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经济学视野下的乡村治理规则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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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 制度

乡村治理 制度

乡村治理制度
乡村治理制度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在乡村发展中制定的政策、法规、规章和管理体制,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主管理。

乡村治理制度在中国起到重要的作用,可以帮助农村解决一些问题,例如土地流转、资源配置、农村产业发展、公平权益保障等。

乡村治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和法规制度:政府通过立法制定法律和法规,规范乡村发展和农民权益保障,例如土地流转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

2. 政策和规划制度: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和规划,引导乡村发展,例如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规划。

3. 农村组织管理制度:政府鼓励和支持农民自主组织,建立农村组织管理制度,例如农村居民委员会和村民理事会等。

4. 村级经济管理制度:政府建立村级经济组织和管理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例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乡村集市等。

5. 农村社会管理制度:政府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提升农村治理能力,例如加强农村社会服务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6. 参与和民主治理制度:政府鼓励广大农民参与乡村治理,建立民主的决策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

以上是乡村治理制度的一些方面,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可以促进乡村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新制度经济学视域下的乡村法治化困境解读

新制度经济学视域下的乡村法治化困境解读
内源 动 力 的 扩 张 过程 。 当前 , 乡村 工 业 化 的 发 展 。城 市 化 进
诺斯认 为,制度 变迁过程与技术变迁 过程一样 ,存在 着报酬递增和 自我强化 的
机 制 。 这种 机 制使 制度 变迁 一 旦 走 上 某 一
础 、民主政治等方面探究 乡村法治化的具 体路径。这些研究丰富和拓展 了乡村法洽
的有 效 途 径 。
等法 治 的精神 内核 与 传统 文化 之 间取 得
“ 衡 解 ” 成 为 摆 在 我 们 面 前 的~ 大 难 题 。 均
对此 ,我国学者进行了坚持不懈的探索与
努 力 ,从 农 民 的 主体 意 识 、 农 村 的 经 济 基
动力主要源于 内外二源动力聚合并转化为
治 化
形态等 ,是 自发形成 的且得到社会认可 的
行 为规 范 和 内心 行 为标 准 。正 式 制 度 与 非
正式制度之 间是一种逻辑互动和相互支撑
的 关 系 :一 方 面 ,正 式 制 度 影 响非 正 式 制
度的实施 , 存法律 ( 现 普通法和成文法 ) 限
制 着 制 度 安 排 的 演化 范 围 。 另 ~ 方面 , 非 正 式 制 度通 过提 供 正 式 制 度 的合 法 性 基 石 实 现 对 正 式 制度 的影 响。 与正 式 制 度 相 比 ,
的 过 程 ,一 方 面 是 为 了提 高 国 家 的 民主 程
意识 建 立起 来 的一 系列 政 策 法 规 。非 正 式 制 度 包 括信 念 、道 德 、 习俗 、惯 例 及 意 识
度 ,争取让每个公民对 自己生活的社 区都 有发言权 ,体现 了一种承 认个体主体性 的 政策选择 ;另一方面 ,是为了解决 国家对 农村的治理的问题 ,减少治理成本 。就 目 前 中国的情况看 ,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在 乡 村治理 中发挥 了重要的作用并取得 了一定

