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电梯“吃“女孩事件应该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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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吃人应急预案

电梯吃人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电梯已成为现代建筑中不可或缺的设施。

然而,电梯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有效应对电梯吃人事故,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进行救援,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提高对电梯吃人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降低事故损失。

2. 确保事故发生后,救援工作迅速、有序、高效进行。

3. 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

三、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电梯吃人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事故的全面指挥和协调。

(1)组长:单位主要负责人(2)副组长:单位分管负责人(3)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2. 设立应急指挥部,负责具体指挥救援工作。

(1)指挥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2)副指挥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3)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3. 各相关部门职责:(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及事故预防工作。

(2)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应急救援。

(3)医疗急救部门: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治工作。

(4)消防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火情监控及灭火救援工作。

(5)公安部门: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及事故调查。

四、应急处置流程1. 事故发生(1)发现电梯吃人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现场人员迅速报警,同时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3)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迅速组织救援力量。

2. 救援行动(1)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对被困人员进行安抚,了解被困情况。

(2)根据被困人员的位置,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

(3)如需停电,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停电。

(4)如需破拆电梯,确保破拆过程中安全。

3. 救援结束(1)被困人员成功解救后,立即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

(2)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恢复现场秩序。

(3)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

五、预案演练1. 定期组织电梯吃人事故应急演练,提高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2. 演练内容应包括事故报警、救援行动、救援结束等环节。

电梯吃人事件始末

电梯吃人事件始末

电梯吃人事故背后2015年7月26日,上午10点左右,荆州安良百货商场发生了一起电梯安全事故,一名30岁的女子被搅入手扶电梯。

据家属介绍,当时女子抱着孩子踏上扶梯最后一块踏板时,踏板松了,女子被搅入扶梯,孩子被举出未受伤。

孩子不到三岁,失去了妈妈。

事发后,市安监、公安、消防、质监等部分迅速行动,积极制定营救方案进行施救。

电梯打开后,该女子已无生命迹象。

从视频上看,电梯旁站有两位商场工作人员。

他们看到该女子被卷入地铁时,曾试图将她拉出来,但失败了。

遇到这样的惨案,周围的人该如何救急?正常制造并通过验收的手扶电梯,应该是不会发生如此惨剧的。

但是,这样的事情就是发生了,这很可能是在其结构发生了改变的情况下,不按安全规章开动造成。

手扶电梯的设计者依旧设计了一个(可能并不十分高效的)保险。

无论上下方向,手扶电梯的一侧下方都应有红色的紧急停止按钮,按钮位置通常选择在不会被轻易触发的地方,但只要仔细留意其实比较容易找到。

在确认有人被卷入电梯时,周围的人应迅速找到这个按钮,果断将其按下。

但是,在非紧急情况下,千万不要误按该按钮,或者觉得好玩儿而按,否则突然停机也容易造成乘客摔倒、翻落或是踩踏。

此前曾经发生过许多起因为误按急停按钮,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案例。

只有在确认有人被卷入时,才应果断按下。

鉴于手扶电梯卷人的事件并不少见,一旦发生,造成的损失也会非常之大,因此,安装手扶电梯的公共场所也应对服务人员进行应急培训。

警示各位亲们,不管在什么地方,什么情况,都要注意安全!除此之外,乘坐扶梯,还有几点请务必牢记:1.上电梯前,确定电梯运行方向,避免踏反。

2.不要光脚或穿着松鞋带的鞋子乘坐电梯。

3.穿长裙子或手拎物品乘坐扶梯时,请留意裙摆和物品,谨防被挂住。

4.进入扶梯时,不要踩在两个阶梯的交界处,以免因前后阶梯的高差而摔倒。

5.乘坐扶梯时,紧握扶手,双脚稳站在梯级内,不能靠在扶梯两边或倚在扶手上。

6.当出现突发状况时,不要紧张,大声呼救,提醒他人马上按下紧急停止按钮。

湖北荆州电梯“吃人”,商场负赔偿责任

湖北荆州电梯“吃人”,商场负赔偿责任

北京市尚衡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刘真武律师湖北荆州电梯“吃人”,商场负赔偿责任一、事情经过:7月26日,在湖北荆州市安良百货商场,30岁的母亲向柳娟带着儿子乘扶梯时,因迎宾踏板松动被卷入电梯内。

