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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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纳税A级企业

内蒙古纳税A级企业
包头晶牛浮法股份有限公司
王长林
63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西北包头分公司
宋国亮
64
内蒙古蒙牛乳业包头有限公司
魏晓明
65
包头晶牛微晶股份有限公司
王长林
66
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李富胜
67
包头市土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闫润怀
68
包头市雄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杨茂
69
固阳县广源矿业有限公司
周有仁
70
内蒙古吉泰铝业有限公司
那顺
36
中国网通(集团)公司牙克石分公司
陈永奎
37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电业局宾馆
周玉宏
38
内蒙古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陈巴尔虎旗分公司
陈晓杰
118
赤峰市红山区农电局
赵国发
119
赤峰电业局
白建伟
120
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
曹国忠
121
赤峰明珠地方电力经营部
吕亚民
122
赤峰鑫祥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李跃辉
123
赤峰天昇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徐立新
124
赤峰红山商标印刷厂
肖艳
125
赤峰海达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魏景奎
通辽市
126
内蒙古蒙古王酒业有限公司
白国义
内蒙古库伦蒙药厂
朱贺年
144
通辽库伦旗农电公司
曹洪然
14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通辽科左中旗保康经营部
田国友
146
通辽科左中旗农电公司
毕福生
147
奈曼旗农电公司
付强
148
开鲁县农电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根据保监会《 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 成的通知》 保监发 [ 0 6 4 ( 2 0 ] 8号) 的规 定, 险营 保
销 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 , 对佣金 中的展业成本 , 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对劳务报酬部分 , 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 , 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目前保 险营销 员展业的实际情况 , 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 定为 4 % 0。 二、 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 按照税法及上述规定计征税款 , 不得擅自扩大政策的适 用范围、 口径
总 ( 并 ) 税范围。 合 纳
三、 各非独立核算的加油站 及其他所 属全资 分支机构 的所在地 主管税务机关 , 应对 辖区内的 非独 立核算的加油站 及其他所属全资分支机构 的资产 投资关 系进行 核查 , 发现 省级国家税务局确 认的名 单中有属于非全资 、 承包、 租赁 或其 他合作经营方 式的分支机构 , 应逐级 报省级 国家税务 局。 由省级国家税务局取消其汇总纳税资格 。 四、 各汇总 ( 合并) 纳税成员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 , 应加 强对非独立核算加 油站及其他所 属全 资分支机构 的企业所得税管理 , 可直接或者委托非独 立核算加油 站及其他 所属全资分支机构的所 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收入 、 资产 、 员工资等 税前扣除成本费用项 目进行 审核、 人 检查 , 建立 信息
维普资讯
沟通和协查机制。
五 、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份 有 限公 司 各 大 区 和 省 级 石 油 公 司 2 0 中 0 5年 度 新 增 汇总 ( 并 ) 税 非 合 纳
独立核算加油站及其他所属全资 分支机构 的名 单确认和有关管理问题 。 按上述原则处理。
名 单 时 必须 严 格把 关 ,只 有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和 中 国 石油 化 工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0 投 % 0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内税二字[1994]373号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内税二字[1994]373号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正文:
----------------------------------------------------------------------------------------------------------------------------------------------------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内税二字[1994]373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自治区实际作以下补充,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范围和标准,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32号通知执行,各地自行放宽标准和扩大范围的应一律停止执行。

二、关于传统名特食品的具体品目待自治区税务局另行确定。

——结束——。

中国石化内蒙古石油分公司简介

中国石化内蒙古石油分公司简介

中国石化内蒙古石油分公司简介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内蒙古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石油分公司)是中国石化在内蒙古自治区设立的直属成品油销售企业,主要负责中国石化在内蒙古地区的成品油、天然气、非油品销售和营销网络建设。

一、企业概况内蒙古石油分公司的前身是成立于2001 年 2 月的中国石化销售内蒙古新星分公司;2002 年10 月,更名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西北内蒙古分公司;2009 年12 月,经过集团公司体制调整,内蒙古石油分公司调整为股份公司直属企业,更名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石油分公司。

