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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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8.31•【字号】长政办发[2017]111号•【施行日期】2017.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7]1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培育和发展全市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发展住房租赁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积极推进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拓宽融资渠道,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升级,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渠道多元、总量平衡、结构合理、服务规范、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赁市场,全面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二、工作措施(一)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

市房产服务中心是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的责任主体,为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双方提供高效、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

出租人可随时发布出租房屋的区位、面积、户型、价格等信息,承租人可发布租赁房屋的需求信息,逐步实现在平台上进行对接。

(二)培育经营住房租赁机构。

鼓励成立经营住房租赁机构,推进住房租赁规模化经营,提升租赁服务水平,稳定租赁关系,规范租赁行为,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20•【字号】楚政办发〔2017〕8号•【施行日期】2017.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10号),推进房地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州住房租赁市场,经州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

支持住房租赁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到2020年,楚雄市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各县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初具规模,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一)大力发展住房租赁企业。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各类机构投资者依法成立住房租赁企业,发展住房租赁业务。

企业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明确房屋租赁经营服务(包括房屋租赁代理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经营),经住建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备案信息后便可开展业务。

住房租赁企业可按照规定享受有关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政策。

(州住建局牵头;州发改委、州工商局、州地税局、州国税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二)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

鼓励住房租赁企业通过购买、新建、租赁或房屋托管等方式筹集房源;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出租待售商品住房;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先租后售”“租金抵房款”等方式营销;支持个人委托住房租赁企业和中介机构出租自有住房。

租赁试点方案

租赁试点方案

租赁试点方案第1篇租赁试点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租赁市场日益繁荣,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根据国家关于发展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租赁试点方案。

二、目标1. 促进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完善住房租赁体系。

2. 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提高租赁住房品质。

3. 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保障群众住房需求。

三、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确保租赁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

2. 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群体需求,提供多样化租赁住房产品。

3. 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

4. 创新驱动:鼓励租赁市场创新,提升租赁住房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租赁住房供应1. 新建租赁住房:合理规划土地供应,加大新建租赁住房项目落地力度,确保新建租赁住房规模和质量。

2. 改造租赁住房:鼓励将闲置的商业办公、工业厂房等非住宅房产改造为租赁住房,提高存量房产利用率。

3. 政策支持:对租赁住房项目给予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政策,降低租赁住房建设运营成本。

五、租赁住房需求1. 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生等群体,提供一定数量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满足基本住房需求。

2. 市场化租赁住房: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的市场化租赁住房,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

六、租赁市场监管1. 完善租赁合同:推广使用标准化租赁合同,明确租赁双方权利义务,规范租赁行为。

2. 强化租赁备案:加强租赁合同备案管理,确保租赁市场信息透明。

3. 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租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七、租赁住房服务平台1. 建立租赁住房服务平台: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提供租赁住房信息发布、租赁合同网上签约等服务。

2. 完善租赁住房服务功能:提供租赁住房政策咨询、租赁纠纷调解等服务,提升租赁住房服务水平。

八、组织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租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租赁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或其他社会力量提供给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居住的住房。

在当前经济社会变革进程中,保障性租赁住房对于解决住房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十分必要。

首先,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政府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应该加大资金投入,提高财政预算比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数量。

同时,要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合理利用和稳定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其次,要加强土地政策支持。

土地资源是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基础,政府应该通过优惠土地出让政策、租金减免等方式,提供土地支持。

同时,要建立完善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土地使用和管理的监管力度,确保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第三,要加强建设管理。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是实施方案的核心,需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权责分工,加强对建设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同时,要加强对居民的入住管理,建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第四,要加强政策支持。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需要一系列政策的支持,包括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支持政策、法律保障等。

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减少建设和运营成本,降低租金水平,提高租赁住房的可负担性。

第五,要加强社会参与。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需要广泛的社会参与,政府应该积极引导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鼓励发展专业的房地产企业和社会组织,提高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水平。

总之,积极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建设是解决住房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

政府应该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土地政策支持,加强建设管理,提供政策支持,加强社会参与,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顺利推进。