农村社会治理的本土资源初探——从乡规民约的法经济学和法社会学价值出发

农村社会治理的本土资源初探——从乡规民约的法经济学和法社会学价值出发

农村 社会发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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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法 ’那些 由权威机关 如国家、 , 教会 、 公司 、 学校或 论是从金钱成本 、 时间成本还是从风险成本上看 , 其投 ‘ 。 从 入都比诉讼方式要小得多。 金钱成本方面, 借助乡规民 其他社会团体确认并保障实施的规则就是法律” 刚 法社 会 学 的观 点来 看 , 为 “ 作 活法 ” 之一 的乡规 民约强 约的民间解决方式虽然有多种形式 , 但从总体上看比 强调其社会效果 , 研究乡规 民 诉讼方式花费要小。如果当事人之间自己协商解决纠 调其社会现实性 作用 , 约就应 当将其置于乡民社会之中, 考察乡民社会的历 纷, 基本上没有什么金钱花费 , 如果采取调解方式 , 当 文化 、 经济 、 心理等一 系列因素对 乡规 民约 的影 事人一般选择村里德高望重的权威人士或者村干部做 史 、 响, 进而有效地发挥乡规 民约的社会治理功能 。 调解人 , 花费较少或没有花费, 因而 , 这些解决方式廉 () 1反映出乡民社会的传统法文化习惯 价得 多 。 间成本方 面 , 讼法规定 的程 序和 审判期 间 时 诉 社会学家认为 , 自然环境 、 V、 人 I文化三个基本要 是一定 ,而乡规民约的民间解决方式法律并无强制性 乡民社会 的历史 、 文化 、 、 传统 习俗孕育 规定 , 程序灵活便捷 , 如果能够达成合意 , 在很短的时 素构成了社会 。 并 教化 出乡规 民约 。乡规 民约 生长 的土 壤就是 乡 民社 间 内即可解决 纠纷 。 精力投入 成本方 面 , 对于 效率较 高 它成为乡民社会整体文化的一部分 , 同时反映并解 的民间纠纷方式 ,既然金钱成本和时间成本 比诉讼方 会 , 读 乡 民社会 的文化 。形成 乡规 民约 的文化基础 是伦 理 式投入小 , 当事人花费在其中的精力相对也要小些 。 此 是一种世俗的宗法人伦 。 当代乡规 民约将传统 外, 公正和效益相结合是体现法律价值的标准, 诉讼的 法文化 , 法文化习惯 中所蕴含的符合当代法治观念的思想摘取 结果往往符合法律公正 , 但在传统农村社会往往难 以 结合当代乡民社会 的需要形成规则 , 成为乡民行 实现 ,通过乡规民约解决的结果看似不符合或不完全 出来, 为的守则。例如位于《 吕氏乡约》 的发源地陕西蓝 田的 法律公正 , 但是在乡村社会, 却能为人们所接受 , 有利 辛勤劳动 , 艰苦奋斗”“ 、尊老 于实现其实践价值。 通过调查了解到, 邻里纠纷和家庭 某村乡规 民约中就涉及“ 纠纷在农村纠纷类型中比例较大 , 居前两位。 这两类纠 爱幼 , 夫妻和睦”“ 、勤俭持家 , 邻里团结” 等带有传统文 纷 中,当事人双方之间有着长期的相邻而居或共同居 化色彩的内容 , 同时又包括 “ 遵守法纪”“ 、教育子女学 住的关系 ,民间方式解决有利于其 以后相邻或共同生 科学、 学文化 , 做有理想 、 有道德 、 守纪律的好 乡民” 、 讲文明, 除陋习 , 树新风 , 提倡社会主义新风尚” 等与 活的继 续 , 看重 血缘 和地 缘关 系的农 村 , 效益 上讲 “ 在 从 大过诉讼 取 得 的效益 。在农村 , 发生 纠纷后 , 首选 到法 当代法治理念较为契合 的部分。在国家权力对正统法 院打官 司 的只有 1%左右 ,而绝 大 多数 乡民认 为会依 律思想 推动 的压力 下 ,带有 乡 民社 会文化 色彩 的 民间 0 或者淡 据乡规 民约,通过双方协商和解或找 中间人调解的方 规则及其正义信仰被迫发生转变 ,或者消亡 , 式解决 ,这其中的影响因素之一就是 因为 民间解决方 化 , 或者潜伏 , 或者在公权力无力触及的范围内悄悄发 挥作用,传统法文化的影子在现代乡规民约中总是可 式要 比 诉讼解决方式的花费小、 耗时短 。 2法 社 会学 视角 的价值 考察 . 以很容易地捕捉到, 伦理 、 礼治、 习惯、 血缘 、 地缘等因 乡规 民约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功用在某种程度上决 素或多或少地仍在影响着现代的村乡民社会。 定了乡民的善 良风俗 ,引导乡民向着 良 性和健康的风 () 2 内化 乡 民社 会 的规则 意识 俗习惯发展 ,虽然传统的乡规 民约依然在我国某些地 规则

国内外关于乡村治理的法条

国内外关于乡村治理的法条

国内外关于乡村治理的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组织法:规定乡村组织的组成、职责及权利,促进乡村治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2.《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组织建设,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

3.《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提出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完善乡村治理制度体系。

4.《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乡村治理,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和教育。

5.《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了乡村治理的重要性,提出要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和制度,推动乡村治理的现代化。

6.《城乡居民社区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城乡社区管理,促进城乡社区治理的协调和有序。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有异议时,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维护公平正义,促进乡村治理的规范化。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政处罚法》: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维护公共安全,促进乡村治理的规范化和有序化。

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对违法食品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罚,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乡村治理的健康化和有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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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经济学视野下的乡村治理规则选择

法经济学视野下的乡村治理规则选择
的替代 和排挤。
9 年代以来 , O 国家正式的法律制度开始大规模地进
入广大农村。理论上讲 , 国家法在构建法治社会过程 中
综合上述研究可以看 出以下特点 : 一是对乡村治理 规则问题的研究集中于法学、 社会学领域, 能运用经济学 理论分析 的较少 ; 二是大量的研究局限于国家法与民间
系。
1 0 l

关键词 : 法经济学; 乡村治理 ; 国家法; 民间法

作者及单位: 马运全,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工作人员, 中国 山东大学经济 研究院( 心) 研 中 博士