2014 年6 月,应中国石化销售公司混合所有制革的要求,更名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内蒙古石油分公司。

二、企业现状内蒙古石油分公司现有在营加油(气)站376 座,成品油库10 座,库容31 万方产总额达到41 亿,年均上缴税收 1.2 亿元。

机关本部设13 个职能部门,下设12 个盟市分公司,1 个控股公司,经营范围覆盖自治区12 个盟市。

“十二五”期间,内蒙古石油累计上缴税收6.75 亿元,成品油营销网络较“十一五”末,增加加油站197 座,仓储库容20 万方,形成了功能较为齐全、覆盖全区的营销网络;实现了天然气业务零突破,完善了加油IC 卡、自助加油等功能,在自治区提升了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树立了中国石化品牌形象。

三、企业文化及招聘要求中国石化内蒙古石油分公司恪守“每一滴油都是承诺”,坚持“顾客至上信誉第一”的原则把优化成品油市场供应保障作为一项政治责任,积极组织精心调整,千方百计地策划优质油品资源供应,致力于绿色低碳发展,不断奉献清洁能源,积极推广优质97 号汽油和国IV 柴油以及柴油尾气处理液和燃油宝,为自治区经济发展助力加油!一)热爱石油石化事业,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适应我公司的岗位工作需要;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认同我公司企业文化;三)2017 届应届毕业生。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自治区内通办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自治区内通办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自治区内通办的公告【法规类别】税收征收管理【发文字号】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12号【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发布日期】2016.08.25【实施日期】2016.08.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自治区内通办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12号)为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便纳税人更加便捷办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的通知》(税总发〔2016〕4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税事项省内通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104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自治区范围内推行办税事项通办(以下简称“自治区内通办”),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日常涉税事项,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治区内通办”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可以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选择任何一个本公告所列的国税机关办理相关办税事项。

二、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作为“自治区内通办”业务的主管国税机关,授权经公告的国税机关(详见附件1)依法办理本公告设定的办税事项。

三、“自治区内通办”办税事项的范围包括: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税收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等7大类211个办税事项(详见附件2。

税收优惠办理类业务包含但不限于附件2所列项目,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出台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直接列入自治区内通办事项)。

四、纳税人可以在全自治区范围内自由选择本公告所列国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自治区内通办”办税事项。

除办税服务厅窗口外,自助办税设施也可以办理通办事项。

承办“自治区内通办”业务的盟市级中心城区国税机关的全部服务窗口都应办理通办事项,非中心城区办税服务厅设置“自治区内通办”专门窗口,该窗口可办理全部通办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运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运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发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日期】:2010-04-19【有效级别】:有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对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的规定,现对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行总分机构体制的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应严格执行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建筑企业所属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包括与项目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下同)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应汇总到二级分支机构统一核算,由二级分支机构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的办法预缴企业所得税。

三、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四、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汇总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按照以下方法进行预缴: (一)总机构只设跨地区项目部的,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就地缴纳; (二)总机构只设二级分支机构的,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 (三)总机构既有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又有跨地区二级分支机构的,先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再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

五、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不进行汇算清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5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5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0年7月21日国税函〔2000〕559号)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古蒙古、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四川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为了支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现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的原则,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本部和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为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

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成员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计算每一纳税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并按规定比例在当地预交。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在当地预交的比例,由国家税务总局每年核定;其他成员企业按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额的70%在当地预交。

2000年度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的比例为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额的35%。

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成员企业为单位办理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以该成员企业按规定比例的应就地预交的所得税按规定抵免。

四、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成员企业,应根据税收法规的规定按期申报并预缴应就地预交的税款,年终汇算清缴。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增值税缴纳问题的补充通知【标 签】增值税缴纳问题【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文 号】内国税流字﹝2003﹞130号【发文日期】2003-12-12【实施时间】2004-01-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增值税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东风场区国家税务局: 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关于取消盟市公司独立核算,实行“属地预缴、区公司集中清缴”增值税的报告》(以下简称“区分公司”,内油销财字﹝2003﹞173号),经研究,为支持企业深化改革,同时保证国家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兼顾盟市、旗县既得财政利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第四条规定,对纳入股份公司的旗县经营部(加油站)、盟市配送中心及区分公司直属企业增值税的缴纳问题,在现行征收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如下: 一、将盟市配送中心和区分公司直属企业纳入增值税预征范围,并对现行预征率作以下调整:全区各盟市预征率按税负水平确定为两档,其中: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阿拉善盟确定为16%,其他地区确定为12%。