在向柳娟踩空的瞬间,她将儿子推向前方,交给了正在扶梯边缘的两名商场工作人员。

当日下午2点左右,向柳娟被救出,但已无生命迹象。

二、安监部门结论:7月27日晚上9点半,荆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荆州市安监局陈观鑫局长通报称,发生事故5分钟前,商场工作人员发现电梯盖板1有松动翘起现象,但并未采取停梯检修等应急措施,导致当事人踏在已松动翘起的盖板发生翻转,坠入上机房驱动站内防护挡板与梯级回转部分的间隙内,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电梯事故的法律责任分析(一)电梯事故责任依据如何确定?电梯属于机械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事故。

因事故产生人身或财产损害后,应依法确定责任主体及相关责任主体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目前确定上述法律责任的相关依据如下:《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了物件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他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了消费者有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权利,第十八条规定了经营者有保障消费者安全的义务。

(二)电梯致人伤害法律责任如何确定?1、存在损害事实。

必须是已经给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后果,本次事故中当事人向柳娟遇难已经成为事实。

2、电梯存在设置或管理上的瑕疵。

即电梯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

法律上的过错反映到物体上就是该物体存在瑕疵,瑕疵也被称为故障、欠缺,是指物体欠缺通常所应有的安全性,具有对他人带来危害的危险性的状态。

“电梯吞人”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电梯吞人”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电梯吞人”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湖北荆州市安良百货,30岁女子向柳娟带着儿子乘坐6楼至7楼上行电梯时,该电梯踏板突然垮塌,向柳娟将儿子推上高处自己却被电梯“吞没”,被救出时已无生命体征。

昨晚9点半,荆州市安监局通报称,此事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昨晚9点半,荆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荆州市安监局局长陈观鑫通报,发生事故5分钟前,商场工作人员发现电梯盖板1有松动翘起现象,但并未采取停梯检修等应急措施。

导致当事人踏在已松动翘起的盖板最末端时盖板发生翻转,坠入上机房驱动站内防护挡板与梯级回转部分的间隙内,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据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为前沿板与盖板之间连接松动。

而导致连接松动的原因有待进一步从结构、材料和维修保养等方面进行调查和分析。

对于电梯为何没有及时停止运转等问题,陈观鑫称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商场一名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称,“就差那一分钟,发现问题后正在通知工程部过来维修”。

权威部门证实,事故电梯属于苏州市申龙电梯有限公司生产制造。

目前,该生产厂家并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电梯事故多发,主要问题并不在责任不明,而是一些使用单位对电梯所承载的公共安全缺乏足够的认识,重视程度远远不够。

因为电梯事故曝光虽不少,但对具体的使用单位来说,还是一个小概率事件。

若没有严厉追责,其他使用单位就难以在事故的预防上长记性。

而媒体对电梯事故的曝光,往往多聚焦在事故发生时。

到了究责阶段,新闻热点早就转移了。

希望媒体对电梯“吞人”事故予以关注的同时,也要持续关注事故的追责,以便让更多的电梯使用单位得到及时的警醒。

湖北电梯吞人视频母子天人永隔的一瞬,让人心痛不已。

母爱伟大,责任缺失,这血的教训应该令人深思。

此次事件属于重大责任事故,而不是技术事故。

技术事故是指因技术设备条件不良而发生的事故。

技术事故由于是技术设备条件造成的,因而具有不可避免性,并非所有由于设备原因引起的事故都是技术事故。

因为设备是由人操作规程的,同样也是由人护理的。

商场扶梯事故应急预案

商场扶梯事故应急预案

一、引言为了确保商场扶梯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保障顾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商场的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商场扶梯事故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商场扶梯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扶梯故障、扶梯拥挤、扶梯伤人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商场扶梯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商场总经理担任总指挥,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的人员救援、伤员救治和现场秩序维护。

(2)信息联络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发布。

(3)安全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和疏散引导。

(4)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物资供应、医疗救护等。

(5)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响应1.事故发生时,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报告应急指挥部。

2.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现场救援组:(1)迅速了解事故情况,评估现场风险,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2)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3)协助安全保障组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4.信息联络组:(1)收集事故现场信息,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

(2)根据事故情况,向相关部门、媒体发布事故信息。

5.安全保障组:(1)设置安全警戒线,隔离事故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2)对事故现场周边交通进行管制,确保救援车辆通行。

(3)疏散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6.后勤保障组:(1)提供必要的救援物资,如急救药品、担架等。

(2)协调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救护。

7.宣传报道组:(1)及时向媒体发布事故信息,引导舆论。

(2)做好内部宣传报道工作,提高员工对事故的知晓度。

五、事故处理与善后1.事故处理:(1)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2)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电梯吃人