究方向 : 制度经济学( 山东 济 南
20 2 )朱 宝丽 , 50 1 ; 山东建筑大学讲师 , 中国社会科 学院法学博
近年来 , 我国城市化进程取得 了巨大的成就 , 城市文
明不断向农村地区渗透和传播。城乡一体化 已成为-N / b - 经济深入发展的必然过程。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必将推进 传统 乡村社会 的分化和变迁 , 导致 乡村治理模式的重
家法的文化背景 , 出在法的制定和法的实施上通过文 提
化整合来处理冲突 , 建设和谐社会。
应当起到主导作用, 但在传统的农村地区, 村规民约仍然
被人 们广 泛和 长期地 运 用 , 至部 分取代 了国家法 。在 甚
法的互动关系, 较少将二者纳入现代乡村治理的框架中i
三是比较倾向的观点是民间法是国家法的补充, 应用国 家法改造并最终取代相对落后的民间法。 二、 传统乡村社会治理的基本特点 ( 传统 乡 一) 村社会期剧 以民间法为基础 考诸历史, 传统农村乃是以宗族为载体 , 以自给 自足
翥 主要治理规则。当事人对治理规则的选择背后隐含着重要的经济学意义。在乡村治理中, 民 l 国家法与

农村民自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农村民自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农村民自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农村民自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一种综合性的治理模式,旨在实现乡村社会的有序发展和全面进步。

以下是关于这种治理体系的详细介绍:一、自治为基础自治是这一治理体系的基础。

它强调农民作为乡村治理的主体,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方式,直接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这种自治形式有助于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升他们的责任感和归属感。

具体来说,自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民主选举:村民通过选举产生自己的领导人,确保领导权掌握在村民手中。

2.民主决策:村民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对涉及自身利益的事务进行决策,实现决策的民主化。

3.民主管理:村民通过制定和执行村规民约等方式,对乡村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确保各项事务的顺利进行。

4.民主监督:村民对村委会和村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他们依法履行职责,维护村民的利益。

二、法治为保障法治是这一治理体系的保障。

它要求乡村治理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确保各项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法治的引入有助于维护乡村社会的稳定和秩序,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法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涉及乡村治理的法律法规,为乡村治理提供法律依据。

2.严格执法:加强对乡村治理领域的执法力度,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3.公正司法:确保司法公正,为农民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途径。

4.法治教育:加强对农民的法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三、自治与法治相结合自治与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强调二者的相互补充和相互促进。

自治为法治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使得法律法规更加贴近农民的实际需求;而法治则为自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确保了自治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这种治理体系的优势在于:1.提升了乡村治理的效率和效果:通过自治和法治的有机结合,可以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同时,法治的引入可以确保各项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提升治理的效率和效果。

经济学视角下乡村治理模式探析——陕西乡镇干部调查

经济学视角下乡村治理模式探析——陕西乡镇干部调查

成 因进 行 了分 析 。 结 果 发 现 , 家财 政 、 村 金 融 、 村 经济 组 织 等 是 影 响 我 国 乡村 治 理 的 关键 因 素 , 国 农 农 因此 , 构
建 乡村 治 理 新模 式 需从 多方 面 着 手 。
关键 词 : 治理 模 式 ; 响 因素 ; 际 影 响值 影 边
不够 。
理 的具体 实 践铺 平 理 论 道 路 。在 国 内 , 随着 改 革
开放 的深 人 , 乡村 治 理 问题 逐 步 引 起 学术 界 的 高
度 关注 , 有学 者从农 村税 费改 革取消 了农 业税 , 从 而 大幅度 削减 了农 村基 层政府 的财 政收入 等层 面
进行 研究 ( 覃道 明 , 0 8 苗树彬 等 , 0 6 项 继权 , 20 ; 20 ;
成 贵 ,04 ; 2 0 ) 还有 学者 以村 民 自治 与 乡村 治 理 的 关 系为 目标 进行 研 究 , 为 乡村 治理 问题 的 根 源 认
主要 源于农 村经 济 因 素 和法 律 体 系 因素 ( 阳雪 欧
梅 ,0 7 [ 20 ) 引。而王 培 刚( o 5 N从 国际乡村 治 理 2o )
国 内外专家 学 者 们从 不 同 角 度 、 同 方 面 对 不
的角度对 乡村治 理 模 式进 行 研 究 , 图 为 乡村 治 试
乡村 治理 问题进 行 的研 究 , 后 续 的研 究 提 供 了 为 丰 富的资源 和思 路 , 有 十 分 重要 的借 鉴 和 启 发 具 意义 。但遗 憾 的是 , 当前 的研 究 大 多 缺 乏 实 际 调 查, 以定 性研 究 居 多 , 实证 分 析 比较 薄 弱 , 统性 系
作 者 简 介 : 鹏 ( 9 2 ) 男 , 族 , 北 农 林 科 技 大 学经 济 管 理 学 院 硕 士 研 究生 , 谢 17一 , 汉 西 主要 研 究 方 向农 村 与 区 域 发 展 .