旗县经营部(加油站)、盟市配送中心按当期应税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和适用的预征率计算预征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分别向旗县经营部(加油站)、盟市配送中心所在地的国税征收机关申报缴纳。

其计算公式为: 预缴增值税额=不含税应税销售额215;适用预征率。

二、区分公司月末依据其全部应税销售额和进项税额,计算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并根据经当地国税机关审核确认的《预缴增值税情况统计表》(附表一)扣除旗县经营部(加油站)、盟市配送中心预缴的增值税额,计算应补(退)税额,向区分公司所在地的国税征收机关申报缴纳。

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增值税额=当期全部销项税额-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应补(退)税额=应纳增值税额-盟市、旗县预缴增值税额 三、盟市配送中心、旗县经营部(加油站)在当地发生的运费、修理费、办公费、电费等费用所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应在每月终了后汇总填制《增值税进项税额确认表》(附表二),经当地国税机关审核确认后,逐级上报区分公司,作为汇总清缴增值税时计算其进项税抵扣的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西部地区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西部地区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西部地区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10.11.24
•【文号】财税[2010]112号
•【施行日期】2010.11.2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
正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西部地区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
定的通知
财税[2010]112号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古、广西、湖北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的决定精神,国务院决定,自2010年12月日起,在西部地区实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订了《西部地区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西部地区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两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纳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纳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纳税问题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7.04.17•【文号】国税函[2007]434号•【施行日期】2007.04.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纳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7〕4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纳税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从2006年度起,北京市春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同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油气调控中心,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纳税范围,按照年度应纳税额的60%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

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各二级成员企业新增所属企业(不含成品油销售企业,详见附件1),从2006年度起,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纳税范围,按照年度应纳税额的60%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

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变更名称的合并纳税成员企业(详见附件2),继续执行合并纳税政策。

四、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成品油销售企业租入经营的加油站,凡由各成品油销售企业统一核算的,其租赁经营所得由成品油销售企业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新增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在当地已预缴所得税的超缴部分,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后,就地退还或者抵减其下一年度在当地应缴所得税。

各新增和变更名称的合并纳税成员企业的所得税征收管理,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072号)的规定执行。

