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卷人任海涛 2011卷四答案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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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卷人任海涛 2011卷四答案预测
(重点:社会主义理念之三统一、三结合、三至上、四特征、五内涵。合法性与合理性,秩序与自由,法律与自由,法律的局限性,行政法基本原则,程序公正,司法改革,和谐社会)
简答题满分模版(2011年满分模版)
(一)提出观点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最新理论成果。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当前各项法治事业的总原则和根本指针。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立法、司法、执法、法律监督、法律文化发展和法学研究的总指针。
解释相关概念(如果有相关概念,在这里加一段解释相关概念,一定要先解释概念)
(1)法律续造:法律续造是当法律出现适用范围不确定、出现漏洞无规则可循或者依照法律适用的结果出现矛盾,明显不合理的情形时,由法官以立法者的立场创制或运用法律进行价值补充、漏洞弥补或者利益衡量的活动。
法律续造有两个功能:第一,法律漏洞的补充,法律永远不可能涵盖所有的社会现象,因此永远是有漏洞、滞后的,必须依据各种非正式法律渊源、各种法学推理方法,根据法律本身的价值取向而进行不断补充。第二,利益衡量,如果严格适用法律出现明显不公证时,法官必须考虑维护实质正义,而放弃形式正义。
(2)司法能动性:司法能动性理论认为,再完备的法律条文相比不断变化的司法实践总是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如果严格适用成文法会造成明显不公正,法官有义务为各种社会不公提供司法救济,通过运用手中的权力去促进社会公平,保护人的尊严。只有正确认识和理解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和历史使命,我们才能真正认识和理解能动司法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才能不断增强能动司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理论阐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内涵、三个至上、三个统一、四个特征,根据题目需要任选2-3个方面)
(三)结合题目(每段抄一句,总结1-2句,找到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联系的2-3句)。
(四)重申社会主义理念的伟大历史贡献。(伟大的、科学的、最新的、根本指针、重要保证、反映时代需要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分值分配:4分+6分+6分+4分
字数分配:50+250+200+100=600(比要求字数要多100字才能拿满分)
论述题模版
(一)模版A型(每部分都要有标题,阅卷人只看标题,后面就不用费时间看了)
1.提出观点(50-150字)
2.解释相关概念(如果有相关概念,在这里加一段解释相关概念,比如09年解释“信用卡”、“持卡人”、“恶意透支”、“信用
档案”等,有概念,一定要先解释概念)
3.对观点理论论述(300字)
4.结合题目论述(200字)
5.结论(100字)
(二)模版B型(如果一个理论字数不够,就多摆几个理论,一样得分)
包括2个以上的A模版。
例题:潘晓等恶意透支信用卡,银行欲采取措施:公布“黑名单”、加大罚息力度、限制发放个人贷款、停止信用卡功能,建议在设立企业、购买不动产方面对持卡人进行限制。(09年)可用原理:合法性、合理性;法的局限性、法与道德;和谐社会;诚实信用原则;自由与秩序、自由与法律;加强银行监管。
背诵题1:用合法性、合理性来解决“潘晓”题目
(一)【提出观点】银行的作法是不合法的,但是有一定的合理性
【展开】银行作为一般的金融机构,不是国家机关,没有任何行政管理权力,不能够对其客户的个人隐私、财产处分权等进行强制性干涉,否则就是违反了法律规定。银行自己为了自身利益,在发放银行卡时不作考查论证,造成持卡者滥用透支权利,银行有一定的不合理之处。但是,银行为了维护自身利益,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持卡者滥用权利而积极探索应对措施的出发点是合理的。