只有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快速发展,解决住房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政策实施方案

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政策实施方案

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政策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流动性的增加,住房租赁市场逐渐成为人们解决居住问题的重要途径。

然而,住房租赁市场存在诸多问题,如供应不足、价格不稳定、租赁关系不规范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本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增加住房租赁市场供应,规范租赁行为,保障租赁双方权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三、主要措施1.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

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租赁住房建设,增加租赁住房的有效供应。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土地、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引导企业加大投资力度。

2.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主体。

鼓励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个人出租住房。

同时,加强对住房租赁企业的监管,提高其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3.建立规范的租赁合同备案制度。

要求租赁双方签订规范的租赁合同,并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通过备案制度,可以加强对租赁市场的监管,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4.完善住房租赁相关政策法规。

制定更加完善的住房租赁政策法规,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租赁行为。

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5.推进租赁住房配套设施建设。

完善租赁住房周边的交通、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提高租赁住房的居住品质和吸引力。

四、实施步骤1.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则。

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2.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本实施方案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措施,提高社会各界对住房租赁市场的关注度和认知度。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最新)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最新)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最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X〕39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10号)的要求,为加快培育和发展X州住房租赁市场,逐步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拉动住房消费,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结合X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围绕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构建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

支持住房租赁消费,促进全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到2020年,全州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住房租赁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

二、主要任务(一)培育市场供应主体1.发展住房租赁企业。

积极引导和支持成立市场化、专业化运作的住房租赁企业。

调动企业积极性,采取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提高住房租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形成大、中、小住房租赁企业协同发展的格局,满足不断增长的住房租赁需求。

鼓励国有、民营的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壮大,将住房租赁作为主营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生活性服务业有关支持政策。

支持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和经纪机构拓展业务,利用区位优势,兼营住房租赁业务。

(州住建局牵头;州发改委、州工商局、州税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2.鼓励和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展业务范围,通过租售并举,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库存商品住房;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

(州住建局牵头;X 银监分局、州政府金融办、人行X州支行、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3.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

加强中介行业的自律管理,各县(市)住建部门要指导当地中介行业协会建立行业内部诚信档案,健全行业自评机制,不断完善中介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提供规范的居间服务;努力提高中介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促进中介机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交易。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长府办发〔2017〕22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长府办发〔2017〕22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正文:----------------------------------------------------------------------------------------------------------------------------------------------------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长府办发〔2017〕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贯彻《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77号),推进首批全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开展,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确定试点城市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培育出一批从事自持物业出租、专业化住房租赁运营的规模企业。

到2020年底,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二、积极培育市场供应主体。

支持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建设或购买租赁住房向社会出租;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已竣工且具备使用条件的未售出自持物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扶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或新设企业利用自身优势,新建租赁住房或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深度合作,购买或租赁库存房源开展专业化住房租赁业务;鼓励依法登记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托管服务,依法依规拓展房屋代理销售、居间代理服务及相关专业化服务。

鼓励个人委托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养老机构、旅游机构出租自有住房。

依法依规经营且无不良诚信记录的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均可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购租并举”试点,经确认和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后,可享受本意见所规定相关优惠政策。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
施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7(000)004
【摘要】粤府办[2017]7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加快培育和发展我省住房租赁市场,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总页数】5页(P30-3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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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

《深圳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

《深圳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
见》
8 月28 日晚,深圳市规土委发布《深圳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深圳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工作,响应国家探索建立租售并举机制。

租售并举,被认为是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重大举措。

2016 年5 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2017 年1 月,广东省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要求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有关工作;2017 年7 月18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相关工作。

在深圳之前,广州、佛山、成都等城市已出台相应的实施方案。

不过,对比可发现,目前为止,深圳的方案最为具体,明确到责任人和细化数字。

据《实施意见》,深圳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目标是:到2020 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实现城市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深圳市规土委指出,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的职能,坚持市场和政府两条腿走路。