附件: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合并纳税新增企业名单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合并纳税企业名称变更名单国家税务总局二○○七年四月十七日附件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合并纳税新增企业名单┌────┬──────────────────────────┬────────┐│序号│名称│所在地│├────┴──────────────────────────┴────────┤│一、油气田企业│├────┬──────────────────────────┬────────┤│ (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河北省任丘市│├────┼──────────────────────────┼────────┤│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煤层气勘探│山西省晋城市│││开发分公司││├────┼──────────────────────────┼────────┤│ (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浙江省杭州市│├────┼──────────────────────────┼────────┤│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浙江省盱眙县│││兴泽作业区││├────┴──────────────────────────┴────────┤│二、化工与销售分公司│├────┬──────────────────────────┬────────┤│ (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辽宁省沈阳市│├────┼──────────────────────────┼────────┤│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大连分公司│辽宁省大连市│├────┼──────────────────────────┼────────┤│ (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大庆分公司│ 黑龙江省大庆市│├────┼──────────────────────────┼────────┤│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产品齐齐哈尔销售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产品牡丹江销售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产品佳木斯销售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产品绥化销售部│ 黑龙江省绥化市│├────┼──────────────────────────┼────────┤│ 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产品哈尔滨销售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化工销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分公司│乌鲁木齐市│├────┼──────────────────────────┼────────┤│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化工销售分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销售服务部│焉耆县│├────┼──────────────────────────┼────────┤│ (四)│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与销售│四川省成都市│││西南分公司││├────┼──────────────────────────┼────────┤│ 1│中国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产品重庆销售部│重庆市│├────┴──────────────────────────┴────────┤│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廊坊技术分公司│河北省廊坊市│├────┼──────────────────────────┼────────┤│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华中输气分公司│湖北省武汉市│├────┴──────────────────────────┴────────┤│四、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润滑油厂│江苏省太仓市│├────┼──────────────────────────┼────────┤│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润滑油厂│四川省成都市│├────┴──────────────────────────┴────────┤│五、其他│├────┬──────────────────────────┬────────┤│ (一)│北京市春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 (二)│北京市同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 (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油气调控中心│北京市│└────┴──────────────────────────┴────────┘附件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合并纳税企业名称变更名单┌────┬──────────────────────────┬────────┐│序号│名称│所在地│├────┴──────────────────────────┴────────┤│一、化工与销售分公司│├────┬──────────────────────────┬────────┤│(一)│原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与销售华东分公│上海市│││司││├────┼──────────────────────────┼────────┤││现名称:│上海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 1│原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化工产品销售部│江苏省苏州市│├────┼──────────────────────────┼────────┤││现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苏州分│江苏省苏州市│││公司││├────┼──────────────────────────┼────────┤│ 2│原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产品南昌销售部│江西省南昌市│├────┼──────────────────────────┼────────┤││现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南昌分│江西省南昌市│││公司││├────┼──────────────────────────┼────────┤│ 3│原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化工产品销售部│上海市│├────┼──────────────────────────┼────────┤││现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上海分│上海市│││公司││├────┼──────────────────────────┼────────┤│ 4│原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化工产品销售部│浙江省杭州市│├────┼──────────────────────────┼────────┤││现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杭州分│浙江省杭州市│││公司││├────┼──────────────────────────┼────────┤│ 5│原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化工产品销售部│浙江省宁波市│├────┼──────────────────────────┼────────┤││现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宁波分│浙江省宁波市│││公司││├────┼──────────────────────────┼────────┤│ 6│原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化工产品销售部│浙江省温州市│├────┼──────────────────────────┼────────┤││现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温州分│浙江省温州市│││公司││├────┼──────────────────────────┼────────┤│ 7│原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化工产品营销部│安徽省合肥市│├────┼──────────────────────────┼────────┤││现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合肥分│安徽省合肥市│││公司││├────┼──────────────────────────┼────────┤│ 8│原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产品连云港销售│ 江苏省连云港市│││部││├────┼──────────────────────────┼────────┤││现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连云港│ 江苏省连云港市│││分公司││├────┼──────────────────────────┼────────┤│ 9│原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工产品销售部│江苏省常州市│├────┼──────────────────────────┼────────┤││现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常州分│江苏省常州市│││公司││├────┼──────────────────────────┼────────┤│(二)│原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与销售华北分公│北京市│││司││├────┼──────────────────────────┼────────┤││现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化工销售分公司│北京市│├────┼──────────────────────────┼────────┤│ 1│原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产品天津销售部│天津市│├────┼──────────────────────────┼────────┤││现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化工销售天津分│天津市│││公司││├────┼──────────────────────────┼────────┤│ 2│原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产品潍坊销售部│河北省潍坊市│├────┼──────────────────────────┼────────┤││现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化工销售潍坊分│河北省潍坊市│││公司││├────┼──────────────────────────┼────────┤│ 3│原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产品任丘销售部│河北省任丘市│├────┼──────────────────────────┼────────┤││现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化工销售任丘分│河北省任丘市│││公司││├────┼──────────────────────────┼────────┤│(三)│原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与销售西北分公│甘肃省兰州市│││司││├────┼──────────────────────────┼────────┤││现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化工销售分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四)│原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化工销售分公司│甘肃省兰州市│├────┼──────────────────────────┼────────┤││现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化工销售兰州分│甘肃省兰州市│││公司││├────┼──────────────────────────┼────────┤│(五)│原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化工销售分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独山子市│├────┼──────────────────────────┼────────┤││现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化工销售独山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独山子市│├────┼──────────────────────────┼────────┤│(六)│原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化工销售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司│乌鲁木齐市│├────┼──────────────────────────┼────────┤││现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化工销售乌鲁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齐分公司│乌鲁木齐市│├────┼──────────────────────────┼────────┤│(七)│原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化工销售分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现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化工销售宁夏分│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公司│川市│├────┼──────────────────────────┼────────┤│(八)│原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与销售东北分公│辽宁省沈阳市│││司││├────┼──────────────────────────┼────────┤││现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辽宁省沈阳市│├────┼──────────────────────────┼────────┤│(九)│原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化工销售分公司│辽宁省抚顺市│├────┼──────────────────────────┼────────┤││现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抚顺分│辽宁省抚顺市│││公司││├────┼──────────────────────────┼────────┤│(十)│原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化工销售分公司│吉林省吉林市│├────┼──────────────────────────┼────────┤││现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吉林分│吉林省吉林市│││公司││├────┼──────────────────────────┼────────┤│(十一)│原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化工销售分公司│ 黑龙江省大庆市│├────┼──────────────────────────┼────────┤││现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大庆分│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司││├────┼──────────────────────────┼────────┤│(十二)│原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化工销售分公司│辽宁省辽阳市│├────┼──────────────────────────┼────────┤││现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辽阳分│辽宁省辽阳市│││公司││├────┴──────────────────────────┴────────┤│二、其他│├────┬──────────────────────────┬────────┤│(一)│原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化工技术研究中│北京市│││心││├────┼──────────────────────────┼────────┤││现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北京市│└────┴──────────────────────────┴────────┘。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内税一字[1994]266号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内税一字[1994]266号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
正文:
----------------------------------------------------------------------------------------------------------------------------------------------------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
(内税一字[1994]266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22号《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对我区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旗、县(市)纳税地点问题补充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对我区固定业户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旗、县(市)内,原则上在总、分支机构所在地分别缴纳增值税,如确定需在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的,由企业提出申请逐级报自治区税务局审批。