电梯吃人

湖北“电梯吃人”死者家属:她并非不听劝阻(图)2015年07月27日14:29来源:澎湃作者:周婷婷周琦7月26日上午,湖北荆州市安良百货公司手扶电梯发生事故,一名提举着幼儿的女子因电梯与楼面连接的迎宾踏板松动,被卷入电梯内。

律师来信:湖北荆州“商场电梯吃人”事故,该谁负责?事发电梯。

荆州市安监局局长表示,事发时电梯并不处于维修状态。

东方IC 图事发电梯。

荆州市安监局局长表示,事发时电梯并不处于维修状态。

东方IC 图原标题:湖北“电梯吃人”死亡母亲并非不听劝阻,电梯自停装置疑失灵7月26日上午,湖北荆州市安良百货公司手扶电梯发生事故,一名提举着幼儿的女子因电梯与楼面连接的迎宾踏板松动,被卷入电梯内。

女子在遇险的一刹那,双手奋力向前,将幼小的儿子托举送出,旁人救下孩子,而她自己则在短短8秒内被电梯吞没。

30岁的妈妈向柳娟最终不幸遇难。

27日,死者家属回应澎湃新闻称,事发时向柳娟并不是不听劝告硬要上电梯,是走到一半才得到电梯有故障的提醒。

荆州市安监局局长陈观鑫介绍,事发时,电梯并不处于维修状态,网传有误。

目前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亲眼见到妻子被电梯“吃了”“幺爷爷,妈妈掉到电梯里去了,快救妈妈。

”7月26日上午11点左右,柯庆杰赶到荆州市安良百货商场,不满三岁的侄孙童童(化名)让他快救自己的妈妈。

就在一个小时前,童童被卷入电梯的妈妈举向地面获救。

事发后大约4个小时,被卷女子的位置最终被确定。

消防官兵和技术人员最终将向柳娟从被困之处救出。

此时,她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27日,柯庆杰告诉澎湃新闻,被卷入电梯的是自己的侄媳妇向柳娟,目前她的遗体已被安置在殡仪馆,亲眼看到妻子被卷入电梯的侄子张伟“情绪已经接近崩溃”。

事发电梯口一段长约50秒的监控视频中显示,26日10时09分51秒左右,向柳娟和儿子童童乘电梯到七楼。

在快到时,向柳娟提前提举起穿着短衣短裤的童童。

10时10分11秒,电梯升到顶部,向柳娟从站立的梯级向前踏上电梯的迎宾踏板。

电梯事故的责任划定

电梯事故的责任划定

电梯事故的责任划定一、背景介绍电梯作为现代城市中不可或者缺的交通工具之一,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

然而,电梯事故的发生时有所闻,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威胁。

因此,对电梯事故的责任划定显得特别重要。

本文将从法律和技术两个方面对电梯事故的责任划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法律责任划定1. 法律责任主体电梯事故的责任主体包括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生产单位、电梯维保单位以及电梯安装单位。

2. 电梯使用单位的责任电梯使用单位是指使用电梯的建造物的业主或者管理者。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责任:- 定期进行电梯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 对电梯进行定期的年检,确保电梯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提供安全使用电梯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对电梯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关技能。

3. 电梯生产单位的责任电梯生产单位是指生产电梯的厂家或者企业。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生产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责任:-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电梯的设计、创造和安装;- 提供电梯的产品合格证明和技术文件;- 对电梯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在电梯浮现故障或者质量问题时,及时进行维修或者召回。

4. 电梯维保单位的责任电梯维保单位是指专门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企业或者个人。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责任:- 对电梯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及时处理电梯的故障和隐患;- 提供电梯维护保养的记录和报告。

5. 电梯安装单位的责任电梯安装单位是指负责电梯安装的企业或者个人。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责任:- 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电梯的安装;- 对电梯进行严格的验收和检测;- 提供电梯的安装合格证明和技术文件。

三、技术责任划定1. 设计责任电梯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电梯的结构、材料和功能满足安全要求。

设计单位应当对电梯的设计方案进行评估和验证,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

电梯故障发生吃人事件应该谁买单

电梯故障发生吃人事件应该谁买单

电梯故障发生吃人事件应该谁买单前段时间因为电梯故障发生的电梯吃人事件一度成为热点,那这样的情况应该由谁负责呢?接下来由律伴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近期在湖北某百货商场内,发生电梯“吃人”事故——母亲携子搭乘手扶电梯遭遇故障惨遭吞没,危险关头,将儿子托出险境,自己却被电梯吞没后身亡。