法律视角下的村级综合治理

法律视角下的村级综合治理
管I J l 理 科 学

法律视 校 , 南 开 封 4 5 0 ) 河 70 4
摘 要: 通过对村级综合治理过程 中的各民间组织及在建设社会主 义新农 村过程 中的各参 与力量给 与分析整合, 以法律为纽带确定和规范各 村 级组织的功能权利义务 , 尽量避免行政行 为的过度介入造成的 负面效应 。真 正使我 国农村成 为由农 民为主 体实施 “ 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自我服 务 ” 富裕 、 的 民主 、 明的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 文 关键 词 : 律 视 角 ; 合 治 理 ; 民 自治 ; 间 组 织 法 综 村 民
原有秩序被打破 ,新的城乡一体 化尚未 完全建 立 ,实际的城乡二元体制使得越来越多 的农 民 从农村走 向城市。农村的大量人 才单方 面流人 城市 ,造成了农村落后现状 与人才 匮乏 的恶性
循环 。
4法律视角下的村级综合治理途径探索 41完善立法 ,促进农村 民间组织的 的协 .
调 发 展
1村级综合治理的产生及概念分析 1 . 1村级综合治理的由来 村级治理 制度是一个 不断演进 的过程 , 也 就是它的 内容在不断丰富和扩展 。村级综合 治 理是—个相互联系的整体 , 谈到治 理, 基层 的政 治模式仍然是基础的基础 , 随着《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村 民委员会组织法》 的正式出台 , 以清晰的 可 看 出法制建设在基层正在逐渐走 向完善 ,村 级
214文化娱 乐性组 织 : .. 它主要 以丰富村民 业余文化生活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为 目的的组 织。 22农村民间组织的作用 . 221有利于增 强村 民的民主意识 , .. 推进 农 村的民主进程。 从村民 自治的角度而言 , 民直 村 接参与 民主选举 、 民主决 策 、 民主管理 、 民主监 督, 村民 自治的核心是民主管理 , 里事务办 什 村 么, 不办什么 ; 办什 么, 办什么 ; 先 后 以什么形 式 和办法办理 , 由村 民 自己决定 , 都 任何组织 和个 人都不得干预 , 使广大农 民在农村社会真正 当

国家治理视野下中国农村法治建设路径

国家治理视野下中国农村法治建设路径

国家治理视野下中国农村法治建设路径◎任峰于传治济与法农村事务不是一个独立的问题,它既是农民的信仰问题,又是农村社会的发展问题,农村事务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农业健康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具有综合性和广泛性。

因此,为了有效解决我国农村信仰中凸显的问题,需要改进对农村事务的管理,把对农村事务的管理纳入国家治理的视野之下。

国家治理体系就是规范社会权力运行和维护公共秩序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

国家治理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善治”。

其工具性手段包括建立各种现代政治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和实行法治等。

一般而言,国家治理要经过一个从制度化到法治化发展的过程。

具体到农村事务管理方面,长期以来,我国对事务的管理一直坚持以政策为导向的管理方针,将事务的政治性和敏感性放到首要位置,建立了一系列管理制度。

2015年全国政协工作报告中提出:“依法加强事务管理”,为我国事务管理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即法治才是解决事务的根本途径。

农村法治建设既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解决农村问题的根本出路。

农村法治建设包括法治理念的形成、立法的完善、执法能力的提高以及司法渠道的畅通等一系列问题。

一、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推进农村事务法治化,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

在国家治理视野下,工作者和信教人士要摆脱单纯依靠政策治理问题的单一思想,自觉把事务纳入法治范畴,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在法律框架范围内处理解决事务。

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正确认识和法律的关系。

与法律都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注重于人的内心信仰,法律侧重于人的外在行为。

它们规范的对象既有各自的独特性,又存在着广泛的交集。

《论语·为政》篇写道:“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有格”。

说明了人的内心认同和外在约束相一致是最好的治理方式。

现代国家治理应当充分发挥与法律的积极作用,形成与法律的良性互动。

因为,“任何一方的繁盛发达都离不开另外的一方。

农村社会治理中的现代乡规民约研究

农村社会治理中的现代乡规民约研究

最后,现代乡规民约有利于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乡规民约传承了乡村优 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村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提高道 德水平。
现代乡规民约的内容丰富多样,包括村民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民代 表会议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实施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 和操作规程,明确责任主体和流程,确保制度的顺利执行;二是加强宣传教育, 让村民了解制度的内容和意义,提高他们的认同感和执行力;三是建立监督机制, 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中的问题,保证制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三、研究方法
本次演示采用实证研究方法,以全国范围内的乡村为研究对象,通过收集各 地乡规民约文本,整理和分析其内容与乡村治理的关系。同时,采用问卷调查和 深入访谈的方式,了解村民对乡规民约的认知和遵守情况,以及乡规民约对乡村 治理的具体影响。
四、结果与讨论
经过对样本数据的分析,我们发现乡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具有以下积极作用:
四、结论和建议

