责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办、考核等相关工作,保证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工作重点一是以水、电、气、暖、通讯、有线电视等为重点,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合理建设无障碍设施,确保小区道路与城镇道路充分街接,满足入住基本需求;二是以社区管理、医疗、教育、养老、社区服务、文体、商业、金融等为重点,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满足生活基本需求;三是以消防、治安、安防、园林绿化为重点,完善公共安全设施设备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安居、宜居水平;四是以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困难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失业人员、困难群体、新生劳动力离退休人员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为重点,健全保障房小区社区化管理体系,实现社会化物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社区公益服务、志愿者服务、群众性互助服务活动,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向小区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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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各行政村成立安居富民工程
质量监管理事会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哈密市召开的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暨安居富民、住房保障、抗震防灾工程表彰大会精神,推进2012年我县安居富民工程顺利进行,各乡(镇)场要早计划、早准备、早落实,确保完成2012年度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

为深入推进我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工作,加强我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现就在全县各行政村成立安居富民工程质量监管理事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安居富民工程质量监管理事会是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的村民监管组织。

在全县各行政村成立安居富民工程质量监管理事会,是创新推进农村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引导村民对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有效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理事会的成立
组建好安居富民工程质量监管理事会,是目前各乡(镇)场实施好今年安居富民工程的重要任务之一。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村委会、村党组织引导所有村,全面组建安居富民工程质量
监管理事会,原则上一个行政村组建一个理事会,也可以结合实际,因村制宜组建。

选好理事会成员。

按照代表性、公认性、先进性、稳定性的要求,理事会成员由行政村党组织、村委会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责任心强、文化水平相对较高,经培训后的党员、干部等组成,理事长由理事会成员从德高望重、组织协调能力突出的理事中推选产生,提倡理事长和村主任“一肩挑”。

理事会成员选出后,应在村内张榜公布,并由村委会登记造册报乡(镇)场人民政府备案。

三、理事会的职责
理事会负责监督和参与本村安居富民工程各项工作。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各村安居富民村民理事会、乡镇助理员、乡(镇)场管理人员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记录的同时,积极与上级质监部门沟通协作,发现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施工方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四、建立机制
1、加强对理事会成员的考核评议。

各乡(镇)场要指导村党组织对理事会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并组织村民代表对理事会成员进行评议。

对工作不适应,或当选后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理事会成员,要依照相关程序进行罢免。

2、加大激励扶持力度。

理事会成员按照自愿无偿的原则开展工作,有条件的乡(镇)场可逐步探索建立经费支持机制,整
合各级惠农政策、政府公开服务资源,扶持理事会建设,促进理事会健康发展。

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工作表现突出的理事会和理事会成员,乡(镇)场要定期进行表彰,县里也会以一定的形式对表现特别优秀的理事会长进行表彰。

3、加大培训教育力度。

加强对理事会成员的轮训,乡(镇)场每年要对理事会成员进行培训教育,县里主要负责理事长的培训,通过提升素质促使理事会更好的胜任工作。

五、组织领导
在全县各行政村成立安居富民工程质量监管理事会,是当前农村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

各乡(镇)场、村要高度重视,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易行操作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场是具体落实这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任务要求,确保按时完成理事会的组建任务,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关制度,使理事会依法有序开展工作。

各乡(镇)场、村要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发挥村民理事会积极作用,鼓励和协助村民理事会参与工程建设各项工作,支持村民理事会正常运转和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将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成民生工程、满意工程。

县安居富民办公室将把组建安居富民工程质量监管理事会工作作为今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工作的重点
之一,进行跟踪调度、督查、考核,并定期通报、评选、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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