悲痛之余,作为一个法律人,不得不考虑责任究竟该由谁承担,如何为生者争取其应享有的利益。

根据商场的监控视频显示,这位母亲从踩落踏板到完全陷进去,大约历时9秒左右,期间电梯一直还在运行,另外,电梯附近未见警示装置。

根据行业要求,手扶电梯两端机箱安装空间上方的踏板应装有触发装置,一旦踏板掉落,电梯会迅速停止,不会发生前述惨剧。

如果电梯本身存在缺陷或技术瑕疵,电梯生产厂家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如果电梯本身没有质量问题,事故发生是因维修保养不当或保养人员违规操作的,那么电梯维护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不论事故发生原因为何,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应尽到在其管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于电梯的选用、电梯维护公司的选任、电梯出现故障时及时停用和警示,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而在电梯“吃人”惨剧中,商场没有尽到其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商场须得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因安全保障义务而承担责任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包括事件中的商场。

电梯事故的责任划定

电梯事故的责任划定

电梯事故的责任划定一、背景介绍电梯是现代城市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然而,偶尔也会发生电梯事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因此,对于电梯事故的责任划定非常重要,以便能够追究责任、维护受害者的权益,并推动电梯行业的安全发展。

二、责任划定的原则1. 安全优先原则:电梯事故责任划定应以保障人身安全为首要原则,确保受害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2. 法律依据原则:电梯事故责任划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电梯安全法》、《民法通则》等,确保划定的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3. 事故调查原则:责任划定应基于对电梯事故的全面调查,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以确保划定的责任准确无误。

三、责任划定的程序1. 事故调查:当发生电梯事故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展开调查,收集事故现场的证据,包括监控录像、事故报告、证人证言等。

2. 事故分析:基于事故调查的结果,专家应对事故进行分析,确定事故的原因,如电梯设计缺陷、维护保养不到位等。

3. 责任划定:根据事故分析的结果,相关部门应划定责任,明确事故责任方,如电梯制造商、维保公司、物业管理方等。

4. 责任追究:对于划定的责任方,相关部门应依法追究责任,确保受害者得到赔偿,并对责任方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责任划定的具体情况1. 电梯制造商责任:如果电梯事故是由于制造商的设计缺陷或质量问题导致,制造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向受害者提供赔偿。

2. 维保公司责任:如果电梯事故是由于维保公司的维护保养不到位或操作不当导致,维保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向受害者提供赔偿。

3. 物业管理方责任:如果电梯事故是由于物业管理方的监管不力或管理不善导致,物业管理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向受害者提供赔偿。

4. 使用者责任:如果电梯事故是由于使用者的操作不当或超载等原因导致,使用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同时也要考虑到电梯设备的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标准。

五、责任划定的效果1. 维护受害者权益:责任划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受害者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及时的赔偿,并得到精神上的安慰。

电梯事故的责任划定

电梯事故的责任划定

电梯事故的责任划定概述:电梯事故是指在电梯的使用、维护或设计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对于电梯事故,责任的划定是非常重要的,它涉及到事故的原因、责任方以及赔偿等问题。

本文将详细介绍电梯事故责任划定的标准和程序。

一、责任划定的标准:1. 设备责任:根据电梯的设计、制造和安装等环节是否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如果电梯存在设计缺陷、制造问题或安装不合规等情况,责任应由相关的制造商、设计师或安装单位承担。

2. 维护责任:电梯的维护保养是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的关键。

如果电梯事故是由于维护不到位、保养不当或维修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责任应由维保单位或个人承担。

3. 使用责任:电梯使用者在使用电梯时应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如果事故是由于使用者的不当操作或违反规定导致的,责任应由使用者承担。

4. 监管责任:电梯的监管部门应对电梯的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如果事故是由于监管不力或监管部门存在疏漏导致的,责任应由监管部门承担。

二、责任划定的程序:1. 事故调查:一旦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进行调查,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方。

调查可以由相关部门、专业机构或第三方进行,调查过程中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和数据。

2. 证据收集:在调查过程中,需要收集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记录等证据,还需要获取电梯的维保记录、安装合同、设计图纸等相关文件。

3. 责任划定:根据事故调查和证据收集的结果,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责任进行划定。