综上所述,乡规民约作为中国农村社会的一种重要的本土资源,具有重要的 法经济学和法社会学价值。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乡规民约的重要性和作用, 加强其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运用和实践。具体建议如下:
1、加强对乡规民约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村民对乡规民约的认识和理解。 2、鼓励和支持村民自主制定和实施乡规民约,提高村民的参与度和自主性。
1、维护社会秩序:乡规民约明确了村民的行为准则和乡村社会的道德底线, 对于规范村民行为、维护乡村社会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
2、促进道德教育:乡规民约传播着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能够引导村民树 立正确的价值观,提高乡村社会的道德水平。
3、增强社区凝聚力:乡规民约体现了乡村社会的共同利益和集体智慧,能 够凝聚村民共识,增强社区凝聚力。

完善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与法律法规

完善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与法律法规

完善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与法律法规随着中国快速经济发展,农村问题日益突出,乡村振兴成为了我国当前面临的主要任务之一。

为了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我们需要完善相应的政策体系与法律法规。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展开,探讨如何完善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与法律法规。

第一、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乡村振兴对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新农村建设是解决农村人口问题,实现农村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

其次,乡村振兴将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共同富裕。

因此,完善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与法律法规势在必行。

第二、建立科学的乡村规划完善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与法律法规,首先要建立科学的乡村规划。

乡村规划应当包括生态环保、农业发展、农民收入增加等方面的内容,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加强对乡村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城市扩张对农田的侵蚀的监管。

第三、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农业是乡村经济的核心,因此,完善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与法律法规需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支持。

应当加大科研投入,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

同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鼓励农民参与科技创新,提高乡村创新的活力。

第四、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乡村振兴需要调整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

加强农产品加工与流通,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同时,鼓励农民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推动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农民走农村产业多元化道路。

第五、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土地问题一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

要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确保农民土地权益,加强农村土地的流转和承包经营权的明晰。

同时,加强土地使用与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与执行,防止乡村土地资源流失和破坏。

鼓励农民参与土地流转,推动农村土地集约化管理。

第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与法律法规还需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经济管理制度的法律依据和实施机制

农村经济管理制度的法律依据和实施机制

农村经济管理制度的法律依据和实施机制农村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经济的管理制度是保障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法律依据和实施机制两方面展开回答写作。

一、法律依据我国农村经济管理制度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宪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相关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法规。

首先,宪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基础,也是农村经济管理制度的根本依据。

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农村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宪法第十九条进一步规定,国家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农村经济的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保护土地的农村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劳动报酬权。

最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了农村经济管理组织的建立和运营。

这些法律法规为农民群众参与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农村经济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实施机制农村经济管理制度的实施机制主要包括农村经济组织的建立和运营、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落地以及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首先,农村经济组织的建立和运营是保障农村经济管理制度实施的基础。

农村经济组织可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供销社等形式建立,发挥组织的集中优势,实现农村经济的规模化、规范化运营。

同时,农民参与经济组织的管理与决策也是实施机制的重要环节,需要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落地是农村经济管理制度实施的重要环节。

通过土地承包制度,农民可以依法承包土地,发展农田生产,实现农民的持续增收。

政府应积极加强土地管理,建立健全土地承包制度,保障土地承包权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加强土地流转市场的建设与管理,促进土地资源配置的合理化。

最后,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是农村经济管理制度实施的重要保障。

国内外关于乡村治理的法条

国内外关于乡村治理的法条

国内外关于乡村治理的法条1. 引言乡村治理是指在乡村地区进行有效管理和协调各方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

在国内外,乡村治理涉及到众多法条和政策,旨在推动农村发展、保障农民权益、改善农村生活条件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本文将对国内外关于乡村治理的一些典型法条进行介绍和分析。

2. 国内法条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中国最重要的土地管理法律之一。

该法规定了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收回与补偿等问题,并对农村土地流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进行了规范。

这些规定为乡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中国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加强农民组织建设而颁布的一项重要法律。

该法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形式、运作机制、权益保障等内容,为农民群体参与乡村治理提供了法律基础。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是中国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而颁布的一项重要法律。

该法规定了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权益保障、利益分配等问题,为乡村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中国为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而颁布的一项重要法律。

该法规定了土地承包的范围、期限、权益转移等内容,为确保农民利益和稳定农村社会秩序起到了关键作用。

3. 国外相关法条3.1 美国《乡村发展条例》美国《乡村发展条例》是美国政府为推动乡村发展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规。

该条例规定了乡村发展的目标、政策、资金支持等内容,为美国乡村治理提供了法律支持。

3.2 日本《地域振兴基本法》日本《地域振兴基本法》是日本政府为促进农村发展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律。

该法规定了地方自治、人口流动、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为日本乡村治理提供了法律框架。