深圳市规土委在解读文件中透露,市政府先后于2017 年1 月、4 月先。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
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1、增强住房租赁市场的竞争活动意识,形成各类住房租赁方式的互补性,形成充分竞争、国际一流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
2、完善住房租赁市场的投资管理机制,促进投资者积极参与,以提高长期租赁住房的投入,促进投资和产业协调发展;
3、完善住房租赁市场的经营机制,建立有效的价格形成机制和租赁终止机制,规范市场行为,保护租赁房源及租赁者的合法权益;
4、完善住房租赁市场的服务体系,积极推广优质住房租赁服务,丰富住房租赁供给,满足住房租赁需求;
5、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的信息化建设,保障租赁者、租赁服务机构、投资者与政府机构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提高运营效率。

二、完善住房租赁市场立法
1、完善住房租赁市场的立法制度,保障租赁者的权益,改善租赁住房的管理和维护,完善合同法、担保法、税法和监管政策。

2、完善多元化的住房租赁机制,鼓励私人主体参与住房租赁,营造公平、竞争、和谐的住房租赁市场环境;
3、完善公共住房租赁制度,加强租赁住房的建设保障,以满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4、出台政策性租赁补贴。

国有房屋出租实施方案最新

国有房屋出租实施方案最新

国有房屋出租实施方案最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有房屋出租成为了一种重要的住房供给方式。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推动国有房屋出租工作,最新的实施方案已经出台,旨在更好地满足市民的居住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首先,国有房屋出租实施方案最新在政策上进行了优化和调整。

针对国有房屋出租的管理和监督,方案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政策措施,包括加强国有房屋出租的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国有房屋出租监管平台,加大对违规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等。

这些政策的出台将有力地规范国有房屋出租市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其次,实施方案在资金支持上进行了加大力度。

为了鼓励更多的国有房屋投入出租市场,方案提出了相应的资金支持政策,包括对国有房屋出租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降低租金税收负担,提供租赁保障金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国有房屋出租市场的活力,增加房屋供给,满足市民的租房需求。

此外,实施方案还在服务保障上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

针对国有房屋出租市场存在的服务不足和保障不完善的问题,方案提出了一系列的改进措施,包括加强租赁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租赁服务机构,提升租赁服务水平等。

这些措施将为租户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租房服务,增强租房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最后,国有房屋出租实施方案最新还在监督管理上进行了强化。

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了对国有房屋出租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建立健全了国有房屋出租市场的信用体系等。

这些举措将有效地提升国有房屋出租市场的管理水平,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国有房屋出租实施方案最新的出台,将为国有房屋出租市场的规范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满足广大市民的居住需求。

我们期待着这一方案的全面落实,为城市住房租赁市场的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市场租赁住房实施方案

市场租赁住房实施方案

市场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引言随着城市人口的快速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住房问题成为了许多城市面临的重要挑战。

为了满足市民对合理价格和良好居住环境的需求,市场租赁住房成为了缓解住房困难的有效手段之一。

本文将提出一项市场租赁住房实施方案,旨在促进市场租赁住房的发展,改善城市住房条件。

目标与原则本方案的目标是提供合理价位的租赁住房,解决市民住房问题,改善城市居住环境。

其实施原则包括公平、透明、可持续发展和政府主导。

方案内容1. 市场调研与规划在实施市场租赁住房之前,需要进行市场调研和规划,明确租赁住房的需求和供应情况。

调研结果将作为制定政策和推动项目的依据。

2. 政府推动与资金支持政府应该积极推动市场租赁住房项目的实施,并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

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减免租赁住房项目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市场租赁住房建设。

3. 租赁住房供应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鼓励开发商建设以市场租赁为主的住房项目,提供租赁住房市场的供应;- 委托专业租赁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等机构进行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 加强二手房租赁市场的监管,鼓励个人出租房屋。

4. 租赁市场管理政府应加强对市场租赁住房的管理:- 根据市场需求和住房品质定期评估和调整租赁住房的标准和价格;- 建立租赁住房登记和管理制度,确保租赁住房的公平分配和合理使用;- 加强对租赁住房市场的监管,保护租户权益。