可以根据责任的程度进行划分,如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共同责任等。

4. 赔偿协商:一旦责任划定清楚,相关的责任方应进行赔偿协商。

赔偿金额可以根据受害者的损失、医疗费用、精神损失等进行合理计算。

5. 法律诉讼:如果赔偿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相关的责任方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进行判决。

三、案例分析:以某高层写字楼电梯事故为例,电梯突然失去控制,导致多名乘客受伤。

电梯事故的责任划定

电梯事故的责任划定

电梯事故的责任划定一、背景介绍电梯事故是指在电梯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在处理电梯事故时,划定责任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够确定事故责任人,并为受害者提供法律保障和赔偿。

本文将详细介绍电梯事故的责任划定标准。

二、责任划定标准1. 设备责任电梯事故中,首先需要考虑的是电梯的设备责任。

如果事故是由于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或维护不当导致的,责任应由电梯制造商、安装商或维修公司承担。

例如,如果电梯在安装过程中存在结构缺陷或电气故障,导致事故发生,责任应由安装商承担。

2. 维护责任电梯的维护责任是指电梯维修公司对电梯的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工作。

如果事故是由于维护不当或维修工作不到位导致的,责任应由维修公司承担。

例如,如果电梯的紧急制动装置未能正常工作,导致事故发生,责任应由维修公司承担。

3. 使用责任电梯的使用责任是指电梯的使用者或管理者对电梯的正常使用和维护负责。

如果事故是由于电梯的使用者或管理者未按照规定操作导致的,责任应由使用者或管理者承担。

例如,如果电梯的超载导致事故发生,责任应由使用者承担。

4. 管理责任电梯的管理责任是指电梯的所有者或物业管理公司对电梯的管理和维护负责。

如果事故是由于管理不善或未及时修复电梯故障导致的,责任应由所有者或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例如,如果电梯的紧急呼叫系统长时间未修复,导致事故发生,责任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5. 监管责任电梯的监管责任是指相关政府部门对电梯的监管和检查工作。

如果事故是由于监管不力或未及时发现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导致的,责任应由相关政府部门承担。

例如,如果政府部门未按时进行电梯的安全检查,导致事故发生,责任应由相关政府部门承担。

三、责任划定的程序责任划定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事故调查:对电梯事故进行调查,包括现场勘察、证据收集和目击证人的询问等。

2. 责任认定:根据调查结果,判断事故责任的主要方面,如设备责任、维护责任、使用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

电梯事故的责任划定

电梯事故的责任划定

电梯事故的责任划定一、背景介绍电梯作为现代城市生活中不可或者缺的交通工具之一,为人们提供了便捷和安全的上下楼方式。

然而,电梯事故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威胁。

在电梯事故发生后,划定责任是保障受害者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详细探讨电梯事故的责任划定。

二、电梯事故责任划定的原则1. 法定责任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电梯使用单位应对电梯的安全运行负有法定责任,包括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

2. 故意过失原则:如果电梯使用单位或者相关人员存在故意或者过失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举证责任原则:在责任划定过程中,通常由受害者提供证据证明电梯使用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或者疏忽行为,然后由电梯使用单位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履行了安全管理责任。

三、电梯事故责任划定的具体步骤1. 事故调查:当电梯事故发生时,相关部门应即将展开调查,包括现场勘查、证据采集等。

调查结果将作为责任划定的重要依据。

2. 责任认定:根据调查结果,判断电梯事故责任主体。

如果是电梯使用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或者疏忽行为导致事故,应由其承担主要责任。

如果是电梯创造商存在设计或者创造缺陷,应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3. 证据分析:根据调查采集到的证据,分析电梯使用单位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是否履行了安全管理责任等。

同时,也要分析电梯创造商是否存在设计或者创造缺陷等问题。

4. 责任划分:根据证据分析的结果,将事故责任进行划分,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比例。

普通情况下,电梯使用单位承担较大的责任,而电梯创造商承担相对较小的责任。

5. 赔偿和处理:根据责任划定结果,受害者可以向电梯使用单位和电梯创造商要求赔偿。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对责任方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整改,以确保类似事故再也不发生。

四、电梯事故责任划定的案例分析以某市一起电梯坠落事故为例,该电梯在运行过程中蓦地坠落,造成多名乘客受伤。

经调查发现,电梯使用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导致电梯发生故障。

电梯事故的责任划定

电梯事故的责任划定

电梯事故的责任划定概述:电梯事故责任划定是指在电梯发生事故后,确定事故责任的过程。

电梯事故责任的划定对于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电梯行业的良好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电梯事故责任划定的标准和程序。