——结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3.12.08•【文号】国税函[2003]1312号•【施行日期】2003.12.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12月8日国税函[2003]13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胜利油田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度在当地预交企业所得税的比例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的40%。

二、从2003年度起,以下企业纳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范围:(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

该公司下属的长城润滑油分公司、重庆一坪润滑油分公司、润滑油上海分公司、润滑油茂名分公司、润滑油荆门分公司、润滑油武汉分公司、润滑油天津分公司和中国石化销售华东公司上海石油商品应用研究所及其所属的全资分、子公司纳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的合并纳税成员企业范围。

(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洋油气分公司。

(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

(四)原由新星油气分公司管理,现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管理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西南分公司、中南分公司、东北分公司、华北分公司、华东分公司。

三、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西北甘肃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西北宁夏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西北青海分公司,从2003年度起,纳入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的合并纳税成员企业范围。

四、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其他合并纳税成员企业,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488号)的规定执行。

企业信用报告_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东胜伊西街老公司加油站

企业信用报告_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东胜伊西街老公司加油站
二、股东信息 .........................................................................................................................................................9 三、对外投资信息 .................................................................................................................................................9 四、企业年报 .......................................................................................................................................................10 五、重点关注 .......................................................................................................................................................11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5.10 司法拍卖..................................................................................................................................................12 5.11 股权冻结..................................................................................................................................................12 5.12 清算信息..................................................................................................................................................13 5.13 公示催告..................................................................................................................................................13 六、知识产权 .......................................................................................................................................................13 6.1 商标信息 ....................................................................................................................................................13 6.2 专利信息 ....................................................................................................................................................13 6.3 软件著作权................................................................................................................................................13 6.4 作品著作权................................................................................................................................................13 6.5 网站备案 ....................................................................................................................................................13 七、企业发展 .......................................................................................................................................................14 7.1 融资信息 ....................................................................................................................................................14 7.2 核心成员 ....................................................................................................................................................14 7.3 竞品信息 ....................................................................................................................................................14 7.4 企业品牌项目............................................................................................................................................14 八、经营状况 .......................................................................................................................................................14 8.1 招投标 ........................................................................................................................................................14 8.2 税务评级 ....................................................................................................................................................15 8.3 资质证书 ....................................................................................................................................................15 8.4 抽查检查 ....................................................................................................................................................15 8.5 进出口信用................................................................................................................................................15 8.6 行政许可 ....................................................................................................................................................15