5. 租赁补贴和支持为了支持租赁住房的发展和解决市民住房困难,政府可以提供租赁补贴和其他支持措施:- 对低收入家庭和特殊群体提供租赁补贴,减轻他们的租金负担;- 通过税收优惠和贷款支持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市场租赁住房项目;- 提供就业和教育等配套服务,提升租赁住房的居住品质。

实施机制为了有效实施市场租赁住房方案,需要建立相应的实施机制:- 成立市场租赁住房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租赁住房项目;- 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机制,共同推动市场租赁住房的发展;- 加强市场租赁住房项目的监测与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规划土地管理细则(试行)》的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规划土地管理细则(试行)》的
四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编 制 (一 )根 据 项 日 实 际 悄 况 , 确 定 容 积 率 、建 筑 高 度 等 规 划 {仟},J j£L{ 一般 地 区 容 干15率 不 大 ] 2.5,轨 道 交 通 站 ,· 300水 范 …ts『人J地 区 ,根 据 评 情 况 r r 遁 j捉 I岛容 积 率 ;建 筑 f舟 J、 符 合 地 高 度 分 ,最 人 丁 1()()、术 俸 指 标 成 扔;地 J 发 的 总 体 需 求 、交 通 条 什 、 态 环 境 、空 间 景 , 姚 0 究 后 合 理 确 定 : ( ) 赁 件 房 应 当 枞 新 增 人 I l十¨f 增 )Jl1公 0 目K务 干l】市 政 丛 础 没 施 ,满 足 服 务 和 城 m 发 个 要 求 ( ) 批 控 详 规 划 为 规 划 f卜 亡 1地 (Rl·l、Hr2和 l{r-3) 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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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实施方案

住房租赁实施方案

住房租赁实施方案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租赁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的
住房问题,我国政府提出了一系列的住房租赁实施方案,以期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住房的需求,同时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首先,针对住房租赁市场的供给端,政府将加大对住房租赁市场的土地供应力度,通过增加土地供应,来增加住房租赁市场的住房供应量,从而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的供需矛盾。

同时,政府将鼓励和支持企业、机构等各类主体参与住房租赁市场,通过多元化的主体参与,来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供给端多元化,提高市场竞争力。

其次,对于住房租赁市场的需求端,政府将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和鼓励居民通
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一方面,政府将加大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政府将加大对住房租赁市场的金融支持力度,为有住房需求的居民提供更多的租房选择,满足不同居民的不同需求。

此外,政府还将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的宣传和推广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
和推广活动,提高居民对住房租赁市场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引导更多的居民选择租房解决住房问题,从而减轻购房压力,缓解住房问题。

总的来说,住房租赁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有助于解决人民群众的住房问题,促
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政府将继续加大对住房租赁市场的支持力度,通过多种途径,不断完善住房租赁市场的相关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住房租赁选择,助力住房租赁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

住建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全文

住建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全文

住建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全文由于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还不完善,为了解决居民居住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国家住建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本文整理了全文,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由于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还不完善,为了解决居民居住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国家住建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本文整理了全文,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建房[2015]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近年来,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住房租赁规模逐步扩大,为解决居民居住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据统计,城市居民家庭通过租赁解决住房问题比例逐年上升,进城务工人员主要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与此同时,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存在供应总量不平衡、供应结构不合理、制度措施不完善,特别是供应主体较为单一等问题。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现提出以下意见:▲一、统一认识,明确要求(一)充分认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重要意义。

住房租赁市场是我国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没有发育完善的租赁市场,住房供应体系就不完整、居民对住房的合理消费就得不到满足、住有所居的目标就难以实现、人口有序流动就会受到制约、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就难以得到保障、大量的存量房源就得不到充分利用。

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利于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不同需求居民住房问题;有利于拓宽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渠道,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利于盘活存量房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人口有序流动;有利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和服务,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把握当前有利机遇,加快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二)总体要求。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推进租赁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发展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拓宽融资渠道,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升级,用3年时间,基本形成渠道多元、总量平衡、结构合理、服务规范、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赁市场。

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计划

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计划

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计划近年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口流动性增加,对住房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在传统的住房购买模式无法完全满足需求的情况下,住房租赁市场成为了一种重要的解决方式。