一、电梯事故责任划定的标准:1. 设备责任:首先要考虑电梯本身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如果是由于电梯设备本身的故障或者缺陷导致的事故,责任通常由电梯创造商或者维保单位承担。

2. 维护责任: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是确保其正常运行的关键。

如果事故是由于维保不到位、维护不当或者维修延误等原因造成的,责任通常由电梯维保单位承担。

3. 使用责任:电梯的使用者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事故是由于乘客操作不当或者超载等行为导致的,责任可能由使用者承担。

4. 监管责任:政府有关部门对电梯行业的监管也是重要的责任主体。

如果事故是由于监管不力、监管部门未履行职责等原因造成的,责任可能由监管部门承担。

二、电梯事故责任划定的程序:1. 事故调查:在电梯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将展开事故调查,包括现场勘查、证据采集、目击证人问询等环节,以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2. 技术评估: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可以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评估,对电梯设备、维保记录等进行分析,以判断是否存在设备故障或者维护不当等问题。

3. 责任划定:根据事故调查和技术评估的结果,综合考虑电梯设备、维保、使用和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确定责任划定的依据和比例。

4. 责任追究:根据责任划定的结果,相关部门将对责任方进行相应的追究和处罚,以保障公众安全和电梯行业的良好秩序。

三、案例分析:以某市发生的一起电梯事故为例,该事故是由于电梯设备故障导致的。

根据调查和评估结果,责任划定如下:1. 设备责任:电梯创造商因为设备质量问题导致事故,承担50%的责任。

2. 维护责任:电梯维保单位因未及时发现和修复设备故障,承担30%的责任。

3. 使用责任:乘客因超载行为导致事故,承担20%的责任。

根据责任划定的结果,电梯创造商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并对设备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商场扶梯伤人应急预案

商场扶梯伤人应急预案

一、目的为确保商场内扶梯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商场内所有扶梯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处理。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成立商场扶梯伤人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协调、指挥和处置扶梯伤人事故。

2. 成员及职责(1)指挥长:负责全面协调、指挥应急指挥部工作,对事故处置负总责。

(2)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开展工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事故处置。

(3)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应急工作,确保应急物资、人员到位。

(4)现场指挥员:负责现场指挥、调度,协调各部门、人员开展救援工作。

四、应急响应1. 事故发生(1)发现扶梯发生意外事故时,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扶梯运行,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救援工作。

2. 初步处置(1)现场指挥员迅速组织人员疏散,确保现场安全。

(2)对伤者进行初步救治,如需急救,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3)封锁事故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3. 现场救援(1)救援人员进入现场,根据伤者情况,进行专业救治。

(2)对扶梯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扶梯安全。

(3)对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正常秩序。

五、善后处理1. 事故调查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2. 责任追究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 信息公开对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果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救援工作。

2. 物资保障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充足,如急救药品、救护车等。

3. 联系保障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联系,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4. 培训演练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附则1. 本预案由商场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如遇特殊情况,应急指挥部有权对预案进行调整。

扶梯咬人应急预案

扶梯咬人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背景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商业活动的繁荣,公共场所的扶梯使用频率日益增加。

然而,由于扶梯本身的机械结构和使用者的不当操作,偶尔会发生扶梯咬人的事故。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应急指挥部成立扶梯咬人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扶梯咬人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伤员救治、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

3.技术保障组负责现场技术支持、设备保障、信息收集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负责现场物资保障、生活保障、交通保障等工作。

5.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宣传报道、舆论引导、信息发布等工作。

三、应急处置流程1.事故报告(1)发现扶梯咬人事故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现场救援(1)现场救援组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

(2)对伤员进行初步救治,同时请求医疗部门支援。

(3)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围观群众进入危险区域。

3.技术保障(1)技术保障组对事故扶梯进行技术检测,查找事故原因。

(2)根据检测结果,对事故扶梯进行紧急停用,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伤员救治(1)医疗部门接到救援请求后,立即组织医护人员赶赴现场。

(2)对伤员进行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5.事故调查(1)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2)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善后处理(1)对伤员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恢复正常生活。

(2)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应急响应等级1.一级响应:发生重大扶梯咬人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

2.二级响应:发生较大扶梯咬人事故,造成人员轻伤或重伤。

3.三级响应:发生一般扶梯咬人事故,造成人员轻微伤。

五、保障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2.定期对扶梯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加强现场监管,防止违规操作。