企业信用报告_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伦贝尔扎兰屯销售分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伦贝尔扎兰屯销售分公司

目录一、企业背景 (5)1.1 工商信息 (5)1.2 分支机构 (5)1.3 变更记录 (5)1.4 主要人员 (7)1.5 联系方式 (8)二、股东信息 (8)三、对外投资信息 (8)四、企业年报 (8)五、重点关注 (10)5.1 被执行人 (10)5.2 失信信息 (10)5.3 裁判文书 (10)5.4 法院公告 (10)5.5 行政处罚 (10)5.6 严重违法 (11)5.7 股权出质 (11)5.8 动产抵押 (11)5.9 开庭公告 (11)5.11 股权冻结 (11)5.12 清算信息 (11)5.13 公示催告 (12)六、知识产权 (12)6.1 商标信息 (12)6.2 专利信息 (12)6.3 软件著作权 (12)6.4 作品著作权 (12)6.5 网站备案 (12)七、企业发展 (12)7.1 融资信息 (13)7.2 核心成员 (13)7.3 竞品信息 (13)7.4 企业品牌项目 (13)八、经营状况 (13)8.1 招投标 (13)8.2 税务评级 (14)8.3 资质证书 (14)8.4 抽查检查 (14)8.5 进出口信用 (14)8.6 行政许可 (15)一、企业背景1.1 工商信息企业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伦贝尔扎兰屯销售分公司工商注册号:152103000005189统一信用代码:911507831152818188法定代表人:高帆组织机构代码:11528181-8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所属行业:零售业经营状态:开业注册资本:-注册时间:2000-12-13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陶瓷巷1号营业期限:2000-12-13 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化肥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预包装食品销售(按流通许可证经营)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的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石化产品;润滑脂;包装物、化工产品、农用化肥及物资、防冻液、汽车配件、烟、食品销售、日用百货(仅限下属企业经营)、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办公家俱、车用天然气、石油液化气、建筑材料、文化用品、计生用品、五金、室内装饰材料、电脑及耗材、打印机充值卡、保健品、化妆品、初级农副产品、乳制品、鲜花绿植、饲料、消防器材、机电设备、计量器具、医疗器械、加油机配件销售;冷冻食品销售;劳保用品销售;洗车、汽车修理、汽车装饰销售;换油服务;轮胎销售;成品油代储、场地租赁、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服务(体育彩票);电子称重;代收话费、有线电视费、电费、热力费、燃气费、代售航空机票及景区门票;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

中国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企业信用报告-天眼查

中国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企业信用报告-天眼查

/
注册资本:
/
注册时间:
/
注册地址:
/
营业期限:
/至/
经营范围:
/
登记机关:
/
核准日期:
/
1.2 分支机构
截止 2018 年 10 月 22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动产抵押、欠税公告、经营异常、开庭公告、司法拍卖 六.知识产权信息:商标信息、专利信息、软件著作权、作品著作权、网站备案 七.经营信息:招投标、债券信息、招聘信息、税务评级、购地信息、资质证书、抽查检查、产
品信息、进出口信息 八.年报信息
*以上内容由天眼查经过数据验证生成,供您参考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天眼查接受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天眼查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
4.4 企业业务
截止 2018 年 10 月 22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5

4.5 竞品信息
截止 2018 年 10 月 22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因使用该报告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天眼查概不负责。
2

一、企业背景
1.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
中国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达拉特旗经营部树林召加油站