为了进一步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满足人们的住房需求,需要制定一套全面有效的推动计划。

一、完善住房租赁市场法律法规体系为了保障住房租赁市场的有序发展,应加强立法工作,制定专门针对住房租赁的法律法规,明确权利义务,维护合法权益。

同时,应建立健全住房租赁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房屋出租及租赁中介机构的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二、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的税收政策为了降低租金成本,吸引更多的房东愿意将房屋出租,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应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的税收政策。

例如,可以适度减免个人房东的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费,鼓励其参与住房租赁市场。

三、建立住房租赁市场信用体系信用是住房租赁市场的基石,建立健全住房租赁市场的信用体系对于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至关重要。

应建立起租赁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对房东和租客进行信用评价,对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和公示,提高市场参与者的自律意识,减少不良交易行为的发生。

四、加大住房租赁市场供给侧改革力度在住房租赁市场供给方面,应加大力度推动供给侧改革。

一方面,鼓励和引导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公司等机构参与住房租赁市场,增加租赁房源的供应。

另一方面,支持政府购买社会租赁房源,扩大公共租赁住房的规模。

通过以上措施,增加住房租赁市场的供给,提高市场供需之间的平衡。

五、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金融支持为了解决住房租赁市场的融资问题,应提供金融支持。

可以发挥保险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作用,推出住房租赁市场专项贷款和住房租赁保险等金融产品,降低租赁市场参与者的融资风险,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六、建立租赁市场信息平台租赁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制约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建立起住房租赁市场的信息平台,提供房源信息、租金水平、租赁合同等相关信息,并加强信息共享,使更多的人能够便捷地找到适合的租赁房源。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3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3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3号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现将《晋中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月12日晋中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决策部署,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满足基本保障,建立健全住房租赁体系,支持住房租赁消费,引导居民改变住房消费观念,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到2020年底,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细、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二、重点任务(一)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1.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

鼓励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利用自有产权房屋、收购或长期租赁库存商品房等多种方式筹集房源,发展租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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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X〕39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方案》(X政办发〔X〕103号)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方案》(X政办发〔X〕1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和X市决策部署,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为辅的住房租赁体系。

以解决制约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有效增加市场供应,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元化的住房租赁需求,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加强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和市场监管,结合我市租赁市场实际,合理确定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目标,科学制定政策措施。

三、工作目标
到X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城镇居民特别是新市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四、主要措施
1.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服务。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长期持有部分房源或将其持有的存量住房用于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或转成租赁型的养老地产、旅游地产等,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单一销售经营模式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进一步发展住房租赁产业。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专业化的运作模式。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以租代售”方式对新建商品住房实行零首付销售,购买者在一定期限内按月支付房款(租金)和利息后取得房屋所有权。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税局)
2.发展住房租赁企业。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各类投资者注册成立住房租赁企业,形成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多元化的市场参与主体,提供专业、规范的租赁服务。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发挥国有企业综合优势,搭建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平台,通过政府注资、社会融资、租赁等形式,购置收购或长期
租赁库存商业房,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为有需求人群提供租赁服务。

(责任单位:市融资办、市财政局)
4.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

充分发挥房地产中介机构作用,提供规范的居间服务。

建立完善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管理,完善信息公示功能。

抓紧建设住房租赁网签系统,合理设置住房租赁网签端口权限。

规范住房租赁服务行为,加强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行业自律管理。

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按规定到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

市场监管部门与不动产管理部门共享中介机构的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不动产管理部门在政务网站等媒体公布备案、未备案的中介机构名录,提醒群众防范交易风险,审慎选择中介机构。

不动产管理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金融、通信、税务等部门单位加快建设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管理平台。

依法严肃查处“黑中介”以及中介机构发布虚假信息、挪用占用租赁押金、违规租赁等行为,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支持实力强、信誉好的中介机构扩大服务规模、创新经营方式,活跃住房租赁市场。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税局)
5.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

落实鼓励个人出租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

规范个人出租住房行为,支持个人委托住房租赁企业和中介机构出租住房。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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