(二)【讲理论】合法性、合理性是基本的法学理论,我们思考法律问题时,应该准确把握二者的内涵。
1.合法性的概念及内涵。
具体而言合法性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主体要合法。即社会主体行为必须具备法定资格才能从事一定行为。
第二,行为合法,社会主体的一切行为不能违反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如果违反法律对该行为的规定,行为将无效。
第三,程序合法,社会主体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一定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和内容去行动,违反了法定程序的行为无效。
2.合理性的概念及内涵
合理性,是指社会主体所进行的行为必须符合社会普通人理解的“常理”,违背常理的行为即使合法也是不合理的,因此,社会上存在着许多“合法不合理”的现象。
“常理”具有一定的社会文化差异性,遇到具体问题,我们应该考虑该行为的处理方式是否符合正义、公证、平等、必要等方面的因素。理解“合理性”不能从抽象的理论出发,应该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理解。
(三)【结合题目】从案例中金融机构的作法来看,具有明显的不合法性,但是也具有一定的合理因素。
【用3-5行总结案例,不会总结,就跳着抄】
【再用3-6行分析】:
金融机构的做法首先是不合法的,行为主体资格和行为内容都是违法的。
【主体不合法】银行作为一般的金融机构,不是国家机关,没有任何行政管理权力,不能够对其客户的个人隐私、财产处分权等进行强制性干涉,个人隐私是宪法保护的内容,财产处分权是基本民法制度,这些内容依照“法律保留”的要求只能由“法律”来规定,一般的金融机构不能对这些内容进行规定。
【行为不合法】此外,银行与持卡人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不是上下级的管理关系,银行采取强制性措施也违反了法律规定,其行为内容也是违法的。
【合理性问题】银行自己为了自身利益,在发放银行卡时不作考查论证,造成持卡者滥用透支权利,银行有一定的不合理之处。但是,银行为了维护自身利益,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持卡者滥用权利而积极探索应对措施的出发点是合理的。
(四)【结论】从对题目的分析可知,本案中的金融机构的行为不合法,其没有主体资格、行为内容也不合法。但是,银行为了维护自己利益而做出努力是合理的。
由此可知,任何社会在行为时都必须考虑合法性问题,即考虑其自己有无行为的主体资格以及其行为内容和程序是否合法。
背诵题2:用“秩序与自由”解决“潘晓”题目
(一)【提出观点】潘晓等人恶意透支信用卡,反映了秩序与自由的冲突问题
用信用卡消费,是持卡人的基本权利。但是,任何人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能侵害他人或者集体的权利,否则其自由就会受到限制。(二)【讲理论】秩序与自由辩证统一,秩序的存在就是要保护合法的自由,而自由是秩序存在的最终目标,违反了基本秩序要求的自由就会被限制。二者关系如下:
1.自由和秩序出现冲突时的表现:社会、集体与个体利益之间的冲突
2.自由和秩序出现冲突时的解决手段:
(1)论述秩序与自由是否都符合法律的基本要求
(2 )论述秩序对自由限制的目的是否正当
① 伤害原则:任何人的自由不能伤害其他人的合法权利与利益
② 法律道德主义:任何人的自由不能妨碍社会的基本公共道德
③ 法律家长主义:任何人的自由不能有意构成对自己的伤害
(3)论述秩序对自由限制的手段是否正当
a 必要性原则
b 适当性原则
c 均衡性原则【是否考虑双方各自情况】
(三)【结合题目】从材料中潘晓等人的行为可以看出,个人在行使自由权利的时候往往会出现对秩序的破坏,这时候就需要对自由进行必要限制。
【用3-5行总结案例,不会总结,就跳着抄】
【再用3-6行分析】:
(1)“恶意透支”违反了“伤害原则”,必须限制。
(2)银行的限制行为违反了必要性、适当性、均衡性原则。
(四)【结论】任何主体在行使个人自由权利时,都不能违背秩序的要求,如果违背秩序,就应该受到限制,但是限制的手段必须合理。
背诵题3:用“法与自由”解决“裸聊”题目
(一)【提出观点】对“裸聊”处罚,体现了法对“自由”的限制。
(二)【讲理论】法与自由辩证统一,法的存在就是要保护合法的自由,而自由是法存在的最终目标,违反了基本法律秩序要求的自由就会被限制。法与自由的关系如下:
(1)自由是法律的本质追求(法律有三种价值,秩序、正义、自由,自由是最高价值,是衡量法律善恶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