企业信用报告_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达拉特旗经营部树林召加油站
5.1 被执行人 ....................................................................................................................................................11 5.2 失信信息 ....................................................................................................................................................11 5.3 裁判文书 ....................................................................................................................................................11 5.4 法院公告 ....................................................................................................................................................11 5.5 行政处罚 ....................................................................................................................................................11 5.6 严重违法 ....................................................................................................................................................11 5.7 股权出质 ....................................................................................................................................................11 5.8 动产抵押 ....................................................................................................................................................12 5.9 开庭公告 ...............................................................................................................1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销售分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销售分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29.0
点采购定点直购成交公告
TOP3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加 油服务定点采购定点直购成交公告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 理支队
26.6
TOP4
包头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中心车辆 加油服务定点服务采购
包头市园林绿化事业 发展中心
25.0
TOP5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包头分院车辆加油服务定点服务采 购
20.0
定点采购定点直购成交公告
TOP10
包头市九原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加 油服务定点采购定点直购成交公告
包头市九原区消防救 援大队
18.2
公告时间 2023-08-08 2023-04-19 2022-09-06 2022-12-28 2023-05-16 2022-12-14 2023-03-29 2023-05-30 2022-12-02 2023-04-25
目标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销
售分公司
报告时间:
2023-08-17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企业的投标业绩表现、竞争能力、竞争 对手、服务客户和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投标行为全方位分析,为目标企业投标管理、市场拓展 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为目标企业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单位、竞争对手、中介机构、金融 机构等快速了解目标企业的投标实力、竞争能力、服务能力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企业 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分地区主要项目
(1)内蒙古(343)
序号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3~2023-02):
项目数(个)
16
同比增长:-11.1%
项目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12324.81
同比增长:1732.9%
平均金额(万元)
¥880.34
同比增长:1994.8%
平均节支率
1.8%
同比增长:-47.1%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2 TOP3 TOP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
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油站三次 油气回收设备(冷凝+膜分离工艺) 采购及安装项目成交候选人结果
安徽德明石油化工 设备有限公司
公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
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阿旗天元大 山东鸿华建筑安装
街加油站隐患改造工程成交候选 工程有限公司
1.4.1 重点项目
(1)石油制品(4)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油加气站(汽 内蒙古第三建筑工 服)施工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 程有限公司
270.0
2022-12-06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7 日 生成
3/19
重点项目 告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人结果公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
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润滑油及车 北京汇天力物流有
辅产品配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 限公司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纳税地点的通知

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纳税地点的通知

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纳税地点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1989.03.01
•【文号】[89]国税流字第095号
•【施行日期】1989.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资源税
正文
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纳税地点的通知(1989年3月13日(89)国税流字第09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近接部分省、市和有关部门反映,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按从量定额征收以来,生产企业已具备了在油(气)井所在地纳税的条件,因此建议调整有关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纳税地点。

为了调动原油、天然气所在地开采的积极性,适当补偿开采资源后造成的一些损失。

经研究决定,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的纳税地点作适当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跨省开采的油(气)田,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内的,对其生产的原油、天然气、在油(气)井所在地纳税。

其应纳的税款,由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按照各油(气)井的产量及适用的单位税额计算汇拨。

二、对于核算单位与下属生产单位在同一省内,但不在同一地区的,其纳税地点,由省税务局商有关部门研究确定。

以上规定从1989年1月1日起执行。

因纳税地点调整引起的省间收入转移问题,经商财政部同意,按照“增加税收的省增加收入基数,减少税收的省减收入基数”的原则,由有关省协商收入转移数字后,报财政部调整当年收入预算,调整财政体制包干基数或年终单独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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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内部调拨油品形成年度未实现销售毛利合并调整增
值税处理问题的函
【标 签】内部调拨油品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文 号】内国税流函﹝2002﹞5号
【发文日期】2002-01-28
【实施时间】2002-01-28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增值税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分公司内部调拨油品形成未实现销售毛利合并调整办法的请示》(内油销财字﹝2001﹞第750号)收悉。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按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企业合并编制会计报表的要求,在不影响你公司增值税总体税负的情况下,为简化核算程序,便于操作,同意你公司按照第一种方式对未实现销售毛利进行合并调整,即每年年末按剔税的未实现销售毛利额通过内部往来直接核减库存油品的账面值,在下一个会计年度转化为下级公司的毛利,公司内部上下级之间的增值税进销项税金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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