4.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电梯事故法律责任分析,电梯伤人如何维权赔偿

电梯事故法律责任分析,电梯伤人如何维权赔偿

电梯事故法律责任分析,电梯伤人如何维权赔偿近期关于电梯伤人的新闻又爆出不少,这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讨论。

有对电梯安全进分析的,也有从法律层面对该事件的赔偿进行分析解答的,那么电梯事故中的法律责任是怎么样的?电梯事故2015年7月26日上午10点10分,荆州沙市安良百货内,一位妈妈带着儿子搭乘商场内手扶电梯上楼时遭遇电梯故障。

在危险的时刻她将儿子托举出了险境,自己却被电梯吞没后身亡。

法律责任分析因该电梯事件的起因尚在调查中,我们仅从目前所得信息进行法律分析。

在该起事件中,安良百货是商场,是从事娱乐等经营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电梯是该商场内的基础设施且属特种设备,其运行、维护、维修的责任均应由相关专业部门进行负责。

出事妈妈和儿子进入商场后,商场应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对两人尽到其安全保障义务。

我们暂且不论该商场及维护方对该电梯是否进行了合理的维护和维修,但孩子的妈妈确实是因该电梯而遇难。

故接下来,除商场等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外,作为出事妈妈的家人有权利要求商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权利人主体:根据相关规定,受害人的近亲属包括了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本次事件中,当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等均可以作为赔偿权利人主张赔偿责任。

赔偿义务人主体:电梯属特种设备,在事故责任划分调查结果出来前,尚不能判断真正的赔偿义务人及责任比例。

但商场作为电梯的使用单位,其赔偿责任可能难逃。

赔偿责任认定要件:1.损害事实。

本次事件中当事妈妈遇难已成损害事实。

2.电梯使用方、日常维护方存在过错或电梯存在设计瑕疵。

通常情况下,因电梯属于特种设备,电梯所有方或管理方会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电梯维护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检修,故电梯日常维护方负有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的义务,日常维护方存在的过错包括对电梯维修不及时、保养不及时、未按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检查和调整等;电梯设置上的瑕疵是指在设计、施工、建造、安置、装设上存在瑕疵,如缝隙过大设计不完备、所用材料有质量问题、施工不良等问题,是电梯本身先天就有的欠缺。

湖北吃人电梯的始末

湖北吃人电梯的始末

湖北吃人电梯的始末
湖北吃人电梯,生命最后一刻挽救儿子。

昨天上午十时左右,在荆州沙市安良百货内发生一起电梯“吃人”的惨剧,一名女子带着儿子在搭乘扶手电梯时发生意外,导致女子被电梯吞噬身亡,女子在生命最后一刻将儿子极力救下。

现场的监控视频刚好将这一幕完整的记录了下来,当时一名女子牵着一名小男孩搭乘手扶电梯准备前往商场楼层。

当时在电梯的顶部还站着两名商场的女性营业员,此时电梯正缓缓的滚动着。

当母子两来到电梯顶部的时候意外发生了,当女子踏上电梯顶部接近楼层的踏板,踏板瞬间裂开,掉落,形成空洞。

女子跌入空洞中,小男孩也被摔在另外一块踏板上。

这时女子的身体正慢慢的卷入电梯,在女子即将被吞没的一瞬间,女子用手将儿子往外拽,其中一名营业员及时将小男孩救下,而女子则完全被吞噬进了电梯。

遇难女子的家属
随后赶来的消防和公安立即展开了救援,直到下午2点20分,消防官兵终于将被卷入电梯的女子找到,可惜她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随后,消防人员用白布将遇难女子的遗体包裹住,送上了救护车。

整个救援工作持续了近4小时。

据悉事件发生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当时电梯的检修人员在检修完成后没有将踏板的螺丝装好,导致女子一脚踏空了。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就此时进行后续调查,争取尽快给予家属一个交代和解决方案。

一个完好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的确很令人悲痛,公共场合安全再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7.26电梯“吃人”事件

7.26电梯“吃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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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梯安全不容忽视! 多地频发“电梯吃人”事件,仅 去年就有37 人死于电梯。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电梯安全 的监管让电梯吃人事件不再发生!