3.3 德国《乡村发展计划》德国《乡村发展计划》是德国政府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而制定的一项重要计划。

论乡村振兴立法的功能定位与基本原则

论乡村振兴立法的功能定位与基本原则

论乡村振兴立法的功能定位与基本原则乡村振兴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出的一个重大战略,目的是通过加强农村发展,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建设美丽乡村,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社会进步。

乡村振兴的实施需要法律保障,因此乡村振兴立法具有重要的功能定位和基本原则。

功能定位:1.加强乡村振兴战略的法律保障。

乡村振兴立法的首要目标是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律保障和依据。

通过立法,明确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无缝衔接和顺利实施。

2.配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乡村振兴立法需要充分考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制定与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收入增加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3.促进农村产业升级与创新发展。

乡村振兴立法要通过相关政策,鼓励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布局,推动农村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

立法应提供农村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支持,鼓励农民参与农村产业发展,推动农村产业链条的延伸和提质增效。

4.保障农民权益和社会公平。

乡村振兴立法应重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民的利益,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立法应明确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农民教育和医疗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农村社会公平和农民权益的实现。

基本原则:1.结合实际,务实稳妥。

乡村振兴立法需要紧密结合中国的国情和农村的实际情况,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法律法规,避免过度理论化和空洞的口号主义。

2.全面协调,综合施策。

乡村振兴立法应综合考虑农村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的问题,以全面协调的方式制定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乡村振兴各项任务的有机衔接和协同推进。

3.创新发展,突出特色。

乡村振兴立法需要创新思维和方式方法,促进乡村地区的特色产业和特色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乡村振兴在传统文化、生态环保等方面的独特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可持续发展。

4.民主参与,广泛意见。

乡村振兴立法需要充分发挥农民和乡村居民的主体地位,广泛听取农民和乡村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在立法过程中实行民主决策,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乡村振兴战略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法规体系

乡村振兴战略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法规体系

乡村振兴战略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法规体系乡村振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国家战略。

为了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生根,我国建立了一整套法律法规与政策法规体系。

这一体系的建立对于保障农民权益、推进乡村经济发展、实现乡村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法规,分别是农村土地承包法、集体经济组织法和农村土地流转政策。

农村土地承包法为农民提供了土地承包的法律依据,保护了农民权益,促进了农村土地的流转和集约化利用。

集体经济组织法则为农民提供了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的依据,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而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则为农民提供了土地流转的法律依据,实现了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农村金融与信贷政策为了促进乡村经济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农村金融与信贷政策法规。

这些政策法规主要涵盖了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以及农村信贷市场监管等方面。

农村金融与信贷政策的实施为乡村经济注入了活力,使农民能够更好地融入市场经济,增加了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来源,解决了农民的资金困难,推动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三、农村土地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必须重视农村土地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

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与政策法规,包括农村土地资源保护法、农村环境保护法以及农村生态补偿政策等。

这些法律法规与政策法规的实施,加强了对农村土地资源的保护,保障了农田水利建设、农村水污染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

同时,农村生态补偿政策也为农民提供了一种经济激励,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

四、农村产业支持政策为了推进乡村振兴,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农村产业支持政策,包括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农村产业扶持政策以及乡村电商政策等。

这些政策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推动了农村产业的发展,为农民提供了创业和就业的机会。

关于法治乡村的政策

关于法治乡村的政策

关于法治乡村的政策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旨在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下面就法治乡村的政策进行详细介绍。

一、法治乡村的政策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如土地流转、农民工权益保障、乡村环境污染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提出了法治乡村建设的目标,旨在通过加强法治建设,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法治乡村的政策内容1.加强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政府加大对农村基层法律服务的投入,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各级政府设立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和调解等服务。

同时,加强对农村律师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提高律师服务质量和水平。

2.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政府加强对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完善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村民监督等制度。

同时,加强对农村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推进农村社会组织法人化登记,提高农村社会组织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3.加强土地流转管理政府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管理,推进土地流转市场化、法制化和规范化。

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的监管,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同时,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转让的管理,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4.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政府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推进农民工市场化、法制化和规范化。

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农民工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5.加强乡村环境保护政府加强对乡村环境保护的管理,推进乡村环境市场化、法制化和规范化。

加强对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和监管,保障农民的健康和生产环境。

同时,加强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和行动能力。

三、法治乡村的政策效果自法治乡村建设以来,中国农村社会管理水平和农民权益保障得到了显著提升。

各级政府加大对农村法律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投入,提高了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同时,加强对土地流转、农民工权益、乡村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有效解决了农村社会问题,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最新我国乡村治理新型模式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最新我国乡村治理新型模式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我国乡村治理新型模式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我国乡村治理新型模式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一、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变迁和创新的理论基础乡村社会治理结构的变革相当于一次农村制度变迁,源于制度不均衡。

下面将用制度变迁理论来为农村社会治理结构变革寻求理论支撑。

(一)制度变迁的动因新制度经济学认为,行为主体需要在一定的制度条件下获得某种利益和好处,同时,任何一项制度的建立、运行和维护都需要花费一定的成本和费用。

因此,任何一项制度的创新都不是任意发生的,需要在成本-收益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权衡。

对制度变迁动力和条件的分析是诺斯制度变迁理论的核心。

诺斯认为,制度变迁的内在动因是主体期望获取最大的"潜在利润",所谓"潜在利润"就是"外部利润",是一种在已有的制度安排结构中主体无法获取的理论。

只有这种外部利润存在,就表明社会资源的配置还没有达到帕累托最优,从而可以进行帕累托改进,即在不损害其他任何人利益的前提下,至少还可以使一个人的处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使社会净收益增加。

(二)制度变迁的类型我国学者林毅夫以制度变迁的主体差异为依据,把制度变迁划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两类具有代表性的模式。

诱致性制度变迁指现行的变革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影响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

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主体是一群人或一个团体,由于人的有限理性,而且具有不同经验和在结构中具有不同作用的个人,他们对制度不均衡的程度和原因的认知也不同。

强制性制度变迁由政府命令和法令引入和实现,其变迁的主体是国家。

作为垄断者,国家可以比竞争性组织(如初级行动团体)以低得多的费用提供一定的制度性服务。

国家在制度供给上除了规模经济这一优势以外,在制度实施及其组织成本方面也有优势。

例如:凭借强制力,国家在制度变迁中可以降低组织成本和实施成本。

二、从供给主导到需求主导: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下构建新型乡村治理结构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制度变迁理论为乡村治理结构重组提供了多维度的理论依据,论证了乡村"多中心治理"尤其卓越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农村经济管理制度的法规依据和执行机制

农村经济管理制度的法规依据和执行机制

农村经济管理制度的法规依据和执行机制一、农村经济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农村经济管理制度是保障农村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具有重要的法规依据和执行机制。

二、农村经济管理法规依据的基础农村经济管理法规依据主要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等。

三、国家法律对农村经济管理的法规依据国家法律从宪法、民法、行政法等多个层面对农村经济管理进行规范,保障农民的权益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行政法规对农村经济管理的法规依据行政法规主要由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制定,对农村经济方面的管理提供具体的法规依据,确保管理的规范和公正性。

五、地方性法规对农村经济管理的法规依据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规,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规范农村经济管理,提供区域性的制度保障。

六、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对农村经济管理的法规依据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是为了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而制定的规划文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为农村经济管理提供重要的指导。

七、农村经济管理制度的执行机制农村经济管理制度的执行机制包括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和社会监督等多个方面,形成相互作用的管理模式。

八、政府主导下的农村经济管理政府主导下的农村经济管理是指政府依法行使职权,通过制定政策、监督落实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等方式,推动整体管理的有效展开。

九、市场调节下的农村经济管理市场调节下的农村经济管理是指依靠市场机制,在农村经济活动中通过价格、供需关系等因素进行调节,实现自主管理和发展。

十、社会监督对农村经济管理的作用社会监督是指社会各界对农村经济管理进行监督、参与和评价,通过舆论监督、社会组织参与等方式,促进农村经济管理的公平公正和高效执行。

总结:农村经济管理制度的法规依据和执行机制是保障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需要依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等法规依据来确保管理的规范性。

同时,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和社会监督等执行机制的相互作用,也是农村经济管理制度有效运行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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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