3.改善电梯设计 存在设计缺陷40 5HMPEn6TxyS3Q...html
7.26电梯“吃人”事件

7月26日10时10分,荆州沙市安良百货内, 一名女子带着儿子搭乘商场内的手扶电梯上 楼时,遭遇电梯故障。在危险关头,她将儿 子托举出了险境,自己却被电梯吞没后身亡。
以下是此次事件的视频


在事发之前,电梯吃人视频中拉住受害人向柳娟 的两名商场工作人员,自己也差点被这台电梯 “吃掉”。监控视频显示,7月26日上午10点05 分,两名女员工其中一人原本乘坐扶梯下楼,突 然想起要将手上的材料交给楼上的同事,于是又 乘坐上行扶梯返回,另一人在扶梯踏板上等待。 两人会合后,转身返回时,脚下踏板突然松动, 两人差点摔倒,连一旁的垃圾桶都晃动起来。 即便如此,这2名工作人员并未采取停梯检修等应 急措施。初步认定,事故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1. 这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两名工作人员对于电梯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 关闭电梯,在母女二人到电梯中部时才提醒 他们,在事故发生时也没有及时关闭电梯。 而且电梯的安全系统也没起作用,说明电梯 本身就存在问题。而质监局法定检验为1年1 次,电梯必须有维保单位,维保单位最多间 隔15天检查一次 。这么大的问题没有检查出 来,显然维保部门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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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电梯“吃“女孩事件应该谁负责
之前发生一次电梯吃人事件之后近日又发生了一起电梯吃人事件,各类的电梯事故频繁发生,很多网友都非常关注发生电梯事故后的法律责任问题,商场和电梯生产商谁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接下来由律伴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商场电梯"吃"女孩事件应该谁负责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电梯吃女童事件,前日上午十点时分,北京复兴门百盛购物中心北楼四层楼里,一女童意外掉落到电梯挡板内,导致大腿受到擦伤。

下午百盛购物中心负责人伍女士表示,伤者是一名大约十岁大的女童。

电梯吃女童责任在于谁?百盛先行承担小孩所有损失并对长期不利影响进行一次性赔付,然后百盛再向电梯服务公司追责,不要把受害者赔偿的皮球踢给电梯公司就好。

这样的事情发生应该积极承担责任,履行赔偿。

根据商场的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需要在商场报备,并且不能在营业时间内进行,“他没有报备,而且周围也没有安装防护措施,也不知道电梯出了什么问题,我就下去检查”,事发时这名工人正在里面维护电梯。

但是这名女童不知怎么就掉下去了。

事发之后商场方面叫来了120救护车,并将女童送到了医院。

伍女士介绍,今天上午质量监察部门已来到了商场,认定责任是电梯维保公司的责任。

目前涉事电梯已经停运。

【法律解读】
对电梯各方职责进行详细划分
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住宅电梯全体业主是电梯的产权共有人,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质监部门介绍说,通过对多起电梯安全事故的分析后发现,一方面和使用者不注意细节有关系,这些细节经年累月最终质变为造成事故的因素。

另一方面,物业公司选择社会上的一些低价维保公司,导致维保工作不能有效到位,这一问题更为突出地存在于住宅电梯中。

新法明确责任安装维修使用各负其责
电梯作为跟广大市民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的一类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一直深受关注。

市质监局特设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法实施后,电梯厂家只需承担生产环节的安全责任,使用环节的责任由使用管理单位来承担,把责任进行了细化。


根据新法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当电梯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如门不能打开、停止运行等等,负责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接到信息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正确进行救援和修复。

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问题,法律也作了专门规定:如果业主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小区的电梯,物业服务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管理义务。

一旦发生事故,物业服务单位如果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新法规定,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住宅电梯,全体业主是电梯的产权共有人。

现实中,往往是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其管理权和责任就发生转移,这时物业公司就应当履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是电梯管理的首要责任人。

对此,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以后,家庭电梯一旦出现故障,居民首先要找物业公司,如果涉及到电梯制造等问题,则由物业公司再跟其他单位协调。

因为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中有相当的比重属于电梯管理一项,物业公司就应该行使职责并承担责任。

发生事故最高可罚责任单位200万元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以往存在这样一种现象,电梯发生事故后,相关责任人违法成本太低,无法戳到‘痛处’,导致部分责任人依然我行我素,把利益放在第一,《特种设备安全法》(以下简称《特设法》)为此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新法规定,使用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电梯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销售、出租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将被没收电梯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经营、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被查封的电梯,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对发生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除依法承担赔偿外,最高处以200万元罚款,给电梯等设备的安全监管戴上“紧箍咒”。

文章来源:律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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