赵 晓力指 出 , 民间 法 和 国 家法 之 间 的关 系 存 在三种 变 化 : 国家法 正 式继 承 民间法 、 民间法 正式 被纳 入到 国家 法 体 系 之 中 以 及 民 问 法 被 国家 法 “ 双重 制度 化 ” 。 j
黄 宗 智 认 为 , 国 家 法 与 民 间 法 之 间 有 一 个 在
元 化 ” 。 [
收 稿 日期 : 0 10 — 0 2 1-62
村都 市化 背景 下 发 生 的 典 型 纠 纷 及 其解 决 方 式 ,
分析 了 民间法 与 国家 法 的 文 化 背景 , 出在 法 的 提
制定 和实 施上 通 过 文 化 整 合来 处 理 冲 突 , 设 和 建
谐 社会 。 ] 唐喜 政认 为 , 民问 法 不 仅 是 乡 土 社 会 的 内生 秩序 , 更是 乡土社 会 法 治 化 进 程 的 重 要 本 土 性 资
近 年来 , 国城 市化 进程 日新 月异 , 市文 明 我 城
王肃 元等 根据 国家 法与 民问法 在法 律供 给 与
需求 方面 的 内在 关 系 , 为 民间 法 具 有 帕 累 托 改 认 进 的性 质 , 能得 到人 们 普遍 的 和 自觉 的认 同 , 时 有 即使 制定 法律 的 数 量 没 有增 加 , 制 度 框 架 的 存 其 在价值 原 则取 向本 身也 会影 响 和干 扰 民间社 会 秩
与 民间法 _ 。 5 J 赵 旭 东 指 出 , 家 法 以 及 民 间 法 中 的 村 规 民 国
关 注 国家法 的发 展 , 调 国家 法 律 的唯 一 性 。多 强 元论 者 主要研 究 国家 法 与 民间 法 的 共存 问题 , 更 为 强调 民间法在 现代 乡村 治 理 中的积 极作 用 。 苏 力认 为 , 国家法 与 民间法 发 生 冲突时 , 当 不 能公 式 化地 强调 以 国家 法 来 同 化 民间 法 , 应 当 而
间的关 系。
关键词 : 经济 学; 法 乡村 治 理 ; 家 法 ; 间 法 国 民 中 图 分 类 号 :0 : 9 0 0 F 8 D 2 . 文 献标 志 码 : A 文 章 编 号 :0 93 9 ( 0 2 0 1 8 0 1 0 — 6 9 2 1 ) 20 8 —5
约 、 统 习惯 等在 乡 村 治 理 中产 生 的 影 响 是 多 方 传
位 的 。
廖 成 忠根 据法 律 多元论 揭 示 了我 国社会 客 观
存在 的 国家法 与 民间 法 多 元法 律 格 局 , 察 了 乡 考
寻求 国家法 与 民间法 的妥 协 与合作 口 。 ] 王 亚新 等认 为 , 国 的 乡土 社 会 既 不 完 全 听 中 命 于 国 家 的正式 法律 , 不完 全认 同民 间法 , 也 民间 社 会 是共 同秩 序 观念 和 国家 正 式 体 制 的结 合体 , 国家 法 和 民间法 的关 系 可 以 被 归 纳 为“ 序 的多 秩

文 献 综 述
中 间状 态 , 最 初提 出诉 讼 到最 后 判 决之 间的 调 从
关 于 乡村 治 理 中 国家 法 与 民 间 法 的 关 系 问
题 , 在 一 元 和 多 元 化 两 种 视 角 。一 元 论 者 主 要 存
解过 程被 称 为第 三 领 域 , 一 领 域 衔 接 了 国家 法 这
到 , 宗族 为 代 表 的社 会 组 织是 传 统 乡村 社 会 治 理 的重 要 力 量 , 乡规 民 约 为核 心 的 民 间 法 是 主 要 治理 规 则 。 以 以
本 文 通 过 构 造 当事人 选择 适 用 民 间 法和 国 家 法 的 决 策 模 型 , 析 了 国 家 法 价 格 下 降 的 替 代 效 应 和 收 入 效 应 , 分 进 而 探 宄背 后 的 法律 含 义 , 出 乡村 治 理 规 则 的 选 择 取 决 于 人们 购 买 司法 正 义 的 价 格 。从 制 度 经 济 学 的 角度 得 看 , 家 法 与 民 间 法 的共 存 应 当 构 成 现 代 乡村 治 理 的基 本 架 构 。 乡村 治 理 的 良性 实现 有 赖 于科 学 处 理 二 者 之 国
A pr 2 2 . 01
法 经 济 学视 野 下 的乡 村 治 理 规 则选 择
马 运 全
(. 1 山东 大学 经 济研 究 院 , 山东 济 南 2 0 0 ; . 国人 民银 行 济 南 分 行 , 5 10 2 中 山东 济 南 2 0 2 ) 50 1

摘 要 : 国城 市 化 进 程 的加 快 推 进 了 乡村 社 会 的 变迁 , 伴 生 着 当代 乡村 治 理 路 径 的 探 寻 。 关 于 乡村 治 理 模 我 并 式 重 构 的研 究主 要 集 中于 法 学 和 社 会 学领 域 , 用 经 济 学理 论 分 析 的 较 少 。 考 察 传 统 乡村 治 理 的特 点 可 以 看 运
序 的形 成 J 。
不断 向农 村 地 区 渗透 和传 播 , 乡一 体 化 已成 为 城
市场 经 济深 入发 展 的必然 过 程 。城 市 化进 程 的加
快必 将 推进 传统 乡村 社 会 的分 化 和 变 迁 , 致 乡 导
村治 理模 式 的重 构 。在此 过 程 中,传 统性 与现 代 性 的碰撞 聚 焦 为 国家层 面 的法 律 与地 方性 的 民间 法 的 冲突与 对抗 。因此 , 究 国 家法 与 民 间法 在 研 乡村 治 理 中的选 择性 和适 用性 对 于发 挥 多元法 律 资源 的共 同优势 、 现 乡村 良性 治理 具 有 重 要 意 实
第 1 4卷第 2期 21 0 2年 4月
武 汉 科 技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
J fW u a i fS i & Te h ( o il ce c iin) .o h n Un .o c. c . S ca in eEdto S
Vo . 4 NO